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申请质量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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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NSFC―只是一家之言靳达申、车成卫编著
第一部分如何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申请质量
靳达申车成卫
引言
得到基金感谢自己
未获批准反思申请
当申请者得到资助后,有的给我们来信表示感谢,有的给我们打电话道谢,更有甚者请自登门致谢。
当他们在基金的资助下取得成绩时,比如:获科技奖励或者当选院士,也会以类似的方法对我们表示谢意。
相反,申请者的项目未被批准时,他们会来信、打电话或者请自登门申诉,表示对评议结果不理解,询问是不是专家没有理解申请者的观点,或者认为我们选错了同行评议专家,其实,这些都是对我们的工作比较客气的指责。
应该指出,我们基金委的科学处工作的人员,实际上身兼学科主任、几名项目主任和数名秘书的职务。
尽管我们多数人来自科研或者教育第一线,或许也曾有过光辉的过去,但我们的专业知识面不可能覆盖现在所管理的整个学科。
现在离开了第一线具体工作,对学科前沿的了解不可能那么深了,但通过在管理中学习,知识面宽了,认识第一线的专家多了,我们是在依靠专家的帮助下,来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所以,希望申请者不管获资助,还是未获资助,不必感谢我们,也希望不要责怪我们。
我们将在基金管理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深对学科发展的了解。
更希望获资助的申请者首先感谢自己,感谢自己的努力、自己老师的教导、自己同事的帮助、自己单位科研处为你的服务、自己单位为你的申请审核过的人们……同时也希望未获资助的申请者能多反思一下你自己的申请书。
以下内容也许会给你继续申请带来一点帮助。
1982年我国实行科学基金制,1986年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称:基金委)。
由于基金委评审制度的相对公正合理,基金委在科技界有相当好的
口碑。
但社会上,特别是高等院校,对科学基金和基金项目的不适当理解、评
价和由此产生的不正确导向,加之很多人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了解不够的情
况下,盲目跟风,追求获得更多基金项目,攀比获得更多的基金项目经费,导
致申请数量自1993年起大幅度增长,1994年后面上项目申请数超过2万项。
尽
管基金委出台了各种改良措施,但申请数量依然居高不下,2002年的申请项目数,不包括重大研究计划中的面上项目,共27575项(图1)。
申请数量的增加,
无疑加大了基金项目评审的工作量,客观上影响了评审质量。
鉴于相当一部分
申请的书质量平平,我们认为很有必要进行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
请质量的宣传。
1994年开始到基层宣传我们的观点,取得了一定效果。
这里,我们仅从基金管理者的角度出发,介绍如何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项目质量的问题,以便专家、老师、科研管理部门和基层领导在科学基金申请和管理中参考。
本章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任务和当前形势;
二、为什么要提高申请书质量;
三、填写申请书应注意的关键事宜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组织好基金申请是申请项目得以资助的重要因素之一;
附件(作者对有关问题所持观点撰写和发表的文章)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任务和当前形势
基金委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产物。
1981年,中国科学院89位学部委员建议设立自然科学基金,中央批准从1982年起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 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
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
1986年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1,什么是科学基金制呢?
自然科学基金制是一种本质上区别于行政拨款的科学拨款制度。
它的特点是依靠科学家进行民主管理,把竞争机制引入基础研究。
这种机制给科学家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下,科学家有可能萌发出创新的学术思想或新颖的学术观点。
这些创新的学术思想或新颖的学术观点,用计划经济的模式是计划不出来的,但政府应该利用宏观调控手段为科学家从事基础研究提供更理想的、更宽松的研究环境。
2,基金委的任务和要求
中央的决定中指出科学基金制是针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
应该指出,设立科学基金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努力使我国的基础科学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
在我国,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绝不是解决生存问题(附件1),而是通过竞争方法,用有限的经费支持高水平的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参与国际竞争。
这种竞争不应该像买彩票那样,谁都可以参与,谁运气好就得到资助。
有关单位应组织有竞争力的,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参与竞争。
3,科学基金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制度
基金委成立时,第一届基金委主任唐敖庆先生创导了16字的评审原则。
评审原则:“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
这个评审原则是基金委之所以在科技界有好的声誉的关键原因,防止了基金委工作人员的官僚作风,也是基金委得以发展的根本保证。
“八五”期间,基金委根据国家“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精神,提出了如下资助方针。
资助方针:“控制规模、提高强度、拉开档次、支持创新”
控制规模---面上项目(当时包括自由申请、高技术新概念、新构思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和地区基金四类项目,“九五”期间高技术探索纳入专项,不再属于面上项目)每年支持3500项左右;
提高强度---随着国家投入的不断增加,基金面上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逐年增加,2002年的平均强度已超过20万元;
拉开档次---在一般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间,资助一些中等经费强度的项目,每年允许百分之一到二的项目的最高强度可以是平均强度的2~3倍;
支持创新---这是基金委的一贯方针,也是基础研究的生命线。
但是,基金制实行十几年来,多数项目还是属于跟踪型。
缺少创新的原因是目前的资助力度和整个大环境还不能够为科学家提供“能够安、专、迷地从事基础研究”的宽松条件和气氛。
基金委采用的评审办法
相对而言,基金委的资助制度是当前各种科研经费分配制度中比较合理、比较公正的。
主要原因是它的评审制度具有较强的制约性,与其他经费分配部门相比,对具体参加受理工作人员的制约性更强。
具体方法如下:
(l)学科初审: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试行)国科金发计(2002)61号文中第三章评审与批准,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继续评
议和评审:
(一)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为反了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三)申请项目主体内容不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或申请经费超出基
金项目资助能力;
(四)申请者以往获资助项目执行不力。
(2)同行评议:除了初审不合格的申请项目外,每项申请送五位同行专家对申请项目独创性、研究价值、研究目标、研究方案等做出独立的判断和评价,一般以小同行为主,采取通讯评议方式;
(3)科学处对同行评议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对返回的同行评审意见(至少有三
份明确、具体的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根据评议优劣、创新情况,从中挑选计划批准数的130%以上的申请项目送专家评审组审议;
(4)专家评审组审议:科学处向专家评审组报告说明当年申请项目的初审、同行评议情况以及计划资助指标等问题。
专家评审组经充分讨论审议项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向基金委建议资助项目。
通过的项目须获投票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赞成票:
(5)复议项目:专家评审组可提议对未建议审议项目进行复议,但须经两位或两位以上专家评审组成员提议,方可纳入审议;
(6)复议项目和申请者以往负责的基金项目在近三年内有中止、撤销、逾期结题等记录的申请项目,须获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建议资助;
(7)委务会议通过:科学部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资助建议,提出科学部建议资助方案,经分管委主任审核同意后,提请委务会议审批。
专家评审组会议结束后,常常有不少单位来打听评审结果。
尽管除了少数项目可能因二次查重,发现超项申请,不能给予资助外,结果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但是,仍然恳请大家不要在委务会议审批资助结果前打听消息,以免影响基金委的正常工作或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图1、1991—200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面上项目申请数
02468项目数 x 103
199119931995199719992001年 度
评审公正性和回避制度
为了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制定了相应的回避规定:(一)自然科学基金委专职和兼聘人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项目;
(二)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回避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审;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兼聘人员、同行评议专家和专家评审组成员回避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的申请项目的评议和评审;
(四)专家评审组成员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兼职专家当年是申请项目负责人时,不得出席与该项目有关的评审会议。
各科学部或科学处也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执行办法,例如: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一处,从1992年起在专家评审组实行了“无主审制评审办法”,即评审组专家先阅读全部送审项目(为拟批准项目数的150%)的申请书,通过讨论后再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建议资助项目。
这种评审方法避免了主审专家介绍申请项目时,夹入个人的思想,发表超出原申请书内容的意见,对非主审专家在判断项目优劣时产生的误导。
基金委在1994年开始推出了“有申请项目的评审组专家的全面回避制度”,即评审组专家当年在某学部有申请项目,就不可以参加当年该学部的学科评审会。
此外,评审组专家回避所在单位申请项目的评议和评审,即讨论专家所在单位的项目时,该专家必须回避,也不能对所在单位的项目发表个人意见。
关于评审的回避,管理规定中还指出,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三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
所提供的回避专家名单应附另页于申请书原件中,供科学部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参考。
科学部将对此信息保密。
但实际操作中曾出现不少问题,比如:回避专家名单被留在科学部保留的一份申请书中,而科学处没有看到;有人在每份申请书中都夹有一份回避名单,科学处没有发现,结果名单被送到别的评审专家处;也有人提供了三个回避单位,使学科无法操作等等。
为此,建议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一份申请书的封皮上,以保证科学处能够收到申请人所提供的回避专家名单。
相对而言,基金委在经费的分配上确实比较公平,因此,有人称基金会是一块净土。
这只是由于科学基金制的实施过程中采用了一整套制约性强的评审制度,特别对具体工作人员制约性较强,从而保证了经费分配的相对公正性。
另外,科学部工作人员多数来自基层,科研和教育第一线,相对“官气”少一点,所以,有的专家说,不管拿没拿到项目,与基金委的人接触比较亲切。
但是,如果基金委不注意自身改革,时间久了,就会与其他管理经费的部门差不多了。
为了防止基金委变成官僚机构,建议基层单位在接待基金委的工作人员时,特别是接待科学处的工作人员时不必特殊。
应该指出,由于基金委采用一系列制约性的评审制度,所有人在经费分配上都没有特权,包括委主任、学部
主任都没有任何特权,任何人不能允诺给某人一个基金项目。
二、为什么要提高申请书质量
国家对基础研究一直给予足够的重视,近几年基金委的经费增长幅度较快(见图2),2002年总经费接近20亿元人民币,如果我们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的成绩更显著,相信国家会给予更大的支持和投入。
图2
199519961997199819992000
基金委的工作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同时在“九五”期间又对我们提出了“要把我们从事基础科研的队伍从数量型变成质量型”的要求。
2002年春节前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又重申“科研教育型的大学和进入知识创新试点中的中科院研究所是我们国家的两支重要力量。
其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的就是基金委。
”充分发挥好这两支力量就有希望,也就是要求基金委把有限的经费用对、用好。
科技腐败和“炒基金”现象
1999年10月28日《科技日报》刊登了“谨防科学基金成为科技界滋生腐败的土壤”一文(附件2),文章揭示了1991年某高校教师李富斌伪造科研成果,骗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某高校教师夏某伪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等奖”奖励证书,从1995年至1998年期间,在社会上骗取不应有的职称和多项荣誉的事实。
文章提出要正确地理解和对待自然科学基金,对基金项目要有“平常心”,防止各种误导。
还提出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要做出牺牲。
根据国力只能支持一小部分科学家从事基础研究,大部分的科研工作者应该从其他渠道获得资助,或应该说要投身到国民经济的主战场。
由于国内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存在种种不妥当的评价,因此,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已被“炒”到一个不合适的高度。
本来,各个基层单位支持基础研究是应该肯定的,但是,目前有一个普遍的现象,把获得基金作为评价一个人、一个实验室、一个单位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或者作为单位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而很少考虑如何让我国的基础研究能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的问题。
不少部门和单位给获得国家基金的专家提教授、副教授,发高额奖金,把有无基金项目和基金项目多少,作为重点实验室的评价标准,作为能否进入“211”的标准,这里称之为“炒基金”现象,这些现象的合理性,很值得商榷。
不少重点、开放实验室的目标和任务并不完全是针对基础研究的,而且可能完全是工程技术或工艺研究,凭什么一定要他们去争取基金项目呢?“211”是评价一个学校的教学、科研等综合水平,但多数高校的基金批准率,低于基金委的平均资助率,那么,怎么能用基金作标准呢?况且,基金的获得与基金的完成,对有些单位、有些个人完全是两回事。
希望不要把能不能获得基金看得过重,而更应该关注你们所在的单位到底重视不重视基础性研究,是真重视,还是假重视。
在不正确的导向下,申请数的不合理增加使基金资助率下降。
应该指出,这并不意味着科学基金的资助规模缩小了,也不是对基础研究的需求增加了,而是各种误导在起混乱视听的作用。
目前,基金项目的评审实际上是对申请书的质量的评审
根据目前基金委的现有的评审体制和人力情况,基金面上项目的评审其实只是评价一份申请书撰写的好坏,而不完全是评价申请项目的实际水平和学术水平。
申请书写得好,包括学术思想清晰、新颖,研究基础强,就有可能得到资助,但一份申请的真正学术水平究竟如何,还要看项目完成的情况如何。
据我们了解,有些专家和老师的学术水平很高,但是他们的申请总是不能获准,原因就是申请书没能完全反映出他们的真实面貌。
曾有一位教授两次申请没获准,他说:“失去信心了”,我们反问:“你知道未批准的原因吗?:他说:“不知道。
”后来他查询了未批准原因就是一个关键问题没有阐述。
后来的新申请把那个问题讲清楚了,他的申请项目得到了资助。
另外,当申请书投送导基金委后,在整个受理、评审过程中,不允许再进行更改或补充,也没有答辩和对评审意见申辩的机会,这也要求申请书能充分展示申请人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思路,以保证申请书的质量。
有些单位重视申请书质量把关,因此,他们的申请项目的批准率就高。
有些高校搞人海战术,有时获准项目多一点,但批准率很低,甚至远低于基金的平均批准率。
对这种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应该给予批评,因为,获准率低,不仅意味着一个单位的学术水平低,而且管理水平也低。
我们认为对管理水平低的单位应给予适当“惩罚”,早在1994年,我们曾提出对面上项目实行限项申请的建议,2000年4月27日基金委的《情况交流》委内专刊重新刊登了相关的文章(附件3),2002年再一次提出类似问题(附件4),但由于委领导认为具
体实施有一定难度,暂时不实行限项申请。
有关的文章在附件中,供大家讨论,并建议在单位组织申请过程中试用。
目前,科学基金的批准率约20%,即80%的申请人得不到资助,2002年有2万多人付出了劳动而无收获。
当然,其中有一部分申请人本来对自己的申请获准的可能性极小是心中有数的,但一旦他们参与了竞争,做出了付出,其结果就会造成个人、单位、基金委、社会的共同浪费,是一件非常不值得的事。
如果能正确引导,让他们把精力放在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上,我们称之为“练内功”,而不要在明明不能成功的事情上花力气,那该多好!这与职称晋升很类似,如果你觉得自己条件不够,不参与竞争,心里很坦然,但一旦参与了竞争,又明明知道没有希望,又要准备申请晋升的材料,准备答辩,等候评审结果,看到别人提了职,心里觉得不平衡,还要攀比一番,既浪费时间,又影响情绪。
当然,仅差一票、两票没有得到资助的项目,有点情绪,还是可以理解的,或许进一步修改申请书,下一年度还有获资助的希望。
关于基金委不是解决科研经费短缺的机构的观点已在附件1中介绍,这里就不再论述了。
为了使基金的评审工作更有效,减少失误,希望各单位正确引导基金申请,申请者根据自己的条件,在提高申请质量上认真下工夫。
三、如何提高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的质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是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它的申请不同于其他投标招标式的项目,要求申请人自己提出研究课题,然后,在来自全国各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不同申请中互相竞争。
作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又要求申请者不仅会“摆事实”,说清自己的工作好,而且要“讲道理”,能够阐明自己的申请项目为什么好,能解决什么科学问题或学术问题。
这是目前多数申请者还没有做到的。
现在,面上项目包括A:自由申请、C:青年基金、D:地区基金,资助期限一般为三年。
A:自由申请是区别于其它类型面上基金的、资助面最宽的面上基金项目。
它和其它面上基金一样,允许申请人的学术思想自由,选题自由,而不是有些人提出的“自由申请就是谁都可以申请”。
至今在基金委内、外还有人误解为“既然是自由申请,单位有什么权利不让人家申请呢?”似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就像买彩票一样,只要有人出钱就有得奖的机会一样,就有可能得到资助了。
这种导向是不正确的。
C: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
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
离岗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报项目依托单位和对口科学部备案;超过一年的,项目依托单位应专报对口科学部办理中
止手续。
但自由申请项目的负责人长期出国或者因其它原因不能再执行研究项目,可以更换负责人。
按新规定在职研究生可申请面上项目,并须征得导师的同意。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为主,当然也可以有个别年龄大的成员,但是,作为自己过去的导师最好不作项目组成员(除非导师已退休,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对此,在申请书中要有说明)。
很显然,这样评议人难以判断谁领导谁进行研究。
有人说导师作为课题组的顾问行不行,除非导师已退休,否则不妥。
你是项目负责人,主要的学术思想应该是你的,为什么还一定要有顾问呢?如果你的导师真正要培养你,不写上他的名字,他是决不会计较的,他还会起顾问的作用。
试图以名人效应来提高申请项目获准的可能性,已没有太多的必要性。
实际上,目前中青年已成为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力。
从事基金课题的35岁以下青年人的比例已从1986年的1.3%增加到1998年的31.7%,45岁以下的中青年学者的比例2000年已超过60%。
D:地区基金面向老、边、少地区的研究单位。
在同等水平的情况下,老、边、少地区的项目有可能优先送审。
获准后,有些地区还给予经费匹配。
但地区基金项目数有限,平均一个学科能有一到二个项目得到资助。
过去不少申请人觉得自己有竞争力,就申请其它类型的面上项目,照样有可能获资助。
关于申请人的资格问题,基金委的规定相当宽松。
虽然,申请通告上指出“资助对象以中央所属科研机构和重点高等学校为主”,但实际上只要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由两名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具有中级职称的也可申请。
这与科学基金要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国家队”,参与国际竞争,在世界上占领一席之地的要求似乎不完全一致。
因此,谁能入选“国家队”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所以,现状是“少体校、省市队、地方队与国家队一起参与竞争”。
要保证申请书的质量,首先要在填写申请上下工夫。
我们受理和管理基金人员的工作,实际上是对申请者了解的过程。
而对于多数申请者,单位动员申请基金,大家就“积极”申请,申请到基金还可以显示一下“水平”,但是,很多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至今对基金委的了解相当有限。
为了便于申请者撰写申请书,下面将按申请提纲涉及到的有关问题,逐项介绍我们作为基金管理工作者,对申请书的理解和对如何撰写申请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注意事项。
供申请者和单位的基金管理人员参考。
简表部分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要醒目,主题明了
目前,科学基金申请项目中出现较普遍的现象是大题目下做小课题,他人无法从项目名称判断申请人究竟要做什么,这样命题就显得不十分理想。
如果让别人一看题目就有可能明了你干哪方面的具体研究?对象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