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谁该对“螳螂黄雀式”反腐举报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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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谁该对“螳螂黄雀式”反腐举报脸红?
2015-10-10 08:57:12
2015年7月4日,他聘请的私人侦探跟踪到南岳华天宾馆,通过布置在窗外的摄像机,捕捉到牌桌旁的谭建华,甩着成沓的百元钞票。

董志国匿名举报至衡阳市纪委,不久,谭建华被免职。

“侦探门”的前半段,衡东县河西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董志国“完胜”。

不过这位副科级官员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捅开了马蜂窝。

举报者董志国被警方带走52天,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专家称当事人涉此罪名法律依据不足。

(10月9日《新京报》)
虽然董志国与该县县委原副书记谭建华有工作上的矛盾,董志国跟踪监视谭建华的手段也有违政治伦理,但董志国因此而被不明不白的采取强制措施52天,并被冠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恐怕这样的侦察,不仅是有违政治伦理,更严重的违反了法律规定。

而被举报者谭建华,却依然不露声色的被平调到重要岗位,看似并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但实际上却是被重用。

从谭建华刚被行政处分仅仅一个月时间来看,这样的对比,让举报者和被举报者的处境明白无误的显露出来,举报者在哭,被举报者却在那里狂笑。

在一些反腐败举报中,往往是被举报者被处罚,举报者同时或者率先遭殃,不是被行政拘留,就是被刑事拘留,有的举报者丢掉工作,有的还被冠以罪名被提起公诉。

明明是匿名举报,举报者个人、家庭情况及举报内容,都能落入到被举报者手中,这就很生动地证明为什么当前实名举报依然不多,依然会有很多人选择通过网络举报。

也映照出纪检监察部门并非是毫无污染的净土,系统内部里应外合的内鬼尤其应该被挖出。

在一些官员举报官员的案例中,确实存在着举报者本身也不“干净”的情况,也许董志国确有些工作上的瑕疵,但谭建华被平调后的“平安落地”,更具有讽刺意味。

难道真的是该市市委的“用心良苦”,爱惜干部,这岂不是对关心和支持反腐群众的一种践踏?是不是相关部门舍车保帅的一种障眼法?
董志国被采取强制措施,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监视居住也非在其住所,明显违反法定要求,这就更加加重了举报者被打击报复的可能。

推进反腐工作,已然成为各方的共识,即便是在一些地方表象上的推动做秀。

如何保证举报者、被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真正落实好组织人事纪律,如何加大对违纪违法干部的管理,不光是衡东县一地之事,也是其他任何一个地方在推进反腐败工作中都要面对的问题。

制度应该是刚性的,且是阳光的。

衡东县举报者与被举报者跌宕起伏的故事,更具有现实警示性。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那个被举报者,真的是那只“黄雀”吗?举报者真的永远要做那只“螳螂”吗?看来还真得需要加强对举报反腐的规范管理了,既要依法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不被非法公开,还要对违纪违法干部加大惩处力度,避免权力被扭曲成某些官员的私权和家奴。

(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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