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统一之初的台湾移民及其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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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统一之初的台湾移民及其风俗
摘要:康熙二十二年到乾隆十二年,分别由蒋毓英、高拱乾、范咸等主修的三部《台湾府志》,保存了较多台湾移民状况及文化风俗的原始资料。
成书最早的《蒋志》,记述了较多明代以前大陆的传统风俗和文化,而之后的府志中则记录了更多清代各地的风俗。
三部府志中对人口变化的记载,也说明台湾在清朝统一后的发展是迅速的,闽粤移民各自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大陆移民使当地居民的社会生活习俗发生变化,向学之风也较之前有所发展。
关键词:台湾移民;清初;《台湾府志》;风俗
清初的台湾移民情况在《台湾府志》中保存有较多的原始材料,自康熙二十二年设置台湾府后,凡六修府志,其中乾隆十二年之前,蒋毓英、高拱乾、范咸等共主修三部《台湾府志》,本文拟以此三部府志为基础,对清初台湾移民及风俗等作一简要论述。
一、《台湾府志》的修订及早期移民风俗
康熙二十七年(1688),蒋毓英主修,杨芳声、季麒光同纂《台湾府志》十卷。
康熙二十三年,蒋毓英任台湾首任知府,当时清廷颁令各地纂修地方志书,此志便成为第一部台湾府志。
李秉乾主编的《台湾省方志论》中提到:“《蒋志》保存了许多原始史料,其内容多为《高志》所沿袭和《诸罗县志》引用。
因此,《蒋志》弥足珍贵,是台湾府志之嚆矢。
”①
康熙三十五年,高拱乾等纂修《台湾府志》十卷。
其修志“凡例”第一条称:本志“较诸郡守蒋公毓英所存草稿十已增其七八”。
“凡例”中又提到有关大陆移民事迹的记录:“其自内地来此者,始于明季之通商,继以伪郑之俘掠,前后生聚七八十年间,有奇行可书、大节难泯者,得之传闻,务为采入。
”②可见,《高志》比《蒋志》《高志》内容更丰富。
康熙三十四年杨廷耀《志序》中评价该志:“见其分野画疆辨若指掌,文事武备灿焉毕具,既详于政治、风俗、奢俭、缓急之故,复究于形势、厄塞、封疆”,“而且田赋、坟垆、龟鱼、篠簜,以及山薮川浸、男女畜扰,罔有或遗脱,非殚精治道、刻意民生者,未克臻此”。
③后来范咸所编府志中也认为,“《高志》十卷以封域、规制等为十纲,各附以目,序列有体”,然与下一部范氏府志相比,仍显得“多失之略”。
④
乾隆十二年(1747),范咸纂《台湾府志》二十五卷。
与前两部府志相较,此部府志最为详细。
“府志体例之可观者,实始于此志的重修。
”⑤该志“为纲十二,为目九十有二”,“所征引较前志尤多”。
⑥因此,受到较高评价。
喀尔吉善《志序》说:此“志书二十五卷,吏治民俗,文教武略,洞源竟委,麟麟炳炳,几与中土埒而恢诡有过焉”⑦。
陈大受《志序》评论:“今观是书,体力严密,力大思精。
”⑧乾隆十二年明福《志序》中更认为:“其视前志加详,而体要典则尤为加核,是有良史之才而达于政体者也。
”“今是志之修,既熟悉全台之风土、人物,则其政治之宜民,条理本末,必有卓然可观者,不独其文之详核可以方班、刘而匹欧阳也。
”⑨
在第一部蒋氏《府志》中,已记述许多显示中国早期传统或者说大陆根文化的风俗。
如台湾飓风较多,人们对飓风已形成一些习惯称法,如正月初九为玉皇飓,十三日为关爷飓,三月十五日为真人飓,二十三日为妈祖飓,四月初八为佛子飓,五月初五为屈原飓,十三日亦名关爷飓,九月十六日为张良飓,十九日为观音飓等。
⑩这些习惯性称法,显然是在清统一台湾之前早已形成的。
蒋氏纂修府志之时,距康熙二十二年统一台湾仅隔数年,当时虽有一府三县建置,但均无新建城郭,“应设府城一,县城二,今尚未建”B11。
不过,如台湾府城区域,早已有城隍庙、东岳庙、上帝庙、关帝庙、观音庙等之类的庙宇建筑。
B12显示出在神灵信仰与崇拜方面,类同于大
陆居民的某些风尚。
在岁时习俗方面,台湾地区与大陆尤其是闽粤地区的民风颇多一致。
如《蒋志》记述:正月初一“元日早起,少长咸集,礼神祭先祖,羹饭后诣所亲友、朋友、故旧贺岁,主人出辛盘相款洽,俗谓之贺正”。
正月十五放灯,“庵祠庙院及所居门首,各悬绳索竹竿挂红纸灯笼一盏”,“谓之闹伞。
更有装束道巫仙佛及昭君、龙马之属,向人家歌舞作庆,谓之闹元宵”。
三月清明节,“人家无论男妇老幼,谒拜坟墓”,“俗谓之上坟”。
冬至日人们“以米粉作丸,遍祀群神及家先,阖长幼团圆而食之,谓之亚岁”。
年末“岁除之日,亲友各以牲羞相饷,谓之馈岁。
是夕,各门外爆竹声传,谓之辞岁。
设酒肴,一家老少阖坐而食,谓之圆炉。
盖终岁之劳,一夕之欢,皆系内地人民流寓到台,则与内地相仿佛云”。
其他还有七月七日乞巧会,中元节盂兰盆会等。
B13当然,这些习俗主要表现在流寓者较为集中的地区。
其他在宗教神及多神信仰方面也是如此。
如有“佞佛谄鬼,各尚茹素,或八九斋、朔望斋或长斋,无论男女老幼,常相率入礼拜堂诵经听讲,僧俗罔辨,男女混淆”B14。
不过,《蒋志》的记载仍显得十分简略。
清统一十余年后所修的《高志》中,以及乾隆时修的《范志》中,所记述的岁时风俗大体相类,“凡此岁时所载,多漳泉之人流寓于台者,故所尚亦大概相似云。
”B15
由流寓者所组成的群体,来源不一,多属非亲缘家族,所以其祭祀活动、方式等与内地存在着差异。
“台鲜聚族,鸠金建祠宇,凡同姓者皆与,不必其同枝共派也。
祭于春仲秋仲之望,又有祭于冬至者。
祭则张灯结彩作乐,聚饮祠中,尽日而罢。
常人祭于家则不然,忌辰生辰有祭,元宵有祭,清明有祭,或祭于墓。
中元祭、除夕祭、端午则荐角黍,冬至则荐米圆。
泉人日中而祭,漳人质明而祭。
泉人祭以品羞,漳潮之人则有用三牲者。
此之谓祭祀之俗。
”B16流寓群体中的祭祀活动多以姓相从,祭祀方式或因移居者的地缘而异。
台湾的土著居民,也有其不同的民风民俗,由于内地流寓者入台的时空范围跨度很大,应该说每个时期都有大陆居民入居,因此,从历史角度去认识,台湾所谓的“土著”之民,应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而已。
如“有土产者,有自海舶飘来及宋时零丁洋之败遁亡至此者,聚众以居,男女分配,故番语处处不同。
”B17大量的土著之民,有很多是宋末零丁洋之后的移居者,“隶斯籍者,非有数世高曾之土著也,有室有家,父而子,子而孙,即为真土著矣”。
B18这些大陆流寓之民所带来的风俗习惯仍然具有其原住地的特征。
如将志中提到,“番中亦有聪慧
能通漳泉言语,间能作中州语者”B19。
由于后期粤人移居者增多,便形成闽粤之民异样的聚居特征。
“虽在台地者闽人与粤人适均,而闽多散处,粤恒萃居,其势常不敌也。
”后来形成“萃居”聚落的粤人,其势力显然要强于早期散居的闽人,若作为“义民”,“粤庄在台能为功首”。
B39可见,当时不同区域流寓者所表现出的居处特征,应该是比较明显的。
蓝鼎元《论闽粤民人》疏中提到:“汝等漳泉百姓但知漳泉是亲,客庄居民又但知客民是亲。
”“汝等客民与漳泉各处之人,同自内地出来,同属天涯海外离乡背井之客,为贫所驱,彼此同病,幸得同居一郡,正宜相爱相亲。
”“漳泉海丰三阳之人经过客庄,客民经过漳泉村落,宜各释前怨,共敦新好,为盛世之良民。
”B40
这些大陆移居之民,无论是早期还是后期,也无论是闽人还是粤人,其中有不少应属于大陆客家地区的居民,因为闽西粤东范围,是历史上形成的重要的客家族群聚居地,且历史上不同时期都有大量客家人外迁。
如据《范志》所记,在台湾县的番社地区,“罗汉内门外门田,皆大杰巅社地也,康熙二十四年,台诸民人招汀州属县民垦治,自后往来渐众,耕种采樵”B41。
闽西汀州所属,即客家聚居地区。
只不过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流寓者的来源地缺乏明确记录而已。
同时还应该说明的是,这些大陆移居之民绝大多数乃属单身丁壮。
如蓝鼎元《记十八重溪示诸将弁》中提到,在距离诸罗县治五十里的十八重溪地区,“今居民七十九家,计二百五十七人,多潮籍无土著,或有漳泉人杂其间,犹未及十分之一也。
中有女眷者一人,年六十以上者六人,十六以下者无一人,皆丁壮力农,无妻室无老耆幼稚”。
他们均属于招徕耕垦土地的“客民”。
B42
郑成功统治时期以及清统一后,大量内地居民的流入,加速了台湾开发的进程,“先时郑逆窃踞,海上开垦十无二三。
迨郑逆平后,招徕垦田报赋”B43。
清统一十余年后的台湾地区,已呈现出“人居稠密,户口繁息,农工商贾各遂其生”的景象。
B44而四十年后,蓝鼎元《覆制军台疆经理书》中说:“国家初设郡县,管辖不过百余里,距今未四十年,而开垦流移之众延袤二千余里,糖谷之利甲天下。
”B45蔡世远《安海诗序》称道:“四十年来休养生息,衍沃富饶,顾土著鲜少,火耨草辟,多闽粤无赖子弟。
”B46《送黄侍御巡按台湾序》中又称:“台湾鲜土著之民,耕凿流落多闽粤无赖子弟,土广而民杂,至难治也。
”“聚数十万无父母妻子之人。
”B47可见,这些最初主要为谋求生计而来的流寓者,在台湾的开发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加速和增强了大陆内地传统根系文化在台湾地区的传播和影响力。
三、台湾社会文风的变化
从三部府志的记载来看,随着明末清初流寓人口的增加,台湾的社会文风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据《高志》记:“顺治间郑成功取台湾,稍为更张,设四坊以居商贾,设里社以宅番汉,治汉人有州官,治番民有安抚。
然规模不远,殊非壮观。
”郑经嗣位后,“兴市廛,构庙宇,招纳流民,渐近中国风土矣”。
B48《范志》中也说,台湾“初为逋薮,继作倭巢,自伪郑拾荷兰之遗,城市室庐颇近中土”B49。
之后,自清施琅“率师讨平,郡县其地,设官置镇,星罗棋布,数年以来,声名文物,骎骎乎与上国比隆”B50。
因此,康熙三十四年靳治扬在《高志·序》中说,台湾“析置一郡三邑,建设文武诸司,数年以来,生齿渐繁,草莱渐辟,商旅往
来,番民和辑,彬彬乎有内郡风焉”B51。
在流寓民户为主的地区,郑成功统治时期,“民间秀良子弟颇知励志诗书”。
清统一后经历十几年时间,“台士之彬雅者,其父兄非农工即商贾也,求其以世业相承者百不一二,由其俗尚勉学,咸知具修脯延,塾师授经,故咿唔之声往往相闻,虽村落茅檐间亦不绝焉”。
“商旅多四方所辐辏,而舟楫之往来皆安,车牛之络绎甚便。
舟车所至,无非声教所敷,亦俗之善者也。
”因此,《高志》《汉人风俗》中称:“迄今风俗凡几变矣。
其自内地来居于此者,始而不知礼义,再而方知礼义,三而习知礼义。
”B52《范志》中也记载:“自郑氏挈内地数万人以来,迄今闽之漳泉、粤之潮惠,相携负耒率参错寄居,故风尚略同内郡。
我国家生聚教养六十年于兹,雕题黑齿且习衣冠,水土天时渐移风气。
”B53可见,随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主要为维持生计需要的流寓之民,其社会文风已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番民地区,同样受到这种文教氛围的影响。
高拱乾《捐修诸罗县学宫序》中说,清统一后,“分设郡县,招徕愈众,十余年间,声教大通,人文骎骎蔚起,即深山邃谷文身黑齿之番,皆知向风慕学。
”B54《高志》记载:“今向化者,设塾师,令番子弟从学,渐沐于诗书礼义之教。
”B55雍正十二年(1734),经巡道张嗣昌建议,在土番民社地区“各置社师一人,以教番童,令各县学训导,按季考察”。
之后,在各县的土番地区,相继设立了许多社学。
B56到乾隆时期,《范志》记载:台湾已“作育数十年,沐浴涵濡,骎骎乎海东邹鲁矣”,“岛屿文明因之日盛,而且番社有学,文身者亦习弦歌”B57。
南北番社“各童至能背诵四子书及《毛诗》,岁科与童子试,亦知文理。
有背诵《诗》、《易》经无讹者,作字颇有楷法。
番童皆剃发、冠履、衣布帛如汉人,有番名而无汉姓”B58。
在彰化县的东螺猫儿干番社,“间有读书识字之番,有能背诵《毛诗》者,口齿颇真,往来牌票亦能句读”B59。
在生活、习俗等方面,番民与客民相互融合的趋势日益发展。
如到乾隆时期,在凤山县的番社地区,“番女多与汉人牵手(指婚配)者,媒妁聘娶文又加烦矣”。
“琅峤一社,喜与汉人为婚,以青布四匹、小铁铛一口、米珠斤许为聘”。
在日用器具和习惯方面,“坐皆席地或藉鹿皮,饮食宴会蹲踞而食。
近始制桌椅以待客,番众仍架竹为凳,而蹲踞席地之风少减矣”。
在诸罗县,“诸番与汉人贸易,家中什物亦有窑器釜铛之属,近亦间置桌椅”。
“寝以竹片铺地,藉以鹿皮。
富者列木床于舍以为观美,夜仍寝于地,枕木如小凳”。
B60在彰化县的番民中,“半线社多与汉人结为副遁,副遁者盟弟兄也。
汉人利其所有,托番妇为媒,先与本妇议明以布数匹送妇父母,与其夫结为副遁,出入无忌,猫儿干、东螺、大武郡等社亦踵此恶习,但不似半线太甚耳”B61。
所有这些,都说明台湾地区社会文风的变化和进步,显然,这与不同时期为数众多的大陆居民移居台湾及其文化风俗的传播和影响是分不开的。