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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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

技术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

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艺术院校及国内“双一流”高校艺术专业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2023年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应、历届艺术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2023年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

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

训网”和“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网”发布,并在中国戏曲学院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应按

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没有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23年6月下旬(以正式通知为准)。

地点: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行政楼4楼组织人事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凤

鸣路8号)(如有变化将提前告知)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

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专业及所学方向、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及所学方向的有效证明;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同底免冠半身2两寸彩色照片2张;

(6)自荐材料一份。

(三)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4.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才艺表演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命题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6分钟;才艺表演,根据报考岗位自备6分钟以内节目;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40分、才艺表演占30分,结构化面试占30分,总分100分。(面试所需服装、道具等,均需要考生自己携带)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23〕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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