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公司章程(20XX年1月)
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与注册地址)本公司定名为[公司名称],并以[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第二条(公司性质与宗旨)本公司系[公司类型](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旨在[公司宗旨或经营范围],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三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
第四条(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三章公司组织与机构第五条(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为执行机构,监事会(或监事)为监督机构。
第六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提名并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等。
第七条(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或监事)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八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并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变更。
第九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透明。
第五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第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十一条(清算)公司解散后,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四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调整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营宗旨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第六条经营期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
第七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由股东认缴。
第八条股东公司的股东为“_________”。
第九条股东权利1. 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3. 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4. 对公司事务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5. 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义务1. 认缴出资;2. 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3. 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4. 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9. 对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作出决议;10. 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权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5. 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6. 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7. 决定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8.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9. 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10. 决定公司发行债券;11.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12. 决定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13. 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14. 决定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15. 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组织和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简称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万元。
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公司的住所地址为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八条本公司的公司组织形式为________。
第九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经营策略、决策重大事项等。
第十条本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公司权益与股东出资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四条股东可以通过出资方式投入资本,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十五条股东的出资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
第十六条股东对公司的经营不得干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定。
第四章公司盈利与分配第十七条公司的利润依法依规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分配利润时,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享受相应的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分红应经过董事会决议,并依法及时向股东支付。
第五章公司的变更与解散第二十条公司出现变更情况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模板(完整版)
公司章程模板(完整版)公司章程模板章程制定意义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文件,是本公司在法律、行政和经济活动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的最高行政规章。
本章程为本公司及其管理层运行规定了明确的制度,为保证本公司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
第二条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地址]。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股东和股份第四条股东登记本公司的股份由股东持有,股东应该向本公司进行登记。
本公司应该建立股东登记簿,记录股东的姓名、股权比例、股权数量和地址等信息。
第五条股份的转让股东的股份可以依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转让。
股份转让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办理。
第六条股东会本公司设立股东会,由股东依照其持股比例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会可以讨论和决定有关本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章程的变更;(2)公司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的制定和修改;(3)公司的合并、分立、重组、裁减、解散等事项;(4)公司经营范围、业务及项目的重大决策;(5)修改本章程等。
第三章公司的管理和组织结构第七条公司管理和组织结构本公司的管理机构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
其中,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因此在公司内具有最高的权利。
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事务,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管理和业绩进行监督。
第八条董事会(1)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具体数量由股东会决定;(2)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①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年度预算;②审批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决算、重要的投资和开支;③选聘经理层及监事会的职员。
第九条监事会本公司的监事会由不小于3人的监事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财务、股东会议、董事会以及经理层的管理和业绩进行监督。
第十条经理层(1)本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职能部门经理组成;(2)经理层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进行协作管理,发挥各自的职责。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精)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与生产经营、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是了解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是否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
评价报告如下:一、内部控制综述:公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按照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公司持续不断地进行内部控制完善工作。
公司已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其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公司密切关注各级监管机构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保证公司内控管理的有效运作。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涵盖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在建工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的内部控制的流程及制度,大大改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环境。
1.内部控制组织架构(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享有平等地位,对公司利润分配、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及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事务工作机构,完成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协调相关事务;(3)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业务。
公司章程范文
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的出资人,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的组织形式,__________。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公司的财务年度,自每年的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月。
第十二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出资人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出资人应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收益,并承担公司债务的风险。
第十五条出资人有权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参加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六条出资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额度缴纳出资。
第十七条出资人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披露给第三方。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
第二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经理层由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出资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向出资人大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公司的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做好财务会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
川双马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案例
川双马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案例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案例时间:2008年12月30日【】——双马集团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内容摘要:采用招投标方式评选出能够实现战略目标的受让方,实现的途径和方法是系统分析其收购动机、行业发展趋势、当前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的竞争态势以及成功因素,设计出相应的招标文件和受让评价体系。
案例描述:(一)转让的背景情况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和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集团)被列入绵阳市八户国企改制的重点企业。
改制的总体思路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通过减持国有股、整体出让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绵阳市经济快速发展。
同时,通过转换职工的国有身份,实现企业劳动用工机制的根本转变。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双马集团位于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建于1956年,是我国“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年设计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万吨,为当时亚洲最大的三家水泥企业之一,1997年被列为四川省37户扩张型企业、国家520户重点企业。
1998年双马集团以主业资产组建成立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9年8月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0935)。
目前,双马集团已具有年产400万吨水泥的生产能力。
由于双马集团主要以湿法生产线为主,工艺落后、设备老化、能耗高、成本高。
2002年法国拉法基都江堰水泥140万吨/年新型干法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市场竞争加剧;2004年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水泥价格大幅度下滑,加之煤、电、运价格上涨,企业出现较大亏损。
2004年末双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亏损6881万元。
双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指标(三)转让行为目标和操作中的关键环节绵阳市委、市府在做好双马集团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和改制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战略性的转让行为目标:通过双马集团国有股权退出,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对落后的湿法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新建日产5000吨的新型干法生产线,快速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把企业建成三高(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价值高、员工素质高)、两大(经营规模大、市场份额大)的具有四川乃至西部水泥市场竞争优势的特大型企业。
公司章程模板打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公司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条公司股东分为发起人和认缴股东。
第七条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投资能力;(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四)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认缴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二)要求公司分配利润;(三)转让其股份;(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五)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照约定缴纳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四川双马: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6-2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1.公司章程;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第三十三次、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4.公司2011年6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5.公司2011年6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6.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7.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和第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1年6月1日和2011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章程的目的和作用1.1 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权益,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组织管理制度,具有约束力。
1.3 公司章程是股东之间和股东与公司之间行为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第二条公司名称2.1 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2.2 公司名称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以后,不得更改。
2.3 公司名称必须明确表明其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经营范围3.1 公司经营范围为:[详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第四条注册资本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
4.2 注册资本应在公司设立前缴足,股东应按照其出资额的比例认购股份。
4.3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在设立后的一定期限内增加或减少,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5.1 股东享有根据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
5.2 股东应按照出资额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和风险。
5.3 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行使股东会议决定的权力。
5.4 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律法规,履行其义务。
5.5 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其股权。
第六条股东会议6.1 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6.2 股东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需召开特别股东会议。
6.3 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股东中的全体股东通过,按股权比例计票。
6.4 股东会议决议应制作会议纪要,由与会股东签字确认。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七条公司的组织机构7.1 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为其组织机构。
7.2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7.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7.4 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8.1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8.2 公司应每年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四川XX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分相一致。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分期出资,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公司章程(XXXX年1月)62092833[1]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二0一三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五章董事会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九章通知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原股东作为发起人,在对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基础上设立;公司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31300000005346。
第三条公司于2012年7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于2012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Honyu Wear-Resistant New Materials Co., Ltd.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068号邮政编码:410600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00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为人民币一元。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的范本
公司章程的范本公司章程的范本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公司名称:公司住宅:第三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治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承受政府有关部门监视。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
其次章经营范围第八条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一)×××××××以出资,为人民币元,占%。
(二)×××××××以出资,为人民币元,占%。
(三)×××××××以出资,为人民币元,占%。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需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展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治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民族、社会领域、经济业态、产权形式、投资比例及投资总额:(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民族)、(所属社会领域)、(经济业态)、(产权形式)、(投资比例)、(投资总额)。
第二条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名称)、负责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总额为(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已缴纳注册资本(已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第六条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成立于(公司成立时间)。
第七条公司正式运营时间:公司从(公司正式运营时间)开始正式运营。
第八条公司备案登记机关:(公司备案登记机关名称)、负责对公司进行备案登记。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权益比例及投资金额:(股东名称1)享有公司总股权的(股东权益比例)%,投资金额为(投资金额)人民币;(股东名称2)享有公司总股权的(股东权益比例)%,投资金额为(投资金额)人民币;(股东名称3)享有公司总股权的(股东权益比例)%,投资金额为(投资金额)人民币。
第十条股东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如下:(股东责任1):(股东责任注释1)。
(股东责任2):(股东责任注释2)。
(股东责任3):(股东责任注释3)。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组成)、(董事会职权)。
第十二条监事会:(监事会组成)、(监事会职权)。
第十三条总经理:(总经理名称)、(总经理职权)。
第十四条部门设置:(部门设置)。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五条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描述)。
第五章公司权益第十七条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需满足的条件如下:(股权转让条件1):(股权转让条件注释1)。
(股权转让条件2):(股权转让条件注释2)。
(股权转让条件3):(股权转让条件注释3)。
第六章公司变更与解散第十八条公司变更:公司发生变更的情况如下:(公司变更情况1):(公司变更情况注释1)。
四川双马: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公告编号:2020-19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6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9日下午2:00整。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时,13:00至15:00时。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日8.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000935四川双马: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公告编号:2021-18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
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在编制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将增持联营投资基金股权形成的折价收益反映在投资收益中,但在编制2020年年度报表期间,发现原计入投资收益的增持联营投资基金股权形成的折价收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按此会计处理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对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现就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据此对2020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对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
000935四川双马: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1]D0014号致: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章程;2.《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的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贵公司已向本所保证,贵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真实、完整,贵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告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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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586.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1999)80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5800 万股, 并于 1999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ICHUAN SHUAHGMA CEMENT CO.,Ltd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 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或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 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二 O 一二年一月九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0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总则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源自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二章 股份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股份公司宗旨:股东利益至上。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制造、销售水泥及制品,机械设备的加工维修及安装;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管理支持及服务。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7745 万股,其中
3
向五家发起人发行 11945 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67.32%。发起 人认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8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6.50%
四川矿山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0.23%
成都市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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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第二条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8)05 号文批准,采取发起方式 设立,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于 2011 年,公司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 份公司。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 万股,占总股本的 0.20%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30 万股,占总股本的 0.16%
上述发起人除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实物方式出资外,其他四
家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间均为 1998 年 10 月。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1586.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61586.2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 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