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商店管理台账
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顿,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学校的食品消费环境,促进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和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组织领导此次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由中心学校统一部署安排,配合食药监、教育、卫生、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
成立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培军中心学校校长副组长:袁天林中心学校副校长魏绍梓中心学校初中部后勤主任成员:徐克新刘家沟小学校长谢堂善太和小学校长平九彪梁家墩小学校长苟天茂四闸小学校长甘泉三工小学校长尚军清凉寺小学校长郑学才宏山小学校长三、整顿范围全镇中小学学校内食堂、商店,饮用水,学校周边(200米以内)餐饮门店,食品门店(超市),流动摊点,校园周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学校配送食品的企业,学校周边餐饮垃圾,卫生死角等。
四、整顿重点(一)重点区域:全镇学校及校园周边,特别是学校及校园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
(二)重点对象:一是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餐馆和餐饮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校园周边前店后厂的小加工点、小作坊。
五、整顿内容(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企业、饮食摊点:1、重点查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经营状况,从业人员持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状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及采购台账建立情况;特别加强对粮油、肉类、蔬菜等大宗食品进货渠道的检查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坚决杜绝采购、使用“潲水油”及“白板肉”现象。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2017年)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经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学校安全的定义及适用范围,规定:学校安全属于公共安全,主要包括学校及其周边和学校组织校外活动中的学生、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条例》适用范围为: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工作,适用本条例。
学校安全属于公共安全,包括学校及其周边和学校组织校外活动中的学生、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学校安全相关工作。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督促学校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二)指导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学校定期演练;(三)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四)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协助学校处理安全事故;(五)指导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六)定期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关于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关于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
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经营环境复杂等问题,结合创文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重点工作,特制定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为推动校园周边营商环境治理的常态长效化工作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校园周边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四个禁止”(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及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烟酒及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重点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集中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
持续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全力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整治时间和对象1.整治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6月30日2.整治对象:城区内中小学周边(二)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1.城区内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等不靠、加大自查自纠力度。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的突出问题,并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能自行整改的要尽快整改到位,需要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反馈并及时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教体局)2.提升完善临街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常态“护学岗”建设,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强化校园门口、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的巡逻力度。
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干部、学校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常态化“护学岗”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街道办事处、教体局)3.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和主体责任,持续提高创建标准。
社会治理委员会要牵头组织教育、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城乡建设管理(城管)局要加大对校园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和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日常执法力度,公安部门规范设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外宣办、教体局、社会事务局要联合市场监管局、城乡建设管理(城管)局分别对校园周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彩票销售点、烟酒专卖店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清理;卫健委要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校园周边的非法行医,非法开展人流、性病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局对校园周边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治理总结
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治理总结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治理总结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劳店镇解家小学201*.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区域内的食品流动摊贩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改善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学校根据县教育局通知要求,于201*年9月3日11月30日集中开展学校周边区域内的食品流动摊贩综合治理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现特总结如下:一、成立整治领导机构组长:张玉文副组长:马建美纪作林成员:路兴海王海涛刘云海杨丽霞学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建美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全面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有计划有组织地作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学校周边区域内的食品流动摊贩治理工作,并对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周密部署整治工作学校围绕整治工作指导思想、任务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召开教师会、学生会,对专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从师资队伍中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工作人员组成学校及周边集中整治队伍,为专项工作的落实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队伍保障。
三、营造专项整治氛围为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整治氛围,学校采用广播宣传、班级教育等形式,重点宣传上级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的意见精神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等活动,使广大师生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有明确的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形成自觉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行为意识,为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校园环境整治重点学校在201*年9月3日-11月25日期间,分“排查摸底、监督检查、总结督查”三个阶段,认真抓住潜在隐患问题,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
学校联系县食监局、工商局、环保局等单位,清理校园及周边的餐饮店、食品店、流动摊贩等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点。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食品药品管理局、省教育厅制定的《XX年全省学校托幼机构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方案》(闽食药监餐服(XX) 2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食品摊贩,进一步规范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净化学生饮食消费环境, 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向学校提供服务(含托餐)的餐饮服务单位1.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2.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治,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1.查主体责任,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27•【字号】市政办发〔2016〕36号•【施行日期】2016.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6年4月28日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27日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治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便利群众生活,建设品质西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监管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是指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由城市管理部门划定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空闲场地设置,位置相对固定,在规定时间内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场所。
放心早餐点的设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设置和管理应遵循“从严管理、疏堵结合、便民利民、控制数量,定点定时”的原则,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
第五条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领导辖区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在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指导下,具体落实辖区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规划、建设、服务及日常监管等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部门是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设置、经营区域划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备案和食品摊贩登记卡发放工作。
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入校情况台账
备注:1.入校情况记录人数和车辆数。2.没有入校情况画“×”。
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入校情况台账
门 日期
月
部
情况 记录
早晨上学 中午放学
公安派出所
交警大队
城管执法大队
备注
日
下午上学
下午放学
早晨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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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放学
日
下午上学
下午放学
早晨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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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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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上学
下午放学
早晨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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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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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入校情况记录人数和车辆数。2.没有入校情况画“×”。
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入校情况台账
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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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记录
早晨上学 中午放学
公安派出所
交警大队
城管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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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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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放学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5篇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5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1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除去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阔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湘食安委办[20xx]5号文件精神,xx市食安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今后年4月3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细心组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市食安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市食安委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订立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食安委主任杨理鸾任组长,市食安委副主任蒋启军任副组长,市食药监局、工商局、教育局、质监局、城管局等9个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食安办),由市食安办主任易作光任办公室主任。
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强化了监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坚固结实有序地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是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食杂店餐饮店和学校周边食品摊贩,重点检查内容是责任落实情况、进货索证索票情况、清洗消毒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及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等内容。
4月17日,我市食安办组织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城管局、教育局执法人员到群峰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幼儿园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拉开了我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阶段的序幕。
当日联合执法检查,共发觉食品安全隐患5处,立刻责令责任主体订立整改措施;发觉问题食品1种,查扣问题食品4公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实行联合执法检查和分块实施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到10月15日止,市食药监局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执法人员392人次。
共检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45所,幼儿园26所,食堂从业人员309人。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安全检查台账
校
周
检
查
台
帐
年月日——年月日
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检查表
分类
检查项目
是\否
如存在此现象请写出具体情况
学
校
及
周
边பைடு நூலகம்
环
境
学校及周边有无不良团伙敲诈、勒索学生或打架斗殴现象,及其他违法行为
学校周边200M范围内是否有游戏厅、网吧、KTV等娱乐场所
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有无证经营的流动摊贩销售水果零食等现象
学校周围是否有河流、湖泊等水源,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是否有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学校周边有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正在施工中的建筑是否有安全防护及警示标语
学校周边是否有包含恐怖、暴力、色情的书刊、光碟或玩具出售
放学后是否有学生在校外逗留,未及时回家,或在校园周边抽烟喝酒现象
上
下
学
交
通
安
全
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及设施是否完整
上下学是否有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即无牌、无证、无刹车)
是否存在(或看到)学生在公路上追逐嬉戏、横穿公路等危险行为
是否有学生骑乘电动车
是否有学生边走路边玩手机
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值班行政签字:
1、每周检查至少一次,具体巡检周期根据校园周边环境情况学校自定。
2、本表可记录综合治理及联防联动情况,相应照片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及安全管理台账
一、概述校园及周边安全一直是教育管理部门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发展;另校园安全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只有在安全的环境下,学生才能获得良好的教育。
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
本文将就当前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及安全管理台账进行分析和讨论。
二、校园安全情况分析1. 火灾安全近年来,校园火灾频发,给学校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火灾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校园内的火灾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学校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和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应得到严格监管,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3. 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是关系到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
学校应及时修复道路和人行道,加强周边的交通引导,并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4. 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的治安情况,也是学校及家长们比较关心的问题。
学校应积极配合社区警务,加强校园周边的安防设施设备,确保学生在校门口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台账的建立1. 台账的内容(1)校园的安全设施台账,包括消防设施、医疗急救设备等;(2)食品安全台账,包括食品供应商的卫生状况、食品卫生检测记录等;(3)交通安全台账,包括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引导等;(4)校园周边治安台账,包括社区警务的配合情况、校园周边的安防设备设施等。
2. 台账的建立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台账的内容,定期检查、维护、更新台账内容,并设置责任人负责相关工作。
3. 台账的监督学校应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安全管理的台账建立和执行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四、结语安全是学校及家长们最为关心的问题。
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的分析和安全管理台账的建立对于学校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希望学校和社会能够共同努力,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学习环境。
学校安全日常监管巡查内容
学校安全日常监管巡查内容(一)校门口及周边安全检查:1 、学校及周边是否有违章及易倒塌的危险建筑;2、学校周边200 米范围内是否有网吧,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流动商贩;3、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口是否有治安巡逻。
4 、学校大门、围墙、宿舍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报警设备;5、保安人员是否统一着装,安保器材是否在四件以上;门卫是否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登记制度。
(二)学校校内安全检查:1 、学校有无危房,对危房采取的措施是否合理。
10 米以上的建筑物安装有防雷、避雷设施;2 、上下楼梯是否有清晰的分道线,护栏不低于1.1 米;3 、楼上走廊内是否安装有位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楼梯拐角处至少有一个应急灯;4、校内建筑施工场地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5、学校锅炉、燃气管道等特种设备性能是否稳定,是否定期检测、安全认证;6、实验室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领用、储存、回收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电气设备是否有漏电保护;“三废”是否有处理措施。
(三)学校消防设施检查:1、学生宿舍、教学楼、会议室等处的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影响学生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等设施;2、电线线路是否有老化和私拉乱扯现象;3、灭火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过期(灭火器要两个一组进行存放,两组灭火器相距不能超过30 米)。
(四)校车管理检查1、学校、幼儿园的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配置。
2、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3、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是否经过交警大队审验、建档、张贴标识。
4、接送学生车辆接载的学生数目是否超载。
5、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资质。
6、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基本运行情况的记录是否健全。
7、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每座都设有安全带,是否配备有灭火器和逃生锤。
8、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按照要求安装进程GPS 监控系统。
9 、学校是否在使用改装、拼装的不合格车辆做接送学生车辆。
校园分区校门管控管理巡查记录台帐填写
校园分区校门管控管理巡查记录台帐填写
1、校舍、设施设备类。
2、危房。
3、生均校园、校舍面积严重不足(大班额现象严重)。
4、学生宿舍不足(校外租房、一床两生等)。
5、教学楼设计不合理(通道不足或狭小、走廊护栏低等)。
6、校门、围墙(栅栏)、宣传牌匾固定不牢固。
7、厕所。
8、卫生饮用水。
9、门、窗、玻璃、讲台、课桌、床架、灯架等严重破损。
10、未按规定设卫生室。
11、体育、劳技、实验、计算机等教学或活动场地、教学设施用具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
12、学校食堂(小餐桌)卫生设施及设备(锅炉、燃气等)不符合标准。
13、消防设施不达标。
14、防雷设施不达标。
15、电力设施设备不安全照明设施不足(电线线路老化、短路、断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16、校车不符合规定。
17、教师不足,生师比不达标。
18、学校食堂、小卖部及从业人员无证照。
19、学校饮用水未定期检测。
《周边环境整治方案》
《周边环境整治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氛围,结合我校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监管,通过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与公安局等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刘华副组长:于萍成员:全体教师三、工作重点(一)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各类交通安全监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并杜绝重大交通安全及师生伤亡事故发生。
(二)严禁校园50米以内摆设摊点,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除校园周边经营摊点,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
(三)规范学校周边商业管理,坚决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违法经营活动,特别是要禁止不健康书刊和玩具等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各类事物入侵校园。
(四)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五)大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校园暴力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管制刀具的管理,杜绝各类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强学校饮食卫生、防火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安排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全面部署,彻底排查阶段。
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宣传动员。
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出本单位整治措施,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帐。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范文】食品安全范文
【演讲稿】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下面是关于食品安全范文范文,希望你喜欢。
食品安全范文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
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