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奖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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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山科研究生奖学金

14年山科研究生奖学金

选办法》《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科 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
成果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10余项,明确责任和操作程序,规范管理。
4、经费充足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从事业收入和学生缴费中,按比例
足额提取研究生奖助经费,设立专 项账户,为研究生奖助工作提供经
S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2)科研成果经省级部门鉴定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 赛性活动,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奖学金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安排在每年9月份评审(毕业生在当年毕业离校前 评审),研究生凭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成果参加当年的评审, 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学生奖贷基金 生源地助学贷款补偿金 企业奖学金
费保障。
另外学校积极开拓企业、社会和 个人设立研究生奖助基金。
„„
研究生“三助”基金 研究生困难补助基金
研究生奖助管理工作 的实践与创新
2013年3月《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标志 着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彻底由过去双轨制进入全面收费阶段。 1、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一)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二)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 度。(三)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 津贴资助力度。(四)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五)建立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六)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七)完 善配套政策措施。 2、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一)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二)合理确定研究生教 育收费标准。(三)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和《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学校统筹利用中央财政拨款和研究生学费收入等资金设立,学校财务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经费管理及发放,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标准与条件第四条符合资助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第六条硕博连读学生,在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助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发放助学金。

第七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本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发放国家助学金。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第八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三、发放与管理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每年2月和8月不发放国家助学金。

各培养单位向学校财务报送发放名单,学校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银行账户中。

第十条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及学校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励及资助。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220号)精神的有关规定,学校研究制定了《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4、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对象:凡被我校录取,档案转到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

三、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1、博士研究生具备享受助学金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

2、硕士研究生具备享受助学金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程序1、新生入学后,需按时向所在院(所)提交下列材料:本人人事档案。

2、以院(所)为单位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式3份),经院(所)学工组审核、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复核档案材料。

3、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10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五、国家助学金的管理1、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因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者,停发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享受的对象与标准由研究生院核定,计财处发放。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复旦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根据最新规定,研究生入学需缴纳学费,而为了减轻学生费用负担,名牌高校与普通高校均对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政策,二者相互冲抵,学生所交各项费用实际上已经以另一种形式返回。

一般而言,名气越好的高校,学生在资金费用方面的负担越小,获取奖助学金的机会越多、金额越高。

由于很多考生对于高校的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政策十分关注,中国教育在线考研频道特整理985系列高校最新(2014年度)硕士研究生收费及奖助学金政策,供考生参考:以下为复旦大学研究生学费缴纳标准:(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并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硕士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仍执行现行学费标准。

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硕士生,收费办法如下:(1)学术型硕士生(此前未收取学费者)的学费标准最高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学年收取;(2)专业学位硕士生及此前已收取学费的学术型硕士生的学费标准,除院系有调整通知外,仍按现行学费标准收费。

各类硕士生的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

新的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学生奖助”栏目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以下为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设奖类别及金额学年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冠名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大类。

国家奖学金和冠名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和其他奖项可以兼得。

国家奖学金设奖金额: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冠名奖学金设奖奖额:2000~15000元/人不等。

学业奖学金设奖金额:硕士生均2000元小提示:目前本科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主体是研究生,在如今考研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想要不在考研大军中变成分母,我们需要:早开始+好计划+正确的复习思路+好的辅导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西安理工大学奖助学金说明

西安理工大学奖助学金说明

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说明
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申报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已注册并取得正式学籍的2014级及以后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直博生、本硕连读生,不含全国MBA);
2、2014级及以后录取的“2+2”推荐免试担任辅导员硕士研究生,待学校停发工资、完成辅导员助理任务后,进入正常研究生学习阶段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本硕连读生按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奖助学金评审,其中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并扣减本年度学费,不影响本科阶段其他奖学金申请;
4、延期入学的研究生(保返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在录取当年参与学科专业排名,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后,于返校入学年份发放奖助学金,第二、三年奖助学金并入到入学当级评审;
5、未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转入档案或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不参与当年奖助学金评审,待正式转入档案方后参与奖助学金评审,但不补评之前年度的奖助学金;
6、直博生在中期考核前(即硕士阶段)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且不收取学费;
7、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向下一等级调整获奖学生人数,但总数不得超过下达计划总数;
8、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校财务处通过银行卡(入学报到前由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统一发放,如有变更,请及时到校财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9、凡存在欠缴学费情况的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需研究生本人承诺将当次申请的奖助学金自动先扣抵欠缴费用后,结余部分发放到银行卡中;
10、国家助学金待省财政经费落实下拨到校后,学校将及时予以发放,不足部分由校筹经费补充(发放账号同学业奖学金)。

其他事项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西理研(2014〕9号】文件执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西校〔2013〕348号)和《西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4〕4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5年起录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在职研究生)。

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等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非在职研究生指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无就业单位和固定收入,能保证每周至少5个工作日、每天至少8小时在我校或我校建立的专业实践基地从事研究生课程学习及科学研究的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筹集。

第二章奖励标准、比例与基本条件第五条奖励标准与比例:(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该生当年应交学费额度的100%,符合基本条件的全体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享受。

“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该生当年应交学费额度的100%。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二个等级, 2015级、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的一二等奖学金比例为5:5,50%的非在职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年度应缴学费额度的100%,50%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年度应缴学费额度的50%。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中,老生的评定以上一学年度的综合考评成绩为主要依据,新生以入学综合成绩为依据。

其中,“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定(名额单列),进入二、三年级后根据学业成绩与学院普通研究生共同参评一、二等学业奖学金。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1)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1)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2014年3月31日校务会审议通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研究生(不含MBA、MP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章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条在投入全部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部分学费收入用于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具体情况见下表:硕士研究生: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公益活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1. 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的研究生;2. 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3. 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北京邮电大学学术与道德规范管理办法》;4. 因违反校规校纪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研究生。

第五条学业奖学金实施动态管理模式,每学年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评定,每年评定一次。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但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第六条入学第一年学业奖学金应综合入学考试总评成绩、潜在科研素质等情况进行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和科研表现等动态评定。

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评定:1.以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学习和科研表现参与评定;2.入学第一年,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中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北邮的硕士研究生,以后每年根据学习和科研表现参与评定;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第一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学习和科研表现参与评定;4.参加行政保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研究生的学习第一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学习、科研及工作表现参与评定;5.自2014级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按照录取成绩参加奖学金评定。

北师大研究生奖助体系

北师大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岗位,学校与导师(院系)共同为研究生设置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全日制硕士生的“三助”岗位津贴标准为0.8万/岗?年,全日制博士生岗位津贴标准为1万/岗?年;“三助”岗位覆盖率在学制内全日制硕士生中可达到80%,在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生中可达到100%。
四、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
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及学校的规定,制定文件,组织实施。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新生奖学金项目和突出成果奖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和突出贡献奖励项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三助”岗位和资助工作。
2014年9月3日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2014年秋季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根据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4级及以后年级的研究生设立奖助体系,以更好地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3.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并重。奖学金评定坚持把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结合起来,既注重学生在学习、科研和实践环节中的过程表现,也注重学生在科研创新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在国际和全国性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的重要贡献。
二、奖助体系的适用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4级及以后年级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基本结构和具体内容
基于“奖优、助困、酬劳”的原则,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含基本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特困资助、学院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等六个类别。

研究生奖助学金等级说明

研究生奖助学金等级说明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研究生奖助学金等级说明
介绍人:李中洲
2014年9月2日
二、奖学金等级说明
研究生学费收取方案
14年及以后入学的所有研究生需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8000元/年 按年收取,直到毕业或终止学业为止
硕士生奖助学金具体方案
硕士生助学金
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MBA,MPA,MEM除外)享受助学金
即高考时户口所在地
2020/6/19
大连理工大学
9
祝同学们学习顺利、 生活愉快!
2020/6/19
大连理工大学
10
该政策覆盖所有研究生,包括在校老生和新入学的新生
学校和导师承担的助学金具体数额详见表1至表6
博士生奖助学金具体方案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第1年(直博生为前三年):资助面100%,标准为1.5万元/年
第2-4年(直博生为第4-6年),学业奖学金分为两等
奖学金等级 一等(30%) 二等(40%)
按年所得(万元/人.年) 3 1.5
研究生院将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学部,各学部制定细则,各博士点负责评定
发放时间及方式:每学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近期工作安排
• 2014级新生中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的同学手中的受理证明 在9月9日前统一收齐交给
• 收集一下2014级入学的非本校应届毕业 的硕士生的本科毕业生复印件,同时把 他们学号写在复印件上
助学金标准及构成(单位:元/人月)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标准 800 650 500
含国家助学金 500 500 500
含校助学金 300 150 0
第二、三学年初,助学金实行动态调整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1、新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的基本组成有哪些?答: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我校实行新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每年每生最低可获得奖助学金19600-23600元,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等,如下:(1)学校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获奖人数比例为15%。

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人数比例为15%。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按10个月平均发放(700元/月生)。

(3)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元,按10个月平均发放(300元/月生)。

(4)研究生导师应为所招收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支付助研津贴,硕士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

2、学校为研究生设置了哪些单项奖?答:学校为研究生设立了如下奖项:(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奖励标准2000元/人。

(3)学术创新奖,奖励标准2000元/人。

(4)优秀研究生奖,奖励标准2000元/人。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奖励标准1000元/人。

(6)研究生特别奖,奖励标准500/人。

(7)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奖,奖励标准2000元/人。

(8)3、从2014年招生起,学校新增了哪些奖助学金政策?答:从2014年起,在保留往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外,学校为研究生新增包括优秀研究生新生等多项奖学金。

并且将每月600/人的助学金提升至每月1000元/人,导师助研津贴300元/月仍然保存。

4、2014级研究生奖学金如何评选?答:每学年开学初,面向新生评选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每学年末评选国家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创新奖等在下一学年初进行评选。

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面向每年毕业生评选。

5、学校为学生设立哪些科技奖励?答:学校为学生设立科技成果奖、科研项目立项奖、科学论文及科研著作奖、专利品种新药软件著作奖、成果转化奖以及其他相关奖励。

中南民族大学秋季入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

中南民族大学秋季入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

中南民族⼤学秋季⼊学研究⽣收费标准及奖助中南民族⼤学秋季⼊学研究⽣收费标准及奖助根据国家发展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关于完善研究⽣教育投⼊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教育实际,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新办法、⽼⽣⽼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全国研究⽣招⽣计划的新⼊学研究⽣收取学费。

现就全⽇制研究⽣收费与奖助体系提出如下意见:⼀、研究⽣收费标准(暂定)收费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元/学年)学制博⼠研究⽣元/⽣?学年10000三年学术型硕⼠研究⽣(各专业)元/⽣?学年8000三年公共管理硕⼠、教育硕⼠(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元/⽣?学年17500两年⼯商管理硕⼠专业学位研究⽣元/⽣?学年22500两年法律硕⼠(法学、⾮法学)、社会⼯作硕⼠、教育硕⼠(除教育管理外)、翻译硕⼠、⼯程硕⼠(电⼦与通信⼯程、计算机技术、⽣物医学⼯程)、农业推⼴硕⼠专业学位研究⽣元/⽣?学年8000法律硕⼠(⾮法学)三年,其它两年备注:收费标准以2014年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研究⽣奖助体系1. 国家助学⾦学校将现有的研究⽣普通奖学⾦调整为研究⽣国家助学⾦,⽤于补助研究⽣基本⽣活⽀出。

研究⽣国家助学⾦范围覆盖全国研究⽣招⽣计划内的所有全⽇制研究⽣。

博⼠⽣资助标准每⽣每年10000元,硕⼠⽣资助标准每⽣每年6000元。

2. 国家奖学⾦国家奖学⾦⽤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

每年奖励约为3%的研究⽣,博⼠⽣奖励标准为每⽣每年30000元,硕⼠⽣奖励标准为每⽣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学校设⽴研究⽣学业奖学⾦,⽤于奖励⽀持研究⽣更好地完成学业。

根据研究⽣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评定研究⽣学业奖学⾦,学业奖学⾦分为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另⾏公布。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保持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和奖助体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完善资助体系,提高生源质量,激励优秀创新,提高培养水平”的总体思路,统筹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统筹国家、学校、导师科研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和资助体系。

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规律,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充分调动学院和导师的积极性,形成学校统领,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分类实施的奖助体系运行机制。

二、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后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学校的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及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四大类;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大类。

(一)研究生资助体系1.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学期起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作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2000元/年/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生,按月发放。

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需要说明与讨论的问题:1.资助对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第二条规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浙大发研[2014]80号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浙大发研[2014]80号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80号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2014年7月11日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设立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201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起实行。

第二章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五条研究生在评奖学年出现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不能参评当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人才培养项目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中国农大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中国农大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中国农大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按照《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费从2014级新生开始, 就读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

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原规定6000元/年执行(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范围覆盖包括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硕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按月发放。

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

研究生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三、学校助学金从2014级研究生起,由学校出资,面向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根据学位类型按比例设立不同等级的学校助学金。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研发…2014‟30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4年7月7日—1—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印发—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任。

根据《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激励和调动研究生的学习及科研积极性,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2.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以国家学校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导师资助等多渠道筹集经费,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遵循教育规律,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坚持系统设计,统筹谋划,完善体制机制,发挥研究生各项奖励资助政策措施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适用于2014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中国籍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3—三、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的组成及经费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三部分组成。

所需经费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生学费、学校助学金、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等几部分构成,统筹使用。

四、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1.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如表1所示,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16000元/生,二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1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8000元/生。

明年起读研究生彻底取消公费

明年起读研究生彻底取消公费

龙源期刊网
明年起读研究生彻底取消公费
作者: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3年第02期
为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一、中央财政对国家招生计划内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并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

二、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
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研究生国家补助标准

研究生国家补助标准

2014年秋起研究生国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来源:人民网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4日 09:12 作者:记者1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同时,中央财政还将针对中央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按照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复旦大学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暂行)

复旦大学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暂行)

复旦大学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暂行)》,学校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研究生发放生活津贴。

为规范研究生生活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不包括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

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生活津贴。

第二章资助标准第三条研究生生活津贴标准为:(一)2014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8万元;(二)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三)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6万元.第四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生活津贴标准作出调整。

第五条 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直博生,在通过资格考试前,享受由学校参照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设立的博士候选人生活津贴,即每生每年1。

2万元;在通过资格考试后,享受博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即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章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六条研究生生活津贴每年发放10个月,2、8月份不发。

每学期第一个月生活津贴在开学注册两周后发放,其余月份生活津贴一般于当月10日前后发放。

新生按国家规定经全面复查合格正式注册后,一般于入学当年的12月份开始发放生活津贴,并补发9、10、11月份生活津贴。

第七条研究生享受生活津贴的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其规定学制。

博士研究生累计不超过3年,直博生累计不超过5年,硕士研究生累计不超过3年。

因撰写优秀学位论文、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原因延期的博士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和院系推荐、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可延长博士研究生生活津贴的资助年限,延长资助年限累计不超过1年。

延长资助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届博士生人数的10%。

第八条研究生未按时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从其完成注册的下一个月起发放生活津贴,之前的生活津贴不予补发。

第九条研究生发生学籍异动,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研究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不享受生活津贴;(二)研究生提前毕业、退学、转学或被开除学籍的,自学籍异动生效后的下一个月起不再享受生活津贴;(三)延迟毕业的研究生,除学校另有规定外,不再享受生活津贴;(四)博士研究生转为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自学籍异动生效后下一个月起按硕士研究生标准享受生活津贴,并且应该退还已获生活津贴中高出本院系同类型硕士研究生的部分;(五)研究生自外单位转学籍至复旦大学的,自完成入学注册手续的下一个月起享受生活津贴;(六)恢复学籍的研究生,自恢复学籍后的下一个月起享受生活津贴;(七)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期间正常享受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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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奖助金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这个期间考生们最关心的问题还是14年开始的研究生缴费制度。

明年开始,硕士、博士研究生将全面收费,对此,中大、华工等高校表示,奖助政策基本已出台,研究生新生不用为学费操心。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删除了报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要求。

对此,教育部给出说明称,往年研究生招生按照经费来源分为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三类。

对国家计划内招生报考者提出年龄要求,后两类并没有年龄限制。

今年年初,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扩大拨款范围,不再有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区别,仅按照就业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因此年龄限制也就自然取消了。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研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可通过学信档案提前确认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其中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对于贫困学生承担不起学费的担忧,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主任周勤表示,华工对新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

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年不低于6000元/人;同时按一定比例设立“学业奖学金”,最高额度达12000元/年。

在硕士研究生中,教育部设有“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人。

“只要学生达到学校制定的标准,都能拿到奖学金,而达到相关要求并不难。


中山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内也有相关条款,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各类学业奖学金。

以及通过申请助教、助研或助管岗位获得更多的补助。

中山大学:新增五大学院招生
中山大学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700人,其中学术型约2500人,专业型约2200人。

2014年,中大将新增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超级计算学院、移动信息工程学院及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等5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全力打造高端工程技术人才培养,重点加强研究生国际化培养。

华南理工大学:首度开通QQ群咨询
华工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600人,其中推免研究生约1200人。

今年华南理工各招收研究生的学院都开通了咨询QQ群,由专人负责解答考生们的疑问,QQ群号码已在华南理工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暨南大学:同等学力需满足两条件
2014年暨南大学面向内地计划招收硕士生(内招)2700人左右,其中学术型1400人,专业型1300人。

需要注意的是,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暨大,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英语本科通过CET-4和已修读8门本科主干课程。

南方医科大学: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需加试
2014年面向全国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05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不少于400名,并且对部分专业硕博连读比重给予倾斜。

临床医学各专业(含学术型与专业型)只接受医学门类应
届与往届生报考,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及临床技能考核。

华南农业大学:明年拟招1260人
华南农业大学2014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60名(含单独考试15名及推荐免试约230名),包括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研究生两类。

小提示:目前本科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主体是研究生,在如今考研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想要不在考研大军中变成分母,我们需要:早开始+好计划+正确的复习思路+好的辅导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2017考研开始准备复习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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