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2018(修试行版)

合集下载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范本1: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变更流程,保证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签证管理,包括工程变更的审批、审核、备案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因设计、施工或者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变更的事项。

第四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尊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注重风险评估和安全控制,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第六条工程签证应当逐级审批、分级管理,由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作出决策。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与审核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员提出,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八条工程签证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签证申请表;(二)工程变更设计方案;(三)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影响分析报告;(四)相关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签证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审核应当全面、细致、客观,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审核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审批与备案第十二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应当按照法定权限进行,并及时作出决策。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审批的决策应当是公正、公平的,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的备案应当在签证审批决策作出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及时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签证的备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签证决策文件;(二)签证的实施时间及要求;(三)签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签证: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因设计、施工或者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变更的事项。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的实施,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减少工程变更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并试行实施。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工艺调整、工程材料替代等。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实施应满足安全、经济、合理、便于监理和施工等要求。

第五条工程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程序第六条工程签证的程序包括签证申请、签证审查、签证审批和签证执行。

第七条签证申请应由项目施工单位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出,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说明、施工图纸、工程预算等。

第八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其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安全性等,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九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应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意见作为审批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执行应由项目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签证方案进行。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内容包括工程变更的范围、影响范围、施工方法、工期调整、费用变更等。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与原合同的一致性和衔接性;(二)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三)不影响工程进度;(四)经济合理;(五)便于监理和施工。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签证的统筹管理,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签证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签证的公正和科学;(三)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签证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签证的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四)各方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工程签证的实施。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工程签证申请表附件二:工程签证报告模板附件三:工程签证审查意见表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变更:指工程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工艺调整、工程材料替代等。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发管道天然气站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编号: CF—SG—017编制:审核:审批: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发管道天然气站2018年4月(修订)1.目的1.1为规范工程现场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及其他工程项目。

即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中定义的工程项目。

3.工程签证定义3.1工程签证是基于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以外的,原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也可能是标底价或工程量清单价)未包括的施工事实的记录和核定,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是造价工作的控制点。

3.2工程签证由公司现场管理代表、现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共同签署,用以证实施工活动中发生的某些特殊情况,并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调整的重要依据。

3.3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

4.职责4.1市场工程部是基础设施、站场、管线等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与实施部门。

4.2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成本发生重大变化时的处理决定。

4.3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工程签证申请。

4.4工程组织(或实施)部门所派驻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签证工程量、签证类型的合理性、真实性进行检查、核实,提出核查确认意见(填写《工程签证审核确认表》),并监管实施情况。

4.5预决算人员负责对工程签证的费用进行核定。

5.工程签证条件及范围5.1工程签证的内容必须是现场实际发生的,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以外的,原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也可能是标底价或工程量清单价)未包括的施工事实。

工程签证条件及范围如下:5.2零星用工。

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因工程需要,公司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的辅助用工,该用工无法以工程量进行计价结算的。

5.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首先应当在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签证,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加强事中监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变更需求,经审批程序,对包括工程范围、设计方案、工程造价等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

第三条工程签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签证管理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签证申请、审批程序、签证合同、签证费用、签证实施、质量控制、项目竣工验收等。

第二章工程签证申请第五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由工程项目责任人或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原因、变更方案、变更影响分析、预计变更造价等。

第六条工程签证申请需要提供与申请相关的文件、图纸、调研报告等材料作为依据,并签署工程签证申请书。

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当按规定的流程提交给工程管理机构,并缴纳相应的签证费用。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八条工程签证的审批程序由工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签证审批程序包括工程设计审查、工程变更评估、审批决策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设计审查应当根据工程签证申请的内容,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保证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评估应当对变更方案的可行性、影响程度、变更造价等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审批决策环节由工程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设计审查和变更评估结果进行决策,决定是否批准工程签证申请。

第四章签证合同第十三条批准的工程签证申请应当签订工程签证合同,明确工程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变更时间、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签证费用第十五条工程签证申请人应当按照工程签证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签证费用。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变更后工程的价值和应付费用。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试行)为了做好工程变更、签证控制工作,审核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及经济技术可行性,确保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特制定如下办法:一、范围划分(一)工程经济签证的范围:1、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减2、因使用单位要求而导致建设标准提高、设计内容增加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减3、因相关部门颁布新的施工规范要求而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4、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二)工程设计变更的范围1、因现场地质资料与地质报告不符引起的设计变更2、因设计单位图纸有误而引起的修正设计3、因设计优化或代换材料而引起的设计变更4、因使用单位要求或新的施工规范引起的设计变更二、业务流程(一)涉及技术性问题的变更签证审批流程1、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签证申请2、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证申请内容3、项目工地代表根据变更签证内容,如需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后提报专家论证意见,并填写《工程签证审批表》(附表一),依次交由处室领导、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4、经分管领导确认同意的变更签证交由合同预算处核算,合同预算处根据施工合同的结算依据,套用相应定额、参考市场指导价格,提出变更签证的造价意见,依次交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返还业务处室。

5、业务处室责任人持《工程签证审批表》(附表一)报请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6、项目工地代表组织财政、审计、监察、发改、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在《工程量签证单》(附表三)上签字,并按顺序要求整理好签证资料,填写《工程签证审批表》(附表二),转交合同预算处。

7、合同预算处审核工程签证变更资料,如遇资料不完善、工程内容有误等问题将返还业务处室,业务处室需督促施工单位完善修改签证内容后再次提交合同预算处,经审核资料无误后,返还业务处.8、业务处室负责人持《工程签证审批表》(附表二)报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9、单位负责人持《工程签证审批表》(表二)报请区分管领导、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草稿)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工程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名门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MM -1-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 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 工程部:3.1.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办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3.3 受理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4 负责变更的实施;3.2 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3.3 物资库:物资库设造价审核专员岗,负责3.3.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3.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3.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3.4 分管副总:3.4.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4.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4.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5.总经理: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审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4.1 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物资库造价专员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1.3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1.4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2.1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2.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2.5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2.6客户提出的变更; 3.相关部门职责: 3.1工程部: 3.1.1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1.2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负责变更的实施; 3.2市场营销部: 3.2.1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 3.2.2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3.3规划设计部: 3.3.1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3.3.2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进行的变更; 3.3.3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 3.3.4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3.5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 3.4成本控制部: 3.4.1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3.4.2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3.4.3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 3.5总经济师: 3.5.1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5.2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5.3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6工程总工;3.6.1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 3.6.2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6.3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7.总经理: 3.7.1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7.2�批重大设计变更; 4.相关流程: 4.1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2018(修试行版)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2018(修试行版)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

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及签证的管理与监督,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的行为和程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预防与控制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以为建设单位、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工程管理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修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由于施工图纸本身的漏项、错误及深化设计等原因,也或由于后勤基建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变更、功能变化、建筑材料的改变或其他变更,由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资料进行的修改和补充,是对施工图示内容的调整。

技术核定单等核定工程内容变化的文件,都属工程变更的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签证”是指基于设计图纸及工程变更以外的施工事实的记录和核定,是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五条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坚持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建设工程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第六条后勤基建处负责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的控制和落实,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处、财务处、审计处、招投标中心等对建设工程变更实施监督。

学校后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工程重大变更的可行性评审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核定第七条工程变更实行分类核定:(一)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图如需进行设计技术变更,设计单位必须以《工程联系单》形式报后勤基建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以《工程技术核定单》形式发出技术变更通知。

(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1)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阶段提出的相关变更,以图纸会审纪要的形式,经过后勤基建处审批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相关设计变更图纸。

(2)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相关工程变更,必须填写《工程联系单》,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后勤基建处,后勤基建处依照分级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YF-SLH-18-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工程部: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规划设计部:3.3.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3.3.2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3.3 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3.3.4 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3.5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成本控制部:3.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总经济师: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5.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总工;3.6.1 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总经理: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7.2审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工程部、监理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填写完成后,需要报给规划设计部对变更进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时间不能超过天,如需要设计院出具方案,则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对于已经从技术角度确认可以实施的变更项目,由规划设计总监确认批准,转至成本控制部进行费用估算,在三日内报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在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并转至规划设计部,由规划设计部转发至工程总监和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有对变更经济性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按流程审批,对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的设计变更,成本控制部不予受理;成本控制部在接到变更单后一般情况下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估算;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实施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对变更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签字认可后,应在工程变更内容完成后7天内将预算书报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在每月20日前与施工单位核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所涉及的费用,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向甲方成本控制部报送预算书并进行核对的,以甲方成本控制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成本控制部在接到变更后,要做好变更资料存档、统计工作,对变更通知单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统计汇总已完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变更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并随时调整动态成本变化情况,每月向公司汇报;对于经设计单位和公司正常手续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规划设计部同时下发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给成本控制部、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所有资料一式四份;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见图一、图二;5.其他:.对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经批准后,市场营销部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工程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预先收取费用;属公司承担费用需经公司批准,计入项目成本;. 工程部在施工前应仔细审阅图纸,对设计结构问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解决申请,建筑问题提前15天提出解决申请,修改意见和材料代用提前7天提出申请,如果没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变更申请,由此发生的变更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规划调整或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在原招标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不在设计变更范围内;须规划设计部提供多种方案,并经成本控制部进行费用测算及方案经济对比分析,经专题会议讨论、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6.相关附表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设计变更工程量审核单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图一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主办单位:规划设计部图二 主办单位:市场营销部本单原件甲方项目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公司各一份,施工单位三份,复印件市场营销部、招标采购部各一份,无甲方指定印章该单无效;所有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无审批的变更单无效;设计变更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回执单后才能进入结算,无设计变更回执单的不予结算;设计变更回执单编号:备注:本回执单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甲方成本部各一份,本回执单在项目变更执行完毕后7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预算,无此回执单的变更成本控制部不予结算;变更回执单必须三证齐全;___年___月份____项目____工程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备注:此单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甲方成本控制部各执一份,每月20日前甲方成本控制部与施工单位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涉及到的费用进行核算,双方共同确认结算结果;施工单位预算人员签字即视为完全接受双方最终核对价格;第二章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七条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2.公平原则: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1.工程部经办人负责填写签证通知单,并附签证原因、签证草图,并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成本控制部;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在对签证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后断定该签证是否应该发生,并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对该签证发生的合理性负责;对费用调减的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成本控制部专业预算工程师在接到签证单后,应及时完成该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对签证发生费用核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4.成本控制部经理应安排预算工程师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公司汇报;第九条相关流程:一、审批流程1.按正常流程审批;2.紧急情况下非正常流程审批;二、流程图,见图三、图四;三、相关要求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签证经办人先填写签证单并判定该签证费用的承担单位;对需要计量点、线、面、体的大宗签证和隐蔽项目签证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成本控制部专业工程师参加计量,因通知不及时导致无法准确计量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签证单应写清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工程量以及在需要的情况下绘制草图,具体填写要求:①在内容描述上要有所发生的工作时间、部位、工作依据、工程量或人工工日数量;②签证中的工程量计量过程应详尽;计时工的签证一定要有内容,以便进行核算;③机械台班的签证,工程部只签台班,由工程部通知成本控制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台班费用,并签署约谈记录,由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④安装材料设备需注明厂家、型号、规格、品牌;⑤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⑥要符合结算的要求;见结算资料整理规定3.成本控制部在接到签证单二个工作日内估算完毕,小于5000元含5000元,由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施工, 5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报总经济师审批,20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报工程副总审批,50000元以上报总裁审批;4.工程部不得以金额的形式签署签证的费用,需要事先约定费用的签证,由工程部提前一天通知成本控制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签证费用;5.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 7天内填写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报监理公司、项目部审核,由项目部报送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应在收到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后30天内与施工单位完成核对工作,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签证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填写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和向成本控制部报送预算并进行核对的,按甲方成本控制部单方面核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6.签证的结算费用和估算费用差额不得超过10%,如果超出10%报总经济师审批;7.成本控制部对工程部上报的现场签证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汇总已完签证增减费用,签证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8.属于合同范围以外新增加的工作内容或合同中明确按实结算的工作内容按工程签证办理,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的工作内容严禁按签证办理结算;合同中明确按实结算的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时应会同成本控制部共同验收后办理签证,进行结算;9.成本控制部应做好每月收到的签证资料整理、存档工作,按月统计签证数量及发生费用,做好动态成本的更新工作,并每月向公司汇报;第十一条对工程签证单整理的要求1.对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必须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不能笼统地签认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必须将工程名称、签证的原因、时间、签证内容、材料材质、施工方法等描述清楚,如果文字描述不能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要求附简图,并达到根据签证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的要求;2.对工程工期的变更以签证的形式办理,工程部应在七天内办理工期顺延签证,并在签证单上签署工期顺延的原因及顺延时间,经工程总工、工程总监、总经济师、工程副总确认后转至成本控制部对相应费用进行调整,否则不予认可;3.工程签证单按楼号由工程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新都汇项目--零星工程--土建专业--QZ-001,并与后附的原始资料顺序对照;第十二条其他:1.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返工、拆改、整改等,严禁签证;2.严禁在未告知成本控制部的情况下办理隐蔽项目的签证,造成工程量不清、结算困难、后补手续等问题, 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对于已经完成部分施工,且由于我方原因必须进行更改的,工程部必须通知成本控制部,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后方可进行更改后的施工;4.对于现场出现的紧急、零星工程,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5.禁止为降低额度人为将整体工程拆零操作;6.相关附表现场签证审批、通知单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 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图三 工程现场签证单正常审批流程主办单位:工程部5000-2000020000-5000050000图四电话告知电话告知现场签证审批、通知单编号:本单原件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成本控制部各一份,无甲方指定印章该单无效;所有签证必须填写签证审批单,无审批的签证单无效;签证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现场签证回执单后才能进入结算,无现场签证回执单的不予结算;现场签证回执单编号:备注:本回执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成本控制部各一份,本回执在项目签证执行完毕后7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成本控制部,无此签证回执单的签证审批、通知单成本控制部概不结算;签证回执单必须三证齐全,本回执单编号和通知单一致;如签证内容发生变化,须重新审批;施工单位预算人员签字即视为施工单位认可该签证回执;___年___月份____项目____工程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备注:此单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甲方成本控制部各执一份,每月20日前甲方成本控制部与施工单位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现场签证单涉及到的费用进行核算,双方共同确认结算结果;施工单位预算人员签字即视为完全接受双方最终核对价格;。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草稿)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工程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名门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MM-1-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工程部: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办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受理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负责变更的实施;市场营销部: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物资库:物资库设造价审核专员岗,负责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分管副总: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审批较大设计变更;审核重大设计变更;.总经理: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审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物资库造价专员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施工变动等原因,需要对原有批准执照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作出修改、补充和确认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便利原则,强化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四条工程签证管理依托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签证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第五条工程签证管理涉及的相关附件和法律名词应当在本办法及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并进行解释。

第二章工程签证审批第六条工程签证审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程序,依据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七条工程签证应当明确涉及的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范围、变更影响等情况,并进行专业评估和技术论证。

第八条工程签证审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批机构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和公告,同时应当将决定和审批意见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决定应当明确工程项目的继续施工条件、变动工程施工要求、相关责任,以及签证费用的支付方式和凭证。

第三章工程签证执行第十一条工程签证执行应当按照签证决定严格执行,确保变动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和进度。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执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完善工程变更设计、施工方案,并及时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执行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变更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执行过程中,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督促各方按照签证决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第十五条工程签证执行过程中,各方应当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精品文档XXX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XXX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XXX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XXX[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XXX工程变更管理办法》(XXX[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

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务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

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严重变化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响应变更报批手续。

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办法履行。

.精品文档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构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催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庞大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辅佐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辅佐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修改版)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修改版)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修改版)第一条职责、责任单位(一)项目公司工程部是项目变更签证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变更签证的监督实施与检查审核,及实施及审核过程中的联系与协调工作;(二)监理公司负责变更签证的监督实施与检查审核;(三)跟踪审计负责变更签证实施过程中的见证及变更签证的审核核算,并出具咨询报告;(四)项目管理中心参与见证变更签证的实施,监督管理跟踪审计对所发生的变更签证进行工程造价核算,并对咨询成果进行复核;(五)项目公司相关人员参与项目变更签证的审核确认。

第二条工程签证单办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即时核实、即时签证、一事一单第三条签证变更的提出、办理流程及审核要求(一)签证变更的提出1、现场发起的变更洽商,分两种情况:(1)施工单位发现有需要变更洽商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发函或通知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及监理现场核实,如同意实施,则由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填写《工程变更单》,经监理同意后,再由项目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项目公司章后下发施工单位实施。

(2)建设单位直接发出指令需要施工单位实施的变更洽商项目,由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填写《工程变更单》,经监理同意后,再由项目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项目公司章后下发施工单位实施。

2、变更洽商需要由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的,由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联系设计院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下发施工单位实施。

(二)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实施的工程变更等业务涉及经济变动或索赔时,由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牵头跟踪审计及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门参与,并将《工程变更单》转为《工程签证单》,由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签证单》并附详细的工程量及费用计算书,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量,跟踪审计和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门复核工程量并审核费用,经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签证单》必须在工程变更业务完成的一个月内办理,过期不予补办,具体按以下两种流程:(1)《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2)《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三)签证变更审核的具体要求1、参与签证审核的各方需认真学习、研究、理解合同,现场管理及签证办理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办理签证单时责任划分要清楚。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优化施工管理流程,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延期、工程范围调整等原因引起的需要签订的补充合同。

第三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合理、便捷、透明。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管理范围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等相关方。

第五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事。

第二章签证流程第六条工程签证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批、签订、执行和验收五个阶段。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请应由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并附上合理的理由和相关的技术论证材料。

第八条工程变更审批应由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审核,并经过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评审。

第九条工程签订应由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签署补充合同,并明确变更后的工程范围、工期和造价等内容。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执行应按照补充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整施工组织和施工进度。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验收应由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归档相关材料。

第三章执法和监督第十二条工程签证管理的执法部门为工程管理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管理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工程监督单位。

第十四条执法和监督部门应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工程签证申请表格》2. 《工程签证审批表格》3. 《工程签证合同范本》4. 《工程签证执行记录》5. 《工程签证验收报告》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实际施工的单位,包括施工企业、分包单位等。

2. 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和协调各方工作的单位。

3. 监理: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单位。

4. 补充合同:在原有合同基础上,由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用于调整原合同内容。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签证活动的管理与实施。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或补充,经审查批准后进行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签证应符合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五条工程签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材料设备替换、施工工序调整等。

第六条工程签证的审批程序包括设计单位初审、审批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监督等环节。

第二章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1. 变更或补充的设计文件;2. 工程签证申请表;3. 施工单位提供的合理解释;4. 监理工程师意见;5.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工程签证审批应根据下列要求进行:1. 审批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2. 初审合格后,审批单位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细审;3. 审批单位应对细审结果做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4. 审批决定分为同意、不同意、需补充材料三种形式。

第九条若工程签证审批同意的,应在签证文件上加盖审批单位公章,并告知施工单位。

第十条工程签证审批不同意的,应填写《工程签证审批不同意通知书》,并告知申请单位理由。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审批需补充材料的,应填写《工程签证审批补充材料通知书》,并告知申请单位所需补充的材料及期限。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实施与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取得工程签证后,应按照批准的方案和要求进行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工程变更情况。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实施过程中,如需再次变更或有相关问题需要解决的,应重新进行审批流程。

第十五条工程签证的实施与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建设和投资目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政府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实施的政府项目,公司自主投资开发建设的自营自建项目,由子公司承担建设任务的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变更、签证的原则第二条代建代管项目政府投资代建代管项目主要包括由政府财政资金、债券资金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委托代建代管项目。

代建任务由建设代建代管协议或政府指令确定。

(一)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二)有以下情况,可进行工程变更:(1)政府部门调整相关建设内容;(2)设计、地勘资料与实际不符,存在重大差别;(3)工程环境发生重大改变,与招标时工程条件严重不符;(4)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引起的变更;(5)工程遭遇不可抗力影响引起工程变更;(6)合同约定的可变更事项。

除上述因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发生变更需满足合同约定条件,且不属于施工单位职责及风险范围。

(三)变更、签证必须在确保安全,保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进行。

(四)变更签证必须及时,严禁事后补签。

(五)变更、签证涉及的工程量增减需按实收方、按合同约定进行计算:由合同造价部牵头,质量安全环保部、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共同签字确认。

(六)签证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量、规格、尺寸等标注必须明确,并附相应影像资料确保不产生异议。

第三条自营自建项目自营自建项目主要包括,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作为业主自行投资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公司承担项目建设、投资、营运等,包括商业开发、房地产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等。

(一)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保证工程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规划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工程建设计划不符合,需要变更或调整的事项,由建设单位提出,经审核批准后进行的变更或调整。

第三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保证各方利益的合理平衡,确保变更或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工程签证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综合考虑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因素,合理调整工程计划。

第五条工程签证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签发四个环节。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之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签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出具签证通知书,并向施工单位发放签证。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组织管理,制定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签证档案,记录工程签证的所有过程,包括申请、审核、审批、签发等环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签证管理人员,负责签证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通报建设单位。

附件:公告一:工程签证申请表公告二:工程签证审查意见表公告三:工程签证批准通知书公告四:工程签证验收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施工方案:指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签证申请及相关要求编制的详细施工计划和方法。

2. 签证通知书:指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签证审核批准的结果出具的变更或调整工程计划的通知书。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

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1.2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1.3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1.4 负责变更的实施;1.5 与成本部联合审批一般设计变更。

2 设计部:应对工程变更的技术性负责,确定是否应变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具备可实施性,方案是否合理、是否需要优化,变更实施中应作如何的风险防范和调整等。

2.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2.2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2.3 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2.4 受理并落实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和营销策划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 项目监理部:实施监理职责,作好现场施工管理和验收、复核等工作。

4 成本部:跟踪工程实施进度,落实基础资料的吻合度,确定变更结算原则,变更洽商与费用确定;复核变更实施情况和变更结算(费用)复核。

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4.4 与工程部联合审批一般设计变更。

5 营销策划部:5.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5.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5.3审核有可能影响销售承诺的设计变更,并与客户沟通。

5.4与客户签署变更补充协议。

6 前期部:审核有可能影响报批报建的设计变更。

7 总经理: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7.2 审批重大设计变更;第七条相关流程:1 工程部、商管公司、设计部、成本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明确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提出部门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营销策划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后走流程审批。

2 一般设计变更,由所在部门的专业工程师组织设计等部门对变更要求进行审核,确需变更的,填报《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报请部门经理对变更的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后,工程部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获取设计变更联系单,抄送设计部备案;其它部门由设计部对接设计单位,获取设计变更联系单,后抄送相关部门;3 重大设计变更,根据设计变更的形式(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涉及形式(一)(二)的由设计部填报《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进行流程审批;形式(三)由工程部发起填报《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进行流程审批;形式(四)由营销、客服部、商管公司提交客户需求申请,发起部门组织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核,以及成本匡算,明确费用承担后发起部门填报《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进行流程审批;4 无论是设计部主报还是工程部填报以及营销、商管公司上报的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均由设计部跟踪对接设计单位,落实并获取设计变更联系单;并及时抄送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5 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按流程审批,对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的设计变更,成本部可以不予受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除外);6 成本部在接到设计变更联系单后进行成本估算。

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下发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实施完成后,上报费用审核联系单,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所完成的工程量(包括工程质量和工期)审核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上报成本部。

7 成本部在每月20日前与施工单位核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的且已上报的设计变更费用审核联系单所涉及的费用,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

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将该设计变更联系单所发生的费用向甲方提报,则以甲方成本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

8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见图一9.相关附表: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图一设计变更审批流程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编号:本单是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单,根据实际需要,由提出部门填写,并保存,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性文件。

所有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无审批的变更单无效。

第二章现场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2.公平原则: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第二条签证定义:非设计方设计业务范围(或委托设计范围),由施工方(业主、监理)提出的涉及方案、措施及委托的其他任务或需现场当即核实的工程量的变化(图纸中不能反映),本部分可使用签证方式解决;第三条工程签证的形式有两种:(一)业主方提出的必须实施的设计图纸或者合同外工作内容,即新增工作内容;(二)需签证的工作内容与工程的实施是密切相关的,但不包括在施工图或者合同工作内容范围内,且必须由施工单位与工程同步实施的一些不确定(额外)工作量;第四条工程签证的资料:对需要发生的工程签证,工程部与成本部共同做好签证工程的原始资料收集,包括原始状态、过程、完工后的影像资料,以及深化图纸的确认,实施工作内容及工作量的过程确认,明确签证原因、签证发生时间、签证部位、发生材料、机械设备等的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签证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第五条工程签证的控制1.工程签证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签证工作仅对原设计中的未包含的工作内容进行完善,前提是要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 保证使用功能:签证的工作内容不能影响到使用功能;不要对既有构筑物造成损坏;也不能影响到外部环境;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签证工作内容应节约成本;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签证工作内容应不影响施工工期;2.相关部门职责:2.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代表公司担负工程签证发起和见证人,负责对签证工作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签证工程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签证的发生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签证的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2.1.1 根据工程需要,经公司决定将合同外的工作内容委托与施工单位实施,工程部通过工作联系单形式下发至施工单位;2.1.2 根据工程需要接受并负责落实由施工方提出的工程签证需求;2.1.3 负责工程签证工作内容的实施;2.1.4 对工程签证工作进行有效把控,跟踪落实签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如实做好签证工程量的过程见证资料收集;2.1.5 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在对签证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后断定该签证是否应该发生,并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对该签证发生的合理性负责;对费用调减的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1.6 与成本部联合审批签证工程量,办理正式签证手续;2.2 设计部:2.2.1 应对工程签证的技术性把控,确定签证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以及规范要求、技术是否可行,方案是否合理、是否需要优化;2.2.1 签证内容的方案如需设计单位确认,负责对接设计并办理设计确认相关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2.3 项目监理部:实施监理职责,作好现场施工管理和验收、复核等工作;2.4 成本部:协助工程部对签证工程量进行签证确认,跟踪工程签证的实施并做好工程量基础数据的实际把握,确定签证工程结算的原则,根据签证工作内容核算费用,并进行洽商与费用确定;对签证工程实施情况和签证工程结算(费用)进行复核;2.4.1 对拟发生的签证内容进行经济分析,估算签证成本;2.4.2 签证内容实施后,核算签证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2.4.3 专业造价工程师在接到工程部上报的签证单后,应及时完成该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对签证发生费用核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并及时反馈成本的意见;2.4.4 成本部应安排造价工程师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公司汇报;3.4.5 与工程部联合审批签证工程量;办理正式签证手续;第六条签证流程:一、审批流程1.按正常流程审批;2.紧急情况下非正常流程审批;二、流程图,见图三、图四;三、相关要求1.手续要求:签证的发生必须(资料)手续齐全;1.1 由业主方提出必须实施的设计图纸或者合同外工作内容,即新增工作内容,必须提交业主方的指令(工作联系单),附上签证联系单,无业主方指令的签证无效;1.2 施工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签证必须注明签证发生的原因、发生时间、部位,签证所需要发生的材料、机械设备等的规格型号及机械台班、人工等表述清楚,附上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