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06•【字号】苏府规字[2013]10号•【施行日期】201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水资源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3〕10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6日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及其设施建设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节水设施包括用水器具、设备、计量设施以及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
第三条市、县级市(区)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节水监督管理。
市、县级市(区)节水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节水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园林和绿化、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建设项目节水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五条节水措施方案应当包括水源条件、水耗状况与对比分析、节水措施、节水效果,以及节水设施设计采用的节水工艺、技术特点、方案比较分析、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等内容。
工业类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单位产品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尾水利用量占排放水量的比例、间接冷却水循环率、蒸汽冷凝水回收率,中水回用率和雨水利用率等必要的用水参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苏政复〔2016〕13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苏政复〔2016〕132号省水利厅:你厅《关于报请批准〈江苏省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苏水资〔2016〕4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厅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以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核心,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着力构建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为全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全省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部分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态势基本得到遏制,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保护措施落实,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河湖水域得到有效保护,水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到2030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达标,地下水超采现象全面遏制,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全面保护。
四、《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作为《规划》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推进本地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12.21•【文号】水资管〔2019〕402号•【施行日期】2019.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2019年12月21日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水资源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监督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是指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国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水资源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第六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要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衔接,年度检查要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以问题为导向,每年选择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二章监督事项第七条水资源管理监督主要事项包括: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生态流量(水量)管控、水资源费(税)征收有关工作、地下水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水利部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题
2013盐城水利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题及答案一、单选(1.5×20=30分)1、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 D )的要求,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
A、水资源综合规划B、节水规划C、环境影响评价D、主体功能区2、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C )亿立方米以内。
A、50B、53C、55 D、583、江苏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要求,水资源管理的专业人才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不少于(?)A、70%B、80%C、90%D、95%4、根据江苏省政府批复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表》,全省主要骨干河道共422条,我市境内骨干河道(B)条。
A、128 B、129 C、130 D、1315、我省鼓励发展污水源热泵系统、海水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淡水源热泵系统,限制发展以(A)为水源的热泵系统。
A、深层地下水B、浅层地下水C、中水D、雨水6、要把( B )作为编制用水计划的重要依据,A、用水需求B、用水定额C、供水规划D、发展规划7、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D )征收范围,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
A、稳定B、减小C、调整D、扩大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B )A、禁采和可采B、禁采和限采C、禁采和超采D、超采和限采9、逐步实行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 D )标准的产品.A、环保型B、能耗强制性C、节水型D、节水强制性10、盐龙湖运用生态湿地对水质的净化作用,使蟒蛇河原水经净化处理后出水水质主要指标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满足市区每天(A )万立方米的供水规模。
A、60B、40C、30D、2011、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C)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A、2300B、2200C、2100 D、200012、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水源地实际状况,要求( A )年底前,经省核准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必须全部达标,A、2013年B、2015年C、2018年D、2020年13、考虑公共供水的实际情况,水资源费暂按取水量扣除( C )的漏损率计收,不得按售水量或供水量征收.A、25%B、20%C、15%D、10%14、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省对相关水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目前,盐城市共有( D)个水功能区.A、48 B、68 C、85 D、9715、取水申请批准后(B )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A、2B、3C、4D、516、超计划取地下水和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超计划取地表水的,对超计划取水部分,按照累进加价原则加收水资源费,超计划取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部分加收(D)倍水资源费.A、一B、二C、三D、五17、全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地区为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和( A )A、山东省B、安徽省C、江苏省D、甘肃省18、地下水取水计划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A)下达。
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
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31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阎立二○○六年八月十五日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以下简称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节约用水资金投入,支持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和有关设施、器具的开发,提高节约用水科学管理水平。
第四条市和县级市、区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受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市区节约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县级市、区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
发展和改革、经贸委、建设、财政、质监、工商、规划、物价、城管、农林、园林和绿化等部门共同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节约用水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定额用水、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节约用水实行单位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户分类管理。
单位用户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居民生活用户逐步推行定额用水管理。
第六条城市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市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加 快 实施 全 国城 市 饮 用 水 水 源地 安 全
保障规划 和农村饮水 安全 工程规 划 。
数据作为考核有关省 、 自治 区 、 直辖 市
用 水 总 量 的依 据 之 一 ,对 省 界 水 质 的
力 , 理 确 定 节 水 目标 。 合 有关 部 门要 抓 紧 制 定 并 公 布 落 后 的 、耗 水 量 高 的 用 水 工 艺 、 备 和 产 品 淘 汰名 录 。 大 城 设 加
米 以 内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用 水 鼍 比 J 各 省 、 自治 区 、 辖 市 要 按 照 汀 河 流 域 直
水 量 分 方 案 或 取 用 水 总 控 制 指
理 , 过 健 全 制 度 、 实 责 任 、 高 能 I 2 1 通 落 提 0 0年 下 降 3 %以 上 , 田 灌 溉 水 有 0 农 力 、 化 监管 , 格控 制用水 总量 , 强 严 全 面提 高 用 水 效 率 ,严 格 控 制 入 河 湖 排
四 、加 强水 功能 区 限 制纳 污 红 线
立 生 态 用 水 及 河 流 生 态 评 价 指 标 体
基 , 多水 少 、 资 源 时 空 分 布 不 均 是 J 利用 控制 红线 , 2 3 人 水 到 0 0年 全 国 用 水 总 J 市 总 体 规划 的 编 制 、 重大 建 设项 F 的 1
我 国 的 基 本 国情 和 水 情 。 当前 我 国水
量 控 制在 70 0 0亿 立 方 米 以 内 ; 立 用 确 水效 率控 制 红 线 , 2 3 到 0 0年 用 水 效 率
达 到 或接 近世 界先 进 水 平 ,万 元 工 业 l 增加 值 用 水 量 ( 2 0 以 0 0年 不变 价 汁 , 下同 ) 低 刮 4 降 0立 方 米 以 下 , 田灌 农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篇一:XX年度XXXX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XX年度XXXXX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一、概述XXXXX是我市着眼长远、拉大城市发展框架,有效解决大工业、小城镇矛盾,规划建设的新城区,与东胜城区、伊旗阿镇共同组成全市城市核心区,也是鄂尔多斯市新的政治文化中心。
XX总面积35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辖区内有3个街道,总人口约8万人。
XXXXX地处窟野河流域上游,境内有乌兰木伦河及其支流阿布亥沟、吉劳庆川。
XX境内有两座水库,为乌兰木伦水库(总库容9880万立方米)、考考什纳水库(总库容405万立方米)。
XXXXX气候干旱,年均降水量不到360毫米,水资源相对缺乏,现城市用水主要在伊旗查干淖尔水源地取水。
根据XX水资源短缺的现状,XX年,XX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着力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管理,促进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水资源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1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达标情况一是严格取水总量控制管理。
严格取水许可审批,限制审批新增取水,确保了取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XX年XX 用水总量为466万立方米,有效控制在目标用水总量800万立方米之内;二是严格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
XX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增自备水源,并封闭已违法建设的自备井5眼。
同时对建设项目自备取水严禁取用地下水,切实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防止超采的发生。
(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达标情况一是制定了用水量分配方案。
XX根据市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强化用水大户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对超计划或定额取用水的,实行累进加价收费,XX年,XX用水大户没有超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我省发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实 测 资料 法 、 1月 2 7日 获 悉 ,今 年 江 苏 农 提 出采 用 算 术 平 均 法 、 村水利建设计划投资 1 0 7亿 元 ,
基 面 较 差 值 法 、差 值 反 推 法 及 区 域
以 建 设 旱 涝 保 收 高 标 准 农 田 、畅 通 近 似 法 在 沉 降 区 和 非 沉 降 区实 施 水 农 村 河 网水 系 、实 施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位 改 正 ,填 补 了 国 内系 统 研 究水 位 项 目 和 完 善 基 层 水 利 服 务 体 系 为 改 正 方 法 的 空 白 。
1 月 底 ,江 苏 省 水 位 改 正 方 案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通 过 验 收 。项 目首 次
国水 利 普 查 J l [  ̄f J 通 过 项 目验 收 。普 查 自2 0 1 0年 5月 正 式 启 动 ,2 0 1 3 年 5月 3 0 日发 布 了 江 苏 省 第 一 次 水 利 普 查 公 报 。 集 中 近 1干 名 专
1月 2 7日,省水 利 厅 科技 委
第 二 届 第 三 次 全 体 会 议 暨 水 利 重 点 工 程 重 大 技 术 咨 询 会 召 开 ,总
利建设 累计完成投资 1 0 2亿元 。
建成 3 0所 以 上 节 水 型 学 校 ,加 上 此 前 已建 成 的 8 2所 ,总 数 将 达 到
还湖三期 工程建设 全面启动 。分 5 2月 1 9 日 ,省 水 利 厅 、 财 政
( 王燕妮 ) 厅 联 合 印 发 了 《江 苏 省 小 型 农 田
期工程进行 实施 , 总投 资 5 . 9 亿元。
其中投资 约 1 亿 元 的 三 期工程 — —
水利工程 管理办法 ( 试行 ) 》 。《 办 2月 9 日 获 悉 , 淮 安 市 全 力 法 》明 确 ,县 、乡 级 人 民政 府 是
水资源管理的最严格制度安排——《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透视
说 明问题 。“ 十分 严 峻 … 日益 突 出 … 主
作为 我 国的用 水 大 户, 业 用 水 占总 用水 量 的 6%以上 , 真 正被 利 用 的水 只 占 要 瓶 颈 ” 几 个 分 量 十足 的 词 语 标 示 了 农 2 但 ,
农业灌溉用水总量 的不足一半 , 多半浪费在送水过程和漫灌之中。
… - -
中, 得乎其下; 取乎其下, 则无所得 矣。
凡此种种 , 已不得不在 已有工作基础上 , 过更加严厉 甚至严苛的制度安 只有 将水 资源 管理 制度 的级 次提 升至 通
排解决和对症矫正。 正如水利部部长陈雷指 出的那样
—解决我国 日益复 杂的水资
“ 最严 格”的层面 , 才能避 免触碰敏 感
、
辖 市 ) 府专门出台了本省 ( 政 直辖 市) 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或 相关办 生, 一头是经济, 头却是 用水控制指 一
法 , ̄l省政府出台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 会建 设的意见 。 Il l
标, 两头拽 一头, 滕州似乎戴上 了 “ 紧
地处黄淮海平原的山东省 , 长期以来为破解水 “ 颈” 瓶 制约, 水资源管理方面 箍 ” 在 。
也不得不开始自身转型 在滕州 , 最大 的用水户——华 电新源热 电公司, 中水
2 1年9 山东省政府 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 《 00 月,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 制管理办 法), )
自2 1年1 日起实施 , 0 1 月1 以此 为标 志, 山东省在全 国率先基 本构建起 最严格水资源 使 用比例 已经由三 成提高到近五成。 管理 的制度框架体系
监测评价的3 0 个水功能区中水质达 标率仅为4 %, 86 92 6 3 .%的河长水质劣于 Ⅲ 资源已经超 越资金、 动力、 劳 市场、 技术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6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6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市县人民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省人民政府对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组成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为各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各市县2015年、2020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标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030年考核目标另行下达。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5•【字号】苏政发[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我省地处江淮沂沭泗流域下游,是全国唯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水资源相对比较丰沛。
但我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以及气候变化的影响,一些地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依然突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现就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为目标,以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突出需水管理和用水过程监控,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管理,严格用水效率考核,严格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率先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水资源管理现代化道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全省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水资源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是坚持人水和谐,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推进分区分类指导,强化价格调控和公众参与。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
《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草案)》依据对照表-Suzhou
第七条(节水宣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将节约用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普及节约用水知识,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制定节约用水的宣传计划,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
《江苏省节水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活动,将节约用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8
新增条款建设单位基建施工应当在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地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提出基建施工拟用水总量,由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根据施工用水定额,下达基建施工临时用水计划。
设计年取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新增计划用水单位在办理自来水接水登记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交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核定的用水计划。
此新增条内容在2013年发布的《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中有表述,并已经在实际工作中落实。
基础管理第7项城市节水规划:应有落实规划的意见措施,开展了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城市节水规划指标落实率不应小于90%。
5
第九条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节约用水规划、水资源和供水状况、用水定额及用水需求,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取水、用水计划,实行总量和强度控制。
附件2:
《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修改草案稿)》依据对照表
序号
拟修订
依 据
1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2009年10月27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制定 2009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18年4月28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8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采取科学合理的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加强用水管理,优化用水结构,改进用水工艺,实行计划用水,杜绝用水浪费,有效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第三条节约用水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采取计划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机制。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节约用水专项投入制度,扶持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乡建设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的理念,充分考虑本地区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监督、指导。
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以及市区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县级市(区)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在委托的权限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农业、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价格、园林和绿化、市容市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苏州市水利(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规章制度目录工作职责 (2)执法责任制度 (3)评议考核制度 (4)责任追究制度 (6)执法公示制度 (8)执法程序制度 (9)案卷评查制度 (12)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制度 (14)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15)学习培训制度 (17)边界水事案件预警制度 (18)联合巡查机制 (19)内部执法监督制度 (21)执法统计工作制度 (23)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25)装备的配臵及使用管理办法 (28)苏州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水法律、法规。
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市区范围内有关河道、供水、排水、节水方面的水事违法案件和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协调处理市、县际边界水事纠纷,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水文和防汛设施及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二、依法对全市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执行和落实市水利水务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
参与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相关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三、按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清除全市流域大江、大河、大湖人为设臵的行洪障碍,并检查和验收,组织打击长江非法采砂。
四、负责全市水政监察队伍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审批年审工作,对水政监察队伍和水政监察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六、依法对各县级市区和市直单位水事行政性规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我市长江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苏州市水利(水务)局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一、为规范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树立队伍良好的形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太湖苏州湾水域管理和保护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太湖苏州湾水域管理和保护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9•【字号】苏府[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太湖苏州湾水域管理和保护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4〕4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增强对太湖苏州湾水域的管理和保护,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加强太湖苏州湾水域管理和保护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19日加强太湖苏州湾水域管理和保护的意见为加强太湖苏州湾水域的管理和保护,规范开发利用行为,保障防汛防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发挥太湖的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太湖苏州湾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太湖苏州湾水域管理保护的重要性太湖是中国的名湖、世界的名湖,也是苏州的母亲湖。
建设苏州太湖新城,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核四城”苏州城市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苏州从运河时代向太湖时代跨越、具有里程碑的一件大事,是从传统城市向低碳、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的体现,代表着苏州城市建设的新水准。
太湖苏州湾东至吴江区东太湖大堤,南至太浦河口一线,西至吴中区东太湖大堤,北至东太湖梢的东太湖水域,水域面积超过120平方公里。
太湖苏州湾既是太湖的主要出水通道,也是太湖新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承担着行洪供水、生态保护、新城景观、交通旅游等综合功能。
加强太湖苏州湾水域的管理与保护,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健康、水质达标的湖区水域,展现人文与自然相互融合、生态与休闲和谐发展的美景,是太湖新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对提升苏州城市竞争力、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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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苏府办[2015]100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29
【实施日期】2015.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苏府办[2015]100号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苏府〔2012〕27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苏府〔2014〕43号)等要求,市政府于3月下旬组织市发改委、经信委、农
委、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市、区(昆山市、姑苏区除外)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地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其他地区要以优秀地区为榜样,强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2.2014年度各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
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一、获优秀等次
张家港市
常熟市
二、获良好等次
吴江区
吴中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仓市
相城区
苏州高新区
附件2
2014年度各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
一、张家港市
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检查现场后,对张家港市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14个政府部门及10个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编制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建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机制,目标责任落实。
水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探索了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模式,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完成了年度节水型载体和节水型社会定量指标目标任务,完成了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四项指标目标值,2014年通过了水利部水资源司与江苏省水利厅对张家港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的中期评估。
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实施方案推进水生态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张家港市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未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相当一部分年取水量在50万吨以上的用水大户未建成节水型企业。
区域供水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调价不到位,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