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客观题该如何做每日一练(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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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客观题该如何做每日一练(2016.10.10)

司法考试客观题该如何做每日一练(2016.10.10)

司法考试客观题该如何做每日一练(2016.10.10)一、单项选择题1、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

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B.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1954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2、甲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

甲取款数日后,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

后查明:甲在A银行取款前一天,某盗卡团伙已在该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摄像和读卡装置(一周后被发现);甲对该卡和密码一直妥善保管,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

关于甲的存款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自行承担部分损失B.有权要求A银行赔偿C.有权要求A银行和B银行赔偿D.只能要求复制盗刷银行卡的罪犯赔偿3、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包括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内容B.社会人才培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C.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是对平等原则的突破D.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4、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5、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6、张某到某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根据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退卡时应将卡内200元余额用完,否则不能退卡,张某遂提起诉讼。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题库和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题库和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题库和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税务机关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纳税人小胡作出加处罚款的处罚,小胡对此决定不服,其()。

A.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B.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自行选择行政诉讼或提起行政复议D.可以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答案】 A2.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正确的有: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能够决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和委员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设立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大赦【答案】 B3. 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违反海关法规,将大量黄金运输进境,不予申报,逃避关税。

甲的行为成立走私贵重金属罪B.乙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了 5万元。

乙的行为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丙在自已的35名同学中高息揽储,吸收存款 100万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贷给他人。

丙向其同学还本付息后,违法所得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丙的行为成立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转贷罪的想象竞合犯D.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丁的行为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彳度证明文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答案】 B4. 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业务员乙交来的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时,发现该发票在产品及规格等栏目中所填内容与实际采购情况有较大差异。

甲乙二人到仓库进行核对后,由乙在发票上进行更正并写了书面说明,甲将这张发票和乙的书面说明一起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A.甲应将发票连同乙的书面说明交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才能人账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张发票,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C.乙无权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加以更改D.乙应将这张发票拿回出票单位要求重开或更正【答案】 A5. 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也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过任何活动。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练习题附有答案详解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练习题附有答案详解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练习题附有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

甲到保险公司二楼财务室领取20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诈骗罪未遂B.保险诈骗罪既遂C.保险诈骗罪预备D.合同诈骗罪【答案】 A2. 宋代把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称为、()A.悔供B.翻复C.翻异D.否供【答案】 C3. 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

但某公司逾期未拆除,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若法律、法规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法院即应不受理其申请B.某市建设委员会应当向其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D.若在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前,某公司已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法院无权在诉讼期间执行拆除决定【答案】 C4.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1995年1月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995年2月年抢夺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

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

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

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答案】 A5. 被告人张三因故意杀人在某市中级法院受审,在审判过程中,张三主张侦查阶段遭受刑讯,申请法庭排除其供述,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张三没有在开庭审理前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法庭对该申请不予受理B.张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应当召开庭前会议C.张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的线索或者材料D.张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告知张三对供述收集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情况【答案】 C6. 在《大明律*名例律》中这样解释“谋”、“称‘谋’者,二人以上”。

司法考试客观题该如何做每日一练(2016.8.3)

司法考试客观题该如何做每日一练(2016.8.3)

司法考试客观题该如何做每日一练(2016.8.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

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①⑤正确B.②④错误C.②⑤正确D.③⑥错误多选题【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第①种说法正确。

《法官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检察官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据此可知,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

第②种说法错误。

《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注意辞退和开除公职是不同的。

第③种说法错误。

《法官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据此可知,此时不属于任职回避的情形。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题库附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题库附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某法院将扣押的车辆放在停车场,甲对该停车场的保管员乙谎称自己是法院的人,受法院的委托过来把车开走。

保管员乙信以为真,并收取了甲给的保管费后,让甲把汽车开走。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保管员乙对该车辆有处分权B.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保管员乙对该车辆没有处分权C.如果甲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甲通过欺骗方式骗回自己所有的汽车的,若坚持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所有权,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D.如果甲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甲通过欺骗方式骗回自己所有的汽车的,若坚持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占有权,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答案】 B2. 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

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A.请求两刑警给予民事赔偿B.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C.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D.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给予民事赔偿【答案】 C3. 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

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

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排除,不得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B.由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C.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D.在审判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裁判【答案】 C4. 行为人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以后的下列哪一表现,可以认定为自首?()A.共同犯罪的主犯只供述了自己的罪行B.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案,趁工作人员不备而逃匿C.交代自己数罪中的次要罪行D.如实供述了所犯之罪的主要犯罪事实【答案】 D5. 下列关于冲突规范中最常见的系属公式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属人法主要用来解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和动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B.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只能适用于合同糾纷C.法院地法主要用来解决识别问题、涉外法律程序问题、公共秩序保留等问题,不能用来解决实体问题D.物之所在地法是用于解决物权冲突的最基本的冲突原则,适用于所有的物权关系【答案】 A6. 甲国人阿文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财产。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题库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题库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题库单选题(共20题)1. 2015年2月1日,高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

同年10月,某县公安局根据举报得知高某打人的事实,决定对高某罚款300元。

高某不服起诉。

法院可作出的判决有:A.撤销判决B.确认违法判决C.履行判决D.变更判决【答案】 A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

这一规定体现的是下列哪一项审判原则?A.公开审判原则B.言词审理原则C.集中审理原则D.辩论原则【答案】 C3. 人权条约中关于国际人权保护的个人申诉制度是指、()A.个人直接到国际法院对国家提出申诉B.个人由国家代表到国家法院对另一国提出申诉C.个人直接向国际人权机构对国家提出书面控诉D.个人由国家代表在国际人权机构对另一国提出书面控诉【答案】 C4. 关于共同犯罪,以下正确的是:A.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侵害丙,造成了丙的死亡。

由于二人故意的内容不同,所以不成立共同犯罪。

B.甲(17岁)为乙(15岁)放风,乙实施了盗窃行为,由于乙未满十六周岁对盗窃行为不负责任,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C.由于聚众犯罪的参加人数众多且行为人之间有着共同的故意,所以聚众犯罪必然是共同犯罪。

D.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不一定是主犯,非实行犯也可能是主犯。

【答案】 D5. ?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是:A.犯罪分子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又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应当首先承担被判处的罚金。

B.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实行社区矫正并颁布禁止令。

C.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一旦有违反应遵守的规定的情况,就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答案】 B6.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

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6.10.25)

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6.10.25)

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6.10.2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

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

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司法部答案】AB【考点】抵押权的保全、物上请求权、代位权【答案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丙非法占有乙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怠于行使返还请求权,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A正确。

一般认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其不应享有返还请求权,但可以享有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D不选。

但在抵押人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的情况下,乙银行自可享有返还请求权,其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B正确。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限于到期债权(第73条),并不包括物权,似乎乙银行不能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C不选。

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每日一练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每日一练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每日一练试卷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以下关于枪支犯罪的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持有两支手枪而无相应的子弹,而乙持有多发子弹却无相应的手枪,乙用部分子弹换取甲的一支手枪,甲、乙成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B.乙将在境外制造的爆炸物非法走私进入我国境内的行为,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C.丙欲盗窃枪支抢劫银行,趁某公安分局值班人员不在期间,取走放在库房中的枪支,正欲离开房间时,被回来的值班人员发现,丙为逃脱开枪射击值班人员致其重伤。

丙成立抢劫枪支、弹药罪D.丁为某公安局的警察,在外出训练期间,不慎将依法配置的枪支丢失。

没有及时报告。

后枪支被行人捡到,上交至当地派出所。

丁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答案】 A2、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基本法不同于《联合声明》,它是国内法,由中央自行决定起草,在征求港澳各界意见、吸收港澳各界人士参与的基础上自行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任命相关的起草委员会委员,并由全国人大通过施行B.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其他任何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均无权进行C.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多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D.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都明确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 D3、关于执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执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的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B.与司法的不告不理相比,执法具有主动性的特点C.与民事活动相比,执法具有单方面性的特点D.执法活动独立,不受其他机关的干涉【答案】 D4、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论述正确的是?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要求我国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要求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都是相等的C.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是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D.秘密投票原则要求如果选民是文盲就不能参加投票,因为其如果委托别人代写,就违背了秘密投票原则【答案】 B5、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含答案讲解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含答案讲解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含答案讲解单选题(共20题)1.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哪一职权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D.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答案】 B2. 李某在某特区打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

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工资的赔偿额。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答案】 B3. 关于法的作用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的规范作用取决于法的本质B.某甲因犯罪被判刑对民众的警示是法的社会作用的表现C.法律条文出现“言不达意”或“辞不尽意”的情况表明法律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D.紧急状态的存在说明法律不是万能的【答案】 C4. 关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客观性和关联性涉及的是刑事证据的形式B.合法性涉及的是证据的内容C.刑事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审查和检验D.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刑事证据客观性和关联性的前提【答案】 C5. 某法院接到报案电话,张某称自己的人身安全正受到威胁,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告知张某此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B.组织法警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C.立即依法决定立案D.将报案材料整理后,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答案】 D6. 关于最后陈述的说法,下列错误的是:A.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练习题附带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练习题附带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练习题附带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王某的汽车被法院违法查封后变卖,后法院确认查封违法,王某请求国家赔偿。

就该车的赔偿标准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按王某提出请求时该车的市场价格赔偿B.按法院变卖汽车时该车的市场价格赔偿C.按合法评估机构的估价赔偿D.给付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答案】 D2. 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对王某的试用期限,由某县财政局确定B.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应当适用辞退公务员的规定C.王某不服取消录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D.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在性质上属于对王某的不予录用【答案】 C3. 关于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之间的区别表现为,内部证成是针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的论证,外部证成是针对法律规范问题进行的论证B.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不解决法律决定的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C.内部证成主要使用演绎方法,外部证成主要使用归纳方法D.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离不开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答案】 D4. 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

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答案】 A5. 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不包括下列哪个选项?()A.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B.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C.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D.坚持以人为本【答案】 C6. 甲乙两人合谋,甲制作假药,乙负责假冒医生,欺骗患者之后,使用该假药给病人注射(该药的售价也畸高)。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和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和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和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

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

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

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

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

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

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A.江某构成侵占罪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江某构成盗窃罪D.江某不构成犯罪【答案】 B2. 下列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设立和编制管理正确的是?()A.它的设立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权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部门规章C.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自行设立司级和处级内设机构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答案】 B3. 贾某和丈夫王某非法代孕生下小雨。

不久,王某因病去世,小雨的祖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理由是王某为孩子生父,而贾某和孩子无血缘关系。

法庭审理认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我国作为缔约国,应在司法中体现该原则。

在确定子女监护权归属时,应从双方的监护能力、孩子对情感的需求、家庭结构完整性等方面最大化地保护子女利益,因此将监护权判归贾某。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儿童权利公约》是国际惯例,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B.《儿童权利公约》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为准C.“我国作为缔约国,应在司法中体现该原则''是确定法律推理的小前提D.非法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的法律问题,体现了法的本质最终反映为法的物质制约性【答案】 D4.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卷一模拟及答案24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卷一模拟及答案24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卷一模拟及答案24 单项选择题第1题:关于公证制度和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50题)A.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立的公证处,其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国内其他公证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B.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任命公证员并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变更执业公证处C.黄某委托其子代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其住所地公证处可受理其委托公证的申请D.王某认为公证处为其父亲办理的放弃继承公证书错误,向该公证处提出复议的申请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根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公证机构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文字组成,并不得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设立的其他公证机构的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

据此,A项“国内”二字错误。

根据《公证法》第21条规定,公证员由司法部任命,并由省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15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故B项“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任命公证员”表述错误。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据此,房屋买卖手续的委托,可以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故C项正确。

根据《公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故D项“提出复议的申请”的说法错误。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试题包括详细解答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试题包括详细解答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试题包括详细解答单选题(共20题)1.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

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答案】 B2. 下列选项中关于选举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A.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实行合议制,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代表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C.每一个选民在选举中平等地拥有一个投票权D.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答案】 A3. 在列车上同坐的李四发现王五特别有钱,就在其喝的茶水中投放安眠药,王五5分钟后沉沉睡去,李四伸手去翻王五的手提包。

目睹整个过程的周某终于忍无可忍,将李四推倒在地,以铁箱击打致使其死亡。

本案中李四和周某的行为应该分别认定为:( )A.抢劫罪正当防卫B.盗窃罪防卫过当C.抢劫罪防卫过当D.盗窃罪特殊正当防卫【答案】 C4.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基础的说法,下列哪个选项不能成立?()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正确判断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我国所处国际地位及国际环境的认知没有关系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答案】 C5. 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断的具体行政行为是()。

A.行政复议B.行政裁决C.行政仲裁D.行政调解【答案】 B6. 下列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行为包括、A.海啸导致货船沉没B.张三因病死亡C.甲和乙登记结婚D.政府对某企业的司法扣押【答案】 C7. 关于执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表述是准确的?()A.执法具有单向性,因此相对人不得就执法行为进行申辩B.执法要讲求效能,因此执法主体可以适度突破执法程序的限制C.执法要公平合理,因此对于违法行为要一律按上限处罚D.执法就是代表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社会大众应当服从【答案】 D8. 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练习及讲解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练习及讲解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练习及讲解法理学练习02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杨康不小心把人碰伤了,赶紧给人赔了医疗费,此案不存在法律责任B.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合法、公正、有效、合理C.法律责任竞合是由法律的局限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D.郭靖考试作弊,被江南武术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属于法律制裁--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A考点: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的免除:1、时效的免责、协议免责、不溯及协议的免责以及应履行不能的免责B选项的考点:法律责任的归责;--归责的原则主要可以概括为:责任法定、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可以概括为“合法、公正、有效、合理”八个字。

--法律责任的竞合的构成要件:一个主体、一个行为、该行为因不同法律规定而导致数个法律责任、责任之间不存在并存关系、责任之间不存在吸收关系。

管理员已禁止在公屏赠送鲜花。

D考点: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由特定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特别提示】法律制裁只能针对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不能针对因违约行为与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微练习023、答案:BC微练习024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再分配的活动B.在我国,立法方式一般包括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C.我国属于单一制国家,立法体制属于一元多层次D.我国的立法原则包括效率原则A--立法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B.--立法方式包括制定、修改、废止三种方式,其中制定又分为制定与认可两种方式。

解释不属于立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

C.--当代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性的立法体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体系,同时,我国的立法体制又是多层次的。

【司法考试试题】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习题【1】【5】

【司法考试试题】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习题【1】【5】

【司法考试试题】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习题【1】【5】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某甲以某乙虐待被继承人为由,将某乙告上法院,认为其不应该享有继承权。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某乙的确有虐待被继承人的事实,但没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但法院依然判决某乙丧失继承权。

关于法院的这一决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 法院的这一判决,试图维护的价值是法律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B. 该判决是错误的,因为法官不应当运用自由裁量。

C. 该案法官没有采取文义解释D. 假设法官在裁判时出示理由来证明:只考虑“虐待被继承人”,而忽视“情节严重”的做法,是恰当的。

这种思考方式是内部证成参考答案:A,B,D 解析:ABD。

A项错在,本案维护的价值是裁判的正当性;B项错在,无法取消自由裁量,只能限制;D项错在,这是外部证成。

72 甲市商业银行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某些事项进行调整,下列哪些事项需要经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A. 将“甲市商业银行”变为“甲市银行”B. 将注册资本增加到8亿元C. 商业银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D. 将本商业银行分立为“甲市城市商业银行”和“甲市农村商业银行”参考答案:A,B,D 解析:依《商业银行法》第24条的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该法第25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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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客观题该如何做每日一练(2016.1.1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司法部答案】ABD【考点】起诉与受理【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诉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B.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司法部答案】BC【考点】一人公司的设立【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58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可以设立一人公司。

A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59条第1款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C项正确。

第2款,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对法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无此限制,所以D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64条第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项正确。

3、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债权人代位权【答案解析】《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所以,次债务人有权主张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和债务人,同时有权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A、B均有法律依据,应选。

甲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对于这些条件,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当然有权提出抗辩,C正确应选。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丙公司作为次债务人不能主张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但债务人可以被追加为第三人,D不选。

4、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

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

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司法部答案】BCD【考点】商标注册程序、商标异议与撤销【答案解析】《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A正确不选。

商标的排他性更强,不像专利权可以主张先用权,B错误应选。

根据《商标法》第41条规定,甲公司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而非向商标局申请,C错误应选。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甲公司商标未予注册,除非构成驰名商标,否则不能阻止他人使用,D错误。

5、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

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

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司法部答案】AB【考点】抵押权的保全、物上请求权、代位权【答案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丙非法占有乙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怠于行使返还请求权,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A正确。

一般认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其不应享有返还请求权,但可以享有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D不选。

但在抵押人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的情况下,乙银行自可享有返还请求权,其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B正确。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限于到期债权(第73条),并不包括物权,似乎乙银行不能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C不选。

6、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另有规定除外,…”。

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结合题意,60%超过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

所以,和解协议须不能通过,其他可以通过。

不符合规定的只有D选项。

7、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司法部答案】B【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答案解析】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

依法人的目的事业的性质,法人可划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所谓营利,是指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公益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社团法人既可为营利法人,也可为公益法人,前者如公司,后者如工会、消费者协会,A、C错误。

基金会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无法人成员,只能以公益为目的,只能为公益法人,B正确。

我国有关法律中出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主要系营利法人,但也可为公益目的,如民办学校,民办慈善基金会,D错误。

8、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司法部答案】BC【考点】级别管辖【答案解析】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管辖权转移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个别调整。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协议管辖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9、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司法部答案】D【考点】法院能动司法【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重视调解解决。

调解解决的核心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多做思想工作,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启发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彻底解决纠纷。

法院在调解时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邀请有声望的老人参加,体现了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10、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公益诉讼制度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司法部答案】ABD【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制度,2007年修正《民事诉讼法》主要集中在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没有增加公益诉讼制度、恶意诉讼规制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中,增加了这三项制度,故A、B、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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