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在农村买房置地当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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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不能在农村买房

城里人不能在农村买房

收益 ; ……( 其他 应当归共 同所 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 有的 五)
财产 , 有平均处理 权。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民法通则 ) 若干 问题 的意见( 试行)第 4 》 3条规定 :在夫妻 “
关系存续期间一 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 营的 ,其 收入 为夫 妻共有财产, 债务也应 以夫妻共 有财产清偿。” 虽然刘某结婚后不到一年就 因犯罪入狱 ,但他 与胡某并没 有解除婚姻 关系, 因此双方仍存在夫妻间 的权利义务关系 , 如果 双方没有依 照有 关法律另行约定 ,那么其收入应属于夫妻共同 财产 , 刘某可 以抽 出胡某在其服刑期 间的盈利等合法收入 , 胡某 不得 以“ 向娘家借 的本钱做 生意赚 的钱 ” 为理 由拒绝其 夫从这笔 收入 中抽调 部分资金 去合 法经商。 当然 , 抽调 多少钱 、 到何 处去 做什 么生意等 问题 , 夫妻双方应充 分协 商 , 要征 求其妻的意见。
维普资讯
盘 攀萎法传法一天. 参 譬权法共片空为 目。在解 } 的律通答 们 律同正 开 宗信过的 办 知构义形 益 旨箱来 式 本 识建的 ,。意信 宣 栏
定, 城里人是不能在农村买房居住的。
这样的抚养费该付吗
除我《属》8有以 定 农民集体所有区土 由律定于家 第款 属于 村城 郊; 地 法规 法 所 的外 , 和 市 的 国 地 国 条二规 农 土 第 宅基地
情 况后. 想从 这 笔 利 润 中提 取 4 0万 元 . 深 圳 经 商 妻 子 不 同 去
意 。理 由 是 : 是 向娘 家借 的本 钱 做 生意 赚 的 钱 . 属 于 夫妻 共 她 不
同财 产 。请 问 , 现 行 法律 . 某 有 权 提 取 这笔 钱 吗? 按 刘 张 江 字 读集体所有。该法第 6 3条也规定 , 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 出让、转让或者 出租用于非农 业建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的精神 , 宅基地 的所有权属于集体 , 个人无权将宅基地使用权 转让于集体之外。 况且 , 城镇居 民在农 村购置宅基地 , 一般不是为 了满足基本的居住要求 , 将导致农村

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房屋、宅基地

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房屋、宅基地

“ 小产权房 ” 单位 和 个人 不得 非法租 用 、 , 占用农 民集
体 土 地 搞 房 地 产 开 发
江 西 省 兴 国县 人 民 法 院 程 成
( )恶 意 串通 ,损 害国 家、集体 或者 第三方利 益 ; 二
( ) 合 法 形 式 掩 盖 非 法 目的 ; 四 ) 害 社 会 公 共 三 以 ( 损

组织成 员享有 的权利 . 与特 定的 身份 关 系相联 系, 不
允 许 擅 自出让 、 让 。 城 市 居 民 与 村 民 签 订 的 此 种 转 故
步 明确 : 严禁城 镇居 民在 农 村购置 宅基地 .严 禁 “
为城 镇居 民在 农村 购 买和违 法建造 的住 宅发 放 土地
பைடு நூலகம்
房屋 买卖 、 宅基 地转 让合 同无效 。
我和 丈夫都是 城镇 居 民 . 退休后 想到 农村居 住 。 适 逢老 家一 村 民想将 其 一 栋 两层 土胚 房屋 出售 . 我
同即属 于第五种 情 形。 因为《 国务 院 办公厅 关 于加强 土地 转让 管理 严 禁炒 卖 土地 的通 知 》 国办发 1 9 1 ( 1 9 9 3 9号 ) 定 : 民的住 宅 不得 向城 市居 民出售 , 不 规 农 也
产 ( 包 括 种 植 业 和养 殖 业 )采 集 、 购 、 工 、 不 、 收 加 贮
方 面 , 然 《 品卫 生 法》 虽 食 第二 十 七 条仅 规定
存、 运输 、 陈列 、 供应 、 销售 等活动 。” 然 . 中包括 显 其
外, . 另一 方面 , 即使《 食品卫 生法 》 第二 十七条规 定不
明确 . 但法 律 的理解 与适 用应 当考 虑立法 目的 、 前后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作者:湖南日报来源:《湖南农业》 2014年第6期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将进一步有章可循。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对宅基地申请、科学选址、宅基地审批、监管执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处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已有一处宅基地的,除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的以外,再申请他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凡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县级政府原则上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意见》要求,各地要通过培训村组负责人、张贴公告、发放便民卡等多种方式,让每一个村组、每一位村民了解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工作时限和要求等政策;同时,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破除“看风水”、“讲时辰”等迷信思想,增强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意识。

《意见》要求优化计划管理。

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凡“空心村”治理、旧宅基地及其他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周转出的指标,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后,可在全县范围内统筹用于农民建房,不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农民建房占用的耕地,由县级政府统筹补充,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不得向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农民自行复垦或开发的零星分散耕地,经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后,可专项用于农民建房占补平衡。

《意见》明确,除权证工本费以外,禁止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收取行政事业性、服务性费用。

摘自湖南日报2014-02-26。

城镇居民有权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城镇居民有权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城镇居民有权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以案释法
华某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北京小伙儿。

虽然华某生长在城市,但很喜欢农村的自然风景。

原来,华某的父亲是一位农业科学工作者,在华某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经常带其到农村游玩,华某深受感染。

如今,已经参加工作的华某非常向往农村生活,并决定在农村买一处宅基地,想等以后退休了就在农村盖处房子养老。

这样不仅能躲避城市的喧闹声,而且还能享受恬静的田园生活。

那么,华某的想法能实现吗?城镇居民有权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学法用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实际上,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向城市居民转让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采取的也是禁止转让的做法。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的基本住房问题。

根据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农村的土地和房屋不能自由转让,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转让给城镇居民。

中共中央、国务院也下发了有关文件,多次强调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很显然,本案中,华某的想法是不能实现的。

华某在空闲时可以时常到农村转一转,生活一段时间,但不能够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就算购买了,也不能取
得宅基地使用权。

国土部部长:“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能开

国土部部长:“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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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部长:“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能开
作者:
来源:《新传奇》2018年第06期
据悉,北京、上海、南京等13个城市正在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日前表示,国土资源处于供给端的重要位置。

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全系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明确“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用来炒作投机”,强化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制定住宅用地中期规划和三年滾动计划,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努力稳定社会预期。

姜大明说,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是一项重大创新。

各地在改革试点中可以核心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人员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办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农村沉睡土地资产。

他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私人会馆等。

(《新京报》2018.1.18等)。

城镇居民不宜到农村购买房屋、宅基地

城镇居民不宜到农村购买房屋、宅基地

权 是 集体 经 济组 织 成 员享有的权


与特定
的 _身份

系相联
系不 ,
民 出售 。
也 不得批
购买房屋宅基地 局压电损坏 准城 市居 民 占用 农
民集体 土 地 建住

宅 ,
有关部 门 不 得
为违 法 建造 和 购 买
允许擅 自出让 、 转让 . 故 城 市居 民
的住 宅发放 土 地使 用证 和房产
村民签订 的 此 种房屋 买 卖、 宅基
购 买和 违法 建造 的住 宅发放 土 地
地 转让 合 同即属 于 第 (五 ) 种情
使 用 证 。 2 0 0 7 年 12 月 1 1 日 国务
形 。 因 为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院 常务会 议 再 次 重 申: 城 镇 居 民
强 土 地 转 让 管理 严 禁炒 卖土 地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不 得到农村 购 买 宅基地 、 农 民住 宅 或 “ 小 产 权 房 ” , 单位 和 个人 不
[1 9 9 9 13 9 号 ) 规
得 非法 租 用 、 占用 农 民 集体 土 地
定 :农 民 的 住 宅 不 得 向城 市居
搞 房地 产开发 。
(程 成 )
编辑 同志 : 前不久 ,我们居住 区 的高压 电线路发
人 告诉我该合 同无 效 。 对 吗 ?
王慧
王 慧读 者 :
的 确 , 虽 然 签 订 《买 卖 房 屋 及
宅院使 用权转让 协议 》是 你们 双
方 的真 实意思表示 。 但 由于农村
房屋 的 买 卖涉及 宅 基 地 的 买 卖 ,
而 宅基地 买 卖为现 行 法律 、 法规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管理的背景下,“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这一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这一政策的实施,并非是对城镇居民权益的限制,而是基于多方面的综合考量,旨在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以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宅基地的性质和作用。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它承载着农村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是按照农村集体组织的规定和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进行的。

为什么要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

如果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就可能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化,损害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

其二,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基于农村居民的身份和实际居住需求。

城镇居民在城市已经拥有了相对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如果允许他们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就可能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浪费。

而且,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后,可能会出现闲置、荒废等情况,影响土地的有效利用。

其三,这一政策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农村社会是一个相对封闭和稳定的社会结构,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是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进行的。

如果城镇居民随意购买宅基地,可能会打破农村社会的平衡,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

此外,从城乡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也是必要的。

如果放开这一限制,可能会导致资金、人口等资源过度向农村流动,影响城市的发展和建设。

同时,也可能会拉大城乡差距,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城镇居民试图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的现象。

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的压力不断增大,一些城镇居民向往农村的宁静和自然环境,希望在农村拥有一块自己的土地和住宅。

湖南长沙市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房产资讯-长株潭房产网教学提纲

湖南长沙市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房产资讯-长株潭房产网教学提纲

湖南长沙市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房产资讯-长株潭房产网湖南长沙市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长沙市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指导意见》已经登记、编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长国土资政发[2008]100号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现将《长沙市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促进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规定,结合长沙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适用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规划、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也称宅基地),是指村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村民住房及辅助用房(杂物间、厕所等)、院落以及村民日常生活等涉及的建设用地。

村民对住宅建设用地依法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归当地集体经济组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

第五条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集镇、村庄建设规划。

城镇(含城市、县城、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按规划统一安排、集中兴建村民公寓式住宅小区。

鼓励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向中心村、集镇、居民点集聚;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在城镇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除危房改建外,停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住宅。

重拳出击!严禁党员、公职人员违规占宅基地

重拳出击!严禁党员、公职人员违规占宅基地

重拳出击!严禁党员、公职人员违规占宅基地
作者:
来源:《新传奇》2020年第34期
日前,北京出台了《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用地规划、清退转让机制等多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建设、管理作出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居住需求。

《指导意见》明确,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人多地少的地区,每户宅基地最高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具体标准由各相关区根据本區实际情况确定。

《指导意见》鼓励进城落户及“一户多宅”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及房屋,严禁城镇户口向农村迁移,严格管理农村之间户籍迁移等事项。

《指导意见》还严格防止各类违法建设,并明确要求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严禁党员、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或超占、多占宅基地建房。

对违法违规建房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央视)。

城市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要慎重

城市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要慎重

城市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要慎重作者:李德志来源:《黄河黄土黄种人》2018年第02期【案例】王某系江苏省东海县张湾乡某村村民。

1999年年底,王某因女儿上大学急需现金,遂决定将其名下的位于本村的一处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

经熟人介绍,王某与城市居民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宋某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王某宅基地上的所有房屋(包括4间正房和3间厢房)及一个院子。

宋某支付房款后,王某将房屋交给宋某使用。

后宋某花了2万元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

2016年,因为王某所卖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所以王某找到宋某,以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依法不能卖给城市居民为由,主张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宋某返还其房屋,遭到宋某拒绝。

为此,王某将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收回房屋,并返还宋某支付的房款10万元。

最终,法院经过调解,宋某与王某达成协议,宋某归还王某房屋,王某付给宋某房款、装修费、赔偿款等共计50万元。

【点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其身份而享有的特殊权利,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我国实行房地合一制度,宋某不仅购买了王某所有的农村房屋,还拥有了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宋某作为城镇居民,他与农民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因王某与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故宋某应将房屋归还王某,王某则应返还宋某的房款,还应赔偿宋某因房产增值受到的損失。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依法裁定。

此类案件,一般是因为交易房屋面临拆迁,其中的利益较大,故卖家反悔。

城里人为什么不能在农村买房

城里人为什么不能在农村买房

城里人为什么不能在农村买房发改委这两天开了个新闻发布会,其中一个负责人说: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很多人就开始表示不解——为什么农民能在城市买房,享受某些保障房待遇,可城里人去农村买房的口子就不能开呢?这两天,我在读一本书,书名叫《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这本书也推荐给关注社会发展的朋友们看看。

书中第五章《革命和政治秩序》就有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也按照书里的脉络和逻辑,给大家分析分析,为什么不让城里人在农村买房。

需要说明的是,今天就是学术探讨,不代表任何观点,也不褒贬任何方面。

希望后台手下留情,能让这文章发出来……在这本书里,作者把农民视为一个社会生态中的保守势力,把城里人视为一个社会生态中的推进势力。

保守势力之所以保守,这与农村封闭落后的环境是分不开的。

而这个生态只要照顾好这个群体的利益,就不会有结束的风险。

因为这个群体虽然保守,但只要站在社会生态一边,社会生态就会一直持续。

而城里人,尽管牢骚颇多,但是一般而言,都是可管可控的。

因此,在农村,农民享受着本地保护,在城里,他们被接纳善待。

那些少数进城的农民往往又是“活跃而有才智”的农民。

这些人对新生事物接纳吸收的能力更强,让他们留在农村,反而会惹出大祸。

把这些人吸引到城市里,捅出的篓子相比在农村而言,危害性反而会小些。

这就是为什么农民被欢迎进城,并且能够进城买房另一方面,有着更多现代意识的城里人到农村定居,双方的认知隔阂会对农村当地造成影响。

如果这个城里人有足够的能力教化农民,就会破坏农村保守封闭的环境,让农民不再安于现状。

另外,如果大量的城市资金去农村购置房产,大量城里人涌入农村生活,势必引发农村生活成本的上涨,引发农民不满,农村的社会结构还会有出现倒退的风险,这可是大忌。

对宏观社会生态而言,农村越保守、越封闭、越落后、越听话、越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干活儿,才越好。

城镇居民不允许买农村宅基地,房子可以买吗

城镇居民不允许买农村宅基地,房子可以买吗

城镇居民不允许买农村宅基地,房⼦可以买吗在⽇常⽣活中,我们都知道在很多农村地区是有着相应的农村宅基地的,但对此⼈们只要使⽤权,没有所有权,跟我们的⼟地是⼀样的。

但由于某些原因,可能会造成⼀些农村⼈民往⼤城市发展,对此农村的房屋就想要进⾏出售。

下⾯店铺⼩编为⼤家介绍⼀下关于城镇居民不允许买农村宅基地,房⼦可不可以买的问题。

城镇居民不允许买农村宅基地,房⼦可以买吗答案是否定的。

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的房屋不能出售给城镇居民,即使农民将房屋进⾏了转让,转让合同也是⽆效的。

农民的房屋只能出售给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的成员,⽽房屋的购买者也要满⾜⼀定的条件。

⼀、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吗?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农民集体⼟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地使⽤证和房产证。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严格⼟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权的的,应当认定⽆效。

此外,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因此,⼈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法律对某类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查找国家政策对此有没有规定。

国定政策有规定的,适⽤国家政策进⾏裁判,⽽不能根据法官个⼈的理解进⾏⾃由裁量。

从司法实践上看,⼈民法院不⽀持城镇居民要求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诉讼请求。

⼀般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是会被认定⽆效的。

综上所述,我国现⾏法律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效合同。

⼆、农村房屋可不可以买卖?我国法律并没有禁⽌农村房屋的买卖,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购买⽅存在两种情况:(⼀)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有三种具体情况:1、本⾝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根据⼀户村民只能拥有⼀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国没有明⽂规定农村房屋不能进⾏买卖,这是不是意味着“法⽆禁⽌即⾃由”呢?那么城镇居民是否能购买农村房屋?此时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根据《民法典》的意思⾃治、诚实信⽤原则,在签订合同时都系完全民事⾏为能⼒⼈,系双⽅真实意思表⽰,且已经长期居住该房屋,应认定合同有效。

⾸先,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的认定问题主要是适⽤《民法典》,⽽合同法的基本精神是意思⾃治、诚实信⽤,农村房屋买卖体现了当事⼈意思⾃治的原则。

⽽⽬前有关⼟地管理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规定皆为禁⽌性规定,⽽不是强制性效⼒规范,不能以此确认买卖合同的效⼒,⽽国务院办公厅的两个通知不能算作法规,不能作为合同⽆效的依据。

再者,在我国房屋被赋予了很多的社会意义,不仅是安⾝⽴命之所,更体现为居住⼈的密切财产、社会依附关系。

尤其当前房屋买卖⼤多发⽣在⼏年甚⾄⼗⼏年前,经过多年的经营,房屋买受⼈对涉案房屋已具有了强烈的认同感,建⽴了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确认协议⽆效意味着买受⼈稳定的⽣活状态将⾯临巨⼤改变,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要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

⽽且,农村私房买卖合同的效⼒应视双⽅的具体情况处理,要充分考虑当事⼈主体⾝份、主张⽆效的实际原因等具体认定,还需要认真审查房屋买卖的现实情况,包括协议履⾏、房屋的权属、是否经过审批、登记、有⽆翻建、扩建,是否具备腾房条件等进⾏综合衡量。

结合本案的处理,从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出发,确认该买卖协议有效,能有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店铺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城镇户口购买农村房子可以吗?

城镇户口购买农村房子可以吗?

城镇户⼝购买农村房⼦可以吗?城镇户⼝购买农村房⼦是不可以的,因为农村的房⼦⼟地类型属于集体所有,所以是⽆法按照商品房的类型来进⾏出售的,具体情况下必须由同⼀农村集体户⼝的⼈员才可以办理过户处理。

⼀、城镇户⼝购买农村房⼦可以吗?城镇户⼝购买农村房⼦是不可以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管理严禁炒卖⼟地的通知》中的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农民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和。

根据《⼟地管理法》第六⼗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地的使⽤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农业建设。

另外,转让农村房屋和的的,应当认定⽆效。

⼆、农村房产的有关规定1、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

根据《⼟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种使⽤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城乡⼆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农转⾮"。

⽆论出于什么原因,⼀旦把户⼝转⾛,就失去了对⽼家宅基地的,⼜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与⼟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不愿意"农转⾮",甚⾄有些公务员想⽅设法"⾮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势所趋。

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度⽽⾔,如果相关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宅基地使⽤权⼈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地享有占有和使⽤的权利,有权依法利⽤该⼟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权的取得,⾏使和转让,适⽤⼟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活需要⽽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庭院使⽤的⼟地。

⽤于建造住房、辅助⽤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

农户只有使⽤权,不得买卖、出租和⾮法转让。

对于农村房产的转让,是需要符合集体⼟地的有关流转和使⽤规定的,如果对其它户⼝的⼈员开放那么是属于侵犯了集体权益的情况,相关情况可以根据⼟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来进⾏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错误的情况。

严禁城里人下乡置地盖别墅

严禁城里人下乡置地盖别墅

中央一号文件:严禁城里人下乡置地盖别墅2月4日,备受各界关注的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发布。

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不过,文件中的一个提法,却不仅仅是关乎农村经济——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大家以后可以跑到农村买块地,盖别墅、修大院、过“春暖花开”的日子呢?为下乡置地划红线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大量农民已经成为“新市民”。

根据2017年末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披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有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为应对这一全新局面,不少专家分析指出,当前的乡村振兴战略要与城镇化进程协调推进。

在此次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有不少内容与城市乡村协调发展,促进各种要素平等流动密切相关。

文件指出,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除此之外,文件还出台了不少在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实现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

例如,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可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再如,文件还提出要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不过,文件同时指出,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对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解释道,相关措施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要使农民的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的载体。

辟谣:城里人到农村买房会被拆除?看看权威文件有这个规定吗?

辟谣:城里人到农村买房会被拆除?看看权威文件有这个规定吗?

辟谣:城里人到农村买房会被拆除?看看权威文件有这个规定吗?农村人对房屋一直都有着很高的依赖,大家都认为有房才有家,从房屋就可以看出一个家庭的经济水平。

因此大家手里有了钱之后,首先就是将家里的老房子建造起来,从过去的泥瓦房到随后的砖瓦房,再到今天扎堆出现的楼房,农民的居住环境在不断的改变,大家的生活质量也在不断的提升。

而从房屋也可以看出农民的经济变化程度,大家的日子也在稳步的提升。

这些年里,国家对农村的建设更加重视,开展了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让农村变成更加宜居的地方。

对于农村的规划,国家也提出了示范房的建造工程,并鼓励那些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撤并工作。

不过有一些文章表明,城里人在农村建房将会拆除,非法在农村中购买住宅的情况也会拆除,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

这个消息一出,对于那些在农村中购房养老的城里人来说并不是好消息,他们担心今后不能在农村中生活了,平静的生活被打乱,真的是这样吗?其实大家不需要有太多的担心,这个说法只是一则谣言罢了。

首先要明白的是,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任何人都不能将其进行非法的转让和交易。

只能在村集体内合法的转让,转让方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

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购买宅基地是一种违规的行为,并不被支持。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房屋就会被拆除,毕竟宅基地的资源没有闲置,如果拆除了反而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从《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可见,城镇户口在农村中购买的宅基地或者住宅,只要是合法途径获得,比如说和农民达成一定的协议,给付了一笔钱,且房屋的产权一直没有变更,那这样的宅基地是可以进行土地登记的,需要该村的村委会发布公告,且村民对此没有任何的反对意见。

当然在使用证登记栏目中需要标记“非本村成员”。

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可见,城镇户口在农村的宅基地,如果产权没变化,那就可以合法使用该宅基地,也就是说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一旦房屋倒塌或者拆除,没有被允许重建,那该宅基地则会被发包方回收。

城里人为什么不能允许到农村买宅基地?其实真正的原因有三个!

城里人为什么不能允许到农村买宅基地?其实真正的原因有三个!

城里人为什么不能允许到农村买宅基地?其实真正的原因有三个!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钟情三农首先要表态,耕地和宅基地是农村人所独享的为数不多的福利,城镇居民没有资格来享有,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可以好好珍惜。

按照现行法律和登记规则,城市居民即便是购买农村宅基地,也是是无法拿到合法产权,一旦发生纠纷不受法律保护,这也算是国家对于农民根本利益的一种保护。

近年来,关于农村宅基地产权改革的话题饱受社会各界关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宅基地可以出售给城镇居民这个口子一直都没有开,而且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开。

为此,很多农民朋友闲置多年的宅基地迟迟得不到有效的利用,白白造成了不少损失,毕竟没有获得收益就是在浪费。

而一些有意回乡置业养老的城里人也苦恼不已,没有办的获得批准,在老家没有可以修屋盖院的机会。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此举和我国城镇化进程背道而驰。

众所周知,这些年我国一直在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出台了各项福利措施鼓励后吸引农村居民落户城市,甚至连以前的一些壁垒都被打破了。

比方说,农村居民落户城市,土地承包权可以保留,但是提倡落户城市的原农村居民将此前的承办的土地有偿退出,相对而言,这些年我国的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越来越小,农村居民落户城市越来越简单了,有些地区为了抢占新增人口,哪怕是租房或者在城市里有个工作的人都可以直接落户。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城镇化率这些年才有小幅度的提升,如果放开城市人可以到农村买宅基地的缺口,此前的那些城镇化率提高的成果将毁于一旦。

第二,不利于城市房地产业去库存。

这一点虽然很多人不敢说,但这也是一个事实,一旦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可以卖给城里人,那么肯定会有不少无法忍受高额放假的人逃离城市,选择在农村盖房置业,毕竟在农村,买一处宅基地也不过几万块钱,再盖上一栋两层小楼也不过二十万左右,装修之后,再添置一些家居用品,整体花费也不过三十多万。

笔者也算是在大城市待过,深知大城市房价有多么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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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在农村买房置地当禁
《物权法(草案)》第一百六十二条中要求“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规定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城镇居民是否可以在农村购买房屋、购买宅基地的激烈争论。

近日,《法制日报》刊发的《农民物权不应歧视》一文,甚至将《物权法(草案)》的该项规定上升为“是对农民土地及房屋产权的歧视”。

但笔者却认为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买房置地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同。

农民宅基地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分配给其成员使用的,农户不须支付土地价金。

无偿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受的特有权利。

而城镇居民房屋所占用的国有土地是通过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有偿取得的。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划拨取得的,如房改房、经济实用房等,同样也是限制进入市场交易的。

所以,无偿取得的宅基地不能买卖,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并不存在对农民物权的歧视。

其次,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买房置地是对农民的保护。

虽然从眼前来看,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不能自由转让,不能
变为现金,但从长远来看对农民是有利的。

我国城镇居民的购买力远远大于农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于是,国家规定农村村民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分得一份宅基地以保
证广大农民享有基本的居住权。

如果允许农民仅有的一份宅基地或房屋可以出卖给城镇居民,完全可能造成失地失房的农民居无定所。

同时,土地大量被城镇居民购买,还将造成集体经济组织可支配的土地越来越少,新增的集体成员无宅基地可划。

最终损害的还是农民自己的利益。

再次,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土地房屋还会严重威胁耕地安全。

农村土地比市区土地廉价得多,如果放开这一政策,定有不少城镇居民涌向农村买地建房,甚至房地产开发商也会接踵而至。

而将宅基地或房屋出卖了的农民涌向城市,却因种种原因在城市无法生活不得不回乡继续务农。

返乡后无房居住,不得不重新占地建房,解决居住问题。

目前,我国土地十分紧张,农村空闲地已基本用完,变通占用有限的耕地建房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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