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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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东大会 现 场会 议登 记起 始 :赣锋 锂业 、华斯 股份 、通 达 股份 股东 大会 互 联 网投 票起 始 :全 新好 、中洲 控 股 、特 发信 息 、ST生化 、泰禾 集 团 、中交 地产 、 ST天化 、四川 双 马 、万丰 奥 威 、北 讯集 团 、启 明 星辰 、赣锋 锂业 、华斯 股份 、通 达股 份 、融 钰集 团 、金 达 威 、宏 大爆 破 、华锋 股 份 、江 阴 银行 、英 联股 份 、万顺 股 份 、南都 电源 、文 化长城 、上 海钢 联 、瑞 丰光 电 、我 武生 物 、航 新科 技 、赛升 药 业
停 牌 : ST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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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 :印纪传 媒 、深圳 惠程 、东 华 能源 、奥 特 佳 、兆 新股份 、雷科 防 务 、窑康 股 份 、好利 来 、三 晖 电气 、天 圣制 药 、南 通锻 压
分红 股权 登 记 :长 春高 新 、世荣 兆 业 、亿帆 医药 、浙 江交 科 、海 得控 制 、天银 机 电 、哈高 科 、江 山欧 派
润都 股 份 、南风 股 份 、沃 森 生 物 、天舟 文 化 、安 居 宝 、高盟 新 材 、海 伦 哲 、聚光 科 技 、银信 科 技 、宝 莱 特 、阳光 电源 、荣 科 科
技 、新文化 、三联虹普 、博济医药 、科隆股份 、凯发电气 、道 氏技术 、中泰股份 、华铭智能 、厚普股份 、新光药业 、天铁股份 、
复牌 :中工 国际 、天业股 份 分 红股 权登 记 :美 的集 团 、北 部 湾港 、高 鸿股份 、双鹭 药业 、横 店东 磁 、广百 股份 、信 立泰 、广 联达 、杭 锅股 份 、龙蟒 佰 利 、长 生 生物 、崇达 技 术 、中新 赛克 、安 科生 物 、世纪瑞 尔 、中 电环 保 、金城 医药 、飞凯材 料 、花 园生物 、地 尔汉 宇 、广 生堂 、武 汉控 股 、 南 山铝 业 、通威 股份 、信 达地 产 、哈 药股 份 、安信信 托 、花 王股份 、江化 微 、超讯 通信 、数 据港 、晨 光 文具 、三孚 股份 、深圳 新 星 分 红除 权 :长春高 新 、世 荣兆业 、亿帆 医药 、浙 江交 科 、海 得控 制 、天 银机 电 、哈 高科 、江 山欧派 红 股上市 :用友 网络 、新 泉股份 业 绩发 布会 :华帝股 份 、中钢 天源 、瑞泰 科技 、景 兴纸 业 、软控 股份 、东 方网 络 、御 银股 份 、ST巴士 、鱼跃 医疗 、联 化科 技 、步步 高 、水晶 光 电 、联 络互 动 、南 国置业 、雅 百特 、巨力索 具 、潮宏 基 、高 乐股份 、漫 步者 、亚 太 药业 、科远 股份 、科伦 药业 、巨 星科 技 、宝 馨科 技 、三 七互 娱 、 ST因美 、圣 阳股份 、瑞康 医药 、姚 记扑克 、奥 佳华 、仁智股 份 、申科股 份 、华宏科 技 、利君股 份 、西部 证 券 、百洋 股 份 、奥瑞 金 、东 易 日盛 、金 轮股份 、王子 新材 、仙 坛股 份 、世 龙实业 、异 兴股 份 、索菱 股份 、通 宇通 讯 、弘 亚数控 、 金溢 科技 、天 圣制 药 、名 臣健 康 、探 路者 、天 龙光 电 、九 洲 电气 、三 五 互联 、鼎龙 股份 、海兰 信 、数 字 政通 、恒 信 东 方 、长 信 科 技 、文化长 城 、金刚 玻璃 、智 云股 份 、精 准信 息 、天瑞 仪器 、东 富龙 、朗 源股 份 、四 方达 、东软 载波 、纳 川股 份 、天 泽信 息 、洲 明 科 技 限 ■股份 上市 流通 :力源 信息 、超频三 、太龙照 明 、华鑫股份 、江 苏银行 、金 石资 源 、高 能环境 、北部 湾旅
同兴达: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20-070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1、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2020年4月1日,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4、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17号——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17号——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06•【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17号现公布《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8年6月6日附件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创新企业试点工作,支持纳入试点的创新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制定本指引。
一、关于上市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一)试点企业首发上市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体现增强公司凝聚力、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导向,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有利于兼顾员工与公司长远利益,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原则上符合下列要求:1.试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不得利用知悉公司相关信息的优势,侵害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
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依法评估作价,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试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并建立健全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
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因离职、退休、死亡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其间接所持股份权益应当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章程或相关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置。
Wind金融工程数据库数据字典
Wind金融工程数据库数据字典目录1约定 (21)1.1文档说明 (21)1.1.1子库 (21)1.1.2表属性 (21)1.1.3字段属性 (21)1.2主要关联关系说明 (23)1.2.1公司、证券、个人ID->公司、证券、个人 (23)1.2.2交易代码->公司、证券ID (23)2数据库结构 (24)2.1.1证券列表 (24)2.1.1.1品种列表 (24)2.1.1.1.1证券(TB_OBJECT_1090) (24)2.1.1.1.2证券更名(TB_OBJECT_1091) (26)2.1.1.1.3特别处理(TB_OBJECT_1123) (27)2.1.1.1.4证券置换(TB_OBJECT_1401) (29)2.1.1.2公司列表 (30)2.1.1.2.1公司(TB_OBJECT_1018) (30)2.1.1.2.2公司更名(TB_OBJECT_1037) (35)2.1.1.2.3公司别名(TB_COM_COLLECTION) (36)2.1.1.3板块列表 (37)2.1.1.3.1板块(TB_OBJECT_1022) (37)2.1.1.3.2板块成份(TB_OBJECT_1400) (38)2.1.2股票 (39)精于数据一直进步I2.1.2.1股票交易数据 (39)2.1.2.1.1行情(TB_OBJECT_1120) (39)2.1.2.1.2复权行情(TB_OBJECT_1425) (42)2.1.2.1.3上市定价预测(TB_OBJECT_1114) (43)2.1.2.1.4交易日(TB_OBJECT_1010) (45)2.1.2.1.5证券交易异动营业部买卖信息(TB_OBJECT_1156) (45)2.1.2.2上市公司财务数据 (47)2.1.2.2.1审计意见(TB_OBJECT_1033) (47)2.1.2.2.2财务指标(TB_OBJECT_1039) (50)2.1.2.2.3资产负债表(非金融类)(TB_OBJECT_1040) (56)2.1.2.2.4资产负债表(金融类)(TB_OBJECT_1040) (65)2.1.2.2.5利润表(金融类)(TB_OBJECT_1070) (71)2.1.2.2.6利润表(非金融类)(TB_OBJECT_1070) (74)2.1.2.2.7现金流量表(金融类)(TB_OBJECT_1079) (78)2.1.2.2.8现金流量表(非金融类)(TB_OBJECT_1079) (89)2.1.2.2.9业绩预告(TB_OBJECT_1087) (101)2.1.2.2.10报告期内指标(TB_OBJECT_1129) (102)2.1.2.2.11公布重要指标(TB_OBJECT_1158) (105)2.1.2.2.12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TB_OBJECT_1260) (107)2.1.2.2.13应交增值税明细表(TB_OBJECT_1261) (111)2.1.2.2.14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2(TB_OBJECT_1373) (113)2.1.2.3上市公司财务附注 (116)2.1.2.3.1财务附注(TB_OBJECT_1249) (116)2.1.2.3.2应收账款账龄结构(TB_OBJECT_1044) (117)2.1.2.3.3应收账款大股东欠款(TB_OBJECT_1253) (118)2.1.2.3.4主要应收账款明细(TB_OBJECT_1254) (120)精于数据一直进步II2.1.2.3.5税率明细(TB_OBJECT_1276) (121)2.1.2.3.6存货明细(TB_OBJECT_1274) (122)2.1.2.3.7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TB_OBJECT_1259) (124)2.1.2.3.8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2(TB_OBJECT_1373) (126)2.1.2.4股票发行与分配 (129)2.1.2.4.1新股发行(TB_OBJECT_1095) (129)2.1.2.4.2增发(TB_OBJECT_1094) (135)2.1.2.4.3配股(TB_OBJECT_1092) (143)2.1.2.4.4分红(TB_OBJECT_1093) (148)2.1.2.4.5除权除息记录(TB_OBJECT_1427) (151)2.1.2.4.6法人投资者获配明细(TB_OBJECT_1150) (152)2.1.2.4.7募集资金(TB_OBJECT_1082) (154)2.1.2.4.8募集资金投向(TB_OBJECT_1083) (155)2.1.2.4.9募集资金投入说明(TB_OBJECT_1111) (158)2.1.2.4.10国有股配售(TB_OBJECT_1098) (159)2.1.2.5上市公司股权 (162)2.1.2.5.1股本(TB_OBJECT_1084) (162)2.1.2.5.2大股东(TB_OBJECT_1017) (165)2.1.2.5.3流通股东(TB_OBJECT_1450) (167)2.1.2.5.4股东户数(TB_OBJECT_1151) (168)2.1.2.5.5国有股减持(TB_OBJECT_1264) (169)2.1.2.6上市公司资本运作 (170)2.1.2.6.1控股参股(TB_OBJECT_1032) (170)2.1.2.6.2[内部]资产重组(TB_OBJECT_1122) (173)2.1.2.6.3资产托管(TB_OBJECT_1284) (174)2.1.2.6.4参股券商(TB_OBJECT_1088) (175)精于数据一直进步III2.1.2.7上市公司重大事项 (177)2.1.2.7.1股东大会通知(TB_OBJECT_1159) (177)2.1.2.7.2关联交易(TB_OBJECT_1031) (178)2.1.2.7.3诉讼(TB_OBJECT_1038) (180)2.1.2.7.4违规(TB_OBJECT_1124) (183)2.1.2.7.5[废弃]购销(TB_OBJECT_1279) (184)2.1.2.7.6[废弃]借贷(TB_OBJECT_1280) (185)2.1.2.7.7[废弃]代理(TB_OBJECT_1282) (186)2.1.2.7.8[废弃]租赁(TB_OBJECT_1286) (187)2.1.2.8上市公司高管 (188)2.1.2.8.1董事会届次(TB_OBJECT_1220) (188)2.1.2.8.2监事会届次(TB_OBJECT_1221) (189)2.1.2.8.3董事会成员(TB_OBJECT_1222) (191)2.1.2.8.4监事会成员(TB_OBJECT_1223) (192)2.1.2.8.5高管成员(TB_OBJECT_1224) (193)2.1.2.8.6管理层个人档案(TB_OBJECT_1219) (194)2.1.2.8.7管理层报酬及持股(TB_OBJECT_1225) (195)2.1.2.9上市公司公告、新闻、评述 (197)2.1.2.9.1公司文本信息(TB_OBJECT_1136) (197)2.1.2.9.2公告所属主题(MT_COL_TEXT) (199)2.1.2.10股票衍生数据 (200)2.1.2.10.1财务数据 (200)2.1.2.10.2行情指标 (200)2.1.2.10.3股东数据 (200)2.1.2.11股权分置 (200)2.1.2.11.1股权分置方案类型代码配置表(TB_OBJECT_1686) (200)精于数据一直进步IV2.1.2.11.2参与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东(TB_OBJECT_1687) (201)2.1.2.11.3股权分置方案(TB_OBJECT_1673) (202)2.1.2.12财务数据(新准则) (202)2.1.2.12.1资产负债表(新准则)(TB_OBJECT_1853) (202)2.1.2.12.2利润表(新准则)(TB_OBJECT_1854) (202)2.1.2.12.3现金流量表(新准则)(TB_OBJECT_1855) (218)2.1.3基金 (227)2.1.3.1基金基本资料 (227)2.1.3.1.1基金基本资料和发行(TB_OBJECT_1099) (227)2.1.3.1.2基金经理(TB_OBJECT_1272) (235)2.1.3.1.3开放式基金费率表(TB_OBJECT_1521) (236)2.1.3.1.4LOF基本资料(TB_OBJECT_1535) (238)2.1.3.1.5ETF基金基本资料(TB_OBJECT_1604) (239)2.1.3.1.6ETF申购赎回基本信息(TB_OBJECT_1605) (240)2.1.3.1.7ETF申购赎回成分股信息(TB_OBJECT_1606) (241)2.1.3.2基金净值 (242)2.1.3.2.1基金净值(TB_OBJECT_1101) (242)2.1.3.2.2基金净值变动表(TB_OBJECT_1399) (244)2.1.3.2.3货币市场基金收益(TB_OBJECT_1449) (246)2.1.3.3基金投资组合 (247)2.1.3.3.1基金投资组合持仓明细(TB_OBJECT_1102) (247)2.1.3.3.2基金投资组合行业配置(TB_OBJECT_1103) (249)2.1.3.3.3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TB_OBJECT_1104) (251)2.1.3.3.4[废弃]基金新增股票(TB_OBJECT_1246) (254)2.1.3.3.5[废弃]基金投资组合剔除品种(TB_OBJECT_1247) (256)2.1.3.3.6基金席位交易(TB_OBJECT_1138) (258)精于数据一直进步V2.1.3.3.7基金持有流通受限证券明细(TB_OBJECT_1523) (260)2.1.3.3.8基金投资组合重大变动(TB_OBJECT_1532) (261)2.1.3.3.9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剩余期限(TB_OBJECT_1565) (262)2.1.3.4封闭式基金交易数据 (263)2.1.3.4.1行情(TB_OBJECT_1120) (263)2.1.3.4.2复权行情(TB_OBJECT_1425) (266)2.1.3.4.3交易日(TB_OBJECT_1010) (267)2.1.3.5基金发行与分配 (268)2.1.3.5.1基金分红(TB_OBJECT_1245) (268)2.1.3.5.2基金扩募(TB_OBJECT_1176) (270)2.1.3.5.3除权除息记录(TB_OBJECT_1427) (274)2.1.3.6基金财务数据 (275)2.1.3.6.1基金资产负债表(TB_OBJECT_1126) (275)2.1.3.6.2基金利润表(TB_OBJECT_1127) (278)2.1.3.6.3基金财务指标(TB_OBJECT_1125) (282)2.1.3.6.4基金季报财务指标(TB_OBJECT_1496) (284)2.1.3.6.5基金净值表现(TB_OBJECT_1530) (286)2.1.3.7基金持有人 (287)2.1.3.7.1大股东(TB_OBJECT_1017) (287)2.1.3.7.2基金份额(TB_OBJECT_1115) (289)2.1.3.7.3基金关联方持有份额(TB_OBJECT_1100) (291)2.1.3.7.4基金申购与赎回情况(TB_OBJECT_1495) (292)2.1.3.7.5基金持有人结构及其它重要事项(TB_OBJECT_1533) (293)2.1.3.7.6ETF每周申购赎回数据(TB_OBJECT_1729) (294)2.1.3.8基金公告、新闻、评述 (295)2.1.3.8.1公司文本信息(TB_OBJECT_1136) (295)精于数据一直进步VI2.1.3.8.2公告所属主题(MT_COL_TEXT) (297)2.1.4权证 (298)2.1.4.1权证基本资料 (298)2.1.4.1.1权证基本资料(TB_OBJECT_1714) (298)2.1.4.1.2权证余额(TB_OBJECT_1715) (301)2.1.4.1.3权证行权价及比例(TB_OBJECT_1716) (302)2.1.4.1.4权证创设与注销明细(TB_OBJECT_1730) (302)2.1.4.1.5权证持有人(持有量超过5%)(TB_OBJECT_1731) (303)2.1.4.1.6权证创设与注销合计(TB_OBJECT_1732) (304)2.1.5债券 (305)2.1.5.1债券基本资料 (305)2.1.5.1.1债券基本资料(TB_OBJECT_1429) (305)2.1.5.1.2债券付息(TB_OBJECT_1270) (311)2.1.5.1.3除权除息记录(TB_OBJECT_1427) (313)2.1.5.2可转债基本资料 (314)2.1.5.2.1可转债发行(TB_OBJECT_1269) (314)2.1.5.2.2可转债转股(TB_OBJECT_1271) (320)2.1.5.2.3可转债持有人(TB_OBJECT_1394) (322)2.1.5.2.4可转债份额变动(TB_OBJECT_1395) (323)2.1.5.2.5可转债转股价格变动(TB_OBJECT_1477) (324)2.1.5.2.6转股价修正条件(TB_OBJECT_1595) (325)2.1.5.2.7转债回售赎回条款(TB_OBJECT_1596) (328)2.1.5.2.8转债有条件回售价格和触发比例(TB_OBJECT_1597) (331)2.1.5.2.9转债有条件回售触发比例(TB_OBJECT_1598) (332)2.1.5.2.10转债有条件赎回价格和触发比例(TB_OBJECT_1599) (333)2.1.5.2.11转债有条件赎回触发比例(TB_OBJECT_1600) (334)精于数据一直进步VII2.1.5.2.12转债实际利率(TB_OBJECT_1447) (334)2.1.5.3债券交易数据 (335)2.1.5.3.1行情(TB_OBJECT_1120) (335)2.1.5.3.2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行情(TB_OBJECT_1344) (338)2.1.5.3.3银行柜台债券行情(TB_OBJECT_1391) (339)2.1.5.3.4债券应计利息(TB_OBJECT_1387) (340)2.1.5.3.5交易日(TB_OBJECT_1010) (341)2.1.5.4回购交易数据 (342)2.1.5.4.1行情(TB_OBJECT_1120) (342)2.1.5.4.2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行情(TB_OBJECT_1343) (345)2.1.5.4.3回购标准券折算率(TB_OBJECT_1265) (346)2.1.5.4.4交易日(TB_OBJECT_1010) (347)2.1.5.5债券一级市场 (347)2.1.5.5.1国债发行预测(TB_OBJECT_1347) (347)2.1.5.5.2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团认购明细(TB_OBJECT_1346) (348)2.1.5.5.3[内部]浮动利率债券利率变动表(一级市场)(TB_OBJECT_1349) (350)2.1.5.5.4[内部]浮动利率债券利率变动表(二级市场)(TB_OBJECT_1350) (351)2.1.5.5.5[内部]债券发行(一级市场)(TB_OBJECT_1345) (352)2.1.5.5.6[内部]债券发行(一级市场)(TB_OBJECT_1348) (353)2.1.5.6公开市场业务 (356)2.1.5.6.1公开市场回购交易(TB_OBJECT_1441) (356)2.1.5.6.2公开市场现券交易(TB_OBJECT_1442) (356)2.1.5.6.3央行票据发行(TB_OBJECT_1435) (357)2.1.5.7债券公告、新闻、评述 (359)2.1.5.7.1公司文本信息(TB_OBJECT_1136) (359)2.1.5.7.2公告所属主题(MT_COL_TEXT) (361)精于数据一直进步VIII2.1.5.8资产证券化 (362)2.1.5.9信用评级 (362)2.1.5.10债券衍生数据 (362)2.1.6指数 (362)2.1.6.1指数基本资料 (362)2.1.6.1.1指数基本资料(TB_OBJECT_1289) (362)2.1.6.1.2指数成份(TB_OBJECT_1402) (363)2.1.6.2指数交易数据 (364)2.1.6.2.1行情(TB_OBJECT_1120) (364)2.1.6.2.2市场指数行情(TB_OBJECT_1288) (367)2.1.6.2.3交易日(TB_OBJECT_1010) (369)2.1.7期货 (370)2.1.7.1财经日历 (370)2.1.7.2期货基本资料 (370)2.1.7.3交割仓库资料 (370)2.1.7.4行情 (370)2.1.7.5会员 (370)2.1.8其他品种 (370)2.1.8.1贵金属基本资料 (370)2.1.8.2贵金属交易数据 (370)2.1.8.3外汇交易数据 (370)2.1.8.3.1人民币外汇牌价(TB_OBJECT_1233) (370)2.1.9宏观与区域经济数据 (372)2.1.9.1国内宏观数据 (372)2.1.9.1.1宏观经济重要指标 (372)2.1.9.1.1.1宏观经济(TB_OBJECT_1109) (372)精于数据一直进步IX2.1.9.1.2国民经济核算 (381)2.1.9.1.2.1国内生产总值(TB_OBJECT_1311) (381)2.1.9.1.2.2国内生产总值指数(TB_OBJECT_1312) (382)2.1.9.1.2.3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TB_OBJECT_1313) (384)2.1.9.1.2.4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TB_OBJECT_1314) (385)2.1.9.1.2.5国民经济核算(季)(TB_OBJECT_1315) (386)2.1.9.1.3工业生产与企业经营 (387)2.1.9.1.3.1工业生产(TB_OBJECT_1318) (387)2.1.9.1.3.2产品销售率(现价)(TB_OBJECT_1326) (389)2.1.9.1.3.3工业企业效益(TB_OBJECT_1319) (390)2.1.9.1.3.4工业(TB_OBJECT_1325) (391)2.1.9.1.3.5产品产量(TB_OBJECT_1327) (393)2.1.9.1.3.6重要物资(TB_OBJECT_1322) (394)2.1.9.1.4固定资产投资 (396)2.1.9.1.4.1按产业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TB_OBJECT_1323) (396)2.1.9.1.4.2按建设性质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TB_OBJECT_1375) (400)2.1.9.1.4.3按建设性质分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TB_OBJECT_1376) (401)2.1.9.1.4.4按建设性质分更新改造投资完成额(TB_OBJECT_1377) (402)2.1.9.1.4.5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TB_OBJECT_1378) (402)2.1.9.1.4.6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来源(TB_OBJECT_1379) (403)2.1.9.1.4.7更新改造投资资金来源(TB_OBJECT_1380) (405)2.1.9.1.4.8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TB_OBJECT_1381) (406)2.1.9.1.4.9按工程用途分的房地产投资完成额(TB_OBJECT_1382) (407)2.1.9.1.4.10房地产开发、销售面积(TB_OBJECT_1383) (408)2.1.9.1.4.11建筑业(TB_OBJECT_1328) (409)2.1.9.1.4.12房地产开发(TB_OBJECT_1292) (411)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2.1.9.1.5对外贸易及投资 (412)2.1.9.1.5.1海关进出口贸易(TB_OBJECT_1293) (412)2.1.9.1.5.2海关进出口商品贸易方式总值(按贸易方式分)(TB_OBJECT_1294) (413)2.1.9.1.5.3海关出口商品贸易方式总值(按贸易方式分)(TB_OBJECT_1295) (415)2.1.9.1.5.4海关进口商品贸易方式总值(按贸易方式分)(TB_OBJECT_1296) (416)2.1.9.1.5.5对外贸易和旅游(TB_OBJECT_1338) (418)2.1.9.1.6物价指数 (420)2.1.9.1.6.1消费和零售价格指数(TB_OBJECT_1298) (420)2.1.9.1.6.2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分类指数(TB_OBJECT_1300) (421)2.1.9.1.6.3城市商品零售价格分类指数(TB_OBJECT_1301) (422)2.1.9.1.6.4农村商品零售价格分类指数(TB_OBJECT_1302) (423)2.1.9.1.6.5居民消费价格分类指数(TB_OBJECT_1299) (424)2.1.9.1.6.6农村居民消费价格分类指数(TB_OBJECT_1303) (425)2.1.9.1.6.7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按大类分)(TB_OBJECT_1304) (425)2.1.9.1.6.8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按工业部门分)(TB_OBJECT_1305) (426)2.1.9.1.6.9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按行业分)(TB_OBJECT_1306) (427)2.1.9.1.6.10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TB_OBJECT_1307) (428)2.1.9.1.6.11全国房地产销售价格指数(TB_OBJECT_1308) (429)2.1.9.1.6.12全国房地产租赁价格指数(TB_OBJECT_1309) (430)2.1.9.1.6.13全国土地交易价格指数(TB_OBJECT_1310) (431)2.1.9.1.7工资与就业 (432)2.1.9.1.7.1[废弃]就业和职工工资(TB_OBJECT_1316) (432)2.1.9.1.8运输邮电 (433)2.1.9.1.8.1交通运输(TB_OBJECT_1320) (433)2.1.9.1.8.2铁路营业里程(TB_OBJECT_1329) (434)2.1.9.1.8.3客运量(TB_OBJECT_1330) (435)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I2.1.9.1.8.4货运量(TB_OBJECT_1331) (437)2.1.9.1.8.5旅客周转量(TB_OBJECT_1332) (438)2.1.9.1.8.6货物周转量(TB_OBJECT_1333) (440)2.1.9.1.8.7民用汽车拥有量(TB_OBJECT_1334) (441)2.1.9.1.8.8邮电业务量(TB_OBJECT_1335) (442)2.1.9.1.8.9电话用户数量及电话机拥有量(TB_OBJECT_1336) (443)2.1.9.1.9能源 (444)2.1.9.1.9.1能源生产(TB_OBJECT_1321) (444)2.1.9.1.10国内贸易 (445)2.1.9.1.10.1消费品零售(TB_OBJECT_1297) (445)2.1.9.1.10.2消费品零售总额(TB_OBJECT_1337) (447)2.1.9.1.11财政 (448)2.1.9.1.11.1财政收支(TB_OBJECT_1361) (448)2.1.9.1.12银行与货币 (450)2.1.9.1.12.1货币供应(TB_OBJECT_1363) (450)2.1.9.1.12.2货币概览(TB_OBJECT_1370) (452)2.1.9.1.12.3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人民币)(TB_OBJECT_1364) (453)2.1.9.1.12.4国家银行资金来源(人民币)(TB_OBJECT_1365) (455)2.1.9.1.12.5金融机构资金运用(人民币)(TB_OBJECT_1366) (458)2.1.9.1.12.6国家银行资金运用(人民币)(TB_OBJECT_1367) (461)2.1.9.1.12.7金融机构现金收入(TB_OBJECT_1368) (464)2.1.9.1.12.8金融机构现金支出(TB_OBJECT_1369) (466)2.1.9.1.12.9外汇概览(TB_OBJECT_1359) (467)2.1.9.1.12.10汇率、外汇(期末数)(TB_OBJECT_1362) (468)2.1.9.1.12.11同业拆借交易情况(TB_OBJECT_1360) (469)2.1.9.1.13利率 (470)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II2.1.9.1.13.1法定贷款利率(TB_OBJECT_1256) (470)2.1.9.1.13.2法定存款利率(TB_OBJECT_1255) (471)2.1.9.1.14证券 (473)2.1.9.1.14.1沪深市场总体指标(TB_OBJECT_1422) (473)2.1.9.1.15人民生活 (475)2.1.9.1.16景气指数 (475)2.1.9.1.17旅游 (475)2.1.9.2国内区域宏观数据 (475)2.1.9.2.1工业生产与企业效益 (475)2.1.9.2.1.1工业生产(地区)(TB_OBJECT_1351) (475)2.1.9.2.1.2工业企业效益(地区)(TB_OBJECT_1352) (477)2.1.9.2.2固定资产投资 (481)2.1.9.2.2.1固定资产投资(地区)(TB_OBJECT_1353) (481)2.1.9.2.2.2房地产开发(地区)(TB_OBJECT_1354) (483)2.1.9.2.3对外贸易与投资 (487)2.1.9.2.3.1对外贸易(地区)(TB_OBJECT_1356) (487)2.1.9.2.4物价指数 (490)2.1.9.2.4.1消费与物价(地区)(TB_OBJECT_1357) (490)2.1.9.2.5工资与就业 (492)2.1.9.2.5.1工资与就业(地区)(TB_OBJECT_1358) (492)2.1.9.2.6农业生产 (494)2.1.9.2.7国内贸易 (494)2.1.9.2.8财政 (494)2.1.9.2.8.1财政金融(地区)(TB_OBJECT_1355) (494)2.1.9.2.9人民生活 (496)2.1.9.2.10国民经济核算 (496)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III2.1.9.3港澳台地区宏观数据 (496)2.1.9.4国际宏观数据 (496)2.1.9.4.1各国宏观数据(统计年鉴) (496)2.1.9.4.2利率及债券 (496)2.1.9.4.2.1美国债券期限结构(TB_OBJECT_1341) (496)2.1.9.4.3OECD宏观数据 (498)2.1.9.5其他 (498)2.1.10行业数据 (498)2.1.10.1化工行业数据 (498)2.1.10.2汽车行业数据 (498)2.1.10.3其他行业数据 (498)2.1.10.4房地产行业数据 (498)2.1.10.5钢铁行业数据 (498)2.1.10.6煤炭行业数据 (498)2.1.10.7纺织行业数据 (498)2.1.10.8有色金属行业数据 (498)2.1.10.9行业财务指标 (498)2.1.10.9.1各行业财务指标(TB_OBJECT_1339) (498)2.1.10.10农业行业数据 (502)2.1.10.10.1农业(TB_OBJECT_1324) (502)2.1.10.11港口行业数据 (505)2.1.10.12行业综合数据 (505)2.1.11金融机构研究 (505)2.1.11.1金融机构基本资料 (505)2.1.11.2金融机构股权 (505)2.1.11.2.1券商增资扩股(TB_OBJECT_1119) (505)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IV2.1.11.3金融机构财务数据 (506)2.1.11.4QFII专题 (506)2.1.11.4.1QFII基本资料(TB_OBJECT_1444) (506)2.1.11.4.2QFII投资额度变动(TB_OBJECT_1445) (508)2.1.11.5集合理财 (509)2.1.11.6社保基金 (509)2.1.12新闻法规 (509)2.1.12.1财经新闻 (509)2.1.12.1.1普通文本信息(TB_OBJECT_1135) (509)2.1.12.1.2财经信息栏目(TB_OBJECT_1142) (511)2.1.12.1.3中国金融市场大事记(TB_OBJECT_1063) (512)2.1.12.2财经法规 (513)2.1.12.2.1普通文本信息(TB_OBJECT_1135) (513)2.1.12.2.2财经信息栏目(TB_OBJECT_1142) (514)2.1.13网站F10专用 (515)2.1.13.1个股资料文本信息(TB_OBJECT_1149) (515)2.1.14手机短信专用 (517)2.1.14.1手机短信公告提示(TB_OBJECT_1393) (517)2.1.15第三方数据 (517)2.1.15.1[内部]Wind行业成份明细(TB_OBJECT_1576) (517)2.1.16评级、预测和研究报告 (518)2.1.17咨询 (518)2.1.18代码配置 (518)2.1.18.1布尔代码表(TB_OBJECT_1001) (518)2.1.18.2个人代码表(TB_OBJECT_1014) (519)2.1.18.3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代码表(TB_OBJECT_1016) (520)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V2.1.18.4券商代码表(TB_OBJECT_1020) (521)2.1.18.5中介机构代码表(TB_OBJECT_1021) (522)2.1.18.6货币代码表(TB_OBJECT_1023) (523)2.1.18.7证券类型代码表(TB_OBJECT_1024) (524)2.1.18.8股本性质代码表(TB_OBJECT_1025) (524)2.1.18.9股本变动原因代码表(TB_OBJECT_1143) (525)2.1.18.10关联关系代码表(TB_OBJECT_1144) (526)2.1.18.11审计结果类型代码表(TB_OBJECT_1145) (526)2.1.18.12公司类型代码表(TB_OBJECT_1180) (527)2.1.18.13增发类型代码表(TB_OBJECT_1193) (528)2.1.18.14特别处理类型代码表(TB_OBJECT_1201) (528)2.1.18.15方案进度代码表(TB_OBJECT_1214) (529)2.1.18.16性别代码表(TB_OBJECT_1228) (530)2.1.18.17财务附注项目代码表(TB_OBJECT_1248) (530)2.1.18.18产品状态代码表(TB_OBJECT_1252) (531)2.1.18.19存贷款品种代码表(TB_OBJECT_1257) (532)2.1.18.20公司交易类型代码表(TB_OBJECT_1266) (533)2.1.18.21国有股减持方式代码表(TB_OBJECT_1267) (533)2.1.18.22债券期限代码表(TB_OBJECT_1342) (533)2.1.18.23宏观经济项目代码表(TB_OBJECT_1372) (534)2.1.18.24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2类别代码表(TB_OBJECT_1374) (535)2.1.18.25证券交易状态代码表(TB_OBJECT_1388) (536)2.1.18.26有效申购类型代码表(TB_OBJECT_1389) (536)2.1.18.27回拨方向代码表(TB_OBJECT_1390) (537)2.1.18.28柜台债券交易银行代码表(TB_OBJECT_1392) (538)2.1.18.29可转债份额变动原因代码表(TB_OBJECT_1396) (538)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VI2.1.18.30基金净值表现期间代码配置表(TB_OBJECT_1531) (538)2.1.19情报站 (539)2.1.20媒体版 (539)2.1.21外部客户定制表 (539)2.1.22控股参股 (539)2.2其他 (539)2.2.1[内部]上市公司代码表(TB_OBJECT_1019) (539)2.2.2[废弃]中介机构类型代码表(TB_OBJECT_1029) (540)2.2.3[内部]债转股(TB_OBJECT_1086) (540)2.2.4[内部]参与生物(TB_OBJECT_1089) (542)2.2.5[内部]参与网络(TB_OBJECT_1118) (543)2.2.6[废弃]关键字代码配置表(TB_OBJECT_1128) (544)2.2.7[内部]股评(TB_OBJECT_1130) (545)2.2.8[内部]停牌提示信息(TB_OBJECT_1137) (546)2.2.9[内部]国债发行(TB_OBJECT_1140) (547)2.2.10[内部]企债发行(TB_OBJECT_1141) (550)2.2.11[废弃]募集资金途径代码表(TB_OBJECT_1146) (554)2.2.12[内部]基金投资方式代码表(TB_OBJECT_1152) (555)2.2.13[废弃]投资记录表(TB_OBJECT_1154) (556)2.2.14[废弃]更新操作任务表(TB_OBJECT_1155) (557)2.2.15[内部]涨跌幅前五名统计(TB_OBJECT_1157) (558)2.2.16[内部]今日特别提示(TB_OBJECT_1174) (559)2.2.17公司类别代码(TB_OBJECT_1179) (560)2.2.18[内部]支付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181) (561)2.2.19[内部]交易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182) (562)2.2.20[内部]财务报表类型配置表(TB_OBJECT_1183) (562)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VII2.2.21[内部]诉讼类型配置表(TB_OBJECT_1184) (563)2.2.22[内部]交易所配置表(TB_OBJECT_1186) (564)2.2.23[内部]上市板配置表(TB_OBJECT_1187) (564)2.2.24[内部]配股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188) (565)2.2.25[内部]分配对象配置表(TB_OBJECT_1189) (565)2.2.26[内部]配股认购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190) (566)2.2.27[内部]承销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191) (567)2.2.28[内部]发行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192) (567)2.2.29[内部]发行对象配置表(TB_OBJECT_1194) (568)2.2.30[内部]基金类型配置表(TB_OBJECT_1195) (569)2.2.31[内部]资产重组类型配置表(TB_OBJECT_1197) (569)2.2.32[内部]特别处理原因配置表(TB_OBJECT_1198) (570)2.2.33[内部]报告期内指标变动原因配置表(TB_OBJECT_1199) (571)2.2.34[内部]停牌期限配置表(TB_OBJECT_1200) (571)2.2.35[内部]券商与基金关联关系配置表(TB_OBJECT_1202) (572)2.2.36[废弃]债券发行人配置表(TB_OBJECT_1203) (572)2.2.37[内部]利率类型配置表(TB_OBJECT_1204) (573)2.2.38[内部]计息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206) (574)2.2.39[内部]债券偿付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207) (574)2.2.40[内部]债券形式配置表(TB_OBJECT_1208) (575)2.2.41[内部]付息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209) (576)2.2.42[内部]信用评级配置表(TB_OBJECT_1210) (576)2.2.43[内部]担保方式配置表(TB_OBJECT_1211) (577)2.2.44[内部]法人投资者类型配置表(TB_OBJECT_1212) (577)2.2.45[内部]股东大会类型配置表(TB_OBJECT_1213) (578)2.2.46[内部]参与网络类型配置表(TB_OBJECT_1217) (579)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VIII2.2.47[内部]学历配置表(TB_OBJECT_1229) (579)2.2.48[内部]国家配置表(TB_OBJECT_1230) (580)2.2.49[内部]职务配置表(TB_OBJECT_1231) (581)2.2.50[内部]持股数量变动原因配置表(TB_OBJECT_1232) (581)2.2.51[内部]历史交易所会员总交易量排名(TB_OBJECT_1234) (582)2.2.52[内部]历史交易所会员交易量排名-股票基金(TB_OBJECT_1235) (583)2.2.53[内部]历史交易所会员交易量排名-债券(TB_OBJECT_1236) (584)2.2.54[内部]历史证券发行筹资综合统计(TB_OBJECT_1237) (585)2.2.55[内部]历史交易地区分布(TB_OBJECT_1240) (586)2.2.56[内部]历史深市月度概况(TB_OBJECT_1241) (587)2.2.57[内部]历史沪市月度概况(TB_OBJECT_1242) (588)2.2.58公司产品(TB_OBJECT_1250) (589)2.2.59[内部]产品名录配置表(TB_OBJECT_1251) (591)2.2.60交易(TB_OBJECT_1262) (591)2.2.61[内部]股权转让(TB_OBJECT_1263) (595)2.2.62板块栏目对照表(TB_OBJECT_1273) (596)2.2.63[废弃]存货项目配置表(TB_OBJECT_1275) (597)2.2.64[内部]资产剥离(TB_OBJECT_1277) (598)2.2.65[内部]收购兼并(TB_OBJECT_1278) (599)2.2.66[内部]担保(TB_OBJECT_1281) (599)2.2.67[内部]资产置换(TB_OBJECT_1283) (600)2.2.68[内部]资产交易(TB_OBJECT_1285) (601)2.2.69发起成立(TB_OBJECT_1287) (602)2.2.70人民生活(TB_OBJECT_1317) (603)2.2.71[内部]业绩预告类型(TB_OBJECT_1412) (604)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IX精于数据一直进步XX1约定1.1文档说明分子库、表属性和字段属性三层描述数据库。
重磅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
重磅!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梧桐树下致力于高品质证券法、公司法实务与资讯的分享,近七万人订阅的微信大号,点击标题下蓝字“梧桐树下V”免费关注,我们将提供有价值、更专业的延伸阅读。
为方便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系统学习、掌握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和知识,提升董事会秘书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深交所近期发布了《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以下简称“《规则汇编》”、“《董秘手册》”)。
有效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前提,也是投资者了解、分析、判断公司价值,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基础。
创业板自设立以来,深交所一直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努力使信息披露更好的为投资者服务。
为了更好的指导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交所组织编写了《规则汇编》和《董秘手册》。
《规则汇编》整理收录了除《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外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指引、通知、备忘录、业务办理指南等54项业务规则,覆盖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保荐工作、股份变动、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等方面。
《规则汇编》通过汇总整理目前规则,便于上市公司日常工作中查找使用,希望成为上市公司熟悉和学习规则的“工具书”。
《董秘手册》在充分借鉴主板、中小板编写的《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基础上,结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规章制度、信息披露情况以及监管实践,从上市公司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出发,采取“一问一答”的编写形式,重点介绍董秘处理具体业务时需要了解关注的要点和处理程序,并选取创业板相关典型案例,对业务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详细分析。
《董秘手册》具有鲜明的创业板特色,突出强调了创业板差异化的监管要求,如突出创业板再融资规则特点,明确影视、医药、光伏、节能环保、互联网等行业指引披露要求,强调大股东预披露及董监高减持特别规定等,同时也结合市场新情况对市值管理和停复牌制度等予以规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14.08.14•【文号】•【施行日期】2014.08.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活动,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有关业务规则,现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为其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应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
二、每一家上市公司的每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
三、上市公司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应出具承诺函。
承诺所开立的证券账户仅用于买卖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可转债或接受该上市公司股票赠予,不得用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禁止或限制的证券投资行为。
四、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名称为“上市公司全称-第X期员工持股计划”,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上市公司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为上市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五、申请开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需提供以下材料:(1)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2)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上市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上市公司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加盖法人公章);(5)上市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8)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申请开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须登记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微观经济效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微观经济效应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4)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概念 (5)2.1 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 (6)2.2 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展历程 (6)2.3 员工持股计划的类型 (7)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微观经济效应分析 (9)3.1 提高企业绩效 (10)3.1.1 降低代理成本 (11)3.1.2 提高管理效率 (12)3.2 促进员工激励 (14)3.2.1 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15)3.2.2 增强员工归属感 (16)3.3 增强企业凝聚力 (17)3.3.1 促进团队合作 (18)3.3.2 提高企业声誉 (19)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行业差异与区域特征 (21)4.1 不同行业的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2)4.2 不同地区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展现状 (24)五、员工持股计划的挑战与对策 (25)5.1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6)5.2 完善员工持股计划的建议 (27)六、结论与展望 (28)6.1 研究结论 (29)6.2 研究展望 (30)一、内容描述本文档旨在分析员工持股计划的微观经济效应,通过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过程、影响因素以及实际效果进行深入研究,为企业管理层和投资者提供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经济影响的全面了解。
具体内容包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介绍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目的和发展历程,阐述其背后的经济学原理,如激励机制、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关系等。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过程:详细描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步骤,包括股权分配、股权转让、股权激励协议等关键环节,以及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影响员工持股计划的因素分析:从企业、员工和市场等多个角度分析影响员工持股计划的关键因素,如企业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状况、员工绩效评估体系等。
员工持股计划的经济效益评估:运用现代经济学方法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经济效益进行定量分析,包括财务指标(如资本成本、净现值、内部收益率等)和社会效益(如员工满意度、企业竞争力等)。
同兴达: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国内手机厂商的全球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2018 年以来,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发展有所放缓,但市场内部竞争激烈,以 “HMOV”为代表的国内手机厂商份额逆势增长,苹果下滑较为明显。全球智能手 机的市场集中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前六名厂商的市场份额接近 80%。
厂商
三星 华为 苹果 小米 OPPO 其他 合计
14.1
100.00%
单位:亿部
2017 年
出货量 市场份额
3.2 21.92%
1.5 10.27%
2.34 16.03%
0.9
6.16%
1.2
8.22%
5.46 37.40%
14.6 100.00%
数据来源:IHS、IDC 等
(3)两类产品开发模式长期并存于手机厂商
目前除苹果以外,全球大部分品牌手机厂商均采取两类并行的产品开发模式: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
公司拟通过购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新建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生产线,项 目达产后将实现新增每年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 6,000 万片的生产能力,以 达到提升公司的制程能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和对下游客户及时配套供货能力的 目的。
虽然智能手机市场增长放缓,但庞大的市场存量,仍确保了市场换机的巨大 需求。未来一段时期,拉动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长的动力表现为两个方面:
其一、5G 通信技术带来“换机潮”需求。2019 年 6 月 6 日,工信部正式下发 5G 商用牌照,5G 通过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的融合, 为用户提供超高清视频、社交网络等加强虚拟现实的业务体验,促进人类交互方 式的再次升级。5G 的应用要求包括一系列不同的频谱、技术和方法,以及全新 的无线网络建设方法,同时带来对智能手机的全新要求,5G 手机将发生重大变 化,随着未来 5G 网络的推广和 5G 手机的进一步渗透,智能手机将迎来一波巨 量“换机潮”。2019 年 7 月-10 月,华为、中兴、三星、小米、vivo 等已陆续发布 其首款 5G 手机。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在此,我们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向您公告一项重要的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计划进行减持的主体为_____(以下简称“减持股东”)。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减持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减持股东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决定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东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_____%。
4、减持方式减持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作出相关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锁定承诺、减持意向承诺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的数量和价格。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目录一、前言 (2)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 (3)2.1 激励原则 (4)2.2 激励对象 (5)2.3 激励方式 (5)三、基本薪酬与福利体系 (7)3.1 基本工资 (8)3.2 绩效奖金 (9)3.3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9)3.4 其他福利 (10)四、中长期激励计划 (12)4.1 企业年金 (13)4.2 股票期权 (14)4.3 限制性股票 (16)4.4 员工持股计划 (16)4.5 项目跟投 (17)五、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9)5.1 制定与审批 (20)5.2 执行与监督 (21)5.3 评估与调整 (22)六、风险管理与控制 (23)6.1 风险识别 (25)6.2 风险评估 (25)6.3 风险控制 (27)七、附则 (28)7.1 解释权 (28)7.2 施行日期 (29)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要想取得持续的成功和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是激发员工潜力、提升员工绩效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激励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使员工在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平公正:激励方案基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
奖惩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既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设置合理的激励目标和条件,使员工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关注公司的整体利益。
针对个体差异进行激励: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激励措施,提高激励效果。
确保可行性:激励方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顺利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激励方案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以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本公司制定了全面而系统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上市公司同达创业股票代码600647的公司简及经营情况和主营业务的介绍
上市公司同达创业股票代码600647的公司简及经营情况和主营业务的介绍同达创业公司(股票代码600647)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
作为上市公司,同达创业在过去几年中展现了卓越的发展态势。
本文将介绍同达创业公司的公司简介、经营情况以及主营业务。
一、公司简介同达创业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北京,并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多个分支机构。
公司专注于计算机技术领域,主要从事软件研发、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系统集成等业务。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和运营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二、经营情况1. 业绩表现同达创业公司过去几年的业绩表现稳健,实现了持续增长。
根据最新发布的年度财报,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呈现增长趋势,净利润也取得了显著提高。
这一系列的良好业绩得益于公司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实力和市场认可度的提升。
2. 资产状况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同达创业公司在过去几年中加强了资产管理和财务监控,保持了良好的资产状况。
公司的总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净资产增加明显,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主营业务介绍同达创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软件研发公司具有一流的软件研发团队,专注于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测试。
公司的软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涵盖了金融、电信、交通、医疗等领域。
通过不断创新和技术提升,公司的软件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了良好的竞争力。
2. 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同达创业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包括IT架构设计、系统集成、数据分析和安全保障等方面。
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提供优质的咨询和服务支持。
3. 系统集成公司通过整合各种信息技术资源,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公司的系统集成服务涉及硬件设备、软件平台、网络架构等多个层面,旨在帮助客户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提升。
4. 云计算和大数据作为信息技术领域的新兴业务,同达创业公司积极布局云计算和大数据领域。
同兴达: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同兴达(TXD)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共30人,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宫臣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举手表决方式同意以下内如:
1、《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公司自主决定,员工为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效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同兴达:关于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20-095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768,9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655%。
2、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尽快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上市流通前,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1、2017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002845同兴达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同兴达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负6,519.7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964.98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6,519.7万元。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负6,815.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953.6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6,815.6万元。
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企业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经营亏损,企业经营形势迅速恶化。
二、成本费用分析同兴达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369,505.56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340,625.3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2.18%;销售费用为2,481.3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67%;管理费用为11,034.0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99%;财务费用为-1,830.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5%;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173.8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32%;研发费用为16,021.2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34%。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2,481.3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3,822.2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5.08%。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在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形势迅速恶化,并引起盈利能力的下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改变。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11,034.03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1,315.91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2.49%。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1%,与2022年上半年的2.62%相比变化不大。
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管理费用控制有效,但经营形势迅速恶化。
三、资产结构分析同兴达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716,138.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466,924.42万元,主要以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9.78%、26.52%和17.69%。
同兴达:关于一级子公司变更为三级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级子公司变更为三级子公司的公告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公司拟将持有的一级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51%的股权划转至赣州市同兴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光电”),划转后展宏新材变更为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二、变更前后的股权关系
变更前股权关系:
变更后股权关系:
三、本次变更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一级子公司变更为三级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一级子公司展宏新材的51%股权划转至同兴达光电,划转后展宏新材变更为公司三级子公司。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变更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针对公司内部管理架构的调整。
转让完成后,展宏新材将从公司的控股一级子公司变更为控股三级子公司,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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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同兴达证券代码:002845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更新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三月声明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且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3、本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4、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1、《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符合下属标准之一的员工:(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与公司或下属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3)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300人。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签署《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及缴款的情况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每单位份额对应人民币1元,设立时计划份额为不超过30,000,000份,对应认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0,000,000元。
具体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等关联方借款及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贷款担保的情况。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亦不从上市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10%,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中单个参与对象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尚无法确定,如根据本次员工股计划拟认购总金额,导致单一持有人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或导致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额的10%,则公司将降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额或单一持有人的持有份额,直到使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可以满足《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向其他发行对象询价后确定的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具体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股份。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 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6、根据《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限36个月,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如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前,《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要求有变更的,则公司董事会可对锁定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下限相应进行调整。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7、本员工持股计划采取自行管理的模式,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实施:(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2)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声明 (1)风险提示 (2)特别提示 (3)目录 (6)释义 (8)第一章总则 (9)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9)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9)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10)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10)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11)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 (11)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11)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2)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12)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限及变更、终止 (13)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存续期限届满后继续展期的决策程序 (13)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3)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4)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4)第五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 (14)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5)一、持有人会议 (15)二、管理委员会 (18)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与隔离措施 (21)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21)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处置 (22)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22)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22)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23)四、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24)第八章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4)一、公司的权利 (24)二、公司的义务 (25)第九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25)第十章其他重要事项 (26)释义第一章总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1、同兴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同兴达及下属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人员;;3、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1、最近三年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符合下属标准之一的员工:(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或下属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3)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300人。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签署《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及缴款的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公司监事会将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明确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不超过30,000,000份,每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