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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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 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 5 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 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 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 10 年的期限摊销。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
2006 年 2 月,财政部正式对外颁布所有的会计准则,其中的无形资产 准则与 2001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无形资产准则相比,在无形资产范围的界定、 研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等方面规定的更加明确。无形资产新准则在无形 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上更合理,不再将无形资产统一按照使用年限内平均 摊销,而是考虑了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
式。与无形资产旧准则相比,无形资产新准则无疑更加关注无形资产产生 经济利益的方式,这就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更能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
无形资产旧准则第 15 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 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即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法。无形资产与固定 资产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都是长期资产,两者内含经济利益的释放 形式都是多种多样。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该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 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方法有年 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随着知识经济的到 来,无形资产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从理论上讲,无形 资产的摊销方法也应比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即也要反映企业消耗无形 资产内含经济利益的方式。因此,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结合无形资产为 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有选择地采用。
编辑本段加速摊销法
什么是加速摊销法 加速摊销法是指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额按先多后少的原则分摊于各摊销
期,各年负担的摊销额呈逐年递减趋势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 与直线摊销法相比,加速摊销法更符合成本补偿的理论,更有利于企
业早日补偿成本,更有利于降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扩大企业的生产经 营,因此具有更高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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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 无形资产旧准则摊销方法的缺陷 无形资产新准则摊销方法的改进 加速摊销法 简介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 无形资产旧准则摊销方法的缺陷 无形资产新准则摊销方法的改进 加速摊销法
编辑本段简介
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 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 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方面的目的,即为了降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但笔者认为准则中有关该 方面的规定在以下方面仍旧存在着一些缺憾。
1.此准则 16 条 “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此外还作出了在三种情况下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将该资产 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准备的规定。按照此规定每 年须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检查一次,无疑将使会计核算难度加大,大大 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由企业对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 的规定,为人为因素的干扰提供了可能,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空间。 2.此准则 17 条 “无形资产减值的迹象全部消失,企业才能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 损失全部或部分转回”。在此规定中减值的迹象如何判断,采用何种判断 方法,完全由企业确定,也为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年数总和法 该方法是用一个以无形资产各年摊销年限各年相加之和为分母、把无 形资产尚需摊销的年限为分子的分数去乘以无形资产的全部应摊销额,计 算出各年应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全部应摊销额×年摊销率 年摊销率=(摊销总年限-已摊销年限)x2/(摊销总年限 x(摊销总年 限+1)) 仍举上例,按年数总和法计算摊销额过程如下: 年数总和法的分母=1+2+3+4+5=5x(5+1)/2=15 第一年摊销额=150000x(5/15)=50000,第二年摊销额=150000x(5-1) /15=40000,第三年摊销额=150000x(5-2)/15=30000, 第四年摊销额=150000x(5-3)/15=20000,第五年摊销额=150000x(5-4) /15=10000 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是年摊销额,如按月计提可以换算为月摊销率计 算出月摊销额。关于无形资产加速摊销法的其他具体方法不再举列。 二、加速摊销法在使用范围上具有可行性 关于加速摊销法的使用范围的提法有两个含义,一是哪些类型的无形 资产摊销采用加速摊销法,二是哪些企业的无形资产摊销使用加速摊销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纳入现行企业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包括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六项内容, 随着知识经济的形成,无形资产的内容将不断扩展,一般认为,除六项传 统的无形资产内容外,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 品标志使用权、国际互联网的域名注册、市场营销资产。组织管理资产也 应列为无形资产的核算内容。 正是由于无形资产内容的扩展,因此笔者认为,加速摊销法在使用范 围上具有可行性,对于那些科技更新换代日新月异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加 速摊销法,而对于价值比较稳定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直线法。关于无形资 产的加速摊销方法在哪些企业中使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一般企业采用 直线法,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较快的电子生产企 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 企业、化工制造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特殊行业中的无形资产摊销 可以采用加速摊销的方法。
二、适应无形资产本身特点的要求 无形资产的经济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如技术进 步、市场需求变化、同行业的竞争等,因此一方面其预期的获利能力具有 高度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究竟能为企业带来多大的经济利益也 具有难以辨认性。由此可见,无形资产投资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项目,投 资的成功率不高,而且已经取得的无形资产可能因为技术进步或偶然的经 营失误而失去应有的作用,因此保护好投资者在这方面的投资利益是无形 资产投资的关键。在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中应用加速摊销法有利于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防止投资风险,因而更能适应无形资产本身特点要求,从而 使加速摊销法的应用成为可能。 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现代财会制度 为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特别是加入 WTO 后对我国会计制度的 要求,我国的会计制度正经历着一场具有时代意义的变革,逐渐与国际会 计制度接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颁布与实施,正是这一变 革的具体体现,不过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任何上层建筑都要适应一定时期 经济基础的要求,因此任何时期的会计制度均应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所以 笔者认为,此准则中仍然存在着如下几个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一)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 此准则 15 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 限内平均摊销”。准则中该条规定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方法单一, 不符合稳健性原则,不利于降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 此外,该准则 15 条中还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与过去 相比,摊销期限有所缩短,虽有利于降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但同时在 有些方面也不无遗憾,一是有些无形资产类型存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或企 业规定的受益期较长的问题,二是在“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合同中没有 规定受益期的,摊销期不超过 10 年”的规定中对摊销期的确定方法没有作 出具体解释,因此可以理解为由企业自行确定,从而给了人为因素以可乘 之机,摊销其不超过 10 年,可能出现与实际受益期不符的现象,容易人为 操纵利润,从而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减值 此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减值方面的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反映 资产的变现值,充分体现财务报告的客观、真实、公允性,同时也有另一
加速摊销法的可行性
一、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可行性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 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 非货币长期资产”。从该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看出,无形资产属长 期资产,支出的效益将涉及到多个会计期间,其支出属资本性支出,这一 点与固定资产相同。利用该特点,在具体采用加速摊销法时,可以仿效固 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具体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 法等,以下对如使用这些方法举例说明。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就是根据每期期初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和双倍的直 线摊销率计提无形资产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额=期初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年摊销率,年折旧率=2÷预计的 折旧年限×100% 此外,双倍余额递减法会在摊销期的最后两年转为直线法,当然这只 是一般情况。在残值率较高或没有残值的情况下,就不会是最后两年转为 直线法。通用的 判断标准为当某一年按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大于等于按双 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从这一年开始就采用直线法。 例如:企业购入商标权一项,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为 150000 元, 假定按准则规定确定的摊销期为 5 年(准则规定摊销期不超过 10 年)。 则有,年摊销率=2÷5×100%=40% 第一年摊销额=150000x40%=60000,第二年摊销额=(150000-60000) x40%=36000,第三年摊销额=(150000-60000-36000)/3=18000, 第四年摊销额=(150000-60000-36000)/3=18000,第五年摊销额= (150000-60000-36000)/3=18000
摊销
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 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 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大型软件、开办费等无形资产,它 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 10 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新准则摊销方法的改进
无形资产新准则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 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很显然,新准则把直线摊销 法作为一种不得已才使用的方法。如果某项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 益前期多,后期少,则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应采用前多后少加速摊销法; 如果某项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前期少,后期多,则该项无形资 产的摊销应采用前少后多加速摊销法;如果某项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的多少与工作量有关,应采用平均工作量摊销法,如公路经营权应采 用车流量摊销法。如果不能确定或很难确定某项无形资产在不同会计期间 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多少,才采用平均年限摊销法。
如果利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初期不被市场认同, 则企业还需要一个时期的宣传促销,该产品或劳务才能被消费者认可,此 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前期少,后期多。特许 权如公路经营权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多少和时间并无特别紧密的联 系。比如,一条车流量很大的公路的日车流量要比车流量很少的公路的月 车流量还高,即公路经营权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与该公路的车流量有紧 密联系。因此,从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这个角度考虑,不 同类别无形资产的摊销不是相同的会计事项。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特许权等资产都是无形资产,这是形式;这些无形资产内含经济利益 的不同释放形式才是它们的经济实质。所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 求,应按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同方式而采用不同的无形资产 摊销方法。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旧准则摊销方法的缺陷
会计Biblioteka Baidu法的选择应遵循三个原则:⑴真实性原则;⑵可比性原则;⑶ 重要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
这三个原则中真实性原则是第一位的。在确保真实、客观反映经济业 务或事项的前提下,如果有较简单的会计政策可采用之;但不能为了会计 核算的简单而置真实性原则于不顾。另外,知识经济的到来,无形资产在 企业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很多时候还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比厂 房等固定资产还重要。可口可乐总裁曾经说过“如果可口可乐在世界各地 的厂房被一把大火烧光,只要可口可乐的品牌还在,一夜之间它会让所有 的厂房在废墟上拔地而起”。因此,从重要性原则考虑,企业应对无形资 产进行客观真实的计量和摊销,不能为了简化会计核算,不考虑无形资产 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实质,而采用直线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加速摊销法的必要性 一、采用加速摊销法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无形资产作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资源,在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
重要性日趋明显,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的比例将大大增加,在高新技 术领域甚至处于支配地位。据统计,经合组织内一些先进企业的有形资产
与无形资产的比例为 1:2-3,1998 年我国的海尔集团无形资产与有形资 产的比例为 1.78:l,我国加入 WTO 以后,无形资产的投资规模及投资比 例将进一步扩大。由此,为了减少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使投资者获得较 好的经济效益,客观上要求投资者在组织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中必须遵循稳 健性原则,以努力降低投资风险。时代发展要求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予多 样性,摊销方法应更具稳健性,为使用加速摊销法提供了契机。
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 行,使所有企业的会计核算都建立在相互可比的基础上。只要是相同的交 易或事项,就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特许权等都是无形资产,根据可比性原则要求,它们的摊销似乎都应 该采用相同的摊销方法。但是,从企业消耗无形资产获取其内含经济利益 的方式这个角度考虑,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权等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就不尽相同。如果利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 或提供的劳务一进入市场就被消费者认可,此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为 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有效期内是前期多,后期少;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
2006 年 2 月,财政部正式对外颁布所有的会计准则,其中的无形资产 准则与 2001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无形资产准则相比,在无形资产范围的界定、 研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等方面规定的更加明确。无形资产新准则在无形 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上更合理,不再将无形资产统一按照使用年限内平均 摊销,而是考虑了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
式。与无形资产旧准则相比,无形资产新准则无疑更加关注无形资产产生 经济利益的方式,这就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更能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
无形资产旧准则第 15 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 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即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法。无形资产与固定 资产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都是长期资产,两者内含经济利益的释放 形式都是多种多样。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该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 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方法有年 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随着知识经济的到 来,无形资产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从理论上讲,无形 资产的摊销方法也应比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即也要反映企业消耗无形 资产内含经济利益的方式。因此,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结合无形资产为 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有选择地采用。
编辑本段加速摊销法
什么是加速摊销法 加速摊销法是指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额按先多后少的原则分摊于各摊销
期,各年负担的摊销额呈逐年递减趋势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 与直线摊销法相比,加速摊销法更符合成本补偿的理论,更有利于企
业早日补偿成本,更有利于降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扩大企业的生产经 营,因此具有更高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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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 无形资产旧准则摊销方法的缺陷 无形资产新准则摊销方法的改进 加速摊销法 简介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 无形资产旧准则摊销方法的缺陷 无形资产新准则摊销方法的改进 加速摊销法
编辑本段简介
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 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 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方面的目的,即为了降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但笔者认为准则中有关该 方面的规定在以下方面仍旧存在着一些缺憾。
1.此准则 16 条 “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此外还作出了在三种情况下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将该资产 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准备的规定。按照此规定每 年须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检查一次,无疑将使会计核算难度加大,大大 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由企业对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 的规定,为人为因素的干扰提供了可能,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空间。 2.此准则 17 条 “无形资产减值的迹象全部消失,企业才能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 损失全部或部分转回”。在此规定中减值的迹象如何判断,采用何种判断 方法,完全由企业确定,也为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年数总和法 该方法是用一个以无形资产各年摊销年限各年相加之和为分母、把无 形资产尚需摊销的年限为分子的分数去乘以无形资产的全部应摊销额,计 算出各年应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全部应摊销额×年摊销率 年摊销率=(摊销总年限-已摊销年限)x2/(摊销总年限 x(摊销总年 限+1)) 仍举上例,按年数总和法计算摊销额过程如下: 年数总和法的分母=1+2+3+4+5=5x(5+1)/2=15 第一年摊销额=150000x(5/15)=50000,第二年摊销额=150000x(5-1) /15=40000,第三年摊销额=150000x(5-2)/15=30000, 第四年摊销额=150000x(5-3)/15=20000,第五年摊销额=150000x(5-4) /15=10000 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是年摊销额,如按月计提可以换算为月摊销率计 算出月摊销额。关于无形资产加速摊销法的其他具体方法不再举列。 二、加速摊销法在使用范围上具有可行性 关于加速摊销法的使用范围的提法有两个含义,一是哪些类型的无形 资产摊销采用加速摊销法,二是哪些企业的无形资产摊销使用加速摊销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纳入现行企业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包括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六项内容, 随着知识经济的形成,无形资产的内容将不断扩展,一般认为,除六项传 统的无形资产内容外,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 品标志使用权、国际互联网的域名注册、市场营销资产。组织管理资产也 应列为无形资产的核算内容。 正是由于无形资产内容的扩展,因此笔者认为,加速摊销法在使用范 围上具有可行性,对于那些科技更新换代日新月异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加 速摊销法,而对于价值比较稳定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直线法。关于无形资 产的加速摊销方法在哪些企业中使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一般企业采用 直线法,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较快的电子生产企 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 企业、化工制造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特殊行业中的无形资产摊销 可以采用加速摊销的方法。
二、适应无形资产本身特点的要求 无形资产的经济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如技术进 步、市场需求变化、同行业的竞争等,因此一方面其预期的获利能力具有 高度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究竟能为企业带来多大的经济利益也 具有难以辨认性。由此可见,无形资产投资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项目,投 资的成功率不高,而且已经取得的无形资产可能因为技术进步或偶然的经 营失误而失去应有的作用,因此保护好投资者在这方面的投资利益是无形 资产投资的关键。在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中应用加速摊销法有利于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防止投资风险,因而更能适应无形资产本身特点要求,从而 使加速摊销法的应用成为可能。 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现代财会制度 为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特别是加入 WTO 后对我国会计制度的 要求,我国的会计制度正经历着一场具有时代意义的变革,逐渐与国际会 计制度接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颁布与实施,正是这一变 革的具体体现,不过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任何上层建筑都要适应一定时期 经济基础的要求,因此任何时期的会计制度均应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所以 笔者认为,此准则中仍然存在着如下几个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一)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 此准则 15 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 限内平均摊销”。准则中该条规定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方法单一, 不符合稳健性原则,不利于降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 此外,该准则 15 条中还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与过去 相比,摊销期限有所缩短,虽有利于降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但同时在 有些方面也不无遗憾,一是有些无形资产类型存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或企 业规定的受益期较长的问题,二是在“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合同中没有 规定受益期的,摊销期不超过 10 年”的规定中对摊销期的确定方法没有作 出具体解释,因此可以理解为由企业自行确定,从而给了人为因素以可乘 之机,摊销其不超过 10 年,可能出现与实际受益期不符的现象,容易人为 操纵利润,从而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减值 此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减值方面的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反映 资产的变现值,充分体现财务报告的客观、真实、公允性,同时也有另一
加速摊销法的可行性
一、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可行性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 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 非货币长期资产”。从该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看出,无形资产属长 期资产,支出的效益将涉及到多个会计期间,其支出属资本性支出,这一 点与固定资产相同。利用该特点,在具体采用加速摊销法时,可以仿效固 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具体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 法等,以下对如使用这些方法举例说明。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就是根据每期期初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和双倍的直 线摊销率计提无形资产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额=期初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年摊销率,年折旧率=2÷预计的 折旧年限×100% 此外,双倍余额递减法会在摊销期的最后两年转为直线法,当然这只 是一般情况。在残值率较高或没有残值的情况下,就不会是最后两年转为 直线法。通用的 判断标准为当某一年按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大于等于按双 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从这一年开始就采用直线法。 例如:企业购入商标权一项,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为 150000 元, 假定按准则规定确定的摊销期为 5 年(准则规定摊销期不超过 10 年)。 则有,年摊销率=2÷5×100%=40% 第一年摊销额=150000x40%=60000,第二年摊销额=(150000-60000) x40%=36000,第三年摊销额=(150000-60000-36000)/3=18000, 第四年摊销额=(150000-60000-36000)/3=18000,第五年摊销额= (150000-60000-36000)/3=18000
摊销
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 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 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大型软件、开办费等无形资产,它 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 10 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新准则摊销方法的改进
无形资产新准则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 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很显然,新准则把直线摊销 法作为一种不得已才使用的方法。如果某项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 益前期多,后期少,则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应采用前多后少加速摊销法; 如果某项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前期少,后期多,则该项无形资 产的摊销应采用前少后多加速摊销法;如果某项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的多少与工作量有关,应采用平均工作量摊销法,如公路经营权应采 用车流量摊销法。如果不能确定或很难确定某项无形资产在不同会计期间 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多少,才采用平均年限摊销法。
如果利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初期不被市场认同, 则企业还需要一个时期的宣传促销,该产品或劳务才能被消费者认可,此 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前期少,后期多。特许 权如公路经营权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多少和时间并无特别紧密的联 系。比如,一条车流量很大的公路的日车流量要比车流量很少的公路的月 车流量还高,即公路经营权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与该公路的车流量有紧 密联系。因此,从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这个角度考虑,不 同类别无形资产的摊销不是相同的会计事项。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特许权等资产都是无形资产,这是形式;这些无形资产内含经济利益 的不同释放形式才是它们的经济实质。所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 求,应按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同方式而采用不同的无形资产 摊销方法。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旧准则摊销方法的缺陷
会计Biblioteka Baidu法的选择应遵循三个原则:⑴真实性原则;⑵可比性原则;⑶ 重要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
这三个原则中真实性原则是第一位的。在确保真实、客观反映经济业 务或事项的前提下,如果有较简单的会计政策可采用之;但不能为了会计 核算的简单而置真实性原则于不顾。另外,知识经济的到来,无形资产在 企业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很多时候还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比厂 房等固定资产还重要。可口可乐总裁曾经说过“如果可口可乐在世界各地 的厂房被一把大火烧光,只要可口可乐的品牌还在,一夜之间它会让所有 的厂房在废墟上拔地而起”。因此,从重要性原则考虑,企业应对无形资 产进行客观真实的计量和摊销,不能为了简化会计核算,不考虑无形资产 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实质,而采用直线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加速摊销法的必要性 一、采用加速摊销法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无形资产作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资源,在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
重要性日趋明显,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的比例将大大增加,在高新技 术领域甚至处于支配地位。据统计,经合组织内一些先进企业的有形资产
与无形资产的比例为 1:2-3,1998 年我国的海尔集团无形资产与有形资 产的比例为 1.78:l,我国加入 WTO 以后,无形资产的投资规模及投资比 例将进一步扩大。由此,为了减少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使投资者获得较 好的经济效益,客观上要求投资者在组织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中必须遵循稳 健性原则,以努力降低投资风险。时代发展要求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予多 样性,摊销方法应更具稳健性,为使用加速摊销法提供了契机。
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 行,使所有企业的会计核算都建立在相互可比的基础上。只要是相同的交 易或事项,就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特许权等都是无形资产,根据可比性原则要求,它们的摊销似乎都应 该采用相同的摊销方法。但是,从企业消耗无形资产获取其内含经济利益 的方式这个角度考虑,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权等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就不尽相同。如果利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 或提供的劳务一进入市场就被消费者认可,此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为 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有效期内是前期多,后期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