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资料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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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3.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经济法)。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末成年人)。
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6.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7.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9.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50人)。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1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13.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14.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
15.上市终止是上市证证券丧失了在证券交易所(继续挂牌的资格)。
16.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用到达主义,即受信主义)。
17.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辨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辨权和不安抗辨权).。
18.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
19.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形式审查兼实质审查)。
20.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21.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算之日为(申请日)。
22.根据我国《专利法》以及相应司法解释,对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说法错误的是(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部分利润作为损害赔偿额)。
2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人)。
24.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的罚款,额度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5.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权害人赔偿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经济法律基础复习资料
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一、学习要求(一)重点掌握的问题1.法的本质2.法的特征与效力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4.经济法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二)掌握的问题1.违法及法律责任2.经济法的功能(三)了解的问题1.法的产生及其发展2.法的形式(渊源)、分类、法的外部关系问题3.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二、练习(一)选择题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D )。
A.经济法 B.民法C. 刑法 D.宪法2、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A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3、法的渊源指的是(B)。
A.作为法律的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B.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C.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制度与法律关系D.各种法律法规的相互联系性4、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A B C D E )。
A. 国家机关 B.社会组织C. 内部组织 D.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E. 国家5、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A B D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D.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E.经济法律程序6、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A B C )。
A. 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C.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经济协作关系E.经济竞争关系7、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B )。
A、各种经济关系B、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C、经济法律关系D、一切经济利益关系8、根据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形态,可将其分为(C )A、组织法律关系与财产法律关系B、计划法律关系与金融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与经济协调法律关系D、经济监督法律关系与经济合同法律关系9、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 B C )。
A、北京大学的招生办B、海河公司分公司C、北京红十字会D、个体商贩李某10、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是( A B D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事实11、法的本质是(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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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资料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经济法概念;整理国家衣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屮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律关系作为经济规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即必须具备一定主体资格,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
(1)主体资格是由法律规定一•定条件或程序成立的方式予以确认。
如个人独资金业依法中请注册登记成立而取得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
(2)依法成立的主体只能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范围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才受法律保护,否则其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如金业与境外某商人签订的走私合同,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其合同约定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3)未取得主体资格的不参与经济法律关系。
如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中方自然人无参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的主体资格。
故不能作为合营企业的投资人。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①物,必须是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并有-淀经济价值的物,两个条件缺一不可;②经济行为,特别注意经济行为的特殊性,参见教材P ,注意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行为与提供一定劳务行为三者Z间的区别;③智力成果,是人们创造性脑力劳动的结果。
如获得专利权、商标权等。
客体是从结果的角度來定性的。
(2)经济权利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Z间的转化关系。
权利本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当这一内容成为另一权利的对象时,就变成了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如,股权转让过程中,成为特殊法律关系指向对象,此时股权就由经济权利变成了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专利权是一种经济权利,但当该项专利被转让时,则变成了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V )。
法律行为与代理法律行为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3.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应注意以下问题:(1)代理的法律特征。
特别注意区别容易与代理行为相混淆的非代理行为。
P(2)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被代理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经济法的复习资料(doc 8页)
经济法1、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答:从我国人民法院的级别设置分为: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区(县)人民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按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争议标的大小、案件争议性质对社会影响面的大小、分别由级别不同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就是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争议标的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的不同,确定受诉人民法院的规定。
如因不动产发生的争议,就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等。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一种诉讼管辖。
它是一种排它性的管辖,因为它不仅排除了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而且还排除了打官司当事人以契约的方式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可能性。
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二审终审制答,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
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
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法定期限为15天)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召集的程序、特别决议事项的范围表决比例的要求,一般决议事项的范围/决比例的要求答:股东会的特别决议有以下方面: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对特别决议进行表决时,表决的决议通过为“全体”股东的“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不是股东人数过2/3),决议的会议记录要全体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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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 (制定、发布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规定除外 , 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 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国防、外交;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罚、任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 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 应当在 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 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刑罚:主刑、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3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年, 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20年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年满 16周岁 (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 5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个月不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工资并补订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 1个月的次日至满 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工资并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立即补订合同订立无固定合同情形: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 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年; 连续订立 2次(次数应当自 2008年 1月 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时算起固定期限合同且无以下情形的,续订合同: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 欺诈、威迫手段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无效; 追究刑事责任; 患病或非因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有争议的,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不超过 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天因生产经营需要,协商后可延长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 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 每日不得超过 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 10年,年休假 5天已满 10年不满 20年,年休假 10天已满 20年的,年休假 15天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职工请事假累计 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 1年不满 10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 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加班加点按 100%计算、休息日按 200%计算、节假日按 300%计算(若遇上节假日恰逢是休息日的,安排加班的,按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来计算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时间的:计件单价的按 150%、 200%、 300%计算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按 50%以上 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按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合同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个月 1年以上不满 3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个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日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年医疗期期间: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为 3个月;5年以上的为 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为 6个月;5年以下 10年以下的为 9个月;410年以上 15年以下的为 12个月; 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 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 24个月医疗期计算方法:医疗期 3个月的按 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 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9个月的按 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2个月的按 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8个月的按 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4个月的按 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注意: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或治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 1年支付 1个月; 6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按 1年计算支付1个月; 不满 6个月半个月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的, 支付 3倍的数额, 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曾任审判员;从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满 5年;律师执业满 3年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 1年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年内提出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公开仲裁制、仲裁庭制、回避制仲裁庭由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由 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日内结束劳动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承包人一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水利工程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的免征营业税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征收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按揭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情形: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买卖金银业务;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行为;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征收营业税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银行结算、买入返售证券; 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 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金融经纪业属于“金融保险业” 税目范围航空钻井、斟探属于“建筑业”税目范围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提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征收营业税5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范围营业税税率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5%--20%:娱乐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额 =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可抵免税额 =价款÷(1+17%×17% 交通运输业:全部运营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全程运费-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建筑业:工程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务(不含装饰劳务 :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纳税人(不含个人自建自用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行为不纳税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人工费+管理费+辅助材料费(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财务价款和设备价款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价款+价外费用 (包括残值 -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买卖业务:卖出价-买入价金融经济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全部收入金融企业从事代收业务的:收入-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初保业务:保费收入储金业务:储金利息福利彩票机构:不征营业税(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手续费收入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收入-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查验费、打单费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价款+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旅游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并改有其他旅游企业接团:旅游费用-接团企业旅游费广告代理业务:收入-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含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用租赁业务:租金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购置或受让原价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入-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收入-购置原价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额(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适用税率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算价格=营业成本(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税收减免2005年 5月 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得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税,否则要征收个税股票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 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免征个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5%~35%费用扣除标准征税项目费用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薪收入-2000元外籍人士附加减除 2800元,即扣除 4800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扣除 200元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在 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1-20%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在 4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800元×(1-20%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所得额 =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自上市公司的减按 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来自非上市公司的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税,不扣除费用其他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扣除标准:24000元 /年,即 2000元 /月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工资薪金总额 2%、 14%、 2.5%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5‰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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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资料—、名词解释L经济法: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i法律部门。
2.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努、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辅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朋.3.子公司: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4.戳破公司面纱:”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法律不顾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特性,追溯公司法律特性背后的实际情况,从而责令特定的公司股东直接承担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5.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6•经营者集中:经菅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
7•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消费者和其您至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8•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宫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営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T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幷晰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9•公司的治理结构: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为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所有者(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绩改进行监酱、激励、控辦n协调的一整套制度却E,它反映了决定公司发展方向和业绩的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
10•股东会会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
1L公司: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1Z—人公司: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
新编经济法 期末复习资料 (全)
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基本理论】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①企业组织管理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属于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②市场管理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市场秩序法律制度。
③宏观调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④社会保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优抚安置法》.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①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部组织,自然人,国家,例供销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②客体:物(指人类能够控制的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物质资料,包括天然存在的和人工制造的,例债权,房屋),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包括支票,汇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行为(即提供一定的劳务,如运输行为,勘察,基建工程等),智力成果(著作,商标,专利,专有技术,技术改进方案,生产经营标识等)3.③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的定义: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4.绝对事件:如自然灾害;相对事件:如因战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5.代理权的类型: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3种;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1.个人独资企业定义: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财产出资→个人承担责任;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2.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在责任形式方面独资企业与公司的本质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3.个人独资企业法只适用于一个自然人依法设立的非法人企业,不适用于独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
《经济法总复习》经济法复习
Bye-bye!
退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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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练习题——单选
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 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 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 企业已负债5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 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 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
13
二、合作企业的法律特征——契约式合作经 营
1、依法在合同中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 法人式: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的规定:
≥25% 2、企业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设置
不同的组织机构 法人式:设立董事会 非法人式: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
14
3、依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和回收投资,承担 风险和亏损合作企业在符合我国法律要求 的若干情形下,外方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而合资企业不可以;
.
6
1、合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 的组织形式
.
7
2、合营企业的法律特征——股权式合 作经营
1、由中外合营者共同举办 2、由合营各方共同投资,
外方投资者出资≥25% 3、合营企业由合营各方
共同经营管理 4、由合营各方共负盈亏
.
8
练习题——单选
• 合营企业由合营各方共同投资 举办 并且合营企业中外方合 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合营 企业注册资本的( )。
思考:公民张某可以与自己年仅13周岁 的儿子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
22
练习题——单选
不得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
A.未成年人 B.自然人 C.公司 D.公务员
D
.
经济法期末重点复习资料.doc
1.经济学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①综合性②经济性③行政主导性④政策性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市场组织管理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和国家宏观调控关系3.经济法的地位:①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②经济法与民商法1)关系:都是为了在经济领域内发生作用,且是相互作用2)区别:调整范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它不调整人身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民事关系,即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主体不同经济法的主体有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包括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市场中介组织,以及农户、个体工商户、个人等。
民法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旨不同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之法,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主。
民法作为体现市场调节机制之法,以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为主调整手段经济法采取了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调整方法;就惩罚而言,对于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采取追究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相结合的制裁形式;非经济责任包括行为责任、信誉责任、资格减免责任和人身责任。
民法对于违反民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主要采取民事制裁的形式。
经济法与行政法1)联系:经济法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因此也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性质,在调整手段上也包括必要的行政手段(并列关系)2)区别: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
其中,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宏观调整关系等经济管理关系。
行政法以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为宜,而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
主体上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
协调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组织。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其他行政法主体。
行政主体除了国家授权的组织以外,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价值取向上经济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1.经济法复习资料-14页word资料
经济法考试内容:1-6章,14章学过的内容(红字);重点:三、四、五章一判断题10×1’=10’二、单项选择题10×2’=20’三、多项选择题10×2’=20’(至少选两个)四、简答题2×10’=20’五、案例分析2×15’(大部分在合同法、合伙企业)第一章:经济法概论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P3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的产生: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之初,资本主义进入了垄断时期,经济的集中和垄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严重地损害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
导致市场机制的失灵。
在这种情况下,自由放任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民法规范,已难以解决垄断形成后的经济现实。
国家干预的了理论在心得形势下获得了发展,体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应运而生。
第二节经济法的概念和本质P9-10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的根本特征和本质):经济法定义为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涉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本质在于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经济的干预或协调。
P11经济法调整范围: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某一特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即政府在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规则关系,建成经济规制关系。
P11-12 以社会本位为中心:经济法具有根本不同于民法和行政法的显著特征。
民法的根本特征在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平等性;行政法的根本特征在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行政隶属性;而经济法则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
社会公共性揭示了经济法以“社会本位”或“社会公共利益本位”作为存在的基础,从而划清了经济法与个人为本位的民法和以政府为本位的行政法的界限P13 经济法本质:经济法的本质在于国家通过立法对民国经济的干预或协调。
第三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P16-19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大方向):一、平衡协调原则;二、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四、政府适度干预原则;五、可持续发展原则第四节经济法的地位P20 为什么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大方向):一、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方法P21 经济法与民法、刑法的区别(大方向):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2.适用主体不同;3.立法目的不同。
经济法复习重点(DOC)
单选题1.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
()A.国家权力机关B.审判机关C.检察机关D.经济管理机关2.个人独资企业为其成立日期。
()A.申请之日B.试营业之日C.营业执照签发之日D.开业仪式举行之日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A.不用通知其他合伙人B.只告知合伙企业负责人即可C.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D.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即可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5.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是。
A.35%B.25%C.20%D.15%6.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A.30日B.15日C.20日D.10目7.甲公司欠银行贷款400万元。
现该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
在公立协议中约定由乙公司对分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现对该协议的效力和这笔债务的清偿问题,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A.该协议有效,但只具有内部效力,在归还欠款问题上,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该合同违背合同法的规定因此无效,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应当由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如果乙丙两公司有还款能力,则依据协议约定履行。
否则,该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8.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责任承担的说法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A.以投资人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C.以投资人家庭其他成员财产承担责任D.以投资人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9.某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形式,该决议必须经。
()A.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B.出席会议的2/3股东一致同意C.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D.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10.A公司应B公司之约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签订合同。
经济法复习资料-完整版
复习题1一、单项选择题1.某公司老板与其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如下条款:若该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则加薪5%。
则该行为属于()的法律行为。
A.附生效条件B.附解除条件C.附生效期限D.附解除期限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属于()A.可撤销民事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有效的民事行为D.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甲企业授权代理人A购买设备,授权价格为100万元以下,同时,乙企业也授权代理人A为其销售同样的设备,授权价格为高于50万,于是代理人A分别代表甲和乙签订了买卖设备的合同。
A的行为属于()A.正常的行使代理的行为B.越权代理行为C.受托代表行为D.滥用代理权的行为4.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0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住1年后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
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手续。
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10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
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A.甲B.乙C.丙D.丁5.下列对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没有限制B.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C.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D.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该标明“有限”或是“有限公司”等字样6.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7.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精品完整参考 经济法复习资料.doc
课程名称:经济法考试时间一、单项选择1.以下可以成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数量(D )A. 299B. 333C. 332D. 332.依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入的企业为(C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C,外资企业 D.国有企业3.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D)具有约束力A.债务人B.债权人C.全体职工D.债权人和全体债务人4.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C )A.反不正当竞争法B.反垄断法C.商业法D.产品质量法5.根据《票据法》,下列不是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的为(D )A.确定的金额B.出票日期C.付款人名称D.收款人名称6.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B)和有偿出让A.有偿转让B.行政划拨C.无偿出让D.无偿转让7.下列属于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范围的是(A )A.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B.用于医疗、教育的房地产C.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D.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8.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为(A )。
A.增值税B.所得税C.财产税D.特定行为税9.反倾销的程序为(B )。
A.调查一复审一措施B.调查一措施一复审C.复审一调查一措施D.措施一复审一调查三、名词解释10.破产答:破产,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降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11.注册商标答:注册商标,指商标的使用人,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方取得商标专用权,该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成为注册商标。
12.合同履行答:合同履行指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内,互相协作并用最经济的方式完成合同所产生的义务,致使该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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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基于经济法律规范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2. 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律规范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3. 表见代理:是指本属于无权代理,但是因为本人的行为,使得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因而
法律规定本人须对之负授权人责任的制度。
4.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期届满前当事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 消费者是指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的或接受服务的个人。
二.合同法要点归纳。
1.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中止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平等主体之
间的协议,主体范围的广泛性,合同内容限于一定范围的民事权力义务关系)
2.合同的类型稍微了解一下。
P122
3.合同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
则。
4.合同订立形式: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口头形式(当面谈判和电话协商)注:当事
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5.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采用非格式)
6.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在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达到的同时撤回。
要约可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撤销。
(不可撤销情形:1.确定承诺期限或明确要约不可撤销2.
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其做了准备工作)
7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8.承诺,即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承诺应该以通知的形式作出,但有交易习惯和要约表明的除外。
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该在撤回通知到达要约人前或同时到达时撤回。
9.延迟承诺分为一般延迟和意外延迟承诺。
(P126注意一下其中的细节)
10.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11.制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对方遭受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它不同于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已成立并生效。
12.制约过失责任适用情形:1.恶意磋商2.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有违背诚实信用的其他行为。
合同的履行
13.全面履行原则:合同生效后,全面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本着诚实信用精神履行义务。
14.合同条款不明确的履行规则:(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履行(2)价款不明确的按照合同履行地价格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子啊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履行(4)履行方式不明确,债务人随时履行,债权人随时要求履行(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不明确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5.债务人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债务所需费用由债务人自己承担。
16.债务人向第三方履行债务而没履行的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没履行的,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7.合同履行的抗辩权:(1)同时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在掌握对方难以履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注:当事人没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中止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后恢复履行,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担保中止履行一方可解除合同。
(3)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合同的担保
18.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19.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债券兼有从属性和补充性;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保证具有从属性,不具补充性。
(注: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
20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财产优先占有。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1.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或将有权处分的权力作为担保。
(包括动产和权力,不包括不动产)
22.留置,是指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扣留该动产,并有权优先受尝。
23.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债务人先向债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分为立约,成约和节约定金。
定金应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定金合同应从给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中止
24.合同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变更合同未履行之前,当事人对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广义的变更还包括合同的转让,即当事人的变更。
但在《合同法》中,合同的变更仅指内容的变更。
25.合同的转让是指权力义务的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力是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债务人将义务转移时应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26合同义务和权力中止的情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券债务同属一人7.法律规定或第当事人约定终止
27.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表示或双方的协议,合同权力义务关系的消除。
合同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情形:1.不可抗力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表明不履行3.延迟履行经催告后还未履行4。
延迟履行或有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8.债务抵消是指当事人相互负有义务相互充抵,分为法定抵消和协议抵消。
29.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存放作为履行交货义务的方式。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债权人不提取物品的,提存费扣除后物品归国有。
30.违约责任归责原则:1.严格责任原则:无论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故意或有过失,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2.过错责任原则:合同当事人违约且存在过错时承担责任3.特殊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违约且存在重大过失才承担责任。
31,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给付违约金4.赔偿损失(当事人违约后,对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5.定金制裁
二.论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的约束力。
2.有效合同:(一)合同成立不同于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还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
(二)合同生效具备的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合法。
(三)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3.无效合同:(一)概念:不具备合同有效要件因而在法律上对当事人无约束力。
(二)合同无效情形:1.一方以欺诈,威胁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到国家的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效力待定合同:(一)概念:合同虽已成立,但因不符合有关有效要件,效力尚未确定。
(二)适用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5.表见代理的基本要件:1.须无权代理人与他人为民事行为2.本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3.相对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6.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概念:指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二)适用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