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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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对比和解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对比和解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对比和解读概要:本文档对比和解读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修改内容,旨在帮助理解新版合同的主要变化和影响。

1. 合同修改概述- 202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现行合同进行修订的最新版本。

- 本次修订主要针对合同条款的完善和法律风险的规避。

2. 主要修改内容- 合同条款修订:针对2018版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或模糊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 建设工程范围:明确了不同类型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和要求,提供了更清晰的定义和约束。

- 进度管理:强调了项目进度管理的重要性,规定了双方在进度安排和调整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 品质标准: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以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

- 风险防控:增加了风险防控条款,要求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承担风险,减少可能的纠纷发生。

- 合同履行: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合同履行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双方合同权益的保障。

3. 新版合同的影响- 增加合同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双方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和履行义务。

- 更明确的施工工程范围和要求有助于避免误解和争议,并提高施工质量。

- 强调进度管理和风险防控有助于提高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风险控制能力。

- 对品质标准的明确要求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和纠纷的发生。

4. 总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修改内容主要针对合同条款的完善和法律风险的规避。

- 新版合同的修改内容包括合同条款的修订、建设工程范围的明确、进度管理的强调、品质标准的进一步明确、风险防控的增加以及合同履行的明确要求。

- 新版合同的修改将提高合同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误解和争议,并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能力。

备注:本文档的内容仅为根据问题描述所提供的信息撰写,具体合同修改内容请以官方发布的合同文本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范适用范围本司法解释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第二条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项目业主或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

第三条施工期限延长当施工单位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时,可以申请施工期限延长。

1. 若施工单位提出施工期限延长申请,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应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合理时间内给予答复。

如需延长施工期限,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

第四条施工合同价款支付1.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施工合同价款。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工程进度和验收标准完成施工任务,方可申请支付施工合同价款。

3. 若发生争议,应及时通知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双方应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裁决。

第五条施工质量责任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 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可以提出整改要求。

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3. 若施工单位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不可抗力1. 若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继续施工,可以申请中止施工或解除合同。

2. 施工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若不可抗力情况持续时间较长,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

4. 若不可抗力情况解除后,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项目业主或委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施工单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五)工程价款的结算结算这一部分也是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

第十六条是结算工程价款的条款。

第一款讲当事人对工程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需要说明的是什么是计价方法,什么是计价标准?首先讲计价方法。

建设部2001年11月5日颁布的部门规章《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用房屋计价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固定价。

就是包死的,一口价。

固定价包括总价固定和单价固定两种。

比如建一些楼,总价为170万,这是总价固定;建这个楼,成本在170到180万左右,是单价固定。

除了总价跟单价固定外还允许小额浮动,比如一些楼总价是170万固定,但合同约定随着工程量的增减允许在10万元以内上下浮动,这仍然是固定价。

固定价适合于5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因为小额工程对大体的价格是可以预测的。

第二种是成本加酬金。

利润是一个比例,不是一个定数,是随着成本变化而变化的。

比如说利润是建筑工程总造价的3%,它不是定数,在结算的时候算出利润,叫成本加酬金的计算方法。

这种方式适用于翻建改建旧工程。

第三种计价方法叫可调价。

就是工程价款的总数是不确定的,但计算工程价款的因素是确定的,或者说它的标准是确定的。

比如说施工图加预算加签证,施工图上有大体的预算,结算由当事人委托中介机构审定;有的是预算加签证,工程最终结算以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的审价为准;有的还规定了很多其它方式。

可调价的总数是看不出来的,但是确定价格的因素是确定的。

可调价从目前情况来看是适用最广的一种。

计价标准也有三种:一种叫工程定额的计价方法。

按照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甚至按照企业不同的所有制性质划分不同的取费定额,比如兰州和东营、上海、广州的定额标准是完全不一样的。

定额是由建设部下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总站与各省的分站编制的。

定额的性质是一个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选择约定。

如2001年订立的合同可以选用2001年的定额,也可以选择适用96定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是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1年印发的版本的基础上修订,并于1999年12月24日颁布的。

示范文本在91版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依据合同遵循法律、促进建设监理制的全面推行、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惯例等原则,在文本的结构及文本的具体内容方面均有较大、较好的修改。

由于中国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合同实行强制备案制度,各方为简便起见,几乎都使用该文本,几乎不加任何改动。

所以该文本在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规范管理,防止和解决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发达,各方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强,经常出现黑白合同、任意变更合同或者先施工后签合同等现象,更别提大量的内容简单,甚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这些现象的产生不仅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有关,也和中国传统的重感情、和为贵的经商理念有关。

这种理念在利益不冲突时,对各方比较有利。

但商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开始签合同时大家一团和气。

但到后来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利益冲突,大家反目成仇,想主张权利,又发现合同签订的模糊不清,打官司又费时费力。

有些单位风险意识较强,签订合同时会想到让律师修改一下。

但中国目前的律师往往是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来修改合同的,其收费比较低,修改合同往往是免费的;难免有些律师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不认真修改合同,或者故意留下一定的漏洞,为以后收取高额的律师费留下伏笔。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编写本篇文章,希望能对相关单位防范风险,有一定的帮助。

本文所述修改意见主要借鉴了以下文件:(1)国际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第四版、第五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分别简称87版FIDIC合同条件和99版FIDIC合同条件);(2)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3)国家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17)权威解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17)权威解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17)权威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17)权威解读引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就建筑工程施工所订立的合同。

该合同作为建设项目的重要法律依据,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合同履行的各项约定,且对于建筑工程的正常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会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17)进行权威解读,对其主要条款进行逐条分析,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施工合同。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规定第一条合同的契约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契约性质的合同,具备合同的主要特性,包括相互的权利义务、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除条款等。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本条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了明确定义,指出了合同的主体、合同订立的方式、合同的履行期限等等。

第三条合同的性质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一种工程性质,双方应当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编制合同编制的详细规定,包括合同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等。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条明确规定了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变更和解除所应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形式本条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对必备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和履行本条规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和履行的方式,确保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保证本条明确规定了合同履行的保证方式,包括履约保证金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第三章施工组织和管理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本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程序,确保施工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本条明确了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措施,以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员工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质量控制本条详细规定了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施工期限延误本条规定了施工期限延误的相关事项,包括注意事项和责任划分,对于延误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明确指引。

施工合同解释一

施工合同解释一

施工合同解释一一、背景及目的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本文主要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进行解读。

二、合同无效情形根据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此外,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合同实质性内容解释第二条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明确。

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1. 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整体范围和具体施工内容;2. 建设工期:工程项目的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3. 工程价款: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4. 工程质量: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5. 其他内容:包括工程保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 注意黑白合同的效力关系:黑白合同是指正式合同和补充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 注意与合同备案的关系:合同备案是对合同效力的确认,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合同备案手续;3. 注意与合同变更的关系:合同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原则;4. 注意中标合同是指包括一系列法律文件在内的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合同文本等均属于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解释第三条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进行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2-0201》-详细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2-0201》-详细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2-0201》-详细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22-0201》详细解读1. 引言本文档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22-0201》的详细解读。

本文档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提供指导和建议,以匡助各方避免纠纷和争议,实现合法、合规、和谐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2. 合同基本条款2.1 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由建设工程的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书面合同。

本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价格、支付方式、保险责任、索赔责任等方面做出约定。

2.2 合同的组成部份本合同包括合同书、附件、补充协议和技术规范等,其中合同书为合同的主体文件,附件、补充协议和技术规范等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双方应遵守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

2.3 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

合同的签订地点为业主所在地或者建设工程所在地。

2.4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为固定价款或者控制价款。

固定价款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工程总造价,并不因变更而改变的价款,包括税金和各种费用。

控制价款是由业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总价款,这包括原价款和变更价款。

2.5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在合同签订后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变更前应经过技术、财务、法务等部门的审查和审批。

合同的变更应遵循公平、合理、诚信原则。

2.6 合同的履行保证金承包商应按照约定向业主交纳一定比例的履行保证金,用于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支付违约金。

履行保证金不得用于支付补偿金、赔偿金、罚款等。

业主应定期退还保证金,直至承包商彻底履行合同义务。

2.7 合同的索赔责任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索赔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明确索赔期限、索赔金额、证明责任、鉴定评估、处理方式等。

当存在争议时,应通过商议、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2.8 合同的解除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合同;(2)违约行为超过一定期限;(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4)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工程;(5)双方商议一致解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是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1年印发的版本的基础上修订,并于1999年12月24日颁布的。

示范文本在91版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依据合同遵循法律、促进建设监理制的全面推行、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惯例等原则,在文本的结构及文本的具体内容方面均有较大、较好的修改。

由于中国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合同实行强制备案制度,各方为简便起见,几乎都使用该文本,几乎不加任何改动。

所以该文本在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规范管理,防止和解决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发达,各方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强,经常出现黑白合同、任意变更合同或者先施工后签合同等现象,更别提大量的内容简单,甚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这些现象的产生不仅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有关,也和中国传统的重感情、和为贵的经商理念有关。

这种理念在利益不冲突时,对各方比较有利。

但商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开始签合同时大家一团和气。

但到后来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利益冲突,大家反目成仇,想主张权利,又发现合同签订的模糊不清,打官司又费时费力。

有些单位风险意识较强,签订合同时会想到让律师修改一下。

但中国目前的律师往往是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来修改合同的,其收费比较低,修改合同往往是免费的;难免有些律师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不认真修改合同,或者故意留下一定的漏洞,为以后收取高额的律师费留下伏笔。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编写本篇文章,希望能对相关单位防范风险,有一定的帮助。

本文所述修改意见主要借鉴了以下文件:(1)国际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第四版、第五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分别简称87版FIDIC合同条件和99版FIDIC合同条件);(2)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3)国家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解读

建立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解读建立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解读导语: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你知道,但是怎么写才是正确的你知道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方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方:设计方: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1条本合同依据以下文件签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立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立工程批准文件第2条本合同设计工程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表4-2设计工程内容序号分工程名称建立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第3条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表4-3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4条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表4-4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5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表4-5设计费支付进度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决定)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第三次付费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6条双方责任(1)发包方责任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展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工程、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工程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2)设计方责任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标准、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展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工程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展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内工程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效劳费详细金额由双方商定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第7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展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缺乏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承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工程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第8条其他相关事宜(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展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效劳合同(2)设计方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置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3)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工程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guo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5)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效劳另行支付费用(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份设计方份(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工程所在省级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其他约定事项发包方名称:设计方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建立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的考核,同意将三国赤壁古战场新景区,园林绿化区域里的给排水、景观灯、景观小品、线管、水管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

建工程合同解释一

建工程合同解释一

建工程合同解释一---第一条:合同双方信息本合同由甲方(建设单位)与乙方(承包单位)共同签订。

甲方为XX有限公司,地址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乙方为YY建筑有限公司,地址位于XX省XX市XX区YY路YY号。

第二条: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XX地点,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部分。

工程规模为XX平方米,预计总投资为XX万元。

第三条: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四条: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第五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工程总造价为XX万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 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XX天内支付工程预付款XX万元。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六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施工条件。

-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 及时组织工程验收。

乙方责任:- 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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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一、引言本文将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进行详细解读,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司法解释内容。

首先,我们将介绍施工合同的定义和作用,然后分析该司法解释所涉及的重要法律条款和解释要点。

二、施工合同的定义和作用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之间订立的约定,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它具有以下重要作用:1.规范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为工程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合同规范,包括工作指导、质量要求、合同价款等。

2.确定责任义务:合同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确保双方按照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

3.解决纠纷争议:施工合同作为一种法律依据,可以作为争议解决的依据,为当事人提供权益保护和救济途径。

三、《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法律要点解析该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施工合同领域的司法实践经验,对施工合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提供了指导。

以下是该司法解释的重要要点解析:1.合同标的的确定对于合同标的的确定,司法解释明确指出:-标的物不明确的合同,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解释;-标的物有误的合同,根据各方实际意思进行解释。

2.合同价款的支付在合同价款的支付方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财务证明材料,以便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建设单位未按时支付合同价款,施工单位有权要求支付利息。

3.合同履行保证关于合同履行保证,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合格的设备、材料和技术;-建设单位应向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4.违约责任在违约责任方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违约金等;-根据实际情况,法院有权适当减收违约金或免除违约责任。

四、结论通过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该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和适用要点。

施工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其合理解释和正确适用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解读与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解读与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解读与分析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它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各项约定事项。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进行解读与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合同的内容与要点。

二、合同要素分析1. 合同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一般包含甲方和乙方两个主体。

甲方通常为建设工程的业主或委托人,乙方则为施工承包商。

在合同中,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应明确规定,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工程描述合同范本中应包含明确的工程描述,包括建设工程的具体位置、规模、用途等方面的说明。

这有助于甲方和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并依此作出相应决策。

3. 合同期限施工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合同的起止日期、工期等时间要素。

这对甲方和乙方的工作计划安排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明确的时间界限。

4. 工程款项与支付方式合同范本中对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及各次付款比例应进行详细描述。

该部分主要包括工程款项的支付期限、款项的支付比例及阶段性支付的约定等内容,以确保甲方和乙方的财务交易合理顺畅。

5. 变更与索赔变更与索赔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因此合同范本中应对此进行规定。

明确变更和索赔的程序、条件和责任,有助于双方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依据进行处理。

6. 违约责任合同范本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

违约责任的规定旨在对双方的履约义务进行强化,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并对违约方进行相应的惩罚。

三、合同条款解读与分析1. 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甲方作为建设工程的业主或委托人,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施工,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乙方作为施工承包商,有责任按时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 施工期限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的施工期限,并约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这有利于保障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避免工程延误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3. 工程款项支付合同范本应明确规定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比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方式、施工周期、质量标准、价格及付款方式等一系列事项的法律文件。

它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文件,也是双方合作的依据和保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的双方:建设单位和承包商。

2.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地点、规模、工期、质量标准、图纸和技术文件等。

3.承包方式:包括总承包、分包、联合承包等。

4.价格及付款方式:包括工程总造价、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方法等。

5.工程保修期:包括工程竣工后保修期、保修期内承包商的保修责任等。

6.违约责任:包括承包商违约责任、建设单位违约责任等。

7.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诉讼解决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建设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也为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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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感

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感

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感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合同的严谨性。

从工程概况、质量要求到工期安排,每一环节都经过精心的设计与规定。

这让我深刻体会到,一个细致入微的合同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阅读过程中,我特别注意到了合同对于工程变更的处理方式,这一部分的详细规定无疑为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体现了预防先于治疗的智慧。

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的章节引起了我的高度重视。

安全是施工现场的生命线,合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后果进行了严格的约束。

这让我认识到,合同不仅仅是一纸协议,更是对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份承诺。

合同对于付款方式和结算流程的描述也显得尤为关键。

清晰的支付条款能够有效避免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工程延误,保护了双方的权益。

在这一点上,合同展现了其平衡利益、促进公平交易的作用。

当然,任何合同都不可能面面俱到,阅读中我也发现了一些值得商榷之处。

例如,某些违约责任的规定似乎过于严苛,可能会对合作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这提示我们,在制定合同时,应当追求公正而非片面强调一方的利益。

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也是我关注的重点。

通过设定合理的争议处理程序,可以在出现问题时迅速有效地解决,保证工程不因此而受到太大影响。

这一点让我意识到,良好的沟通和预先设定的解决方案对于工程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在阅读完这份合同后,我更加明白,无论是作为业主还是承包商,都需要对合同内容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这不仅关系到项目的顺利进行,更关乎企业的声誉和长远发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份涵盖广泛、细节丰富的法律文件。

它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撰写和完善,更需要行业内的实践经验来解读和应用。

通过这次深入的阅读,我更加坚信,一个优质的合同能够在建筑行业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它不仅能够减少风险,还能够促进合作,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规定了工程施工的各项条件、权益和义务,确保了合作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由于合同文本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施工合同的解释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因此,准确理解和解释施工合同的条款对于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作关系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一、合同的解释方法合同的解释方法被认为是确定合同条款的准确含义的关键。

常见的合同解释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交易目的解释和习惯解释。

文本解释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解释方法。

它要求对合同文本进行逐字逐句地解读和理解,以确定文本的准确含义。

在进行文本解释时,应考虑词语的常规含义,以及合同中其他相关条款的语言。

此外,还应遵循合同的整体目的和原则,以确保解释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历史解释是通过研究合同订立时的背景、环境和目的来解释合同条款。

这种解释方法是为了了解合同当事人当时的意图,以便对条款的含义进行准确的理解。

历史解释的重点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来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

交易目的解释是根据合同当事人达成合作的实质目的来解释合同条款。

这种解释方法强调的是合同的商业目的和效果,以确保合同的目标得到实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习惯解释是根据特定领域或行业的习惯做法来解释合同条款。

这种解释方法认为合同当事人应该了解并遵循行业内的习惯惯例,并将其作为解释合同条款的依据。

特别是在建设工程领域,有一些常见的惯例和行业标准,对于解释施工合同条款非常有帮助。

二、有争议条款的解释施工合同中常常存在一些模糊、不明确或具有多种解释的条款,这些条款容易引发争议。

这些争议的解决通常需要参考上述的合同解释方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在解释模糊或不明确的条款时,首先应考虑合同的文本,根据普通的语言含义和合同的结构来解释条款。

如果文本解释不能解决争议,可以考虑使用历史解释方法。

通过研究合同订立时的背景和目的,可以了解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并进一步解释条款的含义。

施工合同解读与分析

施工合同解读与分析

施工合同解读与分析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其细节和条款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进行解读与分析,以探讨其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一、基本概念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就工程实施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

该合同包含了各个阶段的工程要求、规范、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中一般会包含工程总价、工期、质量要求、变更、索赔等条款。

二、合同要素解析1. 工程总价工程总价是合同中最重要的经济指标之一,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的总金额,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应该明确支付方式,如分期付款或按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结算。

2. 工期要求工期是施工合同中的关键因素之一,它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时间计划和相关要求制定的。

合同中应明确开始时间、完成时间以及每个阶段的工期要求,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质量要求质量是工程建设中的核心指标之一。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各项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4. 变更条款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变更。

合同中应明确变更的程序、内容、影响范围和费用等,以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执行。

5. 索赔条款工程建设中,双方可能因为合同履行方面的问题而产生纠纷,需要进行索赔。

合同中应明确索赔的申请程序、期限、证明材料等,以确保合理合法的索赔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

三、注意事项1. 合同审查建设单位在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前,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了解条款的含义和法律效力。

如有需要,可以请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解读和评估,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2. 合同履行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定期检查工程进展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变更和索赔处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变更或提出索赔,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处理。

及时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与承包商协商解决,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具有约束力和指导性。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涉及到一些争议和纠纷,因此对于施工合同的解释顺序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和协商一致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阐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释顺序。

1. 合同条款施工合同的条款是解释争议的首要依据。

合同条款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的明确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在争议解释时,应当首先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和解释。

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确保条款的表述准确明确,以避免歧义和争议的产生。

如果合同条款存在模糊或不明确之处,则可以参考其他解释顺序。

2. 交易习惯交易习惯是解释合同争议的次要依据。

在建设工程领域,一些行业惯例和通常做法被广泛接受并应用于合同中。

这些习惯可以作为解释合同条款意图的参考依据。

对于一些常见争议点,可以参考行业惯例和通常做法进行解释和判断。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交易习惯并不是绝对的,有时可能会因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3. 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解释合同争议的最后手段。

当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

协商一致作为合同解释的最后环节,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尊重。

总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释顺序中,合同条款是首要依据,交易习惯是次要依据,协商一致是最后手段。

当双方当事人在解释合同争议时,应当依次参考这三个方面,逐步进行解释和判断。

合同解释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保持沟通和协商,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实施性。

只有在无法通过上述顺序解决争议时,才会考虑诉诸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通过明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顺序,可以增加合同的可操作性和解释的一致性,提高合同履约的效率和准确性。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应的规定,以减少纠纷和争议的发生,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技术规范与标准要求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技术规范与标准要求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技术规范与标准要求解读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承包商和甲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明确了建设工程的技术规范与标准要求。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的技术规范与标准要求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基本技术规范1. 设计规范:建设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包括建筑设计、土木工程设计、电气工程设计等。

设计文件应当详细描述各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材料选用、施工方法等。

2. 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商应当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步骤、人员组织、施工流程安排等。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合理、科学,并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

3. 施工质量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施工质量规范,包括各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检验等。

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 安全生产规范:承包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等。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实际施工中。

三、专业技术规范1. 土建工程技术规范:土建工程的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土建工程技术规范,包括土方开挖、基础处理、结构施工等。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2. 电气工程技术规范:电气工程的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电气工程技术规范,包括电缆铺设、配电装置安装、接地系统构建等。

承包商应当具备相关的电气工程施工资质,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 暖通工程技术规范:暖通工程的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暖通工程技术规范,包括水暖系统安装、排风系统布置、空调设备调试等。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暖通工程施工经验,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四、质量标准要求1.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建设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

建设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

建设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建设合同与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各方权益、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那么,建设合同与施工合同有什么区别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及主体1. 建设合同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了完成一定工程建设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订立的合同。

建设合同的主体一般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以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了完成工程建设中的施工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订立的合同。

施工合同的主体同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以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

二、合同标的1. 建设合同建设合同的标的为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

建设项目一般规模较大,投资较高,涉及的专业领域较广,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等。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标的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任务,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施工合同的标的相对建设合同更为具体,主要关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三、合同内容1. 建设合同建设合同的内容较为丰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全过程。

合同条款涉及项目范围、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质量要求、进度安排、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方面。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标准、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进度要求、价款结算、违约责任等方面。

施工合同相较于建设合同,更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和实际执行。

四、合同履行1. 建设合同建设合同的履行涉及多个阶段,包括项目前期策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

各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履行主要集中在施工过程中。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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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教材改版最大的影响因素,就是新的国标、规范、法律条款等。

国家的规左变了,教材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本文继分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九部委23号令对于一级建造师2014年教材改版的影响之后,现在接着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对教材变化的影响。

一、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旧版教材的矛盾之处
1999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见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

现就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建造师考试的不一致之处进行分析,以期引导学员规避此类滞后内容,抛开旧内容的包袱,以全新的视角去理解建造师考试的考点内容。

1、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范》的矛盾之处
我国自2003年发布《建设工程工程屋淸单计价规范》起,几经修改,于2013年根据最新标准和工程造价的总体改革目标,加入市场因素,修改颁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il•价规范》。

但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仍以泄额计价为基础的合同模式,只约宦了总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方式。

2、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物权法》的矛盾之处
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发包人工作”中约左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左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而我国自2007年实施《物权法》以来,其42条明确规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左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上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英他不动产。


根据以上法律规泄,上地征收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实施,发包人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已经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范。

3、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合同法》的矛盾之处
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针对承包商义务的约束条款较多,针对业主违约责任认泄和赔偿的约左偏少,导致合同责任无法落实。

如41.1款要求“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而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担保”而工程实践中的主要担保品种,如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和履约担保往往都是由承包方出具。

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步成为保护发包方利益的工具。

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没有专门规泄风险条款,未能以明示的方式说明承发包双方各自的风险范I饥因此在建筑工程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的客观环境下,基本讲工程风险分配给了承包商,违反了工程风险均衡分配的原则。

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9.1款规泄“增减合同中约立的工程量”应适时变更程序,但未明确该工程量增减幅度达到何种程度时方进行工程变更,以及此变更工作如何估价。

从而在工程实践中导致了因合同约定不够明确产生的合同纠纷。

二、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本组成内容
三、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改进革新之处
1、与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晴单计价规范》相配合
在合同汁价方式上,根据我国造价体制改革的进展和工程实践情况,本次合同修订主要支持工程量淸单计价模式;通过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对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个别约立,本合同条件也可以适用于总价合同。

从项目管理模式上,本合同主要适用于“发包人提供或委托设计,承包人负责施工”的传统
项目管理模式,通过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左适用或不适用某些专用条款,本合同也可以应用于以“设计一一采购一一施工(EPC) ”或“设计一一施工(DB) ”等方式进行发包的工程。

2、打《合同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相配合
针对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从工程担保的制度设讣上,设立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解释》中关于“发包人在约泄时限内拖延结算,即以承包人报送结算文件数额为准”的规泄体现在施工合同中。

将“按期足额给付工人工资”作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约朿性条件,确保承包人所得工程款能够优先支付工人工资,防止其滥用或挪用工程款。

3、结合国际发展趋势,创新多项制度措施
尝试引入国际通用的争端解决机制,即通过专家型争端调解委员会(DAB)作为解决工程纠纷的方式。

同时,引入“雇主安排资金”条款,即要求发包人对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支付能力向承包人进行充分的说明,以确保项目交易安全,维护承包人及下游分包单位和工人的权益。

并在此基础上,设立“风险与保险”专节,明确双方当事人的风险范囤和风险责任,按照“便于风险管理,节约项目成本”的基本原则来分配各自风险。

多项制度创新,大大规避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定纠纷。

四、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对新版教材变化的影响
1、对法律的影响
《示范文本》着重体现了《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在施工合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保障和工程担保等相关内容。

2、对行政法规的影响
《示范文本》着重体现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廿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方面的约疋内容。

3、对部门规章的影响
《示范文本》着重体现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在施工合同结算、保修等方而的细节内容。

4、对司法解释的影响
《示范文本》着重体现了挂靠施工合同无效、垫资需由双方约运、黑白合同以备案合同为准、久拖不决则以承包商报送结算资料为准等司法解释处理原则。

详见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对于以上分析,相联系和交叉的内容,考生需要重点准备。

大家先对照着理论内容作岀初步学习,下一次资料,会将相关重点习题加入变化的内容当中,以供大家实战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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