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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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统计的要求和方法

毕业生就业统计的要求和方法
例:某年 全部: 1809所高校 110万毕业生




抽样:
648所高校(36%) 1万毕业生(1%)

统计指标:全职 临时性就业 待就业 不就业(选择性未就业)

毕业生总人数-非就业 人数 100% 毕业生就业率= 毕业生总人数


某年统计结果: 就业率:87.0%
其中全职 73.1% 临时性就业 13.9 %
(3)2001年相对严谨的就业率统计
(4)2002年相对完善的就业率统计方法
(5)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研究 (6)2004年实施重新规范的就业率统计办法
2、国外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情况
(1)美国
政府层面 : 劳动统计局(BLS) 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CES)
国家教育统计中心

调查时间:毕业一年后 调查方式:采取抽样问卷调查方法进行统计
(三)基层就业统计办法 1、基层的概念
(1)政党的基层组织
(2)国家机构的基层 (3)社会团体的基层组织 (4)企业、事业单位的基层组织 (5)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
2、基层就业统计范围 (1)基层是相对的概念 (2)18号文件涉及的基层内容 (3)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统计范围
① 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组织;
调查问卷的其他指标:毕业生就业领域、 待遇、就业单位性质等
华盛顿大学

调查时间:第二年3月和7月
调查方式:采取问卷调查方式(两次发放) 反馈率:本科生:30%——40% 研究生:50%——60%


2、英国 就业率统计的目的 :
①院校之间进行比较 ②国际范围内比较 ③了解专业、种族、性别和其他因素对就业 的情况的影响 ④院校的域差异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

统计标准及报送要求

统计标准及报送要求

附件二:统计标准及报送要求(一)纳入就业率统计范围的就业形式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2.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用人单位工作。

(2)毕业生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满足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无法办理到用人单位的《报到证》。

3.其它录用形式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未经人社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但未办理派遣手续;或毕业生被派遣到劳务派遣公司,并由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或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等。

4.科研助理:国家、省市实施科研助理计划,或在我省各高校参加在研项目研究的应届毕业生或科研成果转化的科研助理。

5.参军:毕业生到部队参军入伍。

6.项目就业:国家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藏专项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益性岗位等项目就业的毕业生。

7.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

8.自主创业: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或是入驻学校自建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实训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

9.升学:包括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全日制普通本科,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硕士毕业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博士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10.出国、出境: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二)各类就业形式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有关要求1.协议就业:所需材料及要求按照派遣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2.项目就业:依据相关项目招募单位的招录文件或招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劳动合同就业:以下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1)提供人社部门统一制定的或是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本人有效的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

(2)提供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本人有效的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

四种特殊情况的就业信息上报方式

四种特殊情况的就业信息上报方式

四种特殊情况的就业信息上报方式各位毕业班同学好:以下是升学、出国(出境)、应征入伍、自主创业四种特殊情况的就业信息上报方式,请参考上报!一、升学拟被录取的毕业生须填报就业信息。

1.毕业去向:其他情况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就业学校的组织机构代码3.具体就业单位:就读学校全称;4.单位类型:其他形式升学5.单位所属行业:教育6.单位所属地区:就读学校所属地区7.职业类型: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8.单位联系人:就读学校招生部门9.单位联系电话:就读学校招生部门电话10.薪酬:011.使用意图:读书12.签约时间、是否专业对口、是否就业困难:如实填报。

二、出国(出境)毕业后出国(出境)的,根据要求报送完整出国(出境)信息的,可计入就业率。

出国(出境)信息报送要求:1.毕业去向:其他情况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3.具体就业单位:报送毕业生出国(出境)的国家或地区、就读学校专业或就业单位名称;4.单位类型:出国(出境)5.单位所属行业:教育6.单位所属地区:出国出境所在地区7.职业类型: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8.单位联系人:家属姓名9.单位联系电话:家属联系电话10.薪酬:011.使用意图:出国12.签约时间、是否专业对口、是否就业困难:如实填报。

三、应征入伍毕业后应征入伍的,根据要求报送完整信息的,可计入就业率。

1.毕业去向:其他情况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3.具体就业单位:具体地区征兵办4.单位类型:应征义务兵5.单位所属行业:国家机构6.单位所属地区:征兵办所属地区7.职业类型:军人8.单位联系人:具体地区征兵办联系人9.单位联系电话:征兵办联系电话10.薪酬:011.使用意图:服役12.签约时间、是否专业对口、是否就业困难:如实填报。

四、自主创业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根据要求报送完整信息的,可计入就业率。

自主创业的就业信息报送要求:1.毕业去向:其他情况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3.具体就业单位:自主创业的企业名称4.单位类型:自主创业属下的子类型5.单位所属行业:自主创业企业行业6.单位所属地区:自主创业企业所属地区7.职业类型:毕业生在自主创业企业的职业类型8.单位联系人:本人或自主创业企业负责人9.单位联系电话:本人或自主创业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10.薪酬:月平均收入11.使用意图:如实填报12.签约时间、是否专业对口、是否就业困难:如实填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11.18•【文号】教学[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

当前,国内经济趋稳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全社会宏观就业压力增大。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1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作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工作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大工作和政策力度,积极拓展就业领域,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2013年要继续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人数持续增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更加充分;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工作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和深化“一把手”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毕业流程

毕业流程

(三)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 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 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 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 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 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 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 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省教育厅审批就业方案,打 印报到证,发放暂缓条形码, 并发放至学校
学校通过各二级学院发 放报到证(升学的学生 无报到证) 学校毕业生就业指 导与服务中心汇同 各二级学院整理毕 业生档案并寄出
学校通过各二级学院 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凭就业报 到证到相应的单 位或部门报到
到省就业指导 中心取消暂缓, 进行派遣
七、调整改派
(一)什么是调整改派
在毕业生派遣之后(或者签署就业协议截止日期 之后),如果毕业生要离开原单位到新的单位工 作,需要进行改派。
(二)改派的时间
从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每个月的最后一周, 由学校统一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并到省就业指 导中心办理。 暑假期间需要改派的同学可先向 就业指导中心咨询后办理。电话:07532186665
协议栏注意事项
(三)学校网页电子资料
登陆账号、密码均为学

三、签约
常见的形式有:
(一)用人单位出具接收意 见书(常称为“接收 函”)。 (二)双方签订《毕业生就 业协议书》。 (三)签订《劳动合同》。
(一)接收函
***学院: 经研究,同意接受贵校 (院)2005届毕业生**等1人到 我部分配工作,请列入2005年分 配计划,如毕业生非国家计划内 招生,此函无效。

高校学生就业信息报送的问题与对策

高校学生就业信息报送的问题与对策

高校学生就业信息报送的问题与对策作者:宣萱来源:《职业(上半月刊)》 2019年第10期文 / 宣萱摘要:高校学生就业信息报送的方式自2019年开始发生了变化,从通过原来的“奥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转变为目前的“91JOB智慧平台”形式报送,本文针对就业信息报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高校学生就业信息报送问题与对策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现在的高校学生就业信息的智慧报送系统是开放、动态的实时数据平台形式,报送人、审核人每次操作都会留下痕迹。

报送方式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业信息报送新模式,促使教育工作者对就业工作展开了新的思考。

一、有关学生就业材料的录入、上传的问题根据“91JOB智慧平台”的界面报送程序,学生就业材料的上传者可以是学生本人也可以是教师。

1.学生自己上传材料的优缺点如果是学生本人上传,需要登录网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根据界面的操作要求,录入自己的就业信息且上传合格的就业材料。

学生本人录入、上传就业材料的优点:一方面,“放权”给学生,很大程度上会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由学生本人递交的就业材料,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

学生本人录入、上传就业材料的缺点:一方面,态度不端正的学生,会出现随便录入就业信息、肆意上传生活照而不是合格的就业材料照片的情况;另一方面,每个学生录入、上传的时间不同,教师没有主动权,只能催促学生,教师管理会非常被动。

2.教师上传材料的优缺点如果是教师上传,则需要用教师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选择“代填”项,根据界面的操作要求,帮助学生录入就业信息且上传合格的就业材料。

教师帮助学生录入、上传的优点:一方面,会提高就业信息报送的工作效率,教师具有主动权,只要求学生上交合格的纸质材料,不用催促学生录入、上传;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就业材料报送的精准性,教师收本班学生的就业材料时可以先做好预审工作,如果发现不合格的就直接退给学生重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为了理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体制,完善改革措施,健全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我委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实施意见的精神,研究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以指导和管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把这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这不仅是做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也是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规定》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1、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业生就业工作;2、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3、收集和发布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4、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部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5、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调配工作;6、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8、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9、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流程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流程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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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业率要求

教育部就业率要求

教育部就业率要求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备受关注。

为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提出了要求。

二、教育部就业率要求的具体内容1. 就业率目标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不低于90%。

2. 数据统计方式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并将数据报送至教育部。

3. 提高就业能力教育部鼓励各高校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和实践能力训练,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4.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教育部鼓励各高校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5. 完善招聘服务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完善招聘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招聘信息和服务。

三、对教育部就业率要求的影响及意义1. 对高校及学生的影响由于教育部就业率要求的出台,各高校和学生都会更加重视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高校将加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和实践能力训练,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学生也会更加积极地寻找实习和就业机会。

2. 对企事业单位的影响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这将促进高校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助于企事业单位招聘到更加优秀的毕业生。

3. 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教育部就业率要求的出台,表明政府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非常重视。

这将促进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和解决该问题,有助于缓解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人才短缺现象。

四、如何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 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实践能力训练提升学生职场素养、技能水平以及实践经验,增强其在求职过程中的竞争力。

2.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高校应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3. 完善招聘服务高校应完善招聘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招聘信息和服务。

4. 建立良好的就业导向高校应建立良好的就业导向,指导学生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并为其提供相关帮助和支持。

五、结论教育部就业率要求的出台,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1]2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1]2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1.01.15施行日期2001.01.15文号教学[2001]2号主题类别高等教育,就业促进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1]2号2001年1月15日)2001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第十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也是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的重要一年。

为全面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的要求,一方面要切实做好2001年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另一方面要扎实抓好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为今后几年更大量的毕业生顺利就业开辟道路。

现就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我国在新的世纪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力量。

各地方、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这一人才资源的重要作用,突破传统观念,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吸引毕业生、用好毕业生的良好环境,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有效机制,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真正把高校毕业生的资源优势变成推动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力量。

二、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加快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调整。

今后我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所辖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就业率来考核、评价、推动和促进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

各地要按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适时调整毕业生就业政策,改善和优化毕业生就业环境,提高本地区毕业生就业率。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7.03.24•【文号】教学[1997]6号•【施行日期】1997.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颁发教学[1997]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1、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2、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3、收集和发布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4、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部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5、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6、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8、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9、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要求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要求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要求一、考生号:考生号作为关键字段,必须是招生数据中的考生号,不能自编,且要与学籍数据一致。

二、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作为辅助关键字段,不能为空,不能自编,且要与学籍数据一致。

如果无身份证(如军官),需填写相应证件号。

三、姓名:不能为空,要与学籍数据一致。

四、院校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院校代码。

五、专业代码、专业、专业方向:“专业代码、专业”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专业代码,不同学历层次专业代码不能混用。

专业代码后四位不能为“0000”。

当标准专业代码中无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名称时,在标准专业代码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填入“专业代码、专业”中(如无相近专业,可选择专业类,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专业方向”中填入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名称。

六、性别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七、学历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八、培养方式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本专科只能使用“1 非定向、2 定向”。

九、生源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十、民族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十一、政治面貌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十二、毕业去向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1.当毕业去向代码是“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1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时:(1)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填写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不含“-”)或15位的企业工商注册号。

如果个别机关、事业或部队单位无法查到组织机构代码,可以填写“无”,不能用其他代码代替。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可以通过百度搜索“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或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 查询。

企业工商注册号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2) 单位名称:不能为空,要填写实际工作单位。

(3) 单位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后四位不能为“0”,要填写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使用说明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使用说明

全国⾼校毕业⽣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使⽤说明全国⾼校毕业⽣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使⽤说明⼀、全国⾼校毕业⽣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介绍简称就业状态⽹报系统,是由教育部⾼校学⽣司和全国就业指导中⼼研发的,主要⽤于在互联⽹平台上报送就业管理⼯作相关数据。

⼆、填报内容三、填报规则(⼀)政治⾯貌代码字段顺序:代码、名称01 中共党员02 中共预备党员03 共青团员04 民⾰会员05 民盟盟员06 民建会员07 民进会员08 农⼯党党员09 致公党党员10 九三学社社员11 台盟盟员12 ⽆党派民主⼈⼠13 群众(⼆)所在班级,填写班级编号“1、2、3、4”(三)困难⽣类别代码字段顺序:代码、名称0 ⾮困难⽣1就业困难2家庭困难3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4残疾5就业困难和残疾6家庭困难和残疾7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和残疾(四)联系⽅式1,⼿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五)联系⽅式2,QQ号码(六)毕业去向代码字段顺序:代码、名称10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11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12 其他录⽤形式就业27 科研助理50 国家基层项⽬51 地⽅基层项⽬46 应征义务兵70 待就业71 不就业拟升学72 其他暂不就业75 ⾃主创业76 ⾃由职业80 升学85 出国、出境(1)当毕业去向代码是“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12其他录⽤形式就业”时。

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业代码、单位性质代码、⼯作职位类别代码”不能为空,并要填写实际⼯作单位的相关情况。

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要符合编码规则(需上⽹查询,详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说明)。

③“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业代码、单位性质代码、⼯作职位类别代码”要使⽤下发的标准代码,“单位所在地代码”后四位不能为“0”。

④当毕业去向是以下⼏种情况时,毕业去向代码填“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a.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盖有单位⼈⼒资源(⼈事)部门公章或单位⾏政公章;b.具有⼈事调配权限或有⼈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毕业⽣⼈事关系(档案、户⼝、党团组织关系等)的接收函;c.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并有录⽤接收函或其他接收材料;d.定向、委托培养毕业⽣;e.部队招收⼠官。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保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就业及相关的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应贯彻统筹兼顾、合理使用、加强重点、面向基层的方针,努力满足国家建设需要,使毕业生学以致用、人尽其才。

国家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其他需要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完善的服务,使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逐步做到专业化。

第六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积极满足国防、军工、科研、教学、高新技术等单位,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党政机关和人民解放军的所属单位的用人需求。

其它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满足本系统、本行业的需要,同时努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定向培养的本专科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应首先满足教育系统的需要。

第七条非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其服务范围是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的所属单位。

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定向培养合同就业,委托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自筹经费研究生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八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教育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其他部委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使用说明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使用说明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使用说明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使用说明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介绍简称就业状态网报系统,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研发的,主要用于在互联网平台上报送就业管理工作相关数据。

二、填报内容三、填报规则(一)政治面貌代码字段顺序:代码、名称01 中共党员02 中共预备党员03 共青团员04 民革会员05 民盟盟员06 民建会员07 民进会员08 农工党党员09 致公党党员10 九三学社社员11 台盟盟员12 无党派民主人士13 群众(二)所在班级,填写班级编号“1、2、3、4”(三)困难生类别代码字段顺序:代码、名称0 非困难生1就业困难2家庭困难3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4残疾5就业困难和残疾6家庭困难和残疾7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和残疾(四)联系方式1,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五)联系方式2,QQ号码(六)毕业去向代码字段顺序:代码、名称10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1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12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27 科研助理50 国家基层项目51 地方基层项目46 应征义务兵70 待就业71 不就业拟升学72 其他暂不就业75 自主创业76 自由职业80 升学85 出国、出境(1)当毕业去向代码是“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1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时。

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行业代码、单位性质代码、工作职位类别代码”不能为空,并要填写实际工作单位的相关情况。

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要符合编码规则(需上网查询,详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说明)。

③“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行业代码、单位性质代码、工作职位类别代码”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单位所在地代码”后四位不能为“0”。

④当毕业去向是以下几种情况时,毕业去向代码填“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a.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b.具有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接收函;c.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并有录用接收函或其他接收材料;d.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e.部队招收士官。

毕业生就业统计的要求和方法

毕业生就业统计的要求和方法

设计调查问卷
根据调查目的和对象,设 计合理的调查问卷,包括 问题的内容、形式和顺序 等。
确定调查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 的调查方法,如问卷调查、 访谈、观察等。
搜集统计资料
STEP 01
搜集资料
STEP 02
审核资料
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搜 集所需的统计资料,包括 毕业生就业信息、用人单 位招聘信息等。
访谈法
总结词
通过与毕业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获取关于就业情况的详细信息。
详细描述
访谈法是一种定性研究方法,适用于小样本的深度调查。这种方法可以了解到毕业生的就业经历、工作满意度、 职业规划等方面的信息,有助于深入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文献法
总结词
通过查阅已有的文献资料,获取关于毕业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业情况的数据。
Part
05
毕业生就业统计的应用
政策制定与调整
政策制定
就业统计数据为政府提供了制定就业政策的依据,包括就业促进政策、创业扶持政策等。
政策调整
通过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的分析,政府可以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 策。
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
课程设置
学校可以根据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了解专 业与市场的匹配程度,优化课程设置。
标准化数据收集方法
确保数据收集方法一致,避免因方法不同导致 数据不准确。
定期校验数据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校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数据收集的完整性
覆盖所有相关领域
确保数据覆盖所有相关的行业、地区和岗位,避免数 据缺失。
详尽收集个人信息
除了基本信息外,还应收集毕业生的工作经历、教育 背景等详细信息。
定期更新数据

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统计方法制度法规

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统计方法制度法规

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统计方法制度法规
毕业生就业率和待就业率的统计方法制度法规一般由教育部或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
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统计方法制度法规:
1. 数据来源:统计数据通常通过高等教育机构的毕业生调查、就业服务平台、社会调
查等渠道获取。

2. 统计指标: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率和待就业率。

毕业生就业率是指毕业生就业人数
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待就业率是指毕业生中尚未就业的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

3. 统计对象:通常是针对各类高等教育机构的毕业生进行统计,并且可以按照不同学
历层次、专业、性别等进行划分。

4. 统计周期:统计一般以学年、学期为单位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月度或季度统计。

5. 统计方法:统计方法可以采用抽样调查、全面调查或在线填写等方式进行,确保样
本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6. 数据发布:统计结果通常由教育部或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发布,可以在相关网站、媒
体或报告中公布。

此外,还有一些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原则、政策措施和实施
细则,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等,用于指导和规范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
和管理工作。

这些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于学校、就业服务机构和相关部门具有法律效力,要求各方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率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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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要求
一、考生号:考生号作为关键字段,必须是招生数据中的考生号,不能自编,且要与学籍数据一致。

二、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作为辅助关键字段,不能为空,不能自编,且要与学籍数据一致。

如果无身份证(如军官),需填写相应证件号。

三、姓名:不能为空,要与学籍数据一致。

四、院校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院校代码。

五、专业代码、专业、专业方向:“专业代码、专业”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专业代码,不同学历层次专业代码不能混用。

专业代码后四位不能为“0000”。

当标准专业代码中无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名称时,在标准专业代码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填入“专业代码、专业”中(如无相近专业,可选择专业类,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专业方向”中填入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名称。

六、性别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七、学历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八、培养方式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本专科只能使用“1 非定向、2 定向”。

九、生源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十、民族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十一、政治面貌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十二、毕业去向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1.当毕业去向代码是“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1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时:
(1)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填写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不含“-”)或15位的企业工商注册号。

如果个别机关、事业或部队单位无法查到组织机构代码,可以填写“无”,不能用其他代码代替。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可以通过百度搜索“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或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 查询。

企业工商注册号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2) 单位名称:不能为空,要填写实际工作单位。

(3) 单位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后四位不能为“0”,要填写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

(4) 单位行业代码:不能为空,要填写实际工作单位行业。

(5) 单位性质代码:不能为空,要填写实际工作单位性质。

(6) 工作职位类别代码:不能为空,要填写实际工作职位类别。

2.当毕业去向代码是“27 科研助理50 国家基层项目 51 地方基层项目”时:
(1) 单位名称:不能为空,填写具体基层项目“特岗教师、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等或科研助理所在的单位。

(2) 单位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填写毕业生服务的地区,后四位不能为“0”,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3.当毕业去向代码是“76自由职业”时:
(1) 单位名称:不能为空,填写所从事的自由职业内容。

(2) 单位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填写工作所在地区,后四位不能为“0”,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4.当毕业去向代码是“75自主创业”时:
(1) 单位名称:不能为空,填写具体创业项目。

(2) 单位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填写创业所在地区,后四位不能为“0”,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3) 单位行业代码:不能为空,填写创业从事的行业,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5.当毕业去向代码是“46 应征义务兵70 待就业 71 不就业拟升学 72 其他暂不就业”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行业代码、单位性质代码、单位职位类别代码不用填写。

6.当毕业去向代码是“80 升学 85 出国、出境”时:单位名称不能为空,填写升学的学校或出国、出境的国家。

注:当毕业去向是以下几种情况时,毕业去向代码填“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 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2) 具有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接收函;
(3) 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并有录用接收函或其他接收材料;
(4) 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
(5) 部队招收士官。

十三、报到证签发类别:
1. 去就业地报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毕业生户档,需将户档迁往就业单位所在地,即落实就业单位且工作地与户档一致。

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落实就业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
(2) 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3) 在生源地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生源地。

2. 回生源地报到: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毕业生户档,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2) 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3. 去代理/托管地报到:将户档迁往户档代理/托管机构。

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未落实就业单位,将户档迁往户档代理/托管机构;
(2) 落实就业单位,将户档迁往非就业地且非生源地的户档代理/托管机构;
(3) 在本省区市就业部门代理或托管。

十四、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报到证签往单位所在地代码、报到起始时间、报到证编号:当“报到证签发类别代码”的值是“1去就业地报到 2回生源地报到 3去代理/托管地报到”时,以上字段不能为空,“报到证签往单位所在地代码”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且后四位不能为“0”。

报到证编号要符合规则。

报到起始时间要符合日期规则。

十五、困难生类别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也可将代码扩展为:0非困难生 1就业困难 2家庭困难 3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 4残疾 5就业困难和残疾 6家庭困难和残疾 7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和残疾。

十六、师范生类别代码:不能为空,且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十七、学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不能为空。

学制只能是一位数字或一位数字+“.5”(如:2或2.5)。

入学时间只能是20XXXX(如:201009),毕业时间只能是20XXXX(如201407)。

十八、手机、电子邮件、QQ号码:为了能对毕业生进行后续的跟踪调查,请尽量填写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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