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之法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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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doc 很抱歉,由于不清楚2008 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的具体科目和内容,我无法为您直接生成这篇文章。

但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个大概的模板,您可以根据具体的真题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008 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考研是一场知识与毅力的较量,真题则是我们了解考试难度和题型的重要窗口。

以下将对 2008 年中山大学具体专业考研真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真题的整体结构2008 年中山大学具体专业考研真题涵盖了列举主要的考试科目或板块等方面的内容。

从题型上看,包括了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形式。

二、各部分真题的特点及考察重点1、选择题选择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涉及的知识点较为广泛,但难度相对较低。

例如,在具体科目的选择题中,重点考察了列举一些具体的知识点,需要考生对概念有清晰的理解和准确的记忆。

2、简答题简答题要求考生对一些重要的理论和概念进行简要阐述,注重考查考生的概括能力和逻辑思维。

如某科目中的具体简答题,考生需要在有限的篇幅内,清晰地表达出核心观点。

3、论述题论述题通常要求考生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需要考生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以具体论述题为例,考生不仅要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还要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论证。

4、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是对考生实际应用能力的考察,要求考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情境中。

例如给出具体的案例分析题,考生需要通过对案例的仔细阅读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三、真题与教材及教学大纲的关系通过对 2008 年真题的分析,可以发现真题与教材和教学大纲有着密切的联系。

大部分真题的考点都在教材和教学大纲的范围内,但也有一些题目对知识点进行了拓展和延伸,考查考生的知识广度和深度。

四、对考生备考的启示1、扎实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是考研的基石,只有打牢基础,才能在考试中应对各种题型。

2、注重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考研不仅考查考生对知识的记忆,更注重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是( )。

(2008年单选16)A.政治联盟√B.工农联盟C.民主联盟D.社会联盟根据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一般地,爱国统一战线属于政治联盟,其政治基础是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法定的人民团体的是( )。

(2008年单选18)A.共青团B.工会C.学生会√D.妇女联合会法定的人民团体有权参加我国各级政治协商会议。

学生会仅为学校内部的学生自治组织,无权参加政协,不属于人民团体。

4.下列选项中,体现我国地方制度特色的是( )。

(2008年多选29)A.地方司法权相对独立制度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C.中央与地方分权制度D.经济特区制度体现我国地方制度特色的制度有二: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是特别行政区制度。

故应选B。

我国的地方司法机关,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司法机关的监督。

故选项A错误。

根据《宪法》第3条第4款,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并非“中央与地方分权”。

故选项C错误。

经济特区仅能够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实行比较特别的经济政策,制定并实施经济特区法规,除此之外,与一般行政地方无甚区别,故不能体现我国地方制度的特色。

20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精讲解之法学综合二

20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精讲解之法学综合二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 1考研报考流程:注:【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2⑴建议教育网用户登录;公网用户登录,访问速度会有差异;⑵免费注册,请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每个注册帐户只能进行一次网上报名,即对应一个报名号,请不要多次注册,重复填报。

并且注册用户直接与报名号对应,是查询报名号的唯一方法,在后期的信息查询、准考证下载和调剂系统中继续使用;⑶请不要开启有网页拦截功能的软件;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只能重新注册、重新填报,原有帐号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⑷填报信息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准确填报,带*的文本框为必填内容,身份证等使用半角英文输入法输入;⑸填报信息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父母信息和学习经历均至少要填写一项;⑹报考专业名称前面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业学位的专业,其他为学术型专业;⑺报名过程中,请认真阅读各省市招办、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由于违反公告造成无效报名考生自行负责;⑻牢记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报名号是考生在报考点现场确认和照相的重要信息,如遗失,可凭考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报系统查询;⑼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报考点报考的考生,需要网上支付报名费;⑽修改或查询自己的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及报考点等信息是不可修改的内容;请在网报结束前登录确认所填信息,建议将所有信息保存;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报考点报考的考生请检查网上支付是否成功(银行卡扣费即为成功支付);⑾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是有效数据,不需要重复填报。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320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精讲解之法学综合二4【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5我国硕士研究生的4种分类方法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高等教育,又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008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2008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2008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C 【解析】直接考察刑法第十七条第 2 款: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该知识点必考知识点,几乎每年涉及。

如 2004 年单选题 1、下列行为中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B)。

A、走私毒品 B、贩卖毒品 C、决水 D、拐卖妇女、儿童。

2.B 【解析】修正的犯罪构成。

该知识点重点,2006 年单选题 3 曾经涉及到,而且比该题难度要大。

如:2006 年单选题 3、甲教唆乙在某学校食堂的面粉中投放“毒鼠强”一包,造成数十人中毒死亡的结果。

法院认定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甲的行为具备(D):A、标准的犯罪构成 B、复杂的犯罪构成 C、基本的犯罪构成 D、修正的犯罪构成。

3.D 【解析】不作为行为。

该知识点为重点,2005 年单选题 3 曾经涉及到,难度比该题大很多,还涉及纯正不纯正的判断。

如:2005 年单选题 3、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 3 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

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

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

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

甲的行为属于(C)。

A、纯正的作为犯 B、不纯正的作为犯 C、纯正的不作为犯 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4.B【解析】直接考察刑法第十八条第 1 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5.C 【解析】直接考察刑法第二十一条第 3 款: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小结,单单从以上 5 道选择题来看,选择题或以法条直接出题,或以以往的题为基础出题,但总的来看,难度有所降低。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 2. 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拐卖儿童B.强奸、抢劫、抢夺、放火、爆炸C.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D.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选C项。

2.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犯罪构成属于()。

A.基本的犯罪构成B.修正的犯罪构成C.派生的犯罪构成D.减轻的犯罪构成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犯罪构成的形态,可以将犯罪构成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一般是由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由刑法总则修正规定的犯罪构成。

如强奸罪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但强奸“未遂”之“未遂”则为总则规定的修正犯罪构成。

故选B项。

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可以将犯罪构成分为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标准的犯罪构成是刑法条文对普通危害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是以普通犯罪构成为基础形成的加重或减轻的犯罪构成。

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为绑架罪的标准犯罪构成,“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则为派生的犯罪构成。

3.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的是()。

A.甲因高兴将3岁儿子抛接但因失手致其死亡B.乙分娩婴儿后为掩盖未婚先孕真相将婴儿扔出窗外致婴儿死亡C.丙分娩女婴后不愿抚养,遂以2万元价格将其卖给他人D.丁分娩婴儿后将婴儿弃置于火车站致其冻成重伤正确答案:D解析:丁负有抚养婴儿的义务,却将其弃置于火车站致使其被冻成重伤,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构成遗弃罪。

2008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

2008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

2008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 B【解析】A选项霍布斯主张规范论,C选项卢梭强调意志论,D选项庞德提出社会控制论,故B项正确。

2.【答案】C【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A、B、D项仅针对特定主体,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首先应该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其次应具有普遍性。

本题中AC是国家制定的,但A不具有普遍性。

规范性法律问题多次考核,注意区。

核心就在于是否具有普遍性。

3.【答案】 B【解析】根据法律调整是否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即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设定权利和义务,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任意性规则与强行性规则。

前者是指法律规则的适用与否由主体自行协商的规则;后者是指规定的内容具有强制性。

题目中的这一规定显然不具有强制性,因此这一规范首先属于任意性规范。

而需要援引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为准用性规则。

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是委任性规则,题目中的规定已经十分详细。

故本题应选B。

4.【答案】 D【解析】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关系,二者相互依存,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A项错;权利可以成为特定法律关系的客体,如股权,B项错;权利和义务不可互相替代,两者是不同的概念,C项错;在特定情况下,有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权,D项正确。

5.【答案】 C【解析】法的规范作用主要包括几个方面: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

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

对于法的五种规范作用,可以简化记忆如下:指引自己、评价别人、预测对方、教育大众、强制坏蛋。

因此答案选C。

6.【答案】 C【解析】根据不同标准,法律可分为以下几类:(1)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2)根据法律创制方法和表达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按照规定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4)按照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5)根据制定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中山大学法学理论A卷2009--2019年考研真题

中山大学法学理论A卷2009--2019年考研真题
中 蛾 二○-O年 硕士学位研究
学 瓣
考试试题
科 目代码 : 科 目名称 : 考试 时间:
பைடு நூலகம்
611
法学理论 A卷 1月 10日 上 午
∶ 考生须知 :
: 全部答案一律写在答题纸上, : ∶答在试题纸上的不得分 !请用蓝、 :
∶ 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作答。答题要 :
∶ 写清题号 ,不 必抄题
一、名词解释 (每题 8分 ,共 gz分 )
1、 权能分治 2、 公决权 3、 集合犯 4、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二、论述题 (共 118分 )
!、 太平天国法律制度及其特点 (⒛ 分 )
2 3
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应遵循的原则 (30分 )
刑罚的功能 (30分 )
4、 物权 的种类 (30分 )
考试完毕 ,试 题和草稿纸 随答题纸一起交 回 。
第 1页 共 1页

(NEW)中山大学法学院《626法学理论A卷》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NEW)中山大学法学院《626法学理论A卷》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目 录2015年中山大学626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4年中山大学626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3年中山大学625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2年中山大学621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1年中山大学621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0年中山大学611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09年中山大学614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08年中山大学612法学综合A卷考研真题2007年中山大学729法学综合A卷考研真题及详解2015年中山大学626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4年中山大学626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3年中山大学625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2年中山大学621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1年中山大学621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10年中山大学611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09年中山大学614法学理论A卷考研真题2008年中山大学612法学综合A卷考研真题2007年中山大学729法学综合A卷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山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729法学综合A卷1.法的要素有哪些内容?答: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的基本元素。

法的要素的构成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技术性事项。

(1)法律规则①法律规则释义。

规则,即行为模式,相当于俗称中的“规矩”。

法律规则,从形式上讲,就是具体规定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从实质上看,法律规则往往总是体现或代表一定阶级、一定集团的利益,或者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的行为规则。

②法律规则较之其它法的要素,有如下基本特征:第一,微观指导性;第二,可操作性强;第三,预测性强。

③法律规则的结构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组成。

④法律规则的分类。

按照法律规则本身的不同特点。

可以作出如下分类:a.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b.授权性规则、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

c.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多确定性规则与非确定性规则。

d.规范性规则与解释性规则。

(2)法律原则①法律原则就是指那些可以作为规则的思想基础或政治基础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

20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状元讲解法学综合

20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状元讲解法学综合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120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状元讲解法学综合A【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22015考研政治:重要考点预测一、中午甲午海战2014年是甲午中日战争爆发120周年,而签订的《马关条约》对于中国的影响重大。

而今中日关系也是时政研究的重点。

我们坚信,了解历史,才能借鉴未来。

中日甲午战争为19世纪末日本侵略中国和朝鲜的战争。

它以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日本明治二十七年)7月25日丰岛海战的爆发为开端,至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签字结束。

按中国干支纪年,战争爆发的1894年为甲午年,故称甲午战争。

这场战争以中国战败、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告终。

中国清朝政府迫于日本军国主义的军事压力,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

甲午战争的结果给中华民族带来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另一方面则使日本国力更为强大,得以跻身列强。

二、邓小平110诞辰以及邓的历史地位2014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邓小平同志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创立者。

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理论,邓小平理论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认识,邓小平理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指南,邓小平理论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今天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仍然要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这些根本性的指针,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不能有任何的动摇。

三、周恩来提出的“四个现代化”;习近平提出的“第5个现代化”继60年代“四个现代化”正式确定为中国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新四化”之后,习近平去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设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02-08年真题答案和解析(民法)

02-08年真题答案和解析(民法)

2002—2008年司法分科真题(答案和解析)——民法一、单项选择题(2008年)1.答案:C解析: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

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A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

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是正确的,为本题答案。

2.答案:B解析: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所谓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本题中,德胜公司是一家法人企业,虽然其总部、分支机构以及主营业机构所在的地方不同,但是这不影响德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

因此,只要是德胜公司的财产,都要用来清偿公司债务,而德胜公司的财产包括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

本题B选项正确。

3.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403条第2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由此本题C选项正确。

4.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基于借款合同所取得的借款,到期后应承担返还借款的义务。

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43条的规定,因为甲有过失,没有发生严格意义上的风险。

因此,A项正确,BD项错误;因为甲乙是个人合伙,因此,甲乙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错误。

2008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在法的本质问题上,下列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是()。

A.霍布斯主张神意论B.格劳秀斯坚持理性论C.卢梭强调社会控制论D.庞德提出民族精神论正确答案:B解析:在法的本质问题上,荷兰国际法学的鼻祖格劳秀斯主张理性论,即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故选B项。

神意论的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而英国的霍布斯是规范论的代表人物,故A项表述错误。

社会控制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庞德,法国的卢梭是理性论和公意论的代表人物,故C项表述错误。

民族精神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萨维尼,而不是庞德,故D项表述错误。

2.下列选项中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A.某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B.某高校制定的《大学生行为守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条例》D.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的购销合同正确答案:C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区别的关键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是由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具有反复适用的效力,因而具有普遍性。

故选C项。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仅针对特定人、特定的事有效,属于法的适用的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等,都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故排除A项。

《大学生行为守则》既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也不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故排除B项。

甲、乙两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仅在当事人之间有效,不具有普遍性,故排除D项。

3.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这一规范属于()。

A.强行性规范B.任意性规范C.非确定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真题2007年至2020年 中大复试复试真题 中大法硕复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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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课口试真题(07年-19年)1.刑法的基本原则。

(2007)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

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

但该原则的四项基础则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平等原则: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

刑法第4条明文规定了该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是维护合法权益的要求,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预防犯罪的要求,是实现价值追求的要求,是作为规范的刑法本身的要求,是法治的要求。

平等适用刑法的具体要求是: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予以平等的保护;对于事实犯罪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认定犯罪;对于任何犯罪人,都必须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

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刑法第5条明文规定了这一原则。

罪刑相适应,是适应人民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是罪与刑的基本关系决定的,是预防犯罪的需要。

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以客观行为的侵犯性与主观意识的罪过性相结合的犯罪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主体再次犯罪的危险程度,作为刑罚的尺度;换言之,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在立法上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注重对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宏观预测和遏制手段的总体涉及,确定合理的刑罚体系、刑罚制度与法定刑;在量刑方面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将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地位,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实现刑与罪的均衡协调;在行刑方面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注重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情况,合理的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

全国名校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等)考研真题汇编

全国名校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等)考研真题汇编

目 录1.华侨大学《法理学与宪法学》考研真题2017年华侨大学《702法理学与宪法学》考研真题2018年华侨大学《702法理学与宪法学》考研真题2.天津师范大学《法理学、宪法学》考研真题2016年天津师范大学《868法理学、宪法学》考研真题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868法理学、宪法学》考研真题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868法理学、宪法学》考研真题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一》考研真题2016年华南理工大学《634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634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634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4.广东财经大学《法学综合一》考研真题2017年广东财经大学《611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考研真题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611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考研真题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611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考研真题2020年广东财经大学《611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考研真题1.华侨大学《法理学与宪法学》考研真题2017年华侨大学《702法理学与宪法学》考研真题北京、上海两座一线城市的醉驾下降幅度达七成。

从守法的角度评析上述材艇,言之有理即可。

2.《中华人民共萩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二审稿的意见中第45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胃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46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悲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七”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发现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针对上述条文,请回答:第一,上述两条规定涉及到宪法什么条文’从宪法角度可以如何评价上述条文?第二,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是否有权检查通信?第三,谁有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壹看公民的电子信息?2018年华侨大学《702法理学与宪法学》考研真题华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卷(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招生专业法学科目名称法理学写宪法学科目代码7。

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2008年

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2008年

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非法学) 真题2008 年( 总分:75.00 ,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 总题数:20,分数:20.00)1.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关系的是( )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B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C.发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D .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A.B.C. √D.民事法律关系。

[ 答题思路] 判断是否是民事法律关系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是,看是否能形成民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A、B、D 选项都未形成民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2. 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是( )A.所有权B .抵押权C.地役权D.留置权A.B. √C.D.动产物权。

[ 答题思路] 纯理论试题,A选项有点迷惑性,特别是研究多的人。

B 选项抵押权的客体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还可以是权利。

C 选项地役权的客体是土地,为不动产。

D选项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

A 选项所有权其客体也可以是动产、不动产,甚至权利。

但通说一般认为是物的所有权,而不包含权利。

3.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效益不佳,已欠债2 万元。

三人经协商一致邀请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

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

对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 万元债务,依法应当( )A.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按份责任B .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C.由甲、乙、丙三人承担按份责任D .由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A.B. √C.D.合伙债务。

4.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高等院校属于( ) A.机关法人B .企业法人C .事业单位法人D .社会团体法人A.B.C. √D.法人的分类。

5. 民法通则所称的重大误解不包括( ) A.对民事行为性质的误解B .对民事行为相对人的误解C.对民事行为内容的误解D .对民事行为动机的误解A.B.C.D. √重大误解。

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

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

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法学综合考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第一部分法理学一、名词解释1.法的规范性解释2.调整性法律关系3.相对确定性规则二、简答题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第二部分中国法制史一、名词解释1.铸刑鼎2.三法司3.朝审4.改法为律二、简答题战国时期《法经》的内容及历史地位。

第三部分宪法一、名词解释1.民族自治地方2.选区3.行政法规4.言论免责权二、简答题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

第四部分刑法一、名词解释1.假释2.结果加重犯3.遗弃罪4.侵占罪二、简答题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第五部分民法一、名词解释1.要式行为2.侵权归责原则3.简易交付4.宅基地使用权二、简答题合同法定解除权成立的条件。

第六部分诉讼法一、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终止2.申请执行时效二、简答题1.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民事诉讼诚信原则。

参考答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法学综合考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第一部分法理一、名词解释1.法的规范性解释答:根据法律解释的方式和效力范围的不同,法定解释一般可分为规范性解释和个别性解释。

规范性解释,是指对于实施法律规范的一切场合、情况和对象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规范性解释对于加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确定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它虽然具有普遍效力,原则上只能根据有关法律规范作出,不应增加新的原则和规范,也不能与有关的法律规范的原则相抵触,所以,规范性解释在我国不属于创制法的活动。

2.调整性法律关系答:依据是否适用法律制裁,法律关系可以划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是指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主体权利就能够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它建立在主体的合法行为的基础上,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

法学考研综合试题及答案

法学考研综合试题及答案

法学考研综合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一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劳动权C. 受教育权D. 财产权答案:A2.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中,最严厉的刑罚是:A. 有期徒刑B. 无期徒刑C. 死刑D. 罚金答案:C3. 下列哪一项不是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D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A. 主体适格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标的合法D.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答案:B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无罪推定原则B. 公开审判原则C. 保障人权原则D. 诉讼时效原则答案:D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法院独立审判原则B. 诉讼平等原则C. 诉讼时效原则D. 诉讼经济原则答案:C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权利义务?A.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B. 夫妻有共同财产的权利C. 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D. 夫妻有相互忠诚的义务答案:D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下列哪一项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A. 发明B. 商标C. 著作权D. 专利答案:D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劳动者的权益?A. 劳动报酬权B. 休息休假权C. 劳动安全卫生权D. 劳动合同自由选择权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D.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答案:ABC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盗窃C. 贪污D. 诈骗答案:ABC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买卖B. 赠与C. 租赁D. 继承答案:ABCD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答案:AC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提起民事诉讼?A. 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有争议的B. 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无争议的C. 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有争议,但已达成和解协议的D. 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有争议,但已达成调解协议的答案:A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请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学考研综合试题及答案

法学考研综合试题及答案

法学考研综合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 A. 个人- B. 法人- C. 国家- D. 个人和法人2.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 A. 社会危害性- B. 刑事违法性- C. 应受刑罚处罚性- D.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统一3. 以下哪项不是民法中规定的民事权利?- A. 物权- B. 债权- C. 知识产权- D. 行政权二、简答题1. 简述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2. 阐述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电子产品,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0日内支付货款。

甲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了货物,但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未按期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问题:1.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2. 甲公司在诉讼中可以主张哪些权利?3. 乙公司可能提出哪些抗辩?四、论述题请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的相关规定及其理论基础。

答案一、选择题1. D2. D3. D二、简答题1.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规范的主体、法律规范的内容、法律规范的效力和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

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

三、案例分析题1.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合同法律关系,具体为买卖合同关系。

2. 甲公司在诉讼中可以主张的权利包括: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支付违约金以及因乙公司违约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3. 乙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包括:合同无效、合同履行存在争议、甲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等。

四、论述题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

2008年中山大学224法语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8年中山大学224法语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8年中山大学224法语考研真题及详解Ⅰ. Mettez les pronoms convenables. (10%)1. Nous _____ sommes promenés dans un parc.【答案】nous【解析】自反代词式动词se promener,自反代词se与主语nous配合。

2. Cette chemise te va bien! Achète _____.【答案】-la【解析】直接宾语代词la代替句中cette chemise。

3. Pierre veut venir chez toi. Mais il ne connaît pas ton adresse, il faut _____ indiquer.【答案】la lui【解析】直接宾语代词la代替句中ton adresse;indiquer qch. à qn,用间接宾语lui代替à Pierre。

4. Le matin, je prends un croissant, mais ce matin, je _____ ai pris trois.【答案】en【解析】en可代替数量词后面的名词,在此处代替trois croissants。

5. Les étudiants aiment beaucoup le cinéma. Les enfants, _____, préfèrent latélévi sion.【答案】eux【解析】重读人称代词eux做Les enfants的同位语。

6. Les journaux _____ vendent partout.【答案】se【解析】句意:这些报纸在每个地方都卖得很好。

自反代词式动词se vendre在此处是被动意义,自反代词se与主语les journaux配合。

08年中山大学法学综合考研真题

08年中山大学法学综合考研真题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1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精讲精练之法学综合A【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22015考研英语之如何快速记忆单词让背诵效率最大化通过做练习巩固单词。

对于背诵熟悉的单词要能灵活的运用绝对是另一种能力的体现。

见过很多学生词汇量不少,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却无法正确运用自己掌握的词汇。

所以平时在准备单词的时候就要注意积累该词汇怎么运用,跟它意思相近的词汇又是怎么运用的,二者或多者之间的区别是怎样的。

很多同学觉的这样很麻烦,其实这是节省时间的一个巧妙方法,善于总结,学过一个词能记住与之相关的很多词,不仅记忆住还能准确辨识。

刚开始学英语的时候,我们一般只记一个单词的一个词义和一种用法,而考研英语作为一种较高程度的水平考试,它要求的是全面了解这个词的词义,也就是常说的一词多义和一词多用。

由于有些同学在思想上还没有这种认识上的转变,背单词时还停留在一词一义、一词一用的阶段,尽管背了不少单词,做起题来仍然捉襟见肘、处处被动。

海天考研辅导专家认为,大多数考生在复习时存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毛病,而考研词汇大多一词多义,所以在复习时对于单词的延伸意也要加以把握。

这就要求大家在复习时注意理解和积累,大家可以通过看书或看杂志来积累相关知识,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有好的效果。

学会查找重点单词我们学习英语的时候,比较重视长难的单词,看到多音节词就查字典,而对一些单音节的词或它们组成的短语常常忽略掉,不查也不记,觉得没什么用。

其实,像那些比较长的单词用作专业词汇的比较多。

那些小的单词则是英语的本土字,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较频繁,而且词义一般比较多、变化也比较多,是较难掌握的,应该是大家学习的重点。

海天考研辅导专家认为,对于英文单词,大家不能只记它的中文意思,因为英文单词是有词性的,如果不清楚词性很容易导致句子结构的错误。

英语单词的每个词除了有多种意思,还几乎都有多个词性,比如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和介词等等,各种词性的使用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介词总跟名词或名词从句连用、副词跟动词或形容词连用。

2008年中山大学617基础法语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8年中山大学617基础法语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1 / 322008年中山大学617基础法语考研真题及详解Ⅰ. Compl éter les phrases suivantes [quelque... que, quel que, quoique ou quoi que] (10 points)1. _____ puisse être son intelligence, il manque parfois de perspicacit é.【答案】Quel que【解析】由句子结构可知,缺少表语,因此使用关系形容词quel que ,意为“不管……”。

2. _____ il peigne, il utilise toujours la m ême palette.【答案】Quoi qu ’【解析】句意:不管画什么,他总是用同样的调色板。

由句意可知,缺少宾语,因此使用关系代词quoi+que ,意为“不管什么”。

3. _____ il peigne admirablement, ses toiles trouvent peu d ’acqu éreurs.【答案】Quoique2 / 32【解析】句意:尽管他画的如此好,但买画的人很少。

由句意可知,此处应填转折连词,意为“尽管,虽然”。

4. _____ s érieuses _____ soient vos raisons, vous n ’obtiendrez pas gain de cause.【答案】Quelque …que【解析】由句子结构可知,形容词前应填副词,因此填副词quelque ,que 引出让步从句,意为“不管……多么……”。

5. Il ne se d émonte jamais, _____ il advienne.【答案】quoi qu ’【解析】句意:不管发生什么,他从不会局促不安。

由句意可知,缺少宾语,因此使用关系代词quoi+que ,意为“不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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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12008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真解之法学综合A【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22015考研专业课之高效记忆法考研专业课的备考,知识储备很重要,打好基础也很关键。

这就需要考生平时多积累和记忆了。

每个人的记忆方法不同,有的同学效率比较低,那是因为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

下面和考生们分享一些经验所得的高效记忆法,希望给同学们做个参考和借鉴,大家可以对照来改进自己的方法,提高效率,打好基础。

下面请看:一、图表记忆法所谓图表记忆法就是把需要记忆的内容形成一个逻辑图表,这样让知识更加形象化,有助于右脑的识别,帮助我们来记忆。

并且图表的形式也是对知识的一种分类汇总整理,更加有条理的同时还具有图片给人的印象深刻的效果,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同时,还可以锻炼大家对知识的归纳总结的能力。

二、规律记忆法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规律,考研专业课的各个专业也都存在自身的发展和逻辑规律。

比如说历史学,历史的发展规律就比较明显了,比如心理学,人的心理存在某些的内在规律,有共同也有区别。

只要考生认真研究,找到其中的规律,然后再记忆起来就容易的多了。

三、大纲记忆法考研专业课的备考不可能把别人四年所学知识完全掌握,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把握大纲,详略主次来记忆,这样才能够高效备考。

大纲记忆法是非常有效的方法,首先把知识自己来整理成大纲,然后添加重点非重点,这样的过程可以加深自己对全局把握同时又能够有重点的复习。

让效率最大化。

四、联想记忆法联想记忆法可谓是老生常谈了,也是一种为广大考生普遍接受的一种手段,我们常常用来记单词,通过谐音或者是共同之处帮助记忆。

这是一种辅助的手段,通过我们记忆中印象深刻的事物或者知识来辅助记忆新的事物和知识。

五、口诀记忆法口诀由于脍炙人口,很容易就被大家记住,就和我们所说的顺口溜是同类性质,朗朗上口,记忆也就更深刻了,把很多的知识归纳为简练的口诀,用的时候再展开来,就好比是压缩包,省时省空间,大家用起来也顺手。

六、案例问答记忆法所谓案例问答记忆法就是把知识点放到题目中去,对于一个知识的记忆,我们往往前看后忘,不够深刻。

可是如果我们自拟一个问答的形式,其中涉及几个知识点。

这样的汇总集合来记,更易于大家来理解和掌握,也容易把短期记忆变为长期的记忆,就不容易忘记了。

最后提醒大家,考研专业课的备考不要一味的盲目积累,最重要的还是要找到正确的适合自己的好方法,然后努力去记忆,不仅能够提高效率,数量也很可观。

希望上面和大家分享到六个记忆法能够对正在备考的广大考生一个启示,让自己的备考历程更加的轻松和高效,预祝每一位考生都能够取得理想的成绩【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3考研“持久战”三大心理症状解析考研堪称“持久战”,持之以恒方可得胜。

打好一场持久战的先决要素是什么呢?心理!有了良好的心态,成功的一半就已经掌握在了你的手中。

心理问题在考研大军不是个小问题,那么在考研备战的过程中都会出现怎样的心理症状呢?考研辅导专家为您一一解读。

一、懈怠症症状表现:学习一段时间效率就下降,人在此而心在彼,日渐懈怠。

症状解析: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人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即使是很紧迫或是做自己很喜欢的时候,人的注意力也很难完全保持100%的专注,特别是像考研这种战线拉的很长的,需要长时间保持高度的专注度的考试,要保持始终如一的状态是不容易办到的,遇到懈怠时,我们常见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复习考试遇到心理上的“瓶颈”,在考研路上不知道方向,对成功率开始抱有悲观情绪,或是在做题时“屡试不爽”对自己的能力开始持怀疑态度,或是现实境遇发生变化对自己是否接着奋斗下去开始有摇摆心态等等。

在遇到以上问题时,发生懈怠时,一定要调整自己的心态,暂时放松,再次审视自己在复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是调整复习策略,或是干脆暂时放下学习任务,等自己恢复了状态后在投入备考。

懈怠是正常的状态,不要对自己的信心和能力有怀疑,摆正心态,积极面对困难,相信任何难题都有解决方法。

二、恐惧症症状表现:恐惧症又分为临考恐惧和毕业恐惧。

临考恐惧即临近考试就感到恐惧,担心自己考不上;毕业恐惧即想到毕业就恐惧,担心考研不成又耽误了找工作,感觉前途一片渺茫。

症状解析:这完全是一种心理和主观的表现形式。

心理问题最怕的就是理性分析。

恐惧什么?为什么恐惧?怎样消除恐惧?恐惧一般是在对前景的预期发生了负面认知,对前景产生了一种消极和悲观的主观认识,对现在所正在进行的工作产生了一种抵触和惧怕的心态,考研的过程也是对知识的重新整理和对外界各种信息不断消化和反馈的过程,在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对以前知识的整理和新知识的接受并不是简单的模仿或是重复,而是要按照考研的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当考研遇到懈怠和困难,加上外界对考研信息的传递,对前景产生恐惧是可以接受的。

那么怎样消除恐惧呢?还是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分析出现恐惧的原因,“对症下药”。

坚定信念,踏踏实实走完考研路。

恐惧毕竟是一种主观意识形态,只有自己才是摆脱这种困难的主人。

三、焦虑症症状表现:焦虑,莫名的焦虑,一句话,一点声响,都会成为焦虑的源头。

症状解析:焦虑是恐惧的恶性延伸,有了恐惧后,开始对前景产生不确定的想法,并开始过度焦虑,关于这个问题重点应放在“过度”两个字上,焦虑是焦急忧虑的代名词,适当的焦虑是很正常的状态,焦虑的产生就像我上面讨论恐惧和犹豫一样是考研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的状态,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把握好这个度。

过度焦虑也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影响正常的考研进程,需要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来积极应对。

可以适当适时地做一些放松心情的事情,给自己减压,及时缓解焦虑症状。

已经行进在考研路上的你们,是否曾正面临着以上这些症状?正欲奔赴考研路上的你们,准备好迎接挑战了吗?从现在开始,每天都让自己拥有一份饱满的热情,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

做最好的自己,相信自己,一切困难都能够迎刃而解。

考研路上,你就是赢家!【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42015考研技术型复试两关键:专业素质和实验技术专业素质决定考生可培养潜力复试比初试更具专业性,考察重点便是专业素质,专业素质的养成得益于扎实的专业基本功。

所以,复试考官提问多为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判断该学生是否具有培养价值,是否适合进行该专业的深入研究。

对此,考生首先要把基础知识过一遍,对目标院校该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所涉及的重点基础知识做扎实复习,甚至可以根据自己心仪导师的研究方向,重点阅读其论文,关注该科研领域的前沿动态。

同时,要对以前参加过的竞赛、实验及相关科研实验资料重新进行系统整理,针对本专业重要实验要重新进行推演。

理工科的导师对学生的科研获奖经历也相当重视,比如:计算机专业的ACM 大赛、通信的思科网络认证、挑战杯、数学建模等竞赛的成绩会让考官认识到你身上的学术潜力,这将是考生专业基础实力的有力证据,是俘获导师青睐的重量级砝码。

实验技术决定考生科研能力我国的硕士生教育学制大多为2年至3年,在这短短的硕士科研生活中,实验是取得学术成果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论文的重要支撑。

尤其是工科类专业如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等,学生实验技术能力的高低,决定了他们能不能在硕士期间获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而这一潜质的高低正是导师是否为你转身的重要判断标准。

实验能力与实验技术的培养与锻炼,依赖长期而又反复的积累过程,对此掌握不够扎实的考生一定要在复试前做有针对性地准备,通过实验手册等材料了解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

重点复习的实验包括:1、目标专业的经典实验项目;2、目标导师的研究方向,尤其是导师在目前三年内做过或者正在做的科研项目所涉及或者可能涉及的实验(这则信息可以从导师新近发表的论文中查到,或者与师兄、师姐的沟通中得到);3、本人毕业设计(论文)将要涉及的实验,考生一定要在复试前仔细思考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方向及大致思路。

以上是针对技术型专业考生在专业课复试过程中的一点建议,愿大家知不足而后学,及时调整复习方向。

各位,加油,你就是准研究生!2015考研复试谨慎六大点1.面试之前的时间联系导师大部分的同学,在初试和复试之间的时间,或者面试中,才会第一次见到导师,在面试之前的1到2个星期,最好在下了查询分数和复试线之后,就立刻和导师电话联系。

电话号码在各个院系办公室及网站都可以查到。

先说清楚你的名字,告诉导师你已经通过分数线了,但现在很多情况都不是很明白,问了相关复试程序问题以后,就谈谈你对该专业的爱好程度与关注程度,你看了些什么书,向他请教现在为了复试还应该多看些什么书和资料等等。

如果他语气很友善与平和,那么最后询问,是否能上门拜访,希望仔细了解相关情况,他答应了是最好的。

上门拜访的时候,适当的送一些礼品,导师给你讲课也很辛苦,何况是未来的导师,一点小小的礼品是应该的,不要很贵重的东西,一些水果等就好了。

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加深导师对你的了解与印象。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5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在学术上,专业上很牛,那你就多谈专业方面的事情,如果,你不是特别牛,你最好象他表示你对该专业极大的热情与希望今后跟随于他的愿望,毕竟面试的人很多,他往往能印象深刻的不多,这样能非常深刻的加重他对你的了解。

2.关于专业专业知识的复试是重头戏。

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马上登陆了报考大学的网站,了解到复试的指定书目后一定要提前准备。

因为复试本身就是考察应试者的知识积累能力以及自身发展潜力,因此要想给导师留下一个很好的印象,就必须对所报专业的情况十分熟悉,其中包括研究现状以及进展情况。

应试者应该注意这方面情况的搜集,另一方面也要求应试者多去了解该导师研究的侧重点和主要的观点。

复试对专业课的考查不像初试那么具体,在复习时主要是熟悉过去所学内容,考查范围不会超出学校规定的书目,只要基础知识扎实,平时注意关注一下本专业学术动态,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3.关于英语英语口语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有才华、反应敏捷、生活阅历丰富的人口语会相当出色,同样,一个人的修养、品质、道德观念、科研素质和能力也会在对话中表露无遗。

大多数招生单位在研究生复试中都比较看重面试,这足以说明加强口语训练的必要性。

对于英语口语的重要性已无需多说,越来越多的有实力的导师对哑巴英语深恶痛绝,他们认为没有良好的口语就不能学好语言。

因此他们要求复试时一定要加试英语口语,有的考生在复试时还要求用第二外语与导师直接对话。

没有经过系统的口语训练,你一定会在复试时感到无所适从。

英语口试一般是10分钟左右。

英语老师会根据考生开始的自我介绍提一些有关个人生活或专业知识的问题。

英语听说能力可以说非常重要,那种高分低能的“哑巴英语”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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