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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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审计局
•【公布日期】2022.03.02
•【字号】筑审审理〔2022〕19号
•【施行日期】2022.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计
正文
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提升年”
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审计评审中心、各区(市、县)审计局、市局各处室:
2022年为全省审计质量提升年。

按照《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审计改[2022]11号)的要求,贵阳市审计局制定了《贵阳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县)审计局可根据省厅的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一体推进提升审计质量。

附件:贵阳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提升年”实施意见
2022年3月2日附件
贵阳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提升年”
行动实施意见
为扎实开展好“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促进审计高质量发展,根据《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厅“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贵阳市审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以及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统筹谋划和开展审计工作,做实研究型审计,抓实抓细审计全过程质量管理,2022年全局审计报告、审计专报、问题线索移送等审计成果质量取得较大提升,服务贵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22年2月底前。

制定印发“审计质
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意见,对开展“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结合贵阳市实际提出审计质量提升的具体措施,3月初向省厅报告局学习省厅《实施方案》情况。

(二)实施阶段。

2022年2月至12月。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将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全过程,扎实开展审计项目审前谋划、审计实施和审后总结,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审计任务。

(三)总结阶段。

2023年1月,认真总结一年来在审计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持续推进审计质量提升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工作要求
以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提升审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沿着“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主线,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审
计质量的层次和水平。

(一)高质量做好审前准备
1.加强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统筹。

以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为平台,采取融合式、嵌入式等方式统筹组织开展各类审计项目,努力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有效破解审计资源紧张难题,提升审计整体监督效能。

(责任单位:财政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各业务处室配合)
2.加强审计人力资源统筹。

根据审计项目特点,科学调配审计力量,增强打造审计精品意识,审计力量调配要向重点项目倾斜,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审计人力资源需求。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3.加强审计对象研究。

全面搜集和梳理审计对象组织架构、业务流程、财政财务数据、内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报告、相关信息系统和电子数据等资料,建立审计对象资料库,提前深入研究,了解审计对象相关情况。

各业务处室应将审计对象资料库和政策法规库建立情况报审理处。

(责任单位:电子数据处、牵头业务处室、审理处)
4.加强政策法规研究。

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收集梳理,建立政策法规库,认真学习研究。

各业务处室应将政策法规库建立情况报审理处。

(责任单位:牵头业务处室、审理处)
5.制定重点突出的审计方案。

对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项目,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方案实施。

对市局实施的两个(含)以上的同类审计项目和市局统一组织市、区、县(市)审计机关实施的项目,牵头业务处室要根据审计项目立项意图,在研究审计对象、政策法规等基础上聚焦主责主业,制定重点突出的工作方案。

审计组应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

其中审计实施方案明确的审计重点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
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提出审计措施,让审计人员知道重点事项“怎么审”。

根据工作需要,牵头业务处室、审计组可开展方案讲解、法规政策解读、审计案例示范等审前培训。

各业务处室应在完成审计工作方案5个工作日后将工作方案报审理处。

(责任单位:牵头业务处室、审计组)
(二)高质量实施审计
1.完善综合指挥调度机制。

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市局组织实施的两个(含)以上同类项目审计和统一组织区、县(市)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中,牵头业务处室应采取成立综合组等形式,加强审计项目实施的指挥调度。

根据工作需要,可通过审计组定期向综合组报送工作动态等方式适时掌握各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

综合组在综合分析各审计组工作进展等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做好审计进度、审计重点把控和共性问题定性、处理等业务指导,提高审计合力,避免各审计组之间信息不畅、各自为战。

综合组每两周向分管局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或线索、下步工作打算。

各审计组应认真组织落实局领导和综合组工作要求。

综合组或审计组应将组织实施现场审计的情况报审理处。

(责任单位:牵头业务处室、审计组)
2.健全审计组业务会议机制。

加强审计发展问题的研究,各审计组应采取每周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审计组碰头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方向出现偏差、审计重点不突出、审计进展缓慢等问题,重点研究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或复杂问题的审计思路、方法。

(责任单位:审计组)
3.始终坚持突出审计重点。

审计组组长要以审计成果最大化为目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及时分析研判审计人员发现的问题疑点的性质和后果。

重大问题线索迅速组织精兵强将查深查透,性质轻微的小问题要果断决策速查速决,不能浪费时间和审计力量。

各参审人员要增强“审计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克服本位主义,自觉服从审计组组长的工作安排,始终把突出审计重点记在心上,落实到工作中,敢
于揭示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深入揭示审计对象存在的重大损失浪费、重大财务舞弊、重大财政造假、重大会计信息失真、重大生态损毁、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审计组)
4.打造高质量审计专报。

审计专报是审计的高端产品,是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的重要载体。

牵头业务处室和审计组要提前研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现场审计结束前拟定审计专报提纲,及时组织审计人员核查取证、分析提炼,高质量撰写审计专报。

审计专报可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报送。

(责任单位:牵头业务处室、审计组)
5.深入开展调查指导。

各审计项目分管局领导要靠前指挥,通过深入审计现场了解情况,听取审计组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等方式,及时指导审计组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判。

(责任人:审计项目分管局领导)
6.加强和完善审计组长复核、业务部门复核、审理处工作职责。

一是完善现场审理机制。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各个审计项目审计发现的拟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查处的问题线索、拟以审计专报上报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重大问题,相关审计组应尽量在现场审计结束前提请审理处提前介入开展审理,并根据审理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二是加强审计组长、审计业务部门复核工作,审计组长应认真复核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的,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

业务部门应认真复核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资料,并编制审计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交审计组,部门预算审计、经责审计、投资审计、财政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及乡村振兴审计等统一组织实施的项目,由牵头业务处室负责业务部门复核。

审计组应对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并出具采纳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情况说明送审计业务部门和审理处。

三是审理处审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编制审理意见书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对审理处审理意见书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并出具采纳审理意见书情况说明
送审理处。

(责任单位:审计组、各业务部门、审理处)
(三)高质量撰写审计报告
审计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证据实、定性准”。

审计报告撰写应客观公正、突出重点、表述清晰、语言平实、格式规范。

撰写审计报告时应注意避免出现报告重点不够突出、审计评价不够规范、问题反映主题不够突出、问题定性不够准确、问题标题不够精准、审计处理意见不恰当等问题。

(四)高质量开展审后总结
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牵头业务处室会同审计组、审理处开展审计项目“回头看”,采取召开项目总结会议等方式,对审计项目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取得的审计成果等进行交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准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领域项目审计总结报告报分管审计项目的局领导和分管审理的局领导。

(责任单位:牵头业务处室、审计组、审理处)
(五)高质量开展整改督促检查
1.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

法规与整改督察处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发挥好牵头牵总作用,相关业务处室和审计组要按照整改规定,认真抓好整改分工任务的落实。

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台账、跟踪督促、审核检查、整改报告、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审计整改闭环工作机制。

2.加强整改标准研究。

根据审计处理意见,并结合问题产生根源、历史原因、客观实际等进行综合研判,探索从制度层面解决审计整改认定标准不一致、对整改成效难以作出统一评价的问题,提高整改的可操作性,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3.加强整改督促检查。

加大审计整改推进情况的调度,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严格实行对账销号。

对督促检查不力,应发现未发现被审计单位虚假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法规与整改督察处、牵头业务处室、审计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来,把提升审计质量落实到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取得实效。

“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

审计组组长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取证、审计报告质量要严格审核把关。

相关业务处室、审理处要严格履行复核、审理职责。

(三)加强工作总结。

2023年1月10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牵头业务处室撰写的审计项目总结报告、审计质量提升年各项工作要求落实等情况,撰写审计质量提升工作总结,报局“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局办公室要加强审计质量提升年工作宣传,营造审计质量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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