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招商价格体系表
玉林专业市场招商方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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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商策略
1、常规租赁户: 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免租期为6个月:第一年免租4个月,第二年免租2个月;租
金第三年递增5-8%,管理费每半年缴纳一次; 招商启动期间,收取商户每铺号两个月租金为意向定金(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 租赁合同时,须缴清六个月的租金。
休闲餐饮、便利店 银行、电信、金融投
女装
小五金、小家电
内衣家居针织 金融投
休闲餐饮 童装、婴儿用品、
玩具、文体、 金融投
休闲餐饮
目标客户 玉林、柳州、南宁、虎门
玉林、柳州、南宁
广西玉林、南宁
广西玉林、广东广州 玉林当地
深圳、广州、南宁、玉林、柳州
南宁、玉林、柳州、广州、东莞
南宁、玉林、柳州、广州、东莞 玉林、南宁 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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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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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总则 1、要将中鼎·万商汇打造成集国际旅游、批发、零售、电商+实体店为一体的首席东盟电商产业基地。 2、要将中鼎·万商汇打造成桂东南创新型综合专业市场。 3、要充分发挥专业市场此种业态固有的商业价值和效益,并兼顾到客流的安全、方便与舒适因素。 4、要科学定位与合理布局,根据市场调查进行科学定位,结合项目建筑特色进行合理的业态布局。
工业品市场
宏进
租赁价格(元/㎡/月) 1层:70 2层:35 3层:28 4层:20
1层:650
2层:250
一区水果区:35 二区蔬菜:21 四区副食:20 六区酒、饮料:20 十一区粮油:25
签约年限 免租期
单店面积及项目说明情况
2年
6个月
单店建筑面积平均24平方米;人气稀少,有待 培养3-5年
招商收费标准及招商流程管理规定
加盟政策及招商流程管理规定1.0 目的:为统一XXXXXX品牌品牌加盟收费标准,规范运营中心开发人员品牌招商流程,推动招商加盟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0 适用范围:加盟拓展计划内加盟店开设、现有加盟商增开新店、加盟店换址及续签等工作适用本规定。
3.0职责界定开发部负责制订品牌加盟收费标准;制订、分解加盟拓展计划至运营中心渠道执行。
并对运营中心渠道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助。
3.1开发部----负责制订并定期回顾加盟收费标准、制订加盟拓展计划及对运营中心提报的意向加盟商综合评估。
3.2运营中心(渠道)---负责加盟拓展计划内所辖区域意向加盟商的寻找、甄选及店址初审、加盟商续签及其他招商相关工作的执行。
4.0加盟招商政策4.1加盟招商收费标准4.1.1依据加盟拓展现状及公司拓展市场划分,制订如下加盟招商收费标准,详见《招商收费标准》招商收费标准备注:表格第7项首次进货额为参照标准,按供货价核算,具体进货额需按照店面大小及柜台布局由运营中心与商品部确定)4.1.2免费服务项目及额外服务收费标准为体现公司加盟政策的优越性,提升加盟商的满意度,公司以成本加+免费服务的方式向加盟商提供以下服务及标准。
详见《免费服务项目及额外服务收费标准》免费服务项目及额外服务收费标准4.12.1以上费用按照财务部《连锁店商品、物资及费用结算管理规定》文件执行,由运营中心负责与加盟商进行确认。
4.12.2不在以上“服务收费”项目中的其他费用,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向加盟商收取。
若经查实,直接转交由监察室处理。
4.1.2.3其他因加盟商额外要求我司提供的服务或物品,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皆由加盟商承担。
4.1.2.4以上加盟免费服务项目及额外服务收费标准由开发部组织各相关部门每年回顾一次。
4.2加盟招商激励为推进加盟事业的发展,促进加盟商进货,减轻库存压力,公司推出加盟招商激励办法。
4.2.1激励办法一:首度合作扶持4.2.2.1适用范围:除根据地市场以外市场的加盟店新开4.2.2.2首度合作扶持优惠:免收首年管理费,次年开始按2%收取,直至合同期结束,收费周期不变。
招商预算表例
招商预算表例
整体方案中,甲方将承担以下费用:
1.招商推广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制作、招商合同工本费、
办公用品费等,以及招商推介活动和招商人员的工资及其交通、话费等,还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和开业庆典的宣传费用。
2.候车厅广告、公交车广告、大型户外广告、XXX广告、DM单派发、短信、飞播字幕及招商通告等费用,合计为元,
其中包括份DM单的印刷及派单费,每次发送条短信,每个
月播放两个月,每个月5000元。
3.活动费用,包括商业投资论坛和商业活动、产品特卖会、艺术团演出等,合计为元,其中包括邀请专家、场地租赁、活动包装、活动前期宣传、演出、组织等费用。
4.人员费用,包括招商人员工资、招商办公费、前期商业
调查费用等,合计为元*5=元,其中包括服装、电话、交通、
设备等费用。
5.公关费用,包括商家接待、商家招待、商家拜访等,合
计为元。
6.招商利润,包括乙方利润和招商佣金,合计为元。
总的预算为元。
招商定价方案
项目招租定价方案方案一:居民生活配套按每天每平方米0.8元定价收取,独立商业根据商业面积100平米以下的,按每平米每天0.6元定价收取,100平米以上的按每平米每天0.5元定价收取。
例如: 90平米X 0.6元 X 365天= 19710元150平米X 0.5元 X 365天= 27375元200平米X 0.5元 X 365天= 36500元250平米X 0.5元 X 365天= 45625元100平米以内的商业控制在两万元内,根据面积以此类推,迎合商街前期推广,宣传亮点为,高品质多元化,一站式购物为理念,配合低租金吸纳商户入驻,用最短的时间充实商街,商铺空置既是损失。
方案二;根据方案一定价标准再次延伸优惠程度。
(1)租金按每年支付房租的无优惠;(2)签约两年缴纳一年半房租按缴纳租金价格9折优惠,剩下半年房租签约日次年交付;(3)按90平米的商业计算,9折我们优惠了2957元,反而我们提前赢得了9855元两年无息使用权;(4)签约三年缴纳两年房租按交付租金总额的8.5折优惠,剩下一年房租签约日次年交付,按8折优惠。
按90平米的商业计算两年8.5折优惠5913元,三年8折优惠3942元,房租总共优惠了9855元反而我们赢得了29565元两年无息使用权。
采用阶段是付费优惠多缴多折扣模式,既能收获现金流,更能最大化的捆绑商户经营年限,避免退租转让等连锁反应,有损商街口碑。
方案三:按保证金交付免租金形式(1)110平米以下的缴纳7万元保证金三年免租金;(2)110--200平米的缴纳10万元保证金三年免租;(3)300平米左右的缴纳15万元保证金三年免租。
关于特色商街租户入住未满三年押金如何退还政策:1、租户满一年的扣押金的20%,满两年的扣押金的30%。
2、租户如中途退场须提前3个月与我公司报备。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目标考核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布部门】玉林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11.28【实施日期】2008.11.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玉林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示范市,根据《玉林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玉州区、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福绵管理区;(二)玉林经济开发区、玉柴工业园、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玉林龙潭产业园(2008年不考核);(三)市直签订责任状单位:玉林市招商促进局。
二、考核原则为真实、客观地评价招商引资业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推动、促进、激励、鼓舞、鞭策”作用,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以及“公开、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一)考核范围的认定。
1. 招商引资项目的考核范围是指广西区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以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的形式,在玉林市内进行投资合作的项目。
2. 以下引进资金不列入考核范围:(1)由我市提供财政担保的银行贷款;(2)国家、部委和自治区对我市的扶贫基金、社保、再就业、防疫、民政救灾救济、民族事业等调拨资金。
(二)考核项目确认条件。
招商引资大兑现项目可根据以下条件之一予以确认:1. 投资规模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或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并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2.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能够带动我市科技创新并经自治区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3. 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或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企业投资的项目。
招商服务收费政策
招商服务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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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旨在介绍招商服务收费政策,以便为客户提供清晰和透明的了解。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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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商咨询费用:按照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所需的咨询时间来计费。
2. 招商方案设计费用: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来确定设计费用。
3. 招商推广费用:根据所选的推广渠道和宣传策略来定价。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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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金:客户需要在合同签署后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
2. 阶段付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客户需按合同约定的里程碑付款。
3. 尾款:项目完成后,客户需要支付剩余的款项。
退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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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商咨询费用和方案设计费用不可退款。
2. 对于招商推广费用,如客户在合同签署后决定取消合作,退款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已经执行的工作时间进行部分退还。
费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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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项目的规模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招商服务收费标准可能会进行调整。
2. 任何费用调整将在与客户协商并得到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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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述收费政策仅为参考,招商服务收费标准可能根据具体项目和合同的约定而有所变化。
本文所列收费标准仅供参考,请与我们的销售团队联系以获取具体项目的定制报价。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09]221号【发布部门】玉林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0.19【实施日期】2009.10.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玉林市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力争完成全年招商引资185亿元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全市固定资产投资440亿元目标任务提供重要保障,确保全市经济发展良好势头。
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市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领导成员及主要职责指挥长:李克民副市长副指挥长:陈家勋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卢华市招商局局长市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
市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完成185亿元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市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和发展。
二、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市185亿招商引资指挥部(简称185指挥部)与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市招商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由卢华兼任,副主任由市招商促进局其他局领导担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招商组、项目组、督办组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招商促进局相关业务科室组成,工作组工作职责与业务科室职能相结合。
工作人员由市招商促进局各科室全员参与,实行一岗双责。
(一)185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 对接大兑现领导小组和大兑现办公室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185指挥部联席会议和办公室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工业园区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工业园区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正文:----------------------------------------------------------------------------------------------------------------------------------------------------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工业园区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经济开发区、玉柴工业园、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工业园区投资优惠办法》已经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玉林市工业园区投资优惠办法为抢抓泛珠三角经济区、泛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等多区域合作的新兴机遇,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促进扩大开放,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加快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工业化进程,特制定本投资优惠办法。
一、凡经批准进入我市工业园区(含经济开发区、集中区)兴办的各种生产经营性企业,除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外,并可享受本优惠办法。
二、土地优惠第一条工业用地依法依规按不低于成本价挂牌出让。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有关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在园区总体平衡条件下,可给予特殊优惠供地:(1)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及国内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总部或其他知名企业落户工业园区,且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以上的;(2)投资者到工业园区创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咨询中介机构及所属的新产品新工艺试验基地,或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所办的企业属高新技术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3)本办法第二条开发模式的。
第二条采用boot模式(建设--拥有--经营--转让),鼓励开发商参与园区连片开发建设,即在工业园区内划出一大片土地,按8:1规划好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然后招标选择开发商。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10•【字号】玉政办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10日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玉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的关键时期。
玉林东联粤港澳,背靠大西南,是粤港澳进入西部和西南地区东向出海的重要便捷通道之一,在推动开放合作中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编制《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推动玉林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现实要求,是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的题中之意,是提升玉林经济发展水平、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有力保障。
本规划依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编制,规划范围为玉林市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规划重点衔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广西经济体制改革“十四五”规划》等上位规划,同时协调玉林市本级《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重点谋划强抓RCEP机遇、强化北部湾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深化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等。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22•【字号】•【施行日期】200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桂发[2003]17号)、《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桂发[2003]18号)文件精神,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加快玉林市经济开发区(包括经济开发区东区和南区玉柴工业园,下同)开发建设步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如下投资优惠暂行办法。
第一条凡在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办高新技术、大型综合(专业)批发、商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在享受自治区有关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享受本优惠办法。
第二条土地优惠办法(一)工业用地1、工业用地原则上按土地成本价或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金。
2、投资者到经济开发区创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咨询中介机构及所属的新产品新工艺中试基地,或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所办的企业属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或高新技术的,根据实际所需的生产用地和投资规模大小,地价另议。
3、外商投资者可租赁开发区的国有土地投资办企业,租金另议。
4、为了确保土地合理使用,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1)投资商在经济开发区内获得土地之日起,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改变用途,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投资者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设计规模和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依照合同约定按原土地实际价格收回。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招商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招商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17•【字号】玉政办发[2005]9号•【施行日期】2005.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招商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5]9号)市招商促进局:《玉林市招商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一月十七日玉林市招商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2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部分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玉发[2004]13号)精神,撤销玉林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和玉林市经济协作招商局,组建玉林市招商促进局,仍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加挂市投资投诉中心牌子;具体负责承办对外对内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受理投资者的投诉工作。
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一、划入职能1、原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经济协作招商局)的职责划归市招商促进局承担。
2、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责划归市招商促进局承担。
3、市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对内对外招商引资相关职责,统一划归市招商促进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招商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开拓性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办市直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工作;调查、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和投资投诉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
租金测算模型(v2版)
67
50
0.2
中餐
1000
750
0.2
餐饮体系
西餐
400
300
0.2
特色餐饮
400
300
0.2
合计
3233 2425
-
碧桂园社区街区商业租金测算表
项目已开发规模系数 单铺建筑面积系数 连锁经营系数 停车位数量系数
B
C
D
F
3%
5%
3%
3%
层高系数 I
3%
交通通达系数 G
3%
临路系数 H
3%
楼层系数 J
层高4.2米以下:0.7 层高4.2-5.4米:1.0 层高5.4米以上:1.5
2条公交线以下:0.6 临主干道25米以内:1.4 2-5条公交线:0.8 临主干道25-50米:1.0 5条公交线以上:1.0 临主干道50米以上:0.6
首层:1.0 二层:0.5 三层以上:0.2
0.8
0.7
0.8
0.9
50
38
40
29
50
36
30
பைடு நூலகம்
22
-
-
11%
20万㎡以下:0.8 20-50万㎡:1.0 50-100万㎡:1.2 100万㎡以上:1.4
小于100㎡:1.3 100-300㎡:1.0 300-1000㎡:0.7 1000-10000㎡:0.4 10000㎡以上:0.2
连锁经营:0.8 非连锁经营:1.0
80㎡配1个:1.1 100㎡配1个:1.0 120㎡配1个:0.9
功能
性质
业态
城市系数
权重指标
A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