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发改投资发〔2018〕71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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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价审计相关工作的意见-包府发〔2019〕11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价审计相关工作的意见-包府发〔2019〕11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价审计相关工作的意见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价审计相关工作的意见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核、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保障政府性投资资金合理、合法、安全、高效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包府发〔2018〕13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2019年第3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价审计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实行分级管理政府性投资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上级安排拨付的专项建设资金以及政府性投资公司承担政府确定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资金。

对于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财政预算内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由发改部门审批立项、属于政府性投资的项目,按项目实施主体分为市本级和旗县区两级项目,属于市本级负责的项目由市本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属于旗县区的项目由旗县区负责监督管理。

二、审价审计范围政府性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占比在50%以上(含50%)的项目由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委托审价审计;其余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确定委托审价审计。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8)-宝政发〔2018〕29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8)-宝政发〔2018〕29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8)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宝政发〔201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8〕17号)要求和《宝鸡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对2018年7月底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2018年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宝鸡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等10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目录见附件1)。

二、对《宝鸡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4件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已被新规定代替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目录见附件2)。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决定要求,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施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自觉维护法制统一,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视情况对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或废止,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1.宝鸡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宝鸡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宝鸡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3日附件1宝鸡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止2018年7月底)序号文号文件名称1市政府令第7号宝鸡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2市政府令第17号宝鸡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3市政府令第18号宝鸡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办法4市政府令第27号宝鸡市统一征地暂行办法5市政府令第32号宝鸡市天台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6市政府令第33号宝鸡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7市政府令第36号宝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8市政府令第37号宝鸡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9市政府令第38号宝鸡市爱国卫生实施办法10市政府令第38号宝鸡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11市政府令第48号宝鸡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12市政府令第50号宝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3市政府令第51号宝鸡市城市绿线实施细则14市政府令第53号宝鸡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15市政府令第54号宝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16市政府令第58号宝鸡市电力设施保护暂行办法17市政府令第61号宝鸡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8市政府令第62号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办法19市政府令第63号宝鸡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20市政府令第64号宝鸡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1市政府令第66号宝鸡市水权转换管理暂行办法22市政府令第67号宝鸡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23市政府令第69号宝鸡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24市政府令第70号宝鸡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5宝政发〔2003〕2号宝鸡市病险水库和淤地坝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6宝政发〔2003〕2号宝鸡市中小学校危房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7宝政发〔2003〕25号宝鸡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8宝政发〔2004〕19号宝鸡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9宝政发〔2004〕37号宝鸡市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30宝政发〔2004〕37号宝鸡市行政许可层级监督暂行办法31宝政发〔2004〕53号宝鸡市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暂行办法序号文号文件名称32宝政发〔2005〕3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33宝政发〔2006〕28号宝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34宝政发〔2006〕29号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35宝政发〔2006〕43号宝鸡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36宝政发〔2007〕31号宝鸡市品牌企业奖励规定37宝政发〔2007〕33号宝鸡市节约用水奖惩规定38宝政发〔2007〕34号宝鸡市超计划取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管理规定39宝政发〔2008〕2号宝鸡市慈善爱心基金管理暂行办法40宝政发〔2008〕3号宝鸡市卫生县城卫生镇村考核奖励暂行办法41宝政发〔2008〕35号宝鸡市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42宝政发〔2008〕36号法门寺地宫保护管理办法43宝政发〔2009〕30号宝鸡市市区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44宝政发〔2009〕51号宝鸡市被征地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45宝政发〔2010〕43号宝鸡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46宝政发〔2011〕10号宝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47宝政发〔2011〕11号宝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48宝政发〔2011〕12号宝鸡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49宝政发〔2011〕13号宝鸡市森林防火管理规定50宝政发〔2011〕14号宝鸡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51宝政发〔2011〕15号宝鸡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52宝政发〔2011〕30号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53宝政发〔2011〕43号宝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54宝政发〔2013〕32号宝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55宝政发〔2013〕43号宝鸡市房屋租赁税收征收管理办法56宝政发〔2013〕44号宝鸡市税收保障办法57宝政发〔2014〕5号宝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58宝政发〔2014〕7号宝鸡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59宝政发〔2014〕8号宝鸡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及收缴标准60宝政发〔2014〕23号宝鸡市煤炭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61宝政发〔2014〕24号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62宝政发〔2014〕30号宝鸡市优待残疾人办法63宝政发〔2014〕32号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64宝政发〔2014〕40号宝鸡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65宝政发〔2014〕40号宝鸡市特色品牌产品评定管理办法66宝政发〔2014〕41号宝鸡市市区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序号文号文件名称67宝政发〔2015〕2号宝鸡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68宝政发〔2015〕13号宝鸡市散装水泥及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69宝政发〔2015〕19号宝鸡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70宝政发〔2015〕31号宝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法71宝政发〔2015〕33号宝鸡市公益广告实施办法72宝政发〔2016〕21号宝鸡市房屋租赁防止传销管理办法73宝政发〔2017〕2号宝鸡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74宝政发〔2017〕26号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办法75宝政发〔2017〕27号宝鸡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76宝政发〔2017〕42号宝鸡市医疗纠纷调解处置办法77宝政发〔2017〕45号宝鸡市市本级罚没物资管理办法78宝政发〔2018〕2号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79宝政发〔2018〕22号宝鸡市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80宝政发〔2018〕22号宝鸡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81宝政发〔2018〕22号宝鸡市农村公厕管理办法82宝政发〔2018〕22号宝鸡市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83宝政发〔2018〕22号宝鸡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84宝政发〔2018〕22号宝鸡市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85宝政发〔2018〕22号宝鸡市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办法86宝政办发〔1994〕96号宝鸡市实施《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若干规定87宝政办发〔2001〕7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放宽户口迁移的意见的通知88宝政办发〔2003〕63号宝鸡市投资商及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89宝政办发〔2003〕80号宝鸡市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90宝政办发〔2006〕60号宝鸡市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办法91宝政办发〔2008〕70号宝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使用管理实施意见92宝政办发〔2009〕142号宝鸡市城市住宅建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规定93宝政办发〔2010〕77号宝鸡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94宝政办发〔2011〕140号宝鸡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管理办法95宝政办发〔2014〕57号宝鸡市气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96宝政办发〔2014〕63号宝鸡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97宝政办发〔2015〕115号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98宝政办发〔2017〕68号宝鸡市民用无人机管理暂行规定99宝政办发〔2017〕89号宝鸡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100宝政办发〔2017〕100号宝鸡市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附件2宝鸡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文件名称1市政府令第40号宝鸡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宝政发〔1997〕117号宝鸡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收缴管理实施办法3宝政发〔2002〕39号宝鸡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4宝政发〔2005〕25号宝鸡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结束——。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7•【字号】冀发改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委托投资咨询评估工作,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我委制定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管理办法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7月17日附件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咨询评估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发展改革委在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其相关专项建设规划时,应当坚持“先评估、后决策”的原则,经相关工程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估,在充分考虑咨询评估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工程咨询单位开展投资咨询评估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的投资咨询评估事项纳入投资决策程序,为投资决策服务。

光伏项目所需施工资质.

光伏项目所需施工资质.

背景知识:1、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电监会)已经撤销,相关职能并入新成立的的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发布的政策法令绝大部分依然有效;2、文中发改委指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门指国家、省、市三级住建部门,因为住建领域的资质根据等级不同由国家、省、市三级住建部门颁发。

光伏行业近几年可谓是风云变幻,各种政策层出不穷,此不一一列举。

咱只说说上半年的国能资质[2014]15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中说到:“(一)豁免以下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这个许可证取消后各投资方终于可以投建6MW以下的电站了。

但是对于一个光伏电站工程来说,上述只是一碟小菜。

我们知道,一个光伏工程的完整流程是下面这样子的:下面我们来一一揭开各个证书的面纱!1、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颁发机构:发改委“发改投资[2009]620号”文共列出了31个工程领域,从事光伏工程咨询的单位应具有“第三十一、其他(新能源)”咨询资格,如果单纯做建筑光伏的,具有“第二十八、建筑”咨询资格应该也是可以的,因为构成这两个专业的人员资格基本是一样的。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颁发机构:住建部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所以设计资质这一块还是比较统一的。

光伏工程的设计所需资质是“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当然,如果是上一级的电力设计资质也是可以的,因为资质向下兼容。

如果是分布式光伏建筑项目,涉及到对建筑结构、功能的改变,还是需要建筑设计资质的。

上面两部分我们分析了咨询资格和设计资质,可以看出咨询和设计领域的资格/资质管理还是统一的。

旬邑工程招标信息(3篇)

旬邑工程招标信息(3篇)

第1篇一、项目名称:旬邑县XX工程项目二、项目概况:1. 项目地点:旬邑县XX镇2.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3. 项目类型:新建4. 项目总投资:约XX万元5. 项目建设周期:XX个月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土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工程。

2. 安装工程:电梯、消防、安防、智能化等安装工程。

3. 采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

4. 其他工程:场地平整、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工程。

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6.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六、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近年财务审计报告;(7)近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七、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XX万元。

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现金形式。

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 投标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2. 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3. 开标地点:旬邑县XX会议室。

九、投标地点:旬邑县XX会议室十、联系方式:1. 招标代理机构: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 联系人:XX3. 联系电话:XX-XXXXXXX4. 电子邮箱:XX特此公告。

2014-2016年地方PPP政策文件汇总目录(20160226更新)

2014-2016年地方PPP政策文件汇总目录(20160226更新)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 2014/12/27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 知 2015/1/21 山东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5/2/15 2015/10/21 2014/12/25 2015/9/5 2014/12/12 2015/1/11 2015/1/21 2015/3/17 2015/2/11 2015/7/3 2015/4/3 2015/10/23 2014/6/4 2014/9/1 2015/4/13 2015/4/18 2015/5/20 2015/9/28 2015/12/29 2015/3/9 2015/5/28 2015/1/31 2014/4/25 2014/12/23 2015/1/27 2015/5/5 2015/2/10 2015/5/8 2015/12/30 2014/6/30 2014/11/20 2015/1/27 2015/6/4 2014/11/4 2015/7/10 2014/7/24 2015/6/23 2014/9/26 2014/11/23 2015/5/16 2015/9/14 2015/1/29 2015/5/7 2015/6/16 2015/7/14 2015/9/11 2014/9/6 2015/5/11 2015/10/10 2015/3/2 2015/9/28 2015/1/24 2015/3/18 2015/9/10 2015/3/17 2015/9/2 2015/10/13 2015/10/16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健康和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意见 徐州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PPP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 意见(试行)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工作意见(试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操作指南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意见 安徽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综合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意见(试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浙江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试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扶持政策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 服务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福建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的实施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实施意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评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评估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要求,“要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加强对地方开展“能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 号),强调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
2006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开始组织研究起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办法。
2006年底到2007年初,国家发改委相继下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重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篇(章)有关规定,明确了节能评估审查依据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及设计规范等,作为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立前的过渡措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均要求抓紧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中明确:“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
2009年1月13日,工信部于下发《关于开展四川灾后重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15号),选取了7个灾后重建项目,对开展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进行了探索。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铁政发〔2018〕8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铁政发〔2018〕8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铁政发〔20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铁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1日铁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辽政发〔2017〕31号),结合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项目。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安排方案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下达。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各有关部门负责分管行业领域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建设过程管理、竣工验收。

第四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储备管理制度。

非涉密项目均应纳入铁岭市重大项目库。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入库项目的审核及动态更新工作。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五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应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审批环节,推行“全程代办”模式。

市发展改革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只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需要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的,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对于简单维修改造、只有设备采购等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只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审批初步设计。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关于规范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关于规范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关于规范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11•【字号】•【施行日期】2018.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招标投标正文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关于规范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各县(市)、区发改局,各有关单位:现将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8〕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规范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8〕92号)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9月11日附件关于规范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8〕9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明确招标文件售价标准的函》。

为促进我省招标投标市场的合理竞争,有效降低企业参与投标的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1号)等规定,现就你部门实施监督的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放开招标代理(包括编制招标文件费收费标准,并废止《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即招标代理费及招标文件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发售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三、通过网络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取发售招标文件费用。

四、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费用应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列支。

沙雅县亮化工程项目招标(3篇)

沙雅县亮化工程项目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沙雅县亮化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沙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沙雅县亮化工程项目2. 项目地点:沙雅县3.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4. 项目投资:约人民币XXX万元5.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沙雅县亮化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5. 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前往沙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邮寄费用自理。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

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3. 招标人保留对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1. 招标人:沙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联系人:XXX3. 联系电话:XXX4. 电子邮箱:XXX5. 地址:沙雅县XXX十、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华蓥集装箱工程招标信息(3篇)

华蓥集装箱工程招标信息(3篇)

第1篇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华蓥市集装箱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地点:华蓥市项目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类型:新建招标编号:HYYZB-2023-0001发布日期:2023年X月X日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二、项目概况1. 项目背景:为满足华蓥市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华蓥市政府决定建设集装箱工程。

本项目旨在通过集装箱建筑技术,实现快速建设、高效利用、绿色环保的目标。

2. 项目目标:- 实现项目快速建设,缩短建设周期;- 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满足多样化需求;- 节能减排,降低运营成本;- 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

3.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集装箱建筑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全过程。

具体内容如下:- 集装箱建筑的设计,包括外观设计、内部布局、功能分区等;- 集装箱的制造,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设计、生产工艺等;- 集装箱的运输,确保安全、及时、无损;- 集装箱的安装,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环保;- 集装箱的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具备集装箱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能力;4.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有良好的履约记录;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合作关系;6. 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北京时间9:00至10:00;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新津县河湖清淤工程招标(3篇)

新津县河湖清淤工程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新津县河湖清淤工程项目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新津县河湖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新津县河湖清淤工程2. 项目地点:新津县境内3. 项目规模:约XX平方公里4.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工程内容。

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监理等全过程。

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7.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XX个月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验收合格。

3.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拖欠工程款和工程纠纷。

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5. 人员要求:具有相应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四、招标文件获取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之日止。

2.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后,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现场购买:前往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新津县XX路XX号)购买;- 网络下载:登录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1. 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 递交地点: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2. 开标地点: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八、其他事项1. 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2.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文件及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3. 本公告在新津县政府网站、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1. 招标人:新津县水利局2. 联系人:XX3. 联系电话:XXX-XXXXXXX4. 电子邮箱:**********十、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之日止。

创新创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创新创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XXX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湖南XXX管理委员会二O一五年一月项目摘要表目录第一章评估依据1.1相关法律法规1.2行业与区域规划、行业准入与产业政策1.3相关标准与规范1.4其他资料第二章项目概况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2.2项目基本情况2.3项目用能概况第三章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3.1项目建设地概况及能源消费情况3.2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3.3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4.1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对能源消费的影响4.2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费的影响4.3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4.4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4.5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第五章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5.1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分析评估5.2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分析评估5.3能效水平分析评估第六章节能措施评估6.1节能措施6.2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第七章结论第一章评估依据1.1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8)《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11)《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第7号令)1.2行业与区域规划、行业准入与产业政策1)《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2)《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3)《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4)《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第65号)5)《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7)《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个五”规划纲要》8)《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10)《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产品目录》1.3相关标准与规范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2006)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指南》(2011年)3)《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13234—2009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 6)《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199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8)《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2008)9)《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GB/T13471—200810)《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198711)《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GB/T13471—19921.4其他资料1)可行性研究报告2)其他基础资料第二章项目概况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湖南XXX管理委员会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湖南XXX座落于闻名遐迩的桃花江“美人窝”,位于XXX城东北部,总面积11.77平方公里,区内有桃花江火车站、资水500吨水运码头等大型交通设施和国道G536、省道S229、S230等干线公路。

石门子水库工程招标(3篇)

石门子水库工程招标(3篇)

第1篇招标编号:XXSGZS-2023-001一、招标条件1. 招标项目名称:石门子水库工程2. 招标人:XX市水利局3. 招标代理机构: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 招标范围:石门子水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保修等全部工作7. 工程地点:XX市XX县石门子镇8. 工程规模:石门子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供水、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库。

水库总库容为1.2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为300米,死水位为280米,水库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发电厂房等。

9. 工期要求:18个月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 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类似规模和类型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业绩。

6. 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7. 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规模和类型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山阳县公园工程招标信息(3篇)

山阳县公园工程招标信息(3篇)

第1篇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发布日期:[发布日期]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阳县公园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核、备案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人名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山阳县公园工程2. 项目地点:山阳县[具体地址]3. 项目规模:[公园占地面积],包括绿化、景观、设施、管理等。

4. 建设内容:- 绿化工程:包括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种植,以及绿化景观设计。

- 景观工程:包括雕塑、亭台楼阁、步道、喷泉等。

- 设施工程:包括休息座椅、垃圾桶、标识牌等。

- 管理工程:包括公园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等。

5.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

6. 工期要求:[具体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 信誉良好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合同被取消投标资格;-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具体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具体方式,如现场购买、邮寄等]。

3. 招标文件售价:[具体金额]。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

奉化区私家花园施工招标(3篇)

奉化区私家花园施工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奉化区私家花园施工项目2. 项目地点:奉化区XX街道XX小区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4. 项目内容:包括花园景观设计、施工、绿化、配套设施安装等5. 投资总额:约200万元人民币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8.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10:009. 招标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3.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且项目业绩良好;4. 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无不良记录;5. 具有完善的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6.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行为。

三、招标文件内容1. 招标公告;2. 招标文件;3. 投标须知;4. 投标文件格式;5. 合同范本;6.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7. 开标时间和地点;8. 评标办法和标准;9.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下载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10:00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2. 开标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评标办法和标准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 评标标准:(1)企业资信(30分)(2)施工组织管理(30分)(3)技术方案(30分)(4)投标报价(10分)八、其他事项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昌小挖机工程招标信息(3篇)

文昌小挖机工程招标信息(3篇)

第1篇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发改批【2023】X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昌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文昌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挖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文昌市某建设项目小挖机工程2. 项目地点:文昌市XX街道XX小区3.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等。

4.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等。

5. 工期要求:合同工期为XX个月,具体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1. 招标范围:本项目小挖机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基础施工等阶段的小挖机租赁。

2. 招标内容:租赁小挖机,负责租赁期间的运输、维护、保养及操作人员培训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XX万元;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具有近三年内类似工程小挖机租赁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 投标人须为投标小挖机的所有者或授权使用者。

五、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类似工程业绩证明;(6)投标报价;(7)小挖机租赁方案;(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西藏自治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发布

西藏自治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发布

授权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一)接受国家产权所有者委托 。从事的代理交易以公开竞价方式交
易,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3.1%收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额成反比例分档
递减累加计算 :交易成交额 500万元以下 (含500万元)部分转让方
2.1%,受让方3.1%;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转让方
藏发改办函2012397号藏发改价格2018620号藏发改价格2018714号藏发改价格2019282号藏发改价格200753号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否否六公证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藏发改价价格2017813号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司法部门是否否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藏发改价价格2017813号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司法部门是否否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藏发改价价格2017317号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司法部门是否否3类型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文号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定价方法备注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藏发改价价格2017317号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司法部门是否否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藏发改价价格2017317号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司法部门是否否八律师服务部分收费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标准
前置
备注
(一)居民污水 0.8元/吨
处理费
拉发改价字〔2016〕374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水利部门
是否 否
授权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二)非居民污 经营性:1.6元/吨;非经营性1.1元/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
指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8.08.28
•【文号】建标〔2018〕86号
•【施行日期】2018.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
通知
建标〔2018〕8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服务海绵城市建设,满足工程计价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编号为ZYA1-02(01)-2018),现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8月28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文区定安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文区定安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文区定安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施行日期文号主题别价格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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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文区定安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崇文区分中心对崇文区定安里项目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72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905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267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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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市发改投资发〔2018〕714号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宝鸡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批复<宝鸡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宝综治办函〔2018〕17号)函收悉。

为全面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四城建设”、市县追赶超越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项目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
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高清视频监控总量22033路,接入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视频监控5000路,建设市级公共安全视频云平台、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人像大数据平
台及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县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平台13套。

建设市、县、镇、村四级综治视联网400套,市县两级综治“9+X”信息系统、政法综治大数据平台。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92亿元,资金来源为市县财政配套及申请中央补助投资。

四、建设年限:2019-2020年
五、招标实施方案: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必须在省市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工程招标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工程招标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办理各项报建手续,项目初步设计要通过在线审批平台报批。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审批)意见表
项目编码:2018-610300-91-01-062887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
抄送: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重大项目稽察办。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10份
招标方案核准(审批)意见表建设项目名称:宝鸡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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