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版--广西55-59岁奖励扶助申报表
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模板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河南省xx市
西工区xx乡
xx村xx 组
项目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婚姻状况婚姻变动年月
本人信息配偶信息
夫妇曾生育子女数男孩女孩
夫妇现存活子女数
(含收养等)
男孩女孩
夫妇曾生育子女情况序号姓名出生年月死亡年月是否亲生1 是
2
3
4
5
6
家庭地址
(门牌号)
联系电话
村委会审议
意见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20xx年x月xx日
乡初审意见符合条件,同意上报
20xx年x月xx 日
县级人口计
生部门审核
意见
年月日备注
申报人签字:冯会民填表人:李会玲填表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调查记录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调查记录在我们这个小村子,计划生育的事儿可是大伙儿心里的一块儿“石头”。
说起来,这可不仅仅是个,更是每家每户都得面对的事情。
小张和小李家就是两个鲜活的例子。
他们的家庭奖励扶助可谓是备受瞩目。
小张家,老大一个儿子,聪明得很,刚上小学就能背一大堆唐诗,逗得邻居们都夸赞不已。
小张的老婆也是个能干的主,早上起来就忙着做早饭,忙得不可开交,感觉连转身的时间都没有。
可说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日子过得还算红火。
而小李家就有点儿不同了。
小李家只有一个女儿,老两口可把她捧在心尖上。
这女孩儿不仅漂亮,还是个学习的好苗子,老师夸她说她像个小太阳,照亮了班级的每个角落。
小李总是笑呵呵的,嘴里念叨着“女儿是爸妈的小棉袄”,看得出来,心里那叫一个得意,甚至每次村里开会,提起她,仿佛小李就能得瑟得天花乱坠。
这奖励扶助,听说是为了鼓励大家计划生育,支持有一个孩子的家庭。
这可不是光说说那么简单,背后可是得有真本事。
小张和小李都在申请这补贴,心里琢磨着,这钱用得上啊,能给孩子报个兴趣班,或是买点书,真是心里乐开了花。
小张曾经半开玩笑地说,给孩子报个围棋班,争取将来成为“棋王”。
小李也是,特别期待女儿能学点乐器,仿佛能梦想着未来的小女孩在舞台上翩翩起舞,真是心潮澎湃。
说到这补助,村里的人可都有各自的看法。
有人觉得好,有人却觉得这是“给的太少,心里不踏实”。
可小张和小李两家都认为,只要有这个,心里总能感到一丝温暖,毕竟生活在农村,条件不是太富裕,能得到这份帮助,简直是上天的眷顾。
小张还打趣说,咱们这儿的奖励扶助,就像天上的星星,虽然不多,但每一颗都闪闪发光,照亮了我们的生活。
不过说真的,申请这补助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小张去乡里填表,刚走进去,就感觉像进了迷宫,眼花缭乱的资料让他心里打鼓。
还好小李跟着一块儿去,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最后把表填得像模像样。
小李还不忘调侃小张,嘿,兄弟,这表格都能写成小说了!小张乐得不行,真有意思,俩人就这样在办事的路上,把压力都化成了笑声。
广西奖扶申请表
附件3表 号:
制表单位: 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个人申请表
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县(市、区)乡(镇)村委村小组
填表说明:1.凡认为符合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资格条件,并要求进入奖励救助对象确认程序的人,属于奖励类型的对象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日之前申报、属于救助类型的对象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如实填写此表进行申请,填好后交村(居)民委员会;2.此表由申请人填写,本人不能亲自填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但必须由本人在姓名上按手印;3.再婚的要详细说明前夫或前妻的婚姻、生育和收养子女等情况。
奖扶表样
附件4
黑龙江省市(行署)县(市、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档案袋
乡(镇)村姓名
1、申报表
2、本人申请表
3、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4、村计生协会理事会评议表
5、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
6、座谈材料记录表
7、见面调查表
8、其它
附表一:
填报人:___________ 填报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二:黑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
申请表
说明:1、此表由申请人填写;2、前夫前妻的婚姻、生育史和收养子女情况应详细说明。
附表三:黑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村计生协会理事会评议表
市(州)县(市、区)乡(镇)村
附表四:黑龙江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
市(行署)县(市、区)乡(镇)村组
调查座谈材料记录表
市(行署)县(市、区)乡(镇)村组
见面调查表
市(行署)县(市、区)乡(镇)村组本人信息:
调查记录:。
广西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广西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一、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及范围:1、夫妻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政策规定:奖励扶助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照每人每年144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已经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办理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77号)实施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实施时间:2005年起实施。
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对象凡户籍在本辖区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933年1月1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扶助金标准:(一)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032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二)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032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三、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及范围:凡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夫妻均为农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1、依法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2、依法终身只生育两个子女并自觉主动落实了结扎措施的家庭;3、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死亡,只剩下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的家庭;4、离婚或丧偶前依法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离婚或丧偶后不再婚或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家庭;5、再婚夫妻一方依法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家庭;6、再婚双方依法各只生育过一个女儿,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家庭。
【表格】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范本)
年月日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签章) 年 月 日(签章) 年 月 日(签章) 年月日
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省
市
县(区)
村(居)委会
乡(镇、街道) 村(居)小组
近期1寸
照
片
项目
姓名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曾经生育子女数 男孩
编号
性 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 婚姻 性质 状况
女孩
. 现有存活子数(含收养等) 男孩
姓名
出生年月
死亡年月
婚姻变 动年月
年月
女孩 . 是否亲生
曾经生育 子女情况
有无违反计 划生育情况
家庭地址(门牌号)
奖励扶助资金委 托发放单位
乡(镇、街道)人 口计生机构名称
奖励扶助条件 奖励扶助资金个
人帐户
村(居)民委会评 议意见
乡(镇、街道) 审议意见
县级人口计生机 构审批意见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委托发放单 位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人口 计生机构联系电话
奖励扶助资金个人 账户建立日期
广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附件1:
广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市、州) 县(市、区) 相片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居)小组
项目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夫妇曾经生 育子女数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婚姻状况
婚姻变 动年月
男孩 姓名
女孩 性别
夫妇现有存活子女 数(含收养等) 出生年月
男孩 女孩 死亡年月 是否亲生
夫妇曾经生 育子女情况
姓名 夫妇收养子 女情况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村(居)委 会评议意见 年 乡(镇、街 道)初审意 见 年 县级人口计 生部门审核 意见 年 备注 月 日(盖章) 月 日(盖章)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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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实行计划生育后,一直对独生子女有优待政策!在国家每月发放给独生子女的经费政策上又有了变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60岁独生子女每月补贴政策吧!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1】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自愿只生一孩不再奖励。
此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不同,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奖扶对象申请表(共5篇)
奖扶对象申请表(共5篇)第一篇:奖扶对象申请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申请表申请人:,男(女),年月出生,家住江都区真武镇,为农业户口。
申请人:,男(女),年月出生,家住江都区真武镇,为农业户口。
我(们)于年月日结婚,婚后依法生育(收养)过个子女,现有(子女数,姓名及有无子女死亡等情况),于年月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证件编号为。
自推行计划生育以来,我(们)没有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子女。
对照江苏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规定,我(们)认为符合条件,特申请领取规定的奖励扶助金,并承诺对以上申请情况负责。
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第二篇:奖特扶对象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奖特扶对象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按照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关于对奖特扶对象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经过深入细致的入户调查考证,摸清底子,找准症结,为年底奖特扶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现就开展工作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切实做好奖特扶工作,乡党委、政府要求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成立了以乡长XX同志为组长,亲自安排部署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XX同志为副组长(第二责任人),计生办主任王力同志及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文书、计生专干为成员(直接责任人)。
二、入户调查,精心审核,确保享受对象真实无误。
此项工作开展以来,领导小组于8月11日至9月11日期间定期召开会议,按时段安排部署工作,了解工作运行情况,督促抓好落实,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我乡截止,入户调查了全乡自xx以来享受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的98人,共查出10名人员不符合条件,其中: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真正把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实处。
为了确保奖特扶政策合格率达100%,我们在制度上下狠功夫。
广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docx
广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月曰
&疗机构基本信息
&疗机构自评情况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评价情况
附件2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机构类别 机构等级 具体负责人
联系方式
评价总得分
友善文化得分
友善管理得分
友善服务得分
友善环境得分
评价总得分
友善文化得分
友善管理得分
友善服务得分
友善环境得分
工作措施 (包括工作措施、亮点和努力方向等,可 另附报告)
备注:县、市级申报表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设计
附件3
广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审核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 :
填报时间:
填表人: 填表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佚名【期刊名称】《人事天地》【年(卷),期】2014(000)002【总页数】2页(P60-61)【正文语种】中文2013年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桂人口发〔2013〕30号)。
具体如下: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奖励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享受职工退休奖励待遇的;(二)具有本自治区城镇居民户籍,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三)实行计划生育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第三条奖励标准:(一)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五发放奖励金;(二)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十发放奖励金。
符合享受奖励待遇条件的人员(以下称“申请人”)实行一次性申报原则。
已享受职工退休后增发待遇的,不得再申报。
2012年6月1日前,男性已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已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奖励金从2012年6月起计发。
第四条本办法奖励对象依法享受奖励待遇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属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奖励金由自治区财政负担60%,县级财政负担40%(市本级与市所辖区分担比例由各市自行商定);属非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由自治区财政负担40%,县级财政负担60%(市本级与市所辖区分担比例由各市自行商定)。
第五条人口计生部门、财政部门每年度集中受理申报、审批一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2)
乌海市乌达区镇、街道村(社区)委员会
项目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婚姻状况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夫妇曾经生育子女数
男孩
女孩
夫妇现有存活子
女数(含收养)
男孩
女孩
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
夫妇曾经
生育子女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亲生
存活状况
死/残年月
死亡确认单位
夫妇收养
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收养年月
存活状况
死/残年月
死亡确认单位
残疾证号码
残疾类型
残疾等级家庭地址联来自电话村(社区)委员会评议意见
符合政策,同意申报。
签字
年月日(盖章)
镇、街道
初审意见
符合政策,同意申报。
签字
年月日(盖章)
区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意见
同意。
年月日(盖章)
备注
申报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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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村(居)小组
申报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本表表头地址和个人信息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并在右上角照片区域粘贴申报人近期
标准 1 寸或 2 寸照片。
申报人不能填写的,村(居)民委员会可指定人员代为填写,但必须有申报人的签字。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保存、归档、管理。
重新申报的在“备注”栏内写“重新申报”,并在《申报表》右上角标明“重新申报”。
“姓名”:填写申报人的正式姓名,要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
“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巧位或 18 位公民身份号码,不允许为空。
“性别”:填写“男”或“女”。
“出生年月”:填写出生具体年月。
如 1940 年 2 月出生,则填写“ 1940 年 2 月”或 " 1940 . 2 ”。
“户口性质”:据实填写“农业(农村居民)”、“非农业(城镇居民)”或“其他”。
畜牧业户口填写“农业(农村居民)”。
“婚姻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初婚”、“再婚”、“丧偶”、“离婚”、“其他”五种情况之一。
填写“其他”的在备注栏目中注明具体情况。
“婚姻变动年月”:填写最近一次婚姻变动的年月。
如 1970 年离婚, 1980 年再婚, 1990 年 2 月丧偶,则填写“ 1990 年 2 月”或“ 1990 . 2 ”。
配偶信息与本人信息的填写相同。
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的配偶信息空填。
“夫妇曾经生育子女数”:指该夫妇双方一生中总共生育的子女数,包括送养、寄养、已死亡、判随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不包括收养的子女数。
分性别进行填写。
“夫妇现有存活子女数”:填写该夫妇目前存活的子女数,包括亲生(含送养、寄养、判随前夫或前妻)和收养的子女数。
分性别进行填写。
“夫妇曾经生育子女情况”:按子女出生年月的先后顺序,逐行填写每个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死亡年月”、“是否亲生”信息。
“死亡年月”:填写子女死亡的具体年月。
如 1980 年 2 月死亡,则填写“ 1980 年2 月”或“ 1980 . 2 " ;对现存活的子女空填。
“是否亲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及配偶亲生”、“本人亲生非配偶亲生”、“非本人亲生配偶亲生”三种情况之一。
“夫妇收养子女情况”:指该夫妇双方一生中总共收养的子女数。
按收养子女出生年月的先后顺序,逐行填写每个收养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收养年月”、“死亡年月”信息。
“收养年月”:填写收养子女的具体年月。
如 1990 年 6 月收养,则填写“ 1990 年6 月"。
“家庭地址”:只填写门牌号。
“联系电话”:据实填写。
没有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