公司章程范本(设立董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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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和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第四条公司名称: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905号。

第六条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以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应当先获得批准后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公司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的规范表述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注:可自行约定)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聘任产生。

注:二选一)第九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方式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

(注: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币种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币种表示。

)第十一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日期如下:(注:1.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其中,货币出资应按期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出资应当用货币估价并依法按期办理财产权属转移手续;2.出资日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参考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参考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参考范本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参考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规矩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遵守。

其次章公司的名称、住宅、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该经公司记下机关预先核准。

)公司住宅:;邮政编码:。

(注:1、住宅应该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宅证实的记载全都。

公司住宅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详细规定的,且公司打算不采纳办理分支机构记下的方式在住宅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记下机关记下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记下前置审批事项名目》所列事项的,应该根据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规矩、国务院打算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详细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久,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 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挑选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纳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该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记下机关办理变更记下手续。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采取注册资本实缴记下制的公司,应该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年××月××日股东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第三条。

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1、2、3、……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格式(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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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格式(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宅:**************。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状况详细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打算时,实行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打算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XX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X围第五条公司经营X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XX(或名称)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3、,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2、,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3、,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XX(或名称)、住所、出资额与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三)按以下第种方式分取红利: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按照股东约定:。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以下第种方式分配认缴出资:1、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2、按照股东约定:。

(五)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公司已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章程(设董监会)

公司章程(设董监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公司章程董事会样本模板

公司章程董事会样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三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公司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诚信为本,依法经营,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致力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目标]。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生产、销售、研发、技术服务等]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万元人民币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第八条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人数]名董事长,[董事人数]名董事。

第九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经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董事会提名,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任期时间],可以连任。

第三章董事会职权第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九)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十)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等重大事项;(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董事会会议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第五章董事长的职责第十七条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董事长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公司文件。

第十九条董事长对董事会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章程参考样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设董事会、监事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为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所涉及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

二、公司的性质和经营范围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

2.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三、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1. 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2.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3)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收购等;(4)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6)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数通过。

四、董事的产生和任期1. 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年。

2. 董事的选举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3. 董事的连任次数不设限制。

五、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1.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召集,会议召集通知应提前__________天发出。

2.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会主席主持,若董事会主席无法履行职责,应由副主席或其他董事担任主持。

3.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当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多数通过。

4.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应当做成书面记录,并由董事会主席签字确认。

六、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

2.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2)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3)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是否合法、合规;(4)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数通过。

七、监事的产生和任期1. 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年。

2. 监事的选举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公司章程监事会模板

公司章程监事会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监事会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经营和管理活动,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三条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公正、公平、公开地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章监事会组成第四条监事会由3至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第五条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监事会成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监事会职权第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防止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三)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释;(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六)发现公司经营行为可能损害股东权益的,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七)发现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八)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第八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九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长认为必要时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时,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长指定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二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五章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监事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监事会会议,发表意见;(二)查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三)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释有关事项;(四)对监事会决议有异议时,有权要求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监事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三)保守公司秘密;(四)公正、公平、公开地履行监督职责;(五)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章程监事会范本(3篇)

公司章程监事会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监事会,是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机构。

第三条监事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不受行政、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监事会组成与任期第五条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三名以上(含三名)监事组成。

第六条监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均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监事会成员在任期届满前,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担任监事的,经股东会同意,可以提前终止其任期。

第三章监事会职权第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工作,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第十一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应当有半数以上监事提议。

第十四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事项,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确认。

公司章程(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XX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第六条公司名称:XX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七条公司住所:XXX第八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市政工程的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不行使股东权利(第一次股东会会议除外)。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三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人是公司股东,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董事、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自己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和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依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精选3篇)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精选3篇)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精选3篇)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共三第一篇(6217)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一)首次出资情况:(二)第二次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模板设监事会

公司章程模板设监事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股东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之间不得非法转让股权。

第七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监事会第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第十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设监事会公司章程(精选3篇)

设监事会公司章程(精选3篇)

设监事会公司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要求,进展生产力,依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六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经贸有限公司,于***年***月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一条、公司名称:***经贸有限公司。

其次条、公司住宅:***。

其次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铁精粉、生铁、焦炭、钢材、润滑油的批发零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五条、股东姓名:1、姓名:**、性别:**、住宅:**。

2、姓名:**、性别:**、住宅:**。

3、姓名:**、性别:**、住宅:**。

4、姓名:**、性别:**、住宅:**。

5、姓名:**、性别:**、住宅:**。

6、姓名:**、性别:**、住宅:**。

第五章:股东出资状况第六条、股东出资的方式、额度、比例、时间:1、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出资方式:**。

2、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出资方式:**。

3、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出资方式:**。

4、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出资方式:**。

5、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出资方式:**。

6、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出资方式:**。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打算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监事会、不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监事会、不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监事会、不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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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年**月**日修正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万元,股东及其出资情况为: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万元货币形式 **%**** **万元货币形式 **%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一次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或董事长由股东会指定的;(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二)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

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第三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 组成。

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由股东会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经理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 组成。

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每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由股东会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按其职权作出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四条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各股东。

第四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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