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培优辅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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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优辅差制度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我校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培优工作
1.要分年级分学科对各班的优秀生进行思想教育,激发学生热爱科学,渴求知识的兴趣和愿望。

2.各教研组要认真制订培优工作计划,做到:定培训时间,定培训地点,定培训教师,定培训内容,定培训目标。

3.辅导教师每周培优不少于一次。

每次辅导要有详实的辅导记录,辅导后,交教学管理中心存查。

4.每学期对培训的学生进行一次调查,及时了解各科教师的培训情况及学生的学习情况。

5.建立学科兴趣小组,加强对优秀学生的个别辅导,提升优秀生的兴趣爱好。

6.培养优秀学生对读书室、阅览室的情感,创设有利于学科尖子才能发展的环境与条件。

二、辅差工作
(一)学困生的认定
学困生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认定。

一经确定,要将名单报年级部备案。

(二)学困生的帮扶
1.学困生帮扶实行任课教师和学困生所在学习小组分工协作的方法。

(1)教师主要负责分析造成学习困难的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和方案,提高学困生思想认识,指导学习和学习方法。

(2)学习小组主要负责一般性的学习辅导,学习常规的监督与约束。

2.帮扶教师的确定实行班主任指定和师生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法,以双向选择为主,通过双向选择不能具体落实的,由该班班主任指定。

3.帮扶关系确定以后,负责帮扶的教师和学困生所在的学习小组形成一个帮扶小组。

帮扶小组要对帮扶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分析,填写帮扶计划表。

帮扶计划表一式二份,一份教师留存,一份报年级部存档。

4.在帮扶工作开展过程中,教师要随时记录所开展的具体工作及阶段性效果,在学期末写出帮扶工作经验总结或反思,连同帮扶记录一起交年级部存档。

三、帮扶工作的考核
1.学困生帮扶工作每学期末集中考核一次,各年级部主任随时跟踪各项帮扶计划落实情况。

2.每学期最后两周,由年级部牵头,学生管理处、教务处参与,组成考核小组,对学困生帮扶工作进行具体考核。

考核小组通过查阅帮扶档案、找学生谈话了解(谈话对象也可以是被帮扶者)等方式,对帮扶工作的效果做出评定,填写“学困生帮扶效果考核表”。

对帮扶效果明显的教师和学习小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对成果进行固化、宣传及经验分享等。

同时,帮扶效果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监督检查
各负责人(班主任,任课老师,结对学生)反复抓,抓反复。

五、材料归档
针对具体对象的培优辅差工作结束后,年级部将相关的计划、记录、总结、反思以及考核材料加以整理并装订成册,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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