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 立 浦: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的专项意见 20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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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中小股东权益保障评价报告

2009年度中小股东权益保障评价报告

资者的知情权,使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运 退步。这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营状况 ,做 出合理决 策 ,从而 有效地 规避 风 险。
息的规范。我国目前还没建立一个完善的预
年 报 是 投 资者 了解 上 市 公 司在 过 去 的 测 性信 息披露 体系 ,相关 的财 务信息 仅停 留 一年 中公 司治理 、经营 状况 等各 方面情 况的 在 赢利预 测和 业绩预 告的 粗浅水 平 ,大部分
为 7 .8 联关 系 ; 83 分 O2 分
面 ,包括 :()关联 交 易信息披露 质量 亟待 1
5 .3 5 6 分
从 股 东 的 知情 权 、 参 与 权和 收 益 权 的
( ) 三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 当充分披露 加上来。 这一变化受到广大中小股东的认可。 司投资者关系网页内容是否丰富、充实并及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 下内容: 图4 显示 ,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 中有 时更新?”“ 是否建立 了公开可查的投资者 关公司财务绩效和经营活动的报告和分析更 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是否积极与投资者
和惩罚力度的执法与监督机制,是保护投资 列报方式和核算方法,着眼于净资产及股东 始重视的一项工作 自中国证监会 20 年 05
者知 情权 的挑战 ( 1 表 ) 。 财 富的 增加 ,从而 引导投 资者将 注意 力从原 发 布 了 《 市 公司 与投 资 者关 系 工作 指 引》 上
露的准确性、信息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取得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有效监管,加大了 分上市公司在年报中逐步增加了 自 愿性信息
了明显的进 步 。样 本公 司知情 权的平 均得 分 对信 息披 露违规 事件 的处 罚力度 ,促进 了上 披 露 的内容 ,受 到了广大 投 资者 的欢 迎 。但 为 6 .5 。另一 方面 ,我们 也看到 上市 公 市 公司年 报质量 的提 高 。 31 分 这 种做 法 尚属少数 监管 部 门应 采取 措施积

力合股份: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0-04-20

力合股份: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0-04-20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如下: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综述(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规范运作。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

为规范股东大会议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接受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为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现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两名。

4、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战略委员会主要对公司长1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选任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200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200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2009年,公司在大力实施低成本战略,努力克服金融危机所带来影响的同时,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优化重构高效有序的业务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价值链的“四流一链”管理体系工作和“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及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风险及管理风险,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现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1.公司现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绩效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检查监督负责;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并履行公告义务。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

2.公司遵循制衡性原则,结合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立职能管理部门。

报告期内,职能管理部门由2008年度的14个变更为13个,主要是撤销原料部,设立原料分公司。

通过重新配置原料分公司,使整个原料采购工作更能适应公司的资源发展战略。

各部门都制定有各自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各自的权利与责任,做到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国脉科技: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解读

国脉科技: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解读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有效,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现将公司 2009 年度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界定公司各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问责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确保各部门、岗位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构成。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2009]:制定、分析与评价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2009]:制定、分析与评价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2009]:制定、分析与评价发布时间:2010-6-11 5:52:13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陈汉文一、引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2002 USA)的颁布引发了全球对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管制热潮。

我国中央五部委于2008年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2010年颁布了《配套指引》,以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上海证券交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分别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注册会计核实评价意见。

随着一系列内控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企业内部控制强制披露成为趋势,内部控制相关议题的研究在我国蓬勃兴起。

不过,目前中国1671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究竟如何?什么样的内部控制才是最佳实践?好的内部控制应当如何体现?企业应当如何建立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目前尚无一致看法。

这些问题的核心在于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我们认为,建立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意义在于:观察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助益上市公司管控水平的整体评价与利益相关者的投资及信贷决策;便于政府监管,促进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指导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倡导良好内部控制文化;为学界提供内部控制实证数据,提升内部控制研究水平。

二、现有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目前研究中使用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主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直接根据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信息作为指标,如管理层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审计师的审核意见等,现有研究大多采用这种方法。

二是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来评价内部控制质量。

三是通过构造指数来评价内部控制质量。

目前看来,现有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均有不完善之处,这制约了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因此设计科学合理的内控控制评价体系为当务之急。

三、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一)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根据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构建内部控制评价系统需坚持以下原则:1、全面性。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调查分析报告
考;二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现状;三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状况。
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及评价等各方
面都有了积极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大部分上市公司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提高了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
机制等方面的认识持续加深。同时,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揭示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方面仍存在
一些问题。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并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在更加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的现状,
以寻求利用内部控制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企业运营水平的途径,在前两年的调查已经对内控的普遍
性情况有了一定程度了解的基础上,2009年的“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调查”采取统计分析与问
27%的
(95家)自觉披露企业。
.
外部审计师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情况
在这
353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企业中,
51%的企业(180家)披露了内控审计
意见。
通过对外部审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进行分析,我们注意到,这些审计所遵循的专业标准较不
统一,发表意见的保证程度和意见段这些重要内容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审计报告提供的鉴证度
到的障碍和问题,主要有: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不足,未纳入考核体系进行
监督,内部控制的长效机制尚未成形。
2.2 2009年调查情况介绍
随着上市公司对监管要求的理解以及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认知度的提升,对其内控有效性
评估结果进行披露的上市公司逐年增加,可以获得的内控相关公开信息也较以前年度有所增加,
例如,大部分公司为应对金融危机而组织了内部控制的梳理工作,许多公司内部审计部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对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1,321,152.39元,由于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1,693,758.84元,本年度的实现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2009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0,372,606.45元。

董事会建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此无异议。

二、关于200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已建立,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有运营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 2009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董事意见根据证监会、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以下简称“ 120号文”)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以下简称“ 56号文”)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截止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核查如下:1、2009年末,公司已无对外担保。

东方财富: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0-04-27

东方财富: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0-04-27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股票代码:300059股票简称:东方财富二〇一〇年四月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并出具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现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前身系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0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7日由上海东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49号文的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89号文的同意,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东方财富”,股票代码“300059”,发行后总股本为14,000万股。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咨询、策划,商务咨询,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为互联网广告服务和付费金融数据服务。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目标及遵循原则(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l、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3、保证会计资料的提供及时、真实和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

标题:深度解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是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增加投资者信任的重要环节。

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作为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自评的工具,更是关乎公司治理和合规层面的重要文件。

一、什么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是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时所使用的文件,它包括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标准和流程、评价结果及改进建议等内容。

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公司能够系统、全面地评估自身的内部控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的深度解读1. 标准和流程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时,公司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符合标准和流程的评价方法。

这一部分在底稿模板中应当详细描述评价标准和流程,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评价结果底稿模板中需要对评价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类,包括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已经实施的改进措施及效果。

这一部分也应注重对关键风险的评估和披露,以及对影响公司治理和合规的要点进行突出。

3. 改进建议根据评价结果,底稿模板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包括改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流程等方面的建议。

建议也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工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应当视为公司治理和合规的重要文件,严谨对待。

公司在使用底稿模板进行自评时,应重视其真实性和全面性,不断改进评价方法,以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总结回顾:在本篇文章中,我们深入探讨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底稿模板的重要性以及深度解读,探讨了标准和流程、评价结果和改进建议等多个方面。

通过对该主题的全面解读,相信读者已经对底稿模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理解。

我也共享了自己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更多参考和启发。

东方财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1-04-27

东方财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1-04-27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一、公司基本情况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0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7日由上海东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由沈军、鲍一青、史佳、陶涛和左宏明5个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2005年1月20日批准成立,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07年10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新增股东熊向东、徐豪、陆丽丽、詹颖珏、张森、程磊、廖双辉、陆威、吴善昊、范敏、吴治明和杨凯瑜等12个自然人。

根据公司2007年10月25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7,895.00元,溢价99,842,105.00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增股东深圳市秉合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认缴。

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7,895.00元,变更后的股东为沈军、熊向东、徐豪、陆丽丽、詹颖珏、鲍一青、史佳、陶涛、左宏明、张森、程磊、廖双辉、陆威、吴善昊、范敏、吴治明、杨凯瑜等17个自然人和深圳市秉合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07年10月31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股权转让,新增6名股东,变更后的股东为沈军、熊向东、徐豪、陆丽丽、詹颖珏、鲍一青、史佳、陶涛、左宏明、王敏文、张森、程磊、陆利斌、王正东、廖双辉、罗会云、陆威、吴善昊、范敏、吴治明、杨凯瑜等21个自然人和深圳市秉合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法人投资者。

根据公司2007年10月31日股东会决议、协议和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

截至2007年10月31日,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3,852,074.72元,评估值为207,824,357.93元。

中科电气: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科电气: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对中科电气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一、中科电气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一)控制环境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结构的科学性和各职能机构的相互制衡,也充分反映了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控制的态度。

公司本着稳健、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营造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结构设置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管理控制方法公司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实现管理当局对整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有效控制和监督:(A)制定年度经营方针计划、编制年度总体预算、明确年度发展纲要;(B)比较实际业绩与计划目标,并将比较差异结果通告有关层次的管理人员;(C)调查偏离期望值的差异原因,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改善措施;(D)定期召开总结会,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和研讨产生的原因,并找出对策加以改善。

3、内部审计公司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督查公司行为,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负责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作出合理评价。

伊立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XXXX年10月)

伊立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XXXX年10月)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一)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六)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八)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知悉大事项的人员,在公司重大信息事项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规定,指定专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人,确保及时、完整地上报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确保公司董事会及时了解、知悉和掌握重大事项。

第三章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

具体包括:(一)董事会决议;(二)监事会决议;(三)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变更召开日期的通知;(四)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五)独立董事声明、意见及报告;(六)应报告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及公司内部重大投资行为;(3)提供财务帮助;(4)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5)租入或租出资产;(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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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心得体会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深南电A: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0-04-13

深南电A: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0-04-13

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09年度,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了内控制度修订工作专项机构,负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下:一、公司内部控制综述(一)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议事规则及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负责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

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三会”各司其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管理层则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制定和有效执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健全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及监管部门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根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行业环境,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者管理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募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伊 立 浦: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5-07

伊 立 浦: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5-07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 意 见 书[2010]邦盛股字第012号中国·北京·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首都科技中介大厦12楼 电话(Tel):(010)88891182(总机), 88892012, 88891923 传真(Fax):(010)88891131二○一○年五月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0]邦盛股字第012号 致: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其特聘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姚以林律师、杨云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0年5月6日召开的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宜及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及议案中所涉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后出具的。

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明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需要参照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时,应遵循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本规则是否有明确要求,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司均应充分披露。

第四条公司应当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获取的测试、评价证据为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提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保证提供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定期报告相关要求审核后,与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认定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者公司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重要提示”中对以上情况作出声明,并提示投资者注意阅读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章节中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要素:(一)标题(二)收件人(三)引言段(四)重要声明(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六)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第八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标题统一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九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收件人统一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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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松岗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盐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广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文华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 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商业银 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 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人结论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伊立浦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 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人对伊立浦《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无异议。
二、关于公司200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 定期存单金额为 2600 万元,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334,877.53 元为未及时转入专户的利
息收入。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于伊立浦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 具了《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1790号), 根据该报告,伊立浦200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2010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表:
关联交易类
关联方
与公司关联 预计2010年交 2009年交易金额
别 采购原料
佛山市南海奔达模 具有限公司
关系
同一实际控 制人
易金额(万元)
不超过 1600.00
(万元) 679.78
为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合理预算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经济环境,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 的方式在银行存放。2009 年 2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盐步支行专户的 26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 式存放,期限为 3 个月;将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专户的 1730 万元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期限为 3 个月;将存放在广东发展
三、关于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3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66 元。截至 2008 年 7 月 11 日止, 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8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8,999,900.0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800,099.95 元。 截至 2008 年 7 月 11 日止,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华验字 [2008]7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68,627,551.77 元,其中: 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627,551.77 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 1,661,123.71 元。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3,833,671.89 元。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8,627,551.77 元, 其中:于 2008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 8,627,551.77
---
17,010,000.00
190,300,000.00 113,833,671.89
存储方式 活期 活期 活期 活期 定期 定期 定期 定期 --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9,499,900.05 元,该费用公司已通过非募集资
金账户全部支付,于 2009 年 3 月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一、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保荐人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主要核查工作 2009年度,保荐人不定期对伊立浦进行了现场检查,列席了公司部份会议; 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伊立浦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审阅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查阅合同、报表、会计记录、审批手续、相关报告、三会会议资料、决议以 及其他相关文件;与公司高管、中层、员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现场调查及走访相关经营情况,从伊立浦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伊立浦内部控制情况 1、伊立浦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公司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并在董事会 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916,011.7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伊立浦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 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 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 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 均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 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 事会审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文华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将 1,7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定期存 款的方式存放,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该账户余额为 1,701 万元,系根据银 行规定存入 1 万元开户资金。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一 定差异,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投项目 的进展情况。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 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 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 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当募集项目的完成 期限超过预期,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的 50%时,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 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检查,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 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各项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 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的差异均超过 30%,除“研发中心扩建技术 改造项目”外,其他募集项目完成期限均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 期限。目前,公司仍在对该等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并将根据论 证结果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程序 报告期内,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伊立
的发展战略、审计、高级管理人员的推选、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同时,公司目前 设有26个管理部门,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分部门管理职责及岗位职责,明确界定公 司内部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问责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制,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独立的内部 审计部门,配有专职的审计人员,专门负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实施与监督检 查工作,现已开展了多项内部审计工作,对部分内控制度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文华支行专户的 17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
放,期限为 3 个月;将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松岗支行专户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期限为 12 个月;同意公司与保荐机
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补充协议。
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能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
责,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松岗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南海盐步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文华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松岗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南海盐步 支行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文华 支行
44001667246059003138 884132953408094001 482264153018170023307 104023505010000031 44001667246049888888 884132953408211001 482264153608510002022 1040236100100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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