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准许撤回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用)
外国人企业在国内提起民商事诉讼注意事项
外国人(公司)在国内提起民商事诉讼注意事项一、证据的提交诉讼主体自身身份方面的证据涉及:护照、公司主体资格的证书(许可证等)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外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文献或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要履行必要的公证认证手续。
对于在国外形成的证据,需要履行证据所在国公证在加使领馆认证的程序:经所在国公正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住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香港地区寄交或托交的证据材料,需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澳门地区,需经我国司法部派驻澳门的中国公证员公证;台湾地区,应经本地的公证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民间组织、律师证明。
二、委托代理方面的证明文献可以委托自然人或者中国律师参与诉讼。
原(被)告不亲自到中国参与诉讼,委托手续应经外国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有关国际协议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
提交委托手续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公司和组织委托我国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诉讼,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先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管认证,或履行我国与住所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假如委托书不是在境外寄交的,如外方的法定代表人到国内亲自办理委托手续的,不必通过公证、认证,通常的作法是在法院办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百三十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合用本编规定。
本编没有规定的,合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合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存的条款除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材料的审查规范意见-京高法发〔2019〕433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材料的审查规范意见正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材料的审查规范意见京高法发〔2019〕433号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立案工作实践,制定本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申请执行条件】申请人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或申请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恢复执行等,应当依照法律及相关规定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执行依据等相关材料。
申请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立案法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条【继承人和权利承受人】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证明其承受权利的证据材料。
第三条【姓名、名称变更】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的姓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姓名、名称为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同时提交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的变更证明。
第四条【委托代理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手续。
第五条【身份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及委托手续的审查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范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二十二章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受委托人民法院亦应予送达;
4、不能送达的,应当附函写明情况,将委托送达的民事
诉讼文书退回;
5、完成送达的,送达回证以及未完成送达的委托材料,
可以按照原途经退回。
h
13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二、执行
Ø 若台湾当事人败诉而拒不履行其义务,则有以下几 种情况:
1、台湾当事人在大陆有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会同有关部门合理作 价变卖其财产,予以执行; 2、台湾当事人在大陆除了投资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 法院可以责令以其所得利润还债,但不宜以其投资清偿债务;如 确有必要,应商得大陆合资方或合作方和有关方面的同意,通过 转让投资权益的方式进行抵债; 3、台湾当事人在大陆既无财产又无投资的,人民法院不可能直接 执行其在台湾的财产,只能通过两岸司法协作的途径解决。
区终审法院进行
2、委托。
3、接受委托。
4、适用法律。
5、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
6、不予执行和公共秩序保留。
h
22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一般司法协助
(二)司法文书的送达 1、送达司法文书的范围 2、委托 3、送达
(三)代为调查取证 1、代为调取证据的范围 2、委托 3、调取证据
3、裁定及效力。
不予认可的:(1)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的效力未确定的;(2) 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是在被告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告 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作出的;(3)案件系 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4)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 (5)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境外地区法院作出 判决或境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已为人民法院所承认的;(6) 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具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区际司法协助
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中院;
香港:高等法院
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中院;
澳门:中级法院认可,初级法院执行
内地: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院。
期限
判决生效或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二年内
依执行地法律规定。法律文书没有给付内容,或者不需要执行,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认可的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法院单独申请认可,也可以直接以该判决作为证据在对方法院的诉讼程序中使用。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关于法院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异同
涉港பைடு நூலகம்
涉澳
涉台(同时适用于对仲裁的认可与执行)
认可与执行的对象
民商事判决。
(1)民商事判决;
(2)内地的劳动仲裁裁决,澳门的劳动民事判决;
(3)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不适用行政案件
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书。申请人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应当提供被执行财产存在的相关证据。申请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该判决真实并且效力已确定。
判决效力确定后二年内,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而不能提出认可申请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
能否同时向两地法院提申请
能(分别执行的总额不能超过判决数额)
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二十二章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二、仲裁裁决的执行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相互执行的有关法院。 2、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范围。 3、执行申请。 4、执行程序和费用。 5、不予执行。 6、公共秩序停留。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二、涉港澳台区际司法协助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概念:是指在当事人,争议标的物或者争议法律关 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等方面具有涉港、澳、台因素 的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时: 1、在实体法上,会遇到区际法律冲突问题,需要制 定区际法律冲突规范; 2、在程序法上,从管辖、调查取证、诉讼文书的送 达到判决、裁定的执行,都会遇到与涉外民事诉讼相 类似的问题,因此,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 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送达
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 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 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 明的,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在境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 者权威网站上刊登。 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第三节 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区际司法 协助
一、送达
二、执行
三、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送达
法条依据——2008年4月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应遵守的原则——一个中国原则和法律的基本原则, 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送达或代为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的内容——起诉状副 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授权委托 书、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决定书、 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与民事诉讼有关的其他 文书。
2021三国法大纲解读
2021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大纲解读一.国际法和国际经济法:大纲只是作了局部完善调整,并未新增考点或法条。
★“三大本”在国际法“大气环保”部分内容略有调整,调整后内容整理如下:二.国际私法:新增两项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台湾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2016三国法大纲解读配套练习及解析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包括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和《京都议定书》是防止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环保公约。
根据上述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所有缔约国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B.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工业化国家承担具体的削减义务C.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发达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D、《<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明确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的整体框架答案:BCD解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包括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和《京都议定书》明确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所有缔约国都有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但具体减排义务又因国家类别不同而不同,A项错误;公约和议定书把参加国分为三类:(1)工业化国家。
这类国家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具体义务;(2)发达国家。
这类国家不承担具体减排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3)发展中国家,这类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同时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
故BC项正确;2015年12月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明确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的整体框架,D项正确。
2.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是内地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主要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二十二章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第二节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 别规定
一、管辖 二、当事人 三、证据
h
5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管辖
1、法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2月25号发布了 《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该 规定第5条指出:“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的管辖,参照本规定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h
12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送达
Ø 人民法院按照两岸认可的有关途径代为送达台湾地
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的:
1、应当有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函;
2、审查委托函合格的,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之日起2个月
内完成送达;
3、民事诉讼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其他期限逾期的,
家统一、促进各地区经济共同发展的对内政策,其法律
渊源只能是国内法。
一国之内的不同法域是相对独立的,其独立性表现在:
1、各法域的法律制度具有独特性;
2、法律实施的区域性;
3、各法域互不依附;
4、各法域之间是平等的。
司法协助的范围——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承
认与执行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等
h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h
11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送达
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 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
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 明的,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在境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 者权威网站上刊登。
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五百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二十三条外国人参加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护照等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
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代表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有权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的证明,该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本条所称的“所在国”,是指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设立登记地国,也可以是办理了营业登记手续的第三国。
第五百二十四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本解释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而外国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可以经该国公证机关公证,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第五百二十五条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第五百二十六条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第五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
【经典案例】《民事调解书》的撤销与再审
《民事调解书》的撤销与再审======================================================================关于请求对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07)闸民三(民)初字第40号《民事调解书》予以裁定撤销并再审的报告:各位领导,对您百忙中抽空审阅此报告,万分感激。
本人候宝莲,女,55岁,系原上海东国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金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关于上海凯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庄公司”)与上海东国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金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国酒店”、“金旺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4日作出(2007)闸民三(民)初字第40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生效并予以强制执行。
本人被迫目睹了整个过程,经寻访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上述《民事调解书》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第八章有关调解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调解“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原则和精神。
本人是真真切切的受害者。
主要从以下方面阐述:一、整个调解过程明显并严重违背调解自愿原则。
《民法通则》第四条、《合同法》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并对权利义务自愿协商。
2007年8月24日,本人候宝莲并非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同意解调并在调解书上签字,本人是受对方凯庄公司法定代表人齐伦明胁迫的。
第一,8月23日,即调解签字的前一天,齐伦明指派卞玉称等一批社会闲杂人员近三、四十人到东国酒店打、砸、威胁,气势汹汹,行为极其恶劣,严重影响酒店经营,并扬言如果不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8月24日不到闸北法院调解,就继续打、砸并危害人身,报警警察不管,本人很害怕,很恐惧,出于对职工及酒店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考虑,就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了;第二,8月23日,签字盖章的这份协议书,是齐伦明闹事前就已经准备好的,从早上9点闹事至当晚6点多,被逼迫无赖,只能在上面签字,不签字就继续打、砸,无法正常经营,并且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协商;第三,8月23日这份协议书第五条规定“本协议成立后双方约定于2007年8月24日上午向闸北法院共同委托法庭出具调解书。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篇一: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结合我省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分写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写作规范适用于依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制作的各类案件判决书和维持原判或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书,制作其他裁定书、调解书、司法赔偿类法律文书应予参照执行;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裁判文书。
第二章写作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一、首部第三条裁判文书首部包括法院名称、文书种类、案号、公诉(抗诉)机关名称、诉讼参与人(参加人)基本情况、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等内容。
第四条法院名称应与院印一致。
但基层法院名称前应冠“××省”;案件涉外或涉港、澳、台的,还应冠“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案号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序号组成。
同一案件需制作多份裁定书的,以在案号后用连接号连接1、2、3…的方法依次编列分号。
第六条诉讼参与人(参加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书样式的要求,准确、完整,不得缺项。
诉讼参与人(参加人)是外国人的,应按护照中外文姓名、国籍、住址和护照号码等写明其基本情况。
如在国内有经常居住地或暂住地,应予写明。
诉讼参与人(参加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按照其入境时所持证件写明其基本情况。
如在内地有经常居住地或暂住地,应予写明;住址在台湾的,应在其住址前冠“台湾地区”。
第七条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从业律师事务所名称;两名代理人或辩护人属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应分段表述。
第八条二审(再审)裁判文书应在当事人诉讼地位后、姓名(名称)前括号注明其曾经诉讼地位。
一审(原审)裁判文书遗漏诉讼参与人(参加人)基本情况必列事项的,二审(再审)裁判文书应予补全。
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的几点思考
⾹港现⾏的法律制度源于英国的普通法制度,从法律的基本理念、价值取向、架构设计、⽂化基础以⾄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具体原则,与内地的制度有着巨⼤的差异及深刻的分歧。
⾹港回归后,有关涉港法律问题的研究已不属于国际范畴,但⾹港与内地仍然分属两个独⽴的法域。
经过两地的共同努⼒,在司法协助领域,已经达成了两项重要的协议:《关于内地与⾹港特别⾏政区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书的安排》和《关于两地相互承认与执⾏仲裁裁决的协议安排》。
但关于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问题,⾄今尚处于协商的阶段。
⾹港⽅⾯已在2002年3⽉提出相关问题的设想,但在可⾏性⽅⾯还存在⼀定的问题。
本⽂将探讨两地判决承认和执⾏的⼏个问题,并结合海⽛《关于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与外国判决执⾏公约》草案,提出⼀点建议。
⼀、现有制度考察 1.内地 我国内地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是依据1991年的《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边司法协助协定。
1991《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268条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执⾏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项内容:(1)请求国与我国之间存在相关⽅⾯共同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存在互惠关系;(2)由当事⼈或请求国法院提出请求;(3)该判决必须是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4)该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5)符合条件的,发出执⾏令,⽆需进⾏实体审查。
在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国际条约中,还对外国法院的判决提出以下条件:(1)请求国法院具有管辖权;(2)该判决的作出严格依据请求国的程序规则且败诉⽅已得到充分的应诉的机会;(3)我国未对相同当事⼈就同意诉讼标的案件作出裁决或正在进⾏审理,也未承认第三国对该案所作的判决。
1998年⼈民法院通过了《⼈民法院关于⼈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该规定列举了对台湾判决不予认可的六种情形,并对判决认可和执⾏的程序作出详尽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6.28•【文号】法[2016]221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6月28日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
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
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
最高法发布: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权威解读+规范原文)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全国法院目前适用的主要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于24年前。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在内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实现了诉讼文书规范化、统一化。
此后,又相继出台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申请再审、执行以及破产、涉外海事诉讼等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
92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颁布,对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引导当事人制作民事诉讼文书,规范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
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诉讼活动,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反映诉讼结果的最重要载体;是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体现;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
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
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就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和定位而言,它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回应,对诉讼争议作出判断并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分配,为当事人实现其实体利益提供依据,是法官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最终结论。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仲裁有哪些规定?
Sweat is the lubricant of succes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仲裁有哪些规定?《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是专门针对民事诉讼出台的法律,仲裁也有也有专门的仲裁法规定有关的内容,虽然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是两者的关系非常的紧密,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关于仲裁的规定也有很多,充分解决了一些具体情况下仲裁的适用问题,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法律的滞后问题。
那么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仲裁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和你们说一说。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仲裁有哪些规定?一、或裁或诉二选一。
《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六条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二)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三)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二、撤销裁决应再审。
《民诉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二项规定的法律文书包括:(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2016新版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下载
2016新版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下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6月28日新版《民事诉讼文书样式》预览:新版《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下载:点此下载新版《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相关阅读: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
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
民事裁定书(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用)
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
民事裁定书(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用)
民事裁定书(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认台……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号民事判决/裁定/和解笔录/调解笔录/支付命令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称,……(简要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陈述意见称,……(简要写明被申请人的意见、事实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争议焦点,依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十六条、……(写明法律、司法解释等法律依据)规定,裁定如下:
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号民事判决/裁定/和解笔录/调解笔录/支付命令。
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上海法院2019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法院2019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1.13•【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上海法院2019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张某晖申请执行邱某莲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案(一中院)案例二秦某华申请执行黄某劳务合同纠纷案(青浦法院)案例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张某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虹口法院)案例四宝山区罗泾镇某村民委员会申请执行上海某园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宝山法院)案例五上海市某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某种子苗木科技推广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崇明法院)案例六某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某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徐汇法院)案例七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式回购纠纷案(金融法院)案例八陈某林申请执行谈某根、黄某妹、谈某华买卖合同纠纷案(静安法院)案例九周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俞某某公证债权文书案(普陀法院)案例十上海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市闵行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纠纷案(闵行法院)案例一张某晖申请执行邱某莲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案——执行程序中拒执罪如何追究(一中院)关键词边控措施司法拘留拒执罪【执行要点】1.果断实施边控措施,打破“找人难”困境。
2.多方调查取证,识破规避执行恶意。
3.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依法采取司法拘留。
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依法追究拒执罪。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案情申请执行人:张某晖(系台湾居民)被执行人:邱某莲(系台湾居民)申请人张某晖(居住于上海市长宁区)与被申请人邱某莲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纠纷二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20日作出的(2016)沪01认台3、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裁定书明确:一、对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于2016年2月22日作出的105年度司促字第5291号支付命令的法律效力予以承认;二、对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于2016年2月22日作出的105年度司促字第5289号支付命令的法律效力予以承认。
执行根据的分类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执行根据的分类1、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
这类法律文书来自三个方面:(1)本院民事审判庭(包括民商事)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2)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或扣押被告人财产。
在这些情况下,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自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调解协议书都有会成为执行根据。
3、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
根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后作出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包括:本法院制作的终审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或者上诉后又撤诉的原一审法院制作的判决书和裁定书;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都有是执行的根据。
4、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3条、第14条,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理决定包括。
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等等。
5、国内仲裁机构制作的具有给付内容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根据法律的规定,目前我国仲裁机构有两大类,一类为一般仲裁机构(统称仲裁委员会),另一类为特殊仲裁机构。
它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农村承包合同仲裁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第六章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2020年上海市《国际私法》模拟卷(第835套)
2020年上海市《国际私法》模拟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由于不同的科目的题型不同,文档中可能会只有大分标题而没有题的情况发生,这是正常情况。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30题)1.2012年6月,中国人李文山在北京与其加拿大朋友歇洛克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歇洛克帮忙在美国物色一套房子并处理购买、过户等具体事宜。
2014年5月,因该代理事项各方当事人产生纠纷诉至我国法院,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若当事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法院在本案所涉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A.法院在认定李文山和歇洛克代理关系是否成立时应适用加拿大法律B.法院在认定李文山和歇洛克代理协议是否有效时应适用美国法律C.法院在审理歇洛克代理购买房屋所涉相关问题时应适用美国法律D.法院在审理歇洛克代理购买房屋所涉相关问题时应适用中国法律2.依照我国《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A.法院地法B.原告经常居所地法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3.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哪一项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 )A.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D.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中国甲公司与久居德国的法国人玛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适用英国法。
因双方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
民事裁定书(准许撤回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
判决申请用)
民事裁定书(准许撤回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认台……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号民事判决/裁定/和解笔录/调解笔录/支付命令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
……(写明撤回的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十三条……(写明法律、司法解释等法律依据)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申请。
审判长×××
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