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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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黄金考点汇编(3-4章)

2022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黄金考点汇编(3-4章)

2022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黄金考点汇编(3-4章)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点一】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考点二】银行结算账户: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一、基本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提示:日常转账结算+现金收付(可存可取)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需要的证明文件关键词:执照、批文、证明。

强调: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开户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一般存款账户1.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当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借款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

2.借款转存归还和其他资金收付+现金缴存(可存不取)三、专用账户1.单位银行卡账户:必须由基本户转账存入,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不存不取)2.可存不取: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

3.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需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四、临时存款账户1.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2.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除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外(只收不付),其他的可提现。

五、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1.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可申请开立。

2.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

3.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可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

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只取不存)六、个人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考点三】票据行为【考点四】票据权利、追索和补救一、票据权利的取得1.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教材结构与考纲要求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第三节银行卡(熟悉银行卡的分类,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第四节预付卡(熟悉预付卡相关规定)第五节结算方式(重要)(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第六节票据的一般规定(难度大)(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熟悉票据追索)第七节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重要)(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第八节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熟悉)二、历年题型及分值比重本章是《经济法基础》课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章,与初级考生的工作实践有紧密联系。

本章在近三年的考试中,涉及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每年必考),分值均在20分左右,是本课程分值最多的一章之一。

与流转税、所得税等章平分秋色。

三、本章重点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注意】支付结算是指转账结算,不包括使用现金。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例题·多选题】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A.现金B.票据C.银行卡D.汇兑『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结算方式,支付结算方式不包括选项A。

二、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考题·多选题】(201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有()。

A.票据B.银行卡C.汇兑D.委托收款『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支付结算方式。

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初级会计证考试经济法知识点

初级会计证考试经济法知识点

初级会计证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支付结算法律制度》①基本定义: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简单说呢,就是在经济往来中怎么把钱又安全又准确地付出去或者收回来,用什么方式来清算这些钱的流动。

②重要程度:在初级会计证考试的经济法中非常重要。

因为这涉及到日常生活和企业运营中金钱往来的基本规范,就像规则一样,大家做经济交易时都得按照这个来,占的分值也不少。

③前置知识:需要对基本的经济活动概念和货币的概念有一定的了解,像什么是买东西,什么是卖东西,钱有哪些计量单位类似这些基础概念要知道。

④应用价值: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网购用银行卡付钱、去超市刷银行卡或者企业之间的大额转账都是支付结算的实际应用场景,对企业来说,正确的结算能保障资金安全,避免财务纠纷,对个人而言也能保证消费转账之类操作的准确性。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经济法里处于比较中心的位置,和很多其他知识点比如票据法等都有关系,因为很多经济活动的最后环节都是通过支付结算完成的。

②关联知识:和税收征管有一点小联系,比如税款的缴纳方式有时也涉及到支付结算的渠道。

和企业财务会计也有关,毕竟企业财务会计中资金的收支最后也通过这些结算方式。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这个部分内容比较琐碎,各种结算方式的规定、票据的种类与特性等都得牢记,挺难的。

- 关键点:每种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流程规范是关键,像汇兑是怎么进行的,托收承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等。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高。

经常以选择题、判断题或者不定项选择题的形式出现。

- 考查方式:会考查对各种支付结算方式概念的理解、程序的掌握、不同票据的区别等。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狭义的支付结算就是指银行转账结算。

打个比方,广义的就像咱们日常生活中小商小贩可能收现金或者手机付的款这些全算,狭义的就主要是通过银行这个正规渠道的转账付款之类。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最新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最新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最新版)1、不定项选择2011年4月,甲公司会计科被盗,会计人员在清点财物时,发现除现金外,还有4张票据被盗,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1张、现金支票1张、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江南博哥)票1张、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1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第1~3小题。

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B.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C.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中止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D.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正确答案:C, D2、单选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B.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非银行单位C.银行本票不允许背书转让D.签发支票的印章与在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空头支票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综合知识。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非银行,所以选项A不正确;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非银行单位,所以选项B正确:银行本票允许转让,所以选项C不正确;签发支票的印章与在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不是空头支票,所以选项D不正确。

3、多选甲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并注明"乙不得对甲行使追索权"。

下列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背书转让无效B.背书转让有效C.乙可以对甲行使追索权D.乙不得对甲行使追索权正确答案:B, C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

初级会计-经济法归纳速记-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经济法归纳速记-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部分非税部分——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支付结算概述【重要考点】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二、支付结算的工具、原则和基本要求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概念、种类和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 【重要考点】 一、概念和种类1.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

二、开立1.地点: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

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

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账户1.功能:日常转账结算+现金收付(可存可取)2.注意事项:(1)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2)可以开立的情形:团级(含)军队武警;分散执勤的支(分)队;个体工商户、居民、村民和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业主委员会等,其他略(3)开户证明文件:略。

二、一般存款账户1.功能: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可存不取)。

2.注意事项:需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专用存款账户 1.概念: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适用范围:略Ⅰ类户Ⅱ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服务柜面、自助机具(未现场核验)、电子渠道Ⅲ类户为存款人提供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三)注意事项:有效身份证件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港澳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3)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5)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1)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2)香港、澳门居民为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3)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定居国外证明文件(5)外国公民为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照片的身份证件(6)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凭证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1.存款人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练习题及解析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练习题及解析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讲义习题解析【例题1·判断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付款人账户内资金不足的,银行应当为付款人垫付资金。

()(2017年)【答案】×【解析】付款人账户内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或者收款人应收的款项由于付款人的原因不能收回时,银行的中介职责可以不履行,因为银行没有为存款人垫付资金的义务。

【例题2·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有()。

(2015年)A.股票B.支票C.汇票D.本票【答案】BCD【解析】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是指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是指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股票不属于支付工具。

【例题3·单选题】2017年8月1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用途为服务费的转账支票,发现填写有误,该支票记载的下列事项中,可以更改的是()。

A.用途B.收款人名称C.出票金额D.出票日期【答案】A【解析】(1)票据上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2)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例题4·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办理支付结算基本要求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8年)A.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B.结算凭证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C.票据上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D.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码记载【答案】ABC【解析】选项C: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例题5·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更改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一定期限向其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更改申请,该期限为()。

(2015年)A.3日内B.3个工作日内C.5个工作日内D.5日内【答案】C【解析】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精选习题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精选习题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精选习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01 讲支付结算概述、银行结算账户1.支付结算概述【单选题】某单位出纳在10 月30 日填写支票的出票日期,下列填写正确的是()。

A.零拾月零叁拾日B.零壹拾月叁拾日C.零壹拾月零叁拾日D.拾月零叁拾日『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多选题】(2016 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的行为有()。

A.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B.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C.涂改出票金额D.假冒他人在票据上背书签章『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变造的概念。

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选项A,属于有权更改人的合法更改行为;选项D,属于假冒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应为票据伪造行为。

【判断题】(2019 年)票据伪造和票据变造是欺诈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伪造与变造的法律后果。

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单选题】(2018 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应交回开户许可证B.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可以保留未使用的空白支票C.单位的地址发生变更,不需要通知开户银行D.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先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再撤销其他类别账户『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选项A 正确,选项 B 错误。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二)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三)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四)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五)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六)熟悉银行卡的分类和票据追索(七)熟悉预付卡相关规定(八)熟悉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九)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十)了解国内信用证(十一)了解票据防伪知识本章内容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三节 银行卡第四节 预付卡第五节 结算方式(重点)第六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重点)第七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重点)第八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分值预测:20分以上第三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重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 群:318549896难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知识点一:支付结算的含义及原则(轮换考点)1.支付结算定义: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银行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主体:银行单位、个人。

银行(含城乡信用社)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2.支付结算的原则(重点)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信用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傻瓜”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只是中介)知识点二: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必考点)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不统一无效。

(票据要统一,不统一无效)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账户管理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依法开户)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不伪造、不变造)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签章。

变造是指无权人对签章以外事项加以改变。

(伪造签章,变造其他)票据更改规定:(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和国家意志的结合体。

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组织包括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也是法律关系主体之一。

3、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

义务又可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

4、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

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和一般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荣誉产品。

行为包括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行为能力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态有关。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满8周岁的儿童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

事件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

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和发现埋藏物等。

行为的几方表意包括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行为的特定形式包括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行为的主体参与包括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适用法的效力原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宪法是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021初级会计核心考点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制度

2021初级会计核心考点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要点1: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2.签章要求(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①单位、银行签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②个人签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2)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3.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更改要求(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技巧】有关凭证更改要求的记忆口诀:出金、出日、收款人,一经更改就无效。

结算凭证经更改,银行有权不受理。

其他事项作更改,签章证明需保留。

4.票据日期书写要点2: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要点3: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提示】2019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企业(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取消核准制,实行备案制,不再颁发开户许可证。

要点4: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对因办理变更手续收回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不再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要点5: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撤销要求(1)存款人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2)存款人必须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

【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班讲义课件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班讲义课件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票据和结算凭证 2.伪造、变造规定(高频考点)
②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 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例如,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 改,从而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 (2)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3第 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 伪造票据的是( )。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 B.涂改票据号码 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 D.修改票据密押 【答案】A【解析】选项BCD:属于票据的变造。
3第 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 变造票据行为的有( )。(2014年) A.涂改出票金额 B.假冒他人在票据上签章 C.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D.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 【答案】AD【解析】(1)选项B:属于票据的伪造;(2)选项C: 属于合法更改。
3第 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2016年新题.多选题】 大额支付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支付 结算工具包括( )。
A、 银行卡
B、 汇兑
C、 托收承付 D、 票据
答案:BD
3第 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
1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原则
3 银行不垫款原则
3第 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 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 D.银行不垫款原则
【答案】ABCD
3第 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例题·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 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

【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班精讲课件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班精讲课件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知识点 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3.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 伪造 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 “签章”
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 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 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变造 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 “签章以外” 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从而 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的工具
【小贴士】除上述非现金支付工具外,还有预付卡、国内信用证、电子 化支付(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方式。
例 题 支付结算的工具
【真题2015-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
项中,属于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
【多选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 属于非 现金支付工具的有( )。 A.银行卡 B.汇票 C.本票 D.支票 答案:ABCD 【2016真题·判断题】 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 ( ) 答案:正确
支付结算的原则★★
知识点 支付结算的原则
1.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无权在未经存款人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擅自 动用存款人在银行账户里的资金。 3. 银行不垫款原则 付款人账户内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或者收款人应收的款项由于付款人的原 因不能收回时,银行的中介职责可以不履行,因为银行没有为存款人垫付资 金的义务。银行与存款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 伪造票据的是( )。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 B.涂改票据号码 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 D.修改票据密押 【答案】A【解析】选项BCD:属于票据的变造。

2021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四)

2021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四)

2021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四)2021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四)考验:票据行为(★★★)概念:票据行为是指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分类: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注意】不包括“提示付款”和“付款”,且应与“失票救济措施”进行区分。

【例题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A.出票B.背书C.承兑D.付款『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一)出票1.票据的记载事项2.出票人的责任出票人因签发票据,则须保证该票据能够获得承兑或付款,否则应当向持票人承担清偿责任。

【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汇票任意记载事项的是()。

A.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B.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被背书人名称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D.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BD,属于保证、背书、承兑的必须记载事项,如果不记载会导致该项票据行为无效,其中被背书人名称可以授权被背书人补记;选项C,属于任意记载事项,不记载不产生法律效力,记载则票据丧失流通性。

(二)背书1.背书的种类2.背书记载事项3.粘单的使用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老侯提示】粘单的第一记载人是指第一手使用粘单的“背书人”。

4.背书连续(1)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2)票据的第一背书人为票据“收款人”,最后的持票人为“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3)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4)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提示】非转让背书,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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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 1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 内提示付款。
( 2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3 )支票的持票人对 出票人 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 6 个月 不行使而消灭。
【解释】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被付款人拒绝付款后,将丧失对 出票人以外 的前手的追索权。
( 2 )支票上印有 “ 转账 ” 字样的为 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 3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者“转账”字样的为 普通支票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解释】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3 .签发支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
( 1 )表明“支票”的字样;
【解释 3】 支票的“ 金额 ”只能由出票人授权相对人补记,不能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支票的“金额”经补记之后,才能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解释 4】 单位签发支票向其开户银行支取现金时 ,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 自己 为收款人。
【解释 5】 出票人为单位的,在支票上的签章为与该单位“ 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 ”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4. 签发银行本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
( 1) 表明 “ 银行本票 ” 的字样 ;
( 2)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
( 3 )确定的金额;
( 4 )收款人名称;
( 5 )出票日期;
( 6 )出票人签章。
5 .银行本票的背书
( 1 )记载 “ 转账”字样的银行本票的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 2 )记载 “ 现金 ” 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
A.10000 × 5%= 500(元)
B.10000 × 2%= 200(元)
C.20000 × 5%= 1000(元)
D.20000 × 2%= 400(元)
【答案】 D
【例题 4·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出票时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有( )。( 2018年)
A. 出票日期B. 金额
( 2 )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相关链接】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 金额 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 .签章
( 1 )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 或者 盖章。
( 2 )“ 10 月 20 日”的规范写法: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例题 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于 2020年 1月 20日签发一张支票, 该支票出票日期的填写方式应当是( )。( 2020年)
A. 贰零贰零年壹月贰拾日
B. 贰零贰零年零壹月零贰拾日
C. 贰零贰零年零壹月贰拾日
D. 贰零贰零年壹月零贰拾日
【解析】( 1)选项 ABC:票据上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选项 D: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例题3·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办理支付结算基本要求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8年)
【解释 6】 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如加盖了合同专用章),该支票无效。
【解释 7】 出票地和付款地并非必须记载的事项:( 1 )支票上未记载“ 出票地 ”的,该支票有效,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2 )支票上未记载“ 付款地 ” 的,该支票有效,以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C. 收款人名称 D. 付款人名称
【答案】 BC
【例题 5·判断题】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 2020年)
【答案】×
【例题 6·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9年)
A. 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B. 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C.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行名称的,支票无效
A.500 元B.10000 元C.1000 元D.200 元
【答案】 C
【解析】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 1000元的罚款( 10000× 5%= 500元,低于 1000元,按 1000元罚)。
【例题 3·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 20000元的转账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乙公司按期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仅为 10000元。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的赔偿金是( )。( 2016年)
D.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答案】 D
【解析】( 1)选项 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 10日;( 2)选项 B: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3)选项 C: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4)选项 D: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A. 出票人B. 背书人C. 付款人D. 保证人
【答案】 AC
【例题 4·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属于见票即付的有( )。
A.现金支票B. 转账支票
C. 银行汇票D. 银行本票
【答案】 ABCD
考点 03: 支票 (★★★)
1.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
( 1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7 .法律责任
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
( 1 )由 中国人民银行 对出票人处以 票面金额 5%但不低于 1000元 的罚款;
( 2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 支票金额 2% 的赔偿金。
【解释】 中国人民银行对出票人的罚款不得低于 1000 元,但出票人对持票人的赔偿金不涉及1000 元的问题。
【相关链接】 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6 .提示付款期限
( 2 )支票的 基本当事人 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 3 ) 单位和个人 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解释】 北京、天津和河北省的部分县市均属于“京”字票据交换区。
2 .支票的类型
( 1 )支票上印有 “ 现金 ” 字样的为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A.结算凭证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B. 票据上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C. 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码记载
D.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答案】 ABD
【解析】选项 C: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5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 1 )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他人名义 签章 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
【解释】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均为 “ 见票即付 ” ,谈不上 “提示承兑”的问题,也谈不上“付款日期”的问题。
5 .票据当事人
( 1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 2 )非基本当事人:】下列票据中,不属于《票据法》所称票据的是( )。( 2020年)
考点 04 : 银行本票(★)( P95 )
1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 . 单位和个人 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相关链接】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3 .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支取现金。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 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 2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3 )确定的金额;
( 4 )付款人名称;
( 5 )出票日期;
( 6 )出票人签章。
【解释 1】 支票的“ 金额和收款人名称 ”,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解释 2】 支票的“ 收款人名称 ”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但并非“必须记载的事项”。出票人既可以授权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例如,甲公司签发支票给乙公司,但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为支付货款,直接将该支票交付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自己的名称记载为收款人后(完成了补记),可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单元 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考点 01 :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
1 . 金额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 票据无效 ,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 .更改
( 1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 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D.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答案】 BCD
【例题 7·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票提示付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9年)
A. 转账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 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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