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全力打造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标准(2017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协调推进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中心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等八大工程,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城”)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稳步提升,共享食品安全幸福感。
二、创建目标到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创城任务,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大幅提升,各类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逐年提升。
食品安全监管到位,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运行协调,安全追溯不断完善,工作保障可靠有力,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监管执法全面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治理及时有效,“三小”治理成效显著,应急处置快速高效,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提升,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衔接。
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培育一批优质食品品牌。
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可度不断增强,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到2018年年底,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三、主要任务我市创城工作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创城标准及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八大”工程和“三小”治理工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工程。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鄂食药监餐[2012]244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5.04
【实施日期】2012.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审考核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食药监餐〔2012〕24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现将《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商务部《餐饮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精神,规范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审考核及管理,保证示范创建工程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湖北省开展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个一"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的评审考核及管理。
第三条省级示范创建评审考核遵循自愿参与、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动。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城),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创城、宣传创城,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区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城工作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为重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面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务求宣传实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创城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三)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宣传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举措和成效。
(五)宣传在监管工作中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思路、推进有力举措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一)媒体宣传。
1.开展宣传活动。
在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网站统一设置全民参与,共治共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口号和栏目,适时报道、刊载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等相关内容。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5•【字号】黄政办发[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9.1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黄政办发〔2011〕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实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 2015)”,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推进“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一、组成人员名单组长:熊长江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方光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应虎市卫生局局长冯金荣市体育局局长王喜元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成员:余赤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王华市教育局副局长肖军市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志国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杨名森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朱学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邹少华市园林局副局长黄文浩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欧赟彪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李建江市农业局副局长仇春山市水利局副局长谢方兵市林业局副局长丰小平市商务局副局长乐才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刘三益市体育局副局长程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长柳旺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饶水龙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黄冈电视台台长陈绍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章勇市旅游局副局长殷秀市总工会副主席骆明正共青团黄冈市委副书记夏菁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胡红军市卫生局副局长周进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胡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实施健康黄冈全民行动计划的措施和建议;对各部门执行健康黄冈全民行动计划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
【新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
【新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规范创建评价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三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健全工作机制,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标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用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评价。
《评价细则》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五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范围为副省级城市、设区市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以下统称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称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本省创建申报条件,具备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自愿向所在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创建申请。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每3年为一个周期,包括省级推荐、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国家验收等4个环节。
第六条省级推荐。
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创建推荐城市(以下简称推荐城市),于每个评价周期第1年3月底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备案。
第七条城市创建。
推荐城市应建立健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大投入保障,落实部门责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于每个评价周期第2年12月底前,经以下程序后向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初评申请:(一)城市自查。
钟林红油早餐工程方案
黄冈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黄冈市钟林红油餐饮有限公司一、黄冈市早餐店现状调查目前早餐店经营形式:马路摊点、门店经营马路摊点卫生条件差:目前很多早餐摊点分布在街道两旁、巷道里露天经营,不少市民在吃早点时,汽车飞驰而过,掀起的尘土在早餐上飞扬。
更多的摊点,摊主忙得不亦乐乎,摊主用油乎乎的手接过顾客的钱后,又直接抓起一团面条下锅。
十点前都可以看到街头早餐摊点如此忙碌着。
门店经营环境差:现今,黄冈市早餐门店经营可以分为两类,其一、具有公司资质经营的规范化早餐门店;其二、个体经营的小型门店。
目前后者早餐多数是手工作坊式生产,提供的餐具未经消毒,有残留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存在,无法有效地避免病菌的滋生和传播。
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严重影响了市民的身心健康,采购的原物料大多是无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非正规厂家生产,食品安全无法保证。
早餐品种单一:“一日之计在于晨”,早餐的营养直接影响的是这一天的身体状态,据营养专家介绍,食物可分为4类:谷类、肉类、奶及奶制品、蔬菜水果类。
根据营养均衡要求,如果早餐中上述4类食物都有,则早餐营养充足;如果食用了其中的3类,则早餐质量较好;如果只选择了其中的两类或两类以下,早餐质量则较差。
早餐店现状影响城市美化,给城市交通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巷道,小区,车辆进出极为不便。
我司市场调研员了解到,60%以上的市民对早餐市场的现状不满意。
二、项目背景: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及黄冈市市政府规划的早餐工程的指示精神,建立品质良好、卫生合格、布局合理的早餐供应体系,我公司决定实施黄冈市放心早餐工程。
公司建立了以中央厨房规模化生产为主的早餐示范单位,生产采用原材料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配送、统一网点销售等便民服务体系,以保证居民每天都能享受到方便快捷、卫生安全、营养丰富、物美价廉的早餐供应服务。
为确保早餐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公司逐步建成营养粥生产线、传统小吃生产线、传统节日饮食文化餐品生产线、全自动馒头包子生产线、全自动豆浆生产线、传统小吃生产线、粥类生产线、全自动米饭生产线、净菜烧菜炒菜蒸菜系列生产线。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1]15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鄂政发〔2010〕6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要求(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稳定我市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产业化经营,保障蔬菜、畜禽、水产等“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实现农民增加收入、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重点抓好菜、肉、蛋、奶、鱼、果等产品生产。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规模化、标准化基地生产的“菜篮子”产品占全市产品总量的70%以上;全市菜地(含西甜瓜面积)稳定在10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400万吨,产值70亿元。
十大优势蔬菜(萝卜、山药、辣椒、莲藕、山野菜、蜜本南瓜、荸荠、刀豆、甘蓝、青毛豆)的播种面积达到40万亩,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总数达到30家以上,现代市场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基本形成,蔬菜质量实现可追溯,全市菜地保有量达到68万亩以上,蔬菜生产自给水平稳步提高,保障供应。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25•【字号】黄政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黄政发〔201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25日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目录前言1一、背景与基础4(一)发展背景4(二)发展基础5(三)存在问题8二、总体要求9(一)指导思想9(二)发展原则9(三)发展定位10(四)主要目标11三、空间布局12(一)两大核心12(二)三大组团14四、重点产业16(一)现代中医药16(二)绿色健康食品19(三)健康养生旅游21(四)医疗卫生与养老23(五)运动健身25五、重大工程27(一)大健康城市品牌创建工程27(二)中医药文化传承工程28(三)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工程28(四)大健康重点企业培育工程29(五)大健康助推乡村振兴工程29六、保障措施30(一)加强组织领导30(二)强化政策保障30(三)强化资金保障31(四)加强人才保障31(五)抓好重大项目32(六)营造良好氛围32(七)加强监测考核33前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长远发展和时代前沿出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
坚定不移实施这一战略,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扎实的健康根基。
“健康中国2030”把发展健康产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到2030年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范文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贯彻好新《食品安全法》,大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管控体系,确保公众食品安全,根据《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建政办函(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平安xx”目标,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成员单位协同。
要加强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
我街道作为xx市创建活动的乡镇(街道)之一,政府要强化人财物保障,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创建试点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专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查找问题,消除隐患。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街道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难攻坚,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健全机制,落实长效。
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机制、考评机制,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检查责任和抽检监管责任)的投入保障机制、“一办两所两员三中队”〔镇街食安办,两市场监管所、三城管中队,专管员、信息员〕的基层网络体系,巩固成果,固化经验,构建长效监管新机制。
(四)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坚持满意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粮食局•【公布日期】2020.10.13•【字号】鄂粮函〔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发改委(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粮食局2020年10月13日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筑牢守好安全底线,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制定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以下称“两个安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底线思维。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工作要求,切实筑牢守好安全底线。
(二)坚持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粮食系统和粮食收购、储存和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指导,依据职责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压实主体责任。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4•【字号】黄政规[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11〕10号)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黄冈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8月1日市政府第八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黄冈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8〕59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冈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为满足广大市民生活和工作需要,切实保障城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交通、城市规划、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工商行政等公共事务和秩序进行管理执法的活动。
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是黄冈市城市规划区,重点是城市建成区。
城市规划区内、建成区外的执法活动,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安排。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本市城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管理工作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新闻、教育、文化等单位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宣传。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行使与省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应的职权。
城区内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再行使已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黄冈”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黄冈”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31•【字号】黄政办发〔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黄冈”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健康黄冈”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31日“健康黄冈”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按照省委《“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健康黄冈”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健康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和组织实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建立,项目实施有新进展,相关指标稳定达标提升,城市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一)普及健康生活1.夯实健康教育阵地。
新建或改造健康主题公园10个、健康长廊100个、健康教育宣传栏1000个,每个县(市、区)要在电视台开设健康专栏。
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2.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加大《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力度,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深化控烟宣传教育和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每年每个县(市、区)创建无烟单位6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政府)3.开展健康“细胞”建设。
深入推进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社区、健康镇村、健康家庭等建设活动,夯实健康城市基础。
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大会暨市食安委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大会暨市食安委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为全力贯彻落实好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大会暨市食安委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特别是**市长的讲话精神和安排部署,现在我们继续开会,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下面,结合我县实际,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坚持目标导向,围绕指标抓创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乡镇、部门务必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按照创建考评事项,主动认领、全力推进各项创建任务,争取为**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吃细标准、统筹兼顾。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来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涉及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示范引领、否决项6个方面评价要点,分有党政同责、投入保障、管理责任等30个大项和70个小项创建指标,涵盖的单位多、内容广、指标细。
大家务必吃透创建工作评价细则和前置要求,特别是市场监管局作为业务牵头部门,一定要精心做好培训指导,确保各单位紧扣标准、精准发力,圆满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
二是吃准重点、查漏补缺。
目前我们还存在部门参与积极性不高、宣传氛围不浓厚、示范引领项目不多、点位打造力度不够等问题,特别是“示范引领类”项目既是我们的短板,又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重点,分值高达45分,权重占比超过1/3,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创建成功与否。
各乡镇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经商科信、发展改革、公安等市对县有打分任务的部门,今年至少申报1项食品安全创新工作,以创新亮点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是吃透红线、筑牢底线。
在《评价细则》中,涉及5个一票否决指标,第一个是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第二个是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第三个是三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因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约谈、整改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导致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第四个是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80分;第五个是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未达到98%。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6•【字号】黄政办发[2012]48号•【施行日期】201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黄政办发〔2012〕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黄冈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许可和日常性监管;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日常性监管,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负责对餐饮业的食品、餐饮具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检验;负责向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负责建立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负责公布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并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参与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处理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的咨询、投诉、举报的有关事宜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对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干式点心(含油条、烧饼、包子等简易小吃服务)和湿式点心(面条、混沌等)餐饮类现场制售食品的行为监管;负责对已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咖啡店、茶楼(馆)、歌厅、网吧等为顾客提供相关餐饮服务的监管;负责对有固定场所和相关证照的“餐饮夜市(大排档)”、“农家乐”、“农家宴”等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管;承担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根据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厅字〔xx〕19号)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标准的通知》(xx食安办字〔xx〕10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xx区、xx区、xx经开区、xx新区为核心区域,带动全市各地同步开展,形成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创新驱动、各具特色,全域创建的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要求,以实现依法治理、守住安全底线、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全程监管、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共建共治为主要途径,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加快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着力提升食品安全问题治理能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扶持诚信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引导食品行业向守法自律诚信转变,为社会和公众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推动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监管所需人、财、物得到有效保障,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支撑能力切实提升;“四有两责”有效落实,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及时防控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行业守法诚信,食品产业良性发展,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位居全省前列,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到xx年我市本级获得“xx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同时带动3个以上的县(市)获得“xx食品安全示范县”命名,创建4个以上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责、部门共创、社会参与的原则,促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推动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
最新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备注: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精简精准费供材料,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信息系统填投。
2.《评价细则》所称食品安全包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所称食品安全监管包含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抽检和执法稽查等相关工作。
3.《评价细则》中涉及百分比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规模以上企业和单位: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总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年销售额在2000万及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单位)。
5.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4亿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
6.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专业”统计口径: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贮藏与加工、食品工艺、烹饪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和检验(检测)、乳品工程、粮食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化学类、材料类、园林类、畜牧类、预防医学、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卫生检脸、法律、药学类、生物工程类等,或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年以上。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街道办事处为全面提升县城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调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篇)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不断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济南市____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____(长食药安协委[____]____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___为指导,全面落实____,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监管力量,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主要包括____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乡镇(街道)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
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重点开展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上所有餐饮店全部达到示范店要求。
在此基础上再命名示范园区、示范街。
每个乡镇创建一个餐饮示范店、一家公共食堂。
大学园区、水鸣街及乡镇餐饮单位、食堂创建单位名单有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于____月____日前报法制科。
三、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
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____餐饮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知》及《____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餐饮单位考核表》,并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
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为自查阶段,各餐饮单位根据时间及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查自纠。
(三)整改督导阶段。
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为整改督导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分工,对所辖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pptx
(三)食品安全状况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县食品安全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群众 满意度测评、抽检监测等,并结合县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测评情况,综合形成食品安全状况评价结果 。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考核内容要点
附件
考核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点
有关说明:
.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调整,由县食品安全办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 确;
.即时性工作由县食品安全办根据工作有无及难易程度情况确定具体分值,在当年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相 关成员单位拟纳入即时性工作考核事项,报县食品安全办统筹);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品安全办)受县食品 安全委员会委托,会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相关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工作。
县食品安全办及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客观公正、推动创新、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 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工 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 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市食品安全改 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定,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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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4‟20号)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湖北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拟在我市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为今后创建省级和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打下坚实基础,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促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带动提升全市各级各层面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试点标准
食品安全城市能代表我市食品安全整体工作的最高水平,对市内乃至省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能够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人民群众对城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肯定和认可,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一)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城市应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
食品安全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
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
三、试点范围
为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稳妥开展,突出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定选取武穴、黄梅、罗田三县市作为先行试点城市,探索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为下一步参与全省和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打好基础。
四、基本原则
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统一部署,政府主导。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创建
试点工作。
试点县市人民政府是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对照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和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好创建试点工作。
二是健全机制,突出实效。
试点县市要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当地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是抓住重点,积极创新。
试点县市要紧紧抓住当地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多方协作,全面推进。
试点县市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
五是科学评价,群众满意。
食品安全城市考核评价工作将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城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尺。
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
2015年6月底前,市食药安办制定黄冈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及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各试点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考核评价细则,报市食药安办备案后印发,全面启动创建试点工作。
(二)组织创建阶段。
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底,各
试点县市根据黄冈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及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把握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
(三)考核评价阶段。
2016年10月至11月底,各试点县市于2015年12月底前向市药食安办报送试点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试点县市自评的基础上,市食药安办组织对试点县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公示命名阶段。
2016年12月底前,市食药安办根据考评结果,将“黄冈市食品安全城市”名单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审核,并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5天),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通过社会认可的城市予以命名。
六、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考核标准。
2015年6月底前,市食药安办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食药安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制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及考核评价标准,经市食安委审定后,上报省食药安办备案。
(二)加强创建工作督导。
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时间节点,市食药安办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试点城市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同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三)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
坚持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判定食品安全城市的根本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方法,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
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实施创建工作动态管理。
在创建工作中,创建试点城市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形的,取消试点县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资格。
获得“黄冈市食品安全城市”命名后的试点城市,出现上述情况的,立即撤销命名并向社会公布。
(五)建立创建工作激励机制。
对获得“黄冈市食品安全城市”命名的试点县市,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奖励;优先支持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项目建设;将创建结果作为对试点县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纳入本级政府重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充分保障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组织和动员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创建工作,明确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科学评价。
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创建重点,参照《黄冈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制订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实施细则,确保“高标准、高起点”,体现食品安全创建城市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监管实效等各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要制定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将其作为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重点方法。
群众满意度调查应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执行,选取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保
证足够的样本量,调查的内容包括群众对城市食品安全现状总体上的满意程度,对政府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调动社会监督积极性、科普宣教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认可程度。
(三)广泛宣传,凝聚共识。
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严肃纪律,节俭高效。
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纪、节俭高效,确保创建活动客观公正、创建结果有效可信。
要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