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救护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医院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传染病医疗救治分队、突发意外伤害医疗救治分队、群体性食物中毒医疗救治分队、后勤联络保障分队等。
各救治分队及相关科室必须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调度,积极参与现场抢救或疫情处理。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处理
1、院总值班、有关职能科室一旦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或救援指令后,必须立即报告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医疗救治分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护或疫情处理等,并迅速向市卫生局报告,接受其指令并取得相应的支持。
2、救援人员在接送病员回院途中,应及时用电话向医院急诊值班医生报告,说明病员人数、种类和主要病情。
2、急诊科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医教科或总值班,由医教科或总值班调动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准备组织院内抢救。
3、医院抢救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到医院急诊科,听从组织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
4、医疗救治原则:依据先救命后救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开展救护工作。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各首诊医师对所管的病员负责到底,并及时汇报病员的病情进展及救治经过。
6、首诊医师必须做好与手术室或相关病区的交接班工作。
7、对抢救的病人必须按规范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8、加强卫生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
9、诊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群体性食物中毒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教育培训和应急抢救设施保障
1、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人员培训工作,重点掌握检伤分类、徒手复苏、骨折固定、止血、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清创缝合、饮用水消毒等基本技能,以及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排泄物呕吐物的采样监测、诊断治疗和消毒隔离知识的培训。
2、加强院前、院内急救建设,保证急诊抢救人员到位,确保应急通讯畅通,抢救设备仪器运转良好,抢救药品齐全,救护车辆性能良好,常规消毒物品、器械充足,确保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附:各分队救治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