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文书在公安教学中的改革与探索
“刑事案件侦查”实践教学模式思考

手 能 力 差 。 教 材 体 系与 内容 注 重
的 是 如 何 分 析 案 情 、使 用 何 种 侦
直 进 行 侦 查 实 践 教 学 改 革 ,经
查 措 施 或 选 择 正 确 的 侦 查 途 径 去
发现 、寻 找 、查 获 犯 罪 嫌 疑 人 。
最 近 版 本 的 教 材 中虽 增 加 了 “ 取
现 状 与 存 在 的 问题
( )“ 事 案 件侦 查 ”教 学 一 刑
的现状
全 国 公 安 院校 多年 来 在 该 课程 的
教学 中存 在 的 最 大 问 题 是理 论 脱
刑 事侦 查学是 一 门应用 学科 , 具 有很 强 的实践 性 ,“ 事案 件 侦 刑
离实 践 ,培 养 的 人 才最 大 的缺 陷
是 动 手 能 力 差 。因 此 ,教 学 中 加
李波 阳 ,男,甘 肃政 法学院公安 分院 副院长 、教授 、硕 士生导 师。 李栋 ,男 ,甘肃政 法 学院公 安分 院侦查 学专业硕 士研 究 生。
t
_ 甏 i 鬻ll 0 _
i 。
。
藏 ≯ 0 囊 薯 鬣l 蠢
甍 _1 - | 罄
_i
≈
l
强 | * ”
| i
f XUEYAN I l l JAo JU
教 学研 究
强 和 深 化 实践 教 学 环 节 是 提 高 教
面 :
主 要 是 通 过 知 识 的 传 授 和 学 习来 增 加 知 识 ,提 高 分 析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主 要 方 式 有 课 堂 讲 授 、 课堂 讨论 、讲 座 、实验 、交流 等 ; 另 一 种 是 以 课 外 活 动 为 依 托 的 操
修改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开展调研报告

修改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开展调研报告起草人:某姓某名2019年1月前言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
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保证了公正、公平、负责任的司法机关行使刑事审判职权。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发展和进步,刑事诉讼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文旨在就部分修改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的调研工作和建议进行报告。
一、案件审查和起诉阶段的问题一、关于案件受理和不受理的情况刑事案件的受理和不受理是刑事诉讼的首要环节,也是最基本的司法行为。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当事人通过某种手段,在同一案件,或是在不同案件中反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处理起诉过程中往往存在较大困惑。
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的同时,建议进一步规定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在何时、何种情况下受理以及不予受理的规定。
更加着重于在某些情况下,不得不再次受理的情况下,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二、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些轻微罪行的处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效率快,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也给被告人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
作为惩罚性与补偿性一并考虑的刑事诉讼手段,在罪名、证据举证等方面应当特别重视,在尽量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也要确保裁判的公正性。
如果追求利益最大化,从而走上滥用简易程序的路子,大大损害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关于审判阶段一、证据保全的问题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案件的关键。
如何正确处理证据保全等问题,是刑事审判的一个重要方面。
如今我们的证据保全程序相较于法罗斯和英国等国家或区域,程序还需要进一步简化,同时在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加强力度。
二、关于庭审程序和证据载体的传递和维护庭审程序和证据载体的传递和维护是案件审判中的重要方面。
在实践中,由于证据价值的确定等问题,常常会出现证据核查不清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保障证据载体的准确传递和妥善维护,我们建议在法院内部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证据材料的保管、认证和传递的工作。
公安院校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自1995年提出科教兴国战略至今,我国对科技、教育的投入力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对高等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公安院校作为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高等教育重要基地,其人才培养模式较之以往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新形势下,逐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探索能力已经成为公安院校的教学关注点之一,但是公安院校在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教学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严重掣肘了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本文对当前我国公安院校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为公安院校广大教育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帮助或启迪。
关键词刑事科学技术教学问题对策Problems in the Teach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cerning Criminal Matters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Xin CuiAbstract Since the announcement of strategy of invigorating the country through science,technology and education in 1995,our country has been investing more and more into science,technol-ogy and education,an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has been given to higher pared with that of the past,the talent cultivation model of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as an important po-sition of cultivating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has also changed greatly.In the new situation,to gradually improve students'prac-tice ability and exploration ability has become one of the teaching focuses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But some problems have been encountered in the teach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cerning criminal matters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seriously impeding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eaching quality.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teach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cerning criminal matters in China's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and proposed corresponding solutions,hoping to provide some help and inspirations for education workers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Key word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cerning criminal matters;teaching;problems;countermeasures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是公安院校的主要课程之一,对于培养学生们的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于《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几点思考

关于《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几点思考
陈卫东
【期刊名称】《政法论丛》
【年(卷),期】2024()1
【摘要】近日,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提上日程。
学界对本次修改整体上较为积极,也有部分观点对修改存有隐忧。
从整体上看,启动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有其必要性和重要的时代价值,应当抓住此次难得时机,同时,也要对实践中重打击轻保护的氛围保持高度警惕,牢牢把握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的目标和方向。
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应当将刑事诉讼法典实质化作为目标,采取大修的立法模式,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系统规划,分步实施,迈出刑事诉讼法典实质化的关键一步。
刑事诉讼法修改也要设定改革的亮点,这些亮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重塑刑事诉讼法的篇章体例、以技术主义路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和庭审实质化、因应轻罪时代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探索构建律师无效辩护制度、重塑强制措施体系、构建相对独立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完善证据制度等。
【总页数】11页(P26-36)
【作者】陈卫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73
【相关文献】
1.一部具有当代民主与法制特色的刑事诉讼法─—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几点认识
2.关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几点思考
3.第四次修宪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4.《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如何加强司法警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5.《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前瞻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探索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探索作者:齐艳敏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20年第32期[摘要]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各项信息技术层出不穷,给高等学校教育带来了新的可能。
混合式教学法即教师在实际的教学中双管齐下,对形式进行线上线下教学,这样可以提高教学的时效性,有利于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刑事诉讼法是一门理论内涵丰富和实践应用较强的法学学科,在教学模式上应当将理论教学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并重,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提高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在具体的应用中,教师之间要加强对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交流与学习,利用开放平台制作教学资源,做好网络教学平台的技术维护,优化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考核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刑事诉讼法的课堂教学效率。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混合式教学模式;线上线下[作者简介]齐艳敏(1979—),女,河南驻马店人,硕士,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检察系讲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4 [文獻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0)32-0172-03 [收稿日期] 2020-02-07一、引言近年来,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均被广泛运用于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中国教育领域有学者提出,人类取得知识及技能的途径、方式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改变。
过去,学生获取知识的方式为教师单方面传递,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学生可以立体、多渠道地获取知识,这使得大学的学术垄断地位受到了重大的挑战[1]。
高校教师面对这种情形时,不应该消极对待,而要思考如何利用现代技术对自己的教学方式进行创新与改革,在课堂上使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效率,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在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不少高校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即结合线上的数字化教学及线下的课堂教学,其对于法学教育具有极大的优势。
信息化的发展势不可挡,我国不少高校的校务网站已经跟随时代的发展潮流建立了网络教学平台,但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内容庞杂琐碎、学生实践能力不强、课堂知识仍为单项输出等,导致教学效率不高。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3.06.05•【文号】公通字[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犯罪和刑事责任,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公通字[2013]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今年以来,浙江张辉、张高平叔侄强奸案等冤假错案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对此,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执法为民理念、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增强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刑事执法办案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切实打牢防止冤假错案的思想基础。
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端正执法为民思想,增强法治思维。
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冤假错案剖析点评和“回头看”等活动,教育广大民警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绝不能因为舆论压力、领导意志、立功心切等,突破法律底线,违法违规办案。
要树立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彻底摒弃“宁错勿漏”的错误执法观,把保证有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要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既注重收集有罪、罪重的证据,也注重收集无罪、罪轻的证据,防止因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充分导致冤假错案发生。
要从根本上转变破案定罪过于依赖“口供”的做法,坚决遏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行为,尽快实现侦查办案由“抓人破案”到“证据定案”的转变。
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防止为了办案速度、办案效果而出现违反程序、变通程序甚至放弃程序等情形。
新版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标准与案卷组装规范实务全

第二十二章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第二十三章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第二十四章 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第二十五章 释放通知书
第二十六章 释放证明书
第二十七章 健康检查笔录
第二十八章 换押证
第五篇 侦查取证文书的制作标准
第一章 传唤通知书
第二章 提讯证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作者: 周国华
出版时间:2012年5月
印刷时间2012年5月
isbn:
版次:第二版
装帧:精装
纸张:胶版纸
印次:第二次
页数:
正文语种:中文
开本:16开
目录本书以[制作要求][格式标准]、[典型范例]的新颖体例对每一刑事法律文书进行详细编写,让读者针对办案实际现查现用。本书体例新颖实用,内容具体,以案说明,方便查阅引用。
第四章 讯问笔录
第五章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第六章 询问通知书
第七章 询问笔录
第八章 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第九章 现场勘查笔录
第十章 解剖尸体通知书
第十一章 检查笔录
第十二章 复验复查笔录
第十三章 侦查实验笔录
第十四章 搜查证
第十五章 搜查笔录
第十六章 调取证据通知书
第六章 保外就医保证书
第七章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通知书
第八章 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通知书
第九章 暂予监外执行延期审批表
第十章 收监执行通知书
第十一章 准许拘役罪犯回家决定书
第十二章 刑满释放证明书
第七篇 通用文书的制作标准
第一章 呈请报告书
第二章 复议决定书
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改革

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改革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变革,刑事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革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刑事法律制度不仅仅是一套规则和法律程序,更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的体现。
在完善和改革刑事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兼顾法律的严格性与人权的保护,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
首先,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革需要加强法治意识。
作为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社会公民行为的准绳,是人们约束自己行为的重要依据。
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的社会氛围。
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能力,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和司法的独立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治机制,使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实施。
其次,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革需要关注侦查和审判程序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程序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的公正与正义。
为了实现公正审判,需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取证和审查过程的监督,防止侦查滥用权力和非法手段。
同时,还要完善法庭审判程序,提高审判公正和效率,减少冤错案件的发生。
另外,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革也要关注犯罪预防和社会治安管理。
预防犯罪是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不同类型的犯罪,需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政策,加强社区矫正和重点人群的监管,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同时,也需要引入科技手段,加强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建立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提高跨地区犯罪打击的协同效应。
此外,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革还需要关注刑罚的人道性和社会再教育。
在刑罚执行中,需要秉持人道主义原则,强调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促使其认识错误并重新融入社会。
建立完善的刑罚执行机构和团队,提供合理的监管和教育资源,帮助罪犯重建信心,摆脱犯罪的诱惑。
此外,还需要推动改革性司法制度的建立,让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真正受到教育和改造,群众对刑罚执行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更多的认可。
最后,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革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关于探讨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建设之微观改革-----以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例

关于探讨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建设之微观改革-----以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例摘要]: 在招录便携机制的刺激下,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不管是在人才培养定位、专业建设目标、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调整,来适应新时代、新政策下河北司法行政系统对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关键字: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刑事侦查技术是侦破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以发现、揭露和证实各类犯罪活动为目标的专业。
一般全国公安类警察院校都开设了这个专业,而且这个专业都是学校的核心专业。
目前全国17所司法警官院校也开设了这个专业,而且课程体系与公安类警察院校的课程体系非常相似,但是司法警官院校的刑事侦查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有异于公安类警察院校,它的人才培养目标更倾向于狱内再犯罪的侦查、控制及预防,更对口的工作岗位是监狱系统的狱内侦查员。
所以,在招录便携机制的刺激下,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不管是在人才培养定位、专业建设目标、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调整,来适应新时代、新政策下河北司法行政系统对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一、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要素。
该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监狱侦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监狱及相关部门从事犯罪侦破、控制和预防等方面工作的高技能型人才。
服务服从于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在培养方案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时时处处立足当前新时代、新政策下对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要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突出实践性和技能性。
二、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建设目标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致力于把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定位于核心专业、龙头专业和特色专业,由原来培养目标面向公安、铁路、边防武警、监狱、安全部门的侦查人员,具体到监狱系统内的侦查人员,培养目标更加明确。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执法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执法工作的影响及对策作者:王国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14期摘要近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应该贯彻实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所谓的“以审判为中心”,就是将审判的过程放置于刑事诉讼案件的中心,将案件彻底和全面的调查,采集证据以及确定事实等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公安执法也就是公安组织对社会进行的依法治理,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在侦查及治安工作中的确实体现。
现如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正在进行改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当适当地改变传统观念,适应新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以改革的新措施为目标,以工作正常需求为目的,顺应法治时代的潮流,探索出合理并且更加完善的相应对策。
本文通过讨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公安执法面临的相应挑战并对其进行分析,寻求出更加合理的公安执法改革对策。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公安执法作者简介:王国君,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宪法、人民警察法教学。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5.187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公安执法面临的挑战(一)对“实体正义”办案观的挑战在法律活动范围中,司法机关相关部门经常追求“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哪个更重要的问题一直被许多人讨论,而对于公安来讲,他们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更倾向于重视“实体正义”,这与西方国家不同,而办案的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或者办案的过程是否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都是公安办机关办案过程中比较少关注到的。
但是如果只重视结果而忽视过程,长期以往我国法律会向不良的方向发展。
而发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扩大了审判程序在事实证据中的作用,它极大地提高了“程序正义”的地位,让审判过程能够更加透明化,在百姓看得见的情况下实现公平公正。
浅谈刑事法律相关论文

浅谈刑事法律相关论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群众对刑事法律的关注也越来越深入。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刑事法律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刑事法律相关论文范文一:刑事法律观念的转换刑事法律观念是一种高层次的刑法意识,它是人们对于刑法的思想认识、心理态度和价值取向等观念态文化的总和。
刑法观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民众的刑事法律意识。
因而,确立正确的刑法观是建立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刑法的思想和理论基础,是中国刑法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确定正确的刑法观首先要具备批判的精神和创新的意识。
即着力批判“阶级斗争为纲”和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刑法工具主义,彻底破除中国封建社会延续的刑法万能主义和重刑主义的观念一(一)批判刑法工具主义,树立人权保障观刑法被认为是最集中地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
因而,刑法的政治属性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计划经济时期突出地显现出来。
刑法的政治功能被放在第一位,刑法的打击锋芒被界定为主要针对反革命罪;刑法中不具有政治职能性质的条款也要为其政治职能服务。
(注:苏惠渔等:《刑法价值观念的一次维新》,《法学》1999年第2期。
)对于刑法这种近于直观的认识,不仅在事实上导致人们直接把刑法用作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而且导致人们在观念上把刑法看成是以统治阶级意志为转移的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的工具,这个工具就是人们印象中的“刀把子”。
刑法就是执行阶级专政职能、镇压阶级敌人反抗,惩罚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工具。
其实,刑法并不仅是实现国家政治目的的工具,甚至主要不是实现国家政治目的的工具。
现代刑法理念和原则的产生是基于人权保障、实现社会正义而产生的。
现代刑法的灵魂——罪行法定原则就是基于公民防范司法擅断,制约国家刑罚权,保护个人自由,实现社会正义而提出的。
这一原则确定的理论基础即自由、平等、博爱、人权的思想和观念,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受社会本位的整体主义的束缚,受政治刑法观和刑法工具主义的影响和制约,个人权利强调得不够,(注:梁根林:《二十世纪的中国刑法学》,《中外法学》1999年第3期。
人工智能时代公安院校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改革与探索

人工智能时代公安院校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改革与探索在人工智能的浪潮中,公安院校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正如同一位勇敢的舵手,引领着学生们驶向知识的新大陆。
这股浪潮不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如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进行改革与探索,成为了一道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人工智能时代公安院校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的改革与探索。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人工智能这股浪潮。
它如同一位神秘的魔法师,将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数据成为了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的重要资源,人工智能技术等领域的应用得到了极大的拓展。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为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然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也对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它要求我们转变教育观念,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在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同时,教育改革还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使他们能够在大数据时代中脱颖而出。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
首先,教育内容需要与时俱进,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融入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内容中。
这就像是为学生提供了一把钥匙,让他们能够打开人工智能时代的大门。
其次,教育方法需要创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情景模拟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
这就像是为学生提供了一双翅膀,让他们能够在大数据时代中自由翱翔。
最后,教育评价需要改革,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人工智能时代,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改革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首先,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多样。
教师们可以借助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将更多的实际工作场景融入课堂,使学生们能够接触到更加广泛的学科知识。
其次,教学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教师们可以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
最后,教学评价更加科学合理。
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现状及优化路径

刚青卓玛(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1120)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说明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重要性。
然而,实践中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在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等共性问题上未达规范性要求;在个性说理中则存在同质化明显的问题。
应以明确性为核心,构建以积极一般预防为导向的明确性解释规则,并以此指导刑事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活动。
关键词: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罪刑法定原则;积极一般预防;明确性收稿日期:2021-01-24作者简介:刚青卓玛(1996- ),女,藏族,四川阿坝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
Current Situation of Elaborating Legal Provisions and Explaining Reasons for Criminal Judgments and Optimization Paths Gamjin Drolma(School of Law,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China)Abstract :The importance to elaborate legal provisions and explain reasons for judgments is stated in the Guidelines for Strengthening and Standardizing the Elaboration of Legal Provisions and Explanation of Reasons for Criminal Judgments issued by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Nevertheless, the practice to elaborate legal provisions and explain reasons for criminal judgments still cannot meet the normative requirements in common issues like clarifying the case-related facts, expounding legal principles, illuminating the rationality, and stressing the unity and coherence in writing of judgments; there is also obvious homogeneity in personalized explanation of reasons for the judgments. Stressing definiteness as the core, we need to make explicit explanation rules with orientation of positive and general prevention, so as to guide the activities of elaborating legal provisions and explaining reasons for criminal judgments.Keywords :criminal judgments; elaborate legal provisions and explain reasons; legally prescribed punishment for a specified crime; active and general prevention; definiteness[中图分类号:D 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752(2021)06-0064-08 ]DOI:10.13310/ki.gzjy.2021.06.009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现状及优化路径为进一步实现裁判文书的规范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写作教程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写作教程一、引言在公安工作中,刑事法律文书是一项必备的重要技能。
透过准确、规范且具备论证能力的书写,能够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提高执法效率。
本文将以此为出发点,为大家介绍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要点和技巧。
二、起草准备1. 熟悉法律法规:作为公安干部,首先要了解刑事诉讼法、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熟悉法律条文和相关解释,避免在文书起草过程中出现错误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2. 收集证据资料:在正式起草文书之前,必须明确案件事实和证据。
收集完整的证据资料,包括相关人员的笔录、照片、视频以及其他关键物证。
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文书结构1. 标题:在文书上方中央位置标注案件名称,例如:“询问笔录”、“侦查报告”等。
标题应简明扼要,准确概括文书内容。
2. 文首:在文书的开头,先写明文书的种类和编号。
例如:“公安XX号侦查报告”、“XX派出所询问笔录”等。
接着写明起草地点、起草时间,并注明主要参与起草人员和查处单位。
3. 正文: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包括事实关联、法律适用和处理结果等。
应突出案件的重点部分,做到观点鲜明、查证有据。
在写作时,要使用简明清晰、明确且具有说服力的语言,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冗长的句子。
4. 结尾:在文书的结尾部分,一般可以写明该文书的日期和处置决定以及起草单位的公章或盖章。
同时,可以留下空白处供签名、验阅和核对等。
四、写作要点1. 表述准确:文书在表述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时要准确、明确,避免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的表述。
使用简练、精确的语言,突出事实和证据的关联性。
2. 条理清楚:文书应按照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组织,确保表达的逻辑性和连贯性。
每一段落应有清晰的主题句,支持句应符合主题,并通过过渡语或连接词使段落之间有机联系。
3. 语句简练:文书写作要避免使用过长的句子和冗长的表述。
应力求简练明了,言简意赅,使审阅人能够快速理解案件的核心信息。
同时,要注意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确保句子的通顺和语义的准确。
浅析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制度改革

浅析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制度改革在中国刑事司法体系中,裁判文书一直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过去裁判文书的繁琐和冗长一直是人们诟病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自2015年开始试行了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制度改革。
这一改革旨在通过合理分流和整合刑事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和透明度,同时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浅析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制度改革的意义、目标和影响。
一、改革的意义1. 解决裁判文书冗长繁琐问题过去,由于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和数量增多,导致裁判文书冗长繁琐,不仅影响了司法效率,也增加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改革旨在解决这一问题,通过简化裁判文书的方式,提高裁判效率和透明度,让公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裁判结果。
2. 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改革还注重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繁复的裁判文书可能会给被告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而简化后的裁判文书则更加直观和易懂,有利于被告人理解和接受裁判结果,保障其合法权益。
3. 提高司法透明度和效率改革后的裁判文书更加简洁明了,有助于公众更快速地了解和接受司法结果,提高司法透明度。
由于裁判文书的整合和分流,可以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减轻法院工作负担,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率。
二、改革的目标1. 简化裁判文书改革的首要目标是简化裁判文书。
过去的裁判文书往往内容冗长,表述绕弯,增加了读者的阅读难度和理解成本。
改革后的裁判文书更加简洁明了,内容结构更为合理,表述更加直观,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裁判结果。
2. 分流处理涉案量大、涉及重大疑点的案件改革还要求法院对涉案量大、涉及重大疑点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处理。
对于这类案件,法院需要更加严谨地审理和判决,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和合法性,同时需要更加详尽地阐述裁判理由和判决依据。
三、改革的影响1. 促进司法公正改革后的裁判文书更加简洁明了,有利于公众更快速地了解和接受司法结果,增加了司法公正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2. 提高司法效率通过简化和分流裁判文书,可以减轻法院工作负担,提高审判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利用。
公安刑事技术论文(2)

公安刑事技术论文(2)副标题#公安刑事技术论文篇二论公安刑事调解制度的建立摘要建立公安刑事调解制度可以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
虽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立法并没有赋予公安机关相应的职权,但是探索和研究公安刑事调解制度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而公安刑事调解制度的建立本身也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公安机关刑事调解可行性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公安刑事调解制度研究》,编号09C019。
作者简介:黎亚薇,湖南警察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教学和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0-038-02一、问题的提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
这既是长期以来预防惩治犯罪所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
而为了贯彻这一指导思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根据自己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确立了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开展“刑事和解”的具体意见。
应当说,这一指导思想的转变对于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其实,“刑事和解”在我国并非新生事物,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刑事调解制度本身就是“刑事和解”思想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一种具体体现,只不过在过去的刑事司法活动中,由于我们一贯比较强调惩罚犯罪,从而使刑事调解活动在整个刑事司法领域中发挥的作用和范围相对比较有限。
而另外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问题,毕竟,公安机关作为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机关,其本身具有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特别是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法律文书在公安教学中的改革与探索
[摘要]目前,公安专业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普遍存在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本领不过硬的现象,文章试就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和探讨,针对“公安应用文”和“刑事侦查”教学中出现的盲区,提出改革措施,将两科交叉内容进行整合。
首先在理论课中进行精讲,其次在模拟演练中加以强化训练,以提高学生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培养出能够满足实践工作需要的合格的公安侦查人员。
[关键词]公安教育刑事法律文书教学盲区改革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
所谓刑事法律文书的教学盲区是指“公安应用文”及“刑事侦查”教学无法全面细致深入的部分或被忽视的部分。
刑事法律文书在实践中包含的内容主要有立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强制措施文书,侦查取证文书,执行文书等,在侦查实践中最常用的是各种笔录和报告书。
而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动笔能力较差,以至走上工作岗位后,在一定时间内无法适应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工作。
本文试就公安法律文书之一的刑事侦查法律文书方面存在的教学盲区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期望对公安教学改革能尽绵薄之力。
二、出现盲区的原因
1.教学指导思想不明确,教学大纲目的性不强。
我国的公安教育是从建国开始发展的,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从开始设科就把“公安应用文”和“刑事侦查”截然分开,没有过多考虑“公安应用文”中的法律文书特别是刑事法律文书与“刑
事侦查”的措施、手段、方法的密切衔接关系,包括一些无法分割的内容。
如在侦查工作中最常见的询问、讯问笔录及制作它们的格式、方法、过程、细节、手续等,既是“公安应用文”的内容,又是“刑事侦查”必须使用的搜集证据的一种基本措施,对于如此重要的教学内容,在制定教学大纲时都是原则性的、笼统的一带而过,对学生是否真正学会制作法律文书并没有进行具体细致的要求,而且几十年一贯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其实质原因就是主观思想墨守成规,没有进行实际调查,所以在指导思想上是守旧的,没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
正是因为在制定教学大纲上是机械的、教条的、沿袭不变的,所以导致这部分内容在教学上没有明确的针对性,从指导思想上直接影响了对学生动笔能力的培养。
2.教材编写缺乏创新,学时设置有失偏颇。
由于受“公安应用文”和“刑事侦查”教学大纲的直接影响,这两门课程所使用的不同版本的教材,在结构、体系及内容上都没有创新,基本上大同小异。
如“公安应用文”方面的编写,大都强调的是格式的正确、文笔的通畅和文字的错对,再就是给出素材写出材料,往往舍弃了形成材料的过程、背景、条件及相应的法律手续,没有用联系的观点对材料的制作做一些承前启后的铺垫和完善,所以其教材的编写都是就事论事,就文书写文书。
而“刑事侦查”方面的教材,基本上都省略了其相应的法律文书制作的格式,只是一笔带过或只写一点法律文书应包括的内容,对如何形成一个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意义的法律文书没有作详细的编写。
以上原
因导致在教材编写方面出现了盲区,由此影响了教学培养的效果。
同时,在学时设置上由于强调理论教学,加之受所用教材的影响,也往往忽视了写作基本功的训练。
在学时分配上没有充分考虑写作训练需要占用大量的时间,学时分配倾斜于理论教学方面,导致培养的学生出现了提笔见拙、下笔见错的弱笔现象。
3.课程设置科室不同,教学缺乏沟通研究。
在公安院校,“公安应用文”课程和“刑事侦查”课程属于两个学科,分别设在不同的院系。
“公安应用文”属于院校的基础课,“刑事侦查”属于院校的专业课,基础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严格按照各自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活动。
客观上,由于两门课程分属不同部门,任课教师很难坐在一起开展教研和学术活动,对一些交叉的教学内容,教师又缺乏磋商和研究,循规蹈矩且各行其是。
主观上,“公安应用文”课程和“刑事侦查”课程的教师都按照各自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而教学大纲本身就存在问题,加之受本课程学时和教师业务能力知识所限,直接造成了谁都讲刑事法律文书,而又谁都讲不透、讲不全的现象,形成了刑事法律文书的教学盲区。
4.重视理论教学,忽视文书制作训练。
公安院校是直接培养人民警察的地方,从实战出发,课程设置分为两大类:一是理论课程的教学,二是警务技能的训练。
训练一般指的是查缉战术、擒拿、驾驶、射击等,对此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课时。
而“公安应用文”中的法律文书的动笔训练,往往划归到理论教学中,占用的课时比例相对较小,更没有什么财力和物力的投入,所以,在开展此方面
的教学活动时,讲得多练得少,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一时难以胜任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工作。
5.教师相关知识欠缺,教学无法拾遗补缺。
在公安院校,“公安应用文”属于基础教学,“刑事侦查”属于专业教学。
“公安应用文”教师许多来自文科院校或从事过文字工作,他们的语言文字功底深、水平高,对于应用文的写作,从格式到语言文字的应用都是非常娴熟的,但是由于大都没有从事过公安业务工作,没有系统参加过公安业务学习,对刑事法律文书运用的时机、条件、背景和过程不甚了解,所以在教学中只能就格式、语言文字的应用及语句语法的对错进行施教。
而“刑事侦查”教师大都是公安院校的科班生或从事过刑事侦查业务工作,对于刑事法律文书运用的时机、背景、条件和过程比较熟悉,但在文字功底方面缺乏系统的学习和训练。
所以,两科教师都无法对交叉渗透的内容进行补充讲授,造成了教学上的盲区。
三、改革措施
1.大胆改革传统教材,把刑事法律文书直接融写在“刑事侦查”之中。
公安院校的教学活动要遵守教学为实践服务的宗旨,培养的学生必须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动手动笔能力都要强。
这就要求公安院校既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又要因地制宜、改革传统教材,把两科交叉内容进行整合。
考虑到“刑事侦查”课程的教师公安业务能力强,所以将“公安应用文”中的刑事法律文书的内容全部融入“刑事侦查”教学当中,由“刑事侦查”课程的教师来完成刑事法律文书的教学内容,这样从教材方面彻底解决了“公安应用文”和“刑事侦查”在教学当中出现的盲区,也解决了现在存在的刑事法律文书的教学与“刑事侦查”教学无法密切衔接的问题,保证“刑事侦查”教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勇于创新,制定符合实际要求的教学大纲。
公安院校的毕业生,由于普遍存在弱笔现象,不能胜任或不能完全胜任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工作,所以作为教学部门的决策层,要转变传统思想,高度重视刑事法律文书的教学训练工作。
制定教学大纲时,应在教学目的中总体提出培养目标,在每章每节中应具体写明讲授和训练的目的及要求,在学时分配上加大训练学时,而且为了保证训练质量,应配齐辅助训练所需耗材,从指导决策方面彻底解决法律文书的教学盲区。
3.积极拓宽任课教师的相关知识面,做到能文能武。
为了保证“刑事侦查”课程(包括刑事法律文书)的教学质量,任课教师要积极主动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取长补短,加强语言文字功底的锻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目的和要求,率先自我训练,首先使自己能够准确地、完整地完成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这样就具备了文武双全的教学能力,由此也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学生。
4.坚持精讲多练,强化刑事法律文书制作的训练。
把刑事法律文书的内容融入“刑事侦查”课程的教学以后,在实施教学过程中,就要加强对学生动笔能力的训练,因此,教师要坚持精讲多练,既要讲格式、讲细节、讲过程,又要练文字、练速记、练技巧。
在训练中还应讲究相应的教学方法和手段,配备相应的材料和设备,如进行演示训练、录像训练、模拟训练等。
通过强化训练,使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既能侦查破案,又能做出符合规范要求的刑事法律文书。
5.密切联系实际,不断充实法律文书教学新内容。
“刑事侦查”课程教学源于侦查实践,又为侦查实践服务。
随着我国法律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实践对刑事侦查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依法侦查、完善法律手续是刑事侦查工作行动的总则,当前刑事法律文书的取舍和格式内容的变化比较大,所以教学一定要密切联系实际,把最新的刑事法律文书引入到教学工作之中,使刑事法律文书教学能够满足实践工作的需要,培养出合格的公安侦查人员。
[参考文献]
[1]张月亭.刑事侦查学教程[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
[2]刘国祥,崔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与新版法律文书制作指南[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3]罗锋.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