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非住房类)
孝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孝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购买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孝感市、武汉市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第三套及以上或第三次及以上购房提取均不予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款。
代际互助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才能提取,父母、子女购房的须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人口普查信息)、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准备以下材料: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3.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一年以内的购房增值税发票;5.属于第二次购房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留原件)。
二、购买现房或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孝感市、武汉市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第三套及以上或第三次及以上购房提取均不予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发票中计税依据金额。
代际互助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才能提取,父母、子女购房的须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人口普查信息)、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准备以下材料: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3.《不动产权证书》;4.一年以内的契税完税凭证;5.第二次购房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留原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补缴购房差价的金额。
准备以下材料: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3.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或保障性住房合同协议;4.一年以内的补缴购房差价发票或购买保障性住房发票。
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
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1.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
住房类提取: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规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本条规定的每月可提取额需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可提取额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E、其他住房消费: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杭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6、出国、出境定居: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明资料:
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月至当月按每人1000元/月。
金条例》。
结果。
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
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四)退休的;(五)出境定居的;(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烟台,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重要提示:1.本指南所列提取材料,未作特殊说明的,均为原件。
2.本指南所称的全款购买或偿还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3.提取申请人需填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可在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已婚租房提取或借款人、产权人为提取申请人配偶或共有产权人时,需配偶或共有产权人签字)。
4.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或由公积金中心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办理;配偶、父母或子女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提取申请人需填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委托栏相关内容;单位经办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之外的提取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窗口办理流程①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②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6.职工符合多项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每年以一项条件提出申请,例如职工家庭购买两套住房,同时符合全款购房和商贷购房两种提取条件的,当年以一项条件、一套住房提出申请。
淮北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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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5、偿还自住购房贷款本息的;非房屋类:淮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淮北,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淮北市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淮北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提取材料房屋类:淮北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非房屋类:淮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提取流程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到原单位或公积金中心领取并填写《淮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初审后加盖原单位财务专用章;2、申请人持经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批。
公积金中心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是否准予提取。
不准提取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同时退回申请证明材料;准予提取的,《申请表》经公积金中心审批盖章后,退回提取人一联回单,交本单位财务部门。
3、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审批盖章的《申请表》后,由银行业务人员复核。
银行复核无误后,公积金中心财务部门办理相关转帐手续注:上述第3步中到受托银行的办理步骤不需申请人亲自办理,申请人只须在《申请表》上正确填写本人的银行储蓄存折账号即可提取额度1、已退休职工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养老等方面,所以离退休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1.提取条件:(1)职工购建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用于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离退休、调离、户籍迁移、终止劳动、支付房租、及困难职工用于支付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情况时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办理购建房提取手续后两年(24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对于按时正常还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前,允许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贷款上一年度(12个月)的还款本息总额。
(4)职工申请自住住房购房贷款并正常按时还款满一年(12个月)且无逾期还款不良记录的贷款户,允许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用于提前部份或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优先偿还其中公积金贷款),但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合计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贷款总额的25%或达到5万元以上(均按整千元计),其中借款人属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2万5千元以上,并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提取时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
(5)每个职工在一个年度(12个月)内只能申领一次,两次提取时间的间隔应当满12个月。
2.提取办理程序:(1)职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说明提取的理由;(2)填写《桐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3)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开具提取凭证,到银行开取个人存单(或直接用于结清贷款);(4)单位根据提取记账凭单记账。
3.申报资料:除提供《桐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尚需按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委托书。
非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材料
非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存折,单位核实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大修住房指住房部分主体构件出现危及住户安全,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必须于签订合同或相关证件颁发1年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取至支取日上月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百位整数且合计支取额不得超过住房消费金额。
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才可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每个自然年度只能提取一次。
支取额为支取日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日上年度实际发生的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职工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其账户下的住房公积金在所担保的贷款未还清前,不得支取、使用。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本人、配偶或房屋共有权人存在尚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长春市2024公积金提取操作指南3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长春市2024公积金提取操作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提取公积金的条件1.1:职工账户开户满一年1.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1.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1.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1.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2.1: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2:单位审核职工提取申请材料2.3: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2.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提取申请2.5: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划拨至职工账户第三条:提取公积金的额度3.1: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账户余额3.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80%3.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50%3.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60%3.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30%第四条:提取公积金的次数4.1: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4.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多次公积金4.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三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第五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5.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2: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审核意见5.3: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5.4: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的,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5: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需提供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6: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提供相关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六条:提取公积金的时限6.1:职工应在符合提取条件后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6.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应在房产证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第七条: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理7.1:职工未按合同规定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7.2:职工提供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释和修改8.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8.2:本合同的修改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2:本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9.3:本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十条: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10.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11.2: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3: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日期13.1:本合同于2024年1月1日签订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4.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提取公积金的条件1.1:职工账户开户满一年1.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1.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1.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1.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2.1: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2:单位审核职工提取申请材料2.3: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2.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提取申请2.5: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划拨至职工账户第三条:提取公积金的额度3.1: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账户余额3.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80%3.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50% 3.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60%3.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30%第四条:提取公积金的次数4.1: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4.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多次公积金4.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三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第五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5.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2: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审核意见5.3: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5.4: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的,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5: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需提供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6: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提供相关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六条:提取公积金的时限6.1:职工应在符合提取条件后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6.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应在房产证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第七条: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理7.1:职工未按合同规定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7.2:职工提供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释和修改8.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8.2:本合同的修改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2:本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9.3:本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十条: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10.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11.2: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3: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日期13.1:本合同于2024年1月1日签订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4.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附件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单位审核意见附件4:房产证复印件附件5: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附件6:失业证明复印件附件7:困难证明复印件附件详细要求和说明:附件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表应由职工填写,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年通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乙方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工资条等。
二、提取额度2.1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住房支出或家庭收入扣除住房支出后的余额。
2.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乙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提取流程3.1 甲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取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核。
3.3 乙方审核通过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其他约定4.1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需再次提取,应重新提交提取申请。
4.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虚构、隐瞒事实,不得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非法活动。
4.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个人信息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4 甲乙双方因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五、合同效力5.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住房公积金提取完毕之日止。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1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资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有住房,支付房租的;4、支付物业管理费的;5、离休、退休的;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出境定居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1、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上述第5、6、7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办理提取业务流程1、办理提取应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时间职工按规定提取使用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时,由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填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含审批表和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审批表在省中心归集部领取,明细表在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连同提取原因相关的资料,报省中心归集部办理审批。
每月前两天(上班时间)因省中心财务结账不办理提取手续外,其他正常上班日每天上午均可在四楼大厅办理提取。
2、省中心审批流程提取审核主要审查提取原因是否符合规定,提取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
根据省中心审批权限规定,同一单位每天提取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由归集部审批;提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内的,经归集部初审后,由分管副主任审批;提取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归集部初审、分管副主任审核后,由中心主任审查批准。
3、提取资金支付方式经审批同意支取的,将《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由财会部柜台办理提取账务处理,并通过人民银行网上小额支付系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单位,由缴存单位代收代付给职工本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五篇范文[修改版]
第一篇: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一、提取范围(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五)工作调离本市的、出境定居的;(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八)患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
二、提取所需共性材料(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原件,专管员签字,加盖缴存单位行政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住房消费提取所需资料(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提供一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局备案)、购房交款票据或一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交费票据(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购买二手住房:提供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办证的交费票据(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证明、一年内购房合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在国有土地上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购材料票据。
(五)在集体土地上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和乡镇(或办事处)村民建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房证明(证明中需显示房屋性质、位置、面积),施工合同、购材料票据。
(六)大修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需要大修的证明。
(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1)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还款对账单(原件)。
(2)在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的提供抵押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还款对账单(原件)或还贷结清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租赁房屋的房产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梅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和提取材料
梅州住房公积⾦提取需要什么条件和提取材料根据梅州住房公积⾦管理中⼼的规定,2016年梅州住房公积⾦提取条件和提取材料如下:⼀、住房类(住房类提取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份,除特别注明外)(⼀)在本省范围内直接向开发公司购买⾃住住房的(⾸付款发票提取的住房公积⾦转⼊开发公司的专⽤账户;全额发票提取的住房公积⾦转⼊个⼈账户)1、购房合同原件(⼀年内);2、购房发票原件(⾸付20%以上);3、夫妻双⽅⾝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在本省范围内购买⼆⼿⾃住住房的1、房产证(⼀年内);2、契税完税证和购房发票;3、夫妻双⽅⾝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三)在本省范围内建造、翻建⾃住住房的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程规划许可证;2、国⼟部门出具的国有⼟地使⽤证、购买⼟地发票(如果是宅基地⾃建的提供户⼝证明);3、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程建筑许可证(⼀年内);4、预算单位出具的⼯程预算书、购买材料发票;5、夫妻双⽅⾝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四)在本省范围内⼤修⾃住住房的(危房)1、房产证;2、危房鉴定书;3、住建部门出具的准建证(⼀年内);4、预算单位出具的⼯程预算书、购买材料发票;5、夫妻双⽅⾝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五)在本省范围内拆迁安置房的(提取额为超出置换⾯积部分需购买的房款额)1、拆迁补偿协议(产权置换);2、超出置换⾯积部分的购房相关票据;3、夫妻双⽅⾝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五)项可以⼀次性提取本⼈、配偶及购房⼈⽗母、⼦⼥等直系亲属账户内所缴存住房公积⾦的部分余额(保留⼗元以上),提取的住房公积⾦总额不能超过购、建、⼤修⾃住住房实际发⽣费⽤的总额。
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同本的户⼝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提取申请⼈夫妻双⽅⾝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六)⾸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扣款满半年以上)的1、公积⾦贷款:①贷款合同;②夫妻双⽅⾝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仅提供原件供扫描)2、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①商业贷款合同;②房产证复印件加盖贷款银⾏印章或购房发票(纯商业贷款需提供);③夫妻双⽅⾝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④贷款银⾏打印盖章的商贷余额清单。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doc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主体: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主体:缴存职工共同实施部门: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承诺完成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提供方式:直接提供受理地点: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咨询投诉电话: 12329是否可以网上办理:否是否可以网上预约:否网址: /办理条件:一、住房类提取(一)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购买商品房已办妥房屋产权证(含购买二手房)2、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4、购买拍卖产权房(二)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三)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四)职工偿还、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五)职工偿还、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六)职工租赁住房二、其他类提取(七)职工退休(八)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包括本市和非本市职工)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判处刑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十)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十一)职工出国、出境定居办理要件:共同材料: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银行卡(建、中、工、农、交任何一家银行均可,提取人若能准确确认卡号,可不提供)备注:1、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有权要求职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打入单位账户,其他提取方式不得打入单位账户3、有疑问的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办理流程:1、窗口受理、录入2、即时审批3、资金到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法定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截图、rtu7]rt6【】pl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 副本
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大部分在合肥工作的上班族,手中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工作时间越长,这个账户中的钱就越多。
当人们购房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将账户中的钱提出来使用。
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程序,那么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下面小编给广大合肥市民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1、住房类(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2)还住房贷款提取(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6)建造自住住房提取(7)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2、非住房类(1)退休提取(2)大病提取(3)低保户提取(4)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6)外地户口提取(7)出境定居提取(8)户口迁出本市提取(9)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二、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1、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1、可全额提取(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2、可部分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晋城公积金如何提取
晋城公积⾦如何提取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晋城公积⾦如何提取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摘要】住房公积⾦作为提⾼居民⽣活⽔平的互助性基⾦,近年来越来受市民关注。
提取公积⾦可以⽤来买房建房,那么公积⾦如何提取呢,接下来,跟随⼩编⼀起来看看晋城公积⾦提取指南吧。
提取条件房屋类:晋城房屋类公积⾦提取条件⾮房屋类:晋城⾮房屋类公积⾦提取条件提取材料1.提取本⼈住房公积⾦的,需提供⾝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的需提供⾝份证、结婚证或户⼝本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他⼈办理的,受托⼈是同户成员(⽗母、⼦⼥)的,需提供双⽅⾝份证和户⼝本原件及复印件;受托⼈是其他⼈的,需提供双⽅⾝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专管员办理的,需提供专管员和本⼈⾝份证复印件。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房屋类:晋城房屋类公积⾦提取材料⾮房屋类:晋城⾮房屋类公积⾦提取材料提取流程1.职⼯符合提取住房公积⾦条件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晋城市住房公积⾦提取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晋城市住房公积⾦提取申请书》,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2.职⼯持经过单位核实由主要负责⼈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管理中⼼申请提取。
3.住房公积⾦管理中⼼受理后,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经核准后予以办理。
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店铺提⽰:晋城公积⾦提取指南包括三⼤块内容,⾸先是提取条件,分为房屋类和⾮房屋类,接着是提取材料,包括⾝份证、户⼝本等,最后⼀点就是失眠最为关注的提取流程。
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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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2台州市住房公积⾦怎么提取台州市住房公积⾦提取指南,住房公积⾦怎么提取?来看看店铺⼩编的整理。
提取条件⼀、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修⾃住住房;2、偿还购买⾃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住⼆、⾮住房消费类1、离休或退休;2、与单位终⽌劳动关系,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台州市住房公积⾦怎么提取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提取条件⼀、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修⾃住住房;2、偿还购买⾃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住⼆、⾮住房消费类1、离休或退休;2、与单位终⽌劳动关系,并在新⼯作单位没有建⽴住房公积⾦账户;3、出国或出境定居;4、异地调动并户⼝迁出本市,迁⼊地单位未建⽴住房公积⾦制度;5、职⼯死亡或者宣告死亡;6、职⼯被判刑;7、享受城镇最低⽣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家庭8、职⼯本⼈、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疾病,造成⽣活严重困难。
提取⽅式实时转账申报流程职⼯填写《台州市住房公积⾦提取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凭本⼈⾝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中⼼柜⾯办理→中⼼柜⾯审核通过办结。
提取额度1、购买⾃住住房,提取公积⾦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住住房的总价款。
2、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的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与拆迁补偿费的差额。
3、新建、翻建⾃住住房,提取公积⾦的总⾦额不得超过《建筑⼯程造价预算书》上所标明的⾦额,或以每平⽅⽶1000元(住房在城镇)或800元(住房在农村)计算。
4、⼤修⾃住住房,提取公积⾦的总⾦额不得超过《⼯程造价评估报告》或《⼯程造价预算书》上所标明的总⾦额。
5、⼀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公积⾦的总⾦额不得超过⼀次性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余额。
6、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贷款,提取公积⾦的总⾦额不得超过部分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7、⼀年⼀次提取住房公积⾦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度还贷本息总额。
8、租赁⾃住住房,可提取职⼯(夫妻)住房公积⾦账户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当年⽀付房租总额。
异地取苏州公积金流程
异地取苏州公积金流程一、如果您住房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购买二手房的: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1、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提取;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任选一种。
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1、《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昆山公积金除外)。
2、购买苏州住房与购买异地住房,购房提取手续及流程均一致。
二、如果您住房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有住房贷款的话,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可以还贷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
请凭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须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账号、贷款年限、还款明细、当前余额等要素,该证明当年有效)、公积金卡、身份证、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一年提取两次,公积金账户内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姑苏分中心留存额为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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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可提取金额 条件 审核资料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退休证;如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60岁、女性55岁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 6、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或者失业证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户口迁移证明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者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申 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原件, 或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缴3个月以上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有)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本市居民最低保障金领取证明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5、医院治疗费用凭证 6、如患者为职工家属,提交患者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1、死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4、证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书 办理地点
全额 1、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2、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 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申请接续 手续; 如未办理上述手续,则其基本医 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缴3个月以上 已经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或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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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非深户离深 (原在深已缴纳社 保)
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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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离深 (未在深缴纳社保)
退休
全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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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全额
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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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
全额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 满45周岁, 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满2年 户口已注销 或者以取得定居国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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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国外、港、澳、台
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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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出本市
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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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
全额
享我市最低生活保障
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重大疾病
治疗费用中 自费部分, 且不超过公 积金帐户余 额
1、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 病 2、医疗费凭证时间不早于申请提 取日期前2年
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死亡 (由死者继承人或受 遗赠人申请)
全额
死亡 或被宣告死亡
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注: 1、如职工或已故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2、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配偶办理的,另行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另行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