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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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消费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很荣幸站在这里,向大家致以节日的祝福和最诚挚的问候!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共同庆祝和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弘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精神。

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的权利,也应当拥有受到公平对待和合理保护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是法律的规范,更是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的重要保障。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既是国家的责任,更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

从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和困扰时有发生。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明确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和方式,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一批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奋斗的人们,像一支支排山倒海的大军,为消费者争取了更多的利益和更高的待遇。

然而,我们要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

相比之下,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较弱,个别消费者对自身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形成了弱势地位。

因此,我们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的了解,提高其维权意识和能力。

另一方面,企业应承担起推动自律的责任,加强产品质量保障和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消费者作为市场的参与者,要理性消费、明辨真伪,同时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最后,我希望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够成为一个有知识、有信仰、有勇气的消费者。

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祝愿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圆满成功!。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精选5篇)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精选5篇)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13月15日上午,徐州鼓楼广场金地商都门前人潮涌动,区司法局、区监督、区物价等相关单位积极组织黄楼办事处、律师、志愿者等共同参与,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宣传版块,驻街摆设的摊位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围观。

法律法规宣传、消费疑难问题解答、商品知识介绍、消费者投诉处理等问题,群众面对面你点我答,分发新《消法》读本500余册,消费维权手册250余册、咨询人数超过200人次,现场受理投诉5件,主要集中在旅游、电信、消费安全等领域,现场解决投诉2件,受到大家的欢迎。

在315活动期间,区司法局还通过在企业、社区、商家等多个层面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依托社区和学校服务广大消费者,以及采取行政干预等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消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先后对家乐福等超市等监督联络站130多名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新《消法》培训和调节技巧培训;走进红杉树、白云等社区,为居民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组织部分中学近30余名学生到麦当劳、肯德基进行消费体验,参观自制食品区和加工区;开展了大型装潢市场、商城商品质量检测,菜市场公平秤检测,查处缺斤短两霸王条款;对投诉大户的集中行政约谈等行政强制干预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针对目前老年人保健品种类繁多,促销不正规,老年人缺乏相关知识等情况,将组织开展老年人保健品知识讲座。

同时,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到加油站参观,由专业人士讲解加油机强制检定内容并作演示;邀请质检专业人士到社区、学校等开展眼镜、皮鞋皮包、珠宝玉器等产品的选购、保养等相关质量知识的讲解,并现场接受咨询答疑,受到广大居民的积极参与喝一致好评。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2为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常宁市商户守法经营理念,3月15日上午,由中共常宁市委宣传部、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主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活动在紫阳步行街拉开帷幕。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和咨询台等形式,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理性消费。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消费者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共同庆祝第三十二个“3.15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我
们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日子,也是我们表达对消费者权益重要性
的认知。

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维护消费者权益,建设
和谐的消费环境,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国家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我们要坚守消费者权益的底线,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

无论是商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不佳还是虚假宣传等行为,我们都不能容忍。

我们要倡导诚信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满意消费。

同时,我们也需要增加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

消费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
知道如何合法维权,不被不良商家侵害。

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也应该积极推动消费
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投诉维权支持等服务,增强消费者的
维权能力。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发展经济的
同时,也要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可持续发展。

只有消费者能够在公平竞争的市场
中享受到合理价格、良好服务和优质产品,消费市场才能真正健康发展。

各位消费者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建设和谐消费环境贡献自
己的力量。

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美好,消费者权益保护
事业也将持续发展。

最后,祝愿大家生活愉快,消费满意!感谢大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精选21篇)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精选21篇)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精选21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篇1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

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

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

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

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

《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

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3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3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精选3篇(一)主播: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节目!我是XX,现在是XX时刻,XX广播台给您带来的消息。

今天是5月15日,也是世界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环境的质量,推动公平交易和诚信经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和活动吧!消费者权益日是全球范围内的一个重要节日,旨在提醒和警醒人们关注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现代经济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包括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益,如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参与权等。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仅能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我国,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都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比如,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设立了12315消费投诉热线等等。

这些举措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有效的保护和维权途径。

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各地都有丰富多彩的活动来庆祝消费者权益日。

比如,一些超市和商场推出了特别优惠活动,让消费者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更多优质商品。

同时,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还开展了宣传活动,向大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提高大家的权益意识。

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上,我们也应该关注和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维权能力,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到更多的保障。

在购物时,要保持冷静理性,不盲目追求低价而忽视质量。

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权,不让不合理的交易和服务侵害自己的权益。

在教育方面,学校和家庭也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培养他们的正确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

只有广大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一个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好每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就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介绍。

希望通过我们的节目,能够增加广大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了解和重视,共同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而努力。

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小学讲话稿5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小学讲话稿5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小学讲话稿5篇篇一:用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己尊敬的校长、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个节日是为了让人们更加了解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者保护意识。

我很荣幸来到这里,向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消费行为主要是在家长的带领下。

但是,我们也有自己的消费权益。

我们做消费的时候要明确自己的需求,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你支付了产品或服务的费用,你就有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这也是一种权利。

识别自己的需求,只购买自己需要的产品,不轻易受到媒体的干扰,才能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如果在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时候出现了问题,我们有权利提出投诉,并要求售后服务。

我们应该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如在出现争议之后,可以联系消费者协会或者维权律师等专业人士来为自己维权。

同学们,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只是一个名词,我们要自觉行动起来,用知识武装自己,增加自己的作用力,积极提高自己的消费知识和能力,珍爱自己的权益。

篇二:弘扬诚信消费文化尊敬的领导,老师和同学们:今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个知名度较高的日子,突出了消费者权益和诚信消费之间的紧密联系。

所以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弘扬诚信消费文化”的主题。

诚信消费文化,是指我们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重保持真诚的态度,奉行公正合理的消费行为,并且将其发扬光大,与其他人分享和提高别人的认知水平。

我们学校里有很多同学,平常在消费过程中,经常会被一些商家欺骗。

他们卖假货、标价不一致等情况。

这些丑陋的现象额是由于我们的同学们不识别真假,没有积极维权。

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这个过程中,选择那些正规的商家,看好价格,比较好的服务,买到真正的优质产品。

同时,要提高自身消费能力和知识,并与他人分享,帮助他们更好地识别和避免消费陷阱。

同学们,诚信是弘扬消费文化的基础和前提,一个人的消费行为为社会注入了一种良好的价值,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己做起,不断提高自己的诚信素质,为消费者权益和消费文化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XX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doc

XX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doc

XX消费者权益日播送稿xx年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下面为大家带来的是xx消费者权益日播送稿,欢送阅读参考。

合:雏鹰展翅任翱翔,实小伴我共成长。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中午好。

欢送收听红领巾播送。

甲:本次播送由四(8)班为您主办。

我是主持人徐紫焱。

乙:我是主持人徐冰妍。

甲:“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身在校园,心系天下。

欢送收听本期的天下大事。

乙:我是播音员徐冰妍,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播报天下大事:略陆铭洋:你知道的真不少,阳春三月,春暖花开,下面我也来给大家侃侃校园新闻吧!略甲:结束了今天的新闻播报,让我们一起走进本期红领巾播送的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许砚文,我来考考你,你知道哪一天是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许砚文:我知道,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乙:张育诚,你还有补充吗?张:我还知道一些: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开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那么》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参加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

xx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顾凌羽:我还有补充: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xx年的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2024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2024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2024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各位亲爱的广大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是2024年3月15日,也是我们国家的消费者
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是我国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设立的节日,旨在提醒人们保护自己的权益,增强消费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要向所有为维护消费者
权益辛勤工作的同行们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和感谢!同时,我们也要呼吁所有消费者们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益,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做到理性消费、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建设和谐社会。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国家消费市场持续繁荣,但
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消费者维权的问题。

比如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欺诈销售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困扰和损失。

因此,我们在这个消费者权益日,要发
出倡议,呼吁所有企业要诚信经营,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要保护自
己的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当遇到消费纠纷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消费者们团结一心,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谐的消费环境。

最后,让我们共同祝愿消费者权益日快乐,愿消费
者们购物愉快、放心消费,企业们诚信经营、稳健发展,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感谢各位听众朋友的收听,祝大家生活愉快,工作
顺利!收音结束,节目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尊敬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是3月15日,也是国家的消费者权益日。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不仅要庆祝消费者权益日,更要深入了解和维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拒绝欺诈与不公平交易,共同营造健康、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个重要的节日,提醒我们作为消费者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维权意识,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不仅是一个庆典,更是一个警示,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思考和启示。

消费者权益何为?我们都知道,消费者权益是指在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享有的权益。

这些权益包括了权利平等、信息公开、服务优质、维权便利等。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消费者常常遇到一些问题,如产品质量不过关、服务态度恶劣、价格欺诈等等。

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我们的消费权益,也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质量。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要注重消费意识的提升。

消费者应该养成审慎消费的习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和服务。

其次,要学会维权的方法。

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还可以加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同为消费者的权益发声。

在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我们要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企业应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诚信经营,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

最后,我想借这个机会提醒大家:消费者权益日只是一个开始,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长期的社会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我们的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平的消费环境。

在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让我们共同呼吁:维权从我做起,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谢谢大家的收听,祝大家消费愉快!。

2024年315消费者日主题广播稿

2024年315消费者日主题广播稿

2024年315消费者日主题广播稿尊敬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2024年3月15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被定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这是一个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日子。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将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实现共赢共享的未来。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消费行为直接影响着整个市场的运行和发展。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只有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才能更加放心地消费,市场才能更加稳定地运行,整个经济才能更加健康地发展。

在当今日益发展的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互联网购物、在线支付、电子商务等新型消费模式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便利,但也增加了消费风险。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进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

因此,加强对互联网消费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消费者维权机制,成为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任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消费者不仅仅是消费者,更是市场的监督者和推动者。

只有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推动经济的发展。

因此,各级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强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道路上,我们每一个人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消费者要增强消费意识,理性消费,遵纪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企业要加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只有消费者、政府、企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标,建设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

最后,让我们共同呼吁,珍爱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同建设和谐稳定的消费市场。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尊敬的听众大家好,今天我为大家带来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那就是“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被确定为全国“消费者权益日”,主要是为了弘扬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主题,同时透过宣传,凸显全社会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

首先,我们来谈谈什么是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包括基本权益和附加权益两种。

基本权益包括权利平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得到赔偿权等。

附加权益是在基本权益的基础上所增加的一些权利,包括公益诉讼权、环保诉讼权、质量检测和质量承诺等。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知道的是,每一个消费者都有权享受到这些权益。

而且,除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之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参与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动中。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越来越得到了重视。

政府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一些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也日趋完善。

同时,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也逐步成立,为消费者们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然而,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还是会遇到一些消费陷阱和问题。

比如商家销售假货、欺诈销售、强制消费、不提供退换货等等。

这时候,我们一定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向他们反映我们的情况和问题,以便得到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在这里,我还想提醒大家,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保持理性,不要听信商家的虚假宣传和承诺。

并且,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凭证、合同、发票等重要的证据,以便需要时进行证明和维权。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所有消费者的共同责任。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的行动中做到消费诚信,不吃假货、不购捆绑销售、不信口说无凭的宣传,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建和谐消费社会。

好了,以上就是我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有关“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谢谢大家的收听。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是3月15日,也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在这特殊的日子里,我想借此机会,为我们广大消费者揭示一些消费陷阱,提醒大家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通过这篇广播稿,能够对大家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引导作用。

首先,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关于网络购物方面的一些经验和注意事项。

当今社会,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在网络购物之前,我们应该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

尤其是在购买商品时,我们要仔细核对商家的信誉度、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避免因为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此外,在支付过程中,也要谨防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支付风险。

比如,在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时,一定要确定支付环境安全可靠。

其次,我想提醒大家关于旅游消费方面的一些注意事项。

旅游是我们放松身心、享受生活的一种方式,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旅游来实施欺诈行为。

所以,我们在选择旅游线路和旅行社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机构和正规的旅游产品。

我们可以通过查询旅游机构的资质、查看其他游客的评价等方式来判断其信誉度。

此外,出行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旅游合同的内容,特别是退款政策、行程变更等方面的条款,以免在旅行过程中遇到一些纠纷和困扰。

除了以上提到的网络购物和旅游消费,我们还需要关注其他消费领域,比如房屋买卖、汽车购买等方面的权益保护。

在房屋买卖中,我们需要仔细核查房屋产权证明、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确保购房安全和权益保障;在汽车购买中,要选择合法的销售渠道,购买有保修和售后服务的正规汽车产品。

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我们还需要提高自身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

消费者要主动了解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如果确实发生了消费纠纷,要及时保留证据,寻求法律援助,并选择合适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投诉和维权。

只有积极主动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享受消费所带来的福利。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努力。

2023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2023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2023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尊敬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XX广播台的主持人XXX。

今天,为了庆祝2023年的消费者权益日,我们特地为您播出了一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别节目。

在这个节目中,我们将为您介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这期节目,能够为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带来一些有益的信息与启示。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指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益。

它包括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权益,比如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正权等。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增进社会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尽管消费者权益极为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消费纠纷和权益受损的情况。

有些商家故意违法规定,以次充好或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有一些商家在售后服务上敷衍塞责,不履行相应的义务。

这些不合法行为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和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信任。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了明确规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和权利保护机制,提供了一系列法律依据和途径来保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组织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专业咨询、投诉受理和维权代理等服务。

消费者们在维权过程中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是消费者组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除了法律保护外,我们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采取一些自我保护的措施,避免或减少遭遇消费纠纷和权益受损。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商品或服务的了解和知情权的行使。

在购买商品或选择服务商之前,我们可以通过查阅相关信息、咨询他人的意见以及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产品的性能、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选择有信誉和合法经营的商家。

其次,我们要保留好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收据、合同等相关文件,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和交流。

有关315的广播稿3篇

有关315的广播稿3篇

有关315的广播稿3篇演讲稿应该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做到这点,演讲稿还要写得充满感情,用情来打动听众。

下面店铺整理了有关315的广播稿3篇,供你阅读参考。

有关315的广播稿篇1甲:三月,阳光明媚.乙:三月,万物复苏.甲:三月,春风送暖.乙:三月,大地换新颜.甲:各位老师,同学,中午好!在这个明媚的春日里,我们小螺号之声又和大家见面了啦!愿我们能在这短短的二十分钟里,给大家带来快乐和轻松。

乙:同学们,三月,有许多重大的节日——甲:3月3日全国爱耳日,3月5日学雷锋日乙:3月8日国际妇女节,3月9日保护母亲河日甲:3月12日中国植树节,3月14日国际警察日乙: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3月21日世界森林日甲:3月21日世界睡眠日,3月22日世界水日乙:3月23日世界气象日,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甲:今天正是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

那大家对这个节日又了解多少呢?乙:3.15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5国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的,当时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现已迁移至英国的伦敦。

甲:这是一个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组织。

其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促进对各种产品的国际合作;该组织现有成员涉及到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有215个消费者组织。

乙: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到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组织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力量的强大。

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节目进行宣传,组织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演说,以提高消费者的认识。

甲: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doc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doc

消费者权益日播送稿【编者按】“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甲.乙: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队员们;大家中午好!甲:我是主持人甲;乙:我是主持人乙;乙:今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平安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根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从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

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

乙: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

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

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假设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国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甲.乙:我们今天的播送已接近尾声了。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主持人: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是 315 消费者权益日,这是为了维护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所设立的重要日子。

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消费者权益的意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质量保证、安全保障、知情权、选择权、言论权、档案权和参与权等。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在日常生活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企业以次充好、夸大宣传,甚至是虚假承诺,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因此,保护消费者权益势在必行,也是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要求。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确立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框架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其中,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帮助和支持。

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辨别能力,合理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享受到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服务,构建和谐稳定的消费者市场。

愿每一个315消费者权益日都成为提升消费者福祉的里程碑!谢谢大家收听!主持人:以上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的收听。

希望通过今天的节目,大家都能够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共同推动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为我们的消费环境营造更加公平、安全、放心的氛围。

谢谢大家!再见!。

消费者日广播稿

消费者日广播稿

消费者日广播稿大家好,今天是5月15日,也是全国消费者日,我是XX电台的主持人XXX,为大家介绍一下消费者日的由来和意义。

一、消费者日的由来消费者日,也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在1985年3月15日,国际权益保护组织披露了三家知名企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后,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天成为了全球消费者共同的节日,旨在提高消费者对于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增强消费者利益保护意识。

同时,为了响应国际反电信诈骗活动,我国也将每年的5月15日定为全国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推进全社会形成尊重、保护和促进消费者权益的长效机制。

二、消费者日的意义消费者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

保障消费者权益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增强市场竞争的具体体现。

因此,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和维权活动,不仅是重要的社会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问题。

在这个特殊时期,全球范围内都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响。

疫情对消费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需求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在这个过程中,要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消费市场的有序和稳定发展,是当前和未来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因此,全国各地在这个日子里,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关于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和维权活动。

在这个时刻,我们应该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不断提升自身的消费意识,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积极呼吁社会各方面关注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以上是对于消费者日的由来和意义的简单介绍,希望大家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能够更加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个问题,营造一个更加良好、健康的消费环境,为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就是今天的【XX电台】节目,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持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持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持稿尊敬的领导、嘉宾、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是3月15日,也是全国消费者权益日。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很荣幸能够担任主持人,和大家一起共同庆祝这个重要的节日。

消费者权益日源自于1978年3月15日国家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是我国的第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

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旨在提醒人们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全社会对于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我们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

我们有自己的权益,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只有在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够更加放心地消费,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除了庆祝消费者权益日,也要反思消费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消费者在享受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也需要注重自身的消费行为,不能盲目跟风,要理性消费,不贪图便宜,不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做明智的消费者。

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如果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权,不姑息养奸,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

今天,我们将举办一系列的活动来庆祝消费者权益日。

首先,我们将有一场消费者权益的宣传讲座,让大家了解更多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法律知识。

接着,我们将举办消费者维权案例分享,让大家了解消费维权的重要性。

最后,我们还将有一场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演讲比赛,让大家分享自己的见解和体会。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成为理性,有底线,有尊严的消费者,共同为建设和谐、公平的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愿大家在消费者权益日快乐!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明智、自信的消费者,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谢谢大家!(以上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2-2023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2022-20235篇

2022-2023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2022-20235篇

2022-2023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2022-20235篇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你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吗?你知道怎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吗?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我们一起来写一篇315广播稿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2021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2021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1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消费与服务315》,让我们趁315消费者,了解315的意义,了解我们的权益是什么?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

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

但是3月15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让我们来认识一下。

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

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消费与服务”。

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

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

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

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

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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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齐: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伴着三月的春风,我们这一期的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

乙:我是。

齐:今天我们红领巾小广播的主题是——《缤纷三月》,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三月份的有关节日及——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

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说起三月,我倒要考考你,你知道三月都有些什么节日吗?
乙:这可难不倒我——三月三日是“全国爱耳日”,三月五日是“学雷锋日”,三月八日是“妇女节”,三月十二日是“植树节”,三月十四日是“国际警察日”,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十六日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统一行动日”,三月十七日是“国医节”,三月十八日是“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等等等等。

甲:哇!三月份的节日真多啊,怪不得要称它为“缤纷三月”呢。

乙:昨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
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

这次主题是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乙: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

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

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甲:同学们,下面我们教大家《如何辨别食品包装及标识》
专家认为,所谓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同学和家长们在购买食品时,最先接触的是食品的包装,而包装标识的正确与否也关系到食品质量的好坏,因此我们有必要教给同学们一些必要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在购买食品时有所帮助:
乙:(1)食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而没有标识的食品希望同学们不要购买。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力口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甲:(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
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没有这三项内容的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同学们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也不要买"三无"食品,应到大型的、信誉好的食品店或超市购买名牌厂生产的定型包装食品,并要索取发票凭证,以便发现问题后作为索赔凭证或诉讼的依据。

乙:(3)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甲:(4)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例如大米、面粉、酱油、食醋、植物油),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

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乙:(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甲:(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有效的产品条码。

乙: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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