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从业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场纪律

合集下载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

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考试时间内非经允许不得离场。

8.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笔试考试纪律2

笔试考试纪律2

关于考试纪律的规定
1.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的指令。

2. 考生考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查对。

考试时间以监考人员宣布的时间为准。

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视同缺考;提前交卷的学生须举手示意,经由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考生须按时交卷。

3.开考前,考生必须关闭手机,并放到指定地点。

违者监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考试资格。

4. 严禁以任何理由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或偷看他人答卷等各种形式的作弊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

对代考、代答、传递纸条等协同作弊行为,双方皆视为考试作弊。

考生的行为是否构成作弊以监考人员 (或阅卷教师)的判定为准。

监考人员可视情节决定是否取消其考试资格。

5.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场。

如有特殊原因,需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准许,单人放行,考题及试卷纸一律不得带出考场;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许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外大声喧哗,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山东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

山东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

山东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管理办法(2013年9月1日修订)为保证山东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以下简称“电子化考试”)严格、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一)受山东保监局委托,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电子化考试工作。

其主要职责:1、对电子化考试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管理;2、制定电子化考试运行管理办法;3、批准考点的设立、取消;4、督促电子化考试软件开发商协助各考点做好与考试有关的计算机系统软、硬件设施的配置、调试和维护;5、远程巡考系统的建设与管理;6、对考试纪律进行监督,并将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报山东保监局查处;7、考试收费收据的领取和发放、考试费用的结算;8、空白资格证书的发放;9、协助山东保监局管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专用章”;10、协调解决考试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二)市协会电子化考试中心职责如下:1、接受考生报名,审查报名资料,收取报名费;2、向保监局报送考试计划,考试场次因故撤消或推迟,第一时间向保监局和省协会报告。

3、安排考试时间,并将考试安排提供给考试报名组织单位或个人;4、分配考场、座号,打印、发放准考证;5、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考试成绩上传至保监会指定服务器,上传结束后检查已上传数据是否完整;6、申领和打印资格证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7、保管和使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专用章”。

8、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考试场所、设备、周边环境,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各项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

9、考生座席做到单人、单桌,并列考生间设隔板。

10、考场门外张贴考场座位分布图,考生课桌上粘贴座号。

11、设立监考、技术保障和安全保卫岗位。

12、监考人员由主监考、巡视监考、监考组成。

主监考:由市协会秘书长担任。

其职责为:保证考试过程的合规性,监督各类考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并向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山东保监局汇报。

考试纪律及考试要求

考试纪律及考试要求

有关“考试”的纪律及要求
有关“考试”的纪律及要求如下:
一、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
试。

2.考生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进入考场,以验证身份。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电子设备、书籍、
笔记等。

4.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照规定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或离开考场。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抄袭、传递答案等作弊行为。

6.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与其他考生交流。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须知,了解考试形式和题型,合理安排答题时间。

2.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

3.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应认真审题,理解题意,严格按照题目要求答题。

4.考生应保持卷面整洁,书写工整,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画。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将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完整地交回监考人员,不得私自带走。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应由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强、业务熟练、热心为考生服务的人员担任,经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培训合格后上岗。

监考人员应遵守以下守则:
一、监考人员应经常性开展网络、设备的检查调试和杀毒工作,保证考试时间内网络畅通、设备运行正常。

二、监考人员应佩戴监考证,忠于职守,不擅离岗位,不将手机带入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严守考试秘密。

三、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试现场,开启考试设备,检查运行状况,如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四、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20分钟确认考生身份,引导考生入场拍照,并播放或宣读《考生须知》及《考场纪律》。

五、监考人员应认真监督考试,维护考场秩序,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和考生信息不符的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考人员不得宣读试题,不得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帮助考生处理机器故障时,不得帮助考生操作考试界面。

七、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及时备份和上传考试信息,按规定填写《考试日志》。

笔试考场纪律

笔试考场纪律

考场纪律
一、参加考试人员应对号入座,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二、考生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携带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关闭和其他物品一起放在考场前方位置。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室安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冒名替考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室,确需暂离考室的,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先在规定区域填写本人信息,填写本人信息和答题时均不得超出相应区域密封线的范围。

六、考试开始15 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 分钟后,考生方能交卷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安静离开考场并退出考场封闭区域。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互相传递试卷、草稿纸等的;本人离开考场后或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七)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八)在考场内吵闹、打骂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八、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试卷交监考人员,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室。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1考场纪律参加笔试/实操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1)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明文件等规定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实操。

2)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的座位号/工位号入座。

将相关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3)进入考场除考试用蓝、黑签字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应使用蓝、黑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红色等其他颜色笔或铅笔答题。

应将答案书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5)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2违规认定与处理参加笔试/实操人员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1)未在规定的座位/工位参加考试。

2)在考试/实操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3)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工位。

5)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

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

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一、考场纪律概述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是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确保考生在良好的环境下完成考试。

考场纪律主要包括考生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禁止携带物品、答题要求及违规处理等方面。

二、考场行为规范1.考生守则(1)考生应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不得入场。

(2)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在指定位置坐下。

(3)考生在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禁止喧哗、交谈、吸烟、进食等。

(4)考生不得抄袭作弊,不得偷看他人试卷,不得交换或借用考试工具。

2.禁止携带物品(1)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纸张、电子设备等。

(2)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电接收器等。

(3)禁止携带手表、饰品等物品。

3.答题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卷,严格遵守答题时间。

(2)考生应使用规定的笔答题,字迹清晰、工整。

(3)考生在答题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借用他人试卷。

4.违规处理(1)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成绩,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注意事项1.证件携带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并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2.考试入场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身份核实和签到。

3.考场秩序考生应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保持安静。

4.考试结束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至指定地点,有序离开考场。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同时,也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准备,发挥自己的实力,取得优异成绩。

考场纪律规定

考场纪律规定

考场纪律规定作为一所严格要求纪律的学校,我们对于考场纪律有着严格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以及维护考生的权益。

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规定。

一、考场准备1. 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入场。

2. 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和身份证信息需一致。

3. 带齐考试所需文具、仪器,如铅笔、橡皮擦、直尺等。

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 考生应佩戴良好的考场服装,不得穿着暴露或引人注目的服饰。

二、考试规则1. 在考试开始前,将准考证、身份证明放置在桌面上,并按照座位号就座。

2. 禁止在考试开始前交头接耳、交换试卷或任何作弊行为。

3. 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纸上的相关说明,并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

4. 在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交谈、交换纸条或其他形式的交流。

5. 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等。

6. 禁止使用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辅助工具,如词典、备忘录等。

7. 严禁抄袭、抄袭他人作品或作弊。

一经查证,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8. 禁止在答题纸、试卷、桌面等任何地方涂写或擦拭任何字迹。

三、考场纪律1. 考生须保持与考试相关的纪律行为,如不打扰他人、不作弊等。

2. 禁止做出任何有可能干扰其他考生的行为,如敲击桌子、发出噪音等。

3. 在考试期间,禁止离开座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事先经允许。

4. 在考试结束前,禁止随意离开考场,需等待监考人员的指示后有序离场。

5. 考生退场时,务必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全部留在指定地点。

四、违纪处理1. 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学校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2.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作弊、交流、携带禁物或迟到等。

3. 违纪考生将被提前终止考试,并依据学校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总结:我们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遵守考场纪律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其他考生和整个教育系统的尊重。

考场纪律宣读稿

考场纪律宣读稿

考场纪律宣读稿
各位考生:
大家好!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特此宣读考场纪律,请各位考生务必遵守。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从2024X年1月22日上午8X点开始,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签到、安检和入场。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开始检查试卷并准备交卷。

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并离开考场。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4.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需上厕所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不得与他人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6.考生不得破坏考场设施设备,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维护考场秩序。

2.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

3.考生应保持考场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考生应尊重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无礼行为。

希望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对待考试,发挥自己的最佳水平,取得优异的成绩。

谢谢大家!。

考场纪律与注意事项

考场纪律与注意事项

考场纪律与注意事项
考场纪律与注意事项
一、考场纪律
1.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身份证摆在桌面左上角。

证件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

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请将其放在考场前面的非考核区域。

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考核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携带有关资料或通讯工具未关闭,一律按作弊处理,试卷作废。

3.考核期间不准吸烟。

考生不论因何原因离开考场均不得再进入考场。

4.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

考生需交卷时,把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然后安静、迅速离开考场。

5.考核结束时间到,所有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操作,并将
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待考评人员取走试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考生拿到试卷后,应检查试卷有无错页、漏页等。

7.考生在答题前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答
题一律用蓝色、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其他颜色笔答题无效。

8.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设备
故障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

对违犯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作出警告以至取消其考核资格的决定。

9.与考核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二、注意事项
1.理论知识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一项不合格者,在3个月
内允许免费补考一次,两项不合格者须重新报考。

2.考核结束后,请填写《考核调查问卷》,交给培训单位。

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

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

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一、进入考场:3.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定的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考试纪律:1.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影响其他考生的行为,如大声喧哗、交谈、打闹等。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书籍、手纸等,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3.考试期间,考生应认真答题,不得抄袭、抢答或与他人作弊。

4.考生应保持身体干净整洁,不得携带有异味的食品、饮料、香烟等。

5.考生在作答时应使用规定的试卷,不得乱涂乱写、损毁试卷。

6.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与他人有任何形式的交流,包括以眼神传递信息、手势暗示等。

7.考生应及时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并保持清晰、规范、完整。

三、违规处理:1.对于作弊行为,一经发现,考生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该科目成绩为零。

2.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如扰乱考场秩序、抗拒监考人员管理等,监考人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责令退出考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等。

3.考试结束后,对于涉嫌违规的情况将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进行相应处罚。

四、考试保密:1.考试试题、答题卡及考生答卷应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复制、泄露。

2.考试过程和结果应保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宣布、公开。

3.在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随意向外界泄露考试情况。

综上所述,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对于考生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考场内保持纪律,认真答题,积极配合监考人员工作,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个人权益的保障。

同时,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整个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纪律

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纪律

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纪律一、考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当年的转业军官证、当年的复员军人证、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护照),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人员不得携带除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包括包、书籍、纸张、笔、橡皮、计算器、文曲星、商务通等。

考试期间,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应处于关闭状态。

三、考试人员应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入场前,由监考人员查验身份证和准考证,采集影像,对号入座。

入座后,应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随时查对。

考前15分钟,考试人员登录考试系统,认真学习考场纪律和考试须知,到规定考试时间后,方可开始考试。

四、考试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考试人员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五、考试人员可向监考人员询问计算机操作有关问题,但不得询问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考试人员提问前应举手示意。

六、考试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偷看他人计算机屏幕,若有上述情况发生或未按照准考证上指定位置就座,按作弊论处。

七、考试人员在考试中因计算机故障不能继续考试的,应立即与监考人员联系,不得自行通过关机、退出考试系统、请其他考试人员帮助等办法解决。

八、交卷后,考试人员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谈论。

九、考试时间终了,考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安静离开考场。

十、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按作弊论处:(一)携带手机、具备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电脑、与考试有关的书籍或资料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且不按要求关闭或存放在指定位置;(二)找人代替本人参加考试;(三)就试题答案内容向监考人员询问;(四)在考场内喧哗,吸烟,交头接耳,偷看或传递答案;(五)提前交卷后不离开考场,在考场逗留、谈论;(六)记录试题并带出考场;(七)其他作弊行为。

声明:此资源由本人收集整理于网络,只用于交流学习,请勿用作它途。

《黑龙江省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资格考试考场建设标准
一、各协会在考场外设置醒目的考场引导牌和指示牌,标明考场所在位置,方便考试人员到达考场。

二、配备10台以上正常运转的考试用机。

考试机放置要做到显示器之间隔离、参加考试人员之间隔离。

三、配备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的容量不得低于电考中心全部考试用机完成整场考试的用电量。

四、单独设立考试服务器,通过考试服务器统一设定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改动。

五、安装使用考前考试人员影像采集设备。

六、安装使用电子摄像远程监控系统。

远程监控系统应安装VPN防火墙,摄像范围为考场全部空间,宽带达到上行1M以上带宽。

资格考试报名表(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
资格考试报名表(农村保险营销员)
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审核证明
我单位已对本次报考的名考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证件合法有效,原件、复印件相符。

特此证明
填报单位签章:
资格考试考场情况登记表
资格证书变更、换发、补发申请表。

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

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

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摘要:1.引言:介绍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的背景和重要性2.考场纪律牌的内容3.考场纪律牌的作用和意义4.考生应该如何遵守考场纪律牌的要求5.结论:强调考场纪律牌对于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性正文:【引言】从业资格证考试是我国为了选拔合格的从业人才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考试。

在考试过程中,考场纪律牌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考场纪律牌的内容、作用和意义以及考生应该如何遵守考场纪律牌的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

【考场纪律牌的内容】考场纪律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考生须知: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等基本信息2.严禁携带手机、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3.严禁抄袭作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4.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吵闹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6.考生须按照规定座位就座,不得私自调换座位【考场纪律牌的作用和意义】考场纪律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考场纪律牌明确规定了考生应该遵守的规则,防止抄袭作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维护考场秩序:考场纪律牌对考生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使得考场秩序井然,为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3.提高考生自律意识:通过遵守考场纪律牌,考生可以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提高自身素质。

【考生应该如何遵守考场纪律牌的要求】考生在参加从业资格证考试时,应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牌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认真阅读考生须知,了解考试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

2.考试当天,不带手机、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避免违规。

3.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作弊,遵守考试纪律。

4.保持考场安静,不影响其他考生的考试。

5.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定。

【结论】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对于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考生应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牌的要求,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环境。

考场纪律及应试注意事项

考场纪律及应试注意事项

附件4:
考场纪律及应试注意事项
1.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已带的一律交监督员代为保管,严禁与外界进行任何联系,如发现擅自使用通讯工具,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2.不得在候考室、候分室喧哗。

3.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准携带任何资料。

4.考生面试时使用代码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考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应避免涉及有关自己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若有涉及,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5.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工作人员报告“面试时间到”时,考生应立即终止答题。

离开考场时不得将有关资料带出。

6.每道问题回答结束时,应说“答题完毕”。

7.面试完毕并已获知面试成绩的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不得将试题内容泄露给未面试的考生和场外的面试工作人员。

8.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生室,需要上卫生间的,必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在监督员陪同下逐人前往。

9.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试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准考证号、考试日期、场次由计算机自动编排生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考点改变考试日期和考试场次。

二、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次准考证入场,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三、开考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以后方可退场。

四、考试时,考生需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后方可答题,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应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扰乱考场秩序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六、考试过程中,出现机器或网络故障,考生应举手请监考人员解决,不得自行处置。

七、答题完毕可手动按交卷按钮或考试时间到由计算机自动收卷,交卷后不可撤回,考生应立即退场。

提前退场的考生不得重返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八、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考试场次一旦安排,考试报名费不再退还。

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

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

从业资格证考场纪律牌【原创实用版】目录1.引言2.考场纪律的重要性3.考场纪律的具体内容4.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5.结论正文【引言】从业资格证考试是我国对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的重要方式。

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考场纪律的重要性、具体内容以及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考场纪律的重要性】考场纪律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

只有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才能选拔出真正具备某种职业能力的人才。

考场纪律不仅能够确保每位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受到外界的干扰,还能够防止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考试的公正性。

【考场纪律的具体内容】考场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考生在考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手机、电子设备、书籍、笔记等。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

5.考生不得抄袭他人答案,不得让他人代考,不得交换试卷。

6.考生应独立完成试卷,不得抄袭答案。

【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应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如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应予以警告并没收物品。

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如抄袭他人答案、让他人代考等,应取消考试资格,甚至禁止在一定时间内参加从业资格证考试。

【结论】从业资格证考试是选拔具备某种职业能力的重要方式。

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

每位考生都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的公正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代理从业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场纪律
一、考试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场。

入场时,须由监考人员查验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对号入座。

入座后,应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角,以便随时查对。

计算机提示开始考试时,考试人员开始答题。

二、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方可进行交卷操作离开考场。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考人员应及时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
(一)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纸张进入考试座位;
(二)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或电脑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试座位;
(三)不按要求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四)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影响他人考试;
(五)本人考试结束进行交卷操作后,仍在考场逗留影响其他人考试;
(六)交卷后在考场及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影响他人考试。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作弊论处,成绩无效,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
(一)凡有本规定第三条所列行为经警告仍不改正的;
(二)偷看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书籍或资料;
(三)使用手机、具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或电脑等物品;
(四)偷看、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五)传递、接收纸条,有意为他人偷看试题、抄袭答案提供方便;
(六)使用伪造的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使用其他作弊手段。

六、由他人冒名顶替考试的成绩无效,被替考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指使他人或者替他人考试者,如已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吊销资格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

七、对无理取闹、扰乱考试秩序、辱骂、威胁监考人员和其他考生人身安全者,除取消考试资格外,并通知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涉嫌泄题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确认计算机显示的考试成绩后,离开考场。

十、对某试室作弊考生人数超过该试室考生总数的30%的情况,视该试室为考场纪律严重失控,将取消该试室全部考生的考试成绩。

十一、对考场舞弊被投诉,不论成绩是否已发放,经查证属实的都将取消考场全部涉案考生的当次考试成绩,如已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吊销资格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