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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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三篇
篇一:XX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靖民发﹝20XX﹞83号文件精神,我乡结合自己实际及早着手,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自我乡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一是通过多年的努力工作,我乡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乡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调尽调、公平公正”的目标。

二是按照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实行以户为单位的银行存折“一折统”社会化发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为了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乡结合省、市、县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XX年,我乡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拼户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

截至目前,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747人,月人均补差89元;全乡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5人,月人均补差207元。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在接到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之后,我乡专门成立了农村低保自查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深入我乡所在11个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村入户,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经过严格审查,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

(二)严格把关,规范程序。

我乡由专人具体负责全乡农村低保日常业务,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防止一人说了算,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等不正常现象,保证了全乡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措施有效,操作规范。

设立了农村低保资金专户,农村低保对象专户,将低保资金直接打入低保对象惠农一折通,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

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

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

一些包村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
产生误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双方矛盾时有发生,给全乡和谐建设带来工作上的压力。

(三)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

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

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养殖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

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农村低保工作和其它工作一样,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上级民政部门要出台和操作性强的农村低保政策,全面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第二,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

要加强低保业务培训工作。

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

第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素质,才能确保城乡低保制度规范运行。

篇二:乡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群体基本生存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乡付诸了诸多努力,使得我乡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乡总人口为16070,其中农业人口为15475人,全乡共有10个村,一个居委会。

截止XX年6月份现已享受农村低保户数405户,人数为440人,占农业人口的﹪;享受五保的有179人,其中五月新增五保36人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我乡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乡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

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及时拿到手里,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保障金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乡严格按照县级部门要求的由乡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管理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

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二是傍观者清操作无实效,低保傍观者清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
三是别低保对象与收水平不相符。

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

我乡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

而且,一些村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是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

就我乡民政办现状,办公室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有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四、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针对群众瓜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

第二,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

第三,多举办低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第四,设立全乡统一的就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栏。

篇三:农村低保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了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XX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截止XX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XX户XX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XX%,其中,因病致贫XX人,因残致贫XX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XX人,因其他原因致贫XX人。

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XX元。

20XX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XX万元,市级财政安排XX万元,本县财政安排XX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XX万元;20XX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XX万元,市级财政安排XX万元,本县财政安排XX 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XX万元;20XX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XX万元,市级财政安排XX万元,本县财政安排XX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XX万元。

三年来,省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XX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XX 万元,1本县财政累积安排XX万元资金;累积支出低保金XX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

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XX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

全年新增了XX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XX人增加到了XX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

切实将保障金发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

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

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

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

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
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基层民政办力量薄弱。

现在各镇民政办一般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

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

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

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农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

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开展城市低保工作,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等工作也属于其负责,这一名称和定位已远不能适应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发展。

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着政府救助的职能,但目前依然为事业单位。

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应当看到,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
断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低保所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第二,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

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题,所以,乡镇须有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并要加强低保业务培训工作。

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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