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配套PPT课件:第九章 市场规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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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够判别各种垄断行为,独立 分析处理反垄断法规制的垄 断案件;
3.能够辨别产品质量责任,处理 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维护自 身权益;
4.能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处理 相关侵权案件。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
难点
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反 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般法 律规定;掌握不正当竞争 行为表现形式、反垄断法 规制的几种垄断行为、产 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 质量义务、消费者的权利 与经营者的义务及相关法 律责任。
思考:四川省发改委和贵州物价局对两 家公司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评析: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 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 费者的利益。
一、反垄断法概述
垄断是指有关主体在市场运行过程中通过排他性控制或 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控制,从而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 为或状态。垄断的存在使商品生产和交换效率低下,剥夺 消费者所期待的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利益。反垄断法,就是 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 的法律制度。
例如,加多宝公司的广告语“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 即造成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对于“王老吉”和“加多宝”这 两个品牌的混淆和误认。另外,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 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4.降价排挤行为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降价排挤行为:
销售鲜活商品; 处理即将到有效期限的商品 季节性降价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低销售商品
形式
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披露、使用和 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如果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所列违法行为而 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7.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法律禁止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采取谎称 有奖或内 部人员中 奖
利用有奖 销售销售 质次价高 商品
本章引导案例:加多宝虚假宣传赔千万
思考:1.加多宝的广告词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2.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解析: 1.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将红罐加多 宝与原来的红罐王老吉之间画等号,造成消 费者对 “王老吉”和“加多宝”这两个品牌 的混淆和误认,构成虚假宣传。 2.判决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近 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 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以损害竞争对手。
( 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 实行差别待遇;
(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指两个或两个 以上企业以一定的方式或手段所 形成的企业间的资产、营业和人 员的整合,从而达到市场支配地
位,获得经济优势的行为。
目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市场规制法概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章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情感目标
能力目标
1. 了 解 市 场 规 制 法 的 概 念 、 原 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 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一般法律规定;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反垄 断。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作为义务 (1)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 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应当符合该标准。 ②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产品存在使用 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③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 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主体
主观
客观
客体
不正当
竞争行为 由经营者 所为。
不正当竞 争行为的 目的是排 挤对手, 占据市场
行为违反 反不正当 竞争法和 法律公认 商业道德
损害市场 秩序和其 他同业经 营者的利 益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表现
商业贿赂
1.欺骗性交易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知识产权领域
农业领域
垄断协议 的豁免
四、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与法律责任
(一) 反垄断执法机构 (二)违反反垄断的法律责任 1.四类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 2.民事诉讼的处理程序 3. 拒绝调查的法律责任 4. 反垄断执法人员的责任
第四节 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和产品质量概述
产品
加多宝公司则辩称:确实做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 这个广告,但不同意原告证据,认为该广告不存在任何误导成分。“红罐” 、“红罐凉茶”是加多宝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即加多宝 产品,不存在任何误导。而关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加多宝公 司从没做过。
2013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宣判: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 销毁相关广告,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及合理费用81万余 元,并公开道歉。
5.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 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为自己取得竞争 优势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 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6.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以盗窃、利诱、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
( 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 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 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 件;
2.不作为义务 生产者生产产品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 量标志。(4)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帐外支付或做假帐 发生在交易中
回扣 折扣
发生在合同主体间ຫໍສະໝຸດ Baidu
记帐
交易结束后给付
回扣与折扣的区别
3.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产品的性 能、质量、成分、用途、生产者、产地、有效期限等作引 人误解的宣传。所谓“引人误解的宣传”是指宣传的内容
易引起他人的错误联想,导致其作出错误的决策。
判别各种不正当竞争行 为;能够辨别产品质量 责任,处理产品质量纠 纷案件,维护自身权益; 能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 权益、处理相关侵权案 件。
引导案例 加多宝虚假宣传赔千万
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 ”在2012年5月广州医药集团(下称“广药集团”)成功收回“王老吉” 商标后,丢了王老吉商标的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加多 宝公司”)迅速启动新品牌预案,上述广告词铺天盖地席卷而来,随之 引发的是双方之间一场声势浩大的广告诉讼战。
我国2007年8月30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于2008年8月1日实施。
二、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将各种各样的垄断行为分为四类,即











垄 断
滥 用 支 配 地


垄 断 行 为 类型
• (一)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表现:
场。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第三节 反垄断法
案例分析:茅台、五粮液因价格垄断 被 地方主管部门罚款4.49亿
案情:2013年2月23日,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公告,对五粮液公司处以公司上一 年度涉案销售额1%的罚款,即2.02亿 元的从轻处罚。原因是五粮液公司利用 自身的市场强势地位,通过合同约定、 价格管控、区域监督、考核奖惩、终端 控制等方式,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白 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达成并实施了 白酒销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同日, 贵州物价局以同样理由对贵州省茅台酒 销售有限公司依法处以2.47亿元的罚款。
• 案情:2010年10月,360 公 司 推 出 “ 360 扣 扣 保 镖”,称该可全面保护 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阻 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 等功能。腾讯随后对此 作出强烈说明,并采取 了让“用户二选一”的 非常手段,由此引发了 中国互联网史上赫赫有 名的“3Q大战”。2012
• 法院判决:2013年0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认为,奇虎360的“扣扣保镖”在推广过程中破坏 腾讯QQ产品的商业模式并在产品宣传中措辞不当, 贬损了QQ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法院判决 奇虎360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并连续15日在360网站首页和其他网站和报刊的显 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不过,法院驳回 了腾讯其他诉讼请求,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 用,其中腾讯负担16.68万元,奇虎360负担50万元。
2.理解和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 表现形式、反垄断法规制的 几种垄断行为、产品生产者 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 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培养法律思 维,提升学 习法律的热 情,将这种 情感内化成 学生提高就 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的动 力。
1.能够判别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独立分析处理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案件;
形式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伪造产地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指经营者为了争取经营机会给予交易对方相关人员 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注意区分回扣、折扣与佣金的区别
多发生在交易人员间
(2)包装或产品标识应当符合下列 要求:
①特殊产品(如易碎、易燃、易爆、 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 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 特殊要求的产品)其标识、包装质 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 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②普通产品应有产品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 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 产厂名和厂址;根据产 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 级、所含主要成分;产 品本身易坏或可能危及 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 警示说明;限期使用的 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 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 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 期。
产品
经济学概念: 产品质量法定
泛指自然物 义:经过加工
以外的一切 劳动生产物
、制作、用于 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
用本法
产品 质量
产品和服务 所具有的满 足社会需要 的特性和特 征总称
• 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
未经加工的天然产品 建筑物、工程等不动产 初级农产品 军工产品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一节 市场规制法概述 • 一、市场规制法的概念
概念
指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 为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以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为核心内容, 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和社会公益的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规范总和。
原则
规制法定
公平竞争 社会公益 干预适度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案例分析:“360扣扣保镖”保不住,向腾讯赔500万元
1.经营者集中的表现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1)经 营者合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 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 的控制;(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 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 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四)行政性垄断
地区封锁 禁止强制交易 抽象行政垄断行为 强制经营者限制竞争
最高奖金 额超过五 千元
故意将设 有中奖标志 的商品,奖 券不同时投 放市场
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 禁止的招标投标行为:
投标者之间串通抬高或压低标价 招标者与投标者勾结排挤竞争对手
9.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 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10.滥用独占地位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 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11.滥用行政权力行为
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利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限制 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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