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全解
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
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
面积计算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需要,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及今后建筑节能计算的需要,特对建设工程项目各项面积(各层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基地总面积、绿化面积、防火分区面积、人防面积……)的计算提出如下要求:
各工程项目在绘制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面图……时须设专门的面积计算层,并以PL 线逐项勾出计算面积范围,以便核查。
平面体型及空间变化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送校、审图纸时,应
附各项面积计算书及面积简图(用PL 线勾出面积计算范围)。
为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满足设
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飞速发展的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以下简称“图样”)要求,以“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0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104-2001 (以下简称“建筑标准”)为依据,特拟定以下规定:
一、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
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见“统一标准”表2.1.1及表2.1.3,每个工程项目每个专业所使用的图纸幅面种类不宜多于2种(除目录及表格外)。
二、图线
基本图线宽度b的确定,应根据基项目的复杂程度及比例大小确定,但最小线宽不得小于0.18mm。其具体的基本线宽b值及相应的线宽组值,可参见“统一标准”表3.0.1。
(一)总平面图绘制
(二)建筑平、立、剖面图绘制
目前建筑图绘制,采用的绘图软件为“天正”建筑软件,该软件
对层、线型、字型等均有统一设置,但线宽的设置须由具体设计人员
建筑专业施工图制图统一标准
5.4.5 应注明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各层楼面、平台标高,屋面结构板标高、 女儿墙顶、出屋面排烟气道顶、楼梯间及电梯机房等。 5.4.6 楼梯、电梯须绘制1:50比例剖面图,根据电梯厂家提供样本绘制电梯门正 视图,机房层留洞等各部位详图。 5.4.7要求室内外楼梯均表达结构梯柱的位置及大小。 5.4.8 标明各房间的名称及楼地面做法编号(目前天津公司有标注)。 5.4.9 标明外檐详图索引号。 5.4.10图例说明
2.3.3 变更附图要求 1. 附图图名应写清楚变更附图内容,禁止写 序号01 建变01 附图1 等仅 表达变更序号的图名,正确格式如下图: 2. 附图图号代表附图张数即 建附图-1 代表附图第一张以此类推。当多 栋楼一个变更号时可写作 “ 建附图 1-1 ”红色数字1 代表楼号。 3. 变更附图版本栏处,应写明变更日期和变更图号(同图号)
建筑专业施工图制图统一标准
5.2.4 平面图为镜像关系时表达对称符号。家具与尺寸不重复标注,尺寸标于对称 线左侧,家具标于对称线右侧。厨具,洁具,室内空调机位均双侧标注。 5.2.5 平面图表达内容 1)住宅部分绘制比例1:50(图纸长度过长建议绘制1:100组合平面图);公建部 分(配套)宜为1:100 2)首层平面图中应画指北针(图纸右上角)、剖切符号。 3)应注明的标高:室外标高,平台标高,室内楼地面标高,卫生间标高(以上标高 为建筑完成面标高),露台标高(结构标高); 4)各层平面图均需表达可见的雨水管,冷凝水管等竖向立管(带编号); 5)其他标注:各个功能空间的名称及面积;门窗编号;户型编号; 6)其他内容:外墙保温线,台阶,坡道,雨篷,散水,造型线脚,门窗开启方式等 。 7)表达室内可见梁线(住宅部分) 8)散热器需表达实际比例(要求暖通按实际比例提图)
建筑制图规范大全
轴线位置
结构(墙、柱)中线
1.7 材料图例
1)常用图例 2)图例比例
1.7 材料图例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8 尺寸标注
注:平面图两道尺寸线
1)尺寸标注形式(长度、半径、角度) 2)尺寸排列 3)标高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8 尺寸标注
1)尺寸标注形式(长度、半径、角度) 2)尺寸排列 3)标高
建筑制图规范大全
第一部分 建筑制图规范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建筑制图标准》 GB/T 50104-2001
2)《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2001
3)《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01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制图规范的目的是统一房屋建筑制图规则, 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 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 建设的需要。
1.9 图样画法
剖面图 5)构造关系:屋面、扶手、女儿墙、地面、天面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9 图样画法
剖面图-图纸深度
1)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 部位; 2)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 女儿墙)的总高度; 3)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10 总平面图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_GB50001-2010(1)解读
第一部分
总则
制图标准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统一房屋建筑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 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 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制图标准是房屋建筑制图的基本规定,适用 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 气等各专业制图。
第十部分
尺寸标注
1)尺寸标注形式(长度、半径、角度) 2)尺寸排列 3)标高
第十一部分
计算机制图文件
一般规定 • 计算机制图文件可分为工程图库文件和工 程图纸文件,工程图库文件可在一个以上 的工程中重复使用;工程图纸文件只能在 一个工程中使用。 • 建立合理的文件目录结构,可对计算机制 图文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1)位置线及方向线 2)编号 4)转折符号
第六部分
符号
索引符号
1)形式 2)编号 3)索引剖面详图
详图符号
第六部分
符号
引出线
1)引出线 2)共用引出线 3)多层引出线
第六部分
符号
对称符号
连接符号
指北针 变更云线
第七部分
轴线
轴线位置
结构(墙、柱)中线
第八部分
图例
材料图例
1)常用图例 2)图例比例
材料 图例
第八部分 图样画法
投影法
视图 布置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_GB50001-2010
1)常用图例 2)图例比例
材料 图例
第八部分 图样画法
投影法
视图 布置
分区绘制
ຫໍສະໝຸດ Baidu
分区绘制
分层剖切
第十部分 尺寸标注
1)尺寸标注形式(长度、半径、角度) 2)尺寸排列 3)标高
第十部分 尺寸标注
1)尺寸标注形式(长度、半径、角度) 2)尺寸排列 3)标高
第十部分 尺寸标注
1)尺寸标注形式(长度、半径、角度) 2)尺寸数字 3)标高
第三部分 图线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实线-细实线(如0.5)
细图形线、尺寸线、尺寸界线、图例线、索引符号、 标高符号、引出线等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虚线
1)建筑构配件不可见的轮廓线 2)拟扩建的建筑物轮廓线 3)图例线
二层平面图 首层平面图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单点长划线
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双点长划线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宽组
线型宽度
图框线、标题栏线的宽度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实线-粗实线 (如2.0)
1)平、剖面图中被剖切的主要建筑构造轮廓线 2)建筑立面图的外轮廓线 3)平、立、剖面的剖切符号
第三部分 图线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实线-中实线(如1.0)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建筑制图是建筑设计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
量和效率。为了提高建筑制图的质量和统一标准,我们需要对建筑
制图进行规范化管理。本文将从建筑制图的内容、格式、标注等方面,提出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的相关要求,以期达到规范化、统一化
的目的。
首先,建筑制图的内容应当包括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构造图、细部图等。其中,建筑平面图应当清晰表达建筑的布局、
功能分区、空间关系等;立面图应当清晰表达建筑的立面形式、窗、门、构件等;剖面图应当清晰表达建筑的纵向结构、层高、楼板厚
度等;构造图应当清晰表达建筑的结构形式、材料、尺寸等;细部
图应当清晰表达建筑的细部构造、连接方式等。建筑制图的内容应
当全面、准确、清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审图、验收等需要。
其次,建筑制图的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包括图幅、图面、图框、图例、注释等。图幅应当根据建筑规模和内容确定,不宜过大或过小;图面应当整洁、清晰,不宜出现涂改、涂抹、污迹等;图框应当规范、统一,包括图幅标注、图名、比例尺、制
图日期等;图例应当清晰、明了,能够准确表达图中各种符号、标
注的含义;注释应当简洁、明了,能够准确表达建筑的特殊要求、技术要点等。建筑制图的格式应当规范、统一,便于审查、交流、归档等。
最后,建筑制图的标注应当准确、规范,包括尺寸标注、文字标注、符号标注等。尺寸标注应当准确、清晰,符合建筑尺寸的测量要求;文字标注应当简洁、明了,能够准确表达建筑的名称、功能、材料、尺寸等;符号标注应当规范、统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建筑制图的标注应当准确、规范,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审图、验收等需要。
建筑施工图设计统一规定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制图统一规定
1、住宅单体平立剖面出图比例1:100,地下室出图比例1:200〔二期〕,墙
身大样及节点大样比例1:20,平面大样及门窗大样比例1:50。
2、单体及地下室平面须在图纸右上角示意总图所在位置。
3、统一文字形式,规定:
图名、标题采用Windows黑体字体,字高900,宽度系数,下横线宽100,长度与文字相等,字线净距200,图纸比例注在横线右侧,下缘与横线齐,字高500。图签栏内图名字高为450。
设计说明、房间名称等均采用“romans,china〞字体,宽度系数,字高300或250〔可视需要确定〕。
4、统一线型规定:
轴线线型为dote,虚线线型为dash。
5、统一标注形式,规定:
标注形式中尺寸起止符号为粗斜线,标注形式分为两级:
轴号、轴网、外围三道标注尺寸均采用“天正建筑〞软件标准标注形式,即:轴号字体为Complex,外圆直径800。标注尺寸字体为Simplex,宽度系数,字高300。
建筑内细部尺寸标注字高为250,标注尺寸字体亦为Simplex,宽度系数。
6、统一出图线宽规定(参见施工图图层管理表):
建筑施工图图层管理统一规定
总图制图规范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规范
1 总则
1.0.1为了统一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手工制图;
2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总图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的总图制图;
2原有工程的总平面实测图;
3总图的通用图、标准图。
1.0.4总图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1 图线
2.1.1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中图线的有关规定选用。
2.1.2 总图制图,应根据图纸功能,按表2.1.2规定的线型选用。
2.2 比例2.2.1总图制图采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2.2.2 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铁路、道路、土方等的纵断面图,可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选用不同比例
2.3 计量单位
2.3.1 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如不以毫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2.3.2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和铁路、道路转向角的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2.3.3铁路纵坡度宜以千分计,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建筑专业制图标准统一规定
建筑专业CAD制图标准统一规定
一.施工图制图标准:
1.墙、柱、及楼梯剖面加粗线颜色统一选用11号色,
轴线统一选用1号色,细线统一采用8号色(如填充线)。
2.施工图底图打图标准(以1:100为例,其余比例根据情况调整):粗线(墙柱
等)统一为,中线采用,轴线采用,细线采用。(具体线型规定等见标准cad 图)。
3.施工图各种标注、索引、图名、文字等均采用天正建筑软件标准画法完成。
图中字体均采用和字体,宽度因子:。
4.尺寸标注:三道尺寸线间距800,第三道尺寸标注线短于其他尺寸标注线,字体不得重合。
5.平面图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各房间名称应注明。住宅等应注明房间的使用面积等,储藏室库房等注明。
2)主要墙体轴线尺寸,门窗洞口尺寸。
3)变形缝做法。其余各部位做法索引。
4)平面说明:一般在平面图左下角。
5)标注平面标高。
6)在图名下方标注平面面积。
7)一层:图面右上角画上指北针;剖切号标注,注意方向和剖面一致。
散水、台阶、坡道等。
8)防火分区示意图及面积。
6.立面图需要注意的问题:
1) 立面需与平面严格一致,并注意不得反向。
2)两端轴线编号(可不标尺寸)
3)标高尺寸:第一道尺寸标注建筑中高度(含顶层楼梯间等),第二道
尺寸标注楼面高度,并注明楼层数,第三道尺寸标注该立面最近的窗尺寸。
4)立面材料做法
5)大样索引
6)在平面图中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7)立面外轮廓及主要转折线等加粗,线粗。
7.剖面图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剖切位置应是空间关系较为复杂的部位。
2)剖切的墙柱等轴线及轴号等。
3)门窗楼梯等看线。
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
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
前言
面积计算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需要,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及今后建筑节能计算的需要,特对建设工程项目各项面积(各层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基地总面积、绿化面积、防火分区面积、人防面积……)的计算提出如下要求:
各工程项目在绘制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面图……时须设专门的面积计算层,并以PL线逐项勾出计算面积范围,以便核查。
平面体型及空间变化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送校、审图纸时,应附各项面积计算书及面积简图(用PL线勾出面积计算范围)。
为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飞速发展的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以下简称“图样”)要求,以“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104-2001(以下简称“建筑标准”)为依据,特拟定以下规定:
一、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
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见“统一标准”表2.1.1及表2.1.3,每个工程项目每个专业所使用的图纸幅面种类不宜多于2种(除目录及表格外)。
二、图线
基本图线宽度b的确定,应根据基项目的复杂程度及比例大小确定,但最小线宽不得小于0.18mm。其具体的基本线宽b值及相应的线宽组值,可参见“统一标准”表3.0.1。
(一)总平面图绘制
(二)建筑平、立、剖面图绘制
目前建筑图绘制,采用的绘图软件为“天正”建筑软件,该软件
对层、线型、字型等均有统一设置,但线宽的设置须由具体设计人员确定,建议线宽设定:
最新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_gb50001-
1)位置线及方向线 2)编号 4)转折符号
第六部分 符号
索引符号
1)形式 2)编号 3)索引剖面详图
详图符号
第六部分 符号
引出线
1)引出线 2)共用引出线 3)多层引出线
第六部分 符号
对称符号 连接符号 指北针 变更云线
第七部分 轴线
轴线位置
结构(墙、柱)中线
第八部分 图例
材料图例
本标准适用的制图方式有: 1 计算机制图; 2 手工制图。
适用的各专业的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平面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房屋建筑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部分 图纸
图纸规格
A0 841×1189 A1 594×841 A2 420×594 A3 297×420 A4 210×297
1)常用图例 2)图例比例
材料 图例
第八部分 图样画法
投影法
视图 布置
分区绘制
分区绘制
分层剖切
第十部分 尺寸标注
1)尺寸标注形式(长度、半径、角度) 2)尺寸排列 3)标高
第十部分 尺寸标注
1)尺寸标注形式(长度、半径、角度) 2)尺寸排列 3)标高
第十部分 尺寸标注
(完整版)总图制图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220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
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
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
建筑专业施工图制图统一标准2017
精选
2017.11 1
目录
1.总则 2.图幅及图名 3.图层及线型 4.字体及样式 5.图纸深度
精选
2
1. 总则:
1.1 为统一出图原则,达到以下要求,制定本标准。 1.2 基础要求:图面清楚。 1.3 有主有次,忌喧宾夺主。 1.4 统一打印中灰度设置。 1.5 统一字型设置。 1.6 标注横成行,竖成列。 1.7 图面饱满,不空洞。 1.8 图面整洁美观,不花哨。
9
2.5.1 目录规格
1、目录包含 图名 、版本、实际张数、图纸规格、备注等。 (暂不表达折合标准张)
精选
10
3 图层及线型(公司标准图)
3.1 带 * 的为自定义图层(根据子项属性选择使用),其余为软件默认图层(通 用图层; 3.2 除备注栏内特殊说明外,图层默认线宽为0.18mm,线型为 Continuous(线型比例应随图纸比例相应修改); 3.3 基本线宽选用: 0.7mm,0.5mm, 0.35mm, 0.25mm,0.18mm, 0.13mm。 3.4 在同一张图纸中,相同比例的各图样,应选用相同的线宽组; 3.5 轴线0.13mm,看线0.18mm,面层、文字0.18mm,平面屋顶线、立 面窗洞口0.35mm,墙线、立面分面线0.5mm,立面外轮廓线0.7mm。
注: 建变第 1 - 1 号
注: 综变第 1 - 建- 1 号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50001-2010
• 4 为满足专业内部协同设计的需要,可将本专业的一个计 算机制图文件分解为若干零件图文件,并建立零件图文件 与组装图文件之间的联系。
第十二部分 计算机制图文件的图层
假想轮廓线,用地红线
折断线
不需画全的断开界线
注意
第四部分 字体
字高
长仿宋字高宽关系
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书写规则
字高不应小于2.5mm。 宜采用单线简体或ROMAN字体。
需要注意的
如
四分之三 百分之二十五 一比二十
应写成
3/4
25%
1:20
第五部分 比例
比例的注写
常用比例
第六部分 符号
第十部分 尺寸标注
1)尺寸标注形式(长度、半径、角度) 2)尺寸排列 3)标高
第十一部分 计算机制图文件
一般规定 • 计算机制图文件可分为工程图库文件和工
程图纸文件,工程图库文件可在一个以上 的工程中重复使用;工程图纸文件只能在 一个工程中使用。
• 建立合理的文件目录结构,可对计算机制 图文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第三部分 图线
第三部分 图线
线型
实线-细实线(如0.5)
细图形线、尺寸线、尺寸界线、图例线、索引符号、 标高符号、引出线等
建筑制图规范大全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1 图纸规格
A0 841×1189 A1 594×841 A2 420×594 A3 297×420 A4 210×297
(单位:毫米)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2 线型
线型宽度
1.9 图样画法-平、立、剖、总平面
平面图-注意问题
1. 平面图的方向宜与总图方向一致;
2. 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 宜按层数由低向高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布置;
3 .除顶棚平面图外,各种平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 .建筑物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屋 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 见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如需表示高窗、洞口、 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1.5 符号
剖切符号
1)位置线及方向线 2)编号 4)转折符号 5)首层平面标注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5 符号
索引符号
1)形式 2)编号 3)索引剖面详图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5 符号
引出线
1)引出线 2)共用引出线 3)多层引出线
第一部分 制图规范
1.5 符号
对称符号 连接符号 指北针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1 总则
1.0.1为了统一房屋建筑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是房屋建筑制图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专业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 手工制图;
2计算机制图。
1.0.4 本标准适用于各专业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平面的实测图;
3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5房屋建筑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各有关专业的制图标准。
2 图纸幅面规格与图纸编排顺序
2.1图纸幅面
2.1.1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 2.1.1的规定及图
2.1.1-1~图2.1.1-3的格式。
2.1.2需要微缩复制的图纸,其一个边上应附有一段准确米制尺度,四个边上均附有对中标志,米制尺度的总长应为100mm,分格应为10mm。对中标志应画在图纸各边长的中点处,线宽应为0.35mm,伸入框内应为5mm。
2.1.3图纸的短边一般不应加长,长边可加长,但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2.1.4图纸以短边作为垂直边称为横式,以短边作为水平边称为立式。一般A0~A3图纸宜横式使用;必要时,也可立式使用。
2.1.5 一个工程设计中,每个专业所使用的图纸,一般不宜多于两种幅面,不含目录及表格所采用的A4幅面。
2.2 标题栏与会签栏
2.2.1图纸的标题栏、会签栏及装订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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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
前言
面积计算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需要,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及今后建筑节能计算的需要,特对建设工程项目各项面积(各层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基地总面积、绿化面积、防火分区面积、人防面积……)的计算提出如下要求:
各工程项目在绘制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面图……时须设专门的面积计算层,并以PL线逐项勾出计算面积范围,以便核查。
平面体型及空间变化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送校、审图纸时,应附各项面积计算书及面积简图(用PL线勾出面积计算范围)。
为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飞速发展的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以下简称“图样”)要求,以“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104-2001(以下简称“建筑标准”)为依据,特拟定以下规定:
一、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
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见“统一标准”表2.1.1及表2.1.3,每个工程项目每个专业所使用的图纸幅面种类不宜多于2种(除目录及表格外)。
二、图线
基本图线宽度b的确定,应根据基项目的复杂程度及比例大小确定,但最小线宽不得小于0.18mm。其具体的基本线宽b值及相应的线宽组值,可参见“统一标准”表3.0.1。
(一)总平面图绘制
(二)建筑平、立、剖面图绘制
目前建筑图绘制,采用的绘图软件为“天正”建筑软件,该软件
对层、线型、字型等均有统一设置,但线宽的设置须由具体设计人员确定,建议线宽设定:
三、字体
除标题、封面采用粗体汉外,图纸内汉字一律采用长仿宋字,文字的高宽比按“统一标准”表4.0.3数值选用;图中的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及拉丁字母的书写、排列应符合“统一标准”中表4.0.5的规定。
字体高度宜按下表采用:(请注意不同比例图纸的字高变化)
四、比例
绘图所用比例应根据工程图纸复杂程度及图纸用途优先采用“统一标准”中的常用比例:1:1、1:2、1:5、1:10、1:50、1:100、1:150、1:200、1:500、1:1000、1:2000、1:5000、1:10000、1:20000、1:50000、1:100000、1:200000;
同一张图纸内所用比例不应超过2种。
五、符号
(一)剖视剖切符号
1、剖视剖切符号,以粗实线绘制,剖视剖切符号由剖切位置线和投射方向线组成,剖切符号的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
2、建筑物的剖面剖切符号宜标注在±0.000标高平面图上。
(二)断面的剖切符号
断面剖切符号以粗实线绘制,断面剖切符号只有剖切位置线,其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写在剖切位置线的一侧。
(三)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设计图中某一局部或构件,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均应以细实线绘制,索引符号及详图符号编写规定和引出线绘制的有关要求,详见“统一标准”P12~P17。
六、图样画法
(一)总平面图绘制
1、总平面图应绘制屋顶平面投影图,总平面图应在现状地形图上套画;标注用地范围、标注相邻现状和规范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名称、标注相邻单位名称、标明拟建建筑与用地边界线之间、拟建建筑与周围现状建筑及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标明拟拆除的现状建筑,标明待征用地范围。
2、总平面图常用比例
3、总平面图应标注拟建建筑外形轮廓的尺寸,以±0.000高度的外墙定位轴线或外墙面线为准,以粗实线表示;新建建筑物±0.000高度以外的可见轮廓线以中实线表示;除标注建筑尺寸外,注明各建筑层数、高度、标注机动车出入口位置。标注尺寸、标高均以米为单位,取小数点后2位,不足时以“0”补齐。
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方位角注到“秒”。
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等以百分计,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4、总平面图上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总平面中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绘制,测量坐标网应为交叉十字线,其坐标代号用“X、Y”表示;建筑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坐标代号用“A、B”表示,坐标值为负数时,加注“—”号。总平面图中若同时有测量坐标与建筑坐标系统时,应在附注中注明两种坐标系统的换算公式。
5、总平面图应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以下部位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
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轴线(或外墙面)或其交点;圆形建筑、构筑物中心;道路中心线或转折点;管线(包括管沟、管架或管桥)的中线或交点;挡土墙墙顶外边缘或转拆点。
6、总平面图上应标注±0.000标高及相应的绝对标高;不同高度的地坪应分别标注标高;建筑物四周转角应标注标高;
挡土墙要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排水沟标注沟底和沟顶标高;
场地平整标注其控制位置标高,铺砌场地,标注其铺砌面标高。
7、总图中建筑物、构筑物均要标注名称或写编号列表于图中;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应标注单栋建筑规模(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和配套明细表。
(二)建筑图绘制
所有建筑图绘制的方法、内容及深度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要求绘制。
重点就以下几方面做阐述:
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或外形变化较复杂时,可分区绘制,但必须在各分区平面图上绘出分区组合意图,用图例或填充图案方式表示本分区部位所在位置;
每层建筑平面均应标注本层楼地面标高(同层楼地面有不同高度,应分别标注标高)、建筑面积和房间名称(有人员数量要求房间应标注人数);绘制标准层平面应在图纸内标注标准层各层标高和建筑面积。住宅平面图中还应标注技术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