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各县市产业发展与招引资主要优惠政策精编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1.30•【字号】湘新管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园区、区市,岳阳湘阴、湘潭九华片区,新区各部门(单位)、国有公司,各街道(镇),有关单位:现将《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月30日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推动湖南湘江新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以湖南金融中心为核心增长点的现代金融生态,更大力度集聚优质金融资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39号)《湖南省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打造良好金融生态(一)优化金融政策环境。
坚持服务导向,提升政策支持精准度,为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新区集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金融创新激励。
鼓励新区入驻金融机构加强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承接国家层面各项金融试点,对在金融科技、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方面创新成果显著的金融机构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金融人才引进。
进一步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打造优质金融人才集聚高地,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新区入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四)深化行业联动合作。
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对接,发挥金融行业协会集聚行业资源的积极作用,对在争取国家重大政策支持、承接国家金融改革试点、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行业协会等,给予一定奖励。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4.07•【字号】长商务发〔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现将《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2024年4月7日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适用范围及标准第三章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第四章申报及审批流程第五章专项资金监督与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沙开放型经济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加快推进长沙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中国(长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9号)和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是长沙市政府统筹用于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长沙综试区建设的专项资金。
在资金安排上,可与中央、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鼓励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园区设立相应发展资金,推动全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支持对象是对长沙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跨境电商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政府批准的支持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各项奖励政策的实施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引导、注重效益、总额控制、专款专用,引导各类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长沙市雨花区产业发展扶植和奖励办法
长沙市雨花区产业发展扶植和奖励办法为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扶植企业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培植区级财源,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一)本办法考核扶植奖励对象为企业、村及有关个人。
(二)本办法适用前提是扶植奖励对象的税务关系或税收落户在雨花区。
(三)本办法中所提“区财政税收”是指经核定后进入区财政收入的有关税种,具体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当年产生并缴纳的税收的区级留成收入。
核定企业完成的区财政税收时,以通用缴款书作为计算依据,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必须换成通用缴款书。
(四)行政村的税收考核范围为:村(组)集体所办企业及村组本级缴纳的税收。
对于单纯以租用、征用或出让土地的方式落户本村的企业、开发项目及个体经营户所缴纳的税收不计入村税收考核范围。
(五)具有特殊税源性的项目及有关重点企业,区政府将实行一事一议,另行确定奖励政策,与本办法同时实施。
(六)对落户本区的企业、项目或其投资方、股东等关联方,若已经享受了区政府在土地地价或与税收挂钩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奖励或优惠,本办法不再计奖。
对重大企业、项目,区政府将实行一事一议。
二、扶植奖励内容(一)产业发展扶植1、工业类(1)规模工业企业对年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且实缴区财政税收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且实缴区财政税收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且实缴区财政税收8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且实缴区财政税收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产值达5亿元以上,且实缴区财政税收4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且实缴区财政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扶植。
新办工业企业不适用本条。
(2)新办工业企业凡当年实缴区财政税收10万元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指区域内新注册的企业,不含更名、股改等形式变更的企业),前三年,按其实缴区财政税收的50%、40%、30%给予企业资金扶植。
园区优惠政策指南
园区优惠政策指南1、《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园区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各有关单位、各企业: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提升园区国际化水平,发挥省会临空港资源优势,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根据长沙市区域经济发展纲要,结合园区实际,对园区总部经济发展制定如下鼓励政策。
一、总部经济是指在园区登记注册、办理税务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单独核算的公司总部或分支机构。
包括在园区设立企业管理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营销中心等独立核算型机构。
在园区购地建立基地等已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适用本奖励政策。
二、对来园区设立总部机构的企业,园区提供免费注册场所;需租赁办公场所的企业,由园区提供(限150平方以内)租金补贴,补贴标准10元/每月/每平方米,补贴期限2年;在园区内自主购置的办公用房,契税全额补贴到企业。
三、实行税收贡献奖。
对总部或分支机构入驻园区,年纳税总额在200万元以上或地方收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园区留成40%比例予以奖励。
四、实行税收增幅奖。
以上年实际纳税额为基数对增量部分按园区留成60%的比例予以奖励。
对投资额度和强度大、预期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总部或分支机构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的方法确定优惠政策。
五、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奖励政策。
对入驻园区的总部或分支机构,且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实行奖励,其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园区留成部分100%奖励到个人。
六、对引进总部或分支机构的科研、高管人员,享受园区的人才扎根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各项优惠政策。
七、建筑安装、施工设计、文化创意等总部企业在浏阳区域外开展业务并在园区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按园区留存部分的50%比例给予奖励。
八、对新引进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的中介个人,按该企业第一个年纳税额(计算12个月份)的园区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九、对总部设在园区,且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园区新购地建设工业项目,土地价格按现有土地价格优惠15%。
长沙市招商引资项目汇总表长沙市招商引资项目汇总表
已完成项目立项及可研审批,用地资料已呈报省国土厅
独资
望城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李平波
浏阳河中路项目
浏阳河中路地处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关口街道办事处内,西起浏大公路,东至景程大道,南临浏阳河,北达翠园路和水佳路。该项目是浏阳新、老城区的关键结合部位,是新城区的黄金码头,项目地块呈“L”型,南北宽320m-530 m,东西长3300m,用地总面积1579亩,根据浏阳市总体规划及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金融、文化娱乐等综合用地
独资
合作
合资
宁乡县农办
蔡石皎
0731-7882224
5万亩茶叶种植加工基地
总发展规模5万亩。生产高档礼品茶,开发乌龙茶、银针等富硒系列名茶
1282
现有茶叶种植规模1万亩,茶叶加工厂2个。
独资
合作
宁乡县沩山乡政府
喻建华
0731-7830002
15万亩楠竹基地建设及深加工基地
新发展楠竹生产基地7万亩,改造8万亩低产楠竹基地,建设大型竹制品精深加工厂
排水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建一个污水处理厂
公共绿化及防灾系统
15207
省发改委已立项
合作
其他
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陶自立
0731-6385798
二、能源、交通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投资
(万美元)
项目进展
合作
方式
承办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长沙铁路南北货站迁建工程
征地2300亩,在现有捞刀河站及霞凝站货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新建长沙铁路货站,将既有长沙南北站土地约500亩整体开发
合资
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1.17•【字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1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工业经济的核心力量,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支撑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为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工业经济总量,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为目标,通过外引增量、内稳存量、扩大总量,加大财政、金融、税费等支持力度,实现工业经济扩容提质。
二、目标任务以2021年底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为基数(2981户),每年新增500户以上,净增300户以上,2026年达到计划4500户。
三、重点工作(一)加快工业项目“新入规”狠抓工业项目建设,全面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建立新引进项目库和在建项目库,明确投资目标、节点任务、形象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入规”,及时将工业投资转化为工业增长动能。
(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二)推动规下企业“小升规”全面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摸底筛选工作,将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至2000万元中小微工业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市、区县(市)、园区三级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07•【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7日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奋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加快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拓宽利用外资领域(一)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依法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实施“非禁即入”。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二)提升重点平台开放水平。
支持湖南湘江新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推进制度创新,探索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投资便利化、自由化改革。
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进一步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便利化管理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
(责任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委金融办)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一)优化外商投资结构。
引进龙头企业 壮大产业集群——长沙高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解读
维普资讯
[ 城市 商机 】CI TY
强企业美国思科落户麓谷 . 设立技术创新中心和网络教育学院基地。
诺基亚在麓谷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湖南华诺科技有1 b% 3  ̄
I 税高新区财政实得部分的57 0 奖励给本人 。 0 : 力引进配套服务业 落户麓谷的工业物流企业 ,从正 年度起3 年内,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高新区实
的3% 0 奖励给企业 。营业面积在50 平方米 以上的大型 00
3% 0 奖励给企业 。在麓谷投 资额3 0 ̄ 元 以上的文化体育设施 00J
项 目,自获利年 度起3 内 ,所缴税收 高新 区财政实得部分 年
10 奖励给企业 。 盈 0%
目, 自营业之 日起 3 内,所 缴税 收高新 区实得部分 的 年
金支持 ; 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 资在3 亿元 以上的企业 ,给予其
入麓谷从事 电子信息 、 装备制造 、新材料产 业研 发生产或设
立企业总部 、地 区总部 ,一次性给予5 万一 0万元 的产业发 O ]0 展配套资金支持 。
固定 资产投资总额5- %9 % 8  ̄产业发展配套资金支持 ; 对一次性 固定资产投 资在 1 亿元 以上的重要配套企业 ,给予其固定资产 投资总额的2- % % 5 的产业发展配套资金支持 。 重奖落户麓谷 总部基地 落户麓谷的企业总部和地 区总
( 编辑 :郎赢 昱 邮 箱 :szznw .o .n zz ̄j escic ) n
沙高新区2 年重大招商项 目 08 0
月2 o日上午 在杭 州凯 悦大酒 店
金融中心 、高级住宅等 ,项 目总投资约
3亿元 ,拟采取整体开发模式 。 o
“ 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原则 “ 量身订制 ”优惠政策 。 《 猛》
湖南省长沙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湖南省长沙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鼓励外商到长沙县投资合作,除执行国家、湖南省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以外,我县还实行以下优惠: 1、外商独资兴办鼓励类生产项目(即符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下同)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企业所得税,除享受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外,由财政部门全部返还。
第6年至第10年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返还所征税款的50%。
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比照基准地价优惠20%—50%。
2、外商投资鼓励类的生产型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除享受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外,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经企业申请,同级财政部门核准,由财政部门返还50%。
3、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者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
工农业生产型项目的投资者对原有企业增加投资和注册资本的,在基增资部分的投资费用以及生产经营所得部分设立帐册进行核算的,增资部分产生所得所征企业所得税,前2年由财政部门全额返还,后2年由财政部门减半返还。
4、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先进企业,按规定减免税期满后,经审核确认,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企业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按10%征收。
与此同时,免征地方所得税。
5、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的生产型项目,按注册资本中外方投资比例减半征收外方投资部分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配套费。
6、鼓励外商投资科学研究、教育事业、中介服务及开发性的旅游设施项目。
对外商投资的这类项目建成营业后,从获利年度起,年内所征的企业所得税,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返还。
7、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产业,鼓励外商租赁景点开发景区旅游资源。
对投资达500万美元以上的旅游项目,经批准,同意水、电、市政、交通等配套设施由开发商自行建设,配套的第三产业在一定时期内赋予专营权。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19•【字号】长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发展规划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202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后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导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一)“小巨人”贷款贴息。
对年度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认定年份起,连续3年每年度给予贷款金额(按1年期折算)3%的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额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研发补贴。
对研发费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含3%)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年度研发费用(按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费用计算)1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专项奖励。
中小微企业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0万元。
中小微企业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200万元;中小微企业有产品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奖励可以累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一)加大中小微企业债权融资支持力度。
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6•【字号】长县政发〔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发〔2016〕6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长沙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县人民政府2016 年11月26日长沙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体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2〕2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下列政府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一)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二)上级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国债资金;(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四)通过县属国有投资公司所筹集的资金;(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政府购买服务付费、补贴、资本金等各项财政资金;(六)县域各镇(街)以财政投资、融资方式安排的建设资金;(七)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凡涉及政府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维护改造的建设类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市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及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
湖南 产业 基金 政策
湖南产业基金政策
湖南产业基金政策的目标和措施
湖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为了推动本地产业发展,支持创新和创业,制定了湖南产业基金政策。
该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创新,并激励投资者参与当地的经济发展。
该政策的措施包括:
1. 政府资金支持:湖南省政府将通过设立产业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多种资金支持。
这些资金将用于新兴产业项目的启动资金、技术研发投资、设备购置等方面。
2. 建立投资基金:湖南省政府将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这
些基金将通过募集社会资本,用于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创新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帮助企业获得发展资金。
同时,这些基金也可以投资于湖南省内其他与政策目标符合的项目。
3. 创新券和奖励:政府将设立创新券计划,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创新券,以支持
其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
此外,政府还将根据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和激励创新创业精神。
4. 政策扶持和减免:湖南省政府将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市场
准入优惠、土地使用优惠等政策扶持。
这些政策将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竞争力,并提高其在市场上的位置。
总之,湖南省的产业基金政策旨在通过各种措施,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的创新
和产业发展。
政府资金支持、创新券计划和税收减免等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以推动湖南省的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
在长沙市招商引资大会上的发言
在长沙市招商引资大会上的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企业家、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在这里参加长沙市招商引资大会,我代表某某公司,对长沙市提供的招商引资平台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祝贺!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嘉宾和朋友们莅临现场与我们共同探讨交流,分享合作的机遇和发展的空间。
首先,允许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公司。
某某公司成立于20xx年,专注于某某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企业。
多年来,我们始终秉承着“诚信经营、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们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也为长沙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长沙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也是一座充满活力和机遇的现代化城市。
作为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沙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推动下,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为宏伟的发展愿景。
长沙市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优势,成为吸引国内外投资的热门城市之一。
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能够选择长沙作为发展的地点,无疑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我深信,长沙市招商引资大会的举办将进一步激发投资者的热情,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长沙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作为一家积极投身长沙市建设的企业,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并参与到长沙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中。
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次大会,与更多有识之士共同探讨合作机会,开拓市场空间,实现互利共赢。
在提及长沙市优势产业时,我认为长沙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行业有着明显的优势。
这些产业链完整,配套齐全,产值较高,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同时,长沙市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给予企业税收支持、场地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我相信,通过双方的合作共赢,我们可以充分发挥长沙市的产业优势,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除了产业优势之外,长沙作为一座开放包容的城市,也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机遇。
长沙市天心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办法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加强政企沟通
建立定期政企沟通机制 ,了解企业需求,为企 业排忧解难。
推行“阳光政务”
加强政务公开,增加政 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 政府公信力。
严守廉洁纪律
政府和企业之间保持清 廉、公正的关系,树立 良好形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6
监督与评估
监督机制建立
内部监督
建立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 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07
结语
发展前景展望
经济增长持续稳定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长沙市天心区作为湖南省的金融中心和经 济中心,将继续保持稳定的经济发展态势 ,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和投资者入驻。
天心区将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大 力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经 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消费市场持续扩大
区域合作不断深化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 变,天心区的消费市场将持续扩大,为区 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提供晋升机会
为优秀人才提供晋升机会,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通过优化工作环境,提高人才的满意度和归属感,留住优秀人才 。
05
服务保障
政务服务优化
简化审批流程
通过整合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优化政策解读
提供清晰、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利用政策 。
外部监督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和媒体等对区域经济发展进行外部监督,提 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经济指标
包括GDP增长率、人均收入增长率、重点企业产值等,用于衡量区 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抓住招商引资 创新招商引资——长沙县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经验探析
抓住招商引资 创新招商引资———长沙县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经验探析陈运海摘 要:长沙县经济快速发展,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在于抓住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
做到强化意识、拓宽渠道、解放思想、培养市场、加大力度、创新方式。
并总结创造了全民招商与专业招商相结合、上门招商与委托招商相结合,常规招商与特惠招商相结合、日常招商与节会招商相结合、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的成功经验。
关键词:招商引资;县域经济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3-006-02作 者:中共长沙县委党校;湖南,长沙,410129近十年来,长沙县经济发展快,2005年进入全国百强的第49名,财政收入超过20亿。
2006年财政收入达24.8亿元,2007年财政收入达31.9亿元。
人们要问:长沙县为何经济发展这么快?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抓住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
一、抓住招商引资不放(一)强化招商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当前,针对有些同志存在的某些消极情绪和片面观念,在招商引资工作中长沙县努力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要克服畏难思想,树立昂扬进取意识。
越是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越能锻炼干部,越能体现干部的水平。
二是要克服急功近利情绪,树立长期作战意识。
三是克服本位意识,树立大局观念。
四是结合不思进取观念,树立危机意识。
持续不断地抓住招商引资不放,下大力气引进一批对本地财政贡献大的好项目,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拓宽渠道,优化招商引资各种环境。
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招商引资环境也发生了变化,长沙县为了更好地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在优化招商引资的环境问题上下了很大的力气。
第一、大力优化信用环境。
诚信就是竟争力。
政府和企业在和外商打交道的过程中,诚信至关重要。
第二、大力优化服务环境。
树立优质服务也是招商引资的新理念。
要实施招商引资中的“以商招商,以外引外”战略,就是通过提供优质服务来保证的。
第三、大力优化政策环境,让政策环境阳光化。
长沙招商实施方案
长沙招商实施方案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前来发展。
为了更好地促进长沙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招商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一、市场调研分析在制定招商实施方案之前,首先需要对长沙市的产业结构、区位优势、政策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分析。
通过对市场需求的了解,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招商目标和策略,为招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招商目标确定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需要明确长沙市的招商目标,包括吸引外资企业、引进高端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根据长沙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和政府政策,确定招商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为招商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
三、招商政策支持制定招商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政策支持的因素。
长沙市政府应该出台更加优惠的招商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供应、人才引进等方面,为招商项目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前来长沙投资兴业。
四、招商推介活动为了将长沙的投资环境和招商政策向外界宣传,需要开展一系列的招商推介活动。
可以通过举办招商洽谈会、组织考察团、举办投资推介会等方式,向国内外的投资者和企业介绍长沙市的投资优势和发展机遇,促进项目落地。
五、服务体系建设在招商实施方案中,还需要考虑到服务体系的建设。
长沙市应该建立健全的招商服务机制,包括投资咨询、项目对接、审批办理等服务,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便利化、高效化的服务,提升招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风险防范措施在招商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一定的风险因素。
长沙市应该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招商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招商项目的顺利推进。
总之,制定长沙招商实施方案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招商实施方案,才能更好地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实现长沙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希望长沙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到招商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长沙的招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为更好地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吸引国内外企业入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的批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结合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第一条重点发展航空偏好型产业。
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精密仪器、新材料、航空培训、航空维修、飞行器租赁、航空器材销售等项目,视企业规模和业务开展情况,给予财政专项扶持。
第二条支持外贸发展。
对符合综保区产业导向的加工贸易企业和一般贸易企业,根据其进口实绩,按照其进口货物分别给予3分人民币/美元、1.5分人民币/美元的物流运费奖励,并重点支持出口。
第三条加大跨境电子商务扶持力度。
对年进出口额达5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入驻,视企业规模和业务开展情况,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补贴;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对年配送量在100万单及以上的物流快递企业给予0.15元/单的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鼓励引进现代服务业及相关新型业态项目。
对期货保税交割、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文化贸易和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融资租赁、信用担保、服务外包、研发设计等项目,视企业规模和业务开展情况,给予财政专项扶持。
第五条鼓励进出口商品交易展示销售。
对入驻保税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商铺,自投产后第一年进出口总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上及后续年度年进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签订入驻协议并缴纳押金的,自租赁之日起前三年租金全免。
第六条加强用地和厂房保障。
总投资在5000万美元及以上、亩均投资强度超过50万美元的入驻项目,原则上优先供地,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供地时按不低于国家政策允许的最低价格作为土地出让起始价并按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元/平方米的财政建设补贴;总投资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入驻项目,原则上租赁仓库或标准厂房。
长沙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长沙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了促进长沙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设立科技创新基金,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提升技术水平。
二、建立完善的生物医药产业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资金支持、政策咨询、市场拓展等。
三、鼓励企业加强合作,建立产业联盟,共同推动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
四、建立健全的产业生态系统,推动生态环保,保护生态资源,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人才培养,引进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提高人才素质,推动产业发展。
六、加强政府支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政府投入,提供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等支持。
七、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企业国际化,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以上政策措施将有力促进长沙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为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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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各县市产业发展与招引资主要优惠政策精编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望城县产业发展与招引资主要优惠政策除因现行国家土地、税收政策调整而按新的标准执行外,我县招商引资现行主要优惠政策,仍根据长政发[2001]8号文件精神,按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外商投资的决定》(望政发[2001]28号)文件执行,并从 2001年7月1日起实行,具体优惠政策如下:(一)优惠投资环境1、对固定资产投资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与办证实行代办服务。
签订投资意向书后,县政府即召集联席办公会议,明确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由招商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自收到投资方的全部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本县的全部手续,须报上级机关审批的,由县各相关部门全程负责对口上报审批。
2、凡固定资产投额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外商投资项目,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代表县委、县政府负责项目的联系、服务和督查。
(二)优惠外来投资者1、外商租赁行政划拨土地或闲置土地投资兴办生产型企业,租赁地在县城城市规划区外的,从兴办之日起10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租赁地在县城城市规划内的,从兴办之日5年免缴土地使用费。
2、投资200万元以上,利用荒山、荒地兴办开发性农业、林业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除补偿农民的费用外,可以无偿提供土地给投资者使用,但不得用于抵押、转让、转租,不得改变用地的性质。
3、外商征用地新办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土地费用可享受下列优惠:①县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除。
②若企业同意延期获得土地使用证,除应支付给农民的土地征收、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费用需一次性支付外,其余费用可同期摆欠。
4、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地方所得税前两年全免后六年减半征收,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其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5、经营期10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自投资之日起,属生产型的,本县财政的行政事业规费免缴5年,非生产型的免缴3年。
6、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其费用按下列标准收取:①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商标变更等有关手续按规定标准仅收取向省、市缴纳部分。
②建设部门办理报建手续,仅收取向省、市缴纳部分,服务性收费一律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40%收取。
③电费、水费按当地企业同等标准收取,企业不要求供电、供水单位进行管网改造的,供电、供水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管网改造费用;电力贴费按分期缴纳方式支付,首期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60%收取,其余60%在企业产生效益后的首期支付。
④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除工本费外免收一切费用。
公安、环保、卫生、劳动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国土、税务、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律只收办证工本费。
7、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当年投资、当年投产的,企业当年缴纳税收的地方入库部分予以全额奖励返还。
8、对于新建的年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企业发展生产。
自投产之年起2年按该企业年入库地方税收的50%计奖,后3年按当年入库地方税收比上年度增加部分的50%计奖。
(三)实行奖励招商引资中介人1、凡提供招商引资信息,按到位金额和项目效益大小,实行现金奖励。
2、凡直接参与为我县引进资金兴办生产经营性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获得特别贡献奖励。
宁乡县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主要优惠政策?一、完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县级主要领导亲联产业。
县四大家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了新型工业化、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新型城市化、旅游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工程等10个领导小组,特别突出产业发展,成立了10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新型工业化,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降低收费标准,实施项目全程代理服务。
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主导产业项目,企业投产两年内,免收除工本费外的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
统一由县收费管理中心实行“一家收费”,各职能部门只与县收费管理中心衔接,不得到企业收费,项目建设阶段的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全免,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有偿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
同时由县政务公开全程代理中心或载体单位代办一切审报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
2、保证工业项目用地。
优先保证工业企业用地指标,企业用地经过招拍挂后,达到约定控制指标的,视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税收贡献,可享受载体单位一定数额的土地补贴。
3、激励优秀企业人才。
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先进企业家”和“创业明显”活动,并分别予以50万元、20万元、5万元、3万元现金或等值商品奖励,并享受特别政治待遇和其他精神奖励;在县内规模企业任高层管理人员5年以上,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奖励10万元,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奖励3万元;工业企业引进的硕士或高级职称以上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年聘金在1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3万元安家费补助。
4、设立税收贡献奖。
根据企业当年实缴税金和增长速度,评选若干税收贡献奖,按档次分别给予25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5、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和技术创新意识。
对首次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奖、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全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入库税金10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50万元;首次获得省级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年入库税金5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30万元;首次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国免检产品的企业,年入库税金3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20万元;首次获得省着名商标和湖南名牌产品的奖励企业3万元,获得长沙名牌产品的奖励企业2万元。
首次成功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20万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5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2万元。
首次获得国家技术创新项目的奖10万元,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的奖3万元,市级技术创新项目的奖1万元。
首次获得国家科技部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省科技厅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万元。
6、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工业产业项目。
对民间资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新、扩、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后(或投入1000万元以上在县经开区等地建设标准厂房,当年竣工租赁给工业企业投入使用的),在享受县委、县人民政府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按实际投入民间资金总额的%奖励创办或领办人。
7、对重点工业项目贷款贴息。
申请贷款贴息的工业项目以当年实际贷款额为计算标准。
①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不包括征地款及相关费用),其中自有资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0%予以贴息一年;②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不包括征地款及相关费用),其中自有资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4000万元以上的,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0-50%予以贴息二年;③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不包括征地款及相关费用),其中自有资金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100%予以贴息三年。
8、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对上市融资运作成功企业,奖励现金100万元。
三、激发银信部门参与经济建设金融奖励政策鼓励辖内、外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城经济的支持力度。
1、信贷投放贡献奖。
对辖内各行社下达贷款目标任务。
对各行社当年新增贷款按每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
2、信贷投放目标奖。
各行社完成贷款目标任务,按当年新增贷款净投放的1‰给予奖励。
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下,设立各行社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财政性投资公益事业放贷基数,且贷款时间为6个月以上,超过此基数任务部分加奖1‰。
3、支持企业上市特别奖。
对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直接加大企业贷款力度、成功推进企业上市、实现企业直接融资的战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专项奖励。
每上市一家企业,由考核组验收核实并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一次性奖励有主要贡献的银信部门奖金50万元。
4、县城外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奖。
非我县域内的金融机构直接投放到我县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财政性投资公益事业项目的贷款且时间为6个月以上的单独进行补助奖励,补助奖励标准实行专项申报、由县人民政府专项审批。
四、重奖招商引资中介人和有功人员对招商引资中介人和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办法和程序请由县招商合作局、县经开区管委会、金洲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关于加快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加快先导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领域和空间,充分发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的推动作用,尽快形成先导区具有国际标准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从而促进和提升先进制造业的快速发展,特就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发展重点坚持以政策差异化突出扶持重点,依据项目的投资强度、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以及税收与就业贡献的差别大小,集中优惠政策资源,重点发展:金融业和金融后援基地,总部经济和服务外包基地,现代物流业,现代商贸业,会展和商务服务业,科技研发和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和特色旅游业。
二、放宽市场准入1、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
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可按企业要求予以核定。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外,一律不得设置其他前置审批。
2、凡属于先导区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新办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标准执行。
凡服务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及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
三、实行财税扶持1、设立先导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2009年开始,先导区财政专项安排5000万元,以后每年按15%的速度递增,对先导区鼓励和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从其机构设立、办公用房购建、高管人员激励等方面予以支持。
2、对先导区鼓励和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由先导区财政按企业前三年所缴纳的税收总额给予70%的奖励。
3、对总部、金融服务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国际会展服务机构、国家级研发机构,经认定的,在先导区规划区域内(重点是梅溪湖片区和洋湖浣片区)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对在先导区新设立的现代物流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按其注册资本的3%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外包机构,实际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奖励300万元;2亿以下、1亿及以上的,奖励200万元;1亿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本条所列奖励及第3条所列对部分企业在先导区重点区域购建自用办公用房的奖励,采取“预先承诺,到期支付”的办法,即在拟奖励对象设立并入驻先导区之日起,三年内正常营运,未出现重大业务异常和资本转出先导区的,三年到期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