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整理消防标准规定汇编

合集下载

消防安防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消防安防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消防安防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火灾事故,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单位或个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消防安防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单位,各级单位负有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类火灾防范、扑救、救援等工作。

第四条各级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普及火灾预防知识,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工作需要。

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第六条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水源、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等,各单位要依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第七条消防设施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区域内消防设施互相配合,构成完整的消防安全防线。

第八条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消防设施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第十一条每个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用品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定期制定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检查范围包括建筑物、设备设施、用火用电安全、消防通道畅通等,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整改。

第十四条经过检查发现隐患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检查发现有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可责令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合格。

第四章灭火应急处理规定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灭火应急预案,规定灭火人员组织、灭火设备使用、灭火器具操作等内容,确保灭火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灭火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工作,防止火势蔓延。

消防防火标准及条例-2020.2.18

消防防火标准及条例-2020.2.18
GB/T 5907.2-2015 WS 308-2019
978-7-5182-0835-7
GB/T 23819-2018 API 1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35
防火门窗 36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37
建筑电气防火技术检测评定规程 38
汗蒸房(场所)防火安全技术标准 39
消防信息代码 第22部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标志 设立情况分类与代码
DB37/T 2686-2015
DB37/T 2908-2017
DB37/T 3486-2019
DB37/T 652.1-2012 DB37/T 652.2-2012 DB37/T 653-2012
DB37/T 654-2012 DB37/T 996-2014
GA 1131-2014
GA 1283-2015
GA/T 1300-2016
GA/T 1369-2016
GA/T 579-2005
GA 654-2006
GA 703-2007
GA 836-2016 GB 13495.1-2015
GB 17945-2010
GB 19880-2005
GB 25203-2010
GB 50720-2011 GB 51080-2015 GB 51309-2018 GB/T 5907.1-2014
类别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国标 地标 地标 地标

2019-2020年整理单(图集类)汇编

2019-2020年整理单(图集类)汇编
9
1.00
TJ1976-03
扇形排水检查井
S233
1977
49
3.90
TJ1976-04
浮子式流量恒定器
S344
1976
7
1.10
TJ1976-05
终端头和中间对接头10KV及以下电缆
CD168
1976
13
1.20
TJ1977-01
电阻式水位传示
D764
1977
14
1.20
TJ1977-02
电容式水位传示
47.00
TJ1999-01
顶棚
闽99J02
1999/12
36
15.00
4本
TJ1999-02
FAS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非承重墙体建筑构造图集
闽99J21
2000/01/01
28
12.00
TJ1999-03
平屋面建筑构造(一)
99J201(一)
1999/07/31
49
18.00
2本
TJ1999-04
闽87J704
1988/11/01
36
12.00
3本
TJ1987-02
作业台钢梯及栏杆
87J432
1988
57
14.80
TJ1988-01
建筑构造能用图集增强石膏空心条板
88J2
1988
20
TJ1989-01
挡土墙及护坡
闽89SG601
1990/05/01
59
22.50
3本
TJ1989-02
屋面检修钢梯
1995/06
136
4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19.03.3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施行日期】2019.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要求,我部编制了《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公布。

附件: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急管理部2019年3月30日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2018年,应急管理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积极答复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信息。

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调拨中央储备救灾物资等情况。

每月、每季度、半年、年底定期组织召开国家减灾委部际灾情会商会,统筹各类平台发布灾情。

同时密切关注各地汛情、震情和其他灾情,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二)及时发布灾害警示信息。

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专设《灾害预警》栏目,全年发布各类重大灾害警示信息137条。

各级消防部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6.5亿条,发送消防安全手机短信60.7亿条,利用户外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刊播消防安全提示类信息1.3亿条。

国家消防法规文件汇编

国家消防法规文件汇编

国家消防法规文件汇编一、前言消防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法规文件。

本文档旨在汇编国家消防法规文件,提供参考。

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3年起施行,是消防领域的执法基础。

该法规规定了建筑物、场所、设施的消防安全要求,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定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处罚制度等重要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自2019年起实施,是对原有消防法的新版修订,强调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

该法规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要求,并增加了一系列具体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提高了消防安全的整体水平。

3.《消防工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消防工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是对消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审批、施工等环节进行细致安排和管理的制度文件。

该办法规定了各种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和要求,明确了消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流程和监管要求,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消防工程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4.《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是对发生火灾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和调查要求进行规定的制度文件。

该办法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明确了火灾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追究方式,为准确查明事故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规范文件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消防领域的重要规范文件之一。

该规范规定了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设计要求和标准,包括了建筑设计防火的基本原则、防火分类、防火分隔构造、通行与疏散等方面的内容,对建筑设计中涉及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了细致规定,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2.《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设计规范大全目录更新到2024年12月

消防设计规范大全目录更新到2024年12月

一、总则
1.1规范的目的和依据
1.2适用范围
1.3术语和定义
二、火源防控
2.1火灾防控措施
2.2电气设备火灾防控
2.3厨房火灾防控
2.4防火材料和防火涂料的选择和使用
三、建筑消防设施
3.1建筑构造组织
3.2火灾报警系统
3.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4消防给水设施
3.5防烟排烟系统
3.6防火防烟门和防火卷帘
3.7消防电梯和消防通道
3.8救生设备和疏散通道
3.9公共场所建筑消防设施要求
四、工业生产设备消防安全
4.1液化石油气罐区和石油储罐区消防安全
4.2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品生产企业消防安全
4.3粉尘和爆炸性气体防控
4.4高温设备的防控
五、公共场所消防安全
5.1商场、超市火灾防控
5.2酒店、宾馆火灾防控
5.3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
5.4剧院、电影院火灾防控
5.5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火灾防控
5.6医院、养老院火灾防控
六、特殊场所和特殊设备消防安全
6.1地下车库消防安全
6.2地铁、隧道消防安全
6.3储油库、油站消防安全
6.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6.5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七、消防安全管理
7.1消防制度建设
7.2消防组织和消防队伍建设
7.3消防培训和演练
7.4消防审查和监督
八、消防设备维护
8.1消防设备日常维护
8.2消防设备定期维护
总结:。

2020年全国消防规范要求部分数值

2020年全国消防规范要求部分数值

2020年全国消防规范要求部分数值单独划分探测区域:1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3 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 建筑物闷顶、夹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构成。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构成。

消防控制室在接收到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后10s 内将报警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消防控制室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 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令并能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按表6.4.2 规定的内容将相应信息传送到监控中心。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区域报警系统至少应由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图形显示装置及相应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等设备组成,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两台。

2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

3 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4 当用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消防联动控制的设计各类受控消防设备或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的设计应满足第6 章消防控制室设计的相关要求的规定。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发出联动控制信号,控制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并接受相关设备动作后的反馈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

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的特性参数相匹配。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实现手动控制。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2020版消防安全防火规定

2020版消防安全防火规定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0版消防安全防火规定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2020版消防安全防火规定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生命安全,保障商场的正常营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对喀什奥都实业消防安全防火规定如下:1、严禁吸烟使用明火,顾客吸烟员工及营业人员应主动制止。

2、严禁使用电炉、电暖气、电热杯、饮水机等大功率电器,大功率电器安装使用报公司审批合格后使用。

3、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汽油、酒精、橡胶水、油漆。

作为商品销售的松节油,打火机气体、打火机油只能存放少量样品1~2瓶。

4、严禁使用存放罐装液化气。

5、严禁明火作业,电焊等明火作业报公司审批合格后施工。

6、严禁私自装修、私接电线,安装插座,装修、接电报公司审批合格施工。

7、保持窗户畅通、各处的窗户全扇不得遮挡,留有开窗的通道,方便开启窗户及消防排烟、逃生救护。

8、试衣间、库房可燃物少、电源开关箱周围及下方无可燃物,试衣间、库房不得锁闭。

9、不得占用消防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等消防疏散通道,通道内不得堆放物品。

10、严禁损坏、占用、遮挡消防器材及消防标制牌位置。

经营户保持本经营区内消防设施不遭人为破坏。

11、严禁存放化学有毒物品。

12、楼层值班人员现场监督公司员工遵守执行。

对以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检举和制止的权利。

对违反商场规定的行为人处于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2020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8项(全版)

2020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8项(全版)

2020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8项(全版)数量、位置、使用情况)等。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

每年,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灭初起火灾等基本能力。

根据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和要求。

对于管理人员,要求掌握单位整体情况、人员组织架构和应急指挥架构,熟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内容。

保安人员需要具备燃气管道关阀切断和发现、排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掌握防火巡查检查要点等。

工程部人员需要掌握简单消防设施故障排除、设施应急启动技能等技能。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需要熟练掌握消防控制设备操作,懂得火灾事故紧急处置流程等。

第二部分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制度1、建筑内消防设施、器材应按规定进行分类、标识、摆放、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2、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施、器材的完好性、有效性和可靠性;3、设施、器材出现问题应及时报修、更换、更新,不得自行拆卸、更改、损坏或移位;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应保持畅通有效;5、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堆放杂物或被其他设施、器材遮挡;6、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检验设施、器材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建筑内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制度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

要求按规定进行分类、标识、摆放,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保持设施、器材的完好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报修、更换、更新,不得自行拆卸、更改、损坏或移位。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应保持畅通有效,不得占用、堆放杂物或被其他设施、器材遮挡。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检验设施、器材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重点检查电气、明火、燃气、机械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情况;3、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4、对于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直至消除隐患;5、消防安全检查应制定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消防安全标准

消防安全标准

消防安全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火灾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生产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列为重要的安全生产任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五条设立消防安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六条建筑物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保障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能力。

第七条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第八条消防设施使用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九条各类建筑物和场所应当配备适量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且使用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

第十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生产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消防隔离带,并设立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第三章防火防爆措施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第十二条对于油库、油库、石化企业等易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

第十三条对于建筑物和场所,应当设置灭火器具、防火墙、疏散通道等防火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生产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防爆设备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在施工现场和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防火帷幕、防火板等防火设施,确保施工和作业安全。

第四章灭火救援第十六条建筑物和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并建立一定数量的灭火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

第十七条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灭火器材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灭火救援能力。

第十八条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生产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规格的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消防规范及标准

消防规范及标准

消防规范及标准消防规范及标准消防规范及标准2010-01-10 10:18消防规范及标准1、目的保障管理区域内的的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的发生,为业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2、范围适用于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消防主管职责3.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3.2组织制定、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3.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4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5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3.6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3.7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3.8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4、工作程序4.1安全宣传4.1.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4.1.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4.1.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4.1.4如有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4.1.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4.1.6关于辖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4.2安全检查4.2.1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4.2.2每次检查形成文字记录。

4.2.3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

4.2.4消防器材由保安统一编号、定位、使用、保养,每月检查一次。

4.2.5每天必须检查指挥中心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报警探头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板能否和监控中心联通。

4.2.6紧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

4.2.7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4.2.8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4.3消防栓的检查4.3.1消防栓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4.3.1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4.3.2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3.3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2019消防管理制度汇编-21页精选文档

2019消防管理制度汇编-21页精选文档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事故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第四条公司安全科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第五条、新入厂人员(包括新职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均须经过公司、厂(部)、车间(科)三级安全教育。

包括消防培训教育。

第六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七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各易燃易爆岗位的操作人员,均须经过消防常识、灭火技能培训,能够了解本岗位易燃易爆材料的物化性质,正确使用所配备的灭火器材。

每年培训不少于24学时。

第三章、宣传教育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编制消防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消防安全学习材料。

第十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公司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职工消防教育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在防止火灾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部门进行处罚,消防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最新2019消防实施细则

最新2019消防实施细则

篇一:《消防安全专项方案(2016年)》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部消防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月日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编制依据在建工程消防防火要求消防组织机构及基本任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防火分区及防火责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灭火器材适用范围料场、仓库防火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布置(附件) 各施工阶段防火要点现场发生火灾后应注意问题及急救事项第一章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江南车储能式无轨电车产业化项目总建筑面积35218平方米,由检测厂房、联合厂房、垃圾房三个单体组成,检测厂房为轻钢结构,最大跨度为10.1米,建筑面积26212平米;联合厂房为轻钢结构,局部为混凝土结构,最大跨度为24米,建筑面积324249平米;垃圾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714平米。

厂房内设天车24台,轨顶标高9米;基础为PHC 管桩。

第二章编制依据(1)、设计院提供的设计施工图(2)、施工组织设计(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三章在建工程消防防火要求在建工程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本项目部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成立消防防火管理小组及义务消防队,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经常组织各班组以及班组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学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四章消防组织机构及基本任务为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加强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本项目部成立现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任组长,施工总负责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及电工人员组成。

消防规范大全

消防规范大全

施工方案第一节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包括报警线路施工、报警控制器回路、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模块接线施工等,施工必须有施工严密的管理措施,严格质量管理体制,高水平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科学的施工方法和积极主动的协调配合精神。

1、根据专业分类组织专业技术负责人员认真熟悉图纸。

2、对施工人员强化岗前培训,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具体专业特点,对本专业技术要求及规范、质量通病、特殊材料设备、工艺流程进行全面讲述,并进行岗前练兵考核,达不到要求者不准上岗。

2.1、做好图纸会审,避免施工的盲目性。

2.2、做好开工前材料设备,施工进度总计划及施工中月、旬计划。

2.3、施工机具组织进场,先进设备购置。

2.4、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艺、质量、安全、方案交底,并有针对性。

2.5、材料设备进场,配合施工开始。

3、施工程序安排:3.1检查施工阶段内,各种管路的数量规格,位置是否与其他专业有矛盾,如有矛盾及时提交监理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协调。

3.2验线、穿线、校线。

3.3配合土建装修、设备安装。

3.4各系统控制器安装。

3.5全系统调试。

3.6组织交工验收。

4.主要施工方法:4.1管内穿线安装工程4.1.1管内穿线1、在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整齐,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要在穿线的同时往管内吹入适当的滑石粉,穿线时,同一回路的导线,必须穿入同一管内或线槽内,不同回路,不同电压以及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入同一管或线槽内。

2、穿入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截面积的40%,且穿入的导线应能满足日后维修更换要求,杜绝死线。

3、严禁导线在管内接头和扭结,也不得将导线接头埋入箱底板后的墙体,如有接头必须在箱盒内。

4、导线的分色:报警信号线正极为红色、负极为蓝色。

4.1.2导线焊接铜导线的焊接,加热时要掌握好温度,温度过高焊锡不饱满,温度过低刷锡不匀,因此,要根据焊锡的成分质量及外界环境温度等诸多因素,随时掌握好适宜的温度进行焊接,焊接完后必须用布将焊接处的焊剂及其它污物擦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相关规范规定(一)消火栓系统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第8.6.1条五款条文说明对于多层、高层厂房、库房和多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阀门的设置应保证其中一条检修时,其余的竖管仍能供消防用。

但对于第一款室内消防管网可布置成枝状的(室内消火栓不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水量不大于15L/S),是否可不执行此条规定?局部枝状管道上是否允许设不超过5个消火栓?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已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8.4.2条对于设置成环状管网和阀们布置都有明确文字规定。

旧规范GBJ 16-87已废止。

新《建规》的第8.4.2.1条规定:“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 l/s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第8.4.2.2条规定“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第8.4.2.6条的阀门布置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关闭阀门时停止使用栓数不应超过5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厂房(仓库)应保证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竖管超过3根时,可关闭2根。

2、2005年技术问答(二)8条对于有隔断的小店面房可以考虑邻近一间的消火栓计算两股水柱能否到达,是仅对一、二层小店面的放宽办法?其他建筑能不能仿效?如三层店面、办公楼等。

答:⑴对于省内工程,原2005年技术问答的(二)8条仍可参照进行审查;⑵三层店面、办公楼不适用;⑶新《建规》GB 50016-2006第8.3.3条中:“建筑面积大于200m2商业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3、苏公消[2004]17号文中的第1条关于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住宅的防火设计是否可理解为《高规》(2005年版)的不超过二层?(《高规》术语第2.0.17条关于商业服务网点为不超过二层)。

答:关于商业网点的定义以术语第2.0.17条为准。

4、按《高规》第6.3.3.11条,消防电梯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是指有效容积,还是总容积?答:消防电梯排水井容积指有效容积。

其最高水位不应超过电梯井底标高。

5、GBJ16-87(2001版)第8.6.2条第二款中规定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决定,对于高大净空场所其充实水柱长度很大(如层高为20m,经计算充实水柱长度为28.2m),要达到此长度,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较大,有可能超过0.5MPa,消火栓的出水量也远远超过5L/S,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答:室内消火栓只能扑救一定高度内的火灾,充实水柱不能无限制地提高,栓口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水枪的反作用力很大,一个人难以操作。

此时,超过消火栓保护范围外的部位应采用其它消防设施进行保护。

新《建规》GB 50016-2006第8.5.7条中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有关规定可供借鉴。

对于超过消火栓充实水柱保护范围外,又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丙类厂房,可采用固定消防炮等灭火设施。

6、“高规”第7.3.5条要求高位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屋顶最高处,是否可理解为使用层的最高一层的顶上?答:可以理解为使用层的顶部(该使用层为需要设置消火栓或自喷系统的层次)。

7、⑴18层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高层住宅,根据《高规》第7.4.2条, 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此消防立管顶部是否必须与其它消防立管连接成环?⑵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消防竖管可否为枝状?答:⑴非塔式的18层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高层住宅当采用一根竖管,每层双阀双出口型栓的设计时,消火栓立管顶部应至少每2个单元互相连接,形成环状管网。

⑵根据新《建规》第8.4.3条,对于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单元式、塔式住宅,消火栓竖管可为枝状,当设2根消防竖管确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口双阀型消火栓,消火栓可在楼梯休息平台设置。

8、一幢多层商住楼建筑按省消防局[2004]17号文,能否理解为商场设消火栓保护而住宅层不设消火栓?答:多层建筑的商住楼,当符合[2004]17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时,商场部分设消防给水设计(消火栓系统或消火栓、自喷系统),住宅层可不设消防给水。

9、商住楼设计中:一、二层商店,有小间隔断,而某设计部门至今在每小间内设置一个消防水喉来代替室内消火栓,是否可行?答:水喉只适用于符合GB 50016-2006第8.3.3条范围的建筑。

10、多层厂房电梯井前室要不要布置消火栓?答:是消防电梯需要设消火栓,不是消防电梯可以不设。

11、住宅底层汽车库、门开启宽度2.4m以上,小间隔断是否考虑水消防?答:存车大于5辆的汽车库应有消火栓保护。

存车小于5辆的汽车库可在每间配置灭火器。

12、《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4.13条要求间歇性使用的给水管网,其管网末端和最高点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有的设自动排气阀,有的不设,审查如何处理?答:消火栓给水系统立管顶部的自动排气阀可设可不设,不视作违反规范。

13、《高规》GB50045-98(2005年版)第7.4.6.7条“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按钮的设施”,请问,在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中,是否一定要有文字表述?如无表述,可以判定其违反强制性条文吗?答:如在水专业的设计说明中无表达,而在实际的电气设计中已有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不视为违反强制性条文。

一般情况下,该问题可由电气专业审查提出。

14、层数不超过18层且高度不超过54m的高层商住楼或不超过24m的多层商住楼,防火挑檐等4个方面都满足苏公消[2004]17号文,但是在商用部分和住宅之间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上有多处卫生间排水管上下贯通,是否仍可以分开设防?答:类似此问题所提出的条件,该商住楼的商用部分和住宅部分可分开设防。

商业部分设置消火栓和自喷系统,住宅部分仅设消火栓系统。

15、某工程,建筑面积为5000m2,共四层,体积为20000m3,耐火等级二级,设计确定其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升/秒,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5升/秒,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为27.73升/秒,请问: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怎么决定?答:屋顶消防水箱按10分钟的消防水量(室内消火栓与自喷系统用水量之和)进行计算。

建筑物为高层建筑时,计算值大于18m3,可采用18 m3,建筑物为非高层建筑物时,执行新《建规》GB 50016-2006第8.4.4条。

16、有一幢高层居住建筑:地下室一层,地上二十二层,一梯三户,设置二座电梯(其中一座为消防电梯),按照《高规》GB 50045-95(2005年版)第7.4.2条,设计消防立管一根,每层设置一组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请问:“是否还应该按照第7.4.6.8条的规定,在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火栓”?答:所提问题的情况,设计的消防给水系统不符合GB50045-95(2005年版)第7.4.2条规定。

超过18层的单元式和塔式住宅均不可仅设一根消防竖管和双阀双出口栓,可采取两根竖管两个单栓或双竖管组合双栓的布置。

无走道的扩大消防电梯前室内的消火栓可利用该栓。

17、底层为东西向商铺,二层为商铺及储藏,3-6层为南北向单元式住宅,商铺部分设有消防系统,住宅部分是否也应设消防系统?答:如商铺与上部住宅建筑防火隔断措施符合GB 50016-2006第5.4.6条的规定。

且符合《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 32/J26-2006第8.1.5条的规定时,3-6层住宅可不设消防给水。

18、二层建筑其底层为商铺,二层的建筑平面设计与底层相同,但设计注明为住宅,此类建筑如何处置,是否需要设消防给水?答:审查时遇到此类情况:不注明二楼平面房间用途但又与底层相同设计,一是敦促其明示性质,二是视作公共用房(非住宅类),按GB50016-2006的有关规定执行。

19、某工业企业因市政给水管网只有一条进水管,厂内设独立的消防水池(水池容积按一次火灾室内外消防水量计),和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

问题如下:(1)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分开建还是合建好?(2)市政给水管网是否应与厂内消防管网连接?(3)消防水池是否属自备水源性质?(4)消防水池其上边缘(井口或人孔)距地面多少,可认为不影响消防车取水?答:厂区内由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室外消防管网、屋顶高位消防水箱组成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审查时可注意下列问题:(1)该系统中如无屋顶高位水箱,而是在泵房内设稳定泵和压力罐,形成所谓的稳高压系统,需要有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2)室内外消防管网分建或合建问题,审查不作评论,设计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有明显的方案不合理处,审查时可提出优化建议,无论分建或合建,水泵的流量与扬程均应按规范执行;(3)一般情况下,市政给水管网作为一种水源宜与厂区内的室外消防管网相连接,审查时检查有无防止倒流污染市政管网的技术措施;(4)消防水池不属于自备水源;(5)消防水池设计成上部高出室外地面且供消防车取水时,井口或人孔的上边缘高度视当地的消防队灭火装备而定,应通过调查,一般情况下不宜超过停车坪0.8~1.00m且应保证吸水高度不大于6.0m.20、18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在消防前室里放2根立管,2个消火栓,但在过道中没有消火栓,能否满足两股水柱的要求?消防前室里的栓是否能计入总数?答:消防电梯前室内的消火栓不能计入总数,过道中应设消火栓。

21、18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设置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其地下层为自行车库,可否也用双阀双出口栓来满足规范?答:自行车库设计不同于上部的住宅,由于无上部住宅的分户防火门及取消某些隔墙,火灾发生后有蔓延性,故不应以双阀双出口栓来满足2股水柱的要求22、消防系统的稳压装置设于地下室消防泵房中,稳压泵从消防水池吸水,该系统可以吗?(国家标准图中有此图式)答:地下室消防泵房中,稳压泵从消防水池吸水,压力出水管与室内消防管网相连,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第6.2.7条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

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设锁定阀门的锁具。

如果除了报警阀进出口阀门,配水管上还设有阀门,是否也应按条文要求采用信号阀或带锁具?答:是的,应采用信号阀或配置能够锁定阀板位置的锁具。

2、《自动喷水灭火器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第5.0.5条至第5.0.7条是有关仓库的条款,仓库分类很详细,但往往送审图纸仓库只是一个大空间,根本不说明是堆垛还是货架,是单排还是双排,给审查带来难度,应如何掌握?答:送审图纸中应有仓库贮存物品的类别、贮存方式、贮物高度、货架类型等的说明;若缺乏这些资料,可要求设计单位补充或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