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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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研究与技术方案设计(讨论稿)研究篇

成立职工持股会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在企业中如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的创造性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效率。成立职工持股会,使公司员工通过持股会成为公司的股东,参与公司的经管与监督,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提高员工的自身利益,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以下就经管层和普通员工两方面讨论他们持股的必要性。

经管层持股的必要性

经管层在企业中的主要行为包括:

1. 经管行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决策为中心。经营者经管行为的努

力程度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收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根据现代

企业组织理论,由于不对称信息等原因的存在,经理的努力程度很难得

到有效的观察和监督。从而也就很难对经理的努力程度进行考核。

2. 经管利润行为:是指经理在某种意义上有意识地介入到对外公布的财务

报告的处理过程中,即“对揭示的经管”,以达到其非公开化的目标。

即经理人员有可能对财务报告中的利润额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从而

根据报酬契约的计算,是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

的经管利润行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

会计准则等。

3. 经管腐败行为:是指经理出售或窃取公司财产以换取个人利益,从而对

所有者的权益以及整个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主要包括回扣、挪用、过分

的在职消费及具有自我代理性质的关联交易等。

如果我们作出经营者是“经济人”的假设,也就是说,我们不把希望寄托在“经理人员具有很高的道德水准,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企业作出贡献,而不计报

酬的多少”这样一个判断之上,那么很明显,由于经营者往往事实上掌握着公司的大部分控制权,他将有条件、有动机通过以上三种行为的某种组合实现其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偏离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对于企业利益相关者而言(包括普通员工),如何在激励经营者经管行为的同时约束其经管利润行为及经管腐败行为,从而使经理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趋同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激励离不开度量,约束离不开监督,可偏偏经营者的活动又是最难度量、最难监督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公司控制权与公司利益一致性问题的方法靠的是内外部竞争机制。对内部经管而言,经理市场的存在是一种催化剂;对外部接管而言,“公司控制市场”是一种自动平衡机制。但这两个市场的有效性往往又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当股价由于投机行为或其它因素干扰而无法正确衡量经营者的业绩时,市场机制“失灵”。

因此,现实的选择是从企业内部构造一个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使经营者的个人利益和企业的集体利益相关联,从而让最难监督者自己监督自己并去监督他人,这一机制就是经管层持股制度。通过劳动成果的股份化,经管层不仅在企业中押入专用性的特殊人力资本,而且与其他股东一样,押入了物质资本,这样一来,实现了经营者职能和所有者职能的合二为一,同时也实现了个人财产与公司集体财产的合一。通过产权制度的重构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得到足够报酬,就可以充分挖掘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价值,从而导致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使其他资本投放者及相关利益者获得益处。

普通员工持股的意义

企业家人力资本是企业里最重要的特殊人力资本,但是企业里是否只有总经理或高层经管者才属于这一范畴呢?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战略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及决策层次的建立,公司内需要面对风险和决策的人员已经增加,企业家或经管层的范围也在相应扩大。同时,企业里还可能存在着其他特殊人力资本。比如,高科技企业里技术人员的特殊价值是不言而喻的。让所有这些关键员工率先持有公司股权,对于解决企业里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矛盾、使物质资本和最重要的人力资本在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过程中得以结合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仍未全面解决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矛盾,甚至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化经管层与员工的内部矛盾。因为,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普通人力资本的存在同样是不容忽视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普通人力资本也做了许多专用性较强的投资,比如:普通员工所积累起来的关于其他员工或企业组织本身的信息对于企业内部的协作及企业文化的建设等并非无足轻重。更重要的是,企业家人力资

本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恰恰体现在它与普通人力资本的良好合作关系上。因此,无论对于社会还是企业,在解决了经营者持股问题的前提下,兼顾普通员工持股是有必要的。

此外,对于物质资本所有者来说,在通过股权激励经管层,使其与企业利益尽可能趋同的同时,应该意识到除非经营者持有相当大比例的股份,否则代理问题或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所以,对经管层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也非常重要,而让作为企业决策执行者的普通员工参与监督经管层则是完善这一机制的有效途径:职工的双重身分使其在公司中发挥着特殊作用,一方面,作为股东,可以对公司的各项活动进行平行的内部监督;另一方面,作为普通员工,可以通过其工作岗位对公司经管层进行自下而上的监督,这种监督具有全方位和连续性的特点,可以有效地遏制经管层的经管腐败行为。

我国经管层及员工持股的发展思路

已有的实践形式及其局限性

一、内部职工股

早在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早期试点阶段,许多企业在对国有资产存量进行评估并折成国家股后,除了向法人和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外,还向本企业职工发行了内部职工股。其初衷在于使职工兼有劳动者和所有者的身份从而激发其劳动积极性及对企业的认同,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实施效果不佳,尤其对于上市公司更是事与愿违。原因主要是:

职工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过低。按当时政策规定,职工股只能占社会公众股的10%,而社会公众股一般占总股本的25%,即职工股一般只能占到公司总股本的2.5%,从而达不到让职工从所有者的角度关心企业经营的目的。

职工股股权分散。不仅内部职工股在总股本中的比例很小,而且由于内部职工股基本上实行平均分摊的原则,每个职工以自然人身份持有微乎其微的股份,丧失了参与共同治理的动机和机会。

股票上市后的短期行为。职工股的转让没有限制,一般规定在社会公众股上市一定期限后即可上市流通,我国股票一、二级市场的巨大价差导致职工普遍在股票上市后(甚至在上市前的柜台交易中)抛售股票获取暴利,从而使得内部职工股成为国家奉送给上市公司职工的“大餐”。职工重新恢复到持股前的身份,这种职工持股的短期行为使改革初衷在职工股上市后即告付诸东流。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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