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母校发展中的纪念品服务社项目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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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母校发展中的纪念品服务社项目计划书
第一章概要
一、创业背景
○1当今时代,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大学生的数量也随之增多。每年不同种类的校友聚会层出不穷,校友们对自己的母校充满了眷念,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母校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让校友们了解母校的变化,认识母校的当今面貌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纵观华东交通大学,并没有一个发展校友纪念品的服务社,为了让其更好地了解母校近40年间得辉煌成就,本服务社推出了一系列的校友纪念品。
○2学校各种活动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贴画,海报及宣传画。如:寝室设计大赛的开展,学生们经常为买何种装饰品而烦恼,调查表明,每个学生或多或少都有母校情节,如果推出一系列的以校园为主题的贴画等纪念品,定能受到同学们的普遍欢迎。
○3据悉,华东交大即将举办四十周年校庆,届时约有2000多名来自五湖四海的交大校友应邀前来参加校庆,而且这些校友们皆是社会名流。成就越高,他们对母校的感恩情节越重,对母校的辉煌发展也时刻关注。校园里的一栋楼,一个角落都能勾起他们对大学生活的回忆。所以一旦成立一个关于母校发展的纪念品服务社,就能为校友们提供各种纪念品,成立伊始即能产生较高经济效益。
④我们的最大优势在于我们作为学生,对于母校纪念品的独特的观察力。想别与传统的纪念品的商户,我们可以不断的推出适合我们的校友的纪念品!找到最为合适的市场切入点,以最快与最为准确的时机进入到校园纪念品的这一市场中去。
二、主营业务
本服务社以大学校友为主要客户,在校学生为浮动客户,致力于母校纪念品的拍摄、制作与销售,充分满足广大校友及师生的需求,服务社权益可由提供方和投资者共同所有。
三,特色
本服务社的特色为以高校为依托,用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产品开拓市场,创业思路新颖。每一张照片都珍藏了校友们对母校的一份感恩,一份眷念。毕业
了,看着图画上每一棵花每一棵树,在我们脑海中又勾勒出与同学们一起相处的记忆。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们始终相信: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用一幅幅美丽的画面记录与我们青春有关的日子,我们义不容辞,“那些笑声让我想起那些花,在生命的角落为我们静静绽放……”
四、服务理念
本服务社坚持以人为本,做出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广大校友和师生的需要。坚持时长经济理念,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并努力推广到其他高校。
第二章服务社简介与成立准备
一、名称
大学母校发展中的纪念品服务社
二、性质
本社属于个体工商户,是一家为校友服务的纪念品设计、生产与销售的商户。
三、本社特点
本社的主要创立特色为:创立门槛低,投资小,收益高,风险不高,以创新为生存之道。这是我们的主要的优势,也就是说我们是创意类的商户。纪念品的生命在于它能否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因而我们的最大劣势就在于我们可能不能够聘用到富于创新能力的设计师。
四、宗旨
我们的宗旨就是为校友服务!校友的需求是我们不断进取的动力,围绕校友开展我们的工作是我们的使命。服务社的创立不仅仅是为我们自己的创业想法,同时也是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分子对母校文化的宣传的责任所在。
五、市场调查
为了获得对本公司成立的更多信息,我们对公司的服务对象——在校学生及部分校友做了抽样调查,其结果如下:
(1)98%的同学都怀有对母校的某种特殊情感
(2)86.5%的同学认为大学生活值得怀念,值得珍藏。
(3)81.7%的同学希望有一套大学母校纪念品
六、成立的条件与准备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补贴政策:
近几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毕业生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中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要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
200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中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2003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切实落实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3]48号),为切实落实国办发[2003]49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提出了六项有利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规定。
2003年6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经验,积极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并与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后续扶持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远程创业培训网络和创业培训的项目,集中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库,搜集一批创业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帮助。”
2003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工商个字[2003]第76号)文件中,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收费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003年6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和创业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多种形式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满足西部开发对人才的需求。文件中规定了激励表彰和经费保障政策,并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2003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鼓励中小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搞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03]1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