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镇森林防火巡逻查岗制度
森林防火巡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依法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3. 科学防控,持续改进的原则。
三、巡护人员职责1. 巡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2. 巡护人员负责所辖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森林火灾隐患。
3. 巡护人员应当掌握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4. 巡护人员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林业部门和相邻区域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四、巡护人员选拔与培训1. 巡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工作;(3)热爱森林防火事业,责任心强;(4)熟悉当地地形地貌、植被分布等基本情况。
2. 巡护人员选拔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
3. 巡护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扑火技能、巡护技能等。
五、巡护工作要求1. 巡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护,确保巡护区域无遗漏。
2. 巡护人员应当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护,提高巡护密度。
3. 巡护人员发现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初期处置。
4. 巡护人员应当做好巡护记录,包括巡护时间、路线、发现的问题等。
六、奖惩措施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巡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森林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巡护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森林防火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森林防火巡逻管理条例
森林防火巡逻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森林防火巡逻是指对森林进行巡查、监控、预警和处置火灾等工作。
巡逻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巡逻纪律,确保巡逻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森林防火巡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加强森林火险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四条森林防火巡逻工作应当依法保护巡逻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工具。
第二章:巡逻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巡逻组织应当制定巡逻路线和巡逻时间,合理配备巡逻人员和工具。
巡逻组织应当定期组织巡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巡逻效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巡逻人员应当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逻,对疑似火源和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查处,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当注意火险区域的风向、地形、气象等因素,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八条巡逻人员在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采取控制火势、报警、疏散人群等紧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火情。
第九条巡逻人员应当积极与当地村民、居民建立联络,宣传森林防火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第三章:巡逻纪律与要求第十条巡逻人员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巡逻纪律,在巡逻途中不得进行无关活动,不得离开岗位。
第十一条巡逻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不得擅自更改巡逻计划,确保巡逻工作的连贯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巡逻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工具,如防火服、手持通讯设备、火灾扑救工具等,确保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巡逻人员应当关注火险区域的天气变化和火源情况,如发现火源,应立即核实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和报告。
第十四条巡逻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当果断处置,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避免和消除危害,及时报告情况并寻求支援。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对于履行巡逻职责出色的个人和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森林防火巡查与应急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巡查与应急管理制度森林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不仅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
然而,森林火灾的发生给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因此,建立健全的森林防火巡查与应急管理制度显得至关重要。
一、森林防火巡查制度1. 定期巡查在森林防火巡查制度中,定期巡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定期巡查,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采取预防措施,降低火灾的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
巡查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火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
2. 不定期巡查除了定期巡查外,不定期巡查也是森林防火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不定期巡查可以突破固定的巡查路线,深入到森林中心地带,对易发火灾的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提高巡查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二、森林应急管理制度1.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防止和控制森林火灾的重要手段。
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预警、应急响应、人员安全疏散、物资调度等内容,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流程,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启动各项救援措施。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是提高森林防火工作应对能力的重要方式。
通过模拟火灾场景,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发现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
应急演练还可以提高参与人员的应急意识和操作技能,为森林火灾时的有效应对奠定基础。
3. 预防措施除了应急响应外,还需要加强森林防火的预防措施。
保持森林内部通道畅通,清除易燃物,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四、结语森林防火巡查与应急管理制度对于维护森林生态环境和保护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健全的制度,加强预防和应急管理,才能有效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危害程度,维护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方单位和个人都能共同努力,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为美丽的自然环境和绿色的生态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字数:560】。
森林防火动态巡查制度
森林防火动态巡查制度为切实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规范森林防火动态行为规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内容,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建立本项制度: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大队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从当日8时30分到次日8时30分。
二、当日巡查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做好接班准备,对交班中有未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跟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三、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日常防火巡查、督办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各防火区、点内森林防火信息收集,跟踪整改,上传下达等各项业务。
保障突发火灾先遣扑救工作。
四、严格遵守岗位工作纪律,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五、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遵守清政廉洁纪律,不吃拿卡要,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六、巡查必须由值班中队长带队,二名以上队员执行外出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原则上不得低于三人或单独外出巡查、督办。
七、当班人员应时刻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电话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长时间占用电话谈论与工作事务无关的事宜。
八、巡查前,应将当天的巡查路线和地点向大队办公室报备,不得随意改变,确保车辆安全。
如有变更应提前申请变更,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变更。
九、巡查中要坚持工作一丝不苟,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或存在隐患应立即责令整改,跟踪指导和验收合格,并将整改结果以文字和图片形势上报审核、存档。
十、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防火扑救预案,对火情动态认真处理,准确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大队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巡查扑救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并做好记录。
十一、当日值班、巡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梳理和登记,做好交接准备,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清楚情况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第二条检查人员应每日在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应至少每月开展一次。
第三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标识正确、清楚;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和记录情况;
9、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规、违章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森林防火巡查点工作制度
森林防火巡查点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由森林防火巡查队伍负责具体实施。
森林防火巡查队伍由森林防火部门、护林员、志愿者等组成。
第三条巡查任务1. 定期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巡查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2. 及时发现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3. 对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扑救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4. 协助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巡查区域森林防火巡查区域为全县范围内的森林及林地。
重点区域包括:1. 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地区。
2. 往年发生过森林火灾的地区。
3. 森林资源密集、重要生态功能区。
4. 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第五条巡查频次1. 森林防火期内,每日进行至少一次巡查。
2. 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增加巡查频次。
3. 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加强巡查力度。
第六条巡查要求1. 巡查人员应熟悉巡查区域内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火险等级等情况。
2. 巡查时,应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望远镜、火种探测器、灭火器材等。
3. 巡查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森林火险迹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4. 巡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用火。
第七条信息报告1. 巡查人员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或火灾,应立即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
2. 报告内容应包括: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燃烧物、火线长度等信息。
3.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扑救和调查处理。
第八条应急处置1. 巡查人员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2. 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火灾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扑救。
3. 火灾扑灭后,对火灾原因、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第九条宣传教育1. 巡查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监管,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建筑物、场所及其配套设施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工作,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行为,确保防火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巡查检查要求、责任分工、记录报告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设立防火巡查检查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负责,并指派防火巡查检查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防火巡查检查的计划,审查并批准巡查检查工作的报告。
第六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完善防火巡查检查的工作流程,确保巡查和检查的有效进行。
第七条领导小组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前一年的工作经验,明确下一年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对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进行评估。
第八条领导小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防火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巡查检查要求第九条定期巡查: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制定巡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巡查。
巡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易燃物品存放等方面。
第十条随机巡查: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进行随机巡查,增加巡查的难度和想象性。
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突击检查:在特殊情况下,领导小组可组织突击检查,提高防火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突击检查应提前通知,并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
第四章责任分工第十二条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应对防火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领导,确保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
领导应明确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督促和监督。
第十三条负责人责任:防火巡查检查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工作,制定巡查计划、安排巡查人员和巡查时间,并及时上报巡查报告。
第十四条人员责任: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防火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处理和整改。
第十五条部门责任: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内部的防火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并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预警巡查规章制度
森林防火预警巡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森林防火人员,在森林、草原、林业资源等自然环境中从事防火巡查工作。
第三条森林防火预警巡查工作是指通过巡查、监测、预警等手段,及时掌握火灾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
第四条森林防火预警巡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勤勉尽责、忠诚诚实的原则,确保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预警巡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加强隐患排查,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切实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巡查组织第六条森林防火预警巡查工作由各级森林防火单位组织实施,设立专门巡查组,组成巡查小组,明确巡查任务和责任人员。
第七条巡查小组由专职或兼职的防火人员组成,其中包括组长、副组长和普通巡查员,每名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防火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每个巡查小组应当明确巡查范围和时间,按照预定的路线和时间表进行巡查,确保每个区域都得到覆盖。
第九条巡查小组应当定期进行例行巡查和不定期的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和排查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巡查小组应当建立完善的巡查记录和报告制度,每次巡查都要填写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森林、草原等自然环境的火险等级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等级;(二)植被和地形情况,发现枯枝枯叶、易燃草木等火灾隐患,及时处理;(三)动植物活动情况,发现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及时劝导;(四)天气、气温等气象条件,预测可能发生火灾的风险,及时通报。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当根据巡查内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清理易燃物、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督导检查等,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居民和游客宣传火灾预防知识,提醒大家保护环境,防范火灾。
森林防火巡逻管理办法
森林防火巡逻管理办法一、概述森林是一项宝贵的资源,不仅为人类提供了各种生态服务,还是许多野生动植物的家园。
然而,森林火灾的发生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还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森林防火巡逻管理办法,以确保有效的巡逻工作的展开。
二、巡逻范围1.巡逻区域: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区域,包括国有和私人所有的森林地带。
2.巡逻路线:巡逻路线应根据森林区域的特点和历史火灾情况确定,并包括重点巡逻区域。
三、巡逻人员1.巡逻队伍:森林防火巡逻队由专业队员和志愿者组成。
专业队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防火经验,而志愿者则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并获得防火知识。
2.装备要求:巡逻人员应配备适当的防火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靴、面罩、手套等。
四、巡逻任务1.发现火灾迹象:巡逻人员应密切观察周围环境,及时发现可能的火灾迹象,如浓烟、火光等。
2.检查火源:巡逻人员应检查潜在的火源,如未熄灭的篝火、烟蒂等。
3.巡视防火通道:巡逻人员需确保防火通道畅通无阻,及时清理防火道路上的杂草和树枝。
4.教育宣传:巡逻人员应向森林游客普及森林火灾的危害和防火知识,提醒游客注意森林防火。
五、巡逻时限1.定期巡逻:巡逻工作应定期进行,最好在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季节和地点加强巡逻频率。
2.小节休息:巡逻人员应根据工作强度和巡逻区域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小节休息,以保证工作效率和巡逻人员的安全。
六、巡逻记录1.记录内容:巡逻人员应准确记录巡逻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如火源、火灾情况以及相关的防火处理措施。
2.记录保存:巡逻记录应及时整理,并按要求保存,以备后续的防火管理和分析。
七、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对于积极参与巡逻工作、发现和处理火灾迹象的巡逻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更多人参与森林防火。
2.惩罚措施:对于巡逻人员的违规行为,如疏忽职守、不慎引发火灾等,应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防火检查、巡查管理制度(三篇)
防火检查、巡查管理制度一、概述防火检查、巡查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化管理防火工作的一种重要制度。
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防火检查、巡查的目的与原则、防火检查、巡查的组织与实施、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与要求、防火检查、巡查的记录与整改等。
二、防火检查、巡查的目的与原则1. 目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把预防工作做好,确保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2)定期检查,全面覆盖。
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要定期进行,全面覆盖各个单位和场所,确保每一处都得到检查。
(3)科学高效,依法治理。
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要科学、高效,依法进行,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三、防火检查、巡查的组织与实施1. 组织:(1)由有关部门负责召集各单位的负责人召开防火检查、巡查工作的会议,明确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2)确定专人负责具体的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 实施:(1)根据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防火检查、巡查的时间和路线,确保全面覆盖。
(2)检查、巡查人员要具备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相关技能,有责任心、纪律性和执行力。
(3)对发现的防火隐患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责令其整改。
四、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与要求1. 内容:(1)检查防火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2)检查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检查疏散通道、灭火设备、消防栓等是否畅通可用。
(4)检查易燃物品和易燃场所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的运行情况。
2. 要求:(1)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方案要合理可行。
(2)重点单位和场所要加强防火巡查频次,确保安全。
(3)加强对人员防火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五、防火检查、巡查的记录与整改1. 记录:(1)在防火检查、巡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乡镇农村防火巡查规章制度
乡镇农村防火巡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农村防火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防火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镇农村范围内的防火工作,包括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排查、火灾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三条乡镇农村应当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和具体的巡查要求,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乡镇农村应当对防火巡查的情况进行及时的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第五条乡镇农村应当加强对防火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防火意识和应急应变能力。
第二章防火巡查的组织和实施第六条乡镇农村应当每年制定防火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第七条巡查人员要按照计划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巡查人员要全面检查防火设施的完好情况,如消防器材、通道畅通等。
第九条巡查人员要定期检查乡镇农村内的火灾隐患,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十条巡查人员要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巡查情况。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一条乡镇农村应当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的方法和内容。
第十二条火灾隐患排查要全面、细致,定期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火灾隐患排查要注重宣传和教育,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防火环境。
第十四条火灾隐患排查有效整改后,应当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督促验收。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五条乡镇农村应当建立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火灾应急处置要做好预防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十七条火灾应急处置要做到快速反应、组织有序、协调配合,确保事故及时得到控制。
第十八条火灾应急处置完成后,要总结经验、加强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对责任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理,确保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森林防火动态巡查制度
森林防火动态巡查制度为切实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规范森林防火动态行为规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内容,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建立本项制度: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大队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从当日8时30分到次日8时30分。
二、当日巡查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做好接班准备,对交班中有未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跟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三、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日常防火巡查、督办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各防火区、点内森林防火信息收集,跟踪整改,上传下达等各项业务。
保障突发火灾先遣扑救工作。
四、严格遵守岗位工作纪律,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五、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遵守清政廉洁纪律,不吃拿卡要,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六、巡查必须由值班中队长带队,二名以上队员执行外出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原则上不得低于三人或单独外出巡查、督办。
七、当班人员应时刻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电话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长时间占用电话谈论与工作事务无关的事宜。
八、巡查前,应将当天的巡查路线和地点向大队办公室报备,不得随意改变,确保车辆安全。
如有变更应提前申请变更,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变更。
九、巡查中要坚持工作一丝不苟,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或存在隐患应立即责令整改,跟踪指导和验收合格,并将整改结果以文字和图片形势上报审核、存档。
十、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防火扑救预案,对火情动态认真处理,准确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大队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巡查扑救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并做好记录。
十一、当日值班、巡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梳理和登记,做好交接准备,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清楚情况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森林防火巡查制度
森林防火巡查制度森林是我们珍贵的自然资源之一,它不仅是动植物的家园,还是人类的生产生活重要保障。
然而,经常有因人为疏忽或自然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给我们的生活和环境带来了巨大的破坏。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森林火灾,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森林防火巡查制度势不可缓。
一、制度目标森林防火巡查制度的目标是保护森林资源,预防和及时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人、财、物的危害,确保森林的可持续利用。
二、巡查内容1.巡查区域:对全区所有森林地区进行巡查,并重点关注易燃物堆放区、野外露天烧烤场所、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
2.巡查对象:巡查对象主要包括森林工作人员、狩猎人员、野外游客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人群。
3.巡查时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巡查,特殊情况下增加巡查次数或调整巡查时间。
4.巡查内容:巡查人员要仔细观察森林地区的火源情况,防范处置不当的火源;巡查易燃物堆放区,及时清理和整改;指导野外露天烧烤场所的使用,确保安全;提醒旅游景区游客采取防火措施。
三、巡查人员1.专业人员:聘请专业的森林防火人员进行巡查,他们了解森林的生态环境和火灾防控技术,能够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2.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参与巡查工作,他们可以通过广泛宣传和监督,引导更多的人加强防火意识。
四、巡查措施1.设立巡查岗:在森林地区设置固定的巡查岗,由巡查人员守岗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疑火源。
2.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运用无人机、红外线望远镜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森林地区进行监测和巡查,提高巡查效率和准确性。
3.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知识的了解程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行动。
五、巡查记录和评估1.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及时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建立巡查报告和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2.巡查评估: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巡查情况和成果,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六、奖惩制度1.奖励制度:对巡查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嘉奖,激发巡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森林防火巡检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巡检管理制度一、森林防火巡检的重要性森林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而森林火灾造成的破坏却是不可估量的。
为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森林防火巡检工作必不可少。
森林防火巡检是指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对森林地区进行定期、有计划的巡视、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火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
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森林防火巡检管理制度的意义森林防火巡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规范森林防火巡检工作,提高防火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引和操作规范,便于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保障,保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因此,建立森林防火巡检管理制度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三、森林防火巡检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1. 巡检范围的划分森林防火巡检范围是指对森林地区进行巡视、监控和检查的范围。
划分巡检范围是建立森林防火巡检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合理的划分范围有助于提高巡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常见的巡检范围包括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木材采伐地等。
2. 巡检时段的确定森林防火巡检的时段是指巡检工作的开展时间,合理的确定巡检时段可以有效提高巡检工作的效率。
一般来说,森林防火巡检的时段应该在森林火灾高发期,比如干旱季节、高温季节等。
3. 巡检人员的配置巡检人员的配置是建立森林防火巡检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合理的配置人员可以保证巡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般来说,巡检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工具和设备进行巡检。
4. 巡检设备的准备森林防火巡检需要一定的设备配备,比如通讯设备、灭火器材、防护装备等。
合理准备设备可以保障巡检工作的有效开展,降低巡检工作的风险和难度。
5. 巡检标准和方法巡检标准和方法是森林防火巡检的重要内容,合理的标准和方法可以提高巡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巡山防火巡逻规章制度
巡山防火巡逻规章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保护山林资源,防止发生山林火灾事故,落实国家的环保政策,切实加强巡山防火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巡山防火巡逻工作,确保巡逻人员的安全和巡逻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责任和义务1.巡山防火巡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安排,需要明确指定专门负责巡逻的人员,确保巡逻队伍的组织和配备。
2.巡逻队伍中的巡逻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防火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3.巡逻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4.巡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巡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能随意违规擅自行动。
5.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如发现明火或可疑火源,应立即报告,并根据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灭或遥控监控。
6.巡逻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纪律和素质,严禁酗酒、吸烟等不良行为,以示职业操守和道德风度。
三、巡逻方式和要求1.巡逻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巡逻路线应涵盖整个巡山区域,确保全面巡查。
2.巡逻人员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巡逻装备,包括通信设备、防护装备、灭火工具等,并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清醒的头脑。
3.巡逻人员应注意观察巡逻区域的环境变化,包括气象条件、植被状况和人员流动情况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巡逻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巡逻路线、发现的问题、处理的情况等。
5.巡逻人员应与其他巡逻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互相协助和支持,在需要时及时提供帮助和救援。
6.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交通畅通。
四、巡山防火巡逻记录和评估1.巡逻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巡逻记录,包括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发现的问题、处理的情况等。
2.巡逻记录应详细、准确,有必要时可以配上照片或视频材料作为证据。
3.巡逻人员应定期汇总和上报巡逻记录,相关部门应及时评估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4.巡逻记录和评估结果应保密,严禁泄露和外传,以确保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
森林防火远处巡查制度范本
森林防火远处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森林防火远处巡查,是指在森林火灾高发期或者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组织专业人员对森林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以及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
第三条森林防火远处巡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扑救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火灾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专门的森林防火巡查队伍,负责森林防火远处巡查工作。
第六条森林防火巡查队伍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防火巡查效果。
三、巡查内容第七条森林防火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二)森林火险等级的监测和预警;(三)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五)其他与森林防火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森林防火巡查队伍应当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天气状况、地形地貌等因素,合理制定巡查计划,确保巡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巡查制度第九条森林防火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和特殊巡查。
日常巡查是指定期对森林进行巡查,特殊巡查是指在森林火灾高发期或者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对森林进行不定期巡查。
第十条森林防火巡查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和防火器材,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森林防火巡查队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发现火情应当立即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并按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进行扑救。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巡查队伍应当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以便于对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巡查纪律第十三条森林防火巡查队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巡查和检查的有效性,需要制定一些具体的规定。
首先,需要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这样可以确保每个部门都得到充分的检查和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其次,防火巡查和检查人员在巡查和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这可以确保巡查人员的身份和权威性,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巡查人员进入场所。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如果无法当场处置,应立即报告。
对于发现的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于巡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责令当场改正。
如果不能当场改正,应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防火巡查和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
这样可以确保巡查和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防火巡查和检查记录应该详细记录巡查和检查的内容,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这有利于监督和追踪问题的整改情况。
最后,需要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进行惩罚,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责任奖。
这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消防安全意识。
防火巡查应包括用火、用电是否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等内容。
防火检查应包括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的正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