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家政服务合同
家政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政服务行业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聘请家政服务人员来照顾家庭。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家政服务过程中也时常出现各种纠纷,其中不乏涉及法律问题的案件。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家政法律案件的分析,探讨家政服务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当事人甲,男,50岁,乙,女,40岁。
甲因家中老人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遂通过家政服务公司聘请乙担任家庭保姆。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家政服务合同,约定乙负责照顾老人日常生活,月薪5000元,每周休息一天。
在服务期间,乙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但未提前通知甲,导致甲家中老人无人照顾。
甲遂将家政服务公司及乙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赔偿金、违约金等共计10000元。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乙是否构成违约?2. 家政服务合同是否有效?3. 甲的损失如何认定?二、案件分析(一)乙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本案中,乙与甲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了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报酬等事项,双方均应遵守。
乙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未履行合同义务,提前解除合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二)家政服务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甲与乙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并生效。
(三)甲的损失如何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提前解除合同,导致甲家中老人无人照顾,给甲造成了实际损失。
甲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家政服务公司的违约金、老人在无人照顾期间的生活费用等。
三、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提前解除合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家政保姆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女士,女,35岁,某城市居民,家庭主妇。
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张女士于2020年3月通过某家政服务公司聘请了一位名叫李阿姨的保姆,负责照顾她的孩子和家务。
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雇佣合同,合同约定李阿姨的月薪为5000元,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月休息两天。
二、纠纷起因2020年7月,张女士发现李阿姨在照顾孩子时存在疏忽,导致孩子在家中不慎摔倒,腿部受伤。
张女士对此非常气愤,认为李阿姨没有尽到照顾孩子的责任,要求家政服务公司对李阿姨进行处罚。
家政服务公司经调查后,认为李阿姨的行为确实存在疏忽,遂决定解除与李阿姨的雇佣关系。
然而,李阿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自己并没有故意疏忽,而是因为当天孩子过于顽皮,自己一时没有看住。
李阿姨认为,家政服务公司的处理结果不公,遂要求张女士赔偿其损失。
双方协商无果,李阿姨遂将张女士告上法庭。
三、争议焦点1. 李阿姨是否尽到了照顾孩子的义务?2. 张女士是否有权要求李阿姨赔偿损失?3. 家政服务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四、案例分析1. 李阿姨是否尽到了照顾孩子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二)完成劳动任务;(三)遵守职业道德;(四)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调度。
在本案中,李阿姨作为保姆,其职责之一就是照顾孩子。
根据合同约定,李阿姨有义务确保孩子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然而,李阿姨在照顾孩子时存在疏忽,导致孩子受伤,显然没有尽到照顾孩子的义务。
2. 张女士是否有权要求李阿姨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他人侵权行为受到人身损害的。
家政服务行业现状与问题分析
家政服务行业现状与问题分析一、家政服务行业现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政服务行业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发展。
在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逐渐成为新兴的服务业领域。
家政服务业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家居清洁、保姆陪护、家电安装维修等各类服务。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家政服务业总产值已达到4469.6亿元,同比增长了8.1%。
其中,家政服务和家居清洁业占比较大。
据行业专家预测,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家政服务行业将逐渐呈现出质量提高、服务特色多样化等趋势。
二、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尽管家政服务行业迅速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低端化问题发展初期,家政服务行业以廉价、白手套为主,服务质量低下、管理不规范,行业标准不清、服务价格混乱。
虽然近年来,随着行业标准逐渐规范,一些企业推出了高端家政服务品牌,但是整体行业的服务质量仍然不够稳定。
2.高人流动性问题随着家政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的生存现状,一定程度上还受到了社会文化的影响,导致从业人员高人流动性。
虽然,行业内部也在尝试一些改革措施,如推出较高的工资收益等,但是员工的离职还是不可避免的。
3.技术问题虽然很多家庭使用家政服务,但是家政服务工作往往只是毫无章法的按照家庭主人的要求进行,缺乏更好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行业还需要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支持,这也是当前的一大问题。
三、解决家政服务行业问题1.加强行业管理家政服务行业应该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服务记录的建立和公示,增强服务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度,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可信赖的家政服务。
2.培养优秀员工客户需要高质量的保姆、临时保姆、照顾老人、照顾儿童、家庭服务等。
因此,行业内部也需发展更多培训和支持方案,鼓励员工提升自我素质,增强业务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增加技术含量家务服务行业需吸纳更多技术人才,推进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技术创新,优化服务流程,通过科技手段打造更高效、更节约成本的家政服务,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
2019年家政公司保洁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家政公司保洁合同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邮箱: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邮箱:一、服务内容的家政服务人员为甲方乙方安排符合家政服务上岗条件(体检合格,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家庭提供如下的第_________ 项服务(可多选):1、普通家务劳动;2、婴、幼儿照护;3、婴幼儿教育;4、产妇与新生儿护理;5、老人照护;6、病人陪护;7、计时服务;8、家庭餐制作;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服务地址三、服务对象1、服务对象人数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护理依赖程度(无此项服务内容的不填): __________ %。
3、特殊需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服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其它)。
五、乙方条件籍贯: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_ ;学历:_______ ;技能级别:_______ ;是否接受过培训:_________ 。
六、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日间照料型服务时间:每天时至时。
七、劳务报酬支付与方式1、乙方的劳务报酬为_________ 元/ 月(以每个自然月为准),乙方上岗试工期为 __________ 个工作日,试工期的劳务报酬为_______ 元/天,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劳务报酬为 ___________ 元/天,或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2019年家政服务价格报价表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近年来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家庭保洁、管道疏通、洗衣机冰箱空调清洗等。
家政服务行业也逐渐转化为一个服务更加精准、分工更加明确、专业需求更高以及服务意识更强的时代。
但是,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些情况:家政工服务不够专业、工作效率低下、家政行业管理缺乏规范......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家政服务人员开口要价,那么家政服务收费有标准吗?接下来我们就以张家港市为例,来具体了解一下家政服务价格表2017。
一、管道疏通类1.厨房间洗菜池 40-50元/个2.阳台水池 40-50元/个3.地漏 40-50元/个(如有建筑垃圾面议)4.座便器50元/只(不保,1次1收费,不用机器30元,拆装面议)5.蹲便器 50元/只(不保,1次1收费,不用机器30元,开孔取异物面议)6.小便池(斗)50元/只(若拆池加30元)7.水槽便池 80-120元/只8.浴缸 50元/只9.卫生间台盆40-50元/只(若拆装台盆加30元)10.总管 80-120元/根(限家庭管道,工厂总管、特殊的面议)11.天沟 100元/根(如需租梯、脚手架,费用另计)12.沉淀池、阴沟疏通清理面议13.打捞贵金属物品80元起(面议,取出收费)注:家庭疏通保一个周,总管保半个月。
饭店、公共场所及由于建筑装潢等情况不保修。
二环外价格面议。
二、水电工类安装类1.换普通龙头30元/只,高档龙头50元/只,旧龙头断在管子里50元/只2.换普通软管30元/根,厨房间不锈钢菜池软管40元/根3.换角阀30元/只,每加一只加20元4.换普通浴缸龙头30-40元/只;换淋浴龙头,价格面议5.拆装马桶80元起,具体面议6.淋浴房拆装150元(含玻璃胶,视施工难易程序增减)7.换抽水马桶配件 30-40元/次(含拆装)8.换浴缸落水(价格面议,需瓦工贴面,另计)9.换上下托盆洗脸台盆50-70元/只(需瓦工贴面,另计),带挂件的按照难易程度适当增加费用,最高不超过100元10.室内给水管排管50元/次(开槽面议)11.换总阀、水表50元起/只(具体面议)12.换台盆下水40元(含拆装)排自来水管1.卫生间管道改造配套450-550元2.厨房间管道改造配套250-350元3.阳台管道改造配套150元4.家庭成套水电铺设30-40元/平方室外排下水管1.一楼至楼底 80元2.二楼至楼底 150元3.三楼至楼底 250元4.四楼至楼底 350元5.五楼至楼底 500元注:不含打孔、开槽、材料、脚手架,排管保修期面议。
家政合同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政服务行业在我国日益繁荣。
然而,家政服务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将以一起典型的家政服务合同纠纷为例,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
案例简介原告张某与被告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家政服务合同,约定由被告派遣一名家政服务员为其提供日常家务服务。
合同中明确了服务员的职责、工作内容、服务时间、报酬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约定派遣了家政服务员李某。
然而,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因服务内容、报酬及合同解除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纠纷焦点1. 服务员工作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
2. 家政服务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3. 合同解除问题。
三、法律分析1. 关于服务员工作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被告派遣的家政服务员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属于违约行为。
原告张某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2. 关于家政服务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报酬。
”在本案中,被告家政服务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同样构成违约。
原告张某有权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报酬。
3. 关于合同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由于被告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原告张某有权解除合同。
四、解决方案1. 调解首先,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可以节约时间和成本,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仲裁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选择仲裁。
仲裁是一种快速、公正、经济的争议解决方式,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3. 诉讼最后,如果仲裁也不成,双方可以选择诉讼。
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后手段,但诉讼程序较为繁琐,成本较高。
家政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某市居民李某因家中老人需要照顾,通过某家政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家政公司”)聘请了一位专业护理员,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家政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护理员每月工资为8000元,每月休息两天,并提供食宿。
合同中还明确了服务内容、工作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发现护理员存在诸多问题,如护理不到位、工作时间不规律、个人卫生状况不佳等。
李某多次与家政公司沟通,要求更换护理员,但家政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最终,李某以护理员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护理员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家政公司是否尽到了合同约定的义务;3. 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4. 违约责任的承担。
三、案件分析1. 护理员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护理员应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包括日常照料、生活料理等。
然而,李某提供的证据显示,护理员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护理不到位、工作时间不规律、个人卫生状况不佳等问题,与合同约定不符。
因此,护理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
2. 家政公司是否尽到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家政公司作为中介方,有义务为李某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护理员。
本案中,家政公司在李某提出更换护理员的要求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未能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
3. 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根据上述分析,护理员存在违约行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家政公司作为中介方,未能妥善处理李某的诉求,也存在违约行为。
4. 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护理员和家政公司均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 护理员应继续履行合同,提供符合约定的护理服务,或者赔偿李某因护理服务不到位造成的损失;- 家政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李某因护理员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
家政服务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家政服务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一、家政服务产业现状家政服务产业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居家服务和社区服务。
目前,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形式也越来越多元化。
但是,家政服务行业在中国的规范化程度相对较低,服务品质和服务标准也参差不齐,存在不少问题。
1. 规模较小尽管中国的家政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家政服务行业规模还比较小。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中国家政市场规模约为3739亿元人民币,而美国家政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1000多亿美元。
2. 行业规范化程度低中国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行业存在品质、服务标准等多方面的问题。
由于家政服务行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认证机构,因此市场上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消费者很难进行选择。
3. 人才不足家政服务行业是一个需要专业技能的行业,但在中国,家政服务行业的人才供应严重不足。
相对于快速扩张的市场需求,家政服务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引进相对较少,导致市场上的优质服务供不应求。
二、家政服务产业发展趋势1. 多元化服务未来家政服务行业将会向多元化服务发展,除了传统的保洁、维修、保姆等服务,还将发展健康管理、照护服务、金融服务、安全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
2. 规范化管理随着家政市场行业的逐渐规范化和标准化,未来更多的消费者会在寻找家政服务时关注行业规范和认证,这将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3. 互联网+家政服务未来家政服务将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互联网的普及让家政服务行业拓展了更为广阔的招聘、培训、产品推广等渠道,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家政服务体验。
4. 专业化服务未来,越来越多的专业人才进入家政服务行业,为家政服务的品质提供更为高端的保障。
5. 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开始重视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并积极出台各种支持政策。
政府的支持和倡导将会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行业的规模扩大和品质提升。
徐州慧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徐州慧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徐州慧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徐州慧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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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清洁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安立华等与北京虹盈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安立华等与北京虹盈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0【案件字号】(2020)京02民终105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耿燕军张玉贤刘洁【审理法官】耿燕军张玉贤刘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翠娟;安立华;北京虹盈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王翠娟安立华北京虹盈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翠娟安立华【当事人-公司】北京虹盈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时福茂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陈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时福茂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陈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时福茂陈强【代理律所】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翠娟;安立华【被告】北京虹盈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上诉争议焦点为王翠娟是否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家政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虹盈家政公司是否负有支付劳务费用的责任。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上诉争议焦点为王翠娟是否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家政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虹盈家政公司是否负有支付劳务费用的责任。
关于王翠娟是否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义务。
案涉《家政服务合同》中载明王翠娟提供的服务类型为住家保姆,且三方并未对该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特殊约定,故根据住家保姆的通常理解,其基本职责为料理家务、照顾家庭成员的生活起居;安立华主张王翠娟没有为其提供服务,无权要求支付劳务费,但其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王翠娟完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故对其主张,法院不予采信;王翠娟主张其已经充分履行了合同义务,完成了其主要工作内容,其承认自己存在工作失误仅仅是出于避免矛盾的目的,但其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对话中的陈述不是出于王翠娟的真实意思,故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另外,结合案涉对话录音、微信聊天截屏、报警行为等,王翠娟在住家期间确实存在与安立华沟通不畅、关系紧张的情况,王翠娟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对此应当适当承担部分责任,故一审法院认为王翠娟未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并在此基础上酌定其劳务费为2900元,并无不当。
家政中介法律关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政服务行业在我国逐渐兴起,家政中介作为连接家政服务人员和雇主的重要桥梁,其法律关系也日益复杂。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因家政中介服务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展开,旨在探讨家政中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及解决途径。
二、案情简介原告张某,女,50岁,原为某家政中介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注册的家政服务人员。
被告李某,男,45岁,原为中介公司服务的雇主。
2018年6月,张某通过中介公司介绍,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家政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张某负责李某家庭的家务工作,月工资为3000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张某发现李某存在拖欠工资、辱骂等行为。
张某多次与李某沟通,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9年5月,张某因无法忍受李某的辱骂和拖欠工资,向中介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中介公司经调查,确认李某存在拖欠工资、辱骂张某的行为,遂支持张某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张某与李某就经济补偿问题产生了纠纷。
张某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李某应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而李某则认为,张某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重大过错,不应获得经济补偿。
三、法律关系分析本案涉及的家政中介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介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张某作为中介公司注册的家政服务人员,与中介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介公司应依法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 中介公司与李某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中介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与李某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约定,中介公司应向李某提供符合其需求的家政服务人员。
3. 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张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是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张某应向李某提供家政服务,李某应支付张某劳动报酬。
4. 经济补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关艳、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关艳、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7【案件字号】(2020)浙01民终70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丁晔【审理法官】丁晔【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关艳;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关艳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关艳【当事人-公司】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郑洁、俞鹏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郑洁、俞鹏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郑洁、俞鹏【代理律所】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关艳【被告】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权责关键词】民事行为能力撤销委托代理违约金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本案中,关艳就支付赔偿金提出上诉,故本院将围绕该争议焦点予以审理。
关艳以好慷公司停单为由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好慷公司已经解释停单系希望关艳签订劳动合同,并非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且现确时没有证据证明好慷公司明确发出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又双方在停单后仍未停止沟通,故仅以停单行为主张好慷公司发出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依据尚显不足,原审法院据此驳回关艳要求赔偿金的请求有合理理由。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关艳负担。
家政服务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分析
家政服务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分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注重家务服务的需求。
在此背景下,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业也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本文将对家政服务市场规模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一、市场规模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家政服务企业10000余家,从业人员80万人,服务范围涵盖保洁、家庭护理、婴幼儿护理、月嫂、家教等多个领域。
与此同时,家政服务市场规模也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
据中国家政服务协会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家政服务市场规模为1400亿元,同比增长13.6%,2019年前三季度市场规模已经超过1300亿元。
二、发展趋势(一)多元化需求家政服务的需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变化,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
目前,家政服务市场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人们不仅需要保洁、护理等传统服务,还需要更加个性化的服务,比如厨师、花艺师、宠物护理等服务。
(二)智慧化服务家政服务市场已经进入智慧化服务的时代。
很多家政服务公司开始尝试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将智能化设备引入家政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比如,有些保洁公司在清洁时会使用智能扫地机、清洁机器人等高科技设备,这些设备不仅可以提高清洁质量,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人才培养家政服务业属于服务行业,在员工素质方面要求比较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为此,有必要加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加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体验。
(四)品牌化经营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品牌化经营已经成为家政服务企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有很多家政服务企业开始注重品牌的建设,通过市场宣传和品牌推广,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互联网+家政互联网+已经成为家政服务发展的重要趋势。
很多家政服务企业,如58到家、美团到家等,开始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通线上和线下,使用户可以在线下单、在线支付、在线评价等。
北京海花诚挚家政有限公司等与张克俭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海花诚挚家政有限公司等与张克俭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28【案件字号】(2021)京01民终718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永钢陈伟丁少芃【审理法官】张永钢陈伟丁少芃【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韩佳莉;北京海花诚挚家政有限公司;张权;张克勤;张克俭【当事人】韩佳莉北京海花诚挚家政有限公司张权张克勤张克俭【当事人-个人】韩佳莉张权张克勤张克俭【当事人-公司】北京海花诚挚家政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铭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铭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铭【代理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韩佳莉;北京海花诚挚家政有限公司【被告】张权;张克勤;张克俭【本院观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并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过错意外事件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关于损失,法院认定如下:张克勤、张克俭、张权主张的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张克勤、张克俭、张权主张的丧葬费过高,法院按照2019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后,应为53084元。
以上各项费用共计452247.3元。
按照20%的赔偿比例计算后为90449.46元。
张克勤、张克俭、张权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一审法院酌情判定1万元,共计100449.46元。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并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家政公司依据合同提供家政服务,应当尽到约定的服务义务,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韩佳莉作为家政服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全面履行职责义务,对被看护人尽到合理的看护责任。
家政服务双方合同签订格式
家政服务双方合同签订格式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本合同于[填写签约时间]签订
服务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填写服务项目1]
•[填写服务项目2]
•……
•[填写服务项目n]
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填写服务起始日期]起,至[填写服务结束日期]止,共计[填写服务天数]天。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填写服务费用]元(大写)。
支付方式:[填写支付方式]。
服务规范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规范进行服务:
甲方规范
1.按时到达服务地点,并在服务完成后离开。
2.服从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指挥和管理。
3.保持服务地点整洁卫生,不弄脏、损坏乙方财物。
4.不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5.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和隐私。
乙方规范
1.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2.保证服务质量,提供专业服务。
3.保证服务人员的身份和资质,保护甲方信息安全。
4.保护甲方的财产安全和隐私。
5.对甲方提供的商业机密和隐私进行保密。
合同解除
1.如果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填写提前通知期限]天提出申请。
2.如果乙方自由解除服务合同,应提前[填写提前通知期限]天通知甲方,且应妥善处理甲方的相关事务。
3.如果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本合同,应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
异议与争议解决
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如无法解决,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诉讼。
其他条款
[填写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姆服务合同范本
保姆服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甲方(雇主):单位/个人名称:[填写甲方全称或姓名]地址:[填写甲方住址或单位地址]乙方(保姆):姓名:[填写乙方姓名]住址:[填写乙方住址]丙方(家政服务公司/中介方,如适用):单位名称:[填写丙方全称]地址:[填写丙方地址]营业执照编号:[填写营业执照编号]鉴于甲方需要家政服务,乙方具有提供家政服务的能力,丙方作为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如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9年)》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保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家务管理、家庭烹饪、衣物洗涤熨烫、家庭清洁、老人/儿童照护等服务。
2.服务时间:每周工作[具体天数]天,每天工作[具体小时数]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为[具体时间]。
3.休息与假期: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日,具体安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为期[合同期限]。
如需续签,应提前[提前通知天数]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金额]元,向丙方(如适用)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金额]元。
2.支付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支付日期]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中介服务费于合同签订后[支付期限]内一次性支付至丙方账户。
四、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o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o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o尊重乙方人格尊严,不得有侮辱、虐待等行为。
o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法、危险或超出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2.乙方责任:o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o保守甲方家庭隐私,不得泄露。
o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服务质量。
o遵守甲方家庭规章制度,尊重甲方生活习惯。
3.丙方责任(如适用):o真实、准确地提供乙方信息。
o协助解决甲乙双方服务过程中的纠纷。
家政项目运营方案
家政项目运营方案一、项目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节奏也在不断加快,很多家庭因为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家中的各种家务事,因此,家政服务逐渐成为了市场上一项炙手可热的行业。
随着家政市场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选择家政服务来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瑣事,为家庭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方式。
二、市场分析1. 行业现状家政服务行业是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在城市中逐渐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
根据2019年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家政服务市场规模已达到6000亿元以上,而且还在不断扩大。
2. 发展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家政服务来解决日常生活中的诸多问题,比如保洁、保姆、月嫂、育婴师等。
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的增加,也意味着家政服务市场将会进入到一个高速增长的阶段。
三、项目定位1. 服务对象本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是工薪家庭,尤其是那些工作繁忙、无法照顾家庭生活的家庭。
并且,还包括一些老年人家庭、残障人士家庭等特殊群体,这些家庭通常需要更多的家政服务来辅助他们的日常生活。
2. 服务内容本项目提供的家政服务主要包括保洁、家庭管家、婴儿护理、老年陪护、病患护理、宠物护理等多项服务。
同时,本项目还针对不同家庭的需求,提供了个性化的服务定制,以满足不同家庭的特殊需求。
四、项目运营方式1. 客户需求分析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本项目将通过市场调研和客户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包括服务类型、服务时间、服务频率、服务价格等,然后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定制。
2. 服务流程设计本项目将依托先进的家政服务流程管理系统,将客户需求、服务人员信息等进行全面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服务过程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
同时,本项目还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品质。
3. 服务人员培训为了保障服务质量,本项目将严格筛选家政服务人员,并且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培训,让他们掌握最新的家政服务技能和知识。
擦玻璃工意外坠楼,雇主要承担责任
擦玻璃⼯意外坠楼,雇主要承担责任2019-04-03家住某⼩区11楼的王某要擦玻璃。
2012年4⽉11⽇,按照贴在其家门⼝的家政公司名⽚上的联系⽅式,拨通某家政公司张某的电话,要求其指派⼯⼈过来擦玻璃,并讲好价钱。
第⼆天,张某派来的清洁⼯李某在王某家擦玻璃时,不慎坠楼⾝亡。
李某的家⼈将王某和张某⼀同诉⾄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补偿⾦、丧葬费、被抚养⼈⽣活费、精神抚慰⾦等共计44万元。
本案中,张某为开展家政服务业务向特定业主发放名⽚希望与之缔结服务合同,并通过电话与王某谈妥报酬,故双⽅已形成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按照定作⼈的要求完成加⼯、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作,向定作⼈交付⼯作成果,定作⼈向承揽⼈给付报酬的合同。
张某(家政公司)指派⼯⼈利⽤⾃⼰的设备和技术完成擦玻璃⼯作,将这⼀劳动成果交付王某获取约定的报酬,双⽅的⾏为完全符合承揽合同特征。
张某以家政公司的名义开办⼀家信息部,握有很多务⼯⼈员的联系⽅式,他与这些⼈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但事实上与他们已形成个⼈劳务关系,即雇主与雇员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雇员)利⽤雇佣⼈(雇主)条件在雇佣⼈(雇主)的指导、监督下,以⾃⾝的技能为雇⽤⼈提供劳务,并由雇佣⼈⽀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
认定双⽅之间是否为雇佣关系,形式上并不⼀定要求有书⾯合同,⼝头协议也可,但要看是否具备两个条件。
⼀是双⽅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提供劳务,⼀⽅⽀付报酬。
本案中,张某通过电话与王某联系揽下擦玻璃家政服务⼯作后⼜指派李某提供劳务,欲从王某处获得的部分报酬作为李某的劳动报酬。
双⽅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李某提供劳务,张某⽀付报酬。
⼆是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是否存在⾪属关系。
本案中,李某听命于张某按时到其指定的地点⼲其指定的⼯作(擦玻璃)。
因此,李某的⼯作时间、地点、种类、报酬都由张某指定或安排,双⽅之间是雇佣关系。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及最⾼法院《⼈⾝损害赔偿解释》第⼗⼀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死者李某的损害赔偿应全部由张某承担。
德州洁亿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_中标190924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德州洁亿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目录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3. 股东及出资信息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
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
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德州洁亿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694426689G 工商注册号:371400200005994组织机构代码:694426689法定代表人:于淑梅成立日期:2009-09-0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状态:在业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德城区迎宾路29号先锋易居商务公寓16号楼四层432号营业期限:2009-09-04 至 /营业范围:家政服务;室内外清洁服务;清洁用品零售;物业管理;消杀服务;陪护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搬家服务;市政工程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垃圾清运服务;专业停车场管理服务;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市政排水管道疏通;建筑物清洁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联系电话:***********二、招投标分析2.1 中标/投标数量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4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截止2019年9月24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仅供客户参考。
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截止2019年9月24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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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XXXXX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经甲方挑选,丙方推荐,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提供家政服务,乙方自愿承担甲方的第_______项家政服务:
1、做家务
2、辅助带孩子
3、全职带孩子
4、照顾能自理老人
5、照顾半自理老人
6、照顾不能自理老人
7、照顾病人
8、饲养宠物
9、公司做饭
10、接送孩子
11、产妇及新生儿服务;
第二条住家类型:
1、住家;
2、不住家(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服务时间:
1、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乙方工资:每月________元。
第六条乙方休息:每月________天。
第七条乙方加班:每月休息日加班甲方付乙方1倍工资,春节3天法定假日加班,付2倍工资,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假日加班,付______倍工资。
第八条工资代发: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每月____日以前将乙方工资款打入丙方账户,丙方每月15日为甲方代发工资。
2、合同终止或结束,乙方凭客户签字的服务单到丙方领取最后一个月工资。
3、合同尚未结束,乙方要求离岗,甲方不得未经丙方同意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甲方由于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给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服务费用:合同签订之日每月五号甲方需要向丙方支付乙方工资,由丙方为乙方代发工资。
第十条乙方体检:若甲方对乙方的健康情况有异议,可要求乙方重新体检。
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变更:甲、丙双方就变更乙方意向达成一致后,丙方重新委派经甲方认可的家政服务员,甲乙丙三方必须重新签订合同。
未能及时签订新合同,旧合同仍然继续履行,只是乙方主体已变更。
如调换乙方工资数额有差异,或甲方不给丙方不足部分,或丙方退给甲方多余部分。
第十二条上门服务:甲方提出换人或退款,要求丙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甲方必须支付丙方上门服务费30至100元,视距离远近而定。
乙方提出离岗导致甲方换人而发生的上门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家政保险:甲乙双方视情况购买家政保险。
如果甲乙双方拒绝购买家政保险,服务期间内造成的甲方或乙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续签合同:合同结束7天之前,如果乙方仍在为甲方服务,甲乙丙三方应在此合同结束之前续签合同,否则此合同自动延续,甲方应及时向丙方预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住家条件:如果乙方住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无法提供上述住家条件,乙方有权选择离岗,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样,甲方也无权向丙方主张赔偿权利。
第十六条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约定。
4、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的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6、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7、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乙方做违法和违反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8、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丙方。
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9、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
如因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0、乙方外出应请假,如果乙方住家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11、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可选条款:(在序号上打勾表示选择,不打勾表示不选择):
1、甲方每月延迟5天给乙方发工资。
2、甲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乙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3、乙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甲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电话: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