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精选】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注2-2),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注2-3)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3)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4)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附件D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33)
附件E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34)
附件F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35)
附件G特种设备使用标志……………………………………………………(36)
附件H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40)
(7)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并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8)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傅顶和
北京世纪华侨城欢乐谷分公司周小三
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刘子龙
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肖北雁
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董晓霖
中石油管道局赵忠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康宝惠
北京华晶电梯维修中心有限公司郑永立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沈晓东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立申
(5)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0001-2010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11-201X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upervision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 Boiler(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年月日前言201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大锅规》)的立项任务书,要求以现有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2010)、《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等九个规范为基础,形成关于锅炉的综合规范。
2015年5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工作组,制定了《大锅规》的起草工作方案,确定了《大锅规》制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起草工作组和各专业小组分别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召开多次研讨会,形成《大锅规》(草案)。
2016年5月,在河南焦作召开起草工作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与修改,形成了《大锅规》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6 〕4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17年8月,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0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Equipment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on Manufacture, Installation, Alter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 8 月 8 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上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测中心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0001-2010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11-201X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upervision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 Boiler(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年月日前言2015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大锅规》)的立项任务书,要求以现有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2010)、《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等九个规范为基础,形成关于锅炉的综合规范。
2015年5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工作组,制定了《大锅规》的起草工作方案,确定了《大锅规》制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起草工作组和各专业小组分别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召开多次研讨会,形成《大锅规》(草案)。
2016年5月,在河南焦作召开起草工作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与修改,形成了《大锅规》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6 〕4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17年8月,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1.3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管理,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
1.4监督管理
1.4.1职责分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实施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Special Equipment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7年1月16日
前 言
2013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14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规则的制定原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内容、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分工,制定起草工作时间表,确定本规则的编制大纲。2014年9月,起草组在江苏召开起草组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49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5年3月和6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15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17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TSG介绍
触发放电间隙(TSG)介绍工作原理及应用杨荣2011-8-16触发放电间隙是一种可触发的放电间隙开关,根据其英语Trigged Spark Gaps 缩写为TSG. 通常它有两个主电极(邻近电极和对电极) 及一个触发电极.Trigged Spark Gaps is a type of triggerable spark gap switch, it abbreviated as TSG. Normally, it has 2 main electrodes (Adjacent electrode and Opposite electrode) and a Trigger electrode.触发管(Triggered Spark Gaps, TSG)结构示意图TSG 如何工作TSG 主电极间的气体主电极间的气体,,未被击活时呈现为绝缘状态未被击活时呈现为绝缘状态;;当外加一触发脉冲在触发电极与邻近/对电极时(气体被击活),主电极间就呈现为导通状态主电极间就呈现为导通状态。
The internal gas acts as an insulator until an external trigger pulse initiates breakdown between the trigger pin, adjacent electrode, and/or opposite electrode. The two mainelectrodes carry the current once the main gap becomes fully conductive.TSG主电极间的击穿电压主电极间为平行结构,,其击穿电压符合帕申曲线TSG主电极间为平行结构(Paschen curve)通过使用特定气体及相应的pd值,得到所需击穿电压的TSGTSG的特点及应用场合可靠,,价廉TSG简单简单,,可靠能应用于高压及大电流一般可用作放电开关或高压电路的保护(Crowbar) TSG is a simple and reliable device, and normally it’s the cheapest choice at high voltage (10~100kV) and high current (>10kA) applicationTSG的主要电参数I p —Peak Discharge Current 最大放电电流Q —Charge Transfer 传输电荷V sb —Self-Breakdown Voltage 击穿电压V t —Trigger Voltage 触发电压V op —Operating Voltage (推荐)工作电压V min —Minimum Operating Voltage 最小工作电压t bd —Breakdown Time 击穿时间σbd —Jitter 击穿(导通延迟)时间的变化TSG 工作方式及特点根据触发电极与邻近电极(T-A)及对电极与邻近电极(O-A)的相对电位关系,可将TSG 的工作方式分为4种:T A O O-AT-A -++-不稳定不稳定,,尽量避免使用此方式-D+C可使用的电压范围会压缩可使用的电压范围会压缩,,点火困难困难,,不建议使用-B可使用的工作电压范围较宽可使用的工作电压范围较宽,,导通延迟较小通延迟较小,,推荐使用+A工作特点电极间相对电位模式在A模式下的电压使用范围Main Gaps Voltage (%)DC+DC-当使用负高压电源(TSG 邻近电极接地),可用下图电路当使用正高压电源(TSG对接地),可用下图电路DC-TransformerTSG的触发线路要求TSG的触发线路要求有:1.足够的开路电压(高于最低点火电压),如>15kV.2.足够的电压上升速率(dV/dt)(影响TSG的导通延迟时间),如>15kV/us.3.一定的能量一定的能量,,如>20mJ.T/ATSG 的使用寿命及其它TSG 的使用寿命与下述因素有关的使用寿命与下述因素有关::1.电极材料的耐熔蚀能力2.使用的工作电压3.每次通过的最大电流4.每次通过的电荷量TSG 也可用于线路过压保护(Crowbar):有电压/电流检测电路电流检测电路,,当出现异常的电压/电流电流,,触发TSG 动作动作,,从而保护相应器件/设备设备。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一、总则1.1 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线内从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下称特种设备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并适用于特种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检测、鉴定、认证、监察、管理等活动。
1.3 本规范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人员管理条例》、《特种设备注册管理办法》、《焊接、切割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锅炉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梯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及压力容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套使用。
二、术语、定义及缩略语2.1 术语和定义见《特种设备安全法》。
2.2 缩略语见《特种设备安全法》。
三、一般规定3.1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和许可,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2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3.3 特种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检测、鉴定、认证、监察、管理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3.4 食品、医药、化妆品特种设备的管理及其监察,应当遵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特种设备制造4.1 生产企业应当依据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规范,在规定的生产区域内设置防火、防爆、通风、排气设施和废物处理设施等,严格遵守生产安全规章制度。
4.2 装配、焊接、铆接、钎焊、切割等工艺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规范进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3 特种设备装配前,应当对其所有安全附件及防爆、防火、通风、排气等措施进行检验、调试,并进行出厂统一试验。
4.4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进货、随工单、自检、互检、专检、总检等质量控制措施。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B001-2008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for Pressure Pipe Valves(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B001,2008前言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程的起草任务书。
2007年8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并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制定原则、重点内容、结构框架等。
2008年3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形成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草案。
2008年5月将本规程草案向部分阀门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征求意见,针对所提出的意见对本规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
2008年月特种设备局以[ ]函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送审搞。
2008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搞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08年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程考虑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结合国情从设计、材料、制造和检验、试验、安装、使用和维护检修等方面提出了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性能的基本要求,以达到规范压力管道阀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目的。
本规程的主要参加单位和人员如下: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分技术委员会黄正林、应道宴蔡惠君、蔡暖姝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山乐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党林贵中国石化洛阳石化工程公司张大船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吴玉珍刘金贤浙江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陈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B001,2008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设计 (3)第一节一般要求 (3)第二节设计 (3)) 第三章材料、制造和检验………………………………………………………………(9第一节材料、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检测 (9)第二节制造和检验........................................................................(17) 第四章试验.......................................................................................(18) 第五章安装、使用和维护、检修 (22)第一节包装、运贮和安装 (22)第二节使用和维护 (23)第三节维修和定期检验..................................................................(23) 第七章附则 (26)附件A 压力管道中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27) 附件B 阀杆/阀轴与关闭件连接的强度试验................................................(29) 附件C 阀门等级标志及其使用 (3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B001,2008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解析
2009-04
58
常用锅炉使用与管理标准汇编(上)
2009-03
165
常用锅炉使用与管理标准汇编(下)
2009-03
190
压力容器检验
2008-05
158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人员培训考核教材
2008
100
钢制压力容器制造常规检验方法与检具
2008
62
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
2008
2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教材
2008
96
特种设备事故防范与案例剖析
2008
45
压力容器设计工程师培训教程
2005-10
196
紧固件标准汇编 产品卷 上
2008-02
255
紧固件标准汇编 产品卷 下
2008-02
240
紧固件标准汇编 基础卷
2008-02
240
零部件及有关标准汇编 法兰卷(上)
2008-04
2006-10
95
JB/T 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英文版
2005-10
1500
JB/T 4731—2005《钢制卧式容器》英文版
2005-10
1500
JB/T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英文版
2005-10
2980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英文版
1999-11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2009-07
185
HG/T 21574-2008
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
2008-07
60
HG/T 21514~21535-200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北京世纪华侨城欢乐谷分公司周小三
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刘子龙
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肖北雁
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董晓霖
中石油管道局赵忠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康宝惠
北京华晶电梯维修中心有限公司郑永立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沈晓东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立申
1.4.4信息化和安全状况公布
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输入、更新有关数据。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省级以下(不含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附录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19)
附件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21)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24)
附件C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29)
附录c《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填写说明……(30)
1总则……………………………………………………………………………(1)
2使用单位及其人员……………………………………………………………(2)
3使用登记………………………………………………………………………(10)
4附则……………………………………………………………………………(15)
附件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7)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潘向华
锦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王文彬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总则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 总则1.1目的为了保障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1.2 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注1-1)。
注1-1:对于为了某一特定用途、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使用的压力容器,以及可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等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进行监督管理;过程装置中作为工艺设备的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余热锅炉依据本规程进行监督管理。
1.3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2)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03m3并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注1-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1-4)。
注1-2:工作压力,是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压力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
注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
一般需要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注1-4: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03m3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参照本规程第7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本条范围内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1.4.1 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材料、设计、制造要求的压力容器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以下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第1章至第4章的规定:(1)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2)盛装第二组介质(注1-5)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3)超高压管式反应器。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93
NB/T 47004-2021〔JB/T4752〕板式热交换器
135.00
94
NB/T 47005-2021〔JB/T4753〕板式蒸发装置
95
NB/T 47006-2021〔JB/T4757〕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
96
JB/T 4710-2005 钢制塔式容器
80.00
97
JB/T 4711-2003?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标准及释义
40.00
23
G1001-2004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那么
12.00
24
G3001-2004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那么
12.00
25
G5001-2021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那么
10.00
26
G5002-2021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那么
28.00
27
G5003-2021 锅炉化学清洗规那么
20.00
70.00
131
GB 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80.00
132
GB 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
58.00
133
GB/T 221-2021 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16.00
134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10.00
135
GB/T 223.83-2021 钢铁及合金
高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77
Z0005-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那么
22.00
78
Z6001-200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那么
10.00
7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清单TSG
2013—02 —01
33 TSG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 2012—
T7005-2012 自动人行道
06-15
34 TSG T7006 —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 2012-06-15
2012
35 TSG T7004-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2016— 08-23
17 TSG T7007 —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2016
2016—07 —25
18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16— 06-23
19 TSG Q7015-2016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2016—05 —30
20 TSG Q7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64 TSG D0001 —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2009
65 TSG D7002 —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
2006
66 TSG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
Y6001-2008 大纲
67 TSG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06-08 2010—06
—08 2010—06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2012-06— 15
2012-03-05
2011-10-18
2011-10-18
2011-1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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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10-18 2011—03
G5002-2010
TSG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程序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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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的修改内容,其公布方式有以下两种: (1)以修改单的形式对外颁布,修改单与原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2)重新印制,原编号(包括颁布年份)不变。 进行安全技术规范修改时,修改条款不得超过原条款数量的五分之一,并且安全技术规范经过2次修改后应当 进行改版。
以下情况可以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司(局)函的方式公布更正或者修订内容: (1)文字勘误; (2)引用的标准名称或者年号改变。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综合规范
TSG后第1位为规范种类代号,有10种: 0—管理;1—锅炉;2—压力容器;3—压力管道;4—电梯;5—起重机械;6—客运索道;7—大型游乐设施;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节能; TSG综合规范列表: 1 TSG01-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 2 TSG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3 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4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5 TSG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 6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 7 TSG22-20XX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
TSG包括专项规范和综合规范。专项规范是指某类特种设备的某环节的规范,综合规范是指某类特种设备的 所有环节或者所有特种设备的某个环节的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33
Q7001-2006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那么
12.00
34
Q7002-2007 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那么
20.00
35
Q7003-2007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那么
16.00
36
Q7004-2006 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那么
15.00
37
Q7005-2020 流淌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那么
10.00
58
R6001-2020 压力容器安全治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8.00
59
R6002-2006 医用氧舱爱护治理人员考核大纲
8.00
60
R6003-2006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8.00
61
R6004-2006 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
5.00
62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那么
8.00
77
Z0005-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鉴定评审细那么
22.00
78
Z6001-200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那么
10.00
79
Z7001-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那么
26.00
80
Z7002-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那么
26.00
81
Z7003-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治理体系要
2800.00
1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新版〕
6.00
14
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释义
56.00
15
D0001-2020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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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2008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材料 (4)第三章设计 (9)第四章制造 (18)第一节一般要求 (18)第二节焊接工艺和焊工 (20)第三节热处理 (21)第四节表面质量要求 (22)第五节产品试板与试样要求 (23)第六节无损检测 (26)第七节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29)第八节胀接 (33)第九节锻钢、铸铁、不锈钢以及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要求 (34)第五章安装、改造、维修与使用管理 (36)第六章定期检验 (40)第七章安全附件 (43)第八章附则 (48)附件A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分类 (49)附件B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与注册铭牌 (52)附件C 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 (69)附件D 压力容器产品数据报告 (70)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2008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或者仅在使用单位内部区域使用的压力容器,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注1)(二)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注2)(三)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注3)第三条超高压压力容器应当符合《超高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当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简单压力容器应当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下列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一)容积小于0.025m3的压力容器;(二)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三)螺旋板换热器、钎焊板式热交换器;(四)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五)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六)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电容压力容器);(七)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及承压的橡胶模具。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压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也应当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六条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体、封头(端盖)、人孔盖、人孔法兰、TSG R0004-200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人孔接管、膨胀节、设备法兰;球罐的球壳板;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的设备主螺柱及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除本体外还包括:(一)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接接头的焊接坡口、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二)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三)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连接焊缝。
第七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一)核装置中直接接受辐射的压力容器、安装在船舶和铁路机车上的压力容器、国防或军事装备用的压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直接受火加热的设备(例如以余热利用为目的的烟道式、复合式余热锅炉等)。
(二)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三)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
(四)可拆卸垫片式板式热交换器(包括半焊式板式热交换器)、空冷式热交换器、冷却排管。
第八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组焊)、安装、改造、维护、使用、检验,均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九条本规程是压力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关压力容器的技术标准、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
第十条根据危险程度的不同,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划分为三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类别划分见附件A),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压力容器,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相关单位应当将有关的设计、研究、试验等依据、数据、结果及其验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2008检总局委托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技术委员会)组织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试制、试用。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产品设计、制造(含组焊,下同)应当符合满足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注1:①最高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压力容器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无特别注明时,系指表压力);②对于多腔压力容器,每个压力腔按照各自的最高工作压力确定设计压力并且划分该压力容器的类别。
注2: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
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多腔压力容器(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余热锅炉的汽包和换热室、夹套压力容器等)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压力容器的类别并且按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
但应当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设计、制造技术要求。
对各压力腔进行类别划定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腔的设计压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
注3:压力容器内主要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气相空间(非瞬时)大于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材料第十三条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当符合相应材料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使用方面的要求应当符合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的规定。
材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相应材料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证明书原件,并且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其他标志,其内容应当包括材料标准号、牌号、规格、炉(批)号、材料生产单位名称(或厂标)及检验印鉴标志。
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加盖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章。
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的生产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生产单位取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当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第十四条压力容器的选材除考虑材料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外,还应当考虑与介TSG R0004-200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质的相容性。
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钢材应当是镇静钢,其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当符合下述规定:(一)压力容器专用钢标准中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钢板、钢管和钢锻件)的磷、硫含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除第2、第3和第4项外,P≤0.030%、S≤0.020%。
2.钢材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等于540MPa的钢材,P≤0.025%、S≤0.015%。
3.用于设计温度低于零下20℃并且钢材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小于540MPa的钢材,P ≤0.025%、S≤0.012%。
4.用于设计温度低于零下20℃并且钢材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等于540MPa的钢材,P≤0.020%、S≤0.010%。
(二)用于焊接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其含碳量不应当大于0.25%。
第十五条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壳体并且厚度大于或等于12mm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不包括多层压力容器的层板),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逐张进行超声检测:(一)盛装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的压力容器。
(二)盛装介质为液化石油气并且硫化氢含量大于100mg/L的压力容器。
(三)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压力容器。
(四)压力容器产品标准中规定逐张进行超声检测的钢板。
钢板超声检测应当按JB/T4730.3—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的规定。
用于第(一)、第(二)款的钢板,合格等级应当不低于Ⅱ级。
用于第(三)、第(四)款的钢板,合格等级应当按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的规定。
第十六条压力容器用铸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铸铁牌号和设计压力、设计温度的规定:1.灰铸铁允许选用的牌号为HT200和HT250,压力容器设计压力不得大于0.6MPa,设计温度范围为10℃~200℃。
2.球墨铸铁允许选用的牌号为QT400-18和QT400-18L,压力容器设计压力不得大于1.0MPa,设计温度范围QT400-18为0℃~200℃,QT400-18L为零下10℃~200℃。
(二)不得用于盛装毒性程度为极高、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以及设计压力大于等于0.15MPa的易燃介质压力容器的受压元件,也不得用于管壳式余热锅炉的受压元件。
第十七条压力容器用有色金属(铝、钛、铜、镍、及其合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用于制造压力容器的有色金属,其技术要求应当符合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2008规定。
如有特殊要求时,应当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文件中注明。
(二)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并且设专门场所存放。
第十八条铝和铝合金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设计压力不得大于16Mpa。
(二)含镁量大于等于3%的铝合金(如5083、5086),其设计温度范围为零下269℃~65℃。
其他牌号的铝和铝合金,其设计温度范围为零下269℃~200℃。
第十九条铜和铜合金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除T2、T3热交换器管可在半硬状态下使用外,其他牌号的铜和铜合金一般应当在退火状态下使用。
第二十条钛和钛合金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设计温度:钛和钛合金不应当高于300℃,钛-钢复合板不应当高于350℃。
(二)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壳体的钛和钛合金应当在退火状态下使用。
第二十一条镍和镍合金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一般应当在退火或固溶状态下使用。
第二十二条钽、锆、铌及其合金合金用于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一般应当在退火状态下使用。
钽和钽合金设计温度不宜高于250℃,锆和锆合金设计温度不宜高于375℃,铌和铌合金设计温度不宜高于220℃。
第二十三条压力容器用复合钢板应当符合下述规定:(一)应当按有关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的规定选用合适的复合钢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