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增强联系代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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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双联系制度内容

人大双联系制度内容

人大双联系制度内容
人大双联系制度是指人大代表与所联系的单位和人民群众之间
建立联系并进行沟通、协调和监督的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1. 代表联系单位,人大代表根据自身的工作背景和履职范围,
联系所在的单位,例如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学校等。

代表
与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单位的情况、问题和需求。

2. 代表联系群众,人大代表还要与所代表的人民群众进行广泛
接触和交流,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意见和建议。

代表可以通过走访、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与群众进行互动。

3. 代表履职报告,人大代表需要定期向所联系的单位和人民群
众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履职情况。

代表可以通过书面报告、会议
汇报等形式,向联系单位和群众通报自己在人大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果。

4. 代表提案建议,人大代表可以根据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代表提案,向人大提交议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代表提案可
以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环境保护、民生福利等各个领域。

5. 代表履职监督,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要接受单
位和群众的监督。

他们需要及时回应单位和群众的关切和问题,同
时接受人大及其相关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人大双联系制度的目的是加强代表与单位、群众之间的联系和
沟通,使代表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代表的工作更贴近实际情况,更
符合人民的利益。

这一制度有助于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效果,增强人大代表制度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希望和要求

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希望和要求

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希望和要求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希望和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是全体代表选举出来的,是县委任命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希望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尽心竭力推动科学发展;坚持亲民为民,全心全意为民谋福祉;坚持锤炼提升,增强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主动融入临城跨越发展的宏伟大业,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促进临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要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

依法履行好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基本任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强化大局意识,发扬民主,增进团结,提升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要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是履行职责的基础。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学习新理论,掌握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国家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人大业务。

通过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履职能力,为做好人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要发挥各业领头雁作用,提升监督效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方方面面,既有知识优势,又有信息优势,有利于集体行使权力,履行监督职责。

搞好监督工作,不仅要善于监督,也要敢于监督。

要选准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讲究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干到点子上,督在关键处。

四、要依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制度》规定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常委会工作的关系,要服从常委会工作的需要,努力做好常委会工作。

要围绕县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代表关注的焦点、群众反映的热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反映民愿,讲真话,做实事,解民忧,努力提高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决策能力和决策质量,真正把常委会建设成为县委信任、政府信服、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

人大会议心得体会

人大会议心得体会

人大会议心得体会【篇一:人大工作心得体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的必然要求。

而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力的主体,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生活在人民群众中,最清楚人民群众的想法和愿望,最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也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行使的效能。

地方人大常委作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机关,是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承担着为人民代表大会服务、为人大常委会服务、为人大主任会议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的重要任务。

必须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为“三会”、为人大代表服务的水平。

一、明确前进方向,政治上要立场坚定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而且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最广泛的拥护。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最好的组织形式和实现形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

几十年人大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才能真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督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努力开展工作。

人大三联系制度

人大三联系制度

人大三联系制度
人大三联系制度是指在我国基层政治生活中,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选民之间建立的联系机制。

这种制度是在我国实行代表制民主的过程中形成的,其主要作用是弥补代表制民主的不足,使代表更加贴近选民,更好地代表选民的利益。

具体而言,人大三联系制度包括三个环节:代表选举、代表考察和代表联系。

代表选举是指选民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直接的方式选举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考察是指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以保证代表依法依规地履行职责。

代表联系是指代表与选民之间建立密切联系,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选民诉求,为选民谋福利,增强代表的代表性和服务性。

人大三联系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代表性和参与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民主监督。

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和人大代表充分重视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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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代表同题共答 代表工作迈出新步

四级代表同题共答 代表工作迈出新步

四级代表同题共答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作者:岱功为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24年第01期开局之年谋新篇。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代表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把发挥代表作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作为全年工作主线,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全市近1.5万名各级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万名人大代表在行动”学习实践活动,立足夯实基础,推进工作创新,促进代表履职,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完善联系代表机制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针对开局之年的特点,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分工情况,落实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

经过广泛意见征询,确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517位市人大代表。

在这一年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座谈、走访、电话、微信、邀请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增强联系实效、拓展联系深度。

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一年召开两次联系代表座谈会,代表意见建议经汇总整理后被转送市“一府一委两院”。

既通“天线”又接“地气”的交流方式,将常委会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落实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行业和领域代表制度。

在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625名。

各委员会结合立法、监督工作,邀请代表深度参与立法、执法检查、专项监督、专题调研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优势,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提高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比如,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开展面向本市四级人大代表的问卷调查,广泛了解人大代表对本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两年多来的感受、愿望和期待,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深化“连心桥”建设联系群众零距离、全天候市人大常委会统筹指导各区人大不断深化“家站点”建设,推进提质增效,打响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亮丽品牌。

按照“方便群众上门、务求联系实效”标准原则,各区人大进一步优化完善“家站点”布局,不仅在生活圈建,而且延伸到企业、园区、楼宇等工作场所,让更多在职群体能够就近找得到人大代表、反映得了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发挥更大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发挥更大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发挥更大作用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人大权力。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直接谋划者和践行者,是人大常委会的主体,其履职能力决定着人大常委会整体作用的发挥。

那么,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样才能助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一、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要意识到人民选我当代表,代表选我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是非常大的荣耀。

要有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

要积极出席常委会会议,开会就是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通过参加这些活动,可以更有效地掌握被监督对象的工作情况,作到知情知政,从而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发言言之有物,提出真知灼见,监督并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二、提升调查研究能力。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高综合分析能力、见微知著能力、参与决策能力的重要途径。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方法,作为行使职权的基础工作来抓。

要围绕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的议题、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民生民权中的焦点问题进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群众中去了解真实情况,了解民心民意,取得第一手材料,为常委会发言、审议提供扎实的基础。

三、善于监督敢于监督。

敢不敢监督、善不善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直接影响着组成人员职能作用的发挥。

不敢不善就无法履行职责,无法发挥作用。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水平直接决定着会议审议的质量,影响着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

审议期间,组成人员要敢于发言、善于发言,发言中切忌抓不住主要矛盾,要实事求是,紧扣主题,不说题外话;熟悉情况,不说外行话;把握分寸,不说过头话和假话,不说没有根据的话和道听途说的话,分析要透彻,论据要充分,让人大的审议活动成为反映民意民心、提出良方妙计,推动政府工作大平台。

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

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

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保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进程的推进,代表联系工作制度也在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

本文从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重要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基础和保障。

只有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需求,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履行好人民代表的职责。

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提高人大代表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

通过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和建议提供有力保障。

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代表,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性和法治性。

二、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近年来,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在各级人大中得到了广泛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越来越多的代表重视联系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积极履行职责。

但同时,代表联系工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代表联系形式较为单一。

目前,代表联系群众的主要形式有走访、座谈会、电话、信函等,但较为单一,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代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

代表联系频率不够均衡。

部分代表在选举期间联系群众较为频繁,选举结束后联系较少;有的代表在工作繁忙或者特殊情况下,联系群众的时间和频率不够。

代表联系内容不够深入。

部分代表在联系群众时,只是了解一些表面情况,难以深入了解群众内心的需求和诉求,导致代表提案和建议的质量受到影响。

代表联系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在立法、监督、激励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措施丰富代表联系形式。

除了现有的走访、座谈会、电话、信函等联系形式外,还可以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立代表与群众之间的常态化联系,方便代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3.07.02•【文号】•【施行日期】1993.07.02•【效力等级】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一九九三年七月二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常委会组织制度建设,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维护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地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熟悉宪法和法律,掌握行使职权所必备的知识。

第四条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工作,其他社会活动要服从常委会工作需要。

第五条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出席常委会会议。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常委会全体会议的应通过常委会办公厅向委员长请假,不能出席常委会分组会议的应向分组会议召集人请假。

每次会议由办公厅将会议出席情况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第六条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的各种会议上,应当遵守议事规则和其他有关程序性的规定。

第七条常委会会议举行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就会议议题做好审议准备。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分组会议上的发言,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

第八条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参加对议案的表决,并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

会议主持人宣布议案交付表决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再对该议案发表意见,但与表决有关的程序问题,不在此限。

第九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照规定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

视察时不直接处理问题;所带工作人员要力求精干。

第十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08•【文号】•【施行日期】2024.05.08•【效力等级】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12月1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24年4月1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委员长会议修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规划,统筹做好法律案审议和起草工作《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对本届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

结合分解落实立法规划,与中央有关方面的工作要点、计划相衔接,对2024年度法律案起草和审议等工作作如下安排: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力争年内提请审议。

为什么要联系如何联系联系后怎么办——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三个议题

为什么要联系如何联系联系后怎么办——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三个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人大代表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16年9月印发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如何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还对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加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保障和指导提出了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要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指出“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新时期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指导意见。

但是有关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依然有一些基本的问题,需要讨论与分析。

本文主要就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为什么要联系?如何联系?联系后怎么办?一、为什么要联系?本来是不需要问为什么的问题,因为人民代表人民选,代表人民的代表自然就要联系被代表的人人大制度研究□郎友兴余恺齐——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三个议题为什么要联系?如何联系?联系后怎么办?目前,由于领导或机构本身的要求,不少人大代表积极和经常地联系群众,但问题在于重联系而轻落实、流于形式。

如果联系的成果不能有效地落实,缺乏完善的后续督办制度,那么,前期的一切联系的努力都不再具有意义。

如果没有成果转化,时间一久群众和代表两方的动力就会衰减。

012民群众。

但是还提出为什么这一问题,实际上反映的是我们的制度还不能有效运行的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江苏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驻会委员明确分工,负责联系各代表小组;兼职委员分别联系所在代表小组,除尘并参加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

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根据会议内容,分批安排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参与讨论并可发表意见。

每届任期内原则上安排每位人大代表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

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太仓人大》网站和其它书面材料向人大代表提供信息,使代表了解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对作出的有关决议。

人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上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可通过《太仓人大》网站、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随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分工及时处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办公室要及时汇集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区别情况,交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代表。

六、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或专题调查,了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的情况,并及时转达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按照有利工作、方便活动、讲求实效的原则,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活动。

代表小组每两个月至少活动一次。

可以几个小组联组进行,可以邀请当地的全国、江苏省、苏州市人大代表参加,也可邀请部分镇人大代表参加。

八、为便于人大代表履行职务,代表所在的单位要提供必要的条件。

九、市人大常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组长例会,通报常委会工作、交流各代表小组活动情况等。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建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建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建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县政府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政府督查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议以后,县政府根据审议意见,于11月19日召开专题推进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各承办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了“三个到位”。

一是与代表沟通联系到位。

各承办单位针对今年承办的代表建议,再次与建议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真正了解代表意图,切实让代表满意。

二是对建议答复情况要自查到位。

各承办单位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建议答复情况进行了自查。

对于答复不规范、过于简单的建议,重新进行答复,明确了办理措施、取得效果和目前进展。

三是对无法办理的建议要解释到位。

今年因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共4件建议,12月16日、17日,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人大选工委、承办单位逐一与代表见面,说明情况,取得代表的谅解。

对此,代表比较满意。

12月9日至12月18日,县政府督查室通过与部分代表见面、电话询问等形式,征求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是否满意,代表均表示满意。

二、关于注重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的建议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承办单位做到件件有答复,答复有实际内容,有明确意见、有针对性,不说大话、空话,不能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现- 2 -。

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怎样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好国家权力,不仅关系到人大代表整体作用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成效和国家权力的行使。

人大代表如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从代表的自身素质情况看。

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各条战线,文化知识、认识水平和工作经历各不相同,履职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异。

并且代表多数是兼职的,对法律知识、人大业务一般了解较少。

有的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还缺乏认识,代表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

从人大工作的客观需要来看。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将逐步到位,人大代表肩负的工作职责也更加繁重。

另一方面,人大工作的特点不仅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而且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代表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全局观念、群众观点和把握全局、处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对于每位代表来说,都有一个如何适应角色和适应人大工作需要的问题。

由此可见,人大代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十分必要。

提高自身素质,应该做到以下四点:1、思想上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人大代表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些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是宪法赋予的。

作为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不可能人人都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我国借鉴资本主义代议制这种民主形式,实行社会主义代表制,即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和决定者,是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联系代表:筑牢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

联系代表:筑牢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相 对 固 定 联 系 市 人 大 代 表 , 样才 更 有效 , 怎
而 不 是 走 形 式 ,这 是
大 家 经 常 思 考 的 一 个 问 题 。 经 过 两 年 的 实
践 , 组 成 人 员 形 成 一
个共 识 :围绕 常委 会 重 点工 作开展 联系 活
员 开展 联 系 活 动 做 到 有 计 划 、 主 题 、 有 有
基层群众 中认真听取意见 ,并很 负责地
把群 众 的 意见 如 实 客 观 地 反 映 , 为 常 委
会 组 成人 员 完 成 好 审 议 任 务 、提 高 审 议
质量 提供 了大量的一手材料 。许 多市人 大代表反 映, 通过对常委会 工作的参与 ,
副主任 的带动 、 示范下 , 各位 委员也把联系活动作为履职的一项
重要 内容 , 出 时 间 积 极 安排 。据 统 计 , 8 % 抽 有 0 以上 的 组 成 人 员

年 开展 联 系 活动 2次 以上 , 许 多 组 成 人 员 已计 划 本 届 内要 上 门走 访 所 联 系 的代 表 至 少 一 次 。 培 、 克 敏 、 雄 伟 、 丽 等 市 安 洪 张 王

络 > )
代 采 表风 臣墨 墨田 四 雹 国
联系代表 ● 筑牢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
。张 贤
开 展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联 系 市 人 大 代 表 活 动 ,是 常 委 会 加 强 自身 建 设 、 高工 作 质 量 和 水 平 、 进 民意 机 关 建 设 的重 要 途 径 提 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豪召开所联系的代表座谈会
上海人大 2 1 0 0年第 4期
代表风采

浅谈增强人大意识

浅谈增强人大意识

---------------------------------------------------------------范文最新推荐------------------------------------------------------浅谈增强人大意识浅谈增强人大意识文章标题:浅谈增强人大意识最近,省委、市委相继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研究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人大工作。

这是一次重要的工作会议,必将推动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

但是,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例如普遍存在人大意识不足问题,影响是不容忽略的。

在干部思想方面,有“人大是二线”等不正确认识;在工作实践方面,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对人大制度知之不多,在讲话、行文中涉及人大的一些常识时有错误,工作中忽视人大作用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一府两院”一些工作人员对法律规定的接受人大监督不以为然;在社会层面上,相当一部分群众不清楚人大的职责,或者认为“权力机关没有权力”,等等。

如不从根本上解决人大意识问题,就会从各个方面对人大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是认识模糊,从而影响或阻碍人大制度的发挥,影响人大工作的开展,影响民主法治建设。

下面,本文试图从几个方面谈谈增强人大意识的问题,敬请同道斧正。

1 / 11一、从科学执政的视角,进一步提高加强党对人大工作正确领导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同时又提出“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的意志”。

笔者认为,这是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人大关系的基本方针。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和支持人大工作、发挥人大职能不是对立而是统一的。

党领导人民建立权力机关是为了让人民通过自己的权力机关成为国家、社会的主人。

其次,从宪法尊严上看,党只有通过人大才能更好地实现科学执政,发挥执政作用。

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几点要求

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几点要求

一、首先要有强烈的职责意识。

组成人员无论是主任、副主任还是委员,都是一种职务,职务就是一种责任。

有职务就要尽责任。

不尽责就辜负了党和人民及人大代表的信任。

人民选我当代表,代表选我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是非常大的荣耀。

要有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

要明白自己一个人代表着上万甚至更多的人。

不为人民和代表服务是不行的。

二、要克服一切困难出席人大常委会会议。

人大常委会就是常开会,开会就是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不开会就不能形成决议、决定等等。

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积极出席会议。

不要把自己看轻了,认为缺自己一个人不要紧。

有时候缺您一人真不行。

如缺您一人不过组成人员的半数就达不到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就不能开会;缺您一人或差您一张表决票,拟任命或免职人员就任免不了职务等等。

三、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

这些活动也是履行职责,是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必要形式。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参加这些活动,可以更有效地掌握被监督对象的工作情况,作到知情知政,从而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发言言之有物,提出真知灼见,监督并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四、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踊跃发言。

“会议”就是“大家集在一起开会审议”。

通过“审”和“议”,了解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和问题、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和步骤,促进某项工作的开展。

每一位组成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都应当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在分组会议上大胆发言,在联组会议上争取发言,把提请审议的议题议深议透。

审议发言要事先有所准备,力求有理有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便于落实。

五、平时要主动联系选民、搞好调查研究。

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功来练,走到那里就把调查研究搞到那里,走到那里就与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通过拉家常来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了解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这样你就会耳聪目明,了解下情,能代表群众意愿,反映他们的心声。

如何开展代表工作

如何开展代表工作

如何开展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平台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它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职务。

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探讨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目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普遍存在着对代表法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广泛;有些地方“一府两院”代表意识淡薄、没有为代表服务的制度;代表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经费不足;专门从事代表工作的专业人少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因此,我们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强化代表素质,活跃代表工作,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不断发挥代表作用的思路和方式,有效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开创了代表工作新局面。

一、多措并举,激活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支重要力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别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视不够,认识不明确,甚至漠视。

另一方面,有的代表只把代表职务作为一种荣誉,而轻视参加各种代表活动,不能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为此,我们通过各种措施和形式,为代表履行职务引好路,创造良好环境。

1、切实营造有利于人大代表作用的舆论环境。

既要充分利用自己办的刊物,宣传报道代表活动的情况,又要组织新闻媒体,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的宣传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先进事迹,提高了干部对人大代表的认识,营造重视、关心、支持人大代表的舆论环境,增强代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切实解决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活动提供物质保障。

为保证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我们注重落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针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落实难问题,我们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提出当年代表活动经费的安排意见,由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建立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要求专款专用。

确保人大代表订阅报刊、发放工资补贴及开展活动,促进代表工作的开展。

人大与“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应增强“三种意识”

人大与“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应增强“三种意识”

作者: 李保印
作者机构: 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出版物刊名: 人大研究
页码: 45-45页
主题词: 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制意识;执政为民;廉政意识;“两个务必”;作风建设;
公民权利
摘要:一、增强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应当重视依法作决策、定规划、抓实施的问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专家咨询、社会公示、民主审议、法律监督等运行机制,从制度上规范、制约从政行为和司法行为,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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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必须注重联动互补。

以往,一提到代表联系,人们往往就会认为是单纯性的接触代表,如请上来座谈、走下去访问、见见面、谈谈心、问问情况、征求意见等等,这种接触性联系法,实质上是很初步的,尽管很有必要,然而却是很不够、不全面的。

从代表联系实践的总体要求来看,这仅仅是微观上的代表联系,充其量只能算是零打碎敲的联系代表,还不适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转机制的需要。

从宏观上看,代表联系应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宗旨出发,将尊重代表地位、保证代表行使职权、有利于代表履行义务、充分发挥代表等工作要求有机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实践中。

可以说,代表活动就是代表联系,但代表联系并不就是代表活动。

在人大代表活动中,不应是联系和活动相分离。

即是说,代表联系要寓于代表活动之中,融于代表自身建设和人大监督,发挥代表职权诸项工作之中。

因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联系代表时要根据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围绕人大监督任务,注重开展联动互补的代表活动,如通过各种形式听取代表的情况反映,征求代表对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意见,与代表联名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和批评,与代表共商并选定专题开展调查、检查、视察、质询、询问等活动,并在活动中做到对代表知心、知行、知果。

通过开展联动互补的代表活动,更好地促使代表履行职权、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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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增强联系代表意识
王广明王世智
地方人大工作的核心问题,是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其代表作用,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力落到实处。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识,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应增强“四种意识” 。

一、摆正位置,增强角色意识。

《代表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会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

可见,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既是本级人大的代表,又是本级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者。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是由本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有义务为人大代表行使职权提供各种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这种帮助和指导不是领导,不是发“指示”、下“命令”,也不是对代表实施监督,而仅仅是支持和提供各种条件。

所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密切同代表联系的时候,要自觉摆正位置,满腔热情同本级人大代表打成一片,使自己成为本级人大代表的主心骨和“勤务员”。

二、联系代表,增强职责意识。

一要明责。

《代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活动的参与。

”《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必须从思想认识到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是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
席、副主席的职责之一,并认真履行联系人大代表的职责。

二要履责。

在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中,要做到“四到位”:将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和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办理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的情况了解掌握到位;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和参加活动的履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研究解决到位;将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到位;将人大代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关心,对其特殊困难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到位。

三、转变观念,增强主体意识。

《代表法》第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关键是要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一要营造氛围,激发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热情。

代表在本级人代会期间的工作是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成人代会期间的各项议程,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

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要充分发扬民主,激发代表的工作热情,使代表们积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好职权,充分体现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

二要精心组织,引导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

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是本级人代会工作的延续和发展。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要本着便于代表参加活动的原则帮助组成代表小组,组织并参加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形式的视察、调查、检查等活动,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四、明确定位,增强服务意识。

《代表法》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

”工作中,人大常委会机关要根据法律对自身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的定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代表学
习培训。

目前我国的人大代表除极少数担任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的是专职以外,其余都是兼职的,工作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熟悉人大知识的较少。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应有计划地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

二是为代表知政问政做好服务。

如适时召开政情通报会,及时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协调落实交通工具、食宿以及必要的活动经费等,保障代表视察、调查等活动得以开展;在人代会前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走访选民或者选举单位,让代表了解有关情况,把握全局,以便向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等。

三是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

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要选择一部分群众最关心且经过努力很快可以解决的,督促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研究确定解决的办法和时间,并通过适当方式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对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对有些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应向提建议的代表实事求是地解释清楚,以求得充分理解。

对敷衍塞责或逾期不办,造成代表强烈不满的,本级人大和本级政府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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