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 税务师事务所变更或终止行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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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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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变更登记事项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送缴证件情况:
纳税人: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注:1、适用范围: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主管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使用。
2、纳税人名称:如果纳税人变更名称,应填写变更后的全称。
3、纳税人(章):如果纳税人变更名称,有公章的应加盖纳税人变更后的公章没有公章的签字即可。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
2份
2
原《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1份
3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机构担任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机构合伙人或
2份
合伙人或股东还应报送
股东信息备案表》
【办理地点】
机构所在地的省税务机关
14.1.2—193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
【事项名称】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 【申请条件】 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执行事务合 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办理变更行政登记。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1 号)第八条、第九条 【办理材料】
【办理机构】

省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变更行政登
记 【联系电话】 省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行政相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 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 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 章。 4.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登记变更参照本事项办理。

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

更改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识
纳税人名称
别名
更改登记事项
同意机关名更改项目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称及文件
送缴证件状况:
纳税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
经办税务机关审查建议:
经办人 :
税务机关(签章)
年年月日月日
负责人: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表合用于各种纳税人更改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更改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更改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更改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更改登记内容的决策及相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
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余资料。

(二)更改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没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更改登记内容的决策及相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余资料。

三、更改项目:填需要更改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更改前内容:填更改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更改后内容:填更改的登记内容。

六、同意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同意才能更改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变更税务登记表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复印纸):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外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委批文复印件(分支机构除外);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A,名称、营业范围变更,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工商局变更企业名称通知书;B,地址变更,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未办理产权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借用或赠予须提供产权证明及协议证明
等);C,法人变更,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D,注册资金、股东变更,应提供更新后的验资报告(须验资机构盖章确认)、股东会议纪要(加盖公章)、新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个人股东)复印件;E,改制企业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F,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国税、地税主管机关各一份,纳税人一份。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
(全体合伙人或股东姓名)或(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经审核,你们于年月日提出的××税务师事务所
□行政登记□变更登记□终止登记不符合有关规定,不予登记。

理由如下:
如对本不予登记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附件2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机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2**************
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税务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
□有限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三
经营场所
(同营业执照)
合伙人或股东人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时间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行业协会
会员编号
张三
******************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
年/月/日
*************
*********
(可续页)
其他取得职业资格人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时间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行业协会
会员编号
李四
******************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
全体职业资格人员签名:
(手写签名)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同意)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专用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两份。
年/月/日
*************
*********
(可续页)
声明:我保证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本人不同时在其他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者股东,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合伙人或股东签名:
(手写签名)
联系人:张三联系电话:***********税务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12.29•【字号】鲁国税发[2011]160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鲁国税发〔2011〕160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50号)规定,对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有关合并、变更、注销事项备案管理制度,统一备案管理文书表格,提高对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就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制度及需报送的有关资料等问题通知如下:一、税务师事务所合并的备案管理税务师事务所可以依法合并。

合并后的税务师事务所,符合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收回原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核发新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符合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收回原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再核发。

税务师事务所合并需要报送以下备案资料:1、《税务师事务所合并备案表》(附表1);2、合并后的事务所(合伙)章程(草案);3、发起人(合伙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出资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出资人(合伙人)协议书及其公证书;6、出资证明、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7、拟任所长人选的有关资料;8、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9、注册税务师档案管理证明;10、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1、事务所合并、出资、拟任所长的股东会决议;12、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13、合并后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4、合并前的事务所双方债权债务的处理鉴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5、双方事务所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6、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通知书;18、注销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注销资料;19、审核备案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

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经办税务机关审核意见:使用说明一、 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 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一) 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 提交: 1、 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3、 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 务登记表等);4、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 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 交: 1、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 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 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 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 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 此项。

七、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经办人: 年 月曰负责人:年 月曰税务机关(签章)年 月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者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1)附送资料:填写附报的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2)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填写纳税人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情况;(3)缴销发票情况: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及发票缴销情况;(4)税务检查意见:检查人员对需要清查的纳税人,在纳税人缴清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签署意见;(5)收缴税务证件情况:在相应的栏内填写收缴数量并签字确认,收缴的证件如果为“临时税务登记证”,添加“临时”字样。

4 •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办法》草稿:注册税务师改叫税务师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办法》草稿:注册税务师改叫税务师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办法》草稿:注册税务师改叫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办法》草稿:注册税务师改叫税务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税总纳便函〔2015〕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5月6日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改为“具有行政登记性质的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纳税服务司成立由部分省市注税管理中心主任及工作人员、中税协业务主管组成的起草工作组,起草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8月5日局长专题会意见,《办法》拟以规章形式发布。

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税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管理办法(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办理行政登记的过渡办法(略)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之外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适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登记,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保障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权利,促进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起草依据、目的和原则)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取得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可以从事鉴证服务、申报代理、税收筹划和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等特定行为以及税务咨询和其他涉税代理等普通行为的专业服务机构。

(税务师事务所定义)依法取得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是指经工商登记且经税务机关行政登记。

第三条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是指税务机关依申请对经工商注册在名称中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进行书面记载的行政行为。

(行政登记的定义及内涵)《登记证书》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是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负责全国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

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提供新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标准像照片一张。
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
纳税人编码
申报日期:年月日
名 称
(盖章)
本表由业户填写一式二份,报税务登记部门审批后纳税人、征收机关税务登记部门各存一份。
相片
变更法人
地址
负责人
注册类型
原工商执照号码
主管部门
其他营业许可证照
电话号码
变更事项
变更后的内容
变更开始日期
稽核部门意见:
经手人:
年月日
说明事项:
一、本表由业户填写一式二份,。

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

DJ004
变更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税号:地税编码:
变更登记事项


变更项目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
1 名称变更
2 注册地址变更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包括其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变更)
4 经济性质变更
5 生产经营期限变更
6 注册资本变更
7 投资者变更
8 经营方式与经营范围变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办税人员:
(纳税人盖章)
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国税一份,地税一份,纳税人保留一份;
2.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变化的,均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所载内容有变化的,应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4.变更要求提供的资料请参考变更表反面;。

税务登记证变更登记表

税务登记证变更登记表

税务登记证变更登记表
纳税人识别号:
登记变更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变化的各类纳税人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相应附送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及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3.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纳税人应重新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填写税种申报登记表,报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
三.本表一式二份,登记手续完毕后,税务机关自存一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用中文填写,也可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
五.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税务变更登记表下载

税务变更登记表下载

变更税务登记表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样表)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A01011《变更税务登记表》

A01011《变更税务登记表》

A01011《变更税务登记表》
变更税务登记表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全体职业资格人员签名: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专用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两份。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时间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行业协会
会员编号
(可续页)
声明:我保证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本人不同时在其他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者股东,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合伙人或股东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税务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声明:我保证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本人不同时在其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2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机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
□有限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人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时间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行业协会
会员编号
(可续页)
其他取得职业资格人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A1400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A1400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A1400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分类索引】业务部门纳税服务司业务域涉税服务业务类别涉税服务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20180119_纳服司_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更新需求(20180118)_XQ20180017【表单】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表单说明】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两份。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A14002《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分类索引】业务部门纳税服务司业务域涉税服务业务类别涉税服务表单类型税务机关开具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表单】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税行登〔〕号(全体合伙人或股东姓名)或(税务师事务所名称):经审核,你们于年月日提出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登记□终止登记不符合有关规定,不予登记。

理由如下:如对本不予登记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年月日【表单说明】无【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A14003《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正本)【分类索引】业务部门纳税服务司业务域涉税服务业务类别涉税服务表单类型税务机关开具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表单】【表单说明】无【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A14004《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副本)【分类索引】业务部门纳税服务司业务域涉税服务业务类别涉税服务表单类型税务机关开具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表单】【表单说明】无【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A14005《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分类索引】业务部门纳税服务司业务域涉税服务业务类别涉税服务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表单】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表单说明】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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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我事务所保证填报内容及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合伙人或股东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税务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情况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两份。
表二
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
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总分所标识
□总所 □分所
行政登记证书编号
经营场所
□变更行政登记
序号
变更登记事项
变更前登记信息
变更后登记信息
工商登记
变更时间
□终止行政登记
终止原因
分所登记情况
□无分所□分所均已办理终止行政登记
(此栏适用于税务师事务所总所终止行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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