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版核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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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版核销标准
两版核销标准及变化分析如下:
1.企业的两版核销申报期限规定:依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进料加工核销期限不受财政部、税务总局了2020年第2号公告影响,企业申报上一年度海关核销加工贸易业务的截止期限仍为4月20日,逾期申报的出口企业后续将无法办理免抵退税申报。
2.税务机关核销的时间限制:由于2021年涉及全国上线新版出口退税系统,因此对于前期已上线试点税务机关和后续上线税务机关来说,审核完毕进料加工核销的时间要求也有所不同:
1、已上线试点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在受理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后,在核销审核完毕前,企业即可继续申报后续免抵退业务,税务机关可在年内确认企业数据无误后审核完成;
2、目前未上线税务机关:考虑到新版系统上线前的数据清理要求以及新旧两版系统进料加工核销的计算规则有所变化,因此即将上线的税务机关必须在新版系统上线前完成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的审核工作,时间相对较为紧迫!
二、加工贸易核销缺失数据信息的的处理办法
自2020年以来,由于海关信息系统升级以及后续与税务系统对接调试等原因,税务机关暂无法获取新版海关系统加工贸易数据信息,缺失的数据包括加工贸易手(帐)册数据信息以及加工贸易核销的报关单明细数据信息。
为确保企业能及时申报处理加工贸易核销业务,在海关和税务部门实现电子数据交换前,可采取以下临时
措施申报办理进料加工核销申报:
1.加工贸易手(帐)册数据信息处理:出口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海关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中出具打印的、加盖“海关单证章”的《手册结案通知书》或《账册核销周期通知书》;
1、出口企业及税务机关依据海关出具的通知书确认企业本年度进料加工核销的具体手(帐)册信息。
2、加工贸易核销报关单数据信息处理:对加工贸易核销缺失的进出口报关单明细数据,由出口企业依据自身电子口岸数据进行统计,参照退税申报系统中进料加工核销计算公式的贸易方式列表分别统计进、出口报关单金额,涉及的相关资料应留存备查。
三、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的录入处理:
考虑到部分企业加工贸易报关单核销明细数据总量相对较大,建议根据数据量区分处理:
1.缺失核销报关单数据超过50条:出口企业依据退税申报系统中加工贸易核销计算公式中的贸易方式,直接在调整表中按照不同贸易方式分别虚拟报关单号码,汇总录入本企业加工贸易涉及贸易方式缺失的进、出口报关单金额进行申报(即一种贸易方式录入一条缺失的汇总数据);
2.缺失核销报关单数据未超过50条:由出口企业依据退税申报系统中加工贸易核销计算公式中的贸易方式,在调整表中逐条补录缺失的加工贸易核销进、出口明细数据进行申报。
注意:一是出口企业务必及时准确申报进料加工核销,以免新
版退税系统上线后无法处理相关业务;二是税务机关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可要求企业提供电子口岸数据明细或实地查看电子口岸相关数据及企业留存资料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