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用400kw自动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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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KW自动柴油发电机组设备

技术要求

二零零八年二月

400KW自动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技术要求

一、概述

1.本技术要求中未提到而卖方提供的柴油发电机机组所具有的其它性能以及它们所属附件,卖方应在做产品介绍及销售过程中作详细的说明。

2.卖方提供的报价书必须详细,并按照系统图或组成图的单元设备开列价格。备品、备件、工具、仪器、油机底座及安装油机用线材的每个单项(包括配套件)亦应分别开列价格清单。同时提供发电机组、发动机、发电机、输出断路器开关品牌和产地清单。

3.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2套包括以下内容的技术文件。

3.1 设备的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

3.2 发电机组的海拔-容量修正曲线图。

3.3 分别给出所选发动机、发电机的额定容量表。

3.4 分别给出不同容量机组的外形尺寸及重量表。

3.5 所提供设备工厂出厂检验报告样本。

4.卖方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的情况简介,包括经销商经营范围及公司简介、制造商情况、经销的柴油发电机组具备的特点、售后服务及产品维修等情况的介绍。

5.机组在买方工程中的运行环境

5.1 海拔高度:不大于1000米;

5.2 地震烈度:不大于8度;

5.3 环境温度:-5℃~+50℃;

5.4 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

5.5 无腐蚀性、爆炸性气体,无导电尘埃;

5.6 负荷特性:电阻类、电动机(异步交流电动机)类、可控硅整流滤波类、UPS等;

5.7 机组为应急自起动柴油发电机组,单独运行供电。

二、工程建设规模

2.1 供货要求

2.1.1 柴油发电机组为成套采用固定式机组。应按卖方或制造商提供的成套设备清单,以及规范

书中提出的备品(备件)或其它特殊设备(或装置)供货。

2.1.2 本次供货,包含自起动柴油发电机组、储备油箱、外置式充电机和安装连接所需的材料。

2.1.3 机组应包括以下设备:

1)发动机:包括直流24伏起动马达、散热水箱、风扇及其防护网;24伏起动电池组、起动电池充电器、电子调速器。

2)发电机(无刷交流同步发电机、电子调压器)。

3)操作控制面板(含起动、停机、测量、报警、指示等功能)。

4)整机机组:排气管消音器、弹簧减震器、排气波纹管(带法兰接头)、排气管弯管、钢

结构基座。

5)控制及输出屏。

6)油箱:在满载运行情况下,备用油箱装满油时应能维持8小时。

2.1.4 卖方应随机组提供一组易损备件。并要求卖方须在国内有及时可靠的维修机构。

2.1.5 卖方应随机组提供一套拆装零件部分的专用工具。

2.1.6 卖方必须提供能监测柴油发电机运行状态及参数,包括电压、电流、频率等电气量,并监

测油箱油位、冷却水箱水位、蓄电池电压等,并产生越限报警等功能的RS232或RS485接口和开放相应通信协议。

2.1.7 卖方应在投标前的技术交流中提供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设备,经买方确认后按此方案报

价。

2.1.8卖方应提供各种关键设备的备品、备件的数量和价格。

2.1.9卖方应提供设备的安装材料、工具、测试仪表的型号、数量和价格。

三、技术性能要求

3.1 机组的电气性能指标

机组在95-100%额定电压时,应达到下列电气性能指标:

1)稳态电压调整率:≤±1%

2)稳态频率带:≤0.5%

3)瞬态电压调整率:<±15%

4)瞬态频率偏差:≤+10%(突减100%负载)

≤-7%(突加50%负载)

5)电压稳定时间:3S

6)频率恢复时间:3S

3.2 机组额定输出

1)额定电压:400/230V 三相四线星形接法;

2)额定频率:50Hz

3)额定功率因数:滞后0.8

4)额定输出主用功率:400KW/500KVA(常行/主用功率)

5)空载时输出线电压波形畸变率≤5%。

3.3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从冷态到热态的电压变化,应不超出额定电压的±2%。

3.4 空载电压调整范围为95-105%额定电压。

3.5 机组在空载额定电压时,线电压正弦性畸变率应不大于5%。

3.6 机组在满载时,噪音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9—93》噪声值的定义。

3.7 机组应采取良好的减振措施,满载运行时,其最大振幅不大于 0.5mm。

3.8 机组不得有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3.9 机组应能使用国产0#轻柴油作为燃料及国产机油为润滑油。

3.10 机组的启动和停机

3.10.1.机组采用直流24伏电起动,机组起动电源和控制电源共用24伏蓄电池组;

3.10.2.机组可以手动起动亦可自动起动,机组应可手动加载亦可自动加载;

3.10.3.机组可以电键手动停车亦可自动停机;

3.10.4.机组应手动紧急停车和事故自动紧急停机。

3.11 机组应能在买方工程环境中,以额定功率连续正常运行。

3.12 机组的自动控制功能

3.12.1 自动维持运行环境温度要求应满足:+5——+50℃;温度≤5℃时具有隔离阀的水套水加

热器(自动或人工装置)。

3.12.2 机组的自动启动供电和自动加载:市电故障(或缺相)、市电电压(单相或三相)超过额

定电压的+15%~-20%,在10——30秒内能自启动机组并加载大于50%额定负载工作正常;若循环三次(两次启动间歇时间10—30秒)启动失败,以及机组运行发生低油压、高水温、

高转速等故障告警(声光)应能自动关闭停止运行并启动指令传递给备用机组。

3.12.3 机组的自动控制带程序安全停机,市电恢复正常后10~600秒(可调),负载将自动转换到

市电,发电机将空载运行3~5分,然后自动冷却运行停机,切断油路;

3.12.4 机组带有自动/手动启动——冷却定时运行5分钟或0—30分钟可调——停机装置,机组运

行人工优先自动;具有低油压、高水温、高转速、输出过压和欠压、过载、短路、缺相故

障告警能断电保护和自动停机保护,同时能将启动指令传递给备用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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