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化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赋税制度,是随土地所有制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从本质上体现了对生产关系的调整。
1、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演变社会形态名称时间主要内容作用或影响奴隶社会贡赋制度西周受田的诸侯臣下作为义务向周王交纳的贡赋这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相地而衰征春秋前期齐国根据土地的数量和质量征税承认了土地私有,促进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转化“初税亩”春秋后期鲁国无论公田、还是私田都按照田亩的实际数目收税封建社会编户制度两汉两汉时期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被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向国家的交纳赋税,即田租、更赋、人口税和承担徭役、兵役。
租庸调制隋唐隋朝:沿用了北魏以来的租调制,租调数量比北周轻,农民服役时间也比较短。
后来,又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缴纳一定的绢代替服役,以庸代役的制度开始部分推行唐朝前期: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
其内容如下: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服徭役期间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农民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使许多荒地开垦出来;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府兵制也得到巩固。
这些都使国家富强起来两税法唐朝原因:唐玄宗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
国家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
使唐朝中期以来极端混乱的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目的: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内容:780年,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秋两季收税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开始以资产和土地为主,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商人都要缴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
1.田赋:夏商周时期,贡、助、彻是田赋制度的初始形式,春秋战国时期,
军赋成为田赋的重要形式。
秦汉时期,军赋逐渐与田赋结合,以田定赋。
隋唐两税法以后,以人丁为本的赋税制度逐渐被以土地为本的赋税制度所代替。
2.户调制:西汉时期,为避免口赋的征发,开始实行户调制。
3.营田租:东晋和南朝时期,开始推行营田租。
4.两税法:唐中期以后,均田制遭到破坏,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租庸调制无
法维持,政府改行两税法。
两税法是我国古代税制史上的重大转折。
5.宋代的“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政策,使土地兼并发展更加迅速,两税法
逐渐变为丁税、地税,两税法之名已名不符实。
6.明清时期的“一条鞭法”,是古代田赋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与进步。
7.摊丁入亩:清初继续实行明代的一条鞭法,但到康熙末年,随着人口剧烈
增长,丁税无法征收,就实行了摊丁入亩。
中国古代的赋税、军事、选官、土地、军事(兵制)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军事、选官、土地、军事(兵制)制度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一、先秦时期的赋税制度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
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
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此外,还有军赋。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按土地面积征收实物。
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
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二、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
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
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
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
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
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
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
7至14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
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
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
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月劳役。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曹魏时实行租调制,“收田租亩四升,户生绢两匹,绵三斤”。
课田制和户调式是西晋的赋税制度。
课田指的是应向国家纳税的田地数量。
丁男(16-60)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13-15;61-65)25亩,每亩纳粮8升。
户调就是户税,丁男之户每年纳绢3匹,绵3斤;丁女或次丁为户者折半交纳。
与曹魏相比,田租增加一倍,户税增加了二分之一。
北魏时规定,一夫一妇出帛1匹,粟2石;15岁以上的未婚丁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租调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
四、隋唐至宋元时期的赋税制度隋唐之际实行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纳粟2石,称作租。
交纳绢2丈,绵三两或布2丈5尺、麻3斤,称作调。
每丁每年服徭役20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3尺或布3尺7寸5分,称作庸,也叫做“输庸代役”。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及其特征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及其特征赋税制度是我国经济史上的一个重要内容。
赋税是田赋与其他税收的总称。
中国最初的赋税是统治者向下属征取土产、劳役和其他实物。
稍后渐变为按丁口征收军役、徭役称为“赋”;按土地及工商经营征收财物称为“税”。
夏商周时期,我国赋税制度主要是贡赋制。
这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即周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各诸侯必须向周王交纳一定得财物作为贡赋。
春秋时期,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即按土地的多寡肥瘠征收贡税;鲁国的初税亩,对公私土地一律按亩征税,土地逐渐私有化,封建化。
而既然赋和税都依田土作为征收的依据,赋和税也就逐渐趋合一了。
以初税亩为标志,向国王纳贡逐渐过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
其结果是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汉代,实行编户齐民制度,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对封建国家的主要赋役负担有田租,人口税,更赋,徭役,兵役等,另外统治者还征收各种田亩附加税和征发杂税等。
汉代的田租税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很重。
西汉赋税制度的特点是人头税比田赋重。
地主阶级的负担减轻了。
大量赋税通过人头税直接摊派到农民身上。
北魏均田制,均田制是按户口来分配土地,与均田制相适应的赋税制度就是租调制,即受田者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定量的租调和服徭役兵役等。
在尽量不触动抵住阶级的基本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均田制和租调制的实行,把更多的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编户,以保证政府的租调收入和力役征发。
调动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唐朝是我国赋税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
唐代前期实行“租庸调”制,后期实行“两税法”。
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
租是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定量的谷物;调是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在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庸。
隋朝的庸有年龄限制,唐代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
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
西汉初实施什么管理制度
西汉初实施什么管理制度一、国家制度1.郡县制度西汉初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统一管理,汉武帝废除了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郡县,由郡守、县令等官员管理。
这种制度的实施,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使得国家更加统一和有序。
2.丞相制度汉初时期实行丞相制度,设立丞相一人,辅助皇帝处理国家大政。
这一制度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和效率,使政治更加稳定。
3.军功爵位制度为了加强军队的管理和激励将士,西汉初期实行了军功爵位制度,对军功出色的将领进行爵位和土地赏赐。
这一制度激励了军队的战斗力,增强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4.官制西汉初期建立了完善的官制,设置了律令、刑政等各种官职,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加强了政府的管理和运作效率。
二、经济制度1.均田制在西汉初期,实行了均田制,将土地按照人口均分给农民,保障了广大农民的生活和耕作权利,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力。
2. 赋税制度汉初实行了直接征税和劳役制度,对农民实行实物税和赋役,加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3.国营企业为了增加国家经济收入,汉武帝实施国营企业政策,国家兴办了冶铁、盐铁等企业,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三、军事制度1.兵制西汉初期实行了兵制,规定了兵役制度和士兵的待遇,增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
2.军事区划汉武帝实行了军区制度,将兵士分为南北四军、水陆兵等,加强了边疆地区的防御和管理。
四、文化制度1.科举制度为了选拔人才,汉武帝实行了科举制度,选拔人才。
这一制度加强了社会的动力和活力,培养了一大批人才。
2.学校教育汉初期设立了太学、兵校等学校,培养了大量的文化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人才保障。
五、对后世的影响汉初期实施的管理制度,为中国历史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郡县制度、丞相制度、均田制等一系列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了政府的权威和效率,使得国家更加统一和有序。
军功爵位制度、科举制度等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和人才储备,使得国家更加强大和富裕。
古代的税收制度
古代的税收制度中国古代的赋税制的情况是:(1)春秋:"初税亩",这是中国田赋制度的开始。
(2)秦朝:农民要把收获物的2/3交给政府作赋税。
(3)西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
田租为十五税一。
文、景帝时,多次减免田租。
奖励农桑,减轻自耕农的负担。
昭帝和宣帝时期,继续实行休养生息。
汉朝是中国完整的封建赋税制度开始形成的时期。
(4)北魏、隋:租调制,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由三长负责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兵役。
(5)初唐: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租庸调调法。
规定:受田男子每年向国家交纳谷物2石,叫做"租";交纳绢2丈、帛3两或布2丈4尺、麻3斤,叫做"调";壮年男子每年服役20天,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替,叫做"庸"。
国家有事增加徭役,加役15天,免去调,30天租调全免。
每年额外加役最多不超过30天,遇到灾害。
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免租、庸、调。
(6)中唐: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原来的均田制被破坏。
唐政府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
其内容是:①取消租庸调和杂税;②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现在的居住地为准登入户籍纳税;③放弃按丁征税的办法,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④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夏不过六月,秋不过十一月。
两税法改变了税收的方式,由人丁税转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两税法也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7)宋朝:王安石实行募役法(废除按户等轮差服役制度,由政府雇人服役,原来应该服役的民户要交免役钱,有不服役特权或因贫困孤苦不服役的也要出助役钱)、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青苗法(春季借钱给民户,夏秋随两税交还,加收利息两分)、保马法(令民间养马,愿者免除部分赋税)。
(8)金朝:金熙宗采取了鼓励农耕和减轻赋役等措施。
(9)明朝:工匠银制度规定,工匠有固定的服役时间,不服役时可以自行从事商品生产;后来又规定,工匠可以纳银代役,使工匠有了较多的自由。
西汉到唐代的赋税制度及其主要变化
西汉到唐代的赋税制度及其主要变化(1)西汉到唐代的赋税制度:①汉承秦制,征收的赋税主要有两项,即按照土地征收的“租”和按人口征收的“赋”。
汉初施行轻徭薄赋的政策,田租十五税一,后减为三十税一,直至东汉末基本未变。
②汉魏之际,赋税制度发生了较大改变,由租、赋变为租、调,并沿袭了很长时间。
北魏孝文帝实行均田制后,颁行了新的租调制。
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
③隋及唐前期继续沿用北魏的均田制,在均田制下实行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以丁为单位征纳,其中庸是指不应役者,可按照每日缴纳三尺绢以代替,也称“输庸代役”。
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
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
因此,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④到了唐朝后期,赋税制度改为两税法,两税法是指地方官府将过去的税收项目合并为一总额,按照户税、地税两种征收办法分摊到每户百姓头上,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因此叫两税法。
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两税法实行初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后来,弊端丛生,征敛趋于苛重。
(2)主要变化:①税收项目逐渐简化;②征收标准逐渐由人丁向土地、财产转变,扩大了赋税征收面;③由于征收标准的改变,国家的一些经济政策也受到一定影响,如国家进一步松弛了人身依附关系,对土地兼并在一定程度上开始采取放任态度,更加重视土地的丈量,同时也多少改变了贫富负担不均的现象。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屡次变 化。结合有关知识答复11—13题。
• 11、唐初实行租庸调制和中期实行 两税法的相同实质是
• A.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手段 B.缓和阶级矛盾的手段
• C.对农民剥削程度的降低 D.封建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
5、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 ①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 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 作 用: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 生产时间
• 赋税规那么的简化,有利于政府征收, 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
小结:
• 1、以税种来分类:
•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有: 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 制度:初税亩、相地而衰征、两税法、 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
•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 鞭法、摊丁入亩;
• A 初税亩
B.编户制度
• C.租庸调制 D.一条鞭法
• 10.唐朝中期以后,均田制不再实行,赋税制度 发生了重大变化,这说明
• A.中国古代社会土地和人口的矛盾不断加深 B.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C.我国的封建经济呈现出繁荣局面 D.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不断激化 11.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沿革规律,表述不正确 的选项是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夏商周时期:贡赋制,如 :分封制, 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按其向周 王奉献财物,并随从作战。
1、春秋末年:齐国管仲“相地而衰 征〞,鲁国实行“初税亩〞
• ①含义:“相地而衰征〞,是指根 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初 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实有亩 数收税
• ②实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认土地私有制
和废止的朝代是〔 〕 • A.始于秦废于清 B.始于西汉废于清 • C.始于三国废于明 D.始于东汉废于明
高中历史中国古代七种重要的税收制度总结
高中历史中国古代七种重要的税收制度总结中国古代史从春秋战国到清朝一共经历了七次比较大的税收制度改革,按时间顺序分别是:春秋战国时的初税亩、汉代的编户制度、北魏的租调和徭役制、隋唐的租庸调制、唐后期的两税法、明后期的一条鞭法、清朝实行摊丁入亩制。
每一次税收制度的改革都是高考考试的重点,同学们请仔细掌握。
一、春秋战国时的初税亩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私有土地合法化的开始。
从字面上来看,初,就是“开始”,税亩是指“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
具体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
”原来“井田制”,是九百亩中取一百亩,而“初税亩”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税,也就变成了约十分之二。
背景:在实行“初税亩”田赋制度之前,鲁国施行按井田征收田赋的制度,私田不向国家纳税,因此国家财政收入占全部农业产量的比重不断下降。
鲁国实行初税亩,即履亩而税,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
初税亩的实行,增加了财政收入,适应和促进了新生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
二、汉代的编户制度编户制度是一种赋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户口登记制度(行政管理制度)。
西汉政权建立后,为加强对劳动人民的管理、控制和剥削,下令进行人口登记,把民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土地财产等情况,详细登记在户籍上,建立周密的户籍制度。
根据土地和人口多少征收赋税和徭役,这种造册登记户口的办法称为编户制度。
编户农民对国家的负担主要有三项:一是田租,即土地税;二是算赋口赋,即人口税;三是更赋,即徭役和兵役的代役税。
一般来说,编户制度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很重。
编户制度对西汉的经济恢复起到过重要作用。
背景:西汉政权建立,统治要进一步加强;统一后,人口众多,不利于管理和控制。
三、北魏的租调和徭役制租调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和均田制配套的税收法令。
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
西汉地方制度
西汉地方制度
西汉地方制度是指在西汉时期,国家在地方行政、税收、军事、教育等方面所实施的一系列制度。
这些制度在西汉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加强中央集权,巩固西汉统治地位,推动国家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西汉地方制度在地方行政方面实施了郡县制。
西汉时期,国家将全国划分为郡县两级行政区域,建立了郡县制度。
郡为大行政单位,下辖若干县;县为小行政单位,下辖若干乡。
这一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地方行政的效率,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其次,西汉地方制度在税收方面实施了防洪税制和赋税制。
防洪税制是西汉时期为防止洪水灾害而实施的一种特殊税制,用来修建河堤、挖掘河道等防洪设施。
赋税制是明确规定了各地赋税的种类和标准,以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此外,西汉地方制度在军事方面实施了郡国兵制和土地兵制。
郡国兵制规定了各地的兵役制度,通过招募当地士兵来维护地方安全。
土地兵制则是将士兵分配到各地,以充实地方军队,提高军事实力。
最后,西汉地方制度在教育方面实施了州学制。
州学是设立在州治的教育机构,负责地方的教育工作,培养人才,传播文化。
州学制的实施促进了地方教育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文化水平,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总的来说,西汉地方制度在地方行政、税收、军事、教育等方
面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西汉统治地位,推动了国家的发展。
这些制度不仅在西汉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来的地方制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1.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过程贡赋制:夏、商、周时期盛行,这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
周王将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诸侯必须向周王交纳一定的财物作为贡赋。
初税亩: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的实际数目收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编户制度:西汉开始实行。
政府把平民百姓编入政府户籍,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兵役、徭役。
编户制度标志着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制度正式形成。
租庸调制;隋朝、唐朝前期实行。
租是田租,调是户税,庸是指纳绢(布)代役。
两税法:唐朝后期实行。
主要是按土地和财产多少征税,一年分夏、秋两季收税。
它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一条鞭法:明朝后期实行。
它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合一,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地丁银:清雍正帝时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
2.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趋势(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以唐朝两税法为标志。
(2)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明朝一条鞭法为标志。
(3)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成为基本定时,以唐朝的两税法为标志。
(4)农民由必须服一定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汉朝征收的更赋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代役税。
(5)税种由繁多到逐渐减少,以明朝一条鞭法为标志。
(6)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对商品征收重税。
3. 对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认识夏、商、周三代的贡赋制度是赋役制度的雏形。
春秋末期鲁国的“初税亩”是以土地作为征税标准的开始。
秦汉时期的编户齐民制度既征土地税(较轻)也征人头税(较重),一方面使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发展;另一方面在客观上变相支持土地兼并,大量农民丧失了土地而沦为流民,加剧了社会动荡,同时引发了大规模的隐瞒人口的自发逃税行为,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高三历史专题复习: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概述: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引起起生产关系的变化,在这里应注意:(1)在封建社会中,所有制关系主要指土地所有制(生产关系的重点)。
(2)产品分配形式主要是指赋税、摇役、兵役、地组等。
(3)人们生产中的地位主要是阶级关系.本专题概况(土地所有制形式)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
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
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三重形式)。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
一、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1、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
2、兴衰: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
3、内容(权利与义务):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4、特点5、瓦解原因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二、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
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政府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
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三者的地位:1、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与地主土地所有制同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但由于经济力量薄弱,往往被兼并。
怎样理解编护制度“以资产的多少承担国家赋税”的含义
怎样理解编护制度“以资产的多少承担国家赋税”的含义编户制度既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也是一种赋役制度。
作为赋役制度,人教版教材两汉的政治经济制度一节中,明确规定: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的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徭役。
而同是人教版教材,隋唐制度的革新一节中,关于两税法的意义教材中明确,两税法的实施,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那么,两种赋役制度的描述是否矛盾?如果说不矛盾,那又怎样理解编护制度“以资产的多少承担国家赋税”的含义呢?编户制度指西汉王朝为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和征收赋税,把农民的人口、年龄、性别、财产登记入册,作为征收赋税、征发徭役和兵役的依据。
编户齐民不能无故迁移,丢掉户籍逃亡者,将被罚为官家的奴隶。
编户农民对国家承担四项负担:田租,即土地税;口赋和算赋,即人头税;徭役;兵役。
其中田租按照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的数量征收,较轻;人头税、徭役、兵役以人丁为标准,较重。
这些说法有事实依据:西汉文帝、景帝时,曾把田租由汉初的十五税一减到三十税一,文帝甚至十多年不收田租。
十多年不收田租,汉文帝“吃”什么?“吃”库存?由汉初的经济凋敝可知这一假设不可能。
由此可见田租在汉初的财政收入中不是最重要的部分。
再看汉初的人头税:(1)口赋,民年7岁到14岁,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出口赋20钱。
(2)算赋,民年15岁以上,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
商贾与奴婢,每人算赋加倍。
再看徭役和兵役,男子23岁到56岁,都得服役。
每人每年在本郡本县服役一个月,称之为更卒或卒更。
每人按一定次序轮流到京师服役一年,称为正卒。
雇贫民代本人服役,每月出钱二千,称为践更。
生人每年戍边三日,称为徭戍,不能去的人出钱三百,称为过更。
成年男子一生还要服两年兵役。
对比一下,我们不难发现,西汉赋役制度的两个特点:第一,轻田租而重人头税,这对于人口少、占田地多的地主有利,对田地少,人口多的农民不利;第二,口赋、算赋,献费及更赋,都迫使农民缴纳大量货币,而这些人头税大多规定在八月完纳,此时正是谷贱伤农的时节,所以,人民的实际负担相当沉重。
汉代赋役制度
口赋,也叫口钱,对儿童征收。
• 开始规定3岁至14岁都要交。元帝时改 为从7岁始到14岁交纳。
• 征收数量开始是每年每人交纳20钱。 汉武帝时改为每人交纳23钱,以后直 到东汉一直未变。
一.田租
1.①性 质 :对土地所有者征收的土地税 ②对 象 :土地 ③征税标准 :土地上的收获量 ④纳税人 :土地所有者 ⑤征税的主要手段:实物,包括粮食、谷 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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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役制度
汉代赋役制度
• 学习要点: • 一.主要内容 • 二.特征 • 三.总评价
汉代的赋役 制度
• 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编户 齐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的义务主要有田租、 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并以人丁为主 要征税标准,它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古代完 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 主要内容:土地税,人头税,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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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看,田租率不断减轻,是执行重农政策,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 措施。
二.刍藁
1.①性质:一种按照田亩敛钱的附加税。 ②征收方法:根据人户和田亩征收。 2.东汉后期,“初令郡国有田者,亩敛税
钱”,这是一种按照田亩敛钱的附加税, 开启了后世以实有田亩数量征税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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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1.1.621.1.6Wednesday, January 06, 2021
两汉赋税制度
两汉赋税制度
1. 田租:汉代初期,刘邦实行减轻田租的政策,推行“十五税一”之法,即征收土地总收益的1/15。
随后有所波动,曾改成“十一之税”,惠帝元年以后,又恢复“十五税一”。
文帝二年和十二年,又分别减轻田租至“三十税一”,甚至短期取消田租。
2. 口赋:包括算赋和口钱。
算赋是针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从西汉初年开始,规定15至56岁人群每年需缴纳一算(120钱),商人和奴婢加倍。
口钱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人口税,从三岁起征,每年20钱,直至14岁。
3. 刍藁税:与田租并行的税收项目,是按田亩征收的附加税。
汉代的刍藁税与秦代基本相同,但汉代刍税出现了田刍和户刍的区分,其征收方式也产生了按田亩与按户的差别。
4. 工商和山木产品杂税:包括算缗钱、占租、算訾、市租、关律税、六畜税、酒税等。
其中,算缗钱是财产税,算訾是针对商人手中积存的现金与货物征收的税,市租是商业税,关津税是关税。
5. 杂税:汉代皇室的费用主要取自山、川、园、池、市肆的租税,被称为“工、商、虞、衡之入”。
这些收入原则上由少府管领,供皇室享用。
6. 敬老养老赋税政策:汉代开创的敬老养老赋税制度,包括王杖制度、赐米制度、免老制度和老制度,对达到一定年龄的老人及其家庭成员给予税收优惠。
汉代的赋税制度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但总体上以轻薄赋税为主,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西汉管理制度
西汉管理制度西汉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个朝代,建立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管理制度。
这些管理制度为社会稳定和国家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我们今天的管理制度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本文将重点介绍西汉时期的管理制度,包括官员任命、赋税制度、军事组织、教育制度等方面。
一、官员任命西汉时期,官员任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
西汉设立了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重要官职,为各级官员的选拔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官员选拔上,西汉重视考试选拔,选拔官员要经历严格的考试和审核程序。
通过这种选拔制度,使得官员的选拔更加公平公正,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在官员管理上,西汉实行了很多有效的管理制度。
官员的评定考核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可以保证官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同时,西汉还实行了官员的晋升制度,使得官员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表现和业绩有机会得到晋升,这能够激励官员更努力地工作,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二、赋税制度在西汉时期,赋税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
赋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合理制定赋税制度对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西汉实行了土地私有制,将一部分土地分配给农民,而部分土地归国家所有,进行赋税征收。
西汉时期的赋税制度是非常合理的,不仅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也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赋税的征收按照土地面积进行,使得征收更加公平公正。
同时,西汉还对赋税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避免了滥用职权和侵害农民的情况发生。
通过这种赋税制度,保证了国家财政的收入,并且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三、军事组织军事组织是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西汉时期,军事组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
西汉对军队进行了严格的组织和管理,确保了军队的战斗力和战备状态。
在军事组织上,西汉实行了严格的兵役制度,每个士兵都要接受严格的训练和教育,确保了军队的战斗力。
同时,西汉军事组织还实行了严格的军纪和军法,对军队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约束。
这样可以确保军队的纪律性和执行力,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汉初的地方制度
汉初的地方制度汉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王朝,它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其中,地方制度在汉初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汉初的地方制度是依据前秦朝和西汉初年的经验总结而成的。
本文将从地方官制、土地制度、赋税制度等方面来探讨汉初的地方制度。
一、地方官制汉初采用了郡国制,地方行政区划的最高单位是郡,而下辖的单位是县。
汉代的郡国制继承自前秦时的州郡制度,但在细节上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创新。
在地方官制上,汉初设置了丞相、御史、太中大夫等官职,负责监察地方官吏的工作。
同时,还设立了州牧、郡守、县令等地方官职,以保障地方政权的稳定。
二、土地制度汉初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前秦王朝末年的混乱时期,为了重建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统一,汉朝对土地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汉朝废除了前秦时期的亭长制度,建立了新的地方土地制度。
其次,汉初实施了均田制,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实现了土地的公平分配。
此外,汉初还实行了农田水利的发展政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赋税制度赋税制度是汉初地方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汉初的赋税制度是根据农民的产量来进行计征的。
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农田的大小,农民需要向国家交纳一定比例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这样的赋税制度保障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并能够满足国家的需求。
此外,汉初地方制度还包括了教育制度、户籍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教育制度是汉初地方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汉初设置了学官,负责教育和培养人才。
户籍制度是汉初地方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汉初实行了世卿世禄制度,将地方贵族家族的族籍固定下来,实现了社会的稳定。
总结起来,汉初的地方制度在政治、农业、税收、教育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治理千里江山的过程中,汉初的地方制度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认识和研究汉初的地方制度,对于了解中国历史,也对于借鉴历史经验,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西汉的几个重要的制度(41).
西汉的几个重要的制度(41)西汉的几个重要的制度中国成为统一的封建国家,自秦朝开始,到西汉才巩固起来。
要巩固国家的统一,必需在构成封建国家的地主农民两大阶级间,在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间,求得一定限度的妥协,否则统一是不可能的。
西汉取得秦朝失败的经验,创立了几个重要的制度,这些制度都有利于统一,因之汉朝的统治相对地巩固了。
“抚我则后,虐我则仇”,这是农民对统治者的态度。
所谓抚,就是还能容忍的剥削;所谓虐,就是不可容忍的剥削。
统治者注意这个限度,便有可能取得农民的妥协。
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其中包括贵族、文武官吏、地主、大商贾四种人,归根只是一个地主阶级。
这四种人都含有割据性,只有在皇帝和他的朝廷坚强有力的时候,他们才拥护统一,成为中央集权的支持者。
如果皇帝和他的朝廷力量衰弱了,他们便为扩大自己的利益,加紧割据活动,一直到统一被破坏。
作为统治阶级首领的皇帝,一方面要满足他们的要求,换取对朝廷的支持,一方面又要限制他们的过度活动,减轻对朝廷的损害。
皇帝与这四种人在相互关系上,也就是在剥削农民的权利上,要规定出有效的制度来,以求得统治阶级内部的妥协,是一件困难的事,西汉朝廷到极盛时期才规定了这种制度:一、分封诸王汉高帝消灭完全割据的异姓王,代之以半割据的同姓王。
这些同姓王国官制与汉朝廷无异,朝廷只派遣太傅、丞相两个大官,其余官吏由国王自己任用。
当时国王多是幼童,国内军政用人大权,实际掌握在丞相手中。
汉文帝时,国王都长大了,开始驱逐汉官,图谋叛变。
汉景帝消灭七个叛国,改定王国制度,国王权力全部被削去。
前一二七年,汉武帝行推恩法,允许国王分城邑给自己的子弟,从此大王国分成许多小王国和侯国。
汉武帝又设刺史官,按六条考察政事,第一条考察豪强,其余五条考察郡守。
六条外还有不成文的一条,就是考察国王,有罪状便奏闻。
不法的国王因此受到惩罚。
汉景帝以后,皇子可以封国称王,但不可能拥兵割据。
这个分土不治民的制度,大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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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的赋税制度
汉初:废除分封制度,建立军郡县制度。
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央集权的帝国制度。
各郡县由皇帝直接管辖。
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为帝国经济的大发展荣奠定了基础,帝国的兴盛,也将由此展开。
西汉初期,《二年利律》的出土让我们可以窥见帝国的赋税制度的结构。
《二年利律》是战国国家授田制得延续,西汉政府凭借中央权力,以法律的形式将全国的土地根据爵位的不同授予全体臣民。
这种分配方式,已经隐隐包含了“耕者有其田”的政治理念。
贫苦农民得到的土地,农民相应的要尽一定的义务,包括田租、徭役、兵役等。
西汉政府废除了西周时期的井田制度,实行编户制度,即政府把农民编入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当时农民的负担有:田租(土地税)、人头税、更赋(代役税)、徭役、兵役等。
同时实行鼓励私营工商手工业的发展,实行对私营经济的低税收政策,为帝国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土地、经济基础。
在汉初,由于常年的战乱,帝国的人口只剩下战国末期的十之二三,只有大约一千五百万人经过乱世生存了下来。
在帝国广大的疆域内,出现了许多没有人烟的真空地带,经济凋敝十分厉害。
这就使西汉政府可以运用高度集权的中央政权,相对平稳地将授田制度推行到百姓大众的身上。
文景之治:在西汉政府平稳地施行了授田制度后,面对凋敝的国家经济,帝国需要一段平稳地休养生息的阶段。
使西汉前期只能忍气吞声地应对北方匈奴的挑衅。
到文帝、景帝时期,为了经一步恢复帝国的经济,文帝、景帝都曾实行低赋税的政策,将田地降为三十税一,除此以外,人头税也由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降为四十钱。
虽然对农民的剥削依然严重,但也形成了前无古人低税收政策。
老百姓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在拥有了土地和低税收的刺激下,帝国的财富成倍积累。
文帝、景帝时期可以看成是帝国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帝国的人口增加了一倍多社会财富也日渐积累起来。
国家授田的完成和低税收政策的刺激是帝国发展的重要因素。
与此同时,授田制度的一大弊端也开始初现端倪。
由于土地由国家授予后,因为没有相关的禁止土地买卖的条例,相当于承认了土地的私有。
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的私有买卖逐渐发展起来。
为以后土地兼并问题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汉武帝时期:武帝时期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战争,二是天灾。
由于文景之治的发展,到汉武帝初期,西汉帝国已经发展到了空前的富裕。
在帝国雄厚的经济基础的支持下,汉武帝发动了匈奴的全面战争。
在长达十一年的征战之后,汉军取得了对匈奴战争的全面胜利,汉军共斩杀匈奴二十二万余人,夺取了西北部广大的地域,汉帝国的国势也达到了巅峰。
但是,由于常年的战争,几乎消耗殆尽了帝国的财富。
到公元前119年的大战后,帝国再也没有经济实力发动战争。
同时,武帝时期经历了几次大的自然灾害,使帝国的经济备受打击。
到了武帝中期,帝国内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由于汉帝国前期对于私营经济处于开放状态,到汉武帝时期,私有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达到了工商手工业的高峰,是导致贫富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
政府与私有工商手工业间产生了巨大的利润分配矛盾。
为了加大国库的收入,分夺私营商业的利润。
汉武帝开始实行抑商的政策。
将所有的矿产、冶炼、铸造、私盐收归国有。
由于国库的空虚,为应对战争和自然灾害,武帝政府加大了普通农民的各项赋税,也实行对私营工商手工业的高税收政策。
大大打击了农民和商人的利益。
武帝时期帝国对私营工商手工业的打击,让土地成为了最优质的投资商品,使商人开始大量地兼并土地。
前面讲到由于土地私有买卖的发展,和自然灾害的泛滥致使的大量农民破产,更是加大了土地的兼并。
土地兼并的严重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矛盾,流民四起,地主和地方豪强的崛起使人民对政府的不满越来越严重。
告缗令的出台更是政府利用国家工具强行夺取社会财富,导致人民与政府的矛盾不断加深。
王莽时期:武帝过后的几十年间,社会的各项矛盾并没有被消除二十不断地激化,帝国到了摇摇欲坠的边缘。
当人民对汉帝国彻底失望的时候,王莽的改朝换代的时机就成熟了。
王莽本是一介儒生,在人民的支持下,王莽取得帝国的政权。
面对依旧尖锐的社会矛盾,开始实行新的改革,推行著名的“王田令”。
“田王令”规定将天下所有的天地都更名为王田,所有人不得买卖田地,田地全部由国家以人口分配。
“王田令“的颁布完全否认了西汉以前的土地制度,让全部人民都拥有土地,并禁止土地买卖,实行三十税一的低税收政策。
“王田令”与现实的社会生活严重不符,它的推行受到了来自政府中大官僚集团和民间大地主集团几乎所有阶层的极力阻挠。
它的失败是历史注定的。
在王莽时期的黄河泛滥,造成大量的流民,人民起义四起,
加上匈奴的入侵,王莽王朝最终在一片的起义中覆灭了,它的理想主义的“王田令”还没来得及全面推行就成为了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