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办理指南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
二、设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领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登记书>以后
四、办理材料
详见附件
五、办理地点
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站(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四楼409室)。
六、办理时间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七、联系电话
0771-*******
八、办理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详见附件)齐全,送至建管大厦409室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1. 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是一种文件,用于记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的相关信息。
此文档旨在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的详细介绍和使用指南。
2. 使用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的主要使用目的是记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的相关信息,包括监理单位、报监单位、报监日期等。
这些信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管理和记录非常重要。
3. 使用方法3.1 填写登记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需要按照特定的格式进行填写。
以下是填写登记书的步骤:1.标题:在登记书的顶部填写标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
2.监理单位:填写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理单位名称。
3.报监单位:填写进行报监的单位。
4.报监日期:填写报监的日期。
5.报监文件:列出报监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包括报监申请书、工程相关文件等。
6.承接类别:填写本次报监的承接类别,如新建、改建、拓展等。
3.2 填写示例下面是一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的示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 监理单位: XXX监理有限公司- 报监单位: XXX建设有限公司- 报监日期: 2022年01月01日- 报监文件: 报监申请书、工程施工图纸、合同文件等- 承接类别: 新建4. 注意事项•确保填写登记书时,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登记书需要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备份,以便日后查阅和维护。
•如果需要更新或修改登记书的信息,必须及时更新并备份相关文件。
5. 结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是一种重要的文件,用于记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的相关信息。
本文档提供了填写登记书的详细步骤,并给出了一个示例。
在使用登记书时,请务必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并妥善保存备份,以便日后查阅和维护。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管理制度包括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程序、内容、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处理违规行为等工作。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程序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程序包括监督登记计划的制定、监督检查的实施、监督记录的归档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计划应当按照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规模确定监督对象和监督频次,并报批后执行。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计划包括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频次、监督责任人等信息。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计划的执行应当落实到具体的监督行动中,确保监督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应当及时归档并保留备查,以便日后监督检查和追溯。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内容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材料使用、质量检测等方面的监督记录。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管理应当包括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记录。
第十五条材料使用应当包括材料采购、材料检验、材料运输等方面的监督记录。
第十六条质量检测应当包括现场检测、实验室检测、质量验收等方面的监督记录。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内容应当全面、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检查和数据分析。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内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定,并及时更新。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业务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业务流程一、申请条件依据《xx 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业务后,可向业务管理部门发起该业务的变更流程。
二、受理部门三、申请材料1 项目经理1、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1 ,盖建设单位公章);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变更表(办理诚信卡锁卡后生成,复印件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2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见附件6 );5、变更情况说明(盖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公章,;1、须先在受理部门办理项目经理诚信卡锁卡;2、项目经理只允许 1 个在建项目数量。
2 3 4 项目副经理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6、人员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7、建设单位回函(盖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1、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1 ,盖建设单位公章);2、变更情况说明(盖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1、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1 ,盖建设单位公章);2、项目总监变更表(办理诚信卡锁卡后生成,复印件盖监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2 );4、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见附件7 );5、变更情况说明(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6、人员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7、建设单位回函(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1、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1 ,盖建设单位公章);2、变更情况说明(盖建设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2 );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 )。
须先在受理部门办理项目总监诚信卡锁卡。
5 6 7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1、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1 ,盖建设单位公章);2、变更情况说明(盖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2 );4、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见附件4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网上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网上办理指南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0年1月30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由自治区、地级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行政审批条件为:市(县)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在南宁市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对象为市(县)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包含的建设内容为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另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监管权限的通知》(南府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各城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规定规模内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六、申请材料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申请人需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网址:),按要求网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1、网上按要求填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信息(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书》,可自行下载打印);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主要盖章页原件扫描为PDF,其余页内容可用电子版转PDF,最后统一合并成一个PDF上传至附件;3、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为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4、项目监理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为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5、项目人员签名样式表,原件扫描为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6、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的上岗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为一个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7、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为一个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8、建筑施工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书,原件扫描为PDF文档,上传至附件(容缺后补);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名录告知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原件扫描为PDF文档,上传至附件(容缺后补);10、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原件扫描为PDF文档,上传至附件(容缺后补)。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事指南首先,项目立项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第一步。
申请人需要
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设规模及
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等。
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法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其次,监督计划编制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环节。
监督
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要求,制定监督计划,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
有关单位进行通知。
监督计划要包括监督的内容、方式、时间节点、责任
人等信息,确保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
监督实施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核心环节。
监督机构根据监
督计划开展监督工作,包括对项目文件进行审查、现场检查等,确保工程
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监督机构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和
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抽查和检测。
最后,监督结果报告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总结和评估。
监
督机构在监督结束后,编制监督结果报告,并将监督结果向建设单位和施
工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监督结果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出工程建
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总之,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事指南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
目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和指导监督手续和步骤的执行,可
以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劳务(如有)、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复印件1份)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劳务(如有)、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2份)
*15、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1份)
*16、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总监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原件1份)
*17、深基坑(高边坡)工程、矿山法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计算书、施工方案、地质勘察报告、专家审查意见(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以及周围建筑的调查资料;(复印件2份)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数量及方式
无。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备即可办理。
提交材料
1、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表;(原件2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1份)
3、施工图设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1份)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事项内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登记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数量及方式无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
事项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登记)
(2)城建科核发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到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登记)表》准备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报监须知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报监须知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请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到浦北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凡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质量安全报监程序:1、申报工程的相关信息;(网上登陆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填报,上网步骤详见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网站资料下载:)2、建设单位网上下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以下简称登记书)一式五份,并按上述表格要求填写并盖章(所有表格均在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网站下载:);咨询:、0777-3、将《登记书》及有关资料送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4、自收到《登记书》及有关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提交的报监资料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要求即可办理质量安全报监登记手续。
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理由,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补足资料后重新办理。
注:所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核。
二、须提交的资料:1、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复印件一份,核查原件);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退还,若在广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网站的“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上能查询到资质证书的可不须带原件过来,采取在办理报监登记手续后,由质安监站核查的方式);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原件核查后退还,若在广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网站的“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上能查询到许可证书的可不须带原件过来,采取在办理报监登记手续后,由质安监站核查的方式)(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4、购买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证明(保险单要求盖有钦州市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的章),依据《关于鼓励推广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指导意见》(桂建管[2014]20号)要求(复印件一份,核查原件);5、经企业法人批准的施工项目部与项目监理机构职责分工文件(原件一份,盖公章);6、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各一份),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广州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对象本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除外)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通知》(穗编办〔2017〕7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穗府令〔2017〕157号):市本级负责监管建设地点跨区建设的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原市级审批或监管的历史遗留项目;其余项目由属地(区、开发区或空港委等经批准有权履行审批权限的区域)负责监管。
二、办理条件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工程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员的有关信息、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资料。
办理机构核实资料符合要求后,发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所需材料四、办理流程图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六、办事机构: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3号2楼)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咨询电话:86350650七、收费标准:无八、收费依据:无九、办理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第十八条]5.《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通知》(穗编办〔2017〕72号)6.《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穗府令〔2017〕157号)十、备注(一)建设单位凭盖报监专用章后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申报表》办理施工许可证。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填写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三、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原件)四、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副本)、施工图纸(全套)五、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并附监理单位审批表)和监理规划。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六、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应有施工单位项目取样专用章和监理单位项目见证专用章)七、填写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和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八、建设工程项目施组织设计其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安全措施费用计划;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附上岗证复印件)九、施工单位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交费凭证和质量监督费(缴费单第二联及发票复印件)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
十一、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供的安全措施费用。
十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盖章)需要审查的文件资料一、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组成人员资格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上岗证,如不是本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用人单位聘书和原单位解聘书二、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总监必须具备资格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证或培训证和职称证书)三、地质勘察报告书、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查原件不留)开发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流程图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登记流程图建筑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要点一、安全管理机构(15分)①安管人员不到位,与建设管理登记注册申报审批书不符合扣15分②安管人员每一人不持证上岗或不佩戴工作卡扣3分③未订立各级安全责任书(内容包括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目标考核等)扣15分④无安全性评估扣10分二、安全教育(10分)①未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扣5分②新进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③安全教育内容不具体,没有针对性扣5分④安管人员未进行年度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每发现一人扣5分⑤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⑥特种作业,每有一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0分)①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扣10分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③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不能全面指导施工扣5分四、封闭管理(10分)①一般路段的现场围档不连续,高度不足1.8米扣5分②围档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分③施工大门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五牌一图”不全,缺一项扣2分⑤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5分⑥无安全标语扣3分五、施工场地(10分)①施工现场给水排水不通,电不通扣10分②施工现场不平整,道路不畅通扣5分③道路硬化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场地扬尘大,泥泞扣5分⑤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扣3分六、建材堆放与现场防护(10分)①建材不按照施工平面图布局堆放扣5分②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每一处扣2分③堆放不整齐,每一处扣2分④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人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扣5分⑤易燃易爆物未分类存放,存放不安全扣5分⑥灭火器材配置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5分⑦安全标志牌不按施工平面图设置扣5分⑧每有一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扣2分七、现场临舍(10分)①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等生活设施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则细则》要求,或未妥善安排的扣5分②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办公室等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扣5分③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娱乐场所扣2分④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2分⑤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扣3分八、施工用电(15分)①现场施工用电与临电组织设计不相符的扣15分②应该采取外电防护的,其措施不符合要求扣15分③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10分④未采用TN-S系统扣10分⑤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3分⑥一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分路漏电保护器、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每少一个扣2分⑦二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每少一个扣2分⑧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每一处扣5分⑨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⑩配电箱材质不符合要求,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发现一处扣2分○11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2分12配电箱安装高度、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2○分13照明未设专用回路扣5分○14照明专用电路未设漏电保护装置的扣5分○15室内线路、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采用安全电压扣3分○九、施工机具(10分)①进场的施工机具三证不全,每发现一处扣5分②施工机具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每发现一处扣5分③施工机具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发现一处扣5分建设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表建设工程安全评价审查表表十四:建设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你站在年月日检查我公司承建的工程时,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下发了停工令(安监停字第号),经我单位停工整改,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标准于200 年月日整改完毕,现将整改结果报送你站,请派人核查:项目负责人(签名):企业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本回执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督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工程恢复施工通知书公司:你单位承建的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已收到。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是指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备案的一系列程序和要求。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过程。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
2.监督计划编制:监管部门会根据建设工程的类型、规模和施工周期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监督计划,包括监督内容、监督方法和监督周期等。
3.监督过程:监管部门会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包括设计审查、施工现场监督、材料验收等。
监督人员会根据监督所需,对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和全程监督。
4.监督结果评价:监管部门会对监督结果进行评价,包括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情况等。
如果发现问题,监管部门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5.监督报告和备案:监管部门会根据监督情况和评价结果,编制监督报告,并将监督结果进行备案。
二、建设工程备案手续建设工程备案是指将建设工程基本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并进行备案的过程。
办理建设工程备案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录入备案系统:申请人需将建设工程的基本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缴纳备案费: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备案费用,一般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类型,备案费用有所不同。
4.备案确认:备案单位会根据审核结果,对备案申请进行确认,并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
5.领取备案证明:备案完成后,申请人可携带备案编号和相关材料,到备案单位领取备案证明。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指南(一)受理地点:1、房屋建筑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建设管理局4017室,电话:67880070);2、市政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建设管理局电话4028室,电话:67880532)(二)办理流程:受理→核查→施工现场踏勘→登记(三)申报资料1、填写完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幕墙工程填写《幕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备注:按单体工程填写,一个单体工程一式4份,附: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手续复印件。
省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市、区公开招标项目提供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项目提供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其他项目提供建管手续联系单。
2、提交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各2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被受权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2份)3、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原件)4、现场踏勘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措施(原件)注:1、2项提交至受理部门,3、4项现场踏勘时提交审查,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办理时限:与安全施工措施登记同时办理;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踏勘合格后2个工作日办理登记。
一次性告知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工程报建号:工程报监号:次到现场核查后,加盖公章生效。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幕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工程报建号:工程报监号:幕墙设计审查单位建设单位(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盖章年月日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电话:登记时间:盖章年月日需提交资料范例: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2、其他:勘察单位资质证书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总监资格证勘察单位负责人资格证设计单位负责人资格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图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图
工程项目
委派项目监督工员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发放质量安全监督书
监督交底
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查
不 具 备
制定监督工作方案
是否具备开工条 件
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监督 工程质量安全抽检
监督各阶段安全评价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
申请竣工验收
不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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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监督科科长、项目监督员按照约定时间与参建 各方到投诉现场检查,责成建设单位组织责任方做出处 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审查通过,监理单位作出意见,并 报监督科备案。(问题复杂应请专家)
项目监督员督促责任方按照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收集 资料
处理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检查报技术法规科备案
投诉问题处理完成后 2 个工作日内,项目监督员将处理 结果及有关资料移交技术法规科并将结果输入微机归档, 技术法规科将处理结果报站长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概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的质量、安全、节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是两个永远不会被忽视的重要方面。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是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有效保障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的相关知识和流程。
办理流程1. 材料准备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建设单位的项目概况表;2.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3.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其附件;4.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方案(简称工程方案);5.各类施工图的复印件;6.建设工程抽查验收或专家检查验收的材料;7.工程竣工验收评定意见。
2. 到现场登记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需要到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现场进行登记。
登记时需要带好以上材料,并填写有关登记表格,提交材料。
经过初步审核后,工作人员会给出审批意见。
3. 安全监督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还需要严格遵守工程方案,依据工程方案的要求,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措施。
4.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时,需要提供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核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的评定意见及有关证明文件等,经过验收后方可正常使用。
注意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建设单位需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自检和整改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是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保障,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确保建筑物能够长期、安全地使用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介绍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相信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建造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经审定的施工合同;三、施工图、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及勘察、设计审查部门已审定的最终审查批准书、审查报告;四、建造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五、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八、建造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九、资格证书1、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取样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旁站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十、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十一、监理合同、检测合同、混凝土销售合同;十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应申办工程竣工备案。
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含环境检测报告);6、防雷、热燃、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0、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11、勘察、设计、监理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1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竣工铭牌示意图照片;1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总结报告、评估报告;15、建造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指南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指南一、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由建设单位填写的《质量监督登记表》(附表一)和施工、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从业人员一览表(附表二、三、四、五、六);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台备案证复印件;4.地质勘察报告;5.施工图纸全套和审查合格书;6.施工、监理合同(已备案);7.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8.高层建筑需提供第三方沉降观测委托协议(10层及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米的住宅建筑结构和大于24米的其它民用高层建筑结构);9.建筑工程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注:提供的所有复印件盖公司原件相符专用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附表一: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附表二:建设工程质量从业人员一览表(建设单位)附表三:建设工程质量从业人员一览表(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附表四:建设工程质量从业人员一览表(监理单位)附表五:建设工程质量从业人员一览表(勘察单位)附表六:建设工程质量从业人员一览表(设计单位)精品文档. 台州市施工项目单位工程一览表台州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施工企业)注:1、在台州市范围内已有在建项目的企业,打“*”的栏目可不填写。
2、安全证书号是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台州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一览表(监理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指南一、设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2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申报备案表(附表一);2.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验收申报表(附表二、附表五签字盖章);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审查表(附表三);4.安全专项方案(施工用电、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5.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6.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的任命文件;7.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8.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监理规划;9.危险性较大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表四)。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一、法律依据1、《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到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文件湘价费[2001]261号《关于重新发布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省管项目收费标准按项目所在地标准收取。
2、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一式两份);(2)规划许可证或工作联系单;(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4)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3、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后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4、建设单位凭《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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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建法[2011]111号)
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9]1034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粤建质[2011]13号)
6、《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施工前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3]845号)
(二)办理范围
在开发区范围内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管工程除外)
(三)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资料需盖相应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主体结构已提前施工的工程,应提交“补办质监登记申请表”。
(四)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五)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 六)办理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七)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址:广州开发区东区骏功路7号104室周一到周五 8:3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82265408
注:请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网址:
/→部门服务→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网上通过后请提交纸质资料到我站监督登记岗。
(网上办理房建、市政工程提交序号1-14项资料,已开工工程增加序号23项)
(八)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