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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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针演变

安全生产方针演变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我国各阶段安全生产方针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

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1]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1949-1983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

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措施,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

因此,今天要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大家改变重视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重视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

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看不起人,看不起劳动者,现在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

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安全生产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核心理念是“安全第一”,即将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作为最重要的目标,确保企业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策略进行探讨。

二、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重要性1.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本,只有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才能充分发挥员工的潜力和创造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减少生产事故和损失:遵循“安全第一”的管理方针,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风险,维护企业的可持续经营。

3.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提出和实施,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员工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关注,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4. 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执行不仅关乎企业自身利益,也关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确保员工的安全,企业可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内容1. 安全目标的设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例如减少事故发生率、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等。

2. 安全责任的明确:明确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安全管理中。

3. 安全制度的建立: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演习、安全纪律等,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安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通过对生产环境和工艺过程的分析评估,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5. 安全绩效的评估和改进:建立安全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实施策略1. 领导层的坚决支持和重视:领导层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主动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2014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

2014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

2014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

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由来在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

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年、1960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河南井陉煤矿和我国第一艘万吨运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时,再次强调安全第一;1979年,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在一份工作文件中正式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文件,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1987年3月26日,原国家劳动部在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正式决定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2002年《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称为“八字方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也有了全新的视角,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随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重申了这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2008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再次重申了这一方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一次把这一方针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至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安全生产的“十二字”方针正式确立。

2014年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2002年7月1日发布的《安全生产法》第3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人们经过无数伤亡事故的血泪教训,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过程中,与时俱进总结出来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所有企业都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可是,有些单位偏要别出心裁,另树“杏黄旗”,提出五花八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比如“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第三”,“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等,所以有必要搞清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由来和内涵。

早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毛主席在劳动部的工作报告上明确批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

”根据这一批示,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

也就是说,针对当时在工业生产中实施增产节约的时候有人错误地“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即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而制定“劳动保护的方针”——“安全生产”,强调的是生产与安全的统一,要安全地生产。

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口号,这在当时是进步;但是,其根本目的是生产,安全仅仅是手段;“目的”与“手段”相比,当然是“目的”第一,“手段”第二。

所以,当时实质的指导思想是生产第一、安全其次。

这在当时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存在认识上的局限,是可以理解的。

如此一来,违章冒险作业、盲目蛮干现象时有发生,产生了不少“事故英雄”。

“大跃进”期间,片面追求产量、速度,忽视甚至排斥安全工作的错误造成伤亡事故高峰。

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开宗明义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

”可见,当时就应该提“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了。

(推荐)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

(推荐)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2002年7月1日发布的《安全生产法》第3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人们经过无数伤亡事故的血泪教训,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过程中,与时俱进总结出来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所有企业都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可是,有些单位偏要别出心裁,另树“杏黄旗”,提出五花八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比如“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第三”,“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等,所以有必要搞清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由来和内涵。

早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毛主席在劳动部的工作报告上明确批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

”根据这一批示,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

也就是说,针对当时在工业生产中实施增产节约的时候有人错误地“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即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而制定“劳动保护的方针”——“安全生产”,强调的是生产与安全的统一,要安全地生产。

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口号,这在当时是进步;但是,其根本目的是生产,安全仅仅是手段;“目的”与“手段”相比,当然是“目的”第一,“手段”第二。

所以,当时实质的指导思想是生产第一、安全其次。

这在当时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存在认识上的局限,是可以理解的。

如此一来,违章冒险作业、盲目蛮干现象时有发生,产生了不少“事故英雄”。

“大跃进”期间,片面追求产量、速度,忽视甚至排斥安全工作的错误造成伤亡事故高峰。

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开宗明义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

”可见,当时就应该提“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了。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由来与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由来与含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

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由来在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

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年、1960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河南井陉煤矿和我国第一艘万吨运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时,再次强调安全第一;1979年,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在一份工作文件中正式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文件,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1987年3月26日,原国家劳动部在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正式决定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2002年《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称为“八字方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也有了全新的视角,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随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重申了这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2008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再次重申了这一方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一次把这一方针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至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安全生产的“十二字”方针正式确立。

☆二、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1、安全第一的含义。

发展是我党的第一要务,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市场主体,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理所当然。

安全第一要说明的是安全与生产、效益及其他活动的关系,强调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突出抓好安全,始终不忘把安全工作与其他经济活动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当安全工作与其他活动发生冲突与矛盾时,其他活动要服从安全,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损失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

从1949-2021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49-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

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措施,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

因此,今天要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大家改变重视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重视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

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看不起人,看不起劳动者,现在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

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介绍,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个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在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会议上明确提出来的。

“安全第一”,就是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当做头等大事来做好。

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中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和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性。

要进行生产经营,就必须首先解决其中的各种不安全问题。

无数事实证明,伤亡事故不仅给受伤害者本人和家属带来巨大的不幸,也干扰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给事故单位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搞好安全工作,创造安全的生产劳动条件,不仅可以避免或减少各类事故,而且能更好地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发展。

“预防为主”,是强调把一切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

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消除它们,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科学技术的进步,安全工程的发展,使得我们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前有效预测,评价事故的危险性,先行控制或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实现“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明确指出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它是处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的总原则。

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优先考虑安全,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再生产。

“预防为主”则要求一切安全工作必须立足于预防,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初始阶段就考虑安全措施,并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安全第一方针的由来

安全第一方针的由来

“安全第一”方针的由来最早提出“安全第一”的是美国人,比我国提前了几十年。

“安全第一”这个词最早是美国钢铁公司B·H·凯里董事长提出来的。

1906年,凯里从长期接连不断的事故中得出教训,下决心摆脱焦头烂额的困境;他别出心裁地把公司提出的经营方针加以变动,将原来的“产量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

这项方针的改动既保障了雇员的安全,又使质量,产量得到保证,凯里“安全第一”的口号和他的安全措施取得了成功,震动了美国的实业界。

1912年,芝加哥创立了“全美安全协会”,研究制定有关安全的法律草案。

1917年英国的伦敦也成立了安全协会。

从此“安全第一”的口号为许多企业和管理部门所接受。

我国领导人周恩来在国内最早提出“安全第一”。

1957年10月5日,周总理在民航局的一份报告上作出了“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的重要批示。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批示,中国民航人始终铭记不忘。

1960年,在发生“跃进”号万吨轮触礁沉没事件后,周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1978年12月改革开放后提出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

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在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

1985年12月全国安委会明确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987年1月26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被写进了我国第一步《劳动法》草案。

1989年11月在党的13届5中全会上这一方针被完全肯定下来。

此方针写入后来出台《安全生产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中央领导同志再次明确和强调的现行安全生产方针,是完整的统一体。

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

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49-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

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措施,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

因此,今天要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大家改变重视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重视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

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看不起人,看不起劳动者,现在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

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介绍,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个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是从什么起被确定为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是从什么起被确定为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从什么起被确定为安全生产方针2006年3月27号胡锦涛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06年3月27号下午进行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强调: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的四个“必然要求”: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强调了发展的“三个不能”: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

我们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四、安全生产方针由“八字方针”充实为“十二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六、强调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三个同步”: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性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

七、强调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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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2年7月1日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第3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无数伤亡事故后人们总结出来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在实践、理解、再实践、再理解的过程中,所有企业都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然而,一些单位决心独树一帜,树立了另一面“杏黄旗”,提出了各种“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如“安全第一,质量第二,xx第三”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因此,有必要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政策的起源和内涵。

早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毛主席就在劳动部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指示:“在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基本福利只注意前一方面而忘记或稍微忽视后一方面是错误的。

根据这一指示,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大会提出,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换句话说,鉴于当时一些人在工业生产中实施增产节约时,错误地“忘记或忽略了后者(即员工的安全、健康和基本福利)”,制定了“劳动保护政策”——安全生产,强调生产与安全的统一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在这种背景下,提出了“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口号,这是当时的进步。

然而,它的根本目的是生产,而安全只是一种手段;与“手段”相比,“目的”当然是第一个,“手段”是第二个。

因此,当时的实际指导思想是生产第一,安全第二当时,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存在认知限制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非法冒险作业、盲目蛮干现象时有发生,产生了很多“事故英雄”在“大跃进”期间,片面追求产量和速度,忽视甚至拒绝安全工作的错误导致了伤亡事故的高峰。

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一开始就指出:“要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

””可见,当时应该提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但是,由于思想界极左思潮的影响,“安全生产”一词没有人提出异议,许多单位至今仍“情有独钟”。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形成与沿革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形成与沿革

(安监部陈嘉春)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它是在国家建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起来的。

早在1960年,在发生“跃进”号万吨轮触礁沉没事故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之后,“安全第一”写入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

1978年12月改革开放后,开始提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

1979年2月,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向党中央汇报工作时,在报告中提出生产中应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在《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1983]85号)中指出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知道下搞好安全生产``````。

1985年12月全国安委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987年1月26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被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

1989年11月在党的13届5中全会上这一方针被完全确定下来。

至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安全生产方针。

改革开放后,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从原来被认为是局部的、个别的问题逐渐转变到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但是,从1989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以来,全国的安全形势并没有得到根本和本质上的扭转,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多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涌现出大量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投入明显不足,在经济效益面前,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总是走不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圈。

二是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立法滞后,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虽然国家已经制定了几十部安全生产方面的单行法律、法规,但多数是在计划经济及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出台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而且当时施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够完整,有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界定不清楚或者不准确,有的只有要求没有责任,有的虽有罚则但力度不够。

安全生产方针背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方针背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方针背景1、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四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安全生产方针背景扩展资料:安全第一”说明和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

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

事故意味着对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在生产活动中,应把保护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最优先考虑人的生命安全。

“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上。

按照系统工程理论,按照事故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之前,事先就充分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自始至终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和减少事故。

“综合治理”是指要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

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采取各种管理手段预防事故发生。

实现治标的同时,研究治本的方法。

综合运用科技、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从各个方面着手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做到思想上、制度上、技术上、监督检查上、事故处理上和应急救援上的综合管理。

2、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是什么?所谓“抄安全第一”,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袭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百努力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度方针的核心,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根本。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由来与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由来与含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

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由来在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

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年、1960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河南井陉煤矿和我国第一艘万吨运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时,再次强调安全第一;1979年,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在一份工作文件中正式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文件,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1987年3月26日,原国家劳动部在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正式决定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2002年《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称为“八字方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也有了全新的视角,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随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重申了这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2008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再次重申了这一方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一次把这一方针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至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安全生产的“十二字”方针正式确立。

☆二、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1、安全第一的含义。

发展是我党的第一要务,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市场主体,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理所当然。

安全第一要说明的是安全与生产、效益及其他活动的关系,强调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突出抓好安全,始终不忘把安全工作与其他经济活动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当安全工作与其他活动发生冲突与矛盾时,其他活动要服从安全,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损失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的由来:早在1906年美国的一家钢铁公司,生产事故迭发,企业严重亏损,面临破产。

公司董事长:凯理多方查找原因,对传统的生产经营方针:产量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产生质疑。

经过全面的计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凯理得出了结论,是事故拖亏了企业,后来凯理力排众议,不顾股东的反对,把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来了个本末倒置,变成了: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

由此钢铁公司从新走出了困境,这是早期安全第一的来意。

我们国家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列来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早在解放初期,就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同时强调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是我们安全生产的原则。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想想事故中受伤的家人,有的失去了挣钱的顶梁柱,整日陪伴不能动弹亲人,甚至更为残酷的,有的在事故中丧失了亲人,看到人家,他们家人团聚,欢天喜地。

自己陪伴的是不能动弹的伤者和亲人的遗像,他们的心情会怎样?当然建筑行业不可否认是一个事故多发生的企业,是一个听不见枪声的战场,全世界每天将有6000多人死于生产安全事故之中。

今年1—6月份我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362起,死亡453人。

主要我们少数同志安全意识差,平时讲安全,忙时忘安全,形成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的同志认为安全工作是领导的事,领导要我安全,我认为,这是极端错误的,要知道安全是为我们自己,所以安全教育安全知识考试不能留于形式大家要加深理解,严格按照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故拒于门外,我们今年的安全目标是:上下齐抓共管,实行一条龙管理,杜绝重伤和亡人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即1/‰ ;否则将被罚款和事故拖垮,谨请大家务必重视安全,要珍惜自己爱护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强调本工程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1、全员必须高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三违”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保证“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是怎样产生的?这个方针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批示决定的。

安全生产方针,就是党和国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指针。

它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在建筑施工中,要把安全和生产看成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提法在五十年代是:“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随着时代的发展,认识的提高,进入六十年代,对安全生产方针的提法是:“安全第一”。

到了八十年代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到了2004年又提出了“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主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我们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方针是在建国初期就明确了的。

而在每个时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认识的提高,都给它赋予新的内容和提法,以表示对其重视和关心。

几十年来实践证明,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国务院于1963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规定了两条重要原则:一是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的原则:二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通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中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以下数量:一、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不含)1人;2-5万(不含)平方米2人;5-10万(不含)平方米3人;10万平方米以上设安全管理机构。

二、劳务分包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超过50人(含)。

必须配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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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由来人类的发展历史一直伴随着人为的或自然意外事故和灾难的挑战,从远古祖先们祈天保佑、被动承受到学会亡羊补牢凭经验应对,一步步到近代人类扬起预防之旗,直至现代社会全新的安全第一理念,把现实社会事故高峰和生存危机的自扰情绪变为抗争和实现平安、康乐的动力,最终创造人类安全生产和安全生存的安康世界。

在这人类历史的进程中,包含着人们安全心理的发展与进步。

安全第一是人类满足安全心理的需要,在生产经营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中,不断进化总结出来的方针,有其自身的形成过程。

用安全第一的思想来管理生产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它获得了无法计算的、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什么把安全放在第一?放在第二行不行?如何理解安全第一,笔者认为下面这段小故事能够给人以启迪。

20世纪初,美国有一个US钢铁公司,为了提高钢铁质量与产量,提出了生产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口号,并且用大幅标语挂在工厂内醒目的地方,用以指导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结果,不但未完成生产计划,产品的质量也下降了,更为严重的是各类生产事故频繁不断,公司濒临倒闭的境地。

US钢铁公司董事长凯里深感忧虑,他召集公司各部门管理者和员工代表集思广益,经过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在1906年,把原来的口号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生产第三。

同时,还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加以贯彻执行。

并采取了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其结果是公司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大幅度的下降,产品的质量也提高了,而且超额地完成了钢铁生产计划。

这个事件引起了美国和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成立了安全协
会(即现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前身),普遍地把安全第一奉为神圣的法律。

这就是说,安全第一不是哪国政府、哪个人随心所欲想出来的,更不是臆造的,而是根据事物自身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失败与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方针,违背这条规律就要受到血与生命为代价的惩罚。

我国政府早在建国初期就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早在1951年就提出了安全第一的口号,而且,又在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上规定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1957年,周恩来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

1959年,周恩来视察井陉煤矿时指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1960年,当我国第一艘万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噍沉没后,周恩来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后来安全第一又多次的写入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里。

国务院在[1983]85号《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我国1985年1月3日,由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确定的安全生产方针,已被写入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议作为党的工作方针。

1987年1月26日,国家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方针,写进了我国《劳动法(草案)》。

1987年4月,劳动人事部在北京召开各省市劳
动人事厅(局)长会议时,把这一方针写入《劳动保护务例(草案)》中。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二十一世纪,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2002年6月29日,我国以法律形式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写入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中。

这部法律的第一章总则中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00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第30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听取了有关安全专家关于事故频发的原因理论阐述后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综合治理被作为生产安全工作方针的首次提出。

现行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仅是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视安全的政治主张,同时,也是我国政府依法治国关于安全生产的总方针、企业培养员工安全心理的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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