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资金支付协议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模板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模板一、协议双方甲方:中国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地址:XXX联系电话:XXX乙方:(个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XXX地址:XXX联系电话:XXX二、协议背景为了规范甲乙双方在个人结算账户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三、账户开立与管理1. 乙方在甲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应按照银行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号码、密码等,不得将其提供给他人使用。
3. 乙方应及时更新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及时办理个人结算账户的存取款等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或违规操作。
5.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缴纳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转账手续费等。
四、账户资金管理1. 乙方在个人结算账户中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不得涉及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赌博、非法集资等。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个人结算账户的资金存取,不得透支或超出账户余额进行交易。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资金用途及相关证明材料,配合甲方进行资金监管和风险防控。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个人结算账户的资金转账、汇款等业务,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到账。
五、账户信息保护1. 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乙方个人结算账户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提供给他人,除非获得乙方的明确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乙方如发现个人结算账户的信息泄露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处理。
六、协议变更与解除1.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协议的签订。
中银托付宝协议内容
中银托付宝协议内容一、引言托付宝(TFT)是由中国银行(BOC)推出的一种电子支付工具。
用户通过中银托付宝协议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使用托付宝进行各类电子支付交易。
二、注册与开通2.1 注册1.用户需前往中国银行官方网站下载并安装托付宝APP。
2.在APP中选择注册账号,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阅读并同意中银托付宝协议。
3.提交注册申请后,用户将收到一条验证短信,并输入验证码完成注册。
2.2 开通1.注册成功后,用户需前往中国银行柜台进行实名认证。
2.用户凭借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柜台,填写相关开户资料,并完成实名认证手续。
三、资金充值与提现3.1 资金充值1.用户可通过绑定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将资金充值至托付宝账户。
2.充值时需注意输入准确的充值金额和支付密码,确认充值后资金将即时到账。
3.2 资金提现1.用户可将托付宝账户中的资金提现至绑定的银行卡。
2.用户需填写提现金额和提现密码,并进行相应的安全验证。
3.提现申请成功后,预计在1-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转入绑定的银行账户。
四、支付功能4.1 扫码支付1.用户可使用托付宝APP的扫码功能,扫描商户提供的二维码进行支付。
2.支付时需确认支付金额和商户信息,并输入支付密码进行验证。
4.2 转账功能1.用户可通过托付宝APP进行个人之间的转账。
2.转账时需填写收款人账户信息、转账金额以及转账密码进行验证。
4.3 在线支付1.用户可将托付宝作为支付方式,用于网上商城、手机应用等的在线支付。
2.在线支付时需选择中银托付宝作为支付方式,并输入支付密码进行验证。
五、风险与安全5.1 账户风险1.用户需保管好托付宝账户信息,不得将账户信息透露给他人。
2.避免使用弱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以提高账户安全性。
5.2 遗失与盗窃1.用户需妥善保管手机和绑定的银行卡,避免遗失和盗窃的风险。
2.若手机或银行卡遗失或盗窃,应及时联系中国银行客服冻结相关账户。
5.3 交易安全1.在进行交易时,用户应注意确认商户的合法性和交易信息的准确性。
202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6篇
202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6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借款方):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地址:[地址]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名称]乙方(学生):[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学校名称]专业班级:[专业班级信息]家庭住址:[详细家庭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电话及紧急联系人等)]监护人(家长/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监护人联系方式]鉴于乙方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支付教育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为了明确双方权益关系,保障国家助学贷款的合法发放与收回,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的基础上,就本次助学贷款的发放事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贷款基本情况与用途条款篇2甲方(借款人):中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助学生):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若有时填写)(以下简称“丙方”)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鉴于乙方的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满足其完成高等教育的需求,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乙方提供助学贷款,以帮助乙方顺利完成学业。
为保证双方权益,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条件及用途(一)乙方家庭经济状况不佳,难以承担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二)乙方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并承诺将借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及其他合法的教育相关支出。
(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期限及还款方式等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贷款条款(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利率执行。
(四)还款方式:乙方的还款能力符合甲方的相关规定时采用分期还款方式。
中国银行中标合同模板
中国银行中标合同模板甲方:(招标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中标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鉴于甲方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了乙方为中标单位,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1.1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包括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完工后无争议的情况下按比例解冻或退还给乙方。
1.3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及质量要求支付款项给乙方。
付款方式包括分期支付、阶段性支付等,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
第二条合同执行期限及工期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 乙方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三条项目内容及要求3.1 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项目任务书》,乙方应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项目,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支付进度完成相应工程里程碑,并允许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保修期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2 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1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质量完成工程,或者工程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2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或采取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第六条合同解释及争议解决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2 双方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中国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
中国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如有疑义,请及时拨打中国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6695566咨询或(8610)66085566。
为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本协议由甲方(中国银行信用卡个人客户)、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甲方通过互联网(Internet)点击确认并接受本协议,在线与乙方签订本服务协议,开通××商户(下面横线内容按照实际合作公司名称填写)快捷支付业务功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一条业务定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以下简称“快捷支付业务”)是乙方和向甲方提供的,将甲方信用卡与账户签约绑定后,乙方即可根据发送的指令,扣划甲方信用卡账户资金的支付服务业务。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一、“快捷支付”签约的信用卡为甲方本人申请并使用,保证在签约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确保支付行为合法,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签约过程中填写的卡号、有效期、卡片验证码、客户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手机动态密码等要素作为确认甲方身份,并同意将指定信用卡卡号与甲方在注册的会员账号建立签约关系。
乙方收到发送的上述信息后,验证上述信息与甲方在乙方预留的信息一致后,即视为获得甲方的有效授权,乙方可根据的指令直接从该信用卡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终止绑定为止(终止绑定指甲方通过或直接通过乙方渠道发出指令,解除信用卡快捷支付签约关系;或因甲方签约时填写的信息发生变动导致的签约关系解除)。
基于提高交易安全的目的,乙方有权变更验证流程和上述要素作为验证标准的权利。
甲方须妥善保管本人中国银行信用卡卡片信息、本人身份信息、手机动态密码、安全认证工具、交易信息等敏感信息,不得将敏感信息向他人透露。
中行结汇发票合同范本
中行结汇发票合同范本《中行结汇发票合同》甲方(卖方/收款人):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甲方公司地址]电话:[甲方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代码]乙方(买方/付款人):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乙方公司地址]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代码]一、结汇金额及货币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外汇款项总额为:[具体金额],货币为:[货币种类]。
2. 甲方同意将上述外汇款项通过中国银行进行结汇,结汇后的人民币金额将按照中国银行当日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二、发票及合同提供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外汇款项后[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内容应与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相符。
2. 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副本,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结汇流程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将外汇款项支付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指定的账户。
2. 甲方收到外汇款项后,应及时办理结汇手续,并将结汇后的人民币款项存入甲方在中国银行的人民币账户。
3. 中国银行在办理结汇过程中,如需要甲方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相关核实,甲方应积极配合。
四、权利与义务1.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和税收的法律法规,确保本次交易合法合规。
2.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发票、合同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外汇款项,如逾期支付,应按照每日[X%]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银行协议支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银行协议支付篇一: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客户(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网上银行支付服务(简称“电子支付”)签订如下协议:甲-----------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客户(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网上银行支付服务(简称“电子支付”)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是指甲方签约成为乙方的网上银行客户后,开通了电子支付的功能,在电子商务网站上购买商品或服务,然后通过互联网络向乙方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的支付与资金转移。
第二条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的电子支付功能必须首先成功申请成为乙方网上银行的客户,并已经申请了乙方指定的网上银行认证工具。
甲方通过乙方网上支付所进行的一切经过认证工具认证后的交易,乙方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
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已经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
第三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按照乙方的业务要求指定用于电子支付的合法账户。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如因甲方指定账户已销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方与除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机构(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甲方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方、商品配送方等)之间的交易纠纷与乙方无关。
乙方不受理甲方对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投诉。
第七条乙方可以自主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删除或变更合作的商户。
第八条甲方通过在网上同意本协议并经过认证工具的认证后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可通过点击相关页面的取消功能撤销支付服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协议(2019年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发展,进一步密切银企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释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甲方下属(成员)单位:纳入本现金管理服务体系的甲方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下属成员单位等。
如甲方为财务公司,则指甲方所属 / 集团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与子公司。
如现金管理业务系由甲方与无集团关系的主体叙作,则该主体视作本合同中的甲方下属(成员)单位。
协办行:参与现金管理服务的甲方下属(成员)单位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海外机构的开户行(主办行除外)。
现金池:甲方及下属(成员)单位各账户构成账户组关系,实现资金归集、收付款管理、额度管理、内部计价、信息加工等服务的产品。
主账户:现金池中上级账户。
牵头账户:平等现金池中各成员单位在以平等的身份组成现金池,其中指定一家成员单位账户负责牵头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业务。
子账户:现金池中下级账户。
第二条合作内容一、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合作银行,由乙方组织主办行及协办行,共同为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供现金管理服务,协助甲方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渠道包括银行柜台、网上银行、银企对接等。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现金管理方案设计、系统接入、服务支持等整体服务。
2、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现金管理产品服务,包括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等。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先进管理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现金管理服务的日常事务由主办行负责与甲方联系处理。
三、关于跨境现金管理服务等现金管理业务,甲乙双方需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的,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申请人第一条乙方申请各类服务时,应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向银行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以实名办理各项业务,代理他人开户的,还需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条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须及时到甲方办理更改手续。
对于乙方未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资料,或更改、通知不及时造成不能正常办理业务等风险和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办理通存通兑或结算功能的账户,必须设置交易密码。
乙方收到预留密码的账户时应当面确认资金凭证(存折/存单/借记卡/债券托管账户卡)完整无损,并及时更改密码。
乙方应妥善保管资金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以乙方资金凭证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甲方均视为乙方(意愿)亲自办理。
第四条存款凭证遗失、被盗,或交易密码泄露、被改、遗忘时,乙方应尽快向甲方申请挂失,若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资金被他人盗用、支取,由乙方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密码挂失不允许代办。
第五条大额现金的存取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储蓄存单、存折未经签发银行核押,不得出质。
第七条乙方自愿在甲方开立个人账户:并向甲方申请办理资金账户相关的结算、综合服务业务,乙方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一)甲方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章程》等监管规定及业务规章提供账户服务:1、甲方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为乙方服务。
2、甲方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3、储蓄账户只具有现金存取款和本人账户之间的转账功能,结算账户具有转账、汇兑、代发工资、代扣款、投资支付等结算功能。
开立借记卡(含关联活期账户)账户、信用卡账户和个人支票账户视为个人结算账户。
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中法人民币结算协议书范本
中法人民币结算协议书范本甲方(中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促进双方贸易往来,经友好协商,就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1.2 “结算”指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贸易往来而产生的货币支付行为。
1.3 “结算日”指双方约定的进行货币支付的日期。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所有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贸易往来。
2.2 双方同意,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所有交易均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第三条结算方式3.1 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结算方式之一进行结算:a. 银行转账b. 信用证c. 其他双方同意的方式3.2 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结算方式,并在交易合同中明确。
第四条结算账户4.1 甲方应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结算账户,用于接收乙方支付的款项。
4.2 乙方应在法国的银行开设人民币结算账户,或委托中国银行巴黎分行等指定银行进行人民币结算。
第五条结算日及汇率5.1 双方应根据交易合同约定的结算日进行结算。
5.2 结算汇率应以结算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欧元的中间价为准。
第六条费用承担6.1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结算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2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结算延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结算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金额的__%。
7.2 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范本3篇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范本3篇篇1中国银行贷款合同范本贷款合同编号:XXX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机构):中国银行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贷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贷款金额和用途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利率和费用1. 贷款利率为________%,贷款利率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
2. 贷款期内利率浮动情况______________。
3. 担保费_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
三、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1.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月,自____________起计算。
2. 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还款方式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
3. 如贷款到期未能按时还款的,甲方应支付逾期罚息______________。
四、保证方式1. 甲方应提供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贷款的担保。
2. 担保人必须提供______________的身份证明、资产证明,签署《担保合同书》。
五、贷款使用要求1. 甲方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用于违法经营活动。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用、私分、冒领贷款资金。
六、贷款违约处理1. 甲方如发生违约情况,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贷款本息。
2024最新的中国银行借贷合同范本5篇
2024最新的中国银行借贷合同范本5篇篇1中国银行借贷合同范本(XXXX年最新版)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借款人):[借款人姓名/名称]乙方(贷款人):中国银行[具体分行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基本信息1. 借款用途:[具体用途,如购房、创业、经营等]。
2. 借款金额: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3. 借款期限:[具体借款期限,如XX年/XX个月]。
4. 利率:[具体利率,包括年利率、月利率等]。
5. 还款方式:[具体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
二、借款发放与还款计划1. 乙方在审核甲方提供的资料无误后,将借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3. 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保证与担保1.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担保,确保借款的安全。
2. 如甲方未能按时偿还借款,乙方有权依法行使担保权利。
四、贷款使用与监管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2. 乙方有权对甲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甲方应当配合。
五、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金额偿还借款的,视为违约。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清偿所有未偿还款项,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3.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中银托付宝协议内容
中银托付宝协议内容中银托付宝是中国银行推出的一款第三方支付产品,主要用于网上支付、转账等业务。
下面是中银托付宝协议的内容:一、协议的目的该协议是中银托付宝用户与中国银行之间的协议,旨在规范用户使用中银托付宝服务的行为,保障用户的权益。
二、协议的适用范围该协议适用于所有使用中银托付宝服务的用户。
三、用户的权利和义务1. 用户有权利使用中银托付宝服务进行支付、转账等业务。
2. 用户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银托付宝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中银托付宝服务进行违法活动。
3. 用户应当保护好自己的中银托付宝账户和密码,不得将账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4. 用户应当及时更新自己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用户应当遵守中银托付宝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中银托付宝服务进行虚假交易、洗钱等违法活动。
四、中国银行的权利和义务1. 中国银行有权利根据用户的使用情况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银托付宝服务进行调整和改变。
2. 中国银行有权利根据用户的使用情况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用户的中银托付宝账户进行限制和冻结。
3. 中国银行有义务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确保中银托付宝服务的正常运行。
4. 中国银行有义务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处理。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中国银行有权利根据需要对该协议进行修改和变更,并在中银托付宝网站上公示。
2. 用户对协议的修改和变更有异议的,可以解除该协议并停止使用中银托付宝服务。
3. 用户违反该协议的规定,中国银行有权利解除该协议并停止用户使用中银托付宝服务。
六、争议的解决1. 用户和中国银行之间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用户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
七、协议的生效该协议自用户使用中银托付宝服务时生效,直到用户停止使用中银托付宝服务或者该协议被解除。
银期转帐协议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银期转帐协议银期转账协议本协议由中国银行与期货经纪公司共同签署,旨在明确银期转账的相关事宜,为双方合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一、甲方持有中国银行的银行账户,并拥有与之对应的资金;乙方是甲方选择的期货经纪公司,拥有期货交易牌照及相关业务资质。
二、甲方可以通过指定的方式和渠道,向中国银行发出银期转账指令。
具体方式和渠道由中国银行和甲方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转账指令准确无误,一旦指令执行,甲方不得撤回或修改。
三、银期转账指令需要包括以下内容:甲方的银行账号、期货经纪公司的账号、转账金额等信息。
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确保账户安全。
四、甲方在发出银期转账指令后,中国银行将根据指令从甲方账户中扣除相应资金,并将资金划转至期货经纪公司账户。
中国银行将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转账操作,但对于因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或错误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和期货经纪公司均应确保其交易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如有因账户异常造成的资金损失,由甲方或期货经纪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六、甲方和期货经纪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国银行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不得以银期转账为目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七、如甲方需要解除银期转账协议,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资金清算。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解除。
若无特殊情况,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九、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作为协议附件的一部分。
特此协议,以供各方遵守。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
中国银行关于修改下发《中国银行上存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中银资[1999]24号
中国银行关于修改下发《中国银行上存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关于修改下发《中国银行上存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1999年4月21日中银资[1999]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为了加强对分行上存资金的管理,使上存资金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和完善,总行结合1998年实际执行情况对《中国银行上存资金管理规定》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请严格遵照执行。
上存资金管理规定修改后,分行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一、定期上存资金不得提前支取。
总行再次要求各分行上存定期资金必须在活期上存资金能够满足支付需要的基础上(即高于活期上存资金限额)。
定期上存资金未到期不能提前支取,但可以向总行申请临时贷款弥补头寸,再用到期上存资金归还。
另外,各分行要注意定期上存资金的期限匹配,以保证资金的流动性。
二、定期上存资金到期后应及时办理支取或展期手续。
上存资金增加定期品种以来,有个别分行到期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急需资金时才办理转存活期。
为避免混乱,各分行要严格按定期上存资金的到期日,及时办理转存或提取,否则总行将主动将其转入活期户。
三、联行汇差为贷差的分行不得上存总行资金。
各分行的资金计划部门应加强与本行清算收付部门的配合,及时核对汇差数字,及时清算。
如用上存资金清贷差的分行,必须向总行资金部提出申请,由总行主动通过联行归还。
四、完整填写上存资金汇款凭证摘要。
增加定期上存资金品种以来,多次发生分行汇款凭证的摘要未注明期限品种,造成串户,给总行计息工作带来影响。
总行要求分行清算部门一定要完整填写上存资金汇款凭证摘要,如分行未在摘要栏中注明上存资金期限,总行将一律按活期上存资金计付利息。
即期中国银行本票合作协议书
甲方(开票方):乙方(接票方):鉴于:甲方在香港中国银行开出真实有效并且可以查询的银行即期本票(Bank Draft), 乙方认可并愿意接受甲方开具的银行本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出的银行本票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共识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银行本票:1.1 本票式样:香港中国银行即期本票。
1.2 本票金额:交易总金额为:100亿美元(分批开),滚动增加至200亿美元。
1.3 本票面值:首单5亿美元,本票每张面额为5亿美元共1张。
1.4本票受益人:以乙方指定人为受益人 (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和法人护照/身份证扫描件及开票所需其他文件。
1.5本票期限:甲乙双方交收完结后即时生效,有保兑跟单。
1.6交易价格:银行本票面额的 92% +1.5%+1.5%, 乙方以港币(人民币)支付,按支付当日美元兑港币(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结算。
2、操作程序:2.1 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24小时内向乙方提供其香港金管局和银行关于其本票的报备号、申请号和批准号。
乙方通过其银行途径进行核实无误后,银行官员名片的正本扫瞄件; 甲方确认收到上述文件,即向开票银行报备乙方企业的有关资料,开出并提供以乙方为受益人的即期本票。
2.2约定进行操作之日,甲方银行官员既从出票银行开出首单以乙方为受益人的即期银行本票(5亿美元,在银行内部系统开,直接传给接票方银行),乙方银行官员网上核实并确认该本票真实有效无误后,甲方银行官员出具保兑跟单(网上传给接票银行)。
乙方即在2个小时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92%全额及双方中间顾问3%奖励金,分别用中国大陆人民币(RMB)和香港港币((HKD)以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及各中间顾间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及居间顾问方收到上述相应资金后,此单业务完成。
2.3双方约定时间在银行工作日的早上9:30AM进银行开票核票。
在开票银行柜台现场,仅限甲、乙双方及银行官员。
2.4在首单交易完成后,后续每批银行本票交易均按照上述程序2.2到2.3逐条执行。
中国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板)-2024新整理
中国银行协议存款合同(模板)甲方(存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方为合法存入资金的单位,乙方为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银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在乙方开立协议存款账户,存入资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账户信息1.1 甲方在乙方开设协议存款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开户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账户操作员应按照乙方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条存款金额及期限2.1 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2 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自存款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
2.3 甲方在存款期限内不得提前支取存款,如提前支取,乙方有权按照提前支取部分的存款金额的0.5%收取违约金。
第三条利息及收益3.1 甲方存款的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利率按年计算,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3.2 甲方存款的利息收益按季度支付,支付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
3.3 甲方同意乙方将利息收益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支取存款本金及利息。
4.2 甲方应确保存入乙方的资金来源合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3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5.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存款本金及利息。
5.2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非法、违规的业务申请。
5.3 乙方应确保甲方存款资金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存款资金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存款期限届满之日止。
中国银行个人客户协议支付服务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协议支付服务协议甲方:陆欣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网上银行协议支付服务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提供的协议支付服务是甲方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将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下称“甲方签约账户”)与甲方在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方: 支付宝(简称“商户端”)的账户进行绑定,即可在指定商户网站完成直接付款业务或查询业务。
商户负责验证客户身份与服务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收到商户端发送的划拨甲方签约帐户资金的支付指令或查询甲方签约账户余额的查询指令后,直接依据该指令实时扣减甲方签约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或返回甲方签约账户的余额信息。
第二条甲方在与乙方签约之前必须已经与商户方完成了签约,注册了商户端账号。
甲方在一个商户使用同一个商户端账户只能存在一个有效协议,不可重复签约。
第三条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的协议支付功能必须首先成功申请成为乙方网上银行的客户,并已经申请了乙方指定的网上银行认证工具。
甲方与乙方协议支付签约完成后生成协议号,该协议号是乙方按相关付款请求进行支付的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协议号,并对以协议号完成的支付交易负责。
因甲方对协议号保管不善或泄密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请甲方在开通协议支付服务后,认真阅读相关的安全提示。
第四条第四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按照乙方的业务要求指定用于协议支付的合法账户(即甲方签约账户),并设定支付限额。
不同商户支持的账户类型不同。
如支付金额超过甲方设定限额或乙方控制限额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用于协议支付的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如因甲方签约账户已销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等)、余额不足、支付金额高于甲方设置的限额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甲方与除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机构(包括甲方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方等)之间的交易纠纷与乙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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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资金支付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人/付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邮编:
乙方(委托人/收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邮编:
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委托人”。
丙方(受托人/付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住所地:邮编:
鉴于:甲方与乙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提供资金支付监控服务。
本协议是指丙方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代为监控资金支付,在满足本协议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丙方根据本协议将甲方资金支付给乙方,或甲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退回到原划出款项的银行结算账户。
丙方就所提供的资金监控支付服务收取监控服务费。
甲乙丙三方在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监控资金支付
1.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本协议终止(以二者
先发生者为准)(下称“监控期间”),对于甲方支付至乙方账户内的监控资金由受托人进行监控支付。
第二条监控账户
2.1 委托人一致同意,指定以下乙方在受托人处已开立的账户作为本
协议项下的监控账户(下称“监控账户”):
账户名:
账号:
2.2监控账户采用预留银行印鉴,支付密码印鉴及甲方在乙方资金计划表鉴章方
式使用。
甲方或乙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并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印鉴的生效日期以三方书面确认的印签变更生效日期为准。
甲方或乙方预留银行印鉴发生变化未办理印鉴变更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
2.3监控账户只能用于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监控服务之目的。
第三条监控服务和费用
3.1在监控期间,除非受托人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将监控资金
支付给乙方,或甲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退回到原划出款项银行结
算账户,受托人不能根据任何一方的请求提取、划付(包括使用网
上银行等方式划付)监控资金,但受托人依法向有权国家机关提
供协助而冻结、扣划监控资金的除外。
3.2 委托人一致同意,监控期间,就本协议规定的受托人向委托人提
供的监控服务,委托人应向受托人缴纳监控服务费人民币
元。
监控服务费的收取按以下第 2 款执行:
(1) 受托人在监控账户中直接扣收上述费用;
(2) 受托人从甲方在受托人处开立的以下账户中扣收上述费用。
账户名:
账号:
第四条监控资金的支付
4.1 委托人一致同意,满足以下付款条件,受托人可对监控资金进行
支付:
1.甲方将资金支付给乙方的,应向受托人提供支付凭证,并加盖其预留银行印鉴,经受托人审核支付凭证的印鉴与甲方预留银行印鉴相符后,受托人据此将资金支付给乙方。
2.乙方支取监控资金的,应向受托人出具加盖其预留银行印鉴的银行票据,并且有由乙方出具的资金使用计划表,且该资金使用计划表经甲方鉴章,
受托人即可依据该计划表支付明细,对甲方转帐至乙方账户内资金进行划拨。
3.乙方监控资金划出后因各种原因需退回到原划出款项结算账户的,由银行按照乙方资金计划表有关明细进行处理,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五条委托人的声明和承诺
5.1 委托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5.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委托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委托人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5.3委托人承诺,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监控账户的设立、使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不涉及利用监控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洗钱、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5.4委托人承诺不以监控资金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5.5任何委托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违反承诺的委托人承担,如受托人因此受到损失的,该委托人应负责全额赔偿。
第六条对受托人的相关约定
6.1 受托人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应有权依赖于委托人向其提
供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据、证明文件、支付凭证、书面说明等)。
除对委托人在相关约定文件上加盖的预留印鉴是否与本协议第2.2条所述的预留银行印鉴相符予以审核外,受托人仅对委托人向其提供的任何文件在表面上是否符合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审查,并且无义务调查该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任何信息是否真实、正确,该等文件是否经合法的授权而制作和发出、或任何文件是否与其原件符合,或任何文件上的任何签字是否真实。
受托人对依赖于任何该等文件而行事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受托人应仅作为资金监控人,除依据本协议履行约定的资金支付监
控义务外,其对与其他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同)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正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等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或义务。
6.3 受托人对合同的履行以及甲方是否按时将监控资金支付至监控账
户,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基础合同的履行及甲方是否按约付款所引发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均应自行解决,如因上述纠纷的解决致使受托人基于任何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被诉或被追加为第三人,对于受托人参加上述司法程序而支出的任何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用等),甲乙双方应向受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4 除了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责任外,受托人对监控资金不承担任
何其他义务或责任,且受托人不应受到任何与监控资金有关的索赔要求的约束。
6.5 委托人同意对受托人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之资金监控义务而被索赔、
进入法律程序或产生任何损失作出全额补偿,除非上述索赔、法律程序或损失是由于受托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7.1 委托人协商一致变更账户收支监管协议的,委托人应将变更后的
合同及时提供给受托人。
7.2 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改
本协议。
7.3 发生下述任何情况之一,本协议即终止:
(1)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 委托人和受托人已经按照约定完全履行本协议。
7.4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本协议终止后,受托人应将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或本
协议终止之日(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本协议项下乙方监控资金余额(如有),交由乙方自行安排,该银行结算账户不再受本账户收支监管协议的制约。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其他方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15】日内未能予以纠正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监控服务费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的,违约方仍有义务进行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如任何一方遭受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等不能预见、不
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不能按期履行部分
或全部义务的,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方提供发
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并说明不可抗力预计持续的时间和对
其履行本协议的影响。
9.2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不能履行
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但该方迟延履行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订立、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加以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受托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2 一方若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11.3本协议项下交易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
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交易其他各方构成受托人的关联方或关联人士,各方均不谋求利用此种关联关系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11.4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鉴章预留印鉴;
附件2:乙方资金使用计划表
第十二条其他
12.1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
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
予延期。
12.2本协议一式四份,委托人各方各执一份,受托人执二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
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乙方):
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